第1篇 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
第2条 在主任的领导下,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第3条 办理各类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第4条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5条 对违反档案管理标准及不履行归档责任损毁档案的,有权根据《档案法》和《暂行条例》向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
第6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借阅档案时应在接待室等侯查阅。
第7条 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与存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杂物,搞好档案室和库房的卫生,经常通风,经常检查。
第8条 对保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已破损档案应及时进行复制。
第9条 档案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要熟悉情况,心中有数,做到查找利用迅速准确。
第10条 档案人员应严格执行责任制,提高警惕性,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矿有关管理制度追究本人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就是学校为确保全校师生的档案安全而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来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学校档案管理的制度,来看下面:
(一)档案工作制度
1、档案工作是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须有一名校领导分管。
2、档案人员应及时将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指示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档案工作动向,领导本校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对各处室的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在档案移交时检验案卷质量。
4、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本校各类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校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5、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适用本校实际的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等。
6、建立以校各处室兼职档案员为骨干的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定期活动。
7、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参考工具,积极为学校管理提供便利,及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8、档案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使学校档案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员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各项条款,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各部门的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
做到调卷及时迅速、准确无误。
5、 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安全
防护工作,维护国家的档案不受损失。
6、刻苦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7、遵守保密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
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和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
(三)档案资料归档制度
1、凡是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各种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是各处室的任务之一,应列入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职责范围,建立岗位责任制,学校档案室做好指导和监督的同时搞好档案集中和统一管理工作。
3、各处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整理立卷后归档,由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在部门或个人手中。
4、每年三月底以前,处室兼职档案员必须将上一年度档案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归入处室档案,并将上一年度档案材料移交档案室。
5、凡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归档档号、案卷号、填写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做好向档案室移交的准备工作。
6、部门移交案卷时应经档案室工作人员验收,移交时应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使库房管理更趋科学化。
2、库房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并负责每天检查门窗电的开关情况。
3、库房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线、防尘等基本保护条件,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明确各类档案的界限,实行分类分柜存放保管。
5、库房必须具有专用橱柜,并被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查阅档案不得在库房内进行。
7、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证库房的整洁。
(五)档案保密保卫制度
1、保守档案机密是每个档案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
2、档案室设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档案橱柜存放档案。
3、档案室内应设置阅览档案室,建立监阅制度,防止失密、泄密。
4、档案库房和档案橱柜必须明确专人管理,钥匙由专管人员使用。
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5、档案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带回家,或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6、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机密文件或资料,不得在私人通信或普通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档案内容。
在立卷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7、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不得在库房中接待亲友。
(六)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一般应有二人。
查阅机、绝密或组织、人事方面的文件,必须是党员。
2、查阅各种档案必须在查阅室进行,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带走。
3、凡查阅利用本单位重要的机密档案或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使用的档案,应经单位领导同意。
4、学校档案严格控制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借阅期间,要确保档案的安全。
5、凡摘抄本校档案材料,应写明年代、卷号、张号,并认真校核。
出具证明材料,要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如需要复制,须经经办部门同意。
6、利用档案者,必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任意泻漏和向外公布。
7、查阅档案,必需注意保护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圈点。
批注、勾画、污损,更不得拆卷抽取;撕毁原件,违者将依据《档案法》规定追究责任。
8、对利用档案产生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典型事例,利用者责任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反馈。
(七)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销毁必须经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2、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清册,并撰写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
3、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监销,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并需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4、被销毁档案如送造纸厂打浆,必须在监督下进行,打成纸浆后监销人员方可离开。
(八)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和档案柜、资料架要统一编号,档案、资料要按全宗和分类顺序排列整齐,
重点档案和一般档案要分别保管并定期检查,对破损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资料及时修复和复制。
2、 认真落实档案库房的八防措施。
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
燃品,库房内外放置灭火器材,以应急需;库房门窗要装置防盗设备,及时关开、上锁,钥匙由专人专柜保管,不得随身携带;经常清扫、整理库房内外和橱架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观测库房温湿度,尽量控制在规定标准;每年四月份放置一次杀虫剂,并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鼠咬虫蛀。
3、对档橱、架要经常进行保养,防止锈蚀,保持美观清洁。
4、档案人员每年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记录。
(九)档案统计与汇报制度
档案统计,是掌握情况,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问题的一种有利工具。
加强档案统计工作是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特制度如下统计制度。
1、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2、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
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档案利用与利用效益登记。
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到年末各类档案的增减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4、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5、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时保证档案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6、统计
第3篇 档案管理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全面指导安全档案、消防档案等资料的录入保存。
(2) 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防火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火和消防设施,保持良好性能。
(4) 认真做好档案室电气用品的安全工作,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5) 大力开展灭鼠防虫害活动,保持各类资料完好无损。
(6) 定期对档案室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
(7) 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防止资料失窃。
(8) 对档案室存放的安全档案、消防档案负责,保证档案的正确、系统、合理、安全存放。
(9) 及时提供和保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档案、文件资料,为安全生产服务。
第4篇 档案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建产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防火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火和消防设施,保持良好性能。
(3)认真做好本单位电气用品的安全工作,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4)大力开展灭鼠防虫害活动,保持各类数据完好无损。
(5)定期对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
(6)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防止资料失窃。
第5篇 某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 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 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 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7号)。
第6篇 安全档案管理规定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档案的建立
1、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档案及安全网络图。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登记建档。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4、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
5、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整理教育培训记录及资料,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持证情况等;
6、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安全会议的记录档案;
7、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包括企业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8、按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资质证明、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操作使用、点检、维护、修理等资料和记录;
9、按照危险源建立危险源管理档案,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分析、管理、监控的记录和资料;
10、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1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仓储、发放、使用、管理的记录和资料;
12、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13、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记录、笔录、处理过程、事故报告、结案批复等;
14、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由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公司办生产安全部保存。
2、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3、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第7篇 档案管理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 全面指导安全档案、消防档案等资料的录入保存。
(2) 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防火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火和消防设施,保持良好性能。
(4) 认真做好档案室电气用品的安全工作,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5) 大力开展灭鼠防虫害活动,保持各类资料完好无损。
(6) 定期对档案室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
(7) 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防止资料失窃。
(8) 对档案室存放的安全档案、消防档案负责,保证档案的正确、系统、合理、安全存放。
(9) 及时提供和保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档案、文件资料,为安全生产服务。
第8篇 压力容器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必须做好档案工作4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当前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的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
1. 压力容器登记卡片。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 设计单位向用户提供的设计图样,必要时提供的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对中、高压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
3.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向用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 竣工图(如在原图上修改,则必须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
(2) 产品质量证明书,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合格证;
b.产品技术特性;
c.压力容器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d.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e.压力容器外观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f.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g.钢板、铸锻件、零件无损检测检验报告;
h.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报告;
i.压力试验报告。
如焊缝经过返修的,还应有焊缝返修记录,包括返修部位、次数及返修的检验评定结论等。
(3)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对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将组织和质量检验的资料提交用户;
(4) 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 修理方案,实际修理记录情况,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 压力容器技术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7)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8)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的告。
综上所述,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基础化,才能不断促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发展。
蔡 霞
第9篇 安全责任制: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筹建处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严格执行《保密法》,管理好内部各种基建、文书档案资料,严防损坏、丢失和泄密。
3.5 对所辖的各种资料、档案、设施的安全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整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3.6 做好办公室和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7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8 认真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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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健全完善安全档案,规范档案的管理。
二、责任
2.1.人事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安委会履行本制度。
三、内容
3.1.安全档案的建立要秉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3.2.安全档案必须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3.3.安全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的重要性而定, 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
3.4.安全档案必须定期处理;
3.5.安全档案内有关安全资料,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每半年更新一次;
3.6.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3.7.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借出安全组;
3.8.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第11篇 实小档案管理员安全职责
西冈实小档案管理员安全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第12篇 供电设备的档案和安全管理
为掌握供电设备的过去,以便正确使用供电设备,对供电设备应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一般住宅区或高层楼宇以每幢楼为单位建立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电气平面图、设备原理图、接线图等图纸;
2、使用电压、频率、功率、实测电流等有关数据;
3、《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巡视记录》及大修后的《试验报告》等各项记录。这些资料由公司工程部供电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运行记录》、《巡视记录》由值班电工每周上报供电设备管理员一次。
《维修记录》及大修后的《试验报告》则在设备修理、试验完成后由值班电工及时上报供电设备管理员。
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另一方面是保障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所实施的管理活动。加强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可以防止供电设施损坏、绝缘老化、误操作造成的短路、漏电引起的火灾、触电事故。
一、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电能可造福于人类,但如果使用和管理不当,也常常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伤人性命。因此,必须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使供电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具,力争供、用电过程中无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二、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住宅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是做好供电安全管理的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
①住宅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必须在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的用地范围内进行。要在政府规划的线路走廊、配电房的用地上,架设导线、敷设电缆等供电设施。
②住宅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电力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一般是物业部门提出申请,报城市电力企业管理部门审批,由物业部门委托供电企业组织实施。
③住宅区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物业部门接管。对已建成的住宅区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和采取防护措施时,必须与供电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④住宅区内从事建设的单位,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电的容量,变更和终止用电,都必须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三、供电设施的安全操作管理
供电设施的安全操作管理就是规范供电设施的操作程序,保证供电设施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供配电室的值班人员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
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①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用具。使用操作杆、棒,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操作低压设备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同时注意不要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②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带电作业时,必须在有监护人、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进行操作。
③自动开关自动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恢复供电。必要时可以试合闸一次。
④变配电室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⑤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不能用摇表测带电设备的绝缘电阻。
⑥设立安全标志。应对各种电气设备设立安全标志牌,配电室门前应设“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标志牌,处在施工中的供电设备,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高压设备工作地点和施工设备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牌。
2.变配电室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防止误操作,按照国家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范》的规定,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上级变配电所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经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并填写操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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