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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办法(7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9

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1篇 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 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 查看运行记录;

l 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 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 清点仪表、工具‘

l 检查设备状况;

l 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 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 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 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 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 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 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 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 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 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 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 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 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第2篇 远程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范例

远程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训、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第3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设施设备随时处于灵敏有效的完好状态。特制定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定义:

3.1安全设施是指永久性的安全装置,如消防管道、消防栓、安全标志、标识等。

3.2安全设备指安全生产所配置的设备,如消防抽水泵,机器设备的安全连锁装置、防护罩、盖、挡板(包括设备的接地与接零),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灭火系统、灭火器材,视频监控系统,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排污阀等,安全工器具(如:配电用的绝缘手套及靴,接地线、高压验电笔(器)及绝缘棒、绝缘垫。)等也属于安全设备。

4.管理细则:

4.1公司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方面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的资金投入。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安全设施,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

4.2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4.3公司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台账及管理卡,按照分类编号管理入账,做到定期盘点,帐、卡、物相符。

4.3公司各部门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保持消防设施器随时处于灵敏有效的良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生产部。

4.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消防水泵每季度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发现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4.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每年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4.8配电用的绝缘手套及靴,接地线、高压验电笔(器)及绝缘棒、绝缘垫,必需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4.9 对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护,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4.10。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4.11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第4篇 炼铁厂设施设备大中维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炼铁厂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的管理,实现炼铁厂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实现生产效益最大化,提高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使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生产用设备、设施的大、中、维修。

3定义

3.1大修:是指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达到大修周期,主要构(部)件损坏(磨损、腐蚀、疲劳、变形等)或有严重隐患,以恢复其原有性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可根据需要实施工艺技术改造。

3.2中修:是指按照一定的修理周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系统修理,包括修理有关的附属设备及维修的全部内容。可以更换部分主要和关键零件、构(部)件,也可进行局部设备设施改造。

3.3维修:是指修复小损小坏,保持原有设备、设施完好等级的经常性或局部修理。

4职责

4.1设备科是炼铁厂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查、调整和控制炼铁厂年度、月度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中、维修工程费用计划;根据厂规定,参于公司装备处组织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签订、审查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经济合同;制定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方案,负责组织维修、中修工程竣工验收。

4.2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制定初步修理方案。

5管理流程图

各车间大修计划汇总分析调研报批厂领导大修计划确定

方案及预算编制

竣工验收过程监督实施立项审报装备处

总结资料存档保设备有效运行

结算

6内容及要求

6.1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计划管理

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计划是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计划实行年计划、实施前报告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

6.1.1设备、设施大修计划的编制

6.1.1.1 炼铁厂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主要依据设备、设施的大修周期、技术状况、薄弱环节和隐患、改造情况进行编制。

6.1.1.2 每年10月份,炼铁厂根据装备处的总体要求,下达编制下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通知。

6.1.1.3 各车间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本车间下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包括:设备设施名称、技术状况和主要存在缺陷、修理内容、经济效益测算、修理时间和工期,按要求报厂设备科。

6.1.1.4 设备科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编制方案,做出概算后,上报装备处批准。

6.1.1.5、设备科对大修方案、材料、备件计划进行审核后,编制出预算,向公司主管经理报批。

6.1.1.6 计划外大修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各车间向厂领导审请。

6.1.2 设备、设施中修、维修计划的编制

6.1.2.1 设备、设施中修、维修计划的编制程序同大修计划。

6.1.2.2 各车间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修理内容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设备科。报告须附修理方案。方案应明确设备设施名称、主要缺陷、修理内容等。

6.1.2.3 设备科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调研、审核完善方案,编制预算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6.2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费用管理

6.2.1 设备、设施修理费是指各车间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

6.2.2 设备、设施修理费实行归口管理、专业负责、总量控制的方式。设备科是修理费计划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各车间的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费由设备科统一掌握使用。

6.2.3大修理审报标准:

6.2.3.1 已经达到大修规定的周期或完成一代设计使用寿命。

6.2.3.2 设备主要部位损坏严重或设备出力达不到90%,中、维修不能恢复者。

6.2.3.3 设备精度下降,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6.2.3.4 建筑物大修理按钢铁企业建筑物大修理立项标准执行。

6.2.3.5 对于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或能耗高、技术装备落后的,即使经过大修理,其性能和经济效益仍得不到改善,且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者(工业炉窑除外),应列作更新改造项目或进行改造性大修理。

6.3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管理

6.3.1 工程开工前,设备科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送达装备处审核并签订《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6.3.2工程开工前,安全科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方案》,设备科审核后报装备处、安环处审批备案。

6.3.3设备科根据备件、材料准备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确定开工日期,填写《设备、设施大修工程开工报告》报公司逐级审批,填写《设备、设施中、维修工程开工报告》报装备处审批;编制大修工程综合网络进度计划;编制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和重点技术组织措施报装备处。划分施工场地和水、汽、气、电源接点;制订技术质量标准;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风险交底(《安全预评价》)。

6.3.4备品备件及材料:

6.3.4.1 设备科提出备件及材料计划送到库房进行采购,库房要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到货;各车间、设备科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产生的记录及产品合证等资料由各车间收集整理纳入竣工资料。

6.3.4.2 施工单位根据需要与各车间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构配件预组装、试运转,并做好记录。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后,业主单位验收保管。

6.3.4.3 主要、特殊材料代换需经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同意后,报请装备处备案。

6.3.5 拆除废旧材料、备件、设备等按指定地点堆放,各车间代保管,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3.6 因施工现场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内容及工期的变更,由设备科报装备处审核备案。

6.3.7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

大、中、维修工程须制订施工方案、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制订设备科审核,包括:施工场地占用、施工机具布置、施工布局、设计说明、施工工程进度和施工人员工种配备等。

6.3.8 开工前由各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场地清理,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3.9进行危险作业或在易燃、易爆区域施工,执行炼铁厂相关专业管理规定。

6.3.10设备试运转及试车组织

6.3.10.1 单机设备试运转由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施工单位负责共同协调进行。

6.3.10.2 联动试车和负荷试车由各车间组织,施工单位参加。试车前各车间和施工单位联合检查润滑、冷却及其它活动部位是否有障碍物后,经确认安全,由各车间操作人员开车,施工单位配合并处理试车问题。

6.3.11 施工完成后,由各车间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地净、文明施工。

6.4大、中、维修工程质量控制

6.4.1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共同管理质量工作。

6.6.2各车间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负责。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施工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质量标准的变更负责;对备件、材料质量把关;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提出代用意见;对施工中出现的设备缺陷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方案;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纠纷提出处理意见,产生记录,各车间负责现场监督管理。

6.6.3施工单位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6.6.4工程招标或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由各车间及设备科共同提供修理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核批的设备检修规程相关规定或施工图纸中的技术要求等,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技术质量协议书。

6.6.5各车间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凡未达到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处理合格或能够保证设备正常生产时,方准予交工。

6.6.6对大、中、维修加改造的项目,必须经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审批,提出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6.40施工单位应有专业质量检验人员。对使用的材料、备件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填写自检记录。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保证工序质量、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6.41隐蔽工程由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6.7施工单位自作主张造成返工,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各车间配合人员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施工单位返工,其损失由各车间承担。各车间配合人员拖延对隐蔽工程或项目的质量检查,致使工程不能及时隐蔽,影响工程节点或拖延工期,由各车间承担责任,设备科提出处理意见。

6.6.8 施工单位未按有关技术质量规范施工发生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主管部门根据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6.7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

6.7.1工程竣工验收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各车间和设备科签署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意见。

6.7.2参加验收的单位根据施工质量标准及炼铁厂技术人员签字认可的质量检验记录、试车记录等资料对现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做为工程结算依据。

6.7.3工程竣工资料由炼铁厂设备科收集、整理、归档,并进行工程总结,于竣工验收一月内将相关资料报装备处。

6.7.4工程竣工资料均为合格有效文件,主要有:项目工程立项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单、试车记录、工程总结、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材料和备件合格证明资料、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图纸或施工项目清单、质量标准变更记录、施工变更或经济签证。

6.7.5 设备科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结算。

7 质量记录

7.1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2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检查记录

7.3设备单机试车记录

8 考核

8.1 违反6.1.1.3扣责任单位100元。

8.2 违反6.1.2.2扣责任单位100元。

8.3 违反6.3.4.1扣责任单位100元。

8.4 违反6.3.5扣责任单位100元。

8.5 违反6.3.8扣责任单位100元。

8.6 违反6.3.10.1扣责任单位100元。

8.7 违反6.6.2扣责任单位200元。

8.8 违反6.6.5扣责任单位200元。

第5篇 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办法

【房屋、建筑设施】

建物维修工

按《房屋、设施维修养护规程》与《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的内容要求进行修缮养护;

每月一次按《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要求》对小区房屋建筑,公用部位、设施进行巡查;

将周期巡查、养护结果记录于《共用部位巡查、养护记录表》内;

房屋、设施修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房屋、设施发生异常,及时报告设备主管,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设备主管

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按房屋完好情况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房屋、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房屋养护、修缮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对每次周期巡查养护记录、维修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度组织建物维修工检查房屋::、设施的使用状况,记录《房屋、设施检查表》,根据日常巡视及季度检查记录按照《房屋完好程度评定办法》,填写《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房屋完好情况分类记录表》,经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供配电设备】

电工

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配电房设备,并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表》;

配电房每周打扫一次,配电柜每月清洁一次。双电源柜(箱)'运行'与'备用'每月切换检查一次,并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表》;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设备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每周巡视配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检查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供配电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消防设备】

日常巡视

a.设备维修工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及风机房设备,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和《风机设备巡视记录表》。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定期检查

a. 由设备维修工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泵、喷淋泵、送风排烟机、双电源启动测试,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记录表》;

b.由设备主管组织,并由保安主管、保安人员和设备维修工参与操作,每年一次进行消火栓、喷淋进行系统测试;送风、排烟系统测试;电源、控制联动功能以及报警安全系统的测试。记录《消火栓、喷淋系统测试记录表》,《消防送风、排烟系统测试记录表》。

维修保养

a.设备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b.设备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消防泵'运行'与'备用'每月定期启动后交替更换一次;

c.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

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d.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设备主管

a.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组织实施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每周巡视消防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e.每月定期组织设备维修工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消防及报警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给排水设备】

管道工

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设备,并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

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生活水泵'运行'与'备用'每二周交替更换一次;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设备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每周巡视水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每月定期组织管道工检查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给排水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每年二次组织实施水箱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工作,记录《水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弱电设备】

分承包方维保人员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弱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弱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弱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及时排除异常和故障。

电工

每日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信号接收机房设备及卫星天线,记录《信号收视设备巡视记录表》;

信号接收机房每周打扫一次,信号接收设备每月清洁一次;

发现弱电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通知分承包方维保人员并报告设备主管,督促维修保养。

保安人员

负责监控中心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每班清洁监控室及设备表面,每次交接班时巡视周界报警系统探头和设备,每班一次巡视摄像监控系统、电子对讲系统的设备,并记录《监控、对讲设备巡视记录表》;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安主管、设备主管。

设备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联系委托保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并按《设备维修保养分承包方服务质量监管办法》对分承包方进行监管。对弱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验证;

每周巡视弱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每月

定期组织分承包方维保人员和电工检查弱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保安防盗系统检查表》和《摄像监控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电梯设备】

分承包方电梯维保人员

每周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同时负责清洁电梯机房环境,并将结果记录表内;

电梯设备维修工作记录《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于《设备故障记录表》上,并及时处理。

电工

每日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电梯设备,填写《电梯房巡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分承包方电梯维保人员并报告设备主管,督促维修保养;

负责电源部分的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每月一次切换检查双电源设备,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表》。

设备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联系委托保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实施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按《设备维修保养分承包方服务质量监管办法》对分承包方的监管。对电梯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验证;

每周巡视电梯机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和分承包方电梯维保人员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电梯设备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水泵设备】

管道工

a.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设备,并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

b.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生活水泵'运行'与'备用'每二周交替更换一次;

c.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d.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e.给排水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设备主管

a.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组织实施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每周巡视水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e.每月定期组织管道工检查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给排水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f.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i.每年二次组织实施水箱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工作,记录《水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第6篇 设施设备综合管理规定办法

设施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1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iso9001:2000 6.1资源提供

6.3基础设施

6.4工作环境

3.2公司《质量手册》第六章第一节资源的提供与管理

4职责

4.1各小区/大厦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小区设施、设备的管理。

4.2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小区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4.3维修中心和各小区维修组负责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维修和维护,建立设备台帐。

5程序要求

5.1设施设备管理流程图(附后)

5.2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

5.2.1公司在接管新物业时,主管责任部门负责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施设备移交清单等相关资料对接管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设备的接管由主管责任部门办理相应手续,相关资料由主管责任部门复核存档。(设施设备管理纳入维修中心管理的小区或大厦,维修中心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未纳入维修中心管理的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小区或大厦管理处。)

5.2.2设施设备正式接管后,由主管责任部门进行清点,并分别在《设施/设备台帐》上登记。

5.2.3新接管物业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操作具体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制度》。

5.3设备的购置

5.3.1设备的决策与选择

5.3.1.1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由该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呈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对同类多家产品做出经济技术性能综合评价提交总经理决策。具体操作详见《设备购置规程》。

5.3.1.2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综合评价。

必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 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如生产厂家、价格、质量、性能等;

b) 向经初步挑选的供货方索取报价单、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5.3.2设备采购的审批

5.3.2.1总经理根据工程部提交的综合评价及申请的实际情况对设备采购进行审批。

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在经过总经理审核后由管理处呈报给业主委员会审批。

5.3.3设备的采购

设备在办妥购置审核手续后,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询价、议价、招标等形式,由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5.3.4设备的验收

5.3.4.1外购设备到货后,应由工程技术部、采供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开箱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有关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收集存档。

5.3.4.2在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向责任方索赔,如设备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进行交涉和处理。

5.3.4.3对技术要求比较复杂,且公司无法进行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协同参加。

5.3.5安装、调试和移交

5.3.5.1需要安装的设备,如水泵、巡更设备等,其安装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部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也可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调试,确信达到技术规定的要求后,即可提交验收。

5.3.5.2工程技术部、安装单位会同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 ”移交给使用部门。详见《设备验收、安装与移交规程》。

5.4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

5.4.1技术资料的管理

5.4.1.1公司自有设备(所有权属于公司)的技术资料应集中交工程技术部归档,并进行统一管理。工程部可对技术资料进行备份,视情况在统一登记后分发给使用部门。

5.4.1.2业主所有设备(所有权属于业主)的技术资料由小区管理处归档,并进行统一管理。

5.4.2设备的档案管理

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分类和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由专人负责保管。各管理处应建立设备分类台帐。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5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维修

5.5.1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5.5.1.1各小区维修组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5.5.1.2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由专职维修人员完成,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5.5.1.3电梯、水泵、锅炉、冷水机组等重要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维护、检修,并建立相应的机房管理制度。

5.5.1.4发生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总经理批示,转由工程部和相关部门处理。

5.5.1.5维修中心、各小区维修组负责指定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报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实施,具体操作详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5.5.1.6设施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则应由使用部门报维修组或维修中心进行维修。具体操作详见《日常报修规程》。

5.5.1.

7业主需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由小区维修组提供,具体操作详见《日常报修规程》。

5.5.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5.5.2.1工程技术部负责建立监测设备的定期校准计划,并做好各类校准、鉴定记录。

5.5.1.2工程技术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校准、鉴定,本公司无法鉴定或国家规定的应送国家专门检测机构进行“外检”,其余设备则由工程部负责进行“内检”,具体操作详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5.5.3设备的封存和启封

5.5.3.1各部门根据需要停用某设备或新购未使用达三月以上的设备,由维修中心或维修组对设备进行封存处理,并在设备档案中予以记录。

5.5.3.2需要重新使用封存设备时,应由维修中心或维修组进行启封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原档案中注明启封日期和相关事项。

5.5.4维修零备件管理

维修中心负责组织维修零备件管理,各小区维修组负责本小区的维修零部件管理。具体操作详见《维修零部件管理制度》。

5.6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当原有设施设备已不能适应需要时,可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还需报业主委员会审批。如果属于改造范畴,则由工程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具体操作见《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和《共用设施大中修管理规程》;如果属于更新范畴,则由使用部门按《设备购置程序》办理。

5.7设备的报废

5.7.1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负责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要求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作报废处理(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还需经业主委员会批准),设备作报废处理后,财务部应注销设备资产,各建帐部门应注销设备台帐。

5.7.2报废设备有多种处理方法

具体可作如下处理:

a) 出售;

b) 零拆,对可利用零部件进行拆除备用;

c) 无用部件作废品处理;

d) 处理资金交财务部作设备残值处理。

5.8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5.8.1电梯紧急援救预案

维修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往电梯机房,切断机房主电源并对曳引机进行手动操作,使电梯轿厢移至最近层平层处,打开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具体操作见《电梯应急处理规程》

5.8.2断电预案

当发现停电时,配电房值班人员应首先确认是外线停电还是内部故障。如果是外线停电,应立即进行倒闸操作,将负荷切换到另一个供电回路上。如果是内部跳闸,则应先把分开关拉开,进行检查。没有异常情况就试送总开关,再试送各分开关。如果发现异常,应迅速派出维修人员抢修。具体操作见《供电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5.8.3断水预案

如果是内部水管爆裂或其他故障而导致停水,维修组应迅速派出人员抢修。如果是外部停水,维修组应立即通知水厂抢修并切断所有公共区域用水,以保证业主用水得以暂时维持。具体操作见《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6相关文件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维修零部件管理制度》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供电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规程》

《电梯应急处理规程》

《日常报修规程》

《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

《共用设施大中修管理规程》

7流程图

设备的购置

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

分类、编号、建档

建账

使用与维护

修理

改造与更新

第7篇 设施设备出厂、入库、安装验收报废管理办法

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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