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____”)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与更新,保证____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指:产权归____机关所有的车辆、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的设备。
第三条 ____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归口总经理办公室,财会部协助管理;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各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需求年度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固定资产的理由、价格、型号、数量、功能等;由总经理办公室向____领导报送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计划进行购置。
第五条 计划外固定资产的购置,由需要购置的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向总经理报送签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原则上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置。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与总经理办公室专管人员共同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各有关人员应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中相应栏目内签字。经办人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和有关发票到财会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九条 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专管人员同时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备查账”并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并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
第十一条 年终总经理办公室应会同财会部对____机关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列表、附说明报告报送____主管领导。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有关人员应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相应栏目内签字,经____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应由有关责任人赔偿。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如有收入应如数上缴财会部。
第十五条 员工在调离____机关前,应将个人领用、借用的各类固定资产退交总经理办公室并办理退还手续,凭总经理办公室开具的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z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z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总则
为管好、用好企业固定资产,使其保全、增值,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带来利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固定资产的定义
3.1各种符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台价值≥2000元两项条件的劳动资料;
3.2固定资产包括范围为生产及非生产使用的土地,地上建筑、机械设备、电器装置、仪器仪表、车辆、行政办公室使用的设备、贵重办公家具等;
3.3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高于2000元的机械设备;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仪器仪表;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电器装置、设施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管理职责划分
4.1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形态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的帐务管理;
4.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具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统一对外职能;
4.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的使用管理;
5、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5.1统一编号标准格式****
5.2固定资产档案按本制度第5条与第6.1条规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建档和归档。
5.3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车辆及其他资产:(1)设备清单、目录、台帐综合档案;(2)建立一机(台、项)一档内容:到货开箱记录、装箱单、附件清单、易损件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有效原始记录、图纸、台时纪录、修理纪录、事故纪录。
5.4档案的保管与借阅:
5.4.1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永久保存;
5.4.2凡工作人员借阅资料、文件、图纸,需经财务部批准登记方可借阅。
6、固定资产的管理
6.1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买、租借,调拨移位的安装、调试、报废、封存、出售等手续的办理;
6.2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增加、调出、盘亏、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及时办理手续和登帐。
6.3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本单位台帐与财务科台帐一致。
6.4综合办公室每年一次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与使用部门、财务部核对帐、物、卡,配置点的相符合;
6.5基础设施的使用和保养:
6.5.1空调设施由各资产使用单位定期检修维护,发现问题统一上报综合办公室及时检修或更换。
6.5.2其他设备的检修、维护由各资产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
7、固定资产申请审批程序
7.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下年度固定资产新增项目、技术要求、用途、技术改造方案以及更新改造方案报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编报纳入下年度预算计划中,在计划实施时,由使用部门按批准程序,逐台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送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论证、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移交等工作,使用部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
7.2年度计划外临时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书面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上报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实施程序按本制度的7.1条执行。
7.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4固定资产的租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借出单位方可办理手续并负责按期返还,财务部负责督促检查并收取折旧费和租赁费
第3篇 石油销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及管理程序,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暂行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分级负责;
(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为企业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其形成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资产。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部门和岗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综合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台帐,编制归口的固定资产目录,建立保管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盘盈、盘亏等业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上报审批等管理业务,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定期与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三)负责组织固定资产验收、清查、清理;负责固定资产大修理和维修等计划的申报,经批准后,负责编制预算、监督实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
(四)负责收集整理固定资产的工程图纸、有关技术资料,及时归档。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净值和残值的增减变化,及时准确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办理调拨及报废的相关财务手续,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对账、卡、物,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督促固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职责
(一)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清查。
(二)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使用状况,积极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提出固定资产增减、大修理等的申请报告;
(三)加强固定资产维护保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正常运转。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及净残值
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编码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编码规则》及《固定资产目录》(2009版),并随集团公司目录调整而适时更新。
第十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十一条公司必须按月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若需采用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的,需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上报上级财务部门核准,并报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某些特殊性质的固定资产需采用不同的折旧年限或净残值率需逐级上报,经上级财务部门核准后,按核准意见执行。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更新改造、盘盈、抵债、非货币性交易、无偿调入等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划编制与上报审批程序
(一)公司负责制定年度、月度固定资产购置或新建计划,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公司会议研究后,上报上级单位。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三)生产经营性未纳入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管理的固定资产购置,公司应根据《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的规定,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
(四)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必须纳入本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并遵照上级单位及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计划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
(一)固定资产购置应编列固定资产预算,并纳入年度预算中,经集团公司批复后,在预算范围内购置。
(二)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领导审批。
2.根据批复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应对新购设备进行价格、质量调研,出具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提供三家以上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需要招标的,应依据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不需要进行招标的,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调研报告确定最终供货商,然后进行购置。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及移交
1.固定资产购置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 《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移交单》、《固定资产卡片》各一式三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
2.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金额、供货厂商,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由验收部门和验收人签字。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使用部门。
4.《固定资产卡片》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原值、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等信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与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核对。
5.固定资产编号及标签。固定资产增加后,经使用部门验收确认,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由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的编号应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购置或投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每项固定资产编号唯一。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计价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投资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财务部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后,应按工程概算造价或者实际成本暂估入账。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上已经转移了与固定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认定为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凭据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认价值。没有提供凭据的,一是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确认;二是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如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外,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六)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必要支出,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的,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
(九)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确认;支付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确认。
(十)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保管
(一)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部门负责。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与实物相符,对所管辖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二)盘点工作应逐项清点实物,以实物与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使用部门。
(三)在财产清查中,对固定资产盘盈要查明原因,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书面报告,经参与盘点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清查盘亏和毁损,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上级单位批准。
(四)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和申请报告批准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面结存数,并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十八条为了保持固定资产良好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公司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发生的经常性修理费用作为损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条大修理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技术状态,确定大修理间隔期,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预算,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集团纳入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公司按照确定的年度大修理费用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审批程序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提出维修申请及维修费用预算;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维修申请及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财务部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维修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招标。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保险及抵押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主要设备、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资产保险管理办法》办理保险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抵押,需经领导办公会同意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经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方可抵押。抵押事宜统一由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公司不得私自抵押。
第八章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闲置的认定、申报、审批、保管、处置的程序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
第九章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程序
(一)与集团公司内其它单位之间固定资产的转移,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的使用申请,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并由调入、调出单位签字盖章,按照转移单内容进行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一式四份,调入调出单位综合管理部各保留一份,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中心保留一份。
(二)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更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
(三)与上级单位内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之间转移固定资产的,按照出售固定资产的程序进行结算。
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技术性淘汰,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三)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因事故造成报废的,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的固定资产;
(四)因规划变更、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或系统工程;
第二十八条固定
资产报废程序
(一)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鉴定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减损情况,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固定资产已到报废年限,没有形成损失的,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负责人审批;二是固定资产未到报废年限,形成资产损失的,由公司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审批(其中单项资产在100 万元以下的可以汇总集中报批,超过100 万元的单项资产和成套设备、主要装备可以单独报批),等批复后再做处理;
(三)固定资产报废需要上报的资料
1.以正式文件上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因、清理费用及损益、责任追究等情况;
2.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卡片、明细账页等;
3.固定资产报废的依据或能说明该项固定资产必须报废的证据;
4.相关专业质量检测和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5.领导办公会核准同意的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
(四)资产管理部门将审批后的报废申请,交财务部作账务处理,有残值收入的,应将收入全额上交财务部,不得私自留用。
(五)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残料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技术等部门组成的处置领导小组。增加残料收入,降低资产损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上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4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一、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责任部门
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采购分配
1、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领取使用
1、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5、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维护维修
1、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回收报废
1、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五)资产清查1、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资产转移管理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资产减损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清查
1、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
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s*zj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5篇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z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 总则为管好、用好企业固定资产,使其保全、增值,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带来利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 固定资产的定义
3.1 各种符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台价值≥ 元两项条件的劳动资料;
3.2 固定资产包括范围为生产及非生产使用的土地,地上建筑、机械设备、电器装置、仪器仪表、车辆、行政办公室使用的设备、贵重办公家具等;
3.3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高于 元的机械设备;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仪器仪表;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电器装置、设施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 管理职责划分
4.1 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形态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的帐务管理;
4.2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具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统一对外职能;
4.3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的使用管理;
5、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5.1 统一编号标准格式__ __ __ __
5.2 固定资产档案按本制度第5条与第
6.1 条规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建档和归档。
5.3 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车辆及其他资产:
(1) 设备清单、目录、台帐综合档案;
(2) 建立一机(台、项)一档内容:到货开箱记录、装箱单、 清单、易损件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有效原始记录、图纸、台时纪录、修理纪录、事故纪录。
5.4 档案的保管与借阅:
5.4.1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永久保存;
5.4.2 凡工作人员借阅资料、文件、图纸,需经财务部批准登记方可借阅。
6、 固定资产的管理
6.1 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买、租借,调拨移位的安装、调试、报废、封存、出售等手续的办理;
6.2 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增加、调出、盘亏、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及时办理手续和登帐。
6.3 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本单位台帐与财务科台帐一致。
6.4 综合办公室每年一次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与使用部门、财务部核对帐、物、卡,配置点的相符合;
6.5 基础设施的使用和保养:
6.5.1 空调设施由各资产使用单位定期检修维护,发现问题统一上报综合办公室及时检修或更换。
6.5.2 其他设备的检修、维护由各资产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
7、 固定资产申请审批程序
7.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下年度固定资产新增项目、技术要求、用途、技术改造方案以及更新改造方案报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编报纳入下年度预算计划中,在计划实施时,由使用部门按批准程序,逐台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送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论证、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移交等工作,使用部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
7.2 年度计划外临时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书面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上报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实施程序按本制度的
7.1 条执行。
7.3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4 固定资产的租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借出单位方可办理手续并负责按期返还,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七)
一、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责任部门
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采购分配
1、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领取使用
1、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5、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维护维修
1、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回收报废
1、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
(五)资产清查
1、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资产转移管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资产减损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清查
1、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
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7篇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目 录
第1章 总则
第2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3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4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5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6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
第7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8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
第9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全国有固定资产、股份制固定资产正确核算,不流失。并配合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体制改革,并考虑到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对股份制资产监督管理,保全不受侵占。同时,也为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提高经营,增加产品产量,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所属企业(事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护好固定资产,是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职责。因此要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配置合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规定执行。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电、机械、运输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但企业购买单位价值在50000元以下的计算机,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
(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但企业购买的手机电话,不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分为: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七)企业筹建期间已经作价单独入帐或清产核资时确定已入帐的土地。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分为:
(一)机械设备。
(二)动力设备。
(三)传导设备。
(四)起重运输设备。
(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
(六)工业炉窑。
(七)其它生产设备及用具。
(八)非生产用设备及用具。
(九)房屋及建筑物。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净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帐。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减去融资租金后的余额确定。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
(六)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
(七)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八)清产核资或股份改造固定资产价值的重估和评估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价值。待实际价值确定后,再行调整。
(九)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十条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手续前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及外币汇兑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费用。
(二)企业有偿调入旧的固定资产仍应按其原价,而不应按其净值入账。
(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如因建设工程需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不单独作为土地的价值。
(五)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固定资产重新评估价值。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一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峻工后不管是否使用都应提取折旧。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半停产企业的设备。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六)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提前报废清理固定资产。
(五)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六)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七)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八)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
(九)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第十五条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上市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的5%确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分类
一般企业折旧年限
上市公司折旧年限
(一)机械设备
1、金切机床
12 年
10年
2、锻压设备
12 年
10年
3、铸造设备
12 年
10年
4、数控设备
10 年
8年
(二)动力设备
1、锅炉及附属设备
11年
11年
2、发电机组
11年
11年
3、空压设备
11年
11年
4、大型中央空调设备
11年
11年
5、煤气生产设备
11年
11年
6、其他动力设备
11年
11年
(三)传导设备
1、电气设备(包括电焊、电镀等)
15年
15年
2、输电设备
15年
15年
3、输电线路(包括地下电缆)
15年
15年
4、电讯线设备
15年
15年
5、其他传导设备
15年
15年
(四)起重运输设备
1、起重设备
10年
10年
2、运输车辆
10年
10年
3、其他运输设备
6年
6年
(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
1、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10年
8年
2、电子计算机(价值在5万元以上)
5年
5年
3、通用测试仪器及设备
7年
7年
(六)工业炉窑
1、烧铸炉
7年
7年
2、加热炉
7年
7年
第8篇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9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根据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
第二章 概述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为了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提高其使用效率,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1、实行资产的分级管理:
(1)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定期(年中和年底)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其他各级使用单位(部门)在财务部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结合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资产的管理,并进一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实行资产的归口管理,即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公司的工程部、行政管理部、it部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管理:
(1)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设备的统一管理;
(2)it部负责办公设备中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程控电话、网络等管理;负责信息保密,电脑、软件以及与电脑相关配置的请购审核;
(3)行政部负责通讯工具、运输工具、公共房产、公共设施的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物业管理;
(4)部门合并时,合并双方资产须进行详细交接,由接收方负责合并后资产的管理,交出方承担交接前资产管理责任;
(5)对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调用固定资产时,由相应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资产在调拨过程中应急方法允许使用,但被调拨资产的部门应主动补办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部门承担。
(7) 各级资产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其所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台账,定期和财务部门核对。
3、**公司下属各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负责。
第五条资产管理组织的设置:
1、在**公司财务部成立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实行资产管理员制度:
在**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公司的各部门设立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在各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资产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
(1)建立本公司、部门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本公司、部门的固定资产;
(2)及时办理本公司、部门资产的新增、调拨、修理、报废,并在台账上真实反映;
(3)协助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日常维修、修理,确保部门资产准确和安全;
(4)按时向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送资产管理方面的报表;
(5)配合财务部门、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抽查、清查和核查工作,落实**公司有关资产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相关资料;
(6)做好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7)部门资产管理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离开本职岗位时,须及时、完整地向接收人移交资产管理方面的全部资料、文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有书面申请,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货比三家。
3、**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规定: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可采用三种方式:
(1)预算购置:
①**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如需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董事长同意购买的,也需将有关资料报**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
②各公司财务总监必须详细审核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并签署审核意见,未签署意见的,**公司财务部将不予上报董事长审批,对不依程序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财务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各公司必须在**公司董事长批准的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准超预算;特殊情况下确需超预算的,必须另行向**公司董事长请示。
(2)授权购置:有关公司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购置有关固定资产时,由有关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标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3)单项审批购置:**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如在预算或授权之外临时购置固定资产时,须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董事长同意购买的,也需将有关资料报**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常规管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管理:
1、购回公司两天内,供应(或采购)部必须及时通知资产请购部门和相关的技术部门进行实地检测。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运行的主要技术数据加以说明,填写并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
2、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将检测合格的报告,一式四份分别报给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资产请购部门资产管理员、供应部(采购部)采购员和本部门留存。供应(或采购)部根据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整理好资产购入发票、运费、进口关税、装卸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三天内办理完成发票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3、领用部门根据检测合格的报告,登记部门固定资产台账。
4、财务部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部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固定资产台账应与固定资产卡片相一致。
5、财务部根据供应(或采购)部提供的发票等登记公司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6、固定资产检测不合格或试用不合格的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协助,供应(或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事宜。
7、固定资产需试用的,资产管理部门须每周向供应(或采购)部和财务部报送资产试用的技术数据,以便于供应(或采购)部门做出是否退货以及何时退货的决定。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
年。资产试用期间,供应(或采购)部不得向供货商付款。
8、公司自制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制造部门对资产的性能、质量、运行的技术参数等数据进行检测后详细登记到该资产的'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并为设备办理资产卡片。资产制造部门及时将检测合格的自制固定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待需求部门领用时,由相关部门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一式三联,一联交领用部门登记资产台账;一联须在资产领用时交财务部门,并附制造该项资产的成本明细清单,作为财务部门记账依据:一联交归口资产管理部门。
第八条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1、固定资产调拨,必须由固定资产需求部门与使用部门在达成调拨共识的基础上,由调入部门请求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技术性能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资产方可调出(严禁将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调给需求部门)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
3、调拨双方负责调拨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后,调出方应立即带《固定资产调拨单》到财务部办理账务划拨手续后,方可进行实物移交。
4、未经财务部资产会计签字的调拨,财务部将不予办理划账,归口资产管理部门不得调拨资产,并将有关资料退回调出部门领导,同时报请资产管理小组对调入及调出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5、资产调拨时,调出部门必须把该项资产的零配件及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资产调入部门。不允许把一项资产拆散或几件拼装后调拨。
6、调往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调入方持公司领导签名的'资产调拨申请书'到财务部领取'固定资产调拨单',再到相关部门联系调拨事项,办理有关手续。
7、从各公司调入总部的固定资产,该公司需在办理调拨实物的次日,将调拨资产的文件传真到总部财务部资产会计处,集团公司总部调入部门须在资产安装好后将《资产调拨单》送到财务部和归口的资产管理部门。
8、部门借用资产需办理借用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出借资产的折旧由借入部门承担。
第九条固定资产送修管理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于送修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送修申请单》,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送修申请单》第一联由资产使用部门留存,作为出门证使用;第二联送财务部;第三联由门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财务部门;第四联交供货商作资产运回公司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会同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在验收后转交财务部,申请报销修理费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由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将有关资料上报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租或外借,并应签订合同,正本一份报送财务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费负担、租金、运输费用、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固定资产报废,由报废资产的公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2、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应派出(或会同有关部门派出)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
3、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后,由资产使用部门将申请表报至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请求给予核销账目。资产会计要查清报废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是否已到使用年限,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会计应会同资产管理小组相关成员到现场查看实物,如果资产管理小组中的一人认为该项资产不能报废的,则该项资产不能报废。
4、资产管理小组完成鉴定后,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固定资产报废表报送财务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上报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未提完的折旧须在资产报废当月一次性记入该部门的费用,不得分月摊销。
6、借用的固定资产,借用部门无权擅自进行报废处理。如确需作报废的,须提供部门填写的'报废资产委托书',并提供该项资产的详细技术资料。
7、对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资产提前报废,由资产使用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后,再履行资产报废程序。
8、**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实行向**公司报批制度:
(1) 各公司的有关固定资产如确实需要报废时,应向**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告(报告必须有本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2)**公司财务部在对各公司上报的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各公司根据批复情况结合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资产的有关处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清理的管理
公司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持《固定资产清理单》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其分类、整理及变卖,所有收入必须如实上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闲置设备的管理
闲置设备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公司闲置(含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定期(每月)向**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处报送有关报表(报表格式详见'闲置设备统计表')。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完工结转的管理
在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后必须结转至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四章 固定资产检查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检查
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一切资产。
1、资产清查的内容是:
(1)清查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如发现实存数与账存数存在差异,必须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和分清造成差异的责任,确保账实相符;
(2)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产闲置和功能闲置,便于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充分挖掘固定资产的使用潜力;
(3)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丢失、毁损、提前报废或被非法侵占、挪用等情况,便于改善管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清查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便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公司财务部代表公司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各进行一次彻底的资产清查;每季度末由资产使用部门自查一次,财务部对各部门的清查情况进
行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下属各公司必须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在收到本制度后的1个月内制订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通知。
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七)
一、制订目的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 责任部门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 主要内容
(一) 采购分配
1、 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 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 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 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 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 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 领取使用
1、 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 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 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5、 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 维护维修
1、 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 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 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 回收报废
1、 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 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 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 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
(五) 资产清查
1、 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 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 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 固定资产的使用
1、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 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 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六`资产转移管理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 资产减损处理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 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 固定资产清查
1、 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 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 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 、固定资产的使用
1、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 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 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 附则
1、 本规定解释权归__ __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2、 本规定在执行中与其他制度相抵触的条款按本规定执行。
第11篇 纺织机械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目 录第1章 总则第2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3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第4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5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6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第7章 固定资产处置第8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第9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全国有固定资产、股份制固定资产正确核算,不流失。并配合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体制改革,并考虑到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第三条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对股份制资产监督管理,保全不受侵占。同时,也为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提高经营,增加产品产量,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第四条 所属企业(事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护好固定资产,是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职责。因此要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配置合理。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规定执行。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电、机械、运输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但企业购买单位价值在50000元以下的计算机,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但企业购买的手机电话,不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第七条 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分为:(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二)非生产经营有固定资产。(三)租出固定资产。(四)不需用固定资产。(五)未使用固定资产。(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七)企业筹建期间已经作价单独入帐或清产核资时确定已入帐的土地。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分为:(一)机械设备。(二)动力设备。(三)传导设备。(四)起重运输设备。(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六)工业炉窑。(七)其它生产设备及用具。(八)非生产用设备及用具。(九)房屋及建筑物。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净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帐。(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减去融资租金后的余额确定。(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六)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七)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八)清产核资或股份改造固定资产价值的重估和评估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价值。待实际价值确定后,再行调整。(九)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第十条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手续前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及外币汇兑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费用。(二)企业有偿调入旧的固定资产仍应按其原价,而不应按其净值入账。(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四)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如因建设工程需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不单独作为土地的价值。(五)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1.根据国家规定固定资产重新评估价值。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十一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一)房屋和建筑物峻工后不管是否使用都应提取折旧。(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半停产企业的设备。(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六)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三)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四)提前报废清理固定资产。(五)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六)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七)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八)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九)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第十三条 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第十五条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上市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的5%确定。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分类一般企业折旧年限上市公司折旧年限(一)机械设备1、金切机床12 年10年2、锻压设备12 年10年3、铸造设备12 年10年4、数控设备10 年8年(二)动力设备1、锅炉及附属设备11年11年2、发电机组11年11年3、空压设备11年11年4、大型中央空调设备11年11年5、煤气生产设备11年11年6、其他动力设备11年11年(三)传导设备1、电气设备(包括电焊、电镀等)15年15年2、输电设备15年15年3、输电线路(包括地下电缆)15年15年4、电讯线设备15年15年5、其他传导设备15年15年(四)起重运输设备1、起重设备10年10年2、运输车辆10年10年3、其他运输设备6年6年(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1、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10年8年2、电子计算机(价值在5万元以上)5年5年3、通用测试仪器及设备7年7年(六)工业炉窑1、烧铸炉7年7年2、加热炉7年7年第12篇 隆兴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兴隆供电分公司所属的各个单位。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固定资产划分的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固定资产减少和清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内部控制。
(三)根据权限范围决定或向上级单位报批本单位固定资产购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固定资产处置行为和折旧、修理政策。
(四)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资产管理信息。
(五)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
财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
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
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运行、维护、保管单位承担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职能。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从价值形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一)制定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查核,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
(五)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
(六)负责固定资产的评估工作,核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
(七)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索赔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主要是从实物形态及时、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技术要求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一)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二)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检查其使用效益,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三)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督促工程如期完成并按规定编报竣工决算。
(四)组织更新改造及大修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其投资效益。
(五)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
(六)协助办理固定资产投保及定损工作,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管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主要是指对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一)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二)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三)制定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
(四)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实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五)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工作,会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和固定资产调拨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检查,并报价值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资产处置程序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六)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物相符。
(七)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收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和分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资产。
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确认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具体范围按《国家电网公司目录》执行。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分类
(一)按使用情况分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基建用固定资产
7、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8、土地(以前年度清产核资作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按用途分类
1、输电线路
2、变电线路
3、配电线路
4、用电计量设备
5、通讯线路及设备
6、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
7、发电及供热设备
8、水工及机械设备
9、检修及维护设备
10、生产管理用工器具
11、运输设备
12、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3、房屋
14、建筑物
15、土地
第十三条除上述两种分类口径外:
(一)输电线路和变电设备按以下标准分类:
1、110kv及以下
(二)配电线路及设备还应当按以下标准分类:
1、35kv
2、10kv
3、10kv以下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或其他原因改变原来用途,引起资产分类变化的,应予以重新分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计价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及其他途径增加。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建方式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零星购置等。
第十七条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有关新增资产信息一致。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竣工决算验收按华北电网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竣工决算报告按规定程序经审查、审计后,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竣工决算报告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如果竣工决算报告未能及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以实际支出和工程概算为基础估计资产价值,连同资产清单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暂估价值和固定资产投运报告转增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决算金额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条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保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零星购置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投资转入、融资转入、接受转赠、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账手续。
第二十二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估价后,按管理权限后,报财务部门入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确定。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入账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固定资产原值: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记录有误
第五章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账簿和卡片的记录等,编制固定资产月度分类折旧表,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二)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资产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五)基建用固定资产
(六)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七)经营租入改良的固定资产
上述固定资产如果是按暂估价值时,同时调整已计提折旧;在已实际价值调整暂估价值的,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第二十八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四)更改期间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第三十条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等,按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独造册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各类固定资产应实行计划检修制度。大、中、小修理费用均应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减少和清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对闲置、多余等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使用保管部门查明资产盘亏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盘亏审批表
(二)盘亏单位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三)盘亏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财务处理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盘亏审批表
(四)盘亏单位按管理程序报经批准后,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具体见资产报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原则上只能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全资单位之间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公司系统外的单位。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审批通过后,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七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时间为竣工决算完成后二个月内。
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对一致。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的名称、编码、分类、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二)资产原值及变动情况。
(三)折旧率、残值率、累计折旧、已提减值准备、资产净值及其变动情况。
(四)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五)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单位、存放地点、保管人及验收人。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规则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即为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应同时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做相应变动记载。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无偿调出、有偿转让、盘亏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后,原固定资产卡片应至少保存5年以上。
第四十七条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浪费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坚持必需、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资产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第五十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密切配合,配备懂技术和了解固定资产状况人员协助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提供有关资料。
清查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提交清查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清查盘点报告报送财务部门,按有关财务制度对清查盘点进行处理,发现重大资产损益,或有其他重要问题的,按管理权限报批。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保险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投保。投保固定资产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索赔工作。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证据不全,并导致索赔失败或不能得到应有赔付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要积极推广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分析固定资产结构、分布、利用效率以及管理状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驻站(以下简称)。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分级负责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个会计年度的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资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一)公司根据资产的不同经营性质确定不同的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盘盈、盘亏等业务工作,归口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上报审批等管理业务。
(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部门。
(三)财务资产部门为固定资产各类账务的处理部门。
第六条 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即综合办公室是油品调运分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主要管理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和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室编制公司年度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负责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采购,组织机关财务资产部、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并建立实物台账,按要求定期编制有关统计报表;
(三)负责收集整理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审核或提出调拨、更新、检测、维修和报废鉴定等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办理验收;
(五)参与公司所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定期与财务资产部、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进行账实核对。
第七条 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大车队是公司所有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
大车队对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编制、汇总、审核公司年度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汇总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计划,做好与工贸公司对接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采购,组织财务资产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并建立实物台账;
(三)负责收集、管理公司所有经营性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审核调拨、更新、维修、改造、报废等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办理验收;
(五)参与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定期与财务资产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账实核对。
第八条 财务资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的管理和核算。
(一)参与入库验收,及时备案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制作固定资产卡片;
(二)参与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报废和处置等计划,准确确认资产价值、报废价值、维修费用等,并及时作出账务处理;
(三)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分析与管理,负责资产报表的编制、上报,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及残值
第九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编码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编码规则》及《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 必须按月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若需要采用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方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上报工贸公司财务资产部门核准,并报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与计价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更新改造、盘盈、抵债、非货币性交易、无偿调入等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 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形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计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投资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财务资产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后,应按工程概算、造价或者实际成本暂估入账。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上已经转移了与固定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认定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凭据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认价值。没有提供凭据的,一是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确认;二是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如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除按照上述方法确认外,减去该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六)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必要支出,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八)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还在劝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
(九)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确认;支付补价的,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相关税费和补价确认。
(十)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本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在预算范围内购置。
第十五条 固定购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核、审批
1.油品调运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固定资产协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
2.机关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
3.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工贸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及工贸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求,提出购置意见(购买资产或从其他部门进行调拨等),判断是否需要购置,如需购置时,汇总形成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上报工贸公司进行审批。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1.根据工贸公司的批复,需要招标的,应依据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不需要进行招标的,应遵循比质比价原则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公司大车队、综合办公室负责。经公司授权后,油品调运分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可由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
2.租赁资产的,按照第十一章规定执行。
3.在公司内部进行资产调拨的,按照第九章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及领用
固定资产购买到货后,由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各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各一式三份),由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各留存一份:
1.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一并移交至使用部门。固定资产领用单需经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验收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金额、生产厂家,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并由验收部门和验收人签字;财务资产部门根据验收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主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购置或投产先后顺序统一进行编号,各项固定资产编号唯一。
3.其中固定资产领用单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移交数量、移交时间、使用部门等信息,固定资产卡片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原值、折旧年限、预计残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遵循“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与实物相符,对所管辖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盘点时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固定资产盘点,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如资产保管人员离任时还应进行专项盘点。油品调运分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机关相关部门可协助盘点。
(二)盘点组织及职责:财务资产部门负责制定盘点计划和方案,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具体参与实施,固定资产使用
部门及人员配合盘点,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盘点。
(三)盘点工作应逐项清点实物,将实物与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于财务资产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四)在财产清查中,对固定资产盘盈要查明原因,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填写书面报告,经参与盘点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经理办公会审批。
固定资产清查盘亏和毁损,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书面上报工贸公司批准。
(五)财务资产部门根据盘点结果和申请报告的批准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务结存数,并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十九条 为了保持固定资产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发生的经常性修理费用作为损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大修理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技术状态,确定大修理间隔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预算,报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确定的年度大修理费用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提出维修申请及维修费用预算,根据维修费用预算金额大小填写不同的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固定资产维修和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费用预算超过10000元(含本数)的维修申请执行以下审批程序:
1. 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申请表提交本单位固定资产协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总会计师、经理依次审核、审批。
2. 机关维修及各驻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总会计师、经理依次审核、审批。
(二)油品调运分公司维修费用预算低于10000元时,提交维修申请表至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财务资产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意见,组织维修工作,维修结束后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发票报财务资产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维修属于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之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标。
第八章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认定:
(一)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固定资产;
(二)变更计划后不使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三)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不需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分公司有符合固定资产闲置认定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写《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上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
(二)固定资产主管管理部门根据上报的《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结合设备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三)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会审平衡情况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公司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保管
(一)经申报批准后的闲置固定资产,小型设备应集中保管,由申报单位按通知送到闲置库,送库前必须进行保养、完好配套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对于大型设备,一般存放在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作好维修保养工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附件,保证设备完好,并加盖防尘防湿罩,以确保随时能够调出使用。
(三)闲置固定资产重新启用时,在本单位使用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使用;调出本单位使用的,遵照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处理是指对闲置、不需要、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在本单位已无利用价值,在整个单位也无调剂利用价值,但尚有市场价值的固定资产,通过市场进行变现的一种行为;
(二)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分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至少每季度应将经营上认为无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制《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主管领导、经理审批后上报工贸公司审查。
(四)固定资产变价处理收入应上缴本单位财务资产部门做账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
(一)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对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方案,固定资产协管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二)机关财务资产部提出审核意见;
(三)经理办公会审核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工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五)经工贸公司批准后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协管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章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第三十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必要的情况下,工贸公司机关及内部各单位之间可进行固定资产调拔转移。工贸公司与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调拨时,按照工贸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转移程序:
(一)经审批同意进行内部调拨的,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开具《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由调入、调出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资产部门更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调入、调出双方按调拨所列内容进行现场交接。调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借故拖延。
(二)《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入、调出单位各保留一份,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各保留一份。如调入、调出部门中涉及油品调运分公司时,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固定资产协管部门通报调拨结果。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台账、档案等信息,财务资产部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调拨后,由调入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技术性淘汰,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三)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的固定资产;
(四)因规划变更、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或系统工程。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一)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报废理由;
(二)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对所申请报废的资产,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鉴定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报财务资产部门。
(三)财务资产部门确认资产报废账面价值、已提折旧、资产净值,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财务资产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折旧、资产净值对固定资产减损情况,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 已到报废年限没有形成损失的,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上报工贸公司。
2. 未到报废年限,形成资产损失的,上报工贸公司审批(其中单项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可汇总集中报批,超过100万元的单项资产和成套设备、主要装备可单独报批),待批复后再做处理。
(四)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将审批后的报废申请,交财务资产部门做账务处理,有残值收入的,应将收入全额上交财务资产部门,不得私自留用。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需要上报的资料:
(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报废原因、清理费用及损益、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卡片、明细账页等;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依据或能够说明该固定资产必须报废的证据;
(四)相关专业质量检测和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五)上级单位或本单位的审批文件或会议纪要。
第三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残料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主管领导、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及财务、审计、监察、技术等部门组成的处置领导小组,增加收入,降低资产损失。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的保险、抵押、租赁及减值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主要设备、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资产保险管理办法》办理保险手续。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抵押,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正式文件上报工贸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集团公司审批,经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方可抵押。抵押事宜统一由集团公司负责办理,公司不得私自抵押。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租赁参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减值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城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办法
某城建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城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并进一步夯实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及有关管理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凡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以及计划外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等项目均在统计范围内。
二、管理原则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不得谎报、漏报、瞒报、迟报和误报”和数出一门的原则确保投资统计的及时、准确、全面。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区统计局和公司的要求统一对外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真实的情况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三、管理方法
各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统计工作,项目代表负责所属项目的数据统计,具体工作如下:
1、项目代表每月20日与各施工单位联系,取得本月项目实际进度,审核后,要求各施工单位于23日前将该项目工程进度表完成签章(必须有施工方、监理方及我公司三方签章),于每月23日17:00之前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汇总后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门。
2、项目代表每月20日与房屋征收部门联系,收集项目征收款的支付情况,并告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于25前到区土储中心复印相关票据,及时统计入固投报表。
3、项目代表必须按项目建立各项目固投完成情况统计台账,一个项目一个台账,及时掌握所管项目的固投完成情况,台账做到每月更新。
4、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代表上报的工程进度表及其他费用支付凭证,及时、准确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并按区统计局、区发改局规定的时限上报。并同时完善公司固投统计台账、固投资料的整理等。
四、填报要求
新入库亿元项目公司财务部必须于当月15日前上报区统计局,该项目代表必须于13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土地面积、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主要单项工程或系统工程、购置设备情况等);
2、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主体工程施工合同);
3、项目现场照片;
4、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
6、项目的整体设计;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
9、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10、项目环评文件;
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原则上应该有(1)-(10)项,至少上报(1)(2)(3)(4).其他项必须尽快补齐。入库资料每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按照上述顺序复制到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码。doc(项目编码由统计人员提供),纸质资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公司财务部保存。
五、检查、考核与奖惩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财务部每月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本办法规定管理内容部分,考核情况与公司有关奖励考核办法挂钩。未按本办法完成工作,不按时限提供资料的项目代表,经财务部考核不合格的,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办法
为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各商场(部门)须由公司统一登记相关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桌、椅、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电扇、饮水机等),落实相关的维护责任,责任人和固定资产登记表交由所在地财务部备档。
二、凡部门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财务部登记备档。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由各部门落实到相关人员,扫除固定资产归属和使用保管盲区。
四、凡属正常使用原因导致固定资产损坏,使用部门应及时向行政办申请维修或更换。
五、凡属人为原因导致固定资产损坏,公司将视损坏程度责令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并处以赔偿金等额的罚款。
六、因工作关系,部门间需调换固定资产,须报请行政办批准并作变更登记。对未履行变更登记的部门,公司将按遗失作等值处罚部门责任人。
七、因工作变动或离开公司,相关人员因履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档。移交手续不清者,财务部有权暂扣相应工资。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公司行政办。
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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