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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培训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2 热度:80

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1篇 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09)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09〕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

第五条 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第六条 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 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 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需求分析

第九条 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 岗位风险;

- hse管理规范、程序等;

-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

- hse审核结果;

- 业绩考核结果;

- 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

-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

- 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

- 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

- 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 再培训等等。

第十条 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包括岗位名称、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周期、培训方式等主要内容。管理层hse培训需求矩阵参见附件1。

第十二条 每年应对岗位hse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矩阵,并与下属员工沟通。当组织机构、经营规模、经营性质和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岗位hse培训需求,更新培训需求矩阵。

第四章 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 各级直线领导依据单位培训需求矩阵及对下属的期望,结合员工现有能力,负责组织制定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培训计划。个人hse培训计划及记录参见附件2。

第十四条 培训计划优先考虑在岗培训,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直线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资深员工在hse培训中的作用。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培训实施者可以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员工的直线领导、hse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的员工和专职教师,还可以是聘请的外部资深专家。

第十六条 hse培训的方式应以岗位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主要包括典型课堂培训、强化课堂培训、各种会议、专题讨论、岗位实际练习、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 培训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为主。

第十八条 岗位员工必须接受单位内部组织,且与所从事业务相关的hse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长庆油田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并定期进行复审再培训。《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复审培训具体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须接受具有hse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hse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主要负责人:首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安全管理人员:首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特种作业人员: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四)

第二十条 hse体系审核员、hse培训师均须接受具有hse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hse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hse体系审核员:取证培训时间为48学时,每三年应进行一次再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二)hse培训师: 取证培训时间为48学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三)hse培训师分为课堂讲授培训师和在岗辅导培训师,课堂讲授培训师由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认定,在岗辅导培训师由直线领导认定。

第二十一条 以下员工应按照需求,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hse培训。

(一)新入厂员工,应经过厂、车间(队)、班组三级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工种调换、转岗、脱岗3个月以后重新上岗的员工,应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三)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相关员工应重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及技术培训。

(四)临时劳务工、实习员工、外来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进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实施安全教育培训。

(五)新聘用(任)的管理人员、领导干部,须接受相应的hse培训。

(六)其他人员,也应按需要接受相应的hse培训。

第二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hse培训计划不得随意取消(受培训员工的工作性质发生改变除外)。如果因某种客观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执行时,直线领导应与组织培训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第二十三条 培训实施者应全过程跟踪培训的实施,及时获取培训效果的反馈,根据反馈的结果,提出适当的改进措施,如调整培训师、培训内容或培训方式。

第二十四条 培训实施过程中,培训实施者应将学员的参与程度、过程评价及时反馈给学员,鼓励学员积极完成培训课程。

第六章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实施者应对被培训者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培训方式,可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笔试;

-实际操作考核;

-面试或口头提问;

-技能演示;

-网上答题等。

第二十六条 培训实施者应记录培训考核结果,笔试和技能演示需保留相应的考试内容和过程记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hse培训奖惩机制,对hse培训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实施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hse培训应作为员工晋级和单位评先进等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九条 对未能认真履行培训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章 效果评估

第三十条 由安全环保处、人事处、劳动工资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培训班整体培训效果评估。

第三十一条 直线领导负责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估、跟踪与反馈。直线领导在学员参加培训后3个月内,通过观察日常工作的沟通评估培训效果。

学员培训效果评估表参见附件3。

第三十二条 培训效果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学员的hse意识和能力是否提高及提高的程度;

-hse管理规范、程序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培训课程的设置(包括培训方法、培训内容、培训师等)是否满足学员的实际需要。

课程满意度调查表参见附件4。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远程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范例

远程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训、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第3篇 投资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投资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升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公司内部在岗培训。

2、外派培训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公司以外的培训、学习、进修等活动。

3、自发培训

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申请参加的培训、学习、进修等活动。

二、培训费用

包括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等项。

1、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视为上班。

2、自发培训原则上由员工自行承担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视为事假。

三、培训考核

1、服务员、清洁工、保安的岗前培训期为一个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2、公司将不定期对内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3、外派受训员工须将培训成绩、心得报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如中途擅自退出培训或未能取得结业资格,培训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特别规定

外派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按协议执行。

1、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约定:

单次培训费用 最低服务年限(自培训之日起计算)

1000元以下 一年

1000元-2000元 两年

2000元-4000元 三年

4000元以上 五年

2、培训期间所发放的培训资料所有权属于公司,培训结束后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培训合格之后取得的资格证书所有权属于受训员工本人,在约定服务期内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代管,约定服务期满方可交还本人。

五、本办法自20**年*月24日起执行。

第4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井控培训工作,推进井控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培养高素质石油工程技术作业队伍,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油气田企业的井控培训工作。

第三条  井控培训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遵循“按需施教、突出技能、注重实效、质量第一”的培训原则,以提高井控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为重点,根据不同的专业和岗位分级开展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  人事劳资部作为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井控培训工作中履行井控培训整体规划、宏观管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等职能。

第五条  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是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井控培训工作;指导重点井控培训项目的设计,起草井控培训项目安排建议,协助人事劳资部编制井控培训规划;参与组织井控培训大纲和教材审定;制定钻井、井下作业等工程技术队伍井控培训指导意见。

第六条  各油气田企业人事劳资部门作为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为井控培训工作给予充分的资源保障与支持,并会同井控管理部门开展井控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七条  各井控培训机构应当按照集团公司井控培训大纲组织培训,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

第八条  井控培训机构应按如下程序设立:

(一)集团公司所属油气田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劳资部和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提出申请。

(二)人事劳资部和工程技术与市场部组织论证设立井控培训机构的可行性,给予批复。

(三)提出申请企业根据批复建设井控培训机构。

第九条  井控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在不同作业工况下进行防喷演习训练的教学井场(至少包括教学实验钻机或作业机一部、实验井一口、配套齐全的井控装置);

(二)具备一套全功能、适合于各种作业工况的井控模拟装置;

(三)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教具、模型;

(四)具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师,专职教师的配备数量应达到年平均培训人数的3‰到5‰;

(五)具备满足需求的固定教室等办学条件和学员食宿条件。

第十条  各油气田企业应根据井控培训的特点抓好培训机构的统一规划,保证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  井控培训机构的资质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和人事劳资部组织评估认证,每三年一次。认证工作依据井控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审核项目表中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对评估审核合格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培训资质。

第十二条  井控培训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经集团公司评估认证,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甲级井控培训机构,低于85分的为乙级井控培训机构。

甲级井控培训机构可对集团公司所属各油气田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井控培训,乙级井控培训机构只可以对本油气田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井控培训。

第十三条  具有国际井控认证资质(iadc认证)的井控培训机构方可承担国外市场的井控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井控大检查应同时对井控培训机构进行相应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对井控培训机构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各井控培训机构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专职师资队伍和兼职师资队伍。

第十六条  井控培训专职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井控培训专职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有三年以上的现场工作经历,同时取得集团公司颁发的井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井控培训兼职教师应选聘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能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井控培训专职教师每四年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组织轮训一次,井控培训教师每年到施工现场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0天,并积极参与国内、国外井控培训工作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

第十九条  井控培训机构应每月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各油气田企业应安排井控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本企业井控例会,安排井控培训教师参加本企业井控检查,参与井喷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条  井控培训教学大纲、井控培训教材及井控培训考试题库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和人事劳资部共同组织编写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和人事劳资部根据培训对象制定相应井控培训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当明确教学目的,规定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统一教学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井控培训教材编写应适应不同专业和岗位人员对井控工作的需要,分为现场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服务人员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等系列,建立集团公司井控培训教材体系。

第二十三条  井控培训教学大纲纳入集团公司员工培训指导大纲,各井控培训机构应以集团公司井控培训教学大纲为基础,并结合本油气田勘探开发的特点,参考国内外比较成熟的相关教材组织编写井控培训补充教材。

第二十四条  按照井控培训教学大纲规定,井控培训对象包括钻井专业人员、井下作业人员和井控培训教师,其中:

第5篇 某酒店培训管理办法

酒店培训管理办法

日期:编号:

制定: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

目的(purpose):

为规范酒店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政策与程序(policy&procedures):

1、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管理统一的培训项目及参与并参与督导各部门的内部培训。各部门应把每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将把有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员工的排班情况安排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并把培训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员工应按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

3、凡迟到、早退或不到者,人力资源部将比照《考勤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4、每次课程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安排考评。

效果考评的形式为书面问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人力资源部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书面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评分:

80分以上为优秀 60~80为中等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凡每次考评不及格者,降职一级。待重考合格后,回升员职位。

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6、人力资源部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级路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考评成绩等。此培训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员工、员工晋升、调整工资等的依据。

第6篇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后备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年资格过渡及公开考选的全部后备干部。

二、计分办法

1.学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每1天为6个学时,每学时记1学分。 请假不记学分,集体培训时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双倍扣学分,不足1学时按照1学时扣。从个人所得总学分中扣除。

2.沙龙:每年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目,参加读书交流、论坛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捆绑式考核计分,每次活动抽取各组代表参加,按优秀(50%)良好(50%)分别记10分和7分,代表得分即是该组成员每人得分。

3.教科研:积极撰写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在正式刊物(增刊除外)发表一篇市级5分,省级及以上10分,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记20分(与他人合作减半记分);主持课题研究并圆满结题一项则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出版有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记20分;上公开课或者优质课,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作经验介绍,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4.考试:培训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每次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5.作业:根据培训实际内容布置作业,聘请评委对学员作业评定,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6.其他:按相关规定计分。

三、计分管理

1.加强对后备干部培训的考核,如实反映、登记培训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载培训学分,并将认证结果每年公示;严肃纪律,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违规登记的学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2.培训学分作为后备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7篇 售楼部物业员工培训考勤管理办法

售楼部项目物业员工的培训和考勤管理

为了全面实现'zz'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必须培养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专业队伍,我司长期以来将培养现代化的高素质员工,规范企业培训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基础。公司为了培养和储备人才,保障培训工作有效落实,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与各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让培训工作真正做到发掘人才、培训人才、升华人才、留住人才。

(一)、培训机制

为了做好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有效实施、严密监察、科学化管理,公司将培训工作划分为了一级培训和二级培训。

一级培训包括: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针对公司管理骨干(公司决策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主管、高级物业助理等岗位,以及因工作需针对性培训的管理骨干)组织的有关管理知识、管理技巧、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和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 公司新员工的上岗前的基础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

※ 公司组织的服务中心之间、服务中心与职能部门之间和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经验交流培训;

※ 公司外派的持证上岗以及各类专业、技术的培训。

二级培训包括:

※ 各职能部门、各服务中心组织的内部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公司制度培训等;

※ 品质发展部组织的员工转岗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公司的培训目标

(1)员工培训合格率100%(每年统计)

(2)新进员工入职上岗培训率100%(每半年统计)

(3)培训考核参加率100%

(4)转岗培训率100%,转岗培训合格率100%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保证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培训方式

(1)在职进修:公司自行出资组织的有针对性主题的授课和讲座。

(2)脱产进修:根据公司需求,公司出资选送员工外出参加的短期培训或专职培训。

(3)自我进修:主要是员工自行参加电大、夜大、函大的培训学习,公司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三)、培训工作程序(见下图)

(四)、'zz'项目服务中心基本培训课程

为了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贯彻落实公司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升华人才、留住人才的管理培训思想,'逸源香舍'项目服务中心除了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一级培训外,项目将按以下基本内容实施培训:

岗位

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周期授课人/主持效果检验

新招聘

员工业务学习1个月/公司/服务中心考核

实习2个月/

管理

人员业务学习:业务文件、报刊、书籍、经验总结交流等每周公司品质部

经理半年考核

秩序维

护员(含迎宾)常规训练:晨跑、拳术练习、队列训练、值勤动作训练每日早晨秩序维护部主管/领班半年考核

思想教育1次/每周公司品质部

经理/

经验总结1次/每周秩序维护部主管/

业务知识2次/月秩序维护部主管半年考核

应急预案演练1次/月秩序维护部主管半年考核

保洁思想教育1次/月保洁部主管/

保洁技巧1次/月保洁部主管半年考核

(五)员工的考勤管理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zz'项目售楼部员工统一按公司考勤及工作制度要求,由现场负责人负责进行考勤管理。并负责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8篇 某某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办法

某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人员的配备、人员培训

一、物业管理处人员配备

该管理处人员配备因考虑对外形象和设备配置情况,帮我们在人员配备上坚持以公司“精干、高效、敬业”的用人原则为基础,确定“重学历也重能力、重水平更重品德”的用人标准,严把人才选聘关。我们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在管理队伍建设上,我们将采取规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激励机制,严格管理、考核,并实行淘汰制,才能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一)、管理处人员配备图

(二)、物业管理处人员岗位分布说明

1、管理处 主任:1名,负责全面工作。

2、文员:负责前台服务,和处理行政、物业事务等工作,并协助管理接待等工作,及负责档案管理、会务管理等工作。

3、品管:1名,负责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

4、维修部:2名,负责工业园物业和配套设施设备及场地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维修检查监督等工作。

5、保安队中队长:1名,负责保安队全面工作及对部门人员检查监督工作。

保安:13名,分三班24小时值班(其中一名轮休),负责当班期间的安保工作。

6、环境管理部部长:1名,负责清洁、绿化全面工作及对部门人员检查监督工作。

绿化技师:2名,负责绿化养护工作。

环卫工人:8名负责工业园区公共区域卫生。

二、人员培训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竞争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要实现人才资源开发战略,我们确定了“全员培训,全过程考核”的培训方针,使培训真正落实到实处。

1、培训的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使物业管理更加富有成效。

2、培训内容:

(1)新员工入职培训:

a、企业培训: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企业理念、企业精神等;

b、员工手册培训:员工守则、礼仪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等;

c、管理处概况培训:工业园区概况、公众管理制度、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架构等;

d、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及强化服务意识的专题培训;

e、军训与参观学习。

(2)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a、基本技能培训: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iso9001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示、记录表格等);

b、新技术(能)培训:智能化技术、新设备仪器的使用与管理技术等。

(3)素质提高培训:

a、操作层自我开发培训:进行有关学历、职称的外送培训,或利用现有条件,举办电脑、消防、环保等相关知识讲座;

b、管理人员实行“四个一”常规培训,即坚持每月写一篇文章,读一本专业的好书、参加一次讲座、参与一次竞赛。

(4)新政策、新理论培训:

物业管理理论动态、有关法律、法规、同行业新动向等。

(5)培训者培训:

培训者更新知识及观念,吸收新理论,不断创新培训工作思路的培训。

3、培训计划(不具体阐述)

4、培训的评估考核

(1)培训中考核:根据实情,边培训、边考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便于了解员工是否按培训要求和标准指导工作,对没有按要求做的员工进行监督和指正。

(2)培训后考核:分为实操考评和书面考核两种,反馈培训绩效、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薪资发放的依据。

第9篇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一、新入厂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工段级、班组级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矿山、建筑施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一)矿级教育:对新入矿人员,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和组织人事科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公司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

3、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

4、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

5、安全心理知识;

6、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7、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车间。如未进行矿级安全教育,车间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二)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8学时,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车间的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

2、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3、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

5、车间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工段(含工区、队、部)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工区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教育主要内容有:

1、工段、工区概况;

2、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生产工艺流程、安全作业要领、作业程序标准;

4、岗位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对策;

5、岗位《三大规程》;

6、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工段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班组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班组概况;

2、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

4、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

5、三不伤害措施及班组工伤事故案例;

6、创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计划与措施。

如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四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经安全环保科审查确认后,转组织人事科归档。分配到岗位时,必须确定一名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指导,并签订“师徒合同”,其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

(四)新入矿经四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各单位要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未经四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具体办法按《武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

(一)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工段、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二个月以内由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三个月以内由矿、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

(二)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凡调换同类性质岗位的操作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调换岗位。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3、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4、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脱产期间,公司及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四)具体实施办法:

1、复工安全教育,先由矿、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再由工段、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分级填写职工教育档案。

2、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公司内部厂矿之间的调换,按新入矿人员的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矿内部车间与车间的调换,由调入的车间负责进行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3)车间内部调换,由调入的工段、工区、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4)班组内岗位或工种变动由班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和调换工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

四、一人从事多工种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如果是特种作业则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单位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六、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七、职能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负责人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级干部,取消任职资格。

八、工段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1、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培训,公司安环部负责师资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职的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环部统一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无故不参加教育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本工段、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工伤现场急救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九、一般人员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除以上规定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公司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由矿按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培训时间16学时。

十、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一)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一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二)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三)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职工思想活跃,领导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广播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十二、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安全环保科统一建档。

第10篇 ohs管理体系学习培训办法

ohs管理体系学习与培训

由外部专家或技术咨询单位对组织管理层和专门工作班子成员以及职工进行ohsms标准培训,是开始建立ohs管理体系时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最高管理层深入理解该标准,才能真正把建立ohs管理体系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最高管理层才会做出应有的承诺。只有专门工作班子成员全面理解标准,建立ohs管理体系的工作才能够得以正确规划和推动。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培训必须是全员培训,中层以上干部必须重点培训,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要广泛、深入,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造成一个贯标声势。作为组织领导和管理层,必须掌握ohsms标准的基本内容、原理、原则,理解标准的内涵。

学习中应抓住以下几个要点:

(1)深刻理解和掌握标准中17个要素的逻辑内涵。领导和承诺是核心,“方针”是导向,“组织、资源和文件”是基本资源支持,“风险辩识评价和风险控制”是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计划和实施、监测”是实现过程控制的基础,“审核和评审”是纠正完善及自我维护的保障。体现了以领导和承诺为核心,以方针目标等要素为支持,以审核和评审实现自我监督与持续改进的整体思想。

(2)结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突出整体思维观;把“领导与承诺”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起来;把强调风险评价和事前预防结合起来;把“计划”及“实施与监测”和强调生产作业现场的“人、机、环”协调运行结合起来;把“审核与评审”与传统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

(3)结合本组织的实际学习标准。学习标准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与本组织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只有从实际出发,才能真正掌握标准的内涵,理解其实用价值。

第11篇 机电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机电工素质,增强机电技术力量,使机电工能够单独上岗操作,能够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系统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

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

二、 形式: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三、 范围

井下各掘进队、综采队、井下运行单位、地面运行单位、机电队、后勤服务中心等。

四、 要求:

1、 机电管理部对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2、 各单位必须有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机电培训工作,并报机电管理部。

3、 各单位机电负责人每季度将制定本单位机电培训计划,并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4、 各单位严格按机电管理部和本单位的机电培训计划进行。

5、 在进行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努力使每一名受训人员都掌握培训内容,提高个人素质。

6、 各单位正职领导要高度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7、 各单位负责的机电培训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每次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机电队伍。

8、 各单位的机电培训要集针对性,效果性、实用性相结合进行培训。

五、 考核

1、 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扣机电培训负责人100元。

2、 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的 扣责任单位500元。

3、 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培训教案、培训记录不全等,扣机电培训责任人100元。

4、 各单位不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的扣单位正职100元。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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