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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6 热度:80

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 公司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责任人为成员。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 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指定1-2名消防安全员。

(三) 防火领导小组工作的职责是: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

3、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4、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逐级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5、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

6、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训练,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7、 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值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值班工作中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初级火灾。

8、 对公司内部(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自动报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有关公共部位的防火。

(四) 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定期年审,过期失效的消防设施,停止使用。

(五) 办公大楼的安全防火

1、 办公楼和家属院是重点防火部位,由办公室主任主管,以保安员为骨干,成立消防队。

2、 对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

3、 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

4、 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5、 严禁车辆随意停放,必须预留足够的逃生、救援通道。

6、 各办公室要达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7、 微机室、电话总机室应严格按规定走线,夜间要有专人值班。

二、 消防设施的管理

(一) 按北京市相关要求配备灭火器,并加强管理。

(二) 消防设施的管理

1、 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室外消防栓有明显标志,严禁埋压、圈占。

2、 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要放在明显、通风处。注意防潮。要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失效、破损,应及时报废、更换或维修。

3、 要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三、 奖励、处罚及其他

(一)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有突出成绩的部室和个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三)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 防火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并形成体系化。建立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和处罚,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xxx公司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x公司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为xxx公司的消防安全总负责人, 生产控制部经理为xxx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

3.2 消防安全管理人:生产控制部责任人。

3.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分管厂长及各部门经理。

3.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由部门经理指定的责任心强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课长为本课消防安全责任人。

3.6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为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

3.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5-90)《危险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品和遇  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学品。

3.6 特殊工种:是指电工、焊工、仓库保管员等工种。

4、岗位职责

4.1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xxx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xxx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xxx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组织召开xxx公司消防安全会议;

4.1.3 为xxx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4.1.7 组织制定符合xxx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8 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向股份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4.2.2 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2.3 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组织保障。

4.2.4 组织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课级、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5 会同xxx公司消防责任人与xxx公司消防管理人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并组织本部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部门义务消防队;

4.2.7 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8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向本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9 对本部门出现的消防隐患与火灾、火险负全面责任;

4.2.10负责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罚款收缴上交工作;

4.3 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召开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4.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xxx公司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提请消防负责人审议;

4.3.4 组织实施xxx公司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部门落实《防火重点部位档案》落实情况;

4.3.5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3.6 管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

4.3.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8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9 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10负责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与部门消防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与经济处罚;

4.3.11负责消防文件资料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4.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4.1 实施xxx公司安排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统计部门消防安全基础数据及资料;

4.4.2 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 组织实施部门内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及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4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4.5 组织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

4.4.6 组织开展部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7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8 xxx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本xxx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及xxx公司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

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5.1 课长对所属本课消防管理工作与员工消防安全行为负责;

4.5.2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与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3 定期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部门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4.5.4 监督检查本课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

4.6 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6.1 组长对所属班组人员与辖区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4.6.2 组织开展班组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工作;

4.6.3 组织开展班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4.6.4 定期向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

4.7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4.7.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及《吉林省消防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7.2 xxx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查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对火灾扑救工作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查处。

4.7.3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7.4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

4.7.5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4.7.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7.7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4.7.8 组建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训练群众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消防演练;

4.7.9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和《灭火演练预案》,带领由员工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保护现场;

4.7.10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

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领导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

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向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火灾调查报告》。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5.1.1 按照省、市及上级xxx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在每年年末及春、夏、秋、冬四季和每年的停装检修期间、节假日,做出部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报xxx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由方案所属部门具体贯彻落实。

5.1.2 年初制定xxx公司《业务培训计划》和《业务理论学习计划》,报xxx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5.1.3 组织xxx公司消防人员按时参加省、市及上级xxx公司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与培训。

5.1.4 xxx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部门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5.2 火灾预防

5.2.1 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划分xxx公司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并适时调整,制定应急救援灭火预案。

5.2.1.1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和油漆、烘烤、电焊气割操作间;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库或储罐;

5.2.1.2 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仓库等。

5.2.1.3 人员集中的部位。如xxx公司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

5.2.1.4 贯彻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消防安全人员管理职责。

5.2.1.5 建立并实施xxx公司领导管全面,部门领导管一面,课级领导管一片,班组长

管一段,职工包岗位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5.2.1.6 坚持xxx公司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逐级防火安

全检查制度》;

5.2.1.7 建立防火安全活动日,利用每月14、28安全活动日,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部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5.2.1.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标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考核,实行逐级防火安全工作逐级承包制。

5.3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xxx公司所属各部门、课、班组消防管理,要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职工教育要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之一。

6、消防安全管理

遵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依照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奖惩等职能,就主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时间和信息等做最佳的组合,为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而进行的各种消防管理活动的总和。

6.1 用火安全管理:

6.1.1 凡动用明火的,操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签发《动火证》,动火部门必须有防火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6.1.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基建工程工地用火,应报请上级xxx公司审批,用火点和用火设施符合防火要求的,签发《动火证》;

6.1.3 用火部位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好“定人、定点、定措施”,并按用火性质配备灭火器具;重点要害部位临时动火,必要时可向上级xxx公司审请消防车现场监护;

6.1.4 凡六级以上大风天,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动用明火,重点要害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

6.2 用电安全管理

6.2.1 凡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电热设施,应该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审批手续,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6.2.2 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接设临时电源(线)时,必须经制造厂设备工装课审批后,发放《用电许可证》方可接设;

6.2.3 对线路老化、破损、松驰、电气设备状态不良及不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要认真检修,及时解决,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止使用;

6.2.4 配电箱内保持清洁,内部、下部禁止存放物品;

6.2.5 长期闲置不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

6.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6.3.1 各部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3.2 严禁在生产厂房、更衣室、物资仓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6.3.3 严禁在工厂院内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第3篇 防爆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文字和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明火、摩擦和撞击、电气火花等火源。

2、明火控制

加油站区域内严禁烟火,加油站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带有“严禁烟火”、“熄火加油”字样的标志,在加油岛附近应设置带有“禁止拨打移动电话”字样的标志。油罐区应设置带有“禁止入内”、“禁穿钉子鞋”和“着防静电服”字样的标志。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

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3、预防摩擦与撞击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应采取下列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1) 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2) 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通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3)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并应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 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5) 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

4、防止电气火花

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应符合gb50058-92中的有关要求,加油岛附近应设置移动通信设备屏蔽装置。

5、防雷、防静电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关要求。

加油站的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装置。

雨季之前,应由当地气象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年度检测。

第4篇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中、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机动设备处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

3.2  生产运行处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

3.3  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检维修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监督。

3.4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

4.1.1  装置停车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车要详细制定停工方案,具体包括停车清洗、吹扫置换以及盲板隔离等项内容。停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停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停车各项操作要严格停工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1.1.1  停工、检修、恢复开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4.1.1.2  停工检修范围和停工程序;

4.1.1.3  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4.1.1.4  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  制定盲板图表。

4.1.2  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

4.1.2.1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安全防火负责人、项目安全防火负责人,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好安全防火监护人员;

4.1.2.2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检维修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检修施工人员还须接受生产单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殊工种作业证,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2.3  生产单位应向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2.4  施工单位应配齐检维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要根据检维修特点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及灭火器材(生产单位提供防毒面具和防火器材)等;

4.1.2.5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要对检维修的装置、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处理,合格后交给检修作业单位,并对作业全过程跟踪监护;

4.1.2.6  切断电源和联锁,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

4.1.2.7  对输送、储存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与相关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4.1.2.8  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

4.1.2.9  装置内的地沟、电缆沟、工业排水沟、阴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闭;

4.1.2.10  检修设备、管线的清洗与置换

4.1.2.10.1  氮气、蒸汽、有毒或易燃物质的管线要同设备断开、或按规定堵加盲板;

4.1.2.10.2  设备、管线检修前需彻底清洗置换、分析合格。有毒物质不准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含量不准超过安全动火允许浓度;

4.1.2.10.3  检修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质要清除干净。

4.1.2.11  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

4.1.2.11.1  厂机动设备科主持,以生产车间、生产技术科为一方,以检修单位、机动设备科为另一方进行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安全环保科进行监督;

4.1.2.11.2  设备、装置交接,需填写交接书,交接书包括下列注意内容:

a)整个设备、装置清洗、置换情况,及取样分析数据;

b)所有加堵盲板位置,主要阀门、水封状态;

c)贮存危险物料的部位及数量。

4.1.2.11.3  交接双方根据交接书所填内容到现场共同确认,确认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然后开始检修。

4.1.2.11.4  交方交出的设备或装置,需达到安全检修的条件。

4.1.2.11.5  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2.12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与生产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并在检维修交接书中签字;

4.1.2.13  检维修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及相关的票、证、书,必须对检维修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填写风险评价书(表),各种票、证、书、表必须认真工整填写、严格审批。

4.1.2.13.1  装置检修、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一般设备中、小修,以及日常维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表》;作业风险和消减措施由生产单位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和制订。

4.1.2.13.2  不带压紧固螺丝,静止部位的螺丝紧固,以及更换水阀门(d>100mm)等可不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

4.1.2.13.3  电气设备检修,办理《工作票》的同时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表)》,严格按公司《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1.2.13.4  需停表处理的控制仪表、联锁装置、计量仪表、孔板、调节阀以及大、中修的控制仪表,均需填写《仪表安全检修任务书》。

4.1.3  安全检修任务书、工作票的审批与使用

4.1.3.1  重要的检修《安全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设备所在单位设备员填写,安全监督会签,生产主任(科长)审核,安全环保科、机动设备科提出审核意见,设备厂长批准后,由机动设备科下达检修单位。

4.1.3.2  一般性检修(中、小修)《安全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设备所在单位设备员填写,安全监督会签,生产主任(科长)批准后交检修单位。

4.1.3.3  检修前要检查《安全检修任务书》或《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3.4  《安全检修任务书》或《工作票》,检修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3.5  《安全检修任务书》使用期满,而检修任务未完时,检修负责人应在期满前一天持原《安全检修任务书》任务书或《工作票》按原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4.1.4  中、小修作业的一般安全防火要求

4.1.4.1  进入检维修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4.1.4.2  严格执行各类票证书制度,工业用火、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都要办理相关的票证书,票证书要认真填写,措施详尽。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4.3  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计划,报作业所在单位批准。危险性大的检维修项目要实行风险管理,生产单位要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责任人。

4.1.4.4  对装置内不检修的设备,要采取好安全措施,要设有明显标志。

4.1.4.5  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车时排出的易燃、可燃物料装桶后,要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4.6  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要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1.4.7  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4.8  盲板拆装要有专人负责,要将拆装时间、部位、数量、拆装人员姓名记入盲板拆装记录,并绘制盲板图以备检查。

4.2  大检修安全防火管理

4.2.1  大检修的组织

4.2.1.1  凡是大检修项目,均应由项目所在单位提出检修申请,报公司生产运行处批准后,按安全检修要求成立大检修指挥部,办理各种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4.2.1.2  装置停工大检修应详细制订大检修方案,具体包括装置简单流程及主要物料性质、检修组织机构及职责、重点检修项目进度表、检修装置停开车时间表、公用工程停送时间表、检修盲板图、停开工主要控制点网络图、厂际和厂内管理线处置方案、原料及中间物料存储表等项内容。停工过程中的清洗、吹扫置换以及抽加盲板等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2.1.3  大检修指挥部应编制和审核大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内容和人员分工,使各项目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细节和施工要领。

4.2.1.4  大检修指挥部应确定各项目的安全防火负责人,明确项目的安全防火负责人与厂或车间的专职安全防火人员的职责分工及相互联系程序。

4.2.1.5  大检修指挥部的办公室应有施工计划进度表、人员分工表、联络配合程序、安全防火人员网络图及大检修项目主要安全防火事项及措施。

4.2.1.6  对多单位、多工种联合作业的化工装置检修,应建立联合指挥部,并明确检修中的安全防火总负责人、有关安全防火事项,由总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2.1.7  所有的大检修项目,除应执行国家及公司现有的安全防火规定外,还应针对具体检修作业的内容、范围提出具体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临时安全防火检修规定。明确检修作业程序、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工作。

4.2.1.8 生产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检修内容进行检修项目的风险评价,制定安全防火施工方案,并经大检修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作业。

4.2.2  大检修作业前的准备

4.2.2.1  大检修前,检修单位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和要求,准备好施工机具;联系生产单位提供检修需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检测仪器,并指派专人负责。提前校对好测爆仪,并用检修中可能遇到的易燃易爆介质,对测爆仪进行检验及标定。

4.2.2.2  生产单位在检修前,对通过现场的管沟、阴井和地漏等,要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

4.2.2.3  检修前,各单位应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防火教育,使参加大检修的各类人员熟知组织领导班子和各级安全防火负责人名单、安全防火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明确检修项目、内容、计划、进度、作业程序、检修质量和安全防火标准、工作范围、区域划分、联络方法及危险工程紧急情况处理等。

4.2.2.4  装置的停车、置换、清洗和隔离应指定专责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上下工序的联系工作。对停车后装置及设备内清出的可燃物料,应及时组织力量运到装置外安全地带,严禁在装置区内储存。

4.2.2.5  装置停车经置换、中和、清洗、吹扫,并分析合格后,生产单位与检修单位应正式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付检修。

4.2.2.6  上述准备工作就绪后,大检修指挥部的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各级安全防火人员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大检修的安全防火准备工作进行最后一次检查和确认,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防火措施已落到实处。重点是安全防火施工方案、隔断措施、动火分析及有否物料贮存,并确定动火等级。

4.2.3  大检修作业中的安全防火要点

大检修的动火作业,除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1  厂和车间的大检修首次动火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项目,应由厂或车间的主管领导、检修单位的领导及厂安全防火部门负责人共同到现场确认动火条件,监视动火的实施。

4.2.3.2  动火人应由安全防火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在同一动火部位有几个焊工同时作业时,允许办理一个动火证,但每一个动火人都必须在动火证上逐一签字。

4.2.3.3  一个看火人在一个位置上能够很清楚地监视几个动火点,允许一个人担当几个动火点的看火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动火点。

4.2.3.4  对虽然停车,但仍存有可燃物料的作业现场,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它安全地带进行动火作业时,一般不应在现场进行动火,应尽量减少特殊危险动火。

4.2.3.5  需动火的部位与其它生产系统应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尤其动火点与尚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和罐区的隔离,宜采用拆除一段联系管段的措施。

4.2.3.6  高空焊接作业时,下面的木脚手架应采用非燃材料遮盖,在操作部位下方每层都应设看火人。

4.2.3.7  同一地点同时使用电、气焊时,电焊导线不应与气焊胶管敷设在一起。不应用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生产设备或与其相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接地线。

4.2.3.8  大检修期间应对所有消防安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安全阀、爆破板、阻火器等同时进行检查、维护和检验。

4.2.4  大检修的验收

4.2.4.1  大检修结束之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清点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于设备和管道内;测厚、探伤等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并全部结束;设备的防护装置以及因检修而拆除的盖板、栅栏等是否按要求安装和恢复;安全消防设施是否投用;检修现场是否已清理干净。

4.2.4.2  试车前应检查核实以下项目:

4.2.4.2.1  盲板是否按要求抽去或堵上;

4.2.4.2.2  各阀门是否按规定打压、灵活完好,并符合试车前开或关的要求;

4.2.4.2.3  工艺设备和管线是否分段进行了打压和气密性试验,并符合要求;

4.2.4.2.4  全部管道和仪表是否复位;

4.2.4.2.5  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是否恢复、完整;

4.2.4.2.6  转动部件手盘车是否正常;

4.2.4.2.7  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2.8  所有安全附件、仪表、信号装置是否齐全、好用、灵敏可靠;

4.2.4.2.9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4.2.4.2.10  安全水封、隔油池等是否已经充水。

4.2.4.3  上述工作结束以后,大检修指挥部应指派专人组织检修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和试车。根据规程要求分别进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调整、负荷试车和验收工作。

4.2.4.4  试车后,应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正式移交生产单位,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一并交付生产单位。

4.2.4.5  验收手续办完后,在正式投产前,应拆除临时电源,检修用临时挡火墙、安全界标、栅栏以及检修用的各种临时措施,除去阴沟上封闭物,检查坑道排水和清水状况,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有妨碍运转操作或高温设备附近有无竹、木脚手架等可燃物品。并按开车要求进行清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正式进入开车程序。

4.3临时检修、抢修

4.3.1装置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时,工厂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

4.3.2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4.3.3临时检修、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条款执行。

4.3.4从事设备临时检修、抢修作业的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所在装置的情况,30%以上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外雇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经过工厂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

4.4  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  焊接的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1  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并有防触电措施。

4.4.1.2  电焊作业的零线与焊口之间距离不准大于600mm,且与焊件良好接触。

4.4.1.3  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和焊接工作回线均不准搭在其它设备装置上,也不准接在管线、仪表保护套管及设备上。

4.4.1.4  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排气孔。

4.4.1.5  不准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4.4.1.6  不准用明火检查气瓶漏气。减压阀冻结,要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

4.4.1.7  乙炔、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处要把牢。

4.4.2  电焊机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2.1  电焊机要放在干燥处,雨天要有防雨措施。

4.4.2.2  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4.3  电焊把线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3.1  电焊把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线且绝缘良好,无破损。如有破损需用胶布缠好。

4.4.3.2  不准将把线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上。

4.4.3.3  把线不准沾油,沾油必须清理干净。

4.4.4  氧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4.1  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要有防晒措施。不准接触油脂,与明火应保持不小于10米距离。

4.4.4.2  瓶中氧气不准用尽,需保留用50kpa的余压。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4.4.4.3  氧气瓶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同乙炔气瓶应保持不小于5米距离。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4.4.5  乙炔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5.1  使用、运输、储存乙炔气瓶时,其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4.5.2  不准敲打、撞击气瓶,不准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存放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4.4.5.3  乙炔气瓶不准倒置,不能同氧气瓶混放运输。

4.4.6  设备内动火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6.1  需进行内部动火作业的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管道进行可靠隔离,绝对禁止其它系统的介质进入检修设备。

4.4.6.2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进入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出惰性气体,并测定设备内的氧含量,一般在18%-21%(v)之间时方可进入。

4.4.6.3  附有搅拌等机械装置的设备,在进入前应把传动皮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源断开并上锁,使其在检修过程中不能启动,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4.6.4  设备内动火作业时,一般应指派两人在设备外部进行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检修设备的操作情况,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特性;监护人员应位于能经常看见设备内作业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向设备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准从事其它工作,更不得擅离岗位。

4.4.6.5  设备内作业的电动工具及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干燥设备内电压应≤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设备内电压≤12v,若存在易燃易爆介质时,应符合防爆要求。

4.4.6.6  作业前应根据设备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的性质,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4.6.7  设备内作业,生产单位应每半小时监测一次有毒有害物质、可燃气体、氧含量、粉尘含量等。

4.4.7  物料罐带料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7.1  应使动火点位于料面以下;

4.4.7.2  补焊前应测定壁厚,补焊处的壁厚应满足焊接时不被烧穿的要求(一般应≥3mm),根据测得的壁厚确定焊接时的电流值,防止因电流过大烧穿被焊处,造成跑油着火。电焊机接地点应尽量接近动焊点;

4.4.7.3  若罐存在裂缝,动火前应用石棉绳将裂缝塞严,外面再用钢板补焊;

4.4.7.4  动焊时贮罐应打开人孔,接通大气;

4.4.7.5  应选用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必要时可请专业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4.4.8  物料管线带料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4.4.8.1  测定补焊处管壁厚度,决定补焊电流及补焊方案,防止烧穿;

4.4.8.2  清理周围环境,清除一切可燃物;

4.4.8.3  与动火临近的管道应做好防火及隔热措施;

4.4.8.4  降低管道内油品压力(始终保持微正压),但应保持管道内油品流动;

4.4.8.5  用钻和石棉绳等堵塞漏处,然后打卡子进行补焊;

4.4.8.6  对泄漏周围的空气要进行分析,符合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4.4.8.7  焊接作业应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担任,施焊要稳、准、快,焊接顺序应先下后上,焊点应对称;

4.4.8.8  高压油管焊接,应降压后打卡子焊接。

4.4.9  低压设备、管道的带气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9.1  做好组织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操作;

4.4.9.2  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氧含量要严格控制,必须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得超过0.5%;

4.4.9.3  保持系统稳定的微正压;

4.4.9.4  测定壁厚,根据壁厚设定电焊机的电流值;

4.4.9.5  分析补焊点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当被测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比);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其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比)方可动火;

4.4.9.6  焊气柜时,应将烧焊点位于水槽水面下1米左右。

4.4.10  抽堵盲板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0.1  对需要检修装置和设备,应加堵盲板进行可靠隔离;

4.4.10.2  抽堵盲板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和检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前生产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带领操作人员查看现场,并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4.4.10.3  盲板的制作应根据阀门或管道的口径,同时要考虑能够承受管路工作压力;当管道内为易燃易爆介质时,制作盲板不得使用破裂时能产生火花的材料;盲板应有较大的突耳,并涂上特殊的颜色,使插上的盲板显而易见;

4.4.10.4  介质为易燃易爆介质时,抽堵盲板作业点周围25米范围内不准用火;作业过程中

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必要时应停止下风侧的其它工作;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当在室内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开窗或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备强制通风;采用行灯照明时,则必须采用电压小于36伏的防爆灯;

4.4.10.5  抽堵盲板前应仔细检查系统内压力是否已经下降,余液是否排净;一般要求管道内介质温度小于60℃,介质压力煤气类小于1.96kpa,氨气类剌激性物质应小于0.49kpa方可作业,若温度、压力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并办理特殊的审批手续;对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时,卸压后应保持系统正压,以防止空气吸入系统;

4.4.10.6  抽堵可燃气体盲板时,应使用防爆工具,若必须使用铁制工具时,应在接触平面上涂以石墨、黄油等不产生火花的介质;抽堵盲板时应配带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应站在上风侧;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生产单位专人监护,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作业现场必须有两名以上专业人员及消防车辆、医务人员实施现场监护;抽堵盲板连续作业时间一般应控制在半小时之内,否则应更换作业人员;

4.4.10.7  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登记与核查工作,加堵盲板要记录时间、地点、作业人姓名、数量;抽去盲板时也应一一记录,并对照抽堵盲板方案进行复查,防止漏堵或漏抽。

4.4.11  其它工业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动土作业等要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4.4.12  检修现场清理的安全要求

4.4.12.1  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4.4.12.2  清理物品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掷,必要时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监护。

4.4.12.3  设备内部清理要干净,不能留任何杂物。

4.4.12.4  用水清理地面、设备时,不准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4.4.12.5  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要溅到其它设备上。

4.4.12.6  清理设备的污水,不准排入生活下水管线。

4.4.12.7  检修结束,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管线复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5  装置开工安全防火管理

4.5.1  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开工方案应包括安全防火措施。

4.5.2  装置开工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开车要详细制定开工方案,具体包括开工前的吹扫置换、抽加盲板、接引物料以及投料试车等内容。开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各项操作步骤要具体,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护人。开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开车各项操作要严格执行开工操作规程,并按《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的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开车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开车过程安全。

4.5.3  装置开工正常后,要组织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4.6  外委检维修作业的施工队伍要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5篇 m物业管理处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管理处安全防火负责人,全面领导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全体员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条例。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制定防火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备。

五、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详细的灭火方案。

六、向公司汇报有关消防工作情况,检查管理处的消防工作,对需整改的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监督。

七、领导义务专职消防管理员和消防组织。

八、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扑救火灾,追查处理火警事故,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 企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发生,做好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

一、宣传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重点部位消防工作方案。

二 、公司及各部门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安全消防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防火责任,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防火常识教育,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设置消防防火安全疏散标志,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三、禁止明火作业,如急需时,必须请示防火负责人(由各部门指派,上报备查),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同时必须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管理好现场。

四、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防火标志,落实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五、汽油、柴油等一切易燃易爆和酸、碱类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指定地点保管,不得到处堆放。

六、吸烟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后必须将烟火彻底熄灭,避免后患,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七、饮水机、电热水壶等用电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上下班由责任人负责开关,若出现忘关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再次双倍处罚。

八、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拉电线,用大容量电器,要注意用电安全;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走前做好检查工作,忘关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再次双倍处罚。

九、工作中因个人过失和疏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第7篇 某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方案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生活等区域。

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3、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工程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备好消防水管、砂箱、铁锹等。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料场使用照明 易燃堆垛间至少应保持1m的距离。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9、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在火灾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10、项目部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施工工班有消防员。项目部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消除,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

11、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

⑴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

⑵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操作制度;

⑶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

⑷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

⑸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⑹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源的消防工作。

12、建立奖惩制度。凡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并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财产出入,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最大的,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供各位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爲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9篇 工程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有序进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请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有工程,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修装饰、材料设备库、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等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1.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1.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3.1.5 《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并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价本部门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或部门报告或反馈,提出实施和完善本标准的建议和报告。

5.2 *******项目公司安监部和各个施工单位主管安全施工的领导

5.2.1 消防工作必须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2.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5.2.3 将消防工作与施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6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审核本标准执行的情况检查报告。

5.3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和施工单位消防部门负责人

5.3.1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执行本标准的情况,及时向*******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标准执行人汇报。

5.3.2 各施工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施工区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3.3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5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6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生产组织保障方案。

5.3.7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8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9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5.3.10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变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1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2 制定重点区域的紧急应变预案,并组织消防演习。

5.4 *******热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消防联络员

5.4.1 掌握消防知识,有火情发生时能够正确的使用消防用具,执行公司《消防规程》

5.4.2 执行本标准的规定,管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4.3 消防专责人员监视消防系统的运行,保证消防水压力满足要求。

6 执行标准

6.1 组织机构设置

6.1.1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必须成立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防火安全组织机构设置见附录1。

6.1.2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消防人员及消防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1.3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6.1.4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下设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6.1.5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工程部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级设义务消防员(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少于百分之七十)。

6.2 消防安全管理

6.2.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含:办公区域、临建宿舍区等)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法报送消防职能部门。

6.2.2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6.2.3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6.2.4 各个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2.5 监理单位、工程部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6.2.6 施工现场应装设独立充足的消防设施。

6.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6.3.1 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6.3.2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6.3.3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等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6.3.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器材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6.3.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6.3.6 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6.3.7 在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品仓库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6.3.8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项目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庆当及时清除。

6.3.9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标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6.3.10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3.11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3.12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6.3.13 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防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

6.3.14 各施工单位如需存放炸药、雷管,必须报告保卫部门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6.3.15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6.3.16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标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6.3.17 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区域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区域外设置宿舍的,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6.3.18 施工现场专用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如应施工需占用,在占用前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3.19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工程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6.3.20 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方法,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6.3.21 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扑救火灾。

6.3.22 对于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不听劝告的;未经许可使用明火生产、私自动火作业的;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按警出动的;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6.3.23 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易物不得小于10米,严禁在室内进行。

6.3.24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设。

6.3.25 氧气、电石、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及乙炔站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仓库室温不得超过35℃。电石仓库的地板应高出室外地面20cm以上,屋面不得漏雨。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10篇 电气、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  的

为了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  围

本办法适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以下简称“a2施工现场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  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  责

4.1 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项目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  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

组  员:项目附属员工、锅炉工、义务消防员等

5.1.2  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料场。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11篇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并形成体系化。建立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和处罚,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公司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总负责人, 生产控制部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

3.2 消防安全管理人:生产控制部责任人。

3.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分管厂长及各部门经理。

3.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由部门经理指定的责任心强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课长为本课消防安全责任人。

3.6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为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

3.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5-90)《危险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品和遇 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学品。

3.6 特殊工种:是指电工、焊工、仓库保管员等工种。

4、岗位职责

4.1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组织召开***公司消防安全会议;

4.1.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4.1.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8 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向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4.2.2 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2.3 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组织保障。

4.2.4 组织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课级、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5 会同***公司消防责任人与***公司消防管理人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并组织本部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部门义务消防队;

4.2.7 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8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9 对本部门出现的消防隐患与火灾、火险负全面责任;

4.2.10负责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罚款收缴上交工作;

4.3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召开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4.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提请消防负责人审议;

4.3.4 组织实施***公司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部门落实《防火重点部位档案》落实情况;

4.3.5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3.6 管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

4.3.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8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10负责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与部门消防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与经济处罚;

4.3.11负责消防文件资料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4.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4.1 实施***公司安排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统计部门消防安全基础数据及资料;

4.4.2 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 组织实施部门内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及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4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4.5 组织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

4.4.6 组织开展部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7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8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

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5.1 课长对所属本课消防管理工作与员工消防安全行为负责;

4.5.2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与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3 定期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部门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4.5.4 监督检查本课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

4.6 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6.1 组长对所属班组人员与辖区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4.6.2 组织开展班组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工作;

4.6.3 组织开展班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4.6.4 定期向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

4.7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4.7.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及《吉林省消防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7.2 ***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查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对火灾扑救工作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查处。

4.7.3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7.4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

4.7.5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4.7.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7.7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4.7.8 组建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训练群众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消防演练;

4.7.9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和《灭火演练预案》,带领由员工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保护现场;

4.7.10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

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领导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

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向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火灾调查报告》。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5.1.1 按照省、市及上级***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在每年年末及春、夏、秋、冬四季和每年的停装检修期间、节假日,做出部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由方案所属部门具体贯彻落实。

5.1.2 年初制定***公司《业务培训计划》和《业务理论学习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5.1.3 组织***公司消防人员按时参加省、市及上级***公司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与培训。

5.1.4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部门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5.2 火灾预防

5.2.1 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公司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并适时调整,制定应急救援灭火预案。

5.2.1.1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和油漆、烘烤、电焊气割操作间;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库或储罐;

5.2.1.2 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仓库等。

5.2.1.3 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公司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

5.2.1.4 贯彻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消防安全人员管理职责。

5.2.1.5 建立并实施***公司领导管全面,部门领导管一面,课级领导管一片,班组长

管一段,职工包岗位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5.2.1.6 坚持***公司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逐级防火安

全检查制度》;

5.2.1.7 建立防火安全活动日,利用每月14、28安全活动日,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部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5.2.1.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标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考核,实行逐级防火安全工作逐级承包制。

5.3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公司所属各部门、课、班组消防管理,要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职工教育要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之一。

6、消防安全管理

遵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依照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奖惩等职能,就主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时间和信息等做最佳的组合,为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而进行的各种消防管理活动的总和。

6.1 用火安全管理:

6.1.1 凡动用明火的,操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签发《动火证》,动火部门必须有防火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6.1.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基建工程工地用火,应报请上级***公司审批,用火点和用火设施符合防火要求的,签发《动火证》;

6.1.3 用火部位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好“定人、定点、定措施”,并按用火性质配备灭火器具;重点要害部位临时动火,必要时可向上级***公司审请消防车现场监护;

6.1.4 凡六级以上大风天,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动用明火,重点要害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

6.2 用电安全管理

6.2.1 凡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电热设施,应该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审批手续,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6.2.2 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接设临时电源(线)时,必须经制造厂设备工装课审批后,发放《用电许可证》方可接设;

6.2.3 对线路老化、破损、松驰、电气设备状态不良及不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要认真检修,及时解决,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止使用;

6.2.4 配电箱内保持清洁,内部、下部禁止存放物品;

6.2.5 长期闲置不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

6.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6.3.1 各部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3.2 严禁在生产厂房、更衣室、物资仓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6.3.3 严禁在工厂院内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6.4 生产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6.4.1 生产现场消防通道和疏散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存放车辆、工件、工位器具等堵塞通道;

6.4.2 重点要害部位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或警示标牌,并划分安全管理区域;

6.4.3 因生产需要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超过本班次的使用量,并要定点存放、划分警界区、设危险标识牌和设专人管理;

6.4.4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受压容器要在指定地点存放,禁止随意乱放;

6.4.5 现场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油棉纱、油抹布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4.6 未经批准不许在生产现场动火或拉设临时电线;

6.4.7 生产现场应禁止吸烟。

6.4.8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要害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6.4.9 根据生产性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消防法规定),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严禁挪用,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地下、墙壁消火栓和消防水池不准埋压和圈占,一米之内禁止堆放物品,并留有宽度在一米以上的通道,不准挪作它用;

6.4.10生产现场员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火情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5 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6.5.1 防火重点部位或要害部位,根据两级管理的原则,即∶一级(即生产控制部管理 )防火重点单位或要害部位、二级(即各部门管理)防火重点要害单位或部位;

6.5.2 建立健全重点防火要害档案,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6.5.3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要组织生产、机动、安全等部门对重点防火要害部位进行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防火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坚持防火重点要害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5.4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发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5.5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配备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器材和自动灭火设施。

6.6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6.6.1 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工程,必须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消防监督、规划等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方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6.6.2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必须执行与设计项目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并对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设计负责;

6.6.3 建设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报上级单位,经长春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6.6.4 建设单位要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6.6.5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还要健全防火安全组织,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6.6.6 工程竣工后,由审核该项目工程的公安消防支队建审科参加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6.7 在工厂区内若需要搭建临时性可燃简易建筑的,必须事先报上级单位,由高新区消防大队和社会事业管理部城建室*审批,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原已搭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违章的、非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

6.6.8 上级单位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6.7 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管理

6.7.1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班组、课、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的三级防火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对特殊工种的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7.2 ***公司每年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参加集团***公司保卫部消防大队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6.8 消防监督管理

6.8.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公司领导下,建立体系联动机制。负责所属各部门的消

防监督检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各部门消防监督管理由***公司消防管理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监督检查整改;

6.8.2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时,被检部门应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检查意见书》,由被检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交回***公司安环组,并存档备查;

6.8.3 对查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经***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建立《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6.8.4 发生火灾,负责安全防火部门要及时查清起火原因,并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查处。

7、重点防火区域和防火点

7.1 重点防火区域:

7.1.1 涂装线、塑料成型、装配、财务室、档案室;

7.1.2 化学品库、溶剂回收间、成品库房;

7.1.3 原、物料库房;

7.1.4 性能试验室、三座标检测中心;

7.1.5 油料存放区,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周围2米距离的范围内。

7.2 防火点:

1)配电房; 2)联合站房(不含溶剂回收间); 3)废料间

7.3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应设立“禁止烟火”、“禁带火种”、“当心火灾”、“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照相机”等标志。

7.4 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以及消防报警装置域灭火器材等。

8、防火检查规定

防火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纠正、处罚违章,增强员工的防火责任心,对火灾事故实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防火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8.1 班组交接班检查:此项检查是每天必须执行的例行检查,是保证各部门防火安全的可

靠基础。在上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按照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在岗位的设备、电源、火源、物料等按照防火要求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排除。

8.2 夜间巡查:夜间巡逻和检查是预防重大火灾的有效措施。由生产部值班长或二、三班带班的主管和值班的警卫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记录于“交接班安全检查记录表”内以便通报和整改。

8.3总经理室人员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发现异常情况填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下发处罚通知单,限期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8.4总经理室人员对***公司各区域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所有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规定

的情况记录于案下发处罚通知单,对处罚部门情况在***公司目示板通报。

8.5 定期检查

8.5.1每月末由***公司消防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普遍检查, 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重大问题报管理部,集中力量进行自我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所有情况记录于“防火检查备忘录签署表”,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8.5.3 每季度由总经理室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就其完好状况进行确认, 对损坏和失效的设施、器材及时进行修理、更换、添置,相关情况记录于“消防器材检查表”内。

9、发生火情或火灾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操作程序

9.1 ***公司任何一位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域火灾,应立即在最近位置找到报警装置,按动按钮报警,并进行大声呼救,听到呼救的员工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扑救;灾现场人员应听从指挥,课级(含) 以上主管 (二、三班由带班的主管)应设法拨号“119”报警, 迅速准确报告火情域火灾发生的地点。

9.2 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防火负责人及在岗的部级主管的统一指挥,运用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灭火,抢救被火势威胁和围困的人员,抢救和疏散贵重物资和危险物品,切断电源、气源,尽可能切断火源,控制火势;同时应清理路障,为专职消防队的车辆及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提供通道。

9.3 消防队到现场后,速向灭火的专职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全体义务消队员和员工应在其统一指挥下,担任火场警戒、维持秩序、守护物资、救护伤员,与专职消防人员协同作战,

9.4 火情区域火灾扑灭后,全面、细致检查火场,防止余火复燃,同时应组织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调查火情域火灾原因。

9.5 生产控制部及时清理消防设施、器材,并修复、更换、添置,使其恢复完好备用状态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研讨会, 吸取教训,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并限期整改。

10、奖励与处罚

根据《吉林省消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奖励与处罚。

10.1 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1.1 认真贯彻落实本控制程序,积极、按期整改火险隐患,成绩显著;

10.1.2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贡献突出的;

10.1.3 及时提供和反映情况,对查处重大火险隐患或查明起火原因起决定作用的;

10.1.4 贯彻上级***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排在前三名的单位和个人。

10.1.5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0.2 处罚对未能造成火险具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进行处罚

10.2.1 人为制造火灾隐患以及不安全行为者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不涵盖动用明火),并通报批评。

10.2.2 厂区内吸烟及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生产厂房以外)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

并通报批评。

10.2.3 厂房内未在吸烟点以内吸烟者或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处罚1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0.2.4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吸烟或未经审批动用明火,未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失的,***公司将视其为纵火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对其部门经理、副经理、课长、组长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并追究其经济赔偿。

10.2.5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禁止使用的电子器材的对其部门处以100元罚款,并对该部门通报批评。

10.2.5 违反用电使用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元罚款。

10.2.6 违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罚款。

10.2.7 违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200元罚款。

10.2.8 违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处罚该部门200罚款。

10.2.9 未能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活动的或未能当日填写活动记录的部门处以50元罚款(活动日遇法定休息日日期顺延)。

10.2.10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如下处罚:

a) 未按整改时间完成整改并不反馈整改信息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火灾或财产损失将按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b) 谎报、拖延报告火警以及起火部门不报告火警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2000-4000千元处罚。

c) 发生火灾的单位,除正常按消防法规进行处理外,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按财产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1、未造成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进行的,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处罚。

2、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处罚。

3、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除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0-3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将受到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4、未能按照消防管理办法履行职责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 元罚款;

5、未能按照***公司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时间完成工作安排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处以100元罚款。

6、未能按照防火检查规定检查未能及时发现消防隐患部门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

处以100元罚款。

10.2.11有关奖励与处罚的说明

a) 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被评为***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由***公司表彰奖励。***公司同时按《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奖励排在前三名的部门和个人。

b) 执行本控制程序的罚款,一律由生产控制部执行;

c)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公司纪检、人事、监察部门的有关程序执行;

11、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11.1 《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保存期 三年

11.2 《火险隐患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3 《防火检查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经检

11.4 《火险隐患整改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5 《违章、事故处罚单据》 保存期 十年

11.6 《用火证》 保存期 临时

11.7 《消防设施器材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8 《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9 《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10附件1《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1.11附件2《重点单位防火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2、相关文件

第12篇 住宅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凡住宅小区的业主,都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制度和小区内各项安全防火规定。

2.小区业主要养成人走灯灭、断火断电的习惯。使用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不能离人,家长要教育子女不要玩火。

3.不准乱接乱改电线、乱接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4.严禁在楼道内、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5.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防止火势蔓延。

《安全防火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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