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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考核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2 热度:30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考核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考核办法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本项目部研究确定了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及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确保中山市标化、文明优良工地,争创广东省标化、文明优良工地。

2、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事故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4、根据jgj59-99评分标准,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

二、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

1、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及“四口”防护、基坑支撑与模板工程、“三宝”、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机共九项分项,并确定了每个分项的分值(见目标实施网络图)。

2、每一分项落实了责任人、实施班组及实施人,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班组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从而降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由粗到细、由面到点,层层落实到每一班组及责任人。

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的目标,目标考核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每一分项进行检查评分与考核。分项得分占分项满分的85%以上的班组责任人评为优良,75%以上的班组及责任人评为不合格。

项目部每月一次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个班组及责任人进行检查评分、考核记录。考核达到优良等级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2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

1、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1)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与权限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的有关备案资料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②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③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6)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3篇 核电生产安全管理

1 核电厂是核电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核电厂必须依法制订和完善管理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核电厂全体职工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章指挥,遵章操作。

2 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要明确负责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并有专人和网或省电力公司的安监机构进行联系,密切合作。电力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要发至核电厂,电力行业有关的重大安全活动、专业会议、技术交流会议应通知核电厂派员参加。

3 并网核电厂及网或省电力公司要采取措施,确保电网及核电厂的安全。核电厂常规部分的技术问题分析、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控制事件的统计、可靠性管理统计等均要纳入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的分析统计之内,以利于总结经验,提高运行水平。

4 核电厂应按调度规定时间报送负荷曲线,并确保带某一稳定负荷(即核电机组在安全范围内的某一稳定负荷)。当发生危及电网及地区供电安全的情况时,核电厂应执行调度命令,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

5 当核电机组不能维持稳定负荷运行时,要严格执行最低安全技术出力的规定(由核电厂根据有关规定和保证安全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最低运行负荷值报电力工业部及网或省电力公司备案);当最低安全负荷都不能维持时,要及时通知电网调度并做到安全停堆、停机。

6 核电厂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报送检修计划,待批准后执行(涉及核安全及突发事故除外);核电厂对设备、系统进行有可能发生突然停机、停堆及其他影响电网稳定的试验、校验前,必须做好严格的安全措施,经核电厂技术主管审查批准,并提前向电网调度申请,待调度批复后进行;批复试验时间必须在核安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核电厂要把试验允许时间范围预先告知调度。

7 电网调度在编制月度发电计划时,应满足核电厂完成国家下达或协议规定的发电量的运行条件;核电机组一般不参与日峰谷调峰;特殊需要的日调峰,电网调度要预先通知核电厂(紧急事故除外)。

8 核电厂与电网调度部门应按调度规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9 核电厂与电网订立上网协议及供电合同时,应有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条款。

第4篇 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

2坚持“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在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4掌握重难点工程进度,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重难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难题;

5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6检查施工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85.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5篇 机电电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电缆的存放、保管、检验、编号、上账、建卡、领取、回撤等具体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及供电情况。

4、定期检查各单位电缆的悬挂、使用、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5、根据电缆的使用、库存和生产需要等情况,编制电缆购置计划。

6、参加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复查、考核。

7、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处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力度,惩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达到85~~89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

二、检查考核办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分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处罚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100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200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100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300元。

8、安全隐患没按规定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

9、生产现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10、违章吸烟每次处罚200元,禁烟场所发现烟头每次处罚100元。

11、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其他

1、本办法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考核依据每年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红机【2005】18号文件《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7篇 人力资源处培训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

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做好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与考核,检查各单位培训计划落实,协助安全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5完成培训中心下达的各项培训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及内审员工作;

第8篇 安全生产管理与全面安全管理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一种科学、是一种思想理念、也是一套方法手段和技巧。它旨在通过全体员工参与来达到在安全生产中达到安全生产中百分之百时间内安全生产百分之百的目标。从而使企业生产持续稳定,效益不断提高,使企业才有竞争力。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如下:以安全生产为核心,强调全员参与;培养与发挥集体精神,将安全生产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证贯彻到每一个环节中;做到人人管安全,防患于未然;坚持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环境,将安全管理融入日常的工作和管理当中。

2.煤矿“全面安全管理”的作用

根据全面安全管理的思想,煤矿在具体运作中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让每个员工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管理”的内涵和重要性。

(2)让员工都能明白安全生产与个人、家庭、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有实现安全生产,才能使每个员工的健康和生命才有保障,家庭才能幸福、美满,企业才会不断的发展,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才不会受损。只有安全生产,才能提高效益,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3)树立百分之百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百分之百的员工成为抓安全的主人,让员工认识到如果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最终都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发现问题和隐患时不及时解决和排除,只能在最后的阶段以更高的代价解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给企业经济代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企业的形象也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4)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让员工搞清楚怎样做属于“三违”常见的安全隐患有那些;遇到突发事件时如何处理及应付等。可采用多种形式,利用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强化教育,使每个员工参与培训,安全培训严禁走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主动提出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目标。高层部门要根据各基层部门所提出的计划分类进行培训,在培训形式上可以把理论教学与现场教学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做到调查研究,对症下药。

(5)建立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奖励制度。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行为、工作与之对照,从而知道自己做的好还是不好(是符合安全规程、技术规程、作业规程、还是违章作业),而且这种标准要以一种制度形式切实付诸实施。

(6)建立相对完善的奖惩机制。安全检查的结果对组织(或个人)的利益无任何影响,则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也不利于调动员工遵章守规的组织(或个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提高安全检查工作质量

(1)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是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最常见用方法,要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安全极查员工通过到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改变安检部门人员只是“挑问题”的角色,消除他们同生产者之间的隔阂与对立。可以采取以下一步措施:①让安检人员与生产者一起参加有关培训使他们彼此更好地理解对方的工作;②让安检人员成为生产小组的一部分,让小组成员有更多的了解;③提高安检人员与生产者沟通的技巧。

(2)建立一套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大家能够按照此方法及时解决问题,而不是相互推诿或手足无措。解决问题常用6步法:①讨论并确定问题;②找出问题的根源;③提出可能解决的办法;④选择最佳办法;⑤建议、批准、和实施;⑥测试、评估、调试。

(9)在全体员工中培育主人翁意识和敬业精神,坚决纠正和消除员工中抱有“安全是安检人员的事情,与我无关”之类的心态。鼓励员工提出问题,进行生产工艺的改进及安全技术的创新。如果什么问题都由管理者来确定,大家只有消极工作和等待。

(10)建立安全小组。安全小组可以由不同角色的人员组成,遍及煤矿的各个系统和环节,负责发现安全问题,讨论解决方法,提出实施方法。安全小组建在基层班组更直接、有效。

4.煤矿实施“全面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

在煤矿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基本的条件是煤矿具有正常的生产条件和一定的管理基础,否则,就应关闭或停产,也就谈不上实施“全面安全管理”。除此之外,煤矿实施“全面安全管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安全管理标准化是企业的一个战略问题,是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性。他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个效益工程。只有实行标准化管理,使一切工作处于良性的运作状态,才能实现人、财、物的最佳组合。从而获得时间上的节约和经济上的效益。同时也为煤矿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2)提高煤矿员工的素质。煤矿生产现代化、管理系统化、信息化对人的素质,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科技成果日新月异,先进的管理方法被普遍采用的情况下,职工队伍素质的高低,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成败和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现今煤矿员工,大多是农民工、轮换工、合同工、协议工和临时工,他们文化水平低,又没有专业技术,缺乏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观念。这些其实也是煤矿安全的隐患所在。针对上述问题,首先严格文化水平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岗位技术练兵、技术比武,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报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职工队伍。

(3)把“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文化氛围。煤矿安全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从某种程度上讲,煤实现安全生产本身就是煤矿的最大效益。由此可见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煤矿安全管理也应把“人本管理”思想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而“全面安全管理”正体现了这一思想。

第9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产违章行为,将事故关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总分为200分。

一、违章扣分的细则

违章分为4个类别: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按照各类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恶性违章、严重性违章和一般性违章3个等级,分别按100分、50分、20分进行违章扣分。

1、发生第一项的恶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2、发生第二项的严重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0分。

3、发生第三项的一般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违章作业中,同一人发生有2种及2种以上违章行为时,按其违章行为种单种违章扣分最高的执行,不重复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组每个月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有内容有记录;

②每周星期五报送下周工程施工计划表;

③未按要求填报施工现场重要危险源辨识表。

6、对每次违章扣分应收集保管好现场证据。

7、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1年)违章扣罚积分超过200分的单位,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实行重新评价,暂停工作。

二、处罚措施

(一)经济处罚

公司检查发现的违章,按以下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1、恶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2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2000元,单位负责人1000元。

2、严重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1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3、一般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4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4、各外协单位使用的员工(含农民工),以报送相关人员资质文件为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对工作负责人或用工负责人进行同责违章扣分和经济处罚。

(二)提高风险抵押金

对在一个考核周期(1年)内发生违章行为的单位,按以下原则提高次年安全风险抵押金:

1、当年发生1次恶性违章,提高次年50%安全风险抵押金。

2、当年发生2次严重性违章,提高次年30%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发生3次一般性违章,提高次年20%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暂停或终止合作

当年发生两次恶性违章或发生四次严重性违章的,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处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各类违章行为分类

1、恶性违章行为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或擅自更改“两票”的工作内容。

2)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3)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4)在无工作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标准程序作业卡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5)无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经审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带电作业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开展带电作业。

7)在无可靠接地方的带感应电设备上工作。

8)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气操作,监护人直接操作设备,有疑问时盲目操作,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事项。

9)严禁无跨越架和无安全、可靠措施的带电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内,酒后值班、酒后进入生产区域、酒后登高作业。

11)未按规定在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

12)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3)约时停送电。

14)未经给验电确认无电压便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绳)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不正确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17)严禁未经调度同意进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扩大工作票的许可手续(或未经许可),工作人员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错误或是执行漏项。

20)未检查开关位置,就操作刀闸或有关开关。

21)不执行或错误执行调度指令。

22)在运行设备区域抛掷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动、跨(穿)越安全防护设施。

24)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未进行。

25)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6)不携带操作票,凭记忆操作。

27)立、撤杆,放线、收线、紧线,更换杆塔拉线或杆拉线过程中,不打临时拉线,无专人统一指挥;杆塔上工作,突然剪断导线进行松线;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杆塔的拉线;用麻绳或尼龙绳代替钢丝绳作临时拉线。

28)作业人员未全部撤离即拆除接地线、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开始送电操作。

2、严重性违章行为

1)操作前,不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设备异动(变动)通知不及时(主设备、主保护、主要辅助设备异动通知超过24h)。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误登带电杆塔或其他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碰(触)设备。

5)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除《安规》或《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中有规定者)。

6)在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上工作或是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7)未按工作票要求应当装设而不装设安全围栏、安全警告牌。

8)作业时应使用而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

9)操作后不认真检查开关、刀闸变位情况。

10)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1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高压带电作业。

12)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13)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不及时恢复。

15)对各级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未及时处理解决,未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处理,也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也不向上级领导汇报,延误执行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

16)未按广西电网公司规定购买的入围厂家招标购进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虽有工作票但不严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办理。

18)知情者不及时汇报重大设备缺陷或对上报的设备重大缺陷无故不及时处理,也不汇报领导。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误停、送电。

20)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作保护接地而未定期试验。

21)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处理、抢修或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22)电焊机外壳无可靠接地。

23)低压间接带电工作未采取绝缘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或本企业下达的“两措”计划。

25)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26)动火作业后现场遗留火种。

27)没有按规定完成安全监督通知书、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整改要求。

28)吊车起吊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30)在水面上或临近水域施工作业,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轻型、石棉瓦、油毡、苇箔等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产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或未经岗前培训者。

3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34)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35)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事,应由安全部门领导或安全员解决。

36)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未宣读工作票,未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7)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8)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39)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动装置和设施。

40)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41防触电、倒杆倒搭、高处坠落和机械损伤等措施不执行安全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签发人电话签发、代签发工作票或签发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运方案审核不严,存在安全漏洞。

44)设备验收把关不严,留下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复停电检修。

45)在金属容器乃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他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4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47)使用破损严重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

48)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49)检修或施工用的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警示标志。

5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1)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已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

52)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满足要求。

53)工作现场无工作方案。

54)在临近、安全距离不够的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火灾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55)在公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56)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绳索传递而是抛掷者。

57)使用缠绕法进行接地。

58)在低压设备上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或派工单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确或是执行漏项。

59)司机酒后驾驶或将车交给无准驾证人驾驶。

60)上梯作业时梯子无人扶持。

3、一般性违章行为

1)工作负责人不佩戴标志上岗。

2)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措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4)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5)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7)凭借栏杆、手脚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12)在组装组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纠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15)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业时带手机上杆。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实验。

20)未正确着装,在生产和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裤头、背心者。

21)设备运行人员巡视不到位或监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没有垂直固定放置,两者的距离不足5米。

23)开“带病车(指转向、制动、传动、灯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电缆防火、阻燃措施不执行专业设计、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26)运载物品需绑扎而不绑扎或不牢固的。

27)进入生产现场范围,不按规定位置随意停车。

28)在道路范围内作业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碱腐蚀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执行专业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30)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或是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灭火器。

31)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适用。

32)施工电源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33)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34)在生产禁火禁烟区违章点火、吸烟者。或在禁烟区域流动吸烟。

35)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限内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36)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38)不按《安规》及两票规定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9)不顾职工身体实际情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40)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41)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42)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3)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44)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45)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46)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安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设触电保安器或1:1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

48)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

49)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0)线路防护区内未按规定清障。

51)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过围栏。

52)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3)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过时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54)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55)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56)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57)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59)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完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60)司机在行车中与人谈天说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机在车辆驾驶中打手机。

第10篇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发布令

为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经我项目部全体人员共同努力编写了《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已经项目部领导审批通过,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为审核认证提供依据,现予发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的协作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计划从2***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项目经理:

日期:20**年月日

第11篇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员生产职责

1.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管控工作。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3.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6.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12篇 企管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本

1 认真贯彻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管理中。

2 在编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 在企业招投标及其他建设项目过程中,负责对有关各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和验证。

4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5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6在制定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责任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考核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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