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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2 热度:48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1.概述

1.1 安全监理的定义: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顾客委托,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合同对工程实施阶段建设行为的监理。

1.2 安全监理的特点:属于委托性的安全技术服务,承担合同约定的安全环境监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

1.3 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模式: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社会监理。

1.4 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4.1 协助顾客开展工程招标,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

主要审查内容: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1.4.2协助顾客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定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

1.4.3 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4.4 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1.4.5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检查专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

1.4.6 督促承包方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性文件。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抓安全一刻也不忘,管安全理直气壮”;

1.4.7 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恶劣的气象条件如:

湿度、温度、台风、暴雨等督促承包方制定控制方案。

1.4.8 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程和强制性规定,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情况,督促承包方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9 监督承包方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1.4.10 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前摸清施工区域的各种公用管线情况,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制定保护公用管线的措施,避免施工期间损坏公用管线,一旦公用管线损坏,及时上报顾客,以便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抢修;

1.4.11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

1.4.12 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机具、电气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4.13 管道的顶进,沉井的下沉,基坑的开挖,结构设备安装,都要督促承包方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作好对邻近建筑物的监控观测,确保施工安全及周围建、构筑物安全;

1.4.14 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4.15 检查承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使其平面布置合理,道路平整、坚实、畅通;

1.4.16 督促施工承包方作好现场排水,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须设置二级沉淀池;

1.4.17 督促现场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的清理,渣土外运要执行有关规定;

1.4.18 督促承包方将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要采取防雨、防潮、防冻、防火等相应措施。

1.4.19 督促承包方搞好现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厕所浴室卫生;

1.4.20 督促承包方作好市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工作;

1.4.21 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4.22 督促承包方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书资料;

1.4.23 协助顾客参加竣工验收;

1.4.24 参与工程结算和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事项。

1.5 安全监理人员须知:

1.5.1 全体安全监理人员应切记,顾客、承包方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而是相互间以合同和法规为准则、互相约束的合同职责分工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5.2 只要施工能正常、顺利安全地进行,承包方采用自己的方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注意不要令承包方用监理人员指定的方法,如有必要可提出书面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咨询;

1.5.3 安全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期间应不受任何其它外来的干扰,更不能有任何偏见,认真听取顾客和承包方代表的合理意见,严格执行合同和政府法令法规才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1.5.4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政府法令法规及有关规范和标准,了解掌握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避免安全监理工作处于忙乱的困境中;

1.5.5 合同执行时,如承包方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推荐的分包商认真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5.6 安全监理人员与承包方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1.5.7 无论什么原因,当发现安全已受到危害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迅速通知承包方,然后采用劝告、提出的方法引导承包方进行纠正。如承包方不听劝告,必须立即通知顾客,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

1.5.8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最好每周一次检查承包方的人员变动、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1.5.9 安全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顾客所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限,只能执行与顾客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的权限(政府法令、法规规定的除外)。

2.安全监理阶段划分

安全监理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

2.1 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工作。

2.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1 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2.2.1.1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的安全标准、规范;

2.2.1.2了解现场用地环境情况;

2.2.1.3审查设计图纸;

2.2.1.4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2.2.1.5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2.2.1.6在监理规划中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程序,并根据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有: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

2.2.1.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进行交底。

2.2.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2.1协助顾客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2.2.2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台风、汛期、寒冻、高温季节及恶劣气候下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2.2.2.3审查承包方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

安全资质审查的重点是: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特种作业范围审查的重点是: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不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2.2.4审查承包方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2.2.5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自检系统;

2.2.2.6审查承包方进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

2.2.2.7、审查承包方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3.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内容:

2.3.1.1安全设施管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2.3.1.2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2.3.1.3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和验收;

2.3.1.4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2.3.2 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

2.3.2.1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安全培训记录;

2.3.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3目标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2.3.2.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2.3.2.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3.2.6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查出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3.2.7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2.3.2.8施工班组上岗前安全活动记录;

2.3.2.9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

安全员、电工应持双证(劳动部门的技能证,建委发的上岗证)

2.3.2.10工伤事故处理及登记;

2.3.2.11施工现场“七牌二图”(七牌:工地名称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十大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2.3.2.12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大型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安拆验收,模板工程验收,各类支架(脚手架、龙门架、井架等)验收,防护设施验收;

2.3.2.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各类记录表(见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3.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2.3.3.1审查并督促承包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以下项目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承包方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a、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5台设备以上或50kw以上)

b、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落地脚手架:高度≥20m以上;特殊脚手架:吊、挂、爬、挑、整体提升)

c、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方案;(深度≥5m,须专家论证)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面积≥100m,要求走道畅通,有可靠平台和防护)

e、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f、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g、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h、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

i、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

包方共同验收)

j、施工外用电梯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包方共同验收)

k、移动式操作平台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l、吊篮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承包方共同验收)

m、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3.3.2督促承包方落实好五项基本制度。

a、责任制;

b、检查制;

c、教育制;

d、交底制;

e、事故报告制;

2.3.3.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方实施监理,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2.3.3.4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工程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顾客;施工承包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3.3.5对高危作业和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2.3.3.6督促承包方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2.3.3.7复核施工承包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2.3.3.8做好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并保持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工地例会记录、审核及检查记录等);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2.3.4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2.3.4.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a、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签字后,方可实施;

b、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c、交叉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d、悬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设施且要系好安全带;

e、操作平台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3.4.2施工临时用电:

a、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b、各类电动和手动电器设备、工具必须做好接地和接零装置,并装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必须为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并做好定期检测和记录;

c、采用三相五线制;

d、使用标准化电箱(合格供应商)

e、各类支、干线架设规范,电线头须认真进行绝缘包扎,电线表皮不得破损、老化;

f、起重机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 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g、形状箱必须做到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熔丝严禁用金属丝替代,严

禁用多股细熔丝代替一根较粗的熔丝。

h、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分开设置,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2.3.4.3脚手架(底基稳固,横平竖直、层层拉牢、通畅平坦)

a、脚手架验收合格的手续;

b、脚手架纵向距、步距、横向距、剪刀撑间距和角度、拉结间距符合规范;

c、地基稳固(逢角必须撑,全面覆盖);

d、横向拉结(尽端必须拉,交叉为主,硬拉结不得使用焊接);

e、操作层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并设置踢脚板的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f、斜道设置(坡度、防滑条、防护栏杆等);

g、脚手架拆除:先检修再拆除,并应设置防护围栏及警示标志;

拆除顺序:应先外后内,后搭的杆件先拆,先搭的杆件后拆,拆除一排(步),清除一排(步),不得上下同时进行。

2.3.4.4龙门架与井架;

a、验收合格的手续;

b、上料口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安全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及断绳保险装置;

c、缆风绳、钢丝绳、卸料平台防护拦设置;

d、传动系统、进料口防护、卷扬机操作棚及避雷装置;

e、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f、上海市工程使用专业单位生产的井架,产品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的技术鉴定,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名牌必须齐全;自制、改制的井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必须编制使用说明书;安装和拆卸严格按方案进行,装拆人员必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上岗,安装和拆除应采取临时支撑或固定措施。

2.3.4.5塔吊、起重机械:

a、塔吊使用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且灵敏可靠,吊钩有保护装置;

b、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按规定进行清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d、起重设备使用年限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吊20年,其他起重设备15年,企业每年组织检测评估,符合使用标准的,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塔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使用前,还必须通过建设机械检测机构的检测;

e、吊具、吊索、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心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2.3.4.6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

a、预防危及管线安全施工:井点降水、板桩、地下连续墙、沉井、盾构、顶管、打桩、拔桩检查;

b、地下管线 保护措施执行三卡、一单、双监护制度;

c、严格执行原有地下管线两侧净距1米范围内所形成两条平行线内区域为重点保护区,严禁机械挖掘。

2.3.4.7下水道、煤气管线和有毒气体场所施工:

a、必须配有气体检测仪,作业前查清气体,在标准范围内施工,施工中随时检测,保持空气流通;

b、施工现场配置救护用具;

c、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按违章处理。

2.3.4.8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

a、督促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b、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设有消防通道,设置距离、宽度符合规定要求;

c、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与施工区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禁止在建工程

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符合规定要求;

d、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2.3.4.9活动房管理:

a、活动房生产厂必须按设计图纸生产制作,并向订购的承包方提供主要结构材料的质量证明和产品说明书,现场安装必须要有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

b、承包方对现场安装完毕的活动房按标准进行验收,并由承包方技术负责人签证同意使用,未经验收和签证的活动房不得使用和堆载;

c、汛、台季节建立工地临时用房的检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事故急报制度。

2.3.4.10房屋拆除:

a、拆除工程施工,实行许可证制度,拆除前须取得拆除许可证明;

b、拆除工程由具备资质的队伍承担,不得转包;

c、承包工程方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d、拆除前,将被拆除工程的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管线等切断或迁移;

e、拆除作业一般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立体交叉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采用爆破拆除必须经过爆破设计;

f、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专人监护,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用吊绳和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g、除特殊情况,拆除工程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法;

h、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2.3.4.11停工工地管理:

a、对停工书面报告中有关停止施工工程的质量、现场安全卫生状况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签署意见;

b、督促承包方落实停止施工工程的防护技术措施;

c、恢复施工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恢复施工的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3.安全监理依据:

3.1本工程委托的监理合同;

3.2施工合同及附件;

3.3设计的施工图纸;

3.4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3.5监理规划;

3.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7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工程部

2023年3月

第2篇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

引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迅速崛起,高层建筑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本文着重分析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结合规范标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思想麻痹大意,缺少现场监督与检查,对操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教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极易导致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扯现象较严重,用电设备线路老化。尤其在后期装饰阶段,随着施工承包队伍的增多,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起电气火灾事故。如2023年2月5日上午9时许,武汉汉正街批发市场民房楼发生的火灾就是因为线路老化引起的。

三、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个别再建工程间作宿舍和仓库,不注意用电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施工现场缺少可靠的灭火器材,如干粉式灭火器设置不足或灭火器已失效。临时用水管线水压低、水量小,无法满足高层建筑消防要求。

五、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发生火灾后,消防车不畅通,无法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针对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受季节、气候、人为、设施等因素的制约,这就造成了其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消防管理的工作难度,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及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3施工总平面布局审批制度,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这是在发生火灾事故后,确保将将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

二、职工消防安全教育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消防基础知识。

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四、消防器材与设施管理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

1施工现场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有效;

2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结束语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要从人员、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为企业平稳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生产安全部

韩伟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防火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用,做到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台帐;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三)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负责人;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立防火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防火安全措施费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协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检查;

(五)发现一般火险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防火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应急救援预案;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 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须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

加压水泵的流量,对多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18立方米;对高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为24-40米、40-80米、80-120米时,相应的加压水泵扬程应分别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每个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

(二)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系统最高点自救水枪接口处的水压应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统总进水口即加压设备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后设一个消防结合器及卸压装置,结合器高度为1.1米;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

(四)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消火栓宜选用带消防卷盘(jps0.8-19胶管长25米)的sn65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布置在发挥其最大作用半径的位置,压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应设减压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墙柱敷设,布设位置应保证消防车能够靠近;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层(24米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立方米,高层(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

(三)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宿舍、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应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

(二)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应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执行。

建设规划中心

2023年4月9日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1 当前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火力电厂建设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900mw等机型。300mw、以下机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机型正朝着高、精、尖、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但交叉作业、高空落物、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灼伤、烫伤、以及化学物质的中毒等仍将是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一大特点。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和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管理标准。强化各级人员纵横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控制各个节点、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 应急预案的建立

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机、料、法、环)的方法,分析产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对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签字。批准后的应急预案返回原编制单位,编制单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对于有较大修改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有权将应急预案审批稿退回原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应该值得重视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行动指南。所以,对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

4 优化危害因素辨识程度

加强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识,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危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主要危险源和主要环境因素,从而为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别应包括: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2、作业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3、作业场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主要依据“输入→输出”的原则(见图),根据施工过程中原辅材料、能源及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投入来判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产生安全隐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对照分析,按《危险源调查表》、《环境因素排查表》,辨识、确认其危害。工程安全等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各作业层的情况,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相关部门确认。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作用节点,不定期发布危险源清单及对策。

5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技术手段,改善劳动条件,避免失误,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一份良好的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编制技术措施之前,要根据电厂的不同机型、地理位置等,加强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项目施工技术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然后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后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批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在实施中如发现有问题,应停止实施,由原编制人修改的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变更。

6 大型机械设施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是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负面影响大。例如某电建公司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有限公司船坞工地施工中,曾发生过600t×10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梁过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仅从这两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机械质量不过关、审批把关不严,吊装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违规指挥等原因造成的惨剧。因此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维护、使用、操作、保养各个坏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机要受到损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因素和现象。从一些机械设备管理好的电力施工企业来看,不外乎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在机械的保养、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确保机械的完好率;二是在机械安全保护设施规范化上舍得投入,项目现场机械的必须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用电、接地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确保安全使用;三是在机械操作、 指挥管理人员的培训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四是加强单机安全技术档案,搞好状态识别和标识,定期检验鉴定做好相关记录;五是补充、完善机械保养、修理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故障检修,确保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

第6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

(1 )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 ) 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 ) 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 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 ) 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 ) 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第7篇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第8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经理负责,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管理,保障安全。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宣传科领导班子,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活动。

(2)项目施工的一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是生产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承担,并要持证上岗,并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工作。

(3)工程技术人员在下过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下过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现场和工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部分项分工种,交底要并有一定的针对性,交底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2、对新进场的工人、外施队工人及来施工现场的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卡报公司安全科备案,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3、加强对外来施工队和民工队的管理,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书,除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外,还要督促外施工队、民工负责人到公司保卫科办理治安管理方面的有关手续(保卫部门登记、办暂住证等)。

4、自行对外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科备案,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察。

5、根据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在夏季或冬季施工中,发生中暑或中毒等事故。

6、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和专门外汉存放仓库,必须动火的地方,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

7、在加强项目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上,要有一定资金投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设置经常检查、维护、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应醒目并有针对性,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上报企业领导,写出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原因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不报。

第9篇 浅谈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近些年,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基建项目的政策导向与投入增加上的不断扩大,无论一级城市、二级城市等地方均不同程度出现了相对应的建设高潮。如:房地产业(我的感受应从2005年开始)。目前这一领域经济已是一个炙热的局面,这同时也拉动了我从事的建筑行业,行业景象焕然一新,可谓红红火火。就拿我所在单位来讲:一个项目建造8万㎡、10万㎡、甚至20万㎡的工程,是存在的、也是很好理解的。然而这之前这种令人振奋的景象却是可遇不可求,有个3万㎡、4万㎡大家都乐透了。那么我想阐述什么,体会又是什么呢?我想说的是:随着经济建设的提速,建筑施工任务忽然骤增,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出现紧缺,现有的安全人员如何开展安全工作,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在谈论之前。我首先要将“之前”与“近些年”自身对安全管理的一些个人体会进行说明。“之前”的岁月,施工建造任务相对较少,而施工企业较多,也就是“僧多粥少”。如此形成:一个项目在成本控制上必然考虑和执行精简人员,即专业精简,可是在册职工就业是件大事关乎企业稳定,精简还是有矛盾的,那么劳动薪酬调整或一岗多职矛盾的现象自然出现,比如安全专业上:原来的质量人员和安全人员就是同一个人从事该二项工作,即;一肩挑嘛;“近些年”呢?在此专业上或许是由于原来一岗双职,再则对此专业的不专注,致使人员流失,无从储备,“近些年”又出现在建筑工作任务忽然骤增情况下,找不到更多的可以从事该项专业技术人员,即便找到,表现出的也是有理论无实践的“尴尬”。

综述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安全工作应该如何做呢?综述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安全工作应该如何做呢?我将站在安全员岗位上,从安全管控最为直接的执行者角度去谈,我同时认为这样的“角度”是介于安全管理过程责任分工高端与低端之间,即:承上启下。这种“角度”产生的观点也就是安全管理重点环节

( 一、)安全教育为首、不间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多年的管理体会告诉我农民工工友们是服从管理的,是希望安全的,正所谓“天生为人”、“谁不惜命”。为什么遭遇不幸的往往又是他们呢?我认为大致有:1、知道生命重要宝贵,却不知道如何保护,个体缺乏专业的安全技术支撑;2、人文环境间接影响,他们从希望的田野中走出,来到充满希望的城市,田间文化与高楼文化形成冲突,经验主义与规范制度结合显得格格不入;培训学习时间与上岗施工磨合不足。3、多属自由职业者,就业面广;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行业约束力有限。4、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具投入不到位;嘴上讲安全,行动讲成本,对安全实施简约化、去除化。5、关注安全管理,却不懂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组织拼凑,有名无实。据以上现象,我认为在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加强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即:决策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决策人员首先要做到“说大人、必藐之”,进而反复的、认真的给决策人员提供参考意见,巧妙实施教育;若遇到固执的决策人应勇敢的向上一级决策机构报告,切实行使安全人员职责。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也要根据不同的人员情况(文化、年龄、工种等背景)耐心、细致、体贴、爱护的进行教育;教育要不间断,做到时时讲,讲深入,讲到位;内容要广泛,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危险点辨识等等。最终目的是通过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让教育敲响的安全防范的警钟,达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目的。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22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 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 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 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 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第11篇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降温防暑措施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及降温防暑措施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跟据建筑业特点,可能坠落的地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 及其以上,都是高处作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外墙粉刷、外墙涂料、井字架及塔吊安拆等。高处作业,当坠落时就有可能会造成重伤、残疾或甚至死亡。因此,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致关重要的。

一、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是为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研究与应用的技术;是改善生产设备,控制因素不安全状态,预防与消除危险因素对人产生的伤害的科学武器和有力的手段。安全技术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生产过程中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解决具体的生产活动中的危险因素的控制,预防与消除事故的危害;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的作用。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时,应遵循预防性措施优先选择,根治性措施优先选择,紧急性措施优先选择的原则,以保证采取措施与落实的速度。

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 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质安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三、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种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需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四、安全教育与训练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能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

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完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实效。

1、管理人员必须先教育;管理人员指公司质安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目的是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工作好与坏关键在于管理者,在于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管理人员首先要自觉接收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岗位教育;新工人(特别是临时性、短期施工作业人员不能忽视)、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和生产实习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对于建筑业,架子、电气、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司炉、车辆驾驶等都属于特种作业。这里要提的是针对有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井字架及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

4、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质安部要结合平时实际,开展各种类别,多种方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月、安全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技术交流会、安全知识竞赛、宣传画、黑板报、学习上级和公司文件等,这些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对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5、安全技术交底;质安部及项目部必须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空作业如:架子搭设前和拆除前、外墙粉刷前、外墙涂料施工前、井字架及塔吊安拆前等。

五、安全检查及奖罚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质安部)每个月二次安全大检查。针对每次安全检查中,针对高空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空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

3、经常性安全检查;也就是日巡查,质安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预防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空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累教不改者,根据公司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给予驱逐施工现场。

时值高温季节,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关心生产、施工一线职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容易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人员中暑和其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施工施工人员,尤其农民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工程情况善调整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安排好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间休息,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发生中暑。

3、突出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防护。各项目部要根据高温期间施工现场特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四口”、“五临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和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气水等必备的常用药品。一旦发现有人员中暑,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敷头部或用冰块置于病人的头部、腋窝等处进行临时急救,并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

4、针对夏季雷暴雨、台风多发特点,质安部及各项目部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和防雷工作,台风暴雨前,要对现场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挂物的拉接点、紧固点和塔吊及井字架的锚固、限位装置及工地围墙、临时用房等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措施临时加固。台风来临期间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雷雨天气要做好工地防雷击工作,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和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

5、认真开展好高温期间安全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高温期间施工人员心情普遍存在心烦意乱,安全管理要突出人性化。对违规作业人员要以教育为主,非迫不得以不采取处罚形式。

第12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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