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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安全管理规定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4

关于食堂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关于食堂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欢迎阅读参考。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1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促进集团职工食堂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

第二条各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财务部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包括后勤管理员、食堂出纳、食堂会计、厨师(含一名厨师长)、服务员。

第四条后勤管理员职责:(1)负责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2)负责对每天配送食物进行验收,把好原料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以防食物中毒;(3)及时征集就餐员工的建议和意见,根据职工的饮食习惯、季节性等,组织厨师制定好每周配菜单,做到有营养、味道好,不断改善伙食品种,尽量减少员工剩饭剩菜现象。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堂会计职责:(1)负责在菜品采购过程中对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进行记录以及与供应商的结算;(2)审核出纳编制的做账凭证;(3)负责食堂月末的财务结算工作,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食堂出纳职责:(1)负责食堂就餐卡的充值、挂失;(2)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做账凭证;(3)负责后勤管理员采购小额、易耗物品的报销。

第七条厨师职责:(1)讲究营养,保证饭熟菜香;(2)爱护餐厨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3)搞好个人及公共场所卫生,坚持餐具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4)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着装上岗,严格操作程序。

第八条服务员职责:(1)服务要规范、得体、大方,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2)搞好食堂卫生,爱护、使用好各种餐饮用具,要做到每餐消毒,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染;(3)要保持个人卫生、服装整洁,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4)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销假;(5)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九条集团、新力、博通员工凭就餐卡刷卡就餐。

午、晚餐标准6元,食堂就餐员工刷卡3元、公司补贴3元,运行当班人员刷卡2元、公司补贴4元;早餐标准3元,员工刷卡1元,公司补贴2元。

法定节假日当日运行人员及行政、检修值班人员凭餐

第2篇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规定【1】

防止“病从口入”,搞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须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必须花大力气搞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三、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四、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六、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七、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规定【2】

一、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

不准在工作间内吸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工作服)。

二、从生菜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随地堆放、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原料、不做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抓或用不洁器具盛装食品)。

三、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一热(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隔顿和放入冰箱的熟食必须加热后食用)。

四、用具、餐具实行五过关(一刷、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

五、开水桶必须每天清洗,隔夜开水必须放净,开水供应要充足。

水房必须专人管理,一切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六、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就餐区、操作间、打饭间清洁卫生一定要按时按质做好。

七、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密封室、配菜间、操作间。

单位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第3篇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一)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 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 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 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 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食堂环境,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s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

青海广宇项目部

管理制度

编 制 人:王文旭

编制单位: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20**年6月25日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班组、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

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监理、项目部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工程师及相关人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各班组长及带班人员参加,资料员做好会议记录。

2、开会时间:原则上每周三中午10:00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可提议随时召开。

除临时会议外,例会时间不另行通知。

3、会议主持:由监理单位主持或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

4、会议要求:

(1)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各班组长及带班人员均需无条件参加例会,无故未到场参加会议班组及个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罚款在下次会议时以现金形式交予项目专项管理人员。

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早退人员项目部将给与200元每人每次罚款,罚款以现金形式当场缴纳。

(2)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如有重要电话需到会议

室外接听,但不得超过5分钟。

(3)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未携带会议记录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0元。

5、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公司各阶段工作,如安全生产、项目管理、项目技术措施、成本控制、更新改造、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会后工作:

(1)资料员需在会后一天内整理出会议纪要,并以书面形式报与监理及下发至各班组,并以书面形式体现会议纪要下发情况。

(2)会议决定的事项,其相关部门及班组必须以“会议纪要”为依据,在限期内认真执行落实。

如有特殊情况,难以执行时,应提前将具体原因和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

(3)无特殊情况,对会议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不按原则执行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及班组的责任。

(4)有关人员及班组必须将决定的执行情况于下达决议之日起限期内反馈。

项目部管理人员需对会议内容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并督促办理,以确保会议的决策性。

(5)公司所有会议均需形成会议纪要,各班组应认真执行会议纪要相关内容,并应保管好会议纪要,项目完成最终结算时,会议纪要将作为重要结算依据,如有缺失,项目有权不予竣工结算。

第二章 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主要卫生责任区划分如下:

1、教学楼周边20m范围,责任班组:李德红木工班组

2、实验楼、风雨操场周边20m范围,责任班组:钢筋班组

3、工人生活区周边10m范围,责任班组:李长东木工班组及何仕安土建班组

4、项目部办公区周边10m范围,责任班组:杨红水电班组及王化忠外架班组

5、厕所卫生必须每天打扫一次,由各班组轮流打扫,时间安排如下表:

值日表

(二)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有严格的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

不得出现烟头、饮料瓶、塑料袋等垃圾。

2、气候干燥时,现场要经常洒水,不得因行车而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3、各责任班组有权监督、举证破坏现场卫生环境的个人及班组,经项目部落实取证后,给与举证人每人每次50元奖励。

4、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监督各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项目部每周不定期将对各卫生责任区巡检,对于卫生条件不达标卫生责任区负责班组项目部给与每次500元罚款。

(三)住宿管理制度

1、所有项目部员工以及必需项目部安排住宿的班组员工,其住宿必须服从项目部指定人员的安排。

2、项目部及各班组所有员工均应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饭、剩菜、垃圾,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给予50-200的经济处罚。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除没收所用电器外,另处以每次50-200元罚款。

所有员工做到人走灯灭,节约用电。

4、遵守防火制度,严禁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如有发现每人次外以50元罚款。

5、职工家属、亲戚来探亲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工程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违者罚款50-100元。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

元每人次的罚款。

7、严禁在宿舍内吸毒、看黄色书刊、黄色录象、酗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偷盗行为,除经济处罚外,另送交执法机关处理。

7、宿舍内必须安排员工轮流值日,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及内部整洁。

8、夜间外出不得超过23:00,私自外出发生的一切意外后果自负。

9、人员退场必须由项目部指定的专人进行验收,对损坏的床铺及其它财物要求按价赔偿。

(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班组食堂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类疾病。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所有班组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

4、食堂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5、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职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一、凡有如下违章行为者,必须给予经济处罚(项目部以上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违章加倍处罚):

(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罚款50元。

(二)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三)各种登高作业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以及不按标准搭设临时脚手架,罚款100元;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四)未经培训考核,无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种作业项目者罚款200元,指使者罚款300元。

(五)电、气焊作业人员有下列违反行为者罚款100—200元;电焊机隔层使用、一次线和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长度、焊机无防护罩、未设置末端单机控制开关箱、无接零保护、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焊钳、焊把线破损严重;气焊作业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乙炔气瓶不安装防回火装置及防震圈、气瓶随地倒放、两瓶安全距离不够、气瓶倒地滚动运输、压力表损坏,橡胶管破裂严重。

(六)酒后上班者罚款300元。

(七)凡在高处作业擅自向下投掷垃圾、物料者罚款500—1000元。

(八)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制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吸烟、动火,有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九)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自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100元。

(十)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或临时照明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防护门、安全网、通道照明灯等)者罚款100元,故意破坏者罚款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0-2000元,直至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塔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搅拌机等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罚款300元。

(十二)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发现一宗罚款100—300元。

(十三)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罚款50元。

(十四)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不按规定接线,罚款100元。

(十五)建筑物一层以上未搭设脚手架或脚手架未随施工层超出一步、脚手架外侧未设踢脚板、张挂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层不满铺脚手板(或钢笆片),架体未按规定铺设钢笆片,分层隔断防护为按规定设置、内档缺防,罚款1000—20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未与脚手架分开搭设,每处罚款500元。

(十六)通道口不搭设防护棚,每处罚款800元;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400元;电梯井口防护设施未定型化、工具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400元。

(十七)“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0元,50%未防护处罚1000—3000元。

(十八)现场供电线路未实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罚款3000元。

(十九)现场配电箱、开关箱未加门上锁,未注明编号、用途、责任人每有一处罚款50元,电箱内电气开关不按规定设置、进出线零乱每处罚款200元;未按规定设置末端电箱、漏电保护器每处罚款500元;电缆线不使用绝缘子,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线老化破损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以及使用花线做照明线的,每处罚款500元。

(二十)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每一处罚款300元;木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每处罚款400元。

(二十一)私招乱雇民工或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经查出,按100元/人计罚款。

(二十二)未对工人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按100元每人罚款。

(二十三)吊运物料的,绑扎必须符合要求,长料、短料不得搭配吊运,零散材料必须装在四周严密的容器里。

违者罚款50元~200元。

(二十四)例会上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完的,罚款50元~200元。

(二十五)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不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罚款100元~500元。

(二十六)现场小便的,个人罚款50元,班组罚款200元,大便的,个人罚款200元,班组罚款5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二十七)同一问题重复出现的责任班组及个人,将加倍罚款。

以上规定,若管理人员违反的,加倍罚款。

(二十八)本工程严禁偷盗行为,如有发现将给与偷盗人所偷物品原价的10倍罚款,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对偷盗人所在班组处以所偷物品原价的100倍罚款,同一班组出现上述情况三次,将对该班组给与清场处分。

二、凡一、二两项未列入的有关行为被安全管理部门认定为违章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处罚手续

(一)个人罚款由项目部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班组三天之内代为上缴项目部负责人,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

(二)集体罚款,由项目部出具罚款通知单,由班组负责人在三日内上缴项目部负责人。

(三)逾期不缴者,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加倍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清退出场处分。

四、符合以下规定的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一)纠正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死亡、重伤事故或设备倒塌事故,经公司确认后,给予个人1000-5000元奖励。

(二)积极配合项目部环境管理,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和投诉,公司给予通报表彰。

(三)凡对第一大项所列内容进行举证的班组及个人,经项目部落实取证后,所处罚款归举证人(班组)所有,项目部另行奖励。

五、符合以下规定的个人项目部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作业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

(三)在流行性传染病预防、防治方面,成绩突出。

六、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施工队伍和人员。

第四章 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和成本控制有效进行,提高班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工期,本着施工过程不浪费,不偷工减料,组织协调好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和成本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项目技术交底内容,如发现不遵守规范,野蛮施工,造成严重质量事故者,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2、各班组应做好“三检及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质检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及进度管理制度,对各班组做以下要求:

(1)木工班组模板支撑系统不按交底方案执行,每次罚款100-300元; 模板安装位置、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每次罚款50-100元;砼

浇筑过程中出现涨模,跑模现象,项目管理人员通知后不立即整改,造成材料浪费,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每次每处罚款1000-3000元;砼浇筑过程中出现塌模现象的,班组应赔付公司全部损失,视情节严重情况,公司有权将此班组清退出场。

(2)钢筋班组必须保证钢筋验收一次通过,如钢筋验收一次不通过,将给与班组每次500元罚款;项目管理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班组应立即进行整改,项目管理人员通知后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每次处以100-300元罚款。

(3)土建班组在主体砼浇筑过程中出现蜂窝或轻微漏筋现象,项目部通知后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拒不整改的,处以每处100-300元罚款;出现严重漏筋,影响工程质量的,处以每处1000-3000元罚款,并应承担公司相应损失;在其他工程施工中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按实际造成返工情况5倍赔偿(包括原材料及工期)。

(4)水电班组及外架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及国家相关现行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违反规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情况对班组处以罚款及行政处罚。

第五章 材料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

1、公司材料收发员,将以配合项目部的一切工作需要为宗旨,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购买、专人审批。

2、各班组所用材料,必须提前2-3天以书面形式上报,水电班组材料必须提前15天上报,项目好安排时间购买,以免耽误各班组工程进度。

3、各班组需用材料,必须由固定人员申请,领用。

4、各班组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浪费任何材料;木工所用材料必须经项目

材料部批准,不得私自把新的材料锯短、锯窄,如有发现,模板一块罚款200元,木方一根罚款300元。

5、各班组在用完材料后,应将材料分类(长、短、宽、窄等)堆放在指定地方,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200元。

6、各班组在工序完成后,务必在24小时内清理好各自的所有材料,否则将有项目部派专人清理,工资由该班组双倍支付。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及班组,以上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将加倍处罚,对于以上制度同一班组重复违反的将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甚至移交执法单位处理。

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年6月25日

第6篇 某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第7篇 物业服务中心食堂仓库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服务中心食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业有限公司zz城服务中心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仓库管理程序,充分发挥仓库功效,保证所采购的物品进、出库手续齐全,保证仓库的安全,特制定zz城服务中心食堂仓库管理规定。

第二条zz城服务中心是负责仓库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食堂设置仓库管理员一名,对仓库管理全权负责。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盘点及发放等工作。包括对采购物品进行验货等工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仓库内所存入物品的型号、规格、用途、性能等。

第三章物品的进库

第七条采购物品由仓管员根据《物品需求计划表》对实物进行验收,专业性用品汇同申购部门进行检验。对验收合格的物品进行标识后填写《物品验收记录表》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物品由仓管员进行核对后在送货单上签收或在购物发票上签字认可。并填写《入库单》、物资卡;《入库单》必须按项目填写收货日期、数量、规格、单价、总价,供货商名称。

第九条经验收不合格的物料,仓管员应进行适当的标识或进行隔离,并及时联系采购员进行解决。

第十条对急需使用来不及入库或不宜入库的物品,由领用部门负责人在发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仓管员签署发票。

第十一条对于服务过程中多余的物料退库,由仓管员验收,合格则填制红字《发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则进行适当的标识,由分管领导处置。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帐,根据《物资领用单》销帐。

第四章物品的领用

第十三条仓库所有物资实行计划用料、节约用料原则,并遵守'先进后出'原则。领用的物资除外,领用物资必须 '以旧换新'。

第十四条急用物资入库后仓管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使用人员。

第十五条仓管员必须凭《物品领(借)用登记表》发放物资,如手续不全,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仓库物资。

第十六条食堂主管负责对物料领用的审批。中心员工领用物品须在仓库管理员处领取《物品领(借)用登记表》并在单上填写领取物品名称、数量、领用人并由食堂主管签字。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凭由领用人和食堂主管签字的《物品领(借)用登记表》所列名细照单发货。

第十八条日用消耗品领用须领用人填写《物品领(借)用登记表》,并由食堂主管签字审批,按周用量一次性领用,再按实际情况发放,并记录。每月底仓管员将明细表汇总交付给食堂主管进行核对、参考。

第十九条物料消耗每月计划领用;每月统计物料实际消耗量和库存量;月度盘点做到帐实相符,杜绝浪费和遗失。

第五章物品的保管

第二十条仓库内所有存放的物品必须有明显、统一打印的规范标识。

第二十一条仓库内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按50m2配置一个手提式灭火器具);库内照明灯应选用安全防爆灯。

第二十二条仓库内必须保持整洁、温度40c以下、相对湿度80%以下,通风良好。

第二十三条库房重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更不允许在仓库逗留、闲谈。

第二十四条仓库保管存储状态良好,库存帐目清楚、帐实相符。

1.仓库管理员应确保:

a) 物品的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

b) 液体物品用适宜的容器盛装;

c) 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或进行归类重点隔离存放。

d) 所有的标识必须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摆放产品时标识应朝外;

e) 做好标识和账目;

f) 对有贮存条件要求的物品,应予以充分满足;

g) 做好防潮、防晒、防雨水淋、防虫、防鼠、防白蚁等措施,以保证物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生锈,不失去使用价值。

h) 使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法,防止搬运过程中对物品质量造成损坏。

i) 对不合格品和降级使用的物品应做特别标识;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分区存放。

第二十五条物品的贮存管理

1.对不能按货架摆放或有特殊存放条件的,按实际情况存放,并且材料账上注明存放位置。

2.仓管员每周应对贮存环境和贮存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产品损坏、变质、丢失和混淆。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仓库环境是否能保证物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生锈、不失去使用价值;

b) 物料是否损坏或变质;

c) 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d) 物料是否丢失或混淆。

3.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标识或采取隔离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4.如物品快过期时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知会需领用的部门尽快领用,避免物品报废;

5.仓管员对仓库物资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盘点工作,盘点结果记录于《仓库物资盘点表》,交出纳一份。

6.每年底由出纳负责对库存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第二十六条每月月底仓库管理员必须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物资须登记在《库仓物资盘点表》并与每月统计的物料实际领用量和库存量报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做到帐实相符,如不符要查明原因,并向中心如实反映。

第六章物品的报废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餐饮器皿、会务器皿、布草类、维修用料办理破损物品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使用期限(次数)满,即需更新的报废物品必须由有关人员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属正常报废由食堂主管签署处理意见,方可作报废处理。并'以旧换新'。

第二十九条过期、霉变或破损的物品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由分管领导填写处理意见,属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物资,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不合格物资隔离区内,物资得不到妥善处理之前,《物资报废申请

单》与物资不可分开放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西丽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8篇 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四:

为加强我公司员工食堂的食品及原料采购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从源头治理食品污染,确保我公司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管理

索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一)需要索证的食品及其原料的范围和种类

1、粮、油及其制品;

2、乳及其制品;

3、肉类、水产、蛋类及其制品;

4、饮品饮料(包括定型包装饮用水)、冷饮及冷藏食品;

5、豆制品;

6、酱腌菜类;

7、凉果、蜜饯、槟榔、食用糖、糖果、糕点类;

8、罐头食品;

9、茶叶;

10、酒类;

11、调味品;

12、食品添加剂;

13、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辐照食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

14、进口食品;

1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索证的其它食品及原料。

(二)采购食品索证的内容

1、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要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

2、采购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当索取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化验单(复印件)。

3、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4、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辐照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在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的同时还须索取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辐照食品批准证书》、《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件》(复印件)。

5、采购婴幼儿食品、特殊营养食品、营养强化食品,除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外,还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产品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

《湖南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时,销售者既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也可以提供生产企业委托卫生监测检验机构或产品质量监测检验部门出具的化验单,二者均属有效证件。

(三)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

1、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检验单位公章。

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得进行涂改或伪造。

索取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保管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采购的产品与卫生检验报告单不符或因运输、包装、货仓保管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采购的产品可能被污染、变质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投放市场。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四)采购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五)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安全法》第28条)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进货查验管理

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三、台账记录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格式见附件。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购物凭证及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二年。

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格式)

单位或部门名称:

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联系方式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验收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部要广泛宣传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目的意义,使后勤管理人员懂得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好处,变为后勤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内部管理。

2、各分部要根据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

3、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4、各分部要健全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确定专人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对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证件与产品不相符的产品,不得采购进仓。

5、各分部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突出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的进货台账建立和验收把关。应当相对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者供货单位考察,全面了解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卫生状况。

第9篇 食堂用餐管理规定办法

食堂用餐管理规定怎么写要拟定一套食堂的规定请看下面的食堂用餐管理规定范文吧!

食堂用餐管理规定【1】

1、自20**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费。

2、公司提供免费用餐的范围:在下午有上班的员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员工提供晚餐。

3、用餐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员统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餐具带离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公司不给予餐费补贴。

5、需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规定定餐时间内在定餐机刷卡定餐。没有刷卡定餐的员工如到食堂用餐,经查实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就餐机上刷卡,通过就餐机刷卡后才能用餐,刷卡不通过的,食堂不给予分餐。

7、新员工或未办理用餐手续的员工,都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

8、员工到食堂用餐时,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在就餐机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许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员工没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将没有预备用餐份额。

10、分厂或工区人员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在规定订餐时间内与人事行政部办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续。

11、员工刷卡定餐后,没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罚款10元,公司将在工资中按定餐次数扣除相应金额。

12、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事需要离厂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则每餐按10元计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没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有部门主管证实,员工不需要支付餐费。

14、员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须在当晚下班时刷卡定餐,如没有刷卡定餐的,视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定餐,必须经公司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如办理手续后,没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罚款10元。

15、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发现,每餐按10元计算,并在工资中按用餐次数扣除相应餐费金额。

16、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须直接向食堂报餐,并用现金支付给食堂餐标。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享有优先用餐,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必须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员工的饭菜后,再安排给没有定餐的员工,如果食堂没有剩余的饭菜,没有定餐的员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将不会重新安排饭菜。

18、不能浪费饭菜,不能将吃剩余的饭菜倒在餐台上,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9、不随地吐痰或乱丢食物等不良道德行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无意损坏食堂设施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1、员工办理定餐就餐卡时不需收取费用,员工必须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丢失,补卡时收取工本费10元。

2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如私自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罚款20元,发生罚款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支付。

2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定餐就餐卡交还给人事行政部,如没有交还的,将在工资中扣除费用金额10元。

24、员工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视为早退取消全勤奖,并处罚每次10元。

三、办理员工用餐须知

1、办理用餐手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点:公司一楼食堂。

3、定餐时间: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点:三楼前台。

5、用餐时间: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果食堂人员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做出处理或处罚。

五、本规定于20**年3月1日实施,20**年2月15日修订。

美星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年11月10日

食堂用餐管理规定【2】

每一个员工食堂对于规定时间内的员工用餐时间,也要规定一些相关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使食堂更加干净,卫生,更有秩序。以下提供的一些员工食堂用餐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一、员工食堂每日供应午餐,时间为12:00-13:00,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办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办公室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食堂用餐管理规定【3】

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 7:20 —— 7:50

午餐:12:00 —— 12:40

晚餐:17:30 —— 18:40

2.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洗餐具(洗餐具在食堂清洗)。

3.公司食堂设有员工就餐登记板,员工在相应名字下备注下一顿饭用餐情况。如登记后不就餐者,每次罚款10元。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禁止随意走动。应在公司餐桌按分配的座位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8.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3、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4、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第10篇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无论做什么安全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1】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2】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贪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

(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3】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

第11篇 学校食堂管理规定模版

学校食堂管理规定【1】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总务处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食堂管理员。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成员、食堂管理员、食堂经营者、厨师长。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

(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

(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劳务承揽人员

职责:

(1)负责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2)负责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3)负责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4)负责落实人员对库房、加工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5)负责食堂所有设施的管护维修;

(6)负责食品加工;

(7)负责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8)负责食品加工、出售;

(9)负责食堂帐务核算;

(10)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11)负责师生基本开水供应。

三、炊管人员的管理

1、炊管人员的招聘

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从校内公办教师中选聘,待遇等同学校一般教师;学校食堂经营人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签定经营协议,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食堂厨师及炊事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协助食堂经营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食堂经营人员与炊事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2、炊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炊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鞋子要穿得舒适,不准穿高跟鞋上班,鞋带要扎实,防止拌倒。

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

炊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不能留长发,不能留指甲,衣服坚持每周洗一次,头发坚持每周洗两次,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3、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学校建立炊管人员卫生档案,新参加工作的炊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再上岗,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换发健康证。

学校对炊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炊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炊管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5、炊管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管理员和经营人员要认真制定炊管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炊管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上岗,建立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三、食堂管理基本规程

1、食品原料采购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执行》;

2、库房、加工间等食堂区域安全管护由食堂经营人员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护;

3、食品加工、留样、售卖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加工办法》执行;

4、食堂库房、加工间、餐厅、炊管人员等卫生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卫生制度》执行;

5、食堂设施管护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设施管护制度》执行;

6、食物中毒处理按《铁锁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执行;

7、食堂财务及饭菜价格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财务制度》执行。

四、食堂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堂管理后果,无不安全事故发生、饭菜质量基本能得到社会满意、食堂设施无重大损失,可享受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对食堂在安全、质量监管、设施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学校进行嘉奖,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食堂管理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管理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予以解聘。

2、学校食堂经营人员须先期缴纳安全质量设施保证金,缴纳食堂设施使用折旧费。

3、学校食堂经营人员承担食堂经营后果,无不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基本得到师生满意、食堂设施无损失,学校退还保证金,同时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食堂管理混乱、不按要求经营、发生安全问题、食堂设施损坏严重、饭菜质量差等情况,经营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扣罚保证金,不得再继续经营。

学校食堂管理规定【2】

1.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关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2. 服务育人,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好。

3. 遵守学校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作其他私事。

事假、病假应向班组长、事务长办理请假手续。

4. 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遵守食堂卫生制度。

5. 每个同志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同志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互相谅解,协调;要爱护公物,保护好餐具、工具,节约用水用电。

6. 全体食堂人员不准自己买菜、回生菜拿回家,要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7. 不准在切菜、烧菜、售菜时吸烟或大声谈笑,不准在食堂内作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

8. 食堂人员有权谢绝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厨房。

9. 为师生服务时要态度和蔼、亲切,平等待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外

来客人更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学校食堂管理规定【3】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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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某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单位食堂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员工食堂是制作、加工员工餐饮的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安全、高效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概要

本制度规定了食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 行政部经理负责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 行政部后勤主管负责食堂的日常运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行政部经理

1.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第五条 后勤主管

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4.负责组织食堂每月的盘点;

5. 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第六条 厨 师

1. 负责制定所需菜品计划(每三天为一个周期);

2. 负责验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品;

3. 负责每日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4. 负责每周配合后勤主管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5. 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第七条 帮 厨

1. 负责菜品的切洗;

2. 负责厨房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 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4. 协助厨师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八条 清洁员

1. 负责餐厅卫生打扫与清洁工作;

第九条 食堂采购

1. 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第三章 细 则

第十条 食堂供餐标准

中餐: 元 晚餐: 元

其中午餐由个人刷卡就餐( 元/份),晚餐由公司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 食堂供餐时间:

1. 中餐:12:00—12:30(其中办公楼管理部门12:15就餐)

2. 晚餐:17:30——19:00

第十二条 食堂人员工作要求:

1. 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 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应笑脸相迎,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严禁与员工争吵,虚心听取员工意见。

4. 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 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6. 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十三条 食堂卫生环境要求:

1. 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 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两遍后才能加工,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 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 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 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四次,员工餐厅(含二楼及楼梯)要随时保洁。

6. 定期组织灭蚊、灭鼠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7. 泔水桶每天打扫一次,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

1. 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 厨房设置灭火器。

4. 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 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 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 食堂用餐规定

1. 各部门按月报餐,若需加班必须在提前4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以便做好供应工作。

2. 食堂一律不收取现金,临时用餐到行政部交款买票,食堂凭票(卡)打饭。

3. 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4. 员工应文明就餐,按顺序排队,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5. 员工就餐应注意餐厅清洁,爱护餐厅环境,禁止随地乱扔乱倒。

第十六条 食堂采购、领用和报销:

1.行政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蔬菜类可至批发市场购买。

2. 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后勤管理员、厨师、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 采购员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 每天下午食堂上报第二天上午菜谱及当天中午用餐情况,保管员根据厨师要求,现场核对,食堂管理员根据财务部规定每周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单位食堂管理规定【2】

1. 经院委会科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并授权,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在院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工作。

2. 实行按人头定额核算,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支付为辅的结算制度。每人每餐定额标准暂定为5元,包含肉蛋蔬菜、馒头、油盐酱醋、液化气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

单位按3.5元/人次补助,个人按1.5元/次支付。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馒头一至两个,稀饭(不固定)一份。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当日值夜班者可预订两份。

3. 支付方式:以餐票为支付凭证,每张面值5元,职工支付1.5元/张购买,每餐支付一张。食堂工作人员凭餐票与财务科结算。

4. 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盐酱醋、调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肉蛋蔬菜、馒头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记账后核算。

油盐酱醋、液化气、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 鼓励食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后如有结余,可按结余款的20%计入个人奖励。但每月结余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

原则上不允许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内的部分按超支金额的20%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超过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支付。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菜品新鲜卫生,且每周同一种菜品不得超过2次。食堂工作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含节假日)均应提供就餐服务。

7. 食堂为解决当天在岗职工中午就餐问题而设立,所提供伙食需当日在岗职工在院内食用,禁止带出院外。

8. 杨勇负责每日统计就餐人数,并与9:30分前汇总到食堂工作人员处。杨勇休息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统计。

9.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试行。

20**年12月31日

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任:张可华

成员:崔红艳

高春蓉

陈 卫

周 坤

杨 勇

食堂管理委员会所有组成人员均负有食堂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管理职责。

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崔红艳、高春蓉主要负责账目、餐票、现金结算等工作,陈卫主要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周坤主要负责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对账核算工作,杨勇主要负责统计就餐人数,并每月汇总。

委员会聘任韩秀娥同志为监督员,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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