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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7 热度:94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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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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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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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该规范化管理,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严格、事实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制 度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

1、常日班(部门办公人员)7:30---11:30 1:00----5:00 部门经理8:00---11:301:00---5:00每周工作六天,星期天休息。但是必须安排好值班工作。

2、常日班(销售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另作相关规定。

3、各副总的考勤按人力资源部特殊规定处理。

4、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销售热线人员和总机接线员,必须提早10分钟上班,延迟10分钟下班。

考勤实行每日四次打卡,每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同时各部门需有书面考勤,于每月1―3日提交人力资源,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除特殊情况外,考勤公布日为:每月8日。考勤申述日为:每月10日。漏打一次以迟到早退一次记,,漏打两次以旷工记(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连打(两次打卡在半小时以内的)无效。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两分钟后一小时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一小时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日工资,以此类推。

4、员工因不可抗力(遇到车祸、意外伤害等)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相关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如有虚假,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规定处罚,并记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但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两天以上,须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5天(不包括15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50的比例扣除,达50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30的比例扣除。

第八条 病假

1、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在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旷工一天扣两日工资)。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日者,视为自动离司,公司按自动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自动离司人员必须在离司通知单开具后一个月内来工资领取其工作期间应得的劳动工资,超过一个月者,工资冻结。

第十条 值班与加班

1、节假日各部门应安排好值班人员。

2、加班适用于国定假日的加班,同时不考虑相关的调休。

3、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行政办公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4、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其日工资的70%乘以2计算。加班最短时间以日记,不满一日者原则上不以加班记,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在考勤机上的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出差

1、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一天以内)外出或者长时间(一天以上)外出的为出差。

2、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出差者,经部门经理签字;第一时刻提交人力资源部。

长时间出差者,须部门经理签字,在诚心出差单上写明出差各事项,每月汇总提交人力资源核查。

3、没有办理相关出差手续(特别是短时间出差),如紧急情况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在处理紧急事件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二条、工 伤

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开具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第十三条、探亲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双休日不能与亲人团聚的可享受5天/年的探亲假。

探亲假只限探望父母或者配偶,并每年报销单程往返路费。

第三章 假期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必须有书面的批准手续,填写请假单,在请假理由处写明妇女节。)

3、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一天。

4、国庆节:十月一日,放假一天。

5、春节:农历正月,放假十天。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假期临时调整。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具体情况按目前公司规定处理。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a、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b、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c、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半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公司根据其表现在年终考核时予以绩效奖励。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四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3、申请产假需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及结婚证明。

第十五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除众所周知外,否则以事假记。

第四章 请假、出差、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六条 出差单每月3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二天以下(包括二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二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两天申请。

第十七条 职工将经过相关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单》第一时刻交到人力资源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人力资源部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其他应按旷工处理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考勤:

各部门每月3日前提交部门书面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合理汇总。并于每月8日公布迟到、早退人员名单及次数,,申述者于每月10日来人力资源部考勤处核对考勤情况,逾期概不处理。(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

1、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考勤负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2、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3、每月各部门出勤记录必须有书面的存档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应有每月各部门的书面汇总的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各部门考勤工作,发现落实不到位者,从严处罚。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迟到、早退者,累计达到三次者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二倍的薪资,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病假者(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8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二十三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3篇 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1、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必须按部门规定的班前会时间,提前两分钟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到达会议室,否则视为迟到,职工有权监督并上报。负责考勤的班组长,队长,不认真考勤,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免职处理。

2、每月最后一天最后一班考勤后,由队长把考勤表连同请假单送给部门核算室。送表不及时的罚款100元。

3、各种法定假日按照劳人部有关文件执行。

4、各车间的时钟要及时校正,误差不得大于2分钟,考勤均以各车间时钟为准。

第二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细则

1、员工上班时按规定时间到达班前会会议室并把劳保穿戴齐全并,否则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当月第一次迟到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包括)以上为恶意迟到,免发当月奖金。

2、旷工:(即未按照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日时间缺勤三十分钟以上),旷工半天扣50分,旷工1天扣100分免发当月全部奖金。连续旷工2天由部门酌情处理;连续旷工2天以上者,报劳人部处理。

3、班中脱岗:发生脱岗三十分钟及以内并未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扣5分;发生脱岗三十分钟以上,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100-200元,脱岗并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由部门开会作出处理意见。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者,由劳人部按规定处理。

4、班中睡觉:年内第一次发生并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1000元,扣10-2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轻伤事故或造成停产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集团公司《生产事故监督管理规定》(潞矿安字【2006】3号)文件考核,情节较严重,由部门组织会议作出处理意见;年内第一次发生并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情节更为严重者,交劳人部处理。

5、班前,班中饮酒:年内第一次班前饮酒,罚款200-500元,扣50分;年内第一次发生班中饮酒或年内第二次班前饮酒,罚款500-1000元,下岗1-2月;年内第三次班前饮酒,送交劳人部处理。

6、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玩手机上网、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100元;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200元;年内累计发生三次者,作下岗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7、班中玩牌、下棋、赌博: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年内第二发生,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年内第三次发生,下岗6个月或报劳动人事部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班中睡觉相应条款处理。

8、不服从调动指挥: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服从指挥,每发生一次罚款200-500元,扣20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并下岗;造成致人轻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停产事故的,由部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决定处理意见;造成致人重伤的人身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交上级公司处理。

9、不服从工作分配作下岗处理或交公司劳动人事部处理。

10、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并且未造成伤害的,主要责任者,第一次罚500-1000元,扣100分;第二次的主要责任者或虽属初犯,但情节恶劣且负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扣200分;对于情节较恶劣的,作下岗处理。

11、考勤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年内第一次发生,罚款200-500元,扣20分;年内第二次发生,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队长、班组长发生一次即做免职处理;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2、班中利用公司设备及材料干私活。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元以内的罚款五百元;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百零一至三百元的,罚款500-1000元,扣5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三百零一至六百的,罚款1000-2000元,扣1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六百零一至一千元者,罚款3000-5000元,扣200分;造成经济损失价值或累计价值在一千元以上者,下岗或上交劳动人事部。

13、队长、班组长班前饮酒一次,做免职处理(包括夜班),扣100分, 同时按公司规定做相应处罚。

14、职工班中带小孩,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班中饮酒,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班中玩牌、下棋,班中赌博等各种违纪行为,班长、队长未予处理,被部门或劳资部门查出对当班班长,按违纪员工50%的罚款额度进行罚款,对本车间队长按20%进行罚款。

15、本车间对员工自行查出的员工违纪行为,厂部不对队长和班长进行考核,但罚款要上交厂部。

16、除免发奖金的处罚外,所有罚款都以现金的形式上缴厂部,罚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厂部,对于超出规定时间拒交罚款者做下岗处理。下岗1天并免发当月全部奖金。

17、所有上岗职工,在上岗前(利用班前会时间)必须由班长,队长检查是否饮酒,对饮酒职工,严禁上岗。对于未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班长、队长等同本人饮酒给予处理。

18、员工因违纪停职检查或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

19、部门和车间分别建立职工违纪台账,车间台帐存放在交接班室内或队长办公室,部门台帐由事务保管,各车间要将职工违纪情况上报部门,并做好记录。

20、聚众闹事,组织越级*,参加*组织等非法活动,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1、对于不按时完成工作,做事拖拉,敷衍任务的给予100-500元罚款,扣10分。

22、对于因工作不认真,对设备、生产造成影响的,情节不严重的,给予100-500元罚款,扣分10-20分;情节严重的以设备事故给予处罚。

第三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形式

1、员工因同一行为发生两种以上违纪,或员工适于两条以上处理规定,应按较重的处理规定处理。

2、人身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侵犯公司财物,分别依据安全、设备、调度,保卫等部门所作出的结论进行处理。

3、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被判刑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员工违纪,其他员工在场未给予制止者,给予过失提醒并做罚款处理。

5、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做免职处理,并做相应处罚。

6、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若与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为准。

第4篇 地产控股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总部的考勤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作制(如: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作制)。

三、员工上下班亲自考勤制度,不得代替别人或让别人代替考勤。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考勤管理,考勤记录须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按照规定处罚。

四、加班管理

1.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控加班,确需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

2.加班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的应于加班后三个工作日内完备手续,逾期不计加班;

3.加班申请起计时为4小时,须有考勤记录,不定时工作制员工(高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及特殊工种员工)不计加班;

4.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补休,当月不能补休,则在当季度补休;当季度不能补休,则在当年度补休;确实无法补休的,则按照2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5.法定休假节日加班,按照3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五、考勤管理: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考勤方式如下:

1.副总裁、中心总经理:以到岗核算出勤,不需刷卡;

2.中心副总: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3.其他员工: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三次(上、下班、午餐时间各一次);

4.特殊岗位(司机):以签到方式核算出勤。

迟到、早退、旷工、未刷卡、临时外出等异常考勤规定:

类别描述细则

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入公司作迟到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迟到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早退正常下班时间30分钟内提前离开公司作早退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早退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旷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至4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将被扣除工资,按员工日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连续旷工3天,将被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未刷卡允许员工当月因正当理由,忘记1次打卡,并在3日内填写《未刷卡确认单》,写明未刷卡的原因,逾期视为旷工当月未刷卡第2次起,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元;当月超过5次未刷卡,按旷工1天处理

临时外出员工遇突发或紧急且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事情时,经征得上级领导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允许员工临时外出外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

注:异常考勤审批权责请按《zz地产权责手册》执行。

六、员工个人当月出勤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未刷卡超过3次、旷工超过1天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员工手册》给予辞退处理。同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脱岗情况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员工个人出勤、行为规范将纳入员工个人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各中心员工出勤、行为规范也将纳入各中心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10%的综合管理分)。

第二节假期管理

七、总部的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八、总部的假期分为“带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类,“带薪假期”有的假期是全薪,有的是部分带薪(具体见第九章第一节《薪酬管理工作指引》),“无薪假期”则不计发工资。

1.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h)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2.年休假: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全薪假期,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或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时间做出调整。

a)年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20年以上)者,年休假15天。

b)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休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c)员工入职满半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享受公司年休假待遇;可休假时间依照入司时间及可享受休假时间折算,以天为单位。

d)员工首次申请休假时须向公司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证明其社会工龄的书面材料。

e)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年休假有效期为半年,如有效期内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不能同意员工休年假的,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后仍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f)年休假折算方法统一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g)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将视为旷工行为,并依照本制度第八章第一节《考勤规定》处理。

3.病假

a)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可获得全额工资。年中加入或离开公司员工的全薪病假天数,按当年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给予,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b)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上,或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医疗期根据医嘱证明、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长短及相关法规确定,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c)员工请病假原则上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卡》及医生建议的休假证明等)。

4.婚假

a)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后方可享受婚假。

b)初婚可休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7天晚婚假(含休息日

和法定假日)。

c)再婚员工可休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d)婚假应在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产假

a)女员工产假为98天(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难产或多胞胎再增加15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最多15天。符合晚育(女满24周岁且是第一胎),可再增加晚育假30天。

b)妊娠期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给予0.5天检查假。

c)流产、节育假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6.授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个工作日再给予1小时的授乳假,多胞胎再增加1小时。

7.晚育护理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属晚育的,本公司男员工可给予晚育护理假3天。

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给予3天带薪丧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假期和待遇,根据上海市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九、无薪假期是指下列假期

事假:员工请事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不再发放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也会酌情调整。

十、请假程序及假期批准权限

1.员工休假根据《zz地产权责手册》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申请。

2.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时,须电话通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代为履行请假程序。

3.员工提请带薪假期时,应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第5篇 某某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纪律,保障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办学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与规范

第三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正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教师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应按时参加学校或院(部)组织的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二)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实行坐班制度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在岗者、准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在请假期间谋取个人私利者,或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虚假情况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或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日期到岗及其他经学校认定为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五)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外出兼职,违规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考勤办法与要求

第四条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一)考勤是实施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岗位聘用、薪酬发放等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负责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五日前将上个月涉及扣发薪酬待遇人员的情况报送学校人事部审核,学校人事部依据国家和学校规定在次月薪酬待遇中按原发放渠道执行扣发。

第五条 考勤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在填写考勤汇总表时,应据实填报。

第六条 学校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在上班时间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向全校通报。

第四章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第七条 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学校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重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理。

(一)教职工一年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当月累计旷工1至3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旷工4至7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旷工8至14个工作日者,停发当月工资和全年岗位绩效工资。

(四)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九条 教学人员违反教学纪律的,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条 对未经学校允许占有学校资源从事赢利性活动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扣发在此期间的薪酬待遇;情节较重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程序。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写明处理意见,报送学校予以处理。本人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进行申诉。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因事、病、探亲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填报《**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原则上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第十三条 审批手续

(一)学校党政领导和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按照《**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离校请假制度的规定》办理,其中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请假还须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在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教职工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含1个工作日)者,由系、所(室)负责人审批;3个工作日以内(含个工作日)者,经系、所(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院(部、处)长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以内(含5个工作日)者,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扣发薪酬待遇的,报送学校人事部按有关程序处理。

(三)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填写《**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方能离开。需续假者,应在假期到期前办理完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按照前后总天数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 教职工请假,假期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及时销假。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超过批准假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休病假3天及以上者,需提交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第六章 各类假期及待遇

第十五条 病假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不停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不停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一年内累计),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涉及上述(一)、(二)、(三)项情况的工作人员,获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经批准可适当提高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

病假期间岗位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发放:因病离岗6个月之内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部分不停发,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按照其实际在岗时间和完成任务情况核发;因病离岗超过6个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停发。

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事假

事假半天以上应予累计,当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者扣发岗位绩效工资业绩绩效部分。

第十七条 婚假

婚假一般为3天,男女双方均为晚婚者增加婚假14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再婚的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途中交通费、住宿费用由教职工自理。

第十八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晚育条 件的(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法定产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经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延长者,学校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其延假期间的待遇,比照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护理假

配偶晚育期间,男职工可给予7天的护理假,陪护期内薪酬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探亲假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职工休探亲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二)教职工因私事出国探亲的,按照学校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出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丧假

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含养父母及因父母双亡抚养其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死亡,可给予丧假3天,住在外地的可另给路程假,假期内薪酬待遇不变,途中交通费、住宿费用由职工自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假

(一)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工(公)伤的职工,在规定的治疗休养期间,薪酬待遇不变。

(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七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部、组织部、机关党委、工会、人事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教职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于每月报送前公示本单位全部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在岗情况。

(二)对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截留外出人员薪酬待遇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并按一定比例扣减主要责任人的岗位绩效工资。

(三)滥用职权、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不得擅自向校内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或擅自安排本单位职工到校内外其他单位工作,未经允许安排借调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一定比例减拨该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五)如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借调处级干部须征得学校组织部同意,借调其他人员须征得学校人事部同意。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对处理不服或遭打击报复者,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 学术休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校区、*医院、第二医院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大学关于教职工婚假、产假、护理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字〔2002〕18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学教职工请(续)假申请表》

第6篇 某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续假及销假制度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7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第8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

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10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售楼部物业员工培训考勤管理办法

售楼部项目物业员工的培训和考勤管理

为了全面实现'zz'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必须培养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专业队伍,我司长期以来将培养现代化的高素质员工,规范企业培训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基础。公司为了培养和储备人才,保障培训工作有效落实,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与各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让培训工作真正做到发掘人才、培训人才、升华人才、留住人才。

(一)、培训机制

为了做好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有效实施、严密监察、科学化管理,公司将培训工作划分为了一级培训和二级培训。

一级培训包括: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针对公司管理骨干(公司决策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主管、高级物业助理等岗位,以及因工作需针对性培训的管理骨干)组织的有关管理知识、管理技巧、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和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 公司新员工的上岗前的基础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

※ 公司组织的服务中心之间、服务中心与职能部门之间和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经验交流培训;

※ 公司外派的持证上岗以及各类专业、技术的培训。

二级培训包括:

※ 各职能部门、各服务中心组织的内部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公司制度培训等;

※ 品质发展部组织的员工转岗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公司的培训目标

(1)员工培训合格率100%(每年统计)

(2)新进员工入职上岗培训率100%(每半年统计)

(3)培训考核参加率100%

(4)转岗培训率100%,转岗培训合格率100%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保证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培训方式

(1)在职进修:公司自行出资组织的有针对性主题的授课和讲座。

(2)脱产进修:根据公司需求,公司出资选送员工外出参加的短期培训或专职培训。

(3)自我进修:主要是员工自行参加电大、夜大、函大的培训学习,公司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三)、培训工作程序(见下图)

(四)、'zz'项目服务中心基本培训课程

为了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贯彻落实公司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升华人才、留住人才的管理培训思想,'逸源香舍'项目服务中心除了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一级培训外,项目将按以下基本内容实施培训:

岗位

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周期授课人/主持效果检验

新招聘

员工业务学习1个月/公司/服务中心考核

实习2个月/

管理

人员业务学习:业务文件、报刊、书籍、经验总结交流等每周公司品质部

经理半年考核

秩序维

护员(含迎宾)常规训练:晨跑、拳术练习、队列训练、值勤动作训练每日早晨秩序维护部主管/领班半年考核

思想教育1次/每周公司品质部

经理/

经验总结1次/每周秩序维护部主管/

业务知识2次/月秩序维护部主管半年考核

应急预案演练1次/月秩序维护部主管半年考核

保洁思想教育1次/月保洁部主管/

保洁技巧1次/月保洁部主管半年考核

(五)员工的考勤管理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zz'项目售楼部员工统一按公司考勤及工作制度要求,由现场负责人负责进行考勤管理。并负责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10篇 科技创业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z市科技创业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中心全体员工:

为加强中心工作纪律性,实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促使中心工作人员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根据高新区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心实际,现将有关中心考勤管理通知如下:

一、考勤登记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登记制度,以部门为单位,中心领导由综合部负责登记。部门员工每日上班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登记填写,并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考勤表上报到综合部(见附件)。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岗的,在备注栏内说明。

二、考勤检查

综合业务部负责督查,中心领导不定期抽查。若在督查和抽查中,发现员工考勤登记与实际不符,部长与该员工都将承担责任。

三、考勤统计

每月末由综合业务部汇总,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如有无故缺勤或旷工者,按管委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市科技创业中心周考勤登记表

部门: 日期:

序号 姓名 类别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备注

时间上午

时间下午

备注:若员工按时上下班的,请在“时间”栏内打“√”,若未按时上班的,请在时间栏内填上具体到岗时间或说明未到岗原因。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的考勤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出勤规定集团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集团实行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的制度。集团在指定地点设置打卡机,员工按打卡要求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分中对相关人员每人扣1分。

第五条 考勤结果于次月初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汇总,经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工资表制作人,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项目部、项目公司或未与集团总部集中办公的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办法在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单独考勤。

第六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集团没有加班要求的,员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须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条 迟到及早退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计迟到;不请假提前15分钟离岗计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于下月提出警告,当月累计两次通知部门负责人,当月累计三次计旷工半天,四次计一天,依次类推;一月内累计迟到与早退超过8次者,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出示书面证明的,或回集团后取得规定请假条 而未能按时打卡的员工,不按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八条 旷工不请假离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计旷工,旷工只计半天、一天等整数天,旷工按旷工时间的双倍处理,旷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福利。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复核、隔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各类假别规定

1、事假:集团严格控制员工请事假。员工必须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请假1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3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请假3-5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超过5天的,须报总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员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权利。病假三天(含)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须报总裁批准;

3、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前一星期办理婚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在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亲属对待),可请三天丧假;

5、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

6、哺乳假:婴儿在哺乳期间(365天)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两次,每次30分钟,可两次并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团工作满两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过两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5天。年休假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8、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内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调休,调休的批准程序参照事假的相关规定;

9、所有《请假单》均需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10、法定假:集团在下列节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具体假期以当时国家公布的期限为准)(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一条 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时间。年休假计算时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计算时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条 各种假期内工资发放的规定:1、事假:按天数核算,停发假期内的工资;2、病假:1个月以内按天数核算,扣发假期内基本工资的40%;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基本工资;3、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4、月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员工,不再参加绩效考核(即停发绩效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某五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7小时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休息日:星期日

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妇女节给予女员工半日假期(下午)。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酒店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30以前,下午6:00以后打卡,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7小时;因特殊情况可不履行打卡制度的人员需有酒店总经理批示。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者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为早退;超过0.5小时按事假论,如未补假条,履行请假手续者则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按旷工1天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年度累计旷工30天,按国家和酒店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打卡的人员可与当天填写《异常打卡单》,报请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备案,人力资源部月底核实确认,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0.5小时以上经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人员查明属实者,准予补办请假手续。

迟到、早退一次扣15元。

代打卡(代签到、签退)的,当事人每人扣发100元/次。

三、加班

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每个工作日8:00以前或18:30以后、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主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四、休假种类

婚假: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增加晚婚假7天;

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3天护理假;

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

年度休假:员工入司满一年的,可享受年度休假。

工龄满1年以上者,每年享受4天年度休假;

工龄满2年以上者,每年享受8天年度休假;

工龄满3年以上或具备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每年享受12天年度休假。

公假:

事假:

病假:

工伤假:

五、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病假薪资:医疗期内,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一天扣发当日工资;病假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当日工资200%;月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旷工薪资:旷工每小时扣15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三倍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酒店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5元;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流程图:

年初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年休假天数

员工填报《休假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底领下月考勤卡、统计表

按权限进行逐级审批

每月月末下发下月考核卡,填报本月考勤统计表

按人力资源部备案

每月3日前各部门将上月考勤卡、考勤统计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审核

根据考勤统计结果核发餐费及工资

人力资源部建立考勤统计系统

加班流程

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

部门经理批准

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计算加班补贴

请假流程

员工填写《休假申请表》

主管经理和部门负责人批准

主管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计算休假工资

假期是否超过3天

员工福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隶属酒店的正式员工,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者可享受此项福利。

2、试用期满后酒店为员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入司前此项保险由员工

本人随同档案关系转入酒店或与原单位协商补建事宜(员工表示自愿放弃或自费补建入司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建手续)。

3、员工离司,在酒店期间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与档案关系随转;未参加者申请补建的,对符合建立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

4、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法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执行本年度当地指导上缴的工资额度。

企业缴费:上缴工资基数*20%

个人缴费:上缴工资基数*8%

失业保险

1、隶属酒店的正式员工,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者可享受此项福利。

2、试用期满后由酒店负责办理参加失业保险事宜。

3、员工离司,属工作调转的其保险关系与档案关系随转;属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的,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失业保险的缴纳与核算、享受条件、关系建转等管理办法,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法定失业保险:

企业缴费:上缴工资基数*1.5%

个人缴费:上缴工资基数*0.5%

医疗保险

1、隶属酒店的正式员工,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者可享受此项福利。

2、酒店医疗保险项目:

1)员工医疗保险(含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医疗);

2)重大疾病保险

3)女员工生育保险

3、医疗报销的规定

1)员工医疗费用报销,属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按其有关规定执行;其承担责任后余额的报销本着酒店与员工共同负担的原则

2)员工医药费报销时按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有关单据及报销

四.其他

1)餐费:酒店为员工提供职工餐,员工可参照有关制度自行购买餐券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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