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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4 热度:32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1篇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标准,明确集团总部、区域公司、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的责任,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3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质量、设备检查流程》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4条 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区域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对项目部工程安全的抽查。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守各项与安全相关的规定。

第二章 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第5条 安全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6条 安全目标。集团公司领导制定出年度安全目标;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进行量化,并分解到各个区域公司;各区域公司接到下发的安全目标,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策划方案,将目标落实到各项目部;各项目部是安全目标的实施者,负责在项目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方案,最终完成下达的安全目标。

第7条 指导原则。安全目标的达成过程要做到层层落实,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管理监督,策划完成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区域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监督,策划完成本区域公司的安全目标,项目部主要负责生产实施,在区域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项目的安全目标。

第三章 项目开工

第8条 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项目结构、施工环境、施工条件,项目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和工地安全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区域公司对“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核准后,上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工。

第9条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第10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项目部负责制订每一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开工前把编制好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送交区域公司进行审批,所有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经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和总工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可以实施。

第11条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针对施工实际和安全操作规程,既有总体交底又要交底到班组及特殊作业人员。具体规定可参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12条 建立安全应急预案。项目部负责建立应急预案机制,落实应急措施责任人员、相关联络机构、应急措施费,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改进。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13条 检查的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区域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抽查。

2.区域公司:负责对所属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3.项目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的保证与自查。

第14条 检查的频度。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实施每季度大检查,检查范围全年覆盖集团公司所有区域公司,抽查部分项目部。

2.区域公司:对所属所有项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同时组织不定期的各项专项检查。

3.项目部:对建设中的工程实施经常性的自检。项目负责人组织一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员负责每日安全巡查。

第15条 检查的方法。现场安全检查、文件、资料检查。

第16条 检查的内容。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的检查内容:

①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

②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支持性文件的实施和各种专项检查;

③岗位职责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④对整改要求的落实。

对区域公司的安全管理实施检查,包括区域公司对所属项目部安全检查的频次和整改记录,以及区域公司对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

2.区域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内容:

①项目安全管理策划结果的实施;

②对本企业、发包方或监理方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的落实;

③合同的履行情况;

④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 安全整改

第17条 安全问题识别。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第18条 安全问题整改。一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问题,检查方向被检查方开具《安全整改单》,并留存记录,作为整改回复的依据。

第19条 安全整改原则。按三定(定员、定时、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

第20条 安全整改流程。参照质量整改流程。

第21条 责任明确。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监督区域公司的安全管理行为。

2.区域公司:督促项目部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安全整改的封闭以及安全问题的总结和后续预防措施监督实施。

3.项目部: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保证安全整改的完成及避免后续类似安全问题的再发生。

第22条 整改落实。参照质量整改落实。

第六章 安全验收

第23条 验收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24条 一般分项分部工程安全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项目部的施工班组进行“三检”,在此基础上由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评定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25条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项目部应定员根据专项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完成后在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同时上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应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并记录在案。

第七章 安全管理活动评价

第26条 检查评价和年度评价可参照质量管理活动评价。

第八章 总结

第27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要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讨论总结,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学习,每次总结经验要填写《安全总结记录表》,存档以备查阅。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9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0条 附件:(1)工程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2)安全总结记录表。

第2篇 鲁能阳城电厂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规范发承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围以生技处、经营管理处、忻河公司、基建工程处等部门作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权利对外签订的各类维护或施工合同。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002-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3-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2004-05-12)

二、对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2.1.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具备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应设有安全机构;100人以下的一级施工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队伍超过30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必须按要求报发电公司安监处备案。

2.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

2.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与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奖惩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记录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发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表一)后方可开工。

三、发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

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全责任

3.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写“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表”(见附表二)并确认符合要求。

3.1.2开工前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工作证。

3.1.3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落实情况。

3.1.4现场施工中,对发现的乙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

3.2.1开工前必须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2.3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发包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人员或甲方安全监察处。

3.3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3.4甲方预留承包合同(协议)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留预留保证金的50%、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处罚时强制扣除。

四、安监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

4.1乙方必须具备2.1条中的全部资料。

4.2安全组织措施完善。

4.3人员组成和负责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明确,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协助安监处查禁违章;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参加乙方的安全检查,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安全施工情况,制订整改措施。

六、附则

6.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

6.2 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作废。

6.3 对于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部门酌情考核100—500元。

第3篇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需将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还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双签发”。

2.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停电的安全措施,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地段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3.低压绝缘导线无法挂接地线时,接地线离工作地段的距离不得大于300米,如工作地段有多处低压下户线,应挂接地线或断开客户电源点。

4.在10千伏线路上挂接地线穿越低压绝缘导线时,应检查低压绝缘导线绝缘层是否完好,如绝缘层有破损,应先将绝缘层破损处理好再行登杆。

5.导地线展放(拆除)工作若跨越街道、公路、交通道口、居区等处应设专人看守,跨越公路、交通道口时应装设跨越架,设置双向警示标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线拉伤人等。

6.工作负责人应带以下资料: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班前班会后记录、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记录、现场勘察记录、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目标

1、不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2、因工负伤率年低于1%;

3、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爆炸事故,杜绝触电事故;

4、安全岗位、特种作业及三级安全教育面均达98%;

5、本工程拟创合肥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6、安全检查合格率:

(1)项目部自检合格优良率为85%;

(2)公司自检合格优良率为80%;

(3)市站自检合格优良率为75%。

第5篇 市政工程安全保卫消防管理方案

1 工程简介

****新建道路工程共有4条道路:****西段;****西段;****及****。4条路全长11313米。

****西起海湖路,东至通海路,道路全长3313.19m,路幅宽度60m;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道路、雨水、照明及绿化工程。

****西段位于****,是****的西延段,西起海湖路,东至通海路,道路全长3380m,路幅宽度30m。

****位于****,南起凤凰山路,北至柴达木路,道路全长2668.981m。规划道路建设宽度150m,双幅路。

****西段一期工程西起通海路,东至海湖路,道路全长3250m,双向四车道,城市i级次干路,红线宽度40m(含两侧各5m的绿化带),道路标准断面宽度30m(6m人行道+18m车行道+6m人行道。

本工程包含两座桥梁工程的建设:****西段跨**沟的桥梁工程和****跨**沟桥。另外四条道路的雨污水管线工程也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 安全保证措施

2.1 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2.2 组织管理

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其余科室科长任组员。在各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人员。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施工员、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贯穿于全过程。

2.3 安全施工措施

2.3.1 安全管理措施

①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习法规遵守法规。

②上岗前对新职工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结合,改变施工作业人员陈旧观念,提高其岗位素质。

③根据施工作业内容的变化和作业环境的不同,及时进行相应的施工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④保证教育培训时间和效果,并做到经常化。

2.3.2 落实各项责任制

①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及各班组安全和培训。各基层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职工的安全,真正把安全监控职能渗透到生产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做到“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②建立互保安全责任制,通过施工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保护、相互检查,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把事故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3.3 安全防护措施

①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②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经常检修。

③加强施工的监控测量,确保施工安全及结构物安全。

④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⑤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⑥工地内设置安全标语牌。

⑦施工人员配戴安全标志帽。

⑧施工现场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进行围挡,要求围挡直顺、整齐,外观符合要求。在临时进出门处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护,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西宁市地区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2.3.4 临时用电措施

①所用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②高压线引至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变压器四周设高防护栏,上锁并由专人负责,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变压器安设位置,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③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④现场内支搭架空线路的线杆底部要实,不得倾斜下沉,与坑槽边及临近建筑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达不到要求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⑤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

⑥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⑦现场内各用电设备,尤其是电焊、电热设备、电动工具,其装设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维修保管专人负责。

2.3.5 土方工程安全措施

①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②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③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掏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车辆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④向汽车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⑤沟槽开挖土方至少应距离沟槽上边1.5m外堆置,人员经常通过处,应在距槽边2m处设置牢固的1.2m高防护栏杆,并刷醒目标记,夜间设置红色安全标志灯。

⑥车辆进出处,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⑦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内容详尽、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土方开挖。

⑧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开挖部位的监测工作,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并认真分析,力争提前发现问题并制定安全措施。

⑨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土方边坡支护措施,重点部位重点支护,并重点监察。支护结构必须经过严格计算和验算,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安全性。

⑩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随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6 特殊气候环境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止中暑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工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采取应急措施。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对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②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工作。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和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使用手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伏。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伏。电器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坍塌:沟槽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在另处加支撑,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③ 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的工作。凡参加冬季施工的人员,都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的取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如施工必须采取有效地安全技术措施。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临时用电施工,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加强用火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现场临电、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3.7 安全检查

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有碍复查情况记录。被检查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2.3.8 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应展开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展开安全讲评活动。

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2.3.9 安全技术交底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3.1 消防保卫管理目标

本工程消防保卫目标为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盗抢事故,不发生群殴、大规模械斗事件。

3.2 组织管理

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其余科室科长任组员。从各劳务队抽调人员成立义务消防保卫小分队。

3.3 现场消防措施

3.3.1 现场灭火设备配置及管理

施工现场按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厨房:配备干粉灭火器1只;材料仓库: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m2增配干粉灭火器一个(如仓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办公区: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木工棚: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临时动火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

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米,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施工现场由消防人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3.3.2 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工地创建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工程管理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和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对施工班组严格管理,签订消防协议书。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责令火险隐患的整改。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易燃易爆材料要集中堆放,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由安全员落实到位。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实行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消防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及明火使用。用电焊、气割,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持证上岗。

易燃易爆物必须按规定放置,妥善保管。

现场配有消防供水总管、消防栓、消防带,设置水泵房并保持器材完好。严禁在工地利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煤油炉、电炉烧煮;严禁宿舍内私装电线,私接违章电器。

进入工地道路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3.5m。

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4 灭火预案

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保卫工作,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人生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将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度的灭火方案进行施工,迅速及时地将火患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指定消防工作预备方案,具体如下:

①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必须要大声呼叫“某地点某部位失火”并及时报告义务消防队员;

②义务消防队员紧急集合,由消防队长任现场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作出分析,统筹安排,是否需要报火警;

③专职消防队员根据消防队长的指挥,及时通知项目经理,或报警119;

④任义务消防队员的电工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⑤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的地方;

⑥义务消防队员就近灭火器或消防水源进行灭火,同时征集工地身强力壮的职工参加灭火工作;

⑦以上程序应同时作业,同时在未发生火灾事故前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具体分工,并多次训练,力求在火灾发生时,忙而不乱、镇定、团结一致扑灭火灾,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⑧现场出现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另按消防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干粉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签息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同时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覆盖火源,千万不可盲目的向电气设备泼水,这样易造成触电或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应根据起火物性质确定扑救方法,注意救火人员安全,防止中毒事故发生。油漆、松香水应注意单独隔离设置,同时不可设置外露电器插头、插座,防止静电火花而引燃全体发生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救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3.5 治安保卫

项目经理部将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合作,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由安全员兼职保卫干事,培训上岗。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场地按标准设置围墙,建立门卫制度,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进行24小时的巡逻,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保安保卫制度除规定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要求保安人员进行流动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项目经理部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项目经理审批,确保任何未经项目经理同意的参观人员均不得进入现场;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住现场人员必须挂牌进入现场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至少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项目经理部将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

做好成品、料具的保卫工作,现场巡逻护场,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等事故的发生。

坚决杜绝枪支和毒品流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酒精类饮料的提供和消费。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7篇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研究规范

1、工程施工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虽然都存在施工过程,但是电力建设工程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1.1高空交叉作业多。高空交叉作业是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作业过程之一,也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无论是框架平台,还是塔器劳动保护,或者大型管网、烟囱,从几米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高。由于作业空间有限,从钢结构框架、到工艺管道、到电气仪表安装,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是不可避免的。

1.2大型吊装作业多。因为电贺建设工程主要以钢结构框架为主。塔器、容器、压缩机等大型设备较多,因此吊装作业比较频繁。同时吊装机械也越来越大型化,从25吨到1250吨吊车,吊车的性能明显提高,对作业要求也相应提高。

1.3临时用电作业多。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钢结构焊接,还是管线焊接,以及试压吹扫,防腐除锈都需要用电,现场几乎布满了电焊把线、电源线。

1.4切割作业多。由于要大量使用型钢、钢板、钢管等材料,切割作业也是比较多的,需要大量使用氧气、乙炔、氩气等工业气体,由于在检修中,由于残留极少易燃易爆物质,切割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测,一旦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5作业环境要求高。由于许多新设备都位于厂区内,邻近设备都处于运转中,因此对作业环境要求非常严格。从车辆行使路线,到作业票办理,再到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2、工程现场安全生常见问题

2.1入场安全教育形式化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开工前,都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入厂安全考试,只有参加考试并合格者,才准予发放入场证。但是由于行业保护、市场准入不严格等因素影响,入厂安全教育泛泛而谈,考核不严格,并没有真正赶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2安全投入不足、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相当少,虽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了案例投入资金的数目或比例,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难严格控制。常见的问题包括:

(1)种类不全。有些施工单位只发放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而专业的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护眼镜等就不发放;

(2)数量不足。由于施工单位经常从当地招用临时工,人员流动性大,发放的防护用品也随之带走,因此防护用品干脆不发放;

(3)以次充好。有的施工单位给作业人员发放质量不合格的防护用品,很容易损坏,起不到保护作用。

2.3设备落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现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审查相对严格,但是经常忽略对施工单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导致一些已报废的设备、机具在施工现场投入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

2.4安全监督存在漏洞

对于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企业应急反应机制可行,但施工生产主要集中在外埠项目部,这就容易产生公司的安全措施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很好的落实,使得公司公司的安全管理打折扣。对于众多的小型企业和“包工头”式的施工队伍,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和人员制约,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缺少专业安全员,要么从作业人员中随意指定,要么干脆没有安全员。

2.5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成顽习

在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违章作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相关作业票未办理好之前擅自开工。例如在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票,但有时为了赶进度,可能在作业票办理过程中就进行施工。

(2)吊装作业安全隐患多。很多施工现场,受场地影响,没有足够的空间,容易形成交叉作业;在吊装过程中,吊装口令不规范、手势不正确、不设警戒绳都比较常见;吊装卡具达不到安全要求也是隐患之一。

(3)随意乱接电。临时用电在施工现场非常普通。经常出现随意接线、电焊机不接地、电线破旧等问题。还有施工队伍没有专业电工。

(4)作业过程不规范。虽然现在都有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习惯等因素,经常出现违规施工。例如,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但是现场不佩戴安全带,或有安全带却不

系挂在牢固处,或安全带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现象依然普遍。

(5)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时有发生。现场施工队伍多、作业人员多,因此有些人的思想比较松懈、擅自脱岗、睡觉或酒后上岗。

2.6应急反映机制不健全

虽然许多单位都编制了应急应急预案,但是各种应急预案中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相互抄袭。

3、工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策

3.1健全市场准入制,严格资质审查

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就是从源头加强控制,严格队伍引进,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尽量减少或杜绝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承包工程,除了对企业资质、施工能力、财务状况、业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还必须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审核,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持证上岗、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往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等等方面。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一律禁止承包工程。

3.2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全员参与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和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就是要明确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就是第一责任人,将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分解到科室、班组和分包单位,各科室、班组和分包单位再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形成“安全包保、逐级负责”机制。同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与收益挂钩,并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只有全员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去,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3改善培训形式,注重培训效果

事实上,现在每个单位开展安全培训,但是培训的效果却不理想,主要的原因是缺乏针对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增强培训人员的责任感;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用于记录职工每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内容、培训人以及考核成绩;设立安全培训专项经费,公开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2)增强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同施工阶段、不同设备、不同工种、不同季节或气候都具有各自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实事求是地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3)培训形式多样化。安全培训不应只是局限于课堂理论教育,这样很难起到效果。除了集中的理论教育外,可以通过安全标识、宣传画、黑板报、安全事故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还可以组织作业人员参加讨论会,结合自身实际,交流畅谈。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演练。

(4)加强安全知识考核。目前安全培训难以奏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只培训不考核。因此每次培训必须认真组织,严肃对待,严格考核,必须持证上岗。对于考核不及格者严禁上岗作业。只有将培训和考核联系起来,才能提高培训效果。

3.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

发生安全事故大多数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通过安全检查.则可以提前发现隐患.避免或消除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现场安全检查必须将经常检查、专项监管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经常检查指由多名专业安全员在现场不间断地进行巡视,对违章作业及时予以制止,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专项监管指对危险大的大型吊装、吹扫爆破、有限空间作业等工序派专人进行监督和控制;定期检查指综合性地大检查,组织各有关科室长、班组长对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整体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讲话记录、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现场施工行为等。

3.5增加资金投入,实行保险制度

虽然国家《建筑法》和《关于加强与规范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都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但在实际中,由于片面追求利润、安全经费不足、监管不严等因素影响,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因此,首先必须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建筑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按规律办事,使施工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平”的经济环境中良性运行,健康发展,保证企业的安全经费来源。其次强制实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和推行风险抵押制度。但是必须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安全投入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由投保方、承包方、监管管理部门三方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机制,承保方要出让一定的经济利益给投保方,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投保方主动投保。

3.6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

应急反应机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尽快组织抢险,疏散人员,尽量减少事故损失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反应机制。

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仔细研究本工程的特点,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建立危险源清单,认真编制本工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规定报警、联络方式和报告内容,确定指挥者、参与者及其责任和义务以及信息沟通的方式,保证预案内部的协调。

(2)确定与外部的联系,包括有关当局、近邻单位的居民、消防、医院等应急相关部门,请求外部援助或及时通知外部人员疏散。

(3)明确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急救、医疗援助、消防等应急人员的疏散方式的途经。

(4)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应急照明、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信设备等。

应急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施工企业通过举行演练活动,一方面可以让所有人清楚应急反应步骤,学会应急保护,而不是发生事故后慌慌张张;另一方面可以检验应急反应计划是否可行、是否具有针对性,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

4、结论

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能靠几个人、几个部门、几个行业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 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加大建筑物前期阶段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管理。

1、 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安定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施工企业务必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施工现场派驻的监理公司要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对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下文要求整改到位,各级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其负责区域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发现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要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对照上述表格,切实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

1.1 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管好施工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要露天作业、高处作业、主体交叉作业、手工作业及繁重体力作业,且建筑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甚至高达95%,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重视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用工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和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做好职工的进厂教育,特种及特定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正确识别危险源并加以控制,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购置必需的劳保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

1.2 安全管理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管好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资

建筑施工场地内都备足了要用的钢材、水泥、碎石、沙子,还有大量的木模、钢模、支撑、脚手架、竹篱笆、网罩,各种施工用的机具设备,如风镐、电焊机、升降机、塔吊、挖掘机、汽车、推土机、压路机,还有燃油、机油、润滑油,爆破用雷管炸药等危险性物资,以及电线、电缆、镀锌钢管、不锈钢管、pvc管材、潜水泵、消防泵、稳压泵,各种闸阀、龙头、灯具、风扇、开关、插座、控制柜等水电消防材料,装修装饰用的各种规格地面、墙裙瓷砖,天然石材,吊顶用铝塑板、铝扣板等。对于这些物资要分门别类进行妥善保管,大量的水泥物资保管要防潮防雨,各种建材要进仓库保管的一律进仓库,对于燃油、机油、雷管炸药、酸碱性溶液要单独存放。对于塔吊、卷扬机要定期维护,不可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卷扬机和塔吊机,不可以超载作业;做到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用电机器设备操作规范正确;对于管径较大、深度较深的人工挖孔灌注桩,要边挖边做好护壁,防止坍塌;对于脚手架,着地部位必须硬化处理,与建筑物有可靠连接,每层必须铺设竹篱笆,整个脚手架外围或施工层用网罩进行维护,防止高空坠物;对于模板工程必须有牢固支撑,防止大体积混凝土爆模坍塌;对于建筑物临边洞口、竖直井道、楼梯等部位必须架设栏杆围护装置;塔吊物资必须绑扎结实,在进行视觉盲点区域操作时有对讲机和指挥人员沟通对话,在大风、大雨、冰雹、下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暂停施工,防止不利天气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所有建筑工程都必须注意防火防灾;注意输送商品混凝土等车辆的出行安全;夜间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在进行脚手架、吊机拆除时必须安全、规范作业;外墙涂料对建筑物具有保护作用,但必须安全规范作业。

1.3 引入全面质量管理(tqm)中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是已经得到普及的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依据tqm原理建立起来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模式是企业质量管理中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此方法将大大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①安全决策阶段-计划(plan),即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②计划实施阶段-实施(do),即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③效果检查阶段-检查(check),即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④汇总总结阶段-处理(action),即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对策,使安全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并作为新一轮pdca循环的开始,从而形成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全面质量管理pdca循环引用为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通用的管理模式。

2 建筑使用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使用阶段,这个时候房屋建筑即可能开始损坏,出现病害,此为自然规律。施工单位一边要根据中标价、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签证等全套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书,一边要根据施工合同质量保修条款对房子进行保养维修。那么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内审,看承包方有无工程量重复计算的项目,有无虚列工程的项目,有无高估冒算来增加其工程效益,内审完毕才能请审计部门办理工程决算书[4]。工程造价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造价师必须事后完美编制出来。

建筑物进入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必须着重在以下几点:①未经结构计算和基础验算禁止在建筑物顶层加层或者搭棚,工程实践中有很多旧民用住宅楼屋顶加盖一层甚至多层房屋,日久发生裂缝至不能使用,有些业主甚至在原设计图纸的层数上追加层数,导致建筑物发生倾斜而不能正常使用;②禁止要空间大而拆除房屋的承重墙、梁、板、柱,或在承重墙上挖洞;③禁止在房屋无梁楼层面增设分割结构,增大房屋楼地面荷载;④避免建筑物长期处于潮湿环境或长期处于腐蚀环境;⑤加强对建筑物及机电设施进行保养更新维护。

综上所述,要实现建筑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对于建筑物产生之前的设计和招投标阶段以及建筑物产生之后的使用阶段安全管理必不可少。通过对建筑物投资概算安全、结构等级安全,再到产生对建筑物进行施工资质符合要求、资金技术力量雄厚、无不良记录的承包单位;而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乃重中之重,安全施工、文明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加强对建筑物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可以使房屋健康安全,经久耐用。安全管理重在产生承包方,为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铺平道路,扫清障碍;安全管理通过对建筑工程事故分析,建立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实际施工过程采取更加安全的针对性措施,避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安全管理重在对投资建成好的房屋加强安全管理,使其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

第9篇 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分公司必须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10篇 工程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有序进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请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有工程,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修装饰、材料设备库、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等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1.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1.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3.1.5 《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并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价本部门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或部门报告或反馈,提出实施和完善本标准的建议和报告。

5.2 *******项目公司安监部和各个施工单位主管安全施工的领导

5.2.1 消防工作必须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2.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5.2.3 将消防工作与施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6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审核本标准执行的情况检查报告。

5.3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和施工单位消防部门负责人

5.3.1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执行本标准的情况,及时向*******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标准执行人汇报。

5.3.2 各施工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施工区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3.3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5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6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生产组织保障方案。

5.3.7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8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9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5.3.10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变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1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2 制定重点区域的紧急应变预案,并组织消防演习。

5.4 *******热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消防联络员

5.4.1 掌握消防知识,有火情发生时能够正确的使用消防用具,执行公司《消防规程》

5.4.2 执行本标准的规定,管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4.3 消防专责人员监视消防系统的运行,保证消防水压力满足要求。

6 执行标准

6.1 组织机构设置

6.1.1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必须成立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防火安全组织机构设置见附录1。

6.1.2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消防人员及消防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1.3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6.1.4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下设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6.1.5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工程部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级设义务消防员(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少于百分之七十)。

6.2 消防安全管理

6.2.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含:办公区域、临建宿舍区等)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法报送消防职能部门。

6.2.2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6.2.3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6.2.4 各个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2.5 监理单位、工程部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6.2.6 施工现场应装设独立充足的消防设施。

6.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6.3.1 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6.3.2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6.3.3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等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6.3.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器材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6.3.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6.3.6 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6.3.7 在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品仓库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6.3.8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项目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庆当及时清除。

6.3.9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标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6.3.10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3.11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3.12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6.3.13 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防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

6.3.14 各施工单位如需存放炸药、雷管,必须报告保卫部门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6.3.15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6.3.16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标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6.3.17 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区域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区域外设置宿舍的,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6.3.18 施工现场专用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如应施工需占用,在占用前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3.19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工程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6.3.20 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方法,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6.3.21 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扑救火灾。

6.3.22 对于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不听劝告的;未经许可使用明火生产、私自动火作业的;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按警出动的;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6.3.23 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易物不得小于10米,严禁在室内进行。

6.3.24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设。

6.3.25 氧气、电石、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及乙炔站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仓库室温不得超过35℃。电石仓库的地板应高出室外地面20cm以上,屋面不得漏雨。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11篇 海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管理对策探析

海港工程就是在港口、码头、堤坝等建造于入海口和江河附近的工程设施,以及一些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装卸设施、进港航道、水上导航设施等。海港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更加良好地利用河、海、江、湖等水体资源。为了提高海港工程的建设质量,增强海港工程的建设管理,一定要采取保证信息安全的措施。本文将从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纸质文档资料管理、办公设备和工地设备管理三个方面介绍海港工程当中保证信息安全的具体对策。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体现在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对于海港工程的建设来说,信息安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安全包括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等等。实行信息安全管理,能够防止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机密发生泄漏,提高海港工程的建设效率和建设质量,让企业收获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现代的工程建设来说,各种资料、数据信息的载体已经从纸张向移动存储设备转移。各种病毒、木马程序和间谍软件给信息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为了保护海港工程中的重要信息,必须要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

(一)限制外接。在海港工程各种数据和资料的传递过程中,需要通过外接设备或者网络接口来进行[1]。在这一过程当中,很容易被黑客攻击,对系统进行入侵,窃取海港工程的重要信息和资料。所以在传输信息和资料时,要严格限制外接设备与网络接口的使用。一方面,要对打印机、刻录机、光驱、软驱等常用的外接设备的使用作出限制,实行集中管理与统一使用。这些设备只能用于海港工程的信息传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于用不到的设备要及时封禁。平时要有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将设备进行编号,分别进行保管,使用时要提前申请,用完后要及时交还。另一方面,要限制内部人员的行为,不得将外接设备和网络接口用于私人目的,不得私自以打印、刻录的形式窃取工程信息,不得违反外接设备和网络接口的使用规范。

(二)刻录和打印。除了加强对外接设备和网络接口进行管理,防止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发生资料泄露之外,还要加强对内部网络非法打印、光盘刻录等行为的打击[2]。如果由于工作需要进行光盘刻录行为,必须要向信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以后方可进行。光盘刻录要到专门部门当中去进行,并且由相关部门全程跟踪光盘的流向,避免用于私人目的。对于打印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屏蔽用户主机的打印接口,防止用户私自打印。如果需要打印,要向信息管理中心发送申请,取得许可之后,到打印部门进行打印。在打印的时候,要保证资料从电脑传输到打印机的过程中不会被截取,打印之后的文件不得随意阅读或者拿走。信息管理部门要根据文件的价值划分文件的保密级别,分别制定打印规范条款,实行信息的精细化管理。

(三)存储设备。在海港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和部门之间都需要通过软盘、磁盘、光盘来传递信息。一旦这些载体丢失、被盗、发生损坏,都容易造成信息泄露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泄露企业和国家机密。废弃的软盘、磁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仍然具有一些磁力特性,一旦发生永久性的磁化反映,就容易造成内部存储信息的泄露[3]。所以,海港工程的信息管理中心要控制废弃存储设备的流通范围,将不再使用的存储设备交给保密机构进行统一的脱密和销毁,还要做好登记和记录。

二、对纸质文档资料的管理

虽然海港工程的建设已经加大了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依赖程度,但是仍然需要大量的纸质文档来记录、保存、传输各种机密信息。为了确保海港工程建设的信息安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纸质文档资料进行管理。首先,要制定纸质文档资料的保密条例,防止文档的非法阅读、非法调用和非法复印。其次,在制作纸质文档和纸质文件的时候,草稿纸、复写纸、计算机表格、演算纸等制作过程中的废弃用具也不能随意丢弃,要严格按照保密条例的规定进行销毁,避免资料泄露。最后,对于文档资料的传阅范围和传阅步骤也要进行严格规定。同时,对于各种公共媒体上的报道,也要进行审核,避免涉密信息被公诸于众。

三、对办公设备和工地设备的管理

(一)办公设备的管理。海港工程的信息管理部门要将办公所用的电脑设备划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要进行登记,按照编号分配人员进行专门管理。而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储存涉密信息。信息安全管理要综合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策略、安全管理措施等多个角度来考虑信息管理体制背后所隐藏的风险。信息管理部门需要通过网络软件监控各个计算机的工作状况,尤其是涉密计算机的工作状况,审核项目内部网络和项目内外网络间的数据传输、信息交流。另外,信息管理软件还要记录各个工作人员和用户的操作情况,在发生风险的时候发出警报信号,在发生非法操作的时候能够留下记录,以便工作人员寻求证据。

(二)工地设备的管理。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信息传输手段变得多样化,所以信息发生泄露的可能性也增大,给信息安全管理带来了难度。对此,海港工程的信息管理部门需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信息系统、设备、部件当中一些人为设置的陷阱。比如,一些从境外引入的信息产品和施工设备,都可能存在“陷阱”,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信息泄露。这就需要在施工之前对设备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和安全审查,并且为这种“陷阱”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另外,在海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项目内部的通讯。比如对通信信号进行加密,或者是对外部信号进行屏蔽等。

四、结论

海港工程的建设,能够更好地利用我国的水体资源,促进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已经出现了信息化的趋势,资料、数据、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已经开始从纸张形式转变成电子形式。为了保护企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海港工程的建设效率和建设质量,必须加强对海港工程的信息安全管理。对此,要成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加强对移动存储设备、纸质文档资料、办公设备和工地设备的管理,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第12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3、主持项目安全计划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2、对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队的安全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统计安全事故,定期向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施工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保管,随时检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况。

4、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汇报。

第三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通车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条:构件预制厂、搅拌站,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连锁保护。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第二节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砍伐树木应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砍伐树木时应设立警戒。

第十七条:拆除结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管道等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拆除工序应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第十八条: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地下管线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挖掘机作业安全。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条: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杆周围保留一定的距离,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第二十一条: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第二十二条: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行走。

第二十三条: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时,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防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自卸汽车作业安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翻斗内严禁载人。装土时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卸料起斗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并应有专人指挥,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料后及时将大厢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时纵坡不超过20%,横坡不得超过6%。行驶速度低于30km/h。

第三节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使用电雷管时,作业人员应关闭手提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

第二十七条: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第三十条: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第三十二条: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30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第三十三条: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第三十四条: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条: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四节 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桥涵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进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跨318国道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时,应采用满膛式支架封闭并布设安全网,并与施工协作队签订安全协议。

第三十九条: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筑物、临时设施、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视土质情况放坡,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机具,基坑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第四十条: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必须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设自动镇定装置并有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车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挖孔人员下孔作业时,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采取通风设施。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采用机械通风。

第四十一条: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作业人员配备保险绳、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在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吊车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第四十二条:构件预制厂的安全防护。操作开动振捣器的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电缆线。巡查和辅助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作业中如发现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装置处要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浇筑梁板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在工作平台上,平台临边要设护栏防护。

第四十三条:张拉预应力钢绞线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张拉作业平台、拉升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压力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作业安全。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在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第四十五条:搅拌站作业安全。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六条:平板拖车作业安全。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必须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同时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四十七条: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第五节 防护、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条: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第五十条: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时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条: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运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2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第五十二条:砂浆输送泵作业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第五十三条:砂浆喷射机作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条:保证在遂道出口进洞处设置24小时值班室,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五十五条: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第五十六条: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第五十八条: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第五十九条: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条: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第六十一条: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第六十二条: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第六十三条: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第六十四条: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第六十五条: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第六十六条: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护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第六十七条: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六十八条: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六十九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第七十条: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条: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

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第七十二条: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条: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第七十四条: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后,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七十五条: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第七十六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第七十七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条: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第七十九条: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第八十条: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八十一条: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十二条: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第八十三条: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第八十四条: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第八十五条: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条: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消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第八十七条: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八十八条: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条: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第九十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条: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条: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起爆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条: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第九十四条: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第九十五条: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条: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第六章   惩  罚

第九十七条:安全检查评比每月组织一次,每发现一处(次)安全隐患扣1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亡人事故,安全评比得分为0分。

第九十八条:施工队安全评比分为95分以下者,要进行停工整顿,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工,严重时,项目部有权予以清退。若发现重大安全责任,施工队除承担业主所罚款项外,另翻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工程项目完工,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废止。

相关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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