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核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 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元月一日
第2篇 研究院自管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
1、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分别召开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议,采取选举或自荐的形式,推选出部分热心于小区公益事业、办事公正的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执行秘书一名,委员若干名。
2、业主委员会审议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计划和物业管理重大措施,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业主委员会协调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4、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协助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6、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7、业主委员会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二、物业管理的承担部门
凡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本院自管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由院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三、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
1、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2、负责建筑共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
3、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
4、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维护、::管理。
5、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及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6、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的停放管理。
7、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保安和消防管理。
8、负责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9、逐步提供政府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部门操作的其它服务项目。
四、小区管理制度
1、为保障小区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秩序,居民应自觉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部门对任何破坏居民安宁、影响或骚扰他人、制造各种污染、破坏草坪和各种公共设施等不道德行为有权进行规劝,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禁止任何违章搭建。禁止种植蔬菜。
3、住户应加强消防意识,不得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引起火灾的,肇事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住户应有法律意识,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不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震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应积极主动举报。
5、住宅内的供水、供电设施不得随意更改,电表箱不得随意开启;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6、住户不得在小区内放养犬只、家禽。
7、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由住户自行将袋装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不得从窗口、阳台向户外抛掷垃圾。
8、住户装璜,必须符合房屋结构要求,不得随意拆除承重结构。住户装璜前须报物业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9、外来人员来访,由门卫核实情况,登记后准入。
10、外来人员凡携带大件物品外出者,应有住户陪同送出传达室,否则不得带出。
11、凡小区内暂住人员,必须持派出所暂住证方可居住,并严格遵守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
12、凡小区内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时应主动出示,否则不得入内。
13、小商、小贩、推销、收旧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14、在不具备划分停车位的小区,外来机动车和住户私家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小区(院车队车辆、消防、救护、警车除外),不准在小区内泊车过夜。对具备停车条件的小区,实行收费停车。
15、出租车一般不得驶入小区内,对住户因病或携带重物确需出租车进入小区的,由门卫核实情况,登记车牌号码,并以'车辆准入牌'换取驾照暂押,方可让其进入小区。
1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不准在小区公共场所随意停放。
17、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交纳的费用。
18、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根据小区各自情况,制定关门、开门时间。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由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是为提供生活小区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维护保养以及保安(门卫)、绿化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根据成本测算,结合南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目前,每月按0.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收取(垃圾费除外)。配有电梯的高层住宅的收费仍执行原标准。
3、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从住户工资中由院财务部门代扣。工资关系不在我院的住户,每月初应主动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
六、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物业安保值班用品管理办法
1、值班用品指值班记录、车辆、人员进出记录、雨具、探照灯、警棍、对讲机等;
2、值班用品由管理处做需求计划上报公司,审核后做购置计划报告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购置,造册登记发放;
3、雨具使用时限1年;照明用具使用时限1年;对讲机使用时限3年;电板使用时限1期年;
4、安保队长负责签字领用。负责发放到各岗位以及管理的造册登记,安保部作不定期检查;
5、安保队长负责值班用品使用时间的控制,以及日常检查;
6、安保队长是值班用品使用状态的责任人,损坏、交换及时上报管理处和安保部;
7、交接班时,值班用品须认真检查,如实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8、值班用品必须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9、值班用品的不正常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安保部追究安保队长,安保队长追究责任人,责任人要照价或折价赔偿;
10、各种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如超过使用年限,依然完好,应照常使用下去。
第4篇 物业特约商户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
物业作业指导书:特约商户管理办法
1目的
保障公司的利益,以期保障特约商户给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定义
由管理处为方便住户而联系的或外界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的各类商户(政府机构、国家事业单位除外)及个人。
4职责
4.1管理处客户服务班组主管负责审批促销单位申请。
4.2当班的安全班长负责对促销过程进行巡逻、监督。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由促销单位或个人向管理处提出促销书面申请书,并由管理处前台填写《促销申请表》报管理处领导审批,管理处应对促销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负责人和相关资信予以复核,促销产品须出具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涉及服务人员技能及政府部门管理规定要求的,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2根据促销活动的性质需签定促销协议书的需由经办人填写《特约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审批通过后,再行办理促销手续。
5.3对在辖区内散发、张贴、摆放商品介绍等宣传印刷品,均需促销商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
5.4由管理处客户服务班组主管负责对促销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批,对促销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的身份、使用的工具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二周内批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定合同或协议。
5.5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促销单位,并安排部门有关人员予以管理与配合,有关促销单位的各种资料须建档保存。
5.6进场促销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
5.7管理处有关人员须对促销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只准在指定的场合进行活动的,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进、出场,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清洁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5.8对进场促销人员的着装及柜台得摆放须符合小区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得形象。
5.9管理处对进场促销的单位或个人可收取适当管理费用及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
5.10进场促销人员如须携带顾客的物品离开小区,必须向管理处交纳足够的风险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物资搬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4-01-f1《促销申请表》
**wy7.5.1-a01-f4 《临时出入证》
第5篇 ×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四月十日
第6篇 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给我乡居(村)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和规范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并报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
(一) 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据实结算;
(二) 移交物业档案资料及有关财务帐册;
(三) 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场地及其他财物。
第五章物业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其提供下列物业管理资料:
(一) 居(村)民安置小区综合验收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
(二) 居(村)民安置小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三)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四) 地下管网竣工图;
(五) 业主分布情况;
(六) 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 物业资金的管理
(一) 各社区(村)及物业管理企业应规范物业资金的管理,按照三资管理中心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运行规范;
(二) 物业管理企业向居(村)委会缴纳的物业管理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向居(村)委会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应由社区(村)委会直接收取存入乡三资管理中心村集体账户;
(三) 各社区(村)收取的上述所列资金,只能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保证金及居(村)民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的退还;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及购置经营用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 居(村)民安置小区遇重大物业维修项目,在没有确定物业维修金的情况下,必须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项目计划,资金预算,经社区(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政府按照有关报批程序审批后实施。社区(村)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监督;
(五) 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不能保证居(村)民安置小区正常资金支付的,差额由社区(村)从村集体资产收益中补足。
第二十六条 各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在享受专业物业服务的同时须向服务提供方缴纳物业服务费:
(一) 各社区(村)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为本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 各社区(村)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后,应逐步推行“业主缴费,村级补贴”的物业服务缴费新模式;
(三)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非小区所在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不得享受本社区(村)物业服务费的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 对在物业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物业管理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并且可享受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期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物业管理义务的,政府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据此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第二十九条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和进入居(村)民安置小区的人员违反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规定之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公约》给予警告、罚款,情况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有关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合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房屋公用部位,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梯机房、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公用设施,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车场所、化粪池、窨井、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路灯、绿地等设施。
公用设备,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给排水管道、水泵、水箱、落水管、垃圾道、电梯、避雷器及消防等设备。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某商城物业科材料管理办法
商城物业科材料管理办法
1、使本部门的材料进一步严格化、规范化管理,现将材料的提报、领用、回收及核算等工作做了规定,要求本科人员严格遵守。
2、计划必须要领班提报(急用材料和整改材料除外),计划单应详细注明名称,型号,数量用途,本计划单要一式两份。
3、领用必须由领班,科长签字后按需照实领用,领料需要详细注明名称型号数量及用途。
应对消耗材料的流向负责,必须按日进行核实,保证领用和使用数量一致,当日所剩余材料要仔细保存,并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消耗的材料统计完毕。
4、组的备用材料由带班负责人负责清点和保管。
5、提倡节约使用材料,杜绝“以换代修”的做法,鼓励维修人员进行修旧利废。
6、组对收回的旧品旧件要由领班负责管理检测,分拣后退库。
7、要设立兼职材料保管员,负责按类别统计当月材料费用。
8、人员严禁挪用,冒领科室材料,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8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电话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电话的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通讯需要,增强员工的节约意识,更好地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的电话(含各物管处值班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员工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岗位)'。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长时间的接听私人电话,如确需接听私人电话,每次通话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日常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第五条:各物管处员工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或业主电话打私人电话。打私人电话的,由物管处负责人核实责任人,按实际发生的电话费双倍扣款。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六条:值班电话工作话费,需严格控制在公司或业主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对超出标准部分的话费,由物管处负责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超标的话费,由物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方可减免。
第七条:坚决杜绝使用值班电话或业主电话,拨打信息台或擅自上因特网;拨打恶意或色情、恐吓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责任人除双倍扣款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总经理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办公室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九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拨打私人长途电话。 员工私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打国内人长途电话的,除按实际发生的电话费扣款外,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条:电话机属公共(本公司或业主)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挪用。各物管处负责人为电话设施负责人,当班人员有使用的权利及保管电话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各物管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电话设施,保持电话设施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发现电话机故障后,及时报修。发现故意损坏、人为故障,责任人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另作要求。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9篇 住宅类物业管理招标评分办法定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构成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构成如下:评标委员共5名,其中招标方代表2名,另3名从
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产生。
二、评标办法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项目分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两大项,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各项目占投标总分权重依次为80:20。
1、投标文件(满分100分,占投标总分的80%):
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出评分等级,依此统计汇总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得分。
投标文件评分标准为::
(1)、对项目的认识、管理服务定位、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12分)。
(2)、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10分)。
(3)、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及物资配备计划(4分)。
(4)、管理服务体系(6分)。
(5)、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公众制度(3分)。
(6)、前期管理服务,接管验收管理。(14分)。
(7)、日常管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标准及其措施(20分)。
(8)、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及其措施。(8分)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3分)。
(10)、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合理性(20分)。
2、投标报价(满分100分,占投标总分的20%):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百分制)
1、投标报价以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报价为评价指标。
2、投标报价评分以中准价作为评分标准,其扣分原则为:按百分制计,'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每偏'中准收费水平'0.5%扣1分;'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的百分位四舍五入后,十分位数字≥5且≤9的,十分位上的赋分均按0.5%标准扣分。
3.'中准收费水平'由所有投标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综合收费水平报价'算术平均得出;'综合收费水平报价'=(小高层投标报价×小高层建筑面积+商业投标报价×商业建筑面积)÷各类物业服务费收费总面积。
4、'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综合收费水平报价'-'中准收费水平')÷'中准收费水平'×100%(计算结果保留到十分位,百分位四舍五入)。
三、定标原则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核定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分两项加权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
2、若出现加权总分相同不能顺序确定中标人时,则以投标企业投标文件评分高者为先。
3、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的排序确定第一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若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第10篇 物业项目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基本素质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1.4 安全员礼仪
4.1.4.1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4.1.4.2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4.1.4.3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4.1.4.4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4.1.4.5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4.1.4.6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4.2.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4.2.1.2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4.2.1.3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2.1.4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4.2.2.1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4.2.2.2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电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4.2.2.3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4.2.2.4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4.3.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4.3.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4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6 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4.3.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4.4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f1 《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11篇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本实施办法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细则》(2023年11月26日)、《**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3年11月26日)制定。
二、本实施办法针对**zz园住宅小区现有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本实施办法对今后新开展的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地下车库共用停车位的停车收费管理和分配
一、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管理成本参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车位停放费为60元/个/月。
二、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年度停车收入扣除年度管理成本及有关税费后,剩余部分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三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包括电梯轿厢
内、会所外墙、道闸、灯杆、公共走道、广场灯箱等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
二、小区内上述广告发布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
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为便于实施,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和广告发布方签订三方广告发布合同,由物业公司出具发票。
三、公共发布费扣除开票税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四章、公共物业的租赁收入
一、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
二、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项目有:
1、原居委会用房13幢201室对外租赁;
2、北门岗(东面)场地租赁给招商银行(此项按3/7分成处理);
3、会所经营承包费
三、上述共有物业的租赁收入扣除必要的开票税费后,除第二项外,其他全额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
第五章、各类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进场费
一、在不影响本小区业主生活的情况下,可允许与业主生活相关的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适度的商业促销活动。
二、上述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权归属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进场商家的管理。
三、促销活动的进场费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进场商家商议确定,由物业服务公司开具发票
四、进场费扣除开票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五、其他企业在小区开展商业活动收取的有关进场费参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共资金的账户设立及管理办法
一、根据《**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现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设立独立二级账户,今后视情况业委会也可以设立独立账户,作为**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专用账户。
二、上述各类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收缴后,物业服务公司在扣缴有关成本和税费后,须在收到款项次月15日前将归属业主的资金划入该账户,物业服务公司须自觉接受业委会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使用参照《**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执行。
第七章、其他
一、本办法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则,用于规范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在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各自的职责。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均须遵照执行。
二、本小区内其他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收费及分配须参照执行。
第12篇 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安保部主管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2.安保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3.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3.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
3.2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及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安全员要立正面向驾驶人员,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
d.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或当值人员换岗时(外保),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
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件。
4.2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允许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记事簿及签字笔:详实记录安全员在当班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3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用于夜间查岗,同时保养。
4.2.4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情况时,为防止头部可能遭受伤害,应及时佩带,以保障人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床架摆放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床下摆放的鞋尖顶朝外,并保持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须保持整洁、无污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严禁在治安区域内衣帽不整。
4.3.9其它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交接班管理
4.4.1各岗应设置《安全员交接记录表》,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等相关情况,向接班人交代并签名认可。
4.4.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接班人员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记录管理
4.5.1各记录不得销毁、乱画或写些与当值工作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至管理处存档。
4.5.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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