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
1、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二、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1、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
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塔吊、门吊、大型脚手架无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
2 |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
3 | 重大特殊作业无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
4 | 大型起重机械无保护、警示装置或擅自解除保护、警示装置。 |
5 |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
6 | 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
7 | 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
8 | 在高处平台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跨越栏杆。 |
9 |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防坠落装置。 |
10 |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
(二)二类违章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起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
2 | 吊装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
3 | 安全网布置不到位、绑扎不牢固。 |
4 | 管道沟、基坑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
5 | 在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过。 |
6 | 交叉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
7 | 吊装工器具超负荷使用或带缺陷使用。 |
8 |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
9 | 重点防火区无防火设施。 |
10 | 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11 | 擅自更改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
(三)三类违章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
2 | 临时电源布置不规范,私拉乱接。 |
3 | 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
4 |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
5 | 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
6 | 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 |
7 |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
8 | 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
9 | 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 |
10 | 超高、超限的设备、物资堆放无固定措施。 |
11 |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和超越安全警戒线。 |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一)作业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 |
2 | 穿高跟鞋,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长发披肩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
3 |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
4 | 随意拖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将安全设施挪作他用。 |
5 | 不召开班前会,不组织周安全活动,无记录,无内容。 |
6 | 不进行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例会。 |
7 | 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
8 | 无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或开关箱门锁。 |
9 | 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
10 | 非电气工作人员修理电气设备。 |
11 | 带电区不设安全围栏和悬挂安全警示。 |
12 | 对电气设备进行耐压实验不设警戒绳。 |
13 |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
14 | 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
15 |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
16 | 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外通过的。 |
17 |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机、木工机械等)未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蛙式打夯机、磨石子机时不戴绝缘手套。 |
18 | 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作业。 |
19 |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
20 |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场所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亮或白天开长明灯。 |
21 | 现场配电箱、开关箱门未关闭。 |
22 | 用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代替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
23 | 用电设施引接电源时先接电源进线端,后接负荷端。 |
24 |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熔丝。 |
25 |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
26 | 流动电源箱、开关箱至固定配电箱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
27 | 电源线未使用橡胶软电缆。 |
28 | 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
29 | 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或坑、井、沟、槽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沟、槽内。 |
30 | 在电源盘柜、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
31 |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裸露,未包扎绝缘。 |
32 | 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
序号 | 违章表现 |
33 |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设备、物件。 |
34 |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
35 | 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随意搭接作为焊接引线。 |
36 | 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未用抱箍和金属丝作为固定。 |
37 | 使用紫铜管作为乙炔气软管接头。 |
38 | 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焊接或切割。 |
39 |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
40 | 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 |
41 |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
42 |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无防坠落措施。 |
43 | 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出高处落物。 |
44 | 造成高处落物的责任者。 |
45 | 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
46 | 高处作业使用撬棍双手施压双脚悬空。 |
47 | 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
48 | 攀爬高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大径管道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
49 |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安全网内休息。 |
50 | 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
51 |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物上工作。 |
52 | 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
53 |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按规定设明显警告标志并及时恢复。 |
54 | 擅自搭、拆脚手架。 |
55 | 脚手架不验收随意使用。 |
56 | 未经同意随意拆割架杆。 |
57 | 非专业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脚手架。 |
58 |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角无防滑措施。 |
59 |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
60 | 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
61 | 无防坠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毡、苇席、彩钢板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
62 | 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 |
63 | 搭乘载货吊笼。 |
64 |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操作和指挥起重机械、从事司索、焊接、切割、电工、冲剪等作业和机动车辆驾驶。 |
65 | 起重作业时未明确专人指挥或未使用规定的、有效地指挥联络信号。 |
66 | 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
67 | 吊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
68 | 未经审批起吊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物件。 |
69 |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
70 | 在吊车吊着的重物上进行加工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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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表现
71
起重机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业时不听从指挥。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时进行起吊作业。
74
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5
起吊物件时在钢丝绳与物件棱角、刃口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设置牢固的溜绳。
7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80
塔吊、龙门吊使用完毕后未将全部夹轨钳夹紧。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钢丝绳。
82
将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
83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84
钢丝绳相互套挂连接使用,未用卸卡连接的。
85
直接用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捆绑起吊物件
86
以栏杆、脚手架、平台、运行的管道和设备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87
吊运物件时不事先招呼人员对物件避让,而从人头上越过。
88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89
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
90
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
91
货运车辆人货混装。
92
非起重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93
起重司机在操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4
起重机械违反规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机械在工作时,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96
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手续超铭牌使用。
98
机动车辆装运设备时未绑扎牢固。
99
钻床车床等旋转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
100
使用砂轮机、车、铣、钻床等机械或进行气焊、气割、敲电焊药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1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2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104
施工电梯运行时不关闭电梯门或层间门。
105
敲打电梯、平台、联络电讯器材的。
106
无视施工电梯限载规定,强行进入。
107
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的鞋;在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流动吸烟,在禁火区发现烟头。序号
违章表现
108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灭火罩。
109
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10
氧气、乙炔同车运输。
111
乙炔瓶卧放使用,氧气、乙炔放置距离不够。
112
氧气、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内。
113
氧气、乙炔气胶管混用。
114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对下方的设备、设施未进行保护或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取用消防水。
117
压力容器或锅炉水压试验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
119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火种遗留物。
121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122
用包装箱板当脚手板使用。用不稳定物当脚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稳定物上作业。
123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24
高处拆模未按《安规》要求进行,用钢模板做脚手架板。
125
未经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在厂房结构上任意打洞、开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对盛装过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属容器内等受限空间施焊时,容器外或受限空间外未设专人监护。
128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129
计量柜不上锁、动力柜后门不上锁。
130
电焊线、气焊软管、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
131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32
闸门熔丝与闸刀不相匹配。
133
电源线接头处未使用绝缘胶带包裹,没有防止拉开的措施。
134
电源线未使用双层绝缘的软橡胶电缆,用单层绝缘的塑料线、花线、护套线等做移动电源线。
135
电源线、电焊线、氧—乙炔软管相互交织在一起或与气瓶交织在一起。
136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未采取接地保护。
137
用碘钨灯或普通灯具作移动照明或固定照明灯具吊挂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机)具库发出的电动工器具、机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40
通往高处作业地点未设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经设计自行在设备或结构上焊型钢并当作脚手架用。
14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无防尘、毒或通风措施。
14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气、乙炔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措施。
144
氧气、乙炔气管道阀门漏气。
145
氧气、乙炔表计损坏后还在继续使用,乙炔气瓶卧放或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夏季无防晒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设备和设置机械等导致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序号
违章表现
147
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施工完毕(中断)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
148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未将葫芦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险绳。
151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时未进行检验。
153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设在通道上无防护措施。
154
电焊线、电源线、卷扬机钢丝绳、氧乙炔软管设在路口、楼梯、通道处无安全措施,妨碍通行。
155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56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轨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对所有工器具不检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检修转动机械部位不挂警示牌者或切断电源且闸刀不挂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种人员动用电、火、焊作业。
160
违章作业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刁难、辱骂安监人员者。
161
焊接热处理场所不设围栏警示牌。
162
随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
163
使用砂轮机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电焊线与钢丝绳接触。
165
在管道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
167
使用破损的保护罩、插座。
168
工具间、住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169
电源线直接绑在钢梁等金属构架上。
170
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操作室。
171
施工电梯超载使用。
172
电焊、气割作业不带皮手套和防护镜。
173
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铁轨无防压措施。
174
焊工施焊时不穿戴劳保防护服、绝缘鞋。
175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同时进行电焊、气割。
176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不设通风设施、不设专人监护。
177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将割矩、焊矩移出作业面。
178
焊条进入热处理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79
对周围违章作业人不加制止者。
180
闸刀和电线裸露,乱拉乱接及不合理使用临时电源者。
181
开挖沟槽、坑基、井坑时不设安全坡或固壁支撑。
182
起重机械作业完毕后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随意破环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
186
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87
按规定须使用接地的用电施工机具未装接地线。
188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89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对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的。
上一页123下一页(二)装置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电动机械、配电箱柜外壳无接地保护或接地保护不规范、多台用电设备串联接地。 |
2 |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盘柜内护盖、开关把手不安全或损坏、导电部分裸露。 |
3 | 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
4 |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
5 | 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
6 |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
7 |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
8 | 用电设备电源柱头裸露无防护措施。 |
9 |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受限空间或潮湿的地方使用行灯电压大于12伏。 |
10 |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
11 | 配电箱、开关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
12 |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
13 |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
14 |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
15 | 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安规定定期试验。 |
16 | 租用的工器具、机械无出租方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
17 |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就使用。 |
18 | 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版未绑扎牢。 |
19 | 竹木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
20 | 高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装设防护立网。 |
21 | 施工现场、高出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或孔洞盖板、围栏上无安全警示标识。 |
22 | 高处作业下方未搭设分层安全网或防护设施。 |
23 |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
24 |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 |
25 | 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
26 |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安全界线隔离。 |
27 |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
28 |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 |
29 |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识。 |
30 |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
31 |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
32 | 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龙头。 |
33 | 不安要求布设消防器材。 |
34 | 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
35 |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
36 |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
37 | 起重机械制动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
38 |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 |
39 | 悬挑式脚手架未经设计,明确其承载能力。 |
40 | 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的。 |
(三)指挥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
2 |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
3 | 开工手续不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核。 |
4 | 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外包队伍。 |
5 | 未签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
6 | 不顾员工身体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
7 | 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较严重的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
8 |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
9 | 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履行全员交底、签字确认制度。 |
10 |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
11 |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
12 |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
13 |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
14 | 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
15 | 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
16 |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违章不及时制止、纠正、处罚和教育。 |
17 | 不认真吸收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
18 |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
19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应论证的方案未进行论证。 |
20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指定监护人。 |
21 | 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
22 | 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
23 |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
24 |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
25 | 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
26 | 凡需设监护人的工作未设监护人或虽设监护人,但人员不到位。 |
27 | 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
28 | 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
29 |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
30 |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31 | 不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管理、监理及业主方管理。 |
32 |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
33 | 未对所辖范围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
34 |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
35 | 未组织对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测检验和建立管理台帐,现场使用无标志的三类工器具。 |
36 | 施工项目不编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
37 | 同意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装置不良时施工。 |
38 | 班组会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作业区域危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
(四)文明施工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
2 |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3 | 在施工现场的禁烟区内吸烟以及施工时游流动吸烟。 |
4 | 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没有明显标志。 |
5 | 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
6 | 责任区域无围护设施。 |
7 |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
8 |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
9 |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 |
10 | 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意乱放。 |
11 |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
12 |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防护棚顶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
13 | 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凿洞者。 |
14 | 高空拆模未按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
15 |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
16 |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包装物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
17 |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
18 | 办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
19 | 对焊条头未进行回收。 |
20 | 扬尘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时对现场道路洒水,。 |
21 | 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现场或设备及容器内大小便。 |
(五)二次污染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 违章表现 |
1 | 起重用钢丝绳、脚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
2 | 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对自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
3 | 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
4 | 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
5 | 污染或损坏油漆、粉刷好的设备、物件或墙面。 |
6 | 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完工后未对焊口、焊缝表面进行清理。 |
7 | 搅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与地面隔离。 |
8 | 使用消防设施后,残余物未及时清理。 |
9 | 电焊作业焊渣不清除。 |
10 | 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 |
11 | 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 |
12 | 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 |
13 | 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
14 | 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 |
15 | 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 |
16 | 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损害不承压路面。 |
17 | 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
18 | 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 |
19 | 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和环境造成污染。 |
三、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1、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工况下 或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3篇 如何提高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电力建设项目多、战线长,造成管理跨度大,技术力量分散,特别是电力建设中抢工期、压造价、安全投入不足的现象,已给电力建设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据2005年8月30日“电监会就电力建设施工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出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发生了18起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重特大事故。这其中,特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4人、重伤4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32人、重伤21人;一般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13人。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面对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作为电力建设的一分子——安全监察员,深感责任的重大。如何提高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提高职工素质
这是一个与现场作业人员相关的命题,领导者的素质在此关联不大。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4、强化职工意识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主动管理
管理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同样,安全也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对于安全的管理也存在着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的问题,两种管理在安全上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管理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了事故的源头,也就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被动管理就是应付管理,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蜓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7、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做好预防工作,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9、结束语
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
第4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5篇 施工现场龙门架的安全管理
龙门架和井架统称物料提升机,是建筑工地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龙门架提升机,在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用得非常普遍,当时的垂直运输基本上靠它来完成,七十年代以后,由于行走式塔机的出现,龙门架相对使用减少,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由于塔机的普遍使用,龙门架就使用得愈来愈少,但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以后工程进行独立核算,项目开始算细帐,一台塔机的台班费比龙门架台班费高出约10余倍,所以各工程在使用中一般都是工程主体一结束就将塔机拆除而重新安装一台龙门架来完成工程中少量的垂直运输问题.因而龙门架的使用又重新普遍兴起。
龙门架和塔机一样是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一种设备,根据建设部2001年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安拆塔机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85人,而在安拆龙门架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93人,龙门架安装拆卸比塔机安拆发生的安全事故死亡还多8人。故龙门架的安拆、使用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要搞好龙门架的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龙门架购置的安全管理
l.购置龙门架时必须购置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测试鉴定合格的产品。也就是购置的龙门架应有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及合格证。
2.购置的龙门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含安拆方法、使用要求、地基图、电气原理图及配件图等)和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产品编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3.购置的龙门架必须要有全部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吊栏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超载限位器;高层龙门架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通讯装置)。装置配套不齐全不得购置。
二、龙门架的安装、拆卸的安全管理
1.龙门架是一种起重机械,所以龙门架的安装拆卸必须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专级证书》的单位进行,拆装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拆装。
2.拆装前应根据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龙门架的拆装方案,对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分工,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安全技术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3.安装作业前应对龙门架进行全面检查。
①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②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③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④基础做法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⑤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是否牢靠。
⑥提升架的架体和缆风结是否靠近和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见《规范》表8.l.3)。
4.架体的安装
①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③架体各连接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和以铅丝代替。
④龙门架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⑤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
⑥当龙门架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层龙门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⑦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置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缆风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ф9.3mm,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物构件等物上。
⑧地锚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ф200mm,埋深不少于1.7m,并在桩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采用脚手架钢管(ф48)或角钢 (∟75×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防滑装置措施。
5.卷扬机的安装
①卷扬机的机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卷扬机位置应尽量远离危险作业区,应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顶部应能承受2 5kn/m2的静载荷。
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③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防止磨损钢丝绳和影响机操工的视线。
6.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新提升机,架体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l.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其偏差不应超3‰,并不得超过200mm。
②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③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7.龙门架的拆卸
①必须遵守分段拆除程序:拆除钢丝绳、吊栏及附属设施、增设必要的临时支撑或缆风绳、拆除天梁、拆除架体柱。
②拆除作业中必须作好稳定和防高外坠落事故。
a.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雷雨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中断作业时,要临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稳定性。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b.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c.分节拆除龙门架时,在拆除天梁前,首先把下面立柱进行加固稳定。在每拆除上一节前,应先对两立柱加以稳定,防止在拆除后,下面有过大位移。
d.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应将所需放下物件捆绑后用绳子系下。高处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上架,应按规定佩戴工具袋,必须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
三、龙门架使用安全管理
1.龙门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了解龙门架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龙门架除出厂时必须的安全装置齐全外,安装验收合格后施工现场必须在龙门架前搭设防物棚和安全门,每层楼也必须设有安全门,必须设置围栏防止有人进入吊篮下方。
3.严禁攀登龙门架立柱,严禁任何人乘吊篮上下或作业。
4.龙门架前必须掛有安全操作规程,龙门架的额定载重量以及操作人员姓名和检验验收合格准用牌。
5.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润滑及试运行工作,填好日检表和交接班记录。
6.龙门架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与他人谈笑聊天。操作人员临时离开,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
8. 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并填写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四、龙门架的安全检查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操作工每天在班前进行,在确认龙门架提升机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内容如下: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或附墙架是否牢靠,有无变动。
②对架体的主要联接点、传动系统、制动器、滑轮、钢丝绳、安全装置和电气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故障应立即排除,严禁带病运行。
③检查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架体上不允许牵拉与龙门架无关的物体,防止架体变形。
④空载提升吊栏,做一次上下运行并碰撞高度限位器和下限位器,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⑤加负荷至额定载重量将吊篮提升离地面2.5m高,停机5分钟,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架体的稳定性,确认正常,方可进行作业。
2.安装完毕后的检查验收。
3.不定期检查,其内容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3.0.9(略)。
第6篇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超过2.5cm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 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 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规程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
安全管理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的目的。一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状况。下面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安全管理评分表”要求,和本人在检查中常见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首先,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呢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这两种体系责任制要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及具体部门,责任制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有时效性。同时项目部还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承包期间要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负伤频率、设备完好率、尘毒浓度合格率、教育培训以及防噪声扰民等问题。内容要具体,标准要明确。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指标,目的在于:查阅此项资料可以考察一个公司是否将工期、质量和安全处于同等位置。所以施工现场应存放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有的施工现场存放了建设单位和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这是不正确的。公司和分公司或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也不能代替内部承包合同。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标。
3.责任制的考核
责任制考核按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一是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分级考核。如施工员、安全员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项目部进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项目经理;二是考核时间,有的公司规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对项目部考核一次,但有许多小型住宅工程几个月内就完工,就可能出现考核空档。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应每月组织一次。
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安全管理目标的制订
公司应每年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各分公司、项目部。在管理目标中,应包括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内容。
2.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
应分两步分解。第一步,可采用网络图的方式将公司的管理目标分解至分公司和项目部,确定每一项目部和工程的具体安全管理目标。比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确定的年创建几个部级、省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将这一目标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项目部和具体工程,确定某个工程是创建哪一级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订达到这一目标的保证措施。第二步,将工程管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具体责任人。以文明施工为例: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按照jcj59-99中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这些工作做好了,文明施工肯定能做好。因为文明施工考核的就是这些内容。对伤亡事故的分解,应根据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如高处坠落、触电、中毒、坍塌、机械伤害等进行分解;安全达标应根据标准中汇总表的内容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等项目进行分解。
在检查中,多数现场第一步分解做得不错,但将工程的管理目标向责任人分解时,往往出现分解不细或责任不清等问题。如有的工程将文明施工一项由一人负责,或者分解得很不清晰。分解责任人时,同一人可同时负责多项子工作。
3.管理目标的考核
考核时,要按照目标分解的人员和保证措施进行考核。有的现场目标分解不明确,导致考核的内容、人员出现混乱,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标考核的方式也应和责任制类似,要分级考核,考核时间不宜过长。
三、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从而为公司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制定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点较多的特殊工程(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
3.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主要指夏季、雨季和风季)。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4.对于临时用电设备数大于5台或设备总容量大于50kw.h时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临时用电平面图、主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应单独绘制,小型施工机械和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明确的安全用电规范。
5.会审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是安全技术资料中最重要的技术文件之一。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要交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由公司安全、技术、设备、财务和工会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按照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等。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装饰与门窗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火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2.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应是技术员而非安全员或安全资料员。
4.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交齐。
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6.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同时进行。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咨询,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四个方面。
1.安全生产思想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公司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形式有:新人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教育;适时教育;纠正违章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等。安全教育内容应具体并记录在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安全教育考核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等不同形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内容须经受教育人签字后生效。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油罐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2.04.28
第10篇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运行
xx公司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项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在xx城市建设中,先后承建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金茂大厦、恒隆广场、花园饭店等一批高级商贸项目,承建了南浦、杨浦、徐浦、卢浦四座黄浦江大桥和浦东国际机场、延安路高架道路立交等一批市政标志性工程。1996年通过gb/t19002-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曾两次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建筑施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大小事故不断,其中机械设备事故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机械设备事故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须从管理上着手,从源头上抓起。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狠抓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机务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其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基础。我们主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培训,一是对机务干部,主要通过学习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其了解、熟悉规程并以规程为准绳指导工作。为了检验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联系施工实际进行学习和考核;对项目机械管理员,则自编教材,集中培训,增强其岗位责任心和业务处理能力。二是对机操人员结合年度审证、复证,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针对机操人员只熟于操作,缺乏维修基础知识,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不知所措的实际,近两年对八个工种、近500名机务员工进行了岗位技能、操作规范与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培训与考核。重点解决机械操作人员排故能力和规范操作技能,考核情况填入“岗位培训证书”中,作为劳动人事部门考核职工胜任本岗位与否的重要依据。
5年来,我们已开办了43期应知应会培训班,共计培训机务职工1734人次,其中152人获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级工证书,获得高级和技师证书各一人,1304人次成功地完成了特殊工种复审。企业改革的深化,就业观念的转变,已使企业内部“上岗靠竞争,竞争靠技能,技能靠培训”成为职工队伍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安全生产服务的自律行为
二、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体会到,面上百个工程项目,地点跨度大,施工难度高,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机操人员自身的素质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机制。为此我们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现场,贴近操作点,组建了“安全巡检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用车辆。明确“安全巡检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操人员遵章守纪、到岗到位、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方式有两种,小问题由机组人员立即解决,机组人员不能解决的,开出整改单由修理车间负责解决;三是加强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的现场监护。巡检组的运转方式是“三全”管理,即全天候,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及台风季节的抽检;全覆盖,公司所属各相关项目及对外租赁项目;全过程,从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过程运行至设备拆除退场。经统计每个项目平均每周检查1.7次,外省市项目平均每月检查1-2次。
自1999年开展安全巡检工作以来,违章作业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缺岗、到岗不到位、不戴安全帽、违纪、脱保现象已降至最低点。巡检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事故来对待,通过行之有效的巡回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
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保证。我们主要做了两项工作。
1.制度先行。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急修理管理程序”、“设备附件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主修人制度”、“建筑机械与设备高强度紧固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分级和操作方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的大型施工机械,各机种公司均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其中有德国liebherr“hc系列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法国potain“mc60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瑞典alimak“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硅输送泵维护工艺标准”、“液压挖掘机维护工艺标准”等。利用扫描仪辅助计算机排版,对各级维护和润滑的关键点及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的调节按层次分解进行指导说明,力求图文并茂、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鲜明的指导性。
2.规范操作。首先,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转台时和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制定了机械设备一、二级维护工艺卡,使现场设备的一、二保维护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退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即二保带修),制定了工作流程。第三,细化附件库管理工作。设备附件库管理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就能使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机貌、机况符合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对保证现场机械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备附件库按附件的型号、规格分类设置,建立台帐。机械设备退场,主机进车间维护保养,附件进库分类、检查,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清洁保养和整形。对损坏严重的附件由技术人员检验后确定修理或报废。清洁保养、整形、整修后的附件油漆或涂润滑油,按场布图堆放,部分不宜室外堆放的附件进库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标准节按型号规格分类编号管理。还要依据“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标准节导轨架检测壁厚,超标的报废处理,其余按管壁厚度减少百分比分别涂上色标,以便今后资源配置时区别使用。对库存及发送至施工现场的标准节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自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以来,出库到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能保持性能良好。2002和2003年,塔机、施工升降机共安装175台次,合格率为100%,受到上海市建委检测中心的年度表彰。
通过加强管理,使由我们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既保证了施工的垂直运输畅通,满足了生产需要,又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点,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机械设备事故,取得了良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标准》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并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包括施工现场的基坑、沟槽防护、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建筑工程的临边防护,各种脚手架、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及“三宝”的使用和高处作业防护。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开挖的基坑,深度在5m以内时,应按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深度超过5m时,必须编制专项支护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5、基坑除应进行可靠支护以外,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边坡进行检查和监测。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必须符合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凡要求设两道防护栏的防护设施,上一道栏杆必须能够承受1000n的外力。
7、施工现场的基坑防护栏、楼层临边防护栏、楼层内1.5×1.5m以上的洞口防护栏,楼梯防护栏、电梯井口防护门等专用防护栏和防护门,均应涂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8、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但应采取临时措施。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购置新的防护用品时,应对产品和有关的证件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的许可证、合格证应存档备查。
10、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佩戴正确。
11、安全帽应经常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帽不准佩戴且应定期检测,塑料安全帽自出厂之日起超过二年半、玻璃钢安全帽超过三年半时,应按购置的批量进行抽样检测。
12、安全网应按安全防护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支设和张挂,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不准使用,当无法准确认定安全网是否符合负载要求时,应进行负荷试验,做负荷试验的人形砂包的重量不得小于100kg,水平安全网的试验冲击高度不应小于10m,立网的试验冲击高度应不小于2m。
1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14、安全带在使用前对各部位的零部件应认真进行检查,破损、变形、霉变或零部件不全的安全带不得使用。
15、在正常情况下,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使用满二年之后,应重新对安全带进行冲击试验,试验时,使用的模拟人形的重量不应小于100kg,冲击高度不得小于1m。
16、脚手架在搭设前应制定搭设方案,高大异形脚手架应进行专项设计和计算,并报技术部门审批后,报安全部门备案。
17、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普通脚手架验收时,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验收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管生产工长、架子搭设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18、高大异型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工程处组织检查验收组,验收组应由工程处的技术、安全等部门或负责人组成,同时会同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进行合验。
19、当脚手架随施工层搭设时,可根据搭设和使用情况以一层或一段为一个验收单元,随搭随验收。
20、外挂架、吊篮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在组装后,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并将试验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
21、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必须严格限制使用荷载,结构使用的承重脚手架不得超过2646n/㎡,装修架不得超过1960n/㎡,外挂架、悬挑架及吊篮等脚手架的荷载量不得超过1176n/㎡,经专项设计的脚手架不得超过设计荷载,并应按设计的荷载量,悬挂限制荷载量的警示牌。
22、施工现场内凡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脚手架,钢管应喷桔红色油漆防锈。
23、施工现场的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搭设、安装或拆除,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凡搭设、安装或拆除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前,必须根据架子的特点,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5、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各种脚手架及井字架(龙门架),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应分为定期,不定期及特殊情况检查等三种形式。
26、工程处应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一次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入“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安全防护)”部分中。
27、项目经理部每半月应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自检记录。
28、工地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北京市施工安全日检表”。
29、大风、大雨、雪等恶习劣天气过后,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
3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脚手架检查,无论采取何种检查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应制定整改的期限,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第12篇 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强化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现场施工特点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著本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一、现场施工操场作方面:根据桩机施工特点,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和以往的施工经验,编制完整的桩机施工方案,并审报公司和其他各级领导的审批同意,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二、机械进场,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检查设备的各种参数,产生噪声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并检查设备电箱、电缆线路及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完整有效,检查确定完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三、进入施工现场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专业操作上岗证书进行操作,操作前,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对现场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施工是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学习熟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和宣传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从各工序环节展开,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五、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要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箱。主要电缆地埋或架空安设,配电箱做好接地。
(2)桩机等设备使用的拖缆,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电缆不能拖地必须架起。
(3)机械设备(如桩机、电焊机等)移位、电器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并挂上警示牌。桩机移位时,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监护电缆,防止电缆压坏损伤。
(4)移动电器、修理电器由专业电工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六、安全防护:现场泥浆池四周必须做好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并挂安全立网,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六、人员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12个安全技术管理小组。
1、安全组
组长:
组员:安全职责:
(1)负责现场全面安全管理,纠正施工现场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2)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做好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4)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5)协助参加项目安全值班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6)作安全,台账,收集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7)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报告安全情况、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施工组
施工组分为3个组、组长:
组员:
施工组安全职责:
(1)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部位,对不同工程、不同作业内容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2)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操作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冒险蛮干和污染环境者应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工人违章作业。
(3)每天布置生产任务要有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内容,解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
(4)参加工地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标准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5)参加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文明施工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控制、道路清扫、雾炮洒水、裸土苫盖等,按照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
发电机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发电机加油及用电的安全管理。及时检查发电机的安全运转情况,确保安全施工。
后勤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生活区的卫生、检查宿舍用电的管理。食堂的管理。消防设施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水电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每天巡视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定期测试漏保及电阻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测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现场测量工作,并监督检查现场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制止,通知安全组监督整改。
8、技术组
组长:
组员: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工程中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负重要责任。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卫生交底。
(3)协助项目部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实施,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5)参加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检查,并在检查表上签字。对特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把关,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9、材料组
组长:
组员:
材料组职责:
(1)禁止安全使用功能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进场材料及时收集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2)使用符合安全生产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产品和材料。
(3)监督仓库做好对材料的分类堆放,阻止易燃、易爆及化学反应的事故发生,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参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例会,严肃执行会议决议,对会议决定需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品)和工具积极组织落实,对落实有难度时,应迅速通知项目负责人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在生产过程中留下隐患。
10、安装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大门、门禁、现场围挡、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等一切安装设施,安装时要在监督确保安装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设施的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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