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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8 热度:41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有效的控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贯彻以预防为安全第一和防消结合的方针,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目的,根据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况,特别定以下措施。

1、本工地安全目标:大小事故降至为零。把轻伤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

2、结构队入场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鉴定安全施工合同,各单项目,鉴定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全部持证上岗,同时结构队派一各有安全经验的同志,任本工地安全员,把安全技术交底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一传十、十传百;

3、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资料,是经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而成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现有异议,必须按层次进行;

4、明确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中的重要方面,杜绝一切违规、违章的现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5、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佩戴胸卡;

6、教育工人,说话文明,礼貌待人,不讲脏话,在居民中影响要好;

7、在各项的操作中,精力集中,不讲和议论与工程无关的事;

8、工人上班工作服、衣扣扣好,不准光膀子,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和半截鞋上班;

9、所有施工人员一律要求经大门通过,严禁翻越围墙;

10、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大小便、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男女混住、打架斗殴;

11、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低处投仍物品;

12、材料码放,临设布置合理,保证现场有条理,杜绝脏乱差,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责任人,做到有奖有罚;

13、各作各业,严禁无证作业,电焊工、气割工和明火作业,必须开用火证同时配备灭火器材,增加消防设备和看火人员;

14、对现场机械和电器设备,要增设防护、护栓做到上有盖下有板,对人为损害各种设备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发挥各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作用。现场上责任区分齐抓共管;

15、对架子工,不按技术交底操作,基础不平整无底座垫板、无扫地杆者,每项处罚100元;预留筋无防护盖板,每处罚50元;电线破皮漏电,过路无保护,发现每处各处罚50元;机械设备上无盖下无垫,无安全防护装置每处罚100元;对无证操作者罚100元;木工房防火设施罚100元;材料堆放和吊装不按有效规定罚100元;现场清扫不干净罚100元;安全员无安全记录无班前讲话,无措施交底罚100元;

16、对个人处罚,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吸烟、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项处罚50元;穿凉鞋、短裤、光膀子和半截鞋各罚50元;无胸卡随地大小便,处罚小便100元,大便500元,对酗酒、打架斗殴者各罚500元;在浴室外洗澡、穿三角裤者罚100元;男女混住罚200元;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热器罚100元;动用消防器材的罚100元;对管理人员恶意攻击者罚款500元以上,情况严重的开除工地。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1、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须穿工作服。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配备灭火器在现场。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 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 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 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并学习相关具体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第3篇 城镇化进程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 引言

中国的城镇化、市场化进程迅速加快,各种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大规模的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大量涌现,特别是超高层建筑、地下大型建筑增多,各地在建工程量急剧上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也呈增多趋势。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例:一是2023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火灾;二是2023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火灾。这两起火灾,损失惨重,人员伤亡巨大,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也出台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当前,高层、超高层、大体量建筑工地比比皆是,往往这些工地的施工期都很长,如何以有效的措施手段来规范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遏止火灾发生,对保障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分析

建设工程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火灾危险性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笔者结合施工工地监督检查情况及施工工地火灾原因调查,将火灾隐患点总结为以下四条。

2.1 临时板房搭建不合理、不规范

一般大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且施工用地紧张。施工方要在工地搭建临时的办公、住宿、厨房、食堂、库房用房等。这部分设施因为只是临时使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都要拆除,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临时板房搭建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施工方往往就会哪里方便、哪里有空地就在哪里建,往往偷工减料,建得过于简易。其结果就是建设布局不合理、没有设置防火间距,疏散楼梯不够,不能将不同的功能分开。更有甚者在施工区域内搭建办公用房,或仓库存储可燃物等,更谈不上达到规定的防火间距和耐火等级标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极易蔓延,顷刻就会火烧连营,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2.2 流动人员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工地上,一般除了工程承包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工程管理者及部分技术人员是固定的项目工作人员外,其余工人都是临时聘用的农民工,他们基本是在城市的各个工地打工,在一个工地待的时间都不会太长,通常干完就走,流动性特别大,且基本未进行过任何安全培训,管理上也有相当大的难度。无论是工程承包方,还是施工工人,其消防安全意识都比较淡薄,承包方缺乏统一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人素质参差不齐,卧床吸烟、随意扔烟头、乱接电线等,相关部门也缺乏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措施,这些都是火灾诱发的内在因素。

2.3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用电违章情况普遍

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电气安装和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电焊作业相当频繁,但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仍相当普遍,一旦施工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就有引发火灾的可能。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火灾事故、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火灾都是电焊作业引起的。

2.4 施工现场可燃物多,管理不规范

施工工地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中所使用的材料多为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的夹芯板材),同时施工中的各种装饰材料也属于易燃材料,这些易燃材料只要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如竹模板及架料,木材、油漆,焊接或气割用的氢气、乙炔等,这些材料均未分隔放置,堆放杂乱,且这些材料往往缺乏有效的专人看护、定点管理。这样的状况导致一旦出现险情,极易蔓延成灾,难以控制。

3 消除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对策

3.1 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应该是施工工地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目前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多是临时雇佣的农民工,这些人员没有相应的消防防火安全意识,火盲众多。同时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所以对这部分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施工承包方组织施工工人开展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也可以利用工地的民工夜校边施工边培训,严格保证培训效果,不能通过考核的工人一律不得上岗。施工方也应提高责任意识,平时做好安全演练预案,定期对所有作业人员,特别是电工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3.2 完善临时的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要符合规范要求,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建造相应的设施。一是要有临时消防水源,配齐灭火器材,保证火灾发生第一时间能迅速启用,缓解火势;二是临时搭建的板房有明确的功能分区,易燃、可燃物区分安置,生活区、作业区、仓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布置相应的防火加强措施;三是要务必保证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即留出生命通道。当火情难以控制时,消防车能畅通无阻进入火灾地带,达到高效扑灭火势,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3.3 多管齐下,多部门联合监管

落实政府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由政府牵头,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

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将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中,对因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给予录入企业不良信息、降低资质等级和停止招投标等强制惩罚措施的处理,以此推动和督促施工单位真正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消防安全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培训,组织实地演练,加大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4 施工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施工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统一协调、管理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承包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4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第5篇 如何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一

项目设专职或兼职安全资料员,安全资料员持证上岗以保证资料管理责任的落实;安全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安全资料、督促建档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二

资料的整理应做到现场实物与记录相符,行为与记录相吻合以便更好地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及全过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三

根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原理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资料的检查与审核制度,及时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四

安全资料实行按岗位责任分工编写,及时归档,定期装订成册的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五

建立借阅台帐,及时登记,及时追回,收回时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是否有损坏及缺页现象。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建设部委所颁发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保护人数、临电责任人、消防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

二、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机具就位正确,场地清洁,水电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工程部组织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

四、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物料管理

a.砖、砌块、钢模、疏水板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

b.水泥化肥严禁靠墙码放;

c.滤布、包装材料间隔码放;

d.苗木植坑必须防晒防风。

2.安全用电

a.临时用电必须有方案,定期检查,记录存档;

b.电线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也必须用绝缘导线;

c.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独立的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系统有效良好;

d.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外壳做接地保护。

e.洒水点须远离电源,过路管应用钢管保护。

3.机械管理

a.搅拌机:应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机:须两人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c.空压机: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

d.剪草机:更换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时必须停机。

e.打药机:药液喷洒严禁超出喷洒范围,打药时操作员要带好防护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车吊:支撑地脚须加垫木,吊臂下严禁站人,安全员要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g.挖掘机: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须保护设施。施工时安全员需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4.施工区人员安全管理:

a.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

b.焊工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c.特种工种持证上岗,配戴劳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现场用火规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标志醒目,防火道畅通。

6.现场设施及成品保护

a.现场设施及原有设施(如地下管线)必须有明显标志,防止施工时损坏。

b.成品保护必须定人定岗,必要时须有护栏、标志等设施。

7.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进行排除,排除事故时统一指挥必须服从领导。

8.项目开工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五、环境管理

1.控制扬尘

a.砼搅拌站和循环车道适时洒水。

b.土方运输出入现场要苫盖,并设专人清扫遗洒。

2.控制排污

a.砼搅拌站设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设处理池。

c.厕所要有水冲、有盖板,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打药灭蝇。

3.控制烟尘

对于会产生烟尘的施工(如熔融沥青等),要用专门的设备。

4.控制噪声

在居住区附近施工时,夜间不得浇筑砼和进行剔凿施工。

第7篇 供电所安全工作要抓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工作事关企业财产、职工生命安全。农电体制改革之后,乡镇供电所就成为我国农村统一、规范、有效的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是目前安全基础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虽然规模小,但职能齐全,责任重大,在“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是公司发展壮大的脊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在作风,着力点在基层供电所,危险点就在生产现场。供电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始于现场、终于现场”意识,紧盯施工现场不放松。

防违章 安全管理要加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内容,施工现场是供电所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场所,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表现载体。长期以来,施工作业现场管控一直是制约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供电所应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当前供电所从事生产人员大多为招聘的农村电工。农村电工工作随意性较大,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导致供电所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

管理缺位,工作负责人现场召开站班会对作业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后,较少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管理,施工现场没有得到很好的管控。

管理错位,在施工任务较重、难度较高的情况下,通常会设置专责监护人对现场一特定人员、特定地段、特定任务进行监护。部份专责监护人在现场未能履行自已管理职责,造成现场安全监护在一定程度失控。

管理越位,有些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时,权责不分明,有随意指挥的现象。他们经常替代了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干扰了施工作业步骤,分散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缺失给习惯性违章行为提供了滋生漫延的土壤和温床。在施工生产中有些员工犯有经验主义的错误,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事。如在进行倒闸操作时部份员工自认为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比较熟悉,不认真核对线路、设备名称及杆号便直接操作;在现场作业时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在高空作业中安全带后备绳不系在牢固构架上;在工作现场虽悬挂接地线但接地棒未深埋入地中等现象。这些习惯性违章现象极易酿成祸害。因此,供电所必须抓好每一个环节,提升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五项机制抓好供电所施工安全管理

在目前农电系统人员素质、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尚待提高的前提下,要想每一步骤作业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来进行,真正做到施工作业结束时“工完、料尽、场清”,制止违章,使施工安全得到保障,供电所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供电所坚持安全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常规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并确立一种科学的安全管理思想。首先,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并与学习事故通报相结合,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开展“学安全、讲安全”的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其次,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对各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强化培训教育。第三,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模拟操作,重点加强供电所及生产一线农村电工安全素质培训,紧紧围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技术比武、现场问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作业性、管理性和指挥性违章。供电所通过安全教育,让电力职工认识到,要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必须杜绝麻痹思想,筑牢安全生产防范的堤坝。

二、建立安全风险预控机制

现场施工是供电所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点。工作负责人是现场的直接指挥者,也是保证现场安全的决定因素。抓好现场安全监护管理,首先要使工作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上;在召开班前会时,作为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情况认识要清、情况要明;工作负责人做到对员工当日精神状态、现场情况心中有数,对作业区域内安全管理和工作任务要全面了解,充分利用班前会为员工出谋划策,对安全管理和作业措施必须认真给员工贯彻落实,让每位员工都明确各自的任务。其次,供电所要加强对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的培养,不能拿其现场作业技能的高低当成衡量工作负责人优劣的唯一标尺,要杜绝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只是埋头苦干、至于别人干什么,干的怎样,现场安全状况如何,一概不知现象的发生。最后要积极主动地排查作业现场隐患,监护好现场作业人员,认真纠正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建立安全责任落实机制

供电所要加强安全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明确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强化供电所长和安全员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心。作为供电所长首先到现场后应该是查隐患纠违章,不能使现场违章问题长期存在;其次是不能把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理解成应付公司制度,纵容包庇违章行为;最后供电所长在现场监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尤其注重抓习惯性违章行为,大事小事都要严肃认真对待。

四、建立安全监督制约机制

供电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安全督查队监督体系作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有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安监人员在现场查处违章时,要保证制度的刚性。制度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人的生命和电力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抓严管。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最主要根源;安全监督管理上的心慈手软,又是助长事故频繁发生的另一根源。供电所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要认事不认人,决不心慈手软,不能采取“下不为例”的做法,要让违章人既丢面子又丢票子,让其长记性。只有如此才能遏制住违章现象、才能激发出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建立安全作业考评机制

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供电所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来开展工作,是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手段来代替以往粗放的安全管理方法,用更精细的检查和量化的分析来取代传统的工作方法,弥补传统管理上的不足,更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供电所生产员工在工作时要求实行“一停二看三工作”的步骤,即工作前先停下来核实工作地点,检查相关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然后才可以开始工作。不能无端抛弃程序走捷径,失去程序和要求的监督,想当然地开展工作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所现场施工人员应在每次收工后召开班后会对当天施工的整体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根据现场点评结果进行奖惩。

抓好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应当积极地从正面抓“苗头”、从事前控制等方面入手,通过安全思想教育、责任心教育、技能培训和加强监督等手段,使我们的广大职工知章懂纪,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做到“意识自省、心理自衡、行为自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违章乃至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 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进行三交底(编制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班组交底、班组向操作人员交底),要求书面交底并有签字手续。

三、 多单位施工的现场,总包单位要有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现行要设围墙、围栏、入口处要张挂五牌一图(公现场告概况、施工进度、安全纪律、施工平面图)。

五、 做好“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图,平整场地)。

六、 现场各种构件、材料应分类堆码有序,整齐牢固。

七、 现场不得架设裸体线,场外离电主线要保持安全距离(6米)否则要设隔离防护措施。

八、 现场运输、人行道路畅通。

九、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十、 危险设备、场所、应悬挂“危险”标志,或“禁止通行”。

十一、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交叉作业必须按规定封闭,加盖或围栏。

十二、 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危险处,所要设红灯示警。

十三、 现场塔机、井门架、外架、提升架、承重架、吊架、电机设备等安装后,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方可用。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2、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6、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13、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16、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第10篇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2交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秉公办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对进场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分长期、临时两种)。

4长期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必须是现场各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辆;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机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审核,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3)每办理一个长期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车辆退场时交回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5 临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入场活动不足七天的机动车辆,可在入场前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2)驾驶员进行登记后,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

(3)车辆退场时,驾驶员交回临时车辆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6 进入现场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和指挥。

7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各种证照齐全,外观整洁,装备完好。

8现场车速限制:

(1)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骑自行车人员应下车推行。

(2)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现场的道路需要截断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负责总平面管理)审批。截断处要有明显的标识,夜间要有信号灯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时修复。

10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设置交通标志。

1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对雇佣的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清退。

12 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11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舱护。

③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⑧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12篇 装饰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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