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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3 热度:90

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

第1篇 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

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

一、事故的分类

一)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凡通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经自行解决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均属未遂事故。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者,则构成已遂事故。

二)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1、指导责任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3、设备事故

4、交通事故

5、火灾事故

6、自然事故

三)按事故的性质分

1、一般事故:一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关键设备在1000―30000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一人重伤,多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0000元以上,关键设备达30000元以上;因设备事故而使电力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人员死亡,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电一周以上。

三、事故的预防

以安全检查为主进行事故的预防,安全检查分为日查、月查、季查。

1、日查:以交接班制度为主。维修、护卫班长必须坚持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巡检查,上下班前后检查责任区有无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地是否整齐清洁。关水、关电、关门窗。

2、月查: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各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的情况;

b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c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d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研究解决措施,作好记录。

3、季查:公司安委会组织人员对全公司重点部位、设备、电气、装修、燃气等进行检查。

四、安全奖励

1、公司为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责任人每月发放200元安全奖金。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发安全责任人月安全奖。并按事故程度对安全责任人及事故责任人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及个人的先进评比资格。

a发生一般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1至6个月的奖金,工资降低一级,扣发安全责任人、1至6个月的安全奖金。

b发生重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扣发安全责任人本年度的安全奖金,工资降低一级。

c发生特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人停职接受处理。

五、事故的管理

1、事故报告

a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品质部,管理处/专业公司负责人应立即赴现场组织处理。

b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品质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

2、事故调查

a事故发生后,公司品质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

b事故调查的内容: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c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分析

a事故分析分伤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责任分析。

b事故伤害分析的内容为: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c事故原因的分析分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

d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

a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

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缺陷;

⑷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b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重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设备运转运行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工作;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反映,主要表现在身体缺陷、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等三方面。

身体缺陷:指疾病、职业病、精神失常、智商过低(呆滞、接受能力差、判断能力差等)、紧张、烦躁、疲劳、易冲动、易兴奋、运动精神迟钝、对自然条件和环境过敏、不适应复杂和快速工作、应变能力差等。

错误行为:指嗜酒、吸毒、吸烟、打赌、玩耍、嬉笑、追逐、错视、错听、错嗅、误触、误动作、误判断、突然受阻、无意相碰、意外滑倒、误入危险区域等。

违纪违章:指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无知而又不虚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随意乱放东西、任意使用规定外的机械装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等。

e事故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操作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内容不具体、不可行;

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f事故责任分析是根据调查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从而确定事故中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事故责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造成设故的责任,以便作出处理,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同

时使领导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4、事故处理

a事故处理应严格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b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公司的事故由企业领导负责,分类事故根据有关业务分工,分别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d管理处/子公司的事故,由单位领导负责,对事故调查上报。

e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f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上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档案资料管理

a凡发生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都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

b事故档案管理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发生一件事故,就建立一个档案。

c微伤及一般未遂事故均应登记入册。

d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勘察记录、图纸、录象带、照片、询问记录等原始资料,应逐年积累,长期保存。

第2篇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 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 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 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 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 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停车收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停车费标准

车辆类别

固定车位

临时车位

备注

小轿车

年付100元/月

半年付105元/月

季付110元/月

4元/天

1.每套住宅第二个固定车位按收费标准120%收费。

2.临时停车一小时内免费,超过次日零时收费拾元。

3.其它车辆收费标准另定。

面包车

(七座以上)

年付130元/月

半年付135元/月

季付140元/月年

5元/天

轻型卡车

年付160元/月

半年付165元/月

季付170元/月年

6元/天

第二十三条 逾期未缴费友情提醒,无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车位另行安排。

笫二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收费。收费后应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坚决杜绝侵占停车费和权钱交易等行为。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五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居委会和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必显成效。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在小区内强行逆向行驶的;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停车证和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停车证与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八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按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处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对管理不力,放任自流,擅自放入不该进入小区的车辆、放行应收费的车辆,弄虚作假、侵占停车费与权钱交易等行为,将依照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清水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提交小区2023年第二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3篇 r物业小区拍摄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小区的知识产权,完善对区内摄影活动的管理,使之有序、规范地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业主拍摄

小区业主可在公共区域用相机或手提摄像机拍摄生活照,严禁在样板房拍摄。拍摄时,需自觉向管理人员出示业主居民证,但拍摄作品不能作商业等方面的用途,如违反,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特约记者拍摄

特约记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管理公司、发展商市务部)的批文,佩带相关部门签发的特约记者证。拍摄内容、范围按批文指定的景点和区域进行。

三、商业拍摄

所有商业拍摄活动(广告、杂志、电影、电视剧、婚纱相、艺术照),需到管理处前台办理申请、登记,批准后方能进行。

四、程序

(一)申请

1、提供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大型制作需有相关部门的拍摄批文。

2、递交拍摄申请书原件(内容必须包括拍摄地点、内容、时间、期限、人数、车辆、器材、用水/电、对住户的影响),加盖拍摄公司公章。

3、填写申请表。

4、申请拍摄公共场地时需请所在区域加具审批意见,审批时列明具体管理要求,提交公司配套服务部审批。

5、申请获准后通知相关区域、部门进行监管。

6、大型拍摄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备案,并自行做好现场的秩序、安全、防火等保卫工作,遵守小区相关的管理规定。

7、缴交相关费用。

(二)费用(场地维护、知识产权、人员协助、管理费等)

1、拍摄广告、杂志:3000元/日(8小时);500元/小时;

2、拍摄电影、电视剧: 5000元/日(8小时);700元/小时;

3、婚纱照、艺术照:1000元/小时;

第4篇 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给我乡居(村)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和规范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并报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

(一) 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据实结算;

(二) 移交物业档案资料及有关财务帐册;

(三) 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场地及其他财物。

第五章物业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其提供下列物业管理资料:

(一) 居(村)民安置小区综合验收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

(二) 居(村)民安置小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三)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四) 地下管网竣工图;

(五) 业主分布情况;

(六) 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 物业资金的管理

(一) 各社区(村)及物业管理企业应规范物业资金的管理,按照三资管理中心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运行规范;

(二) 物业管理企业向居(村)委会缴纳的物业管理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向居(村)委会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应由社区(村)委会直接收取存入乡三资管理中心村集体账户;

(三) 各社区(村)收取的上述所列资金,只能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保证金及居(村)民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的退还;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及购置经营用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 居(村)民安置小区遇重大物业维修项目,在没有确定物业维修金的情况下,必须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项目计划,资金预算,经社区(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政府按照有关报批程序审批后实施。社区(村)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监督;

(五) 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不能保证居(村)民安置小区正常资金支付的,差额由社区(村)从村集体资产收益中补足。

第二十六条 各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在享受专业物业服务的同时须向服务提供方缴纳物业服务费:

(一) 各社区(村)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为本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 各社区(村)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后,应逐步推行“业主缴费,村级补贴”的物业服务缴费新模式;

(三)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非小区所在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不得享受本社区(村)物业服务费的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 对在物业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物业管理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并且可享受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期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物业管理义务的,政府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据此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第二十九条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和进入居(村)民安置小区的人员违反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规定之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公约》给予警告、罚款,情况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有关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合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房屋公用部位,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梯机房、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公用设施,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车场所、化粪池、窨井、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路灯、绿地等设施。

公用设备,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给排水管道、水泵、水箱、落水管、垃圾道、电梯、避雷器及消防等设备。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封闭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封闭式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1、职责权限

岗位工作内容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提出安全管理改善意见

运营管理组对停车场管理日常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全主管/主办班长负责制订、完善本部门停车场管理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方法和过程控制

2、1总则

(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工作要求、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

(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填写方式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5)所有停车场(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入口都必须在23:00至凌晨6:00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也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必须穿反光衣。

2、1出入凭证管理

2、1、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ic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使用。

2、1、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ic卡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群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ic卡时使用。

2、2已设岗的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1)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2)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3)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ic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们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5)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ic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2、3停车场秩序管理

(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现象。

(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对于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允许其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停车场票据管理

(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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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停车场ic卡管理:参照《ic卡管理办法》执行

2、6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宅小区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政府及公共物业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停车卡》。

(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3、相关文件:《ic卡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4、记录和表格:《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车位租用协议书》、《车位服务协议书》、《____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第6篇 小区家庭保姆临时钟点工管理办法

小区家庭保姆、临时(钟点)工管理办法

业主/物业使用人雇佣的保姆、临工,是其家庭生活中的得力帮手。受其工作性质的影响,流动性相对较大。加强对保姆、临工的管理教育,有利于搞好小区的治安工作。

1.0 登记

顾客雇佣的保姆、临工到位后,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义务配合管理处做好以下工作:

1.1 督促保姆、临工到管理处登记、填表。

1.2 将保姆、临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在管理处。

1.3 如有必要,应将雇佣保姆、临工的起止期限告诉管理处。

2.0 教育、培训

管理处和顾客有责任对保姆、钟点工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2.1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基本知识。

2.2 家用电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2.3 小区管理制度。

2.4 与家庭生活相关的时事、政策、法规。

3.0 辞工

3.1业主/物业使用人雇佣的保姆、临工辞工,应当及时或提前通知管理处。

3.2管理处得知保姆、临工辞工的消息后,须尽快通知相应大门或道口岗,并且采取必要的安保工作措施。

3.3保姆、临工辞工离开后,再进入小区(小区),按照访客进入小区(小区)的程序处理。

第7篇 花城物业小区危险品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服务区域内危险品的管理,防止人身受到伤害及财产受到损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危险品管理的监督、指导。

3.2相关主办(主管)负责危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3.3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危险品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

3.4任何人员有责任对违反危险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危险品的采购

4.1.1危险品的采购需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详细流程参见《采购管理程序》。

4.1.2对于未指定供应商的危险品,采购需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

4.2危险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注意事项

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2.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及混合装运。

4.2.3遇热、受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离、隔热、防潮措施。

4.3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4.3.1危险品应与其他物品隔离分开,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对有剧毒的危险品如敌敌畏、乐果等危险品必须柜装存放并上锁。

4.3.2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品存放安全。

4.3.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4.3.4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由专人负责,仓管员需妥善保管好钥匙,避免危险品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用剩的危险品需及时入库,对于空瓶或残液须按安全要求(销毁、深埋)处理。

4.3.5对服务供方存放在部门内范围分承包方的危险品也应需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4.4危险品的使用

4.4.1任何危险品使用前须先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正确使用步骤。

4.4.2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用有毒性或腐蚀性的药物时必须要戴上防护手套,对有挥发性的药品还应戴上口罩,使用完后及时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4.4.3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4.4.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4.5外来危险品的管理

4.5.1出入口岗值班人员需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外来危险品进行严格把关。

4.5.2如发现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问清原因,视情况进行制止或报部门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监控。

第8篇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人是企业的核心,人的管理是企业双重管理运作机制的过程。在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健全人事管理机制,实施诱导式的培训机制与情感式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与团队精神,进一步发掘与开发人才资源,量才录用,知人善任,合理调配。

确定标准、严格招聘

确定企业的用人标准,比较突出的做法是:重品德修养,热爱物业管理事业,讲奉献、能吃苦;重工作能力,要求员工一专多能;管理队伍年龄结构要求因岗而异,合理优化,既稳健经营,同时又充满朝气。

根据上述的用人标准,可按以下几项指标进行严格的招聘:

1、知识层次:为了符合高品质物业管理的要求,管理层均要求持物业管理资格证;操作层人员全部要求高中以上文化;保安队伍要求以退伍军人、党员为主,以保证队伍素质;维修工岗位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2、录用考核:所有管理层人员,除经过正常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录用考核外,必须通过基本知识的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录用;作业层人员要通过技能考试。

3、人员配置:逐步加大管理人员配置比率,符合高科技、高智能化物业管理的要求,使物业管理队伍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

4、年龄结构:公司决策层为30~45岁,管理层员工25~50岁,保安员20~35岁,其它操作人员工可放宽到25~45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工作经验:所有管理层员工除必须具有物业管理经验外,还需有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量才适用、合理配置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挖掘员工的潜能,建议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合理设计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目的是使人适合于职务,使职务适合于人,充分体现'会用人、用好人'的思路。并规定新员工录用后,须由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带领,到基层进行试用实习,并在实习过程中,全面测定和验证新员工的个人工作能力,对不合岗位要求的而又有其他专长的,实行调岗安排使用,充分发挥个人专长。

规范管理,分层实施

1、组织落实,制度规范:企业的人员组织管理靠的是可见的、具体的企业规范,如制订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务;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奖励制度;依据工作表现确立不同的报酬工资福利系统。通过规范企业运作,约束员工行为。

2、分工协作,层级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在管理中需对管理层及操作层员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管理层员工实施授权管理,即在一定的范围内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3、规范言行、注重仪表,实施形象战略。行为规范是形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将员工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等软性因素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制订详细的员工守则,让员工熟记于心,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参照对比,严格执行,全面提高企业的美誉度。

素质评价,绩效考核

1、量化考核,客观评价:人员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是充分发挥人员素质效能的内在保障。建议通过'考核评鉴、行为测评、专项考试'三种管理人员素质评价系统,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客观的评鉴。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服务标准和量化考核标准,并推出一整套实行绩效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考核实施方案。各级人员均有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业绩的好坏、绩效的高低、综合素质的优劣均可通过量化反映出来,使考核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同时也使员工有了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末位淘汰,吐故纳新:为使***物业管理队伍更有战斗力和生命力,建议在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情况及时优化管理队伍结构,结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机制,这样做既留住了企业所需的人才,同时又吸纳了新生力量。

激励驱动,留住人才

近几年,物业管理行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实践证明,企业要想保持长久的活力,就要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文化机制,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通过企业文化活动的形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团队意识和群体的凝聚力。企业文化的建设,不仅能为公司赢得了奋斗的成果,也能为公司赢得人才与人心。团结、拼搏、奋斗,建立利益共同体,尊重与沟通是植根于维维精神的'三大支柱'。

1、树立员工也是公司的主人翁管理理念:公司不仅给员工提供工作场所,更要给员工营造精神家园。通过充分沟通,实现人格平等,关注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强调规范管理中的人性化因素,在严格的制度管理中,关心员工,尊重员工,使企业在规范公平的基础上更富有人情味。

2、给人才创造机会,让机会造就人才。善待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鼓励每一个人都成为各自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倡导竞争上岗,让一线的优秀员工能有机会脱颖而出。最终形成员工能上能下,职位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的人员管理的良性机制,真正盘活企业的人力资源。

3、创造宽松的环境,发现人才,重视人才。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不拘一格,只要是人才,就应毫不犹豫地让其发挥最大的作用。为此,建议坚持员工建议制度,在广大员工中,定期开展调查活动,认真听取、分析、处理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4、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双管齐下,形成人才的归属感。尊重人才、关怀人才,形成以人才为楷模的企业风尚。为此,除了要给人才委以重任之外,还应给予人才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

5、营造文化氛围,促进交流沟通。提倡'尊重每一位员工',坚持以人为本,致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员工的集体协用精神。同时也让企业人才更加重视集体,珍视现在的职位。

第9篇 小区控制噪音污染管理办法5

小区控制噪音污染管理办法(五)

根据《深圳市环境噪音污染防制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1.0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措控制噪音污染,不得让饲养的宠物发出的声响影响他人。

2.0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内从事建筑装修及其它产生噪音污染的活动(中午指12:00-14:00,夜间指18:00-8:00)。

3.0使用家用电器、娱乐器材或进行娱乐或其它活动产生的影响他人的声音,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4.0对小区内单位或个人产生的噪音污染,管理处将予以制止,并要求该单位和个人排除妨害、消除影响。

第10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三、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四、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

五、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六、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七、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八、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九、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月租费为80元;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给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十、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或办理租用手续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并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对于外来车辆收取一定的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景洪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车棚内,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服务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第11篇 z庭住宅小区业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华庭住宅小区业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接待业户投诉应用语规范、礼貌得体,态度温和,耐心倾听,细致解释,件件落实,记录清晰,反馈及时。

对业户投诉的一般性服务质量问题,要求各管理处在职权范围内限时处理、反馈信息、及时汇报。

建立投诉接待登记汇总月报制。

2)投诉受理处理办法

对业户的口头(电话)或书面投诉,除做好耐心解释外,应及时落实到***华庭住宅小区管理处,并在《业户投诉处理单》上作好书面记录。

根据业户投诉时间、内容,按投诉处理基本要求转至相关管理处,并督促限时整改。

被投诉管理处接到品质部转告的业户投诉后,应立即与业户取得联系。首先,向业户致歉;其次,对其投诉的问题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以取得业户的谅解、理解;再次,对在管理处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投诉问题,应立即采取改进、补救措施和善后工作,并认真做好回访工作。

对管理处无法解决的服务质量投诉问题,由品质保证部或会同物业管理部协调处理。

若投诉内容涉及到公司总体利益,或与管理处的经济考核目标有冲突时,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室,待总经理室批示后,再行处理。

被投诉管理处应将品质保证部转告的业户投诉的处理结果、回访情况以书面或e-mail形式上报公司质检部。

第12篇 小区大厦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加强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任何高空作业都必须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2主管负责具体高空作业的指挥监督和落实。

3.3现场安全员负责监护。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员应注意自身安全。

4.2安全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3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搬运必须事先报告管理处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4.4安全员应提醒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4.5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

4.6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标识。

4.7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可绕行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行人、车辆绕行。

4.8在高空作业现场附近停有车辆或有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钩,戴好安全帽,穿胶鞋。

4.10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作用线缠在身上。

4.11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

4.12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四人以上才能抬动)搬运,必须设专人指挥。

4.13高空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收好警戒带和标识,并及时将工作结果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4.14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大厦)管理有较大影响的高空作业,必须至少提前1天发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做好准备。

《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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