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安保部主管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2.安保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3.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3.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
3.2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及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安全员要立正面向驾驶人员,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
d.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或当值人员换岗时(外保),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
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件。
4.2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允许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记事簿及签字笔:详实记录安全员在当班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3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用于夜间查岗,同时保养。
4.2.4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情况时,为防止头部可能遭受伤害,应及时佩带,以保障人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床架摆放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床下摆放的鞋尖顶朝外,并保持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须保持整洁、无污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严禁在治安区域内衣帽不整。
4.3.9其它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交接班管理
4.4.1各岗应设置《安全员交接记录表》,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等相关情况,向接班人交代并签名认可。
4.4.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接班人员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记录管理
4.5.1各记录不得销毁、乱画或写些与当值工作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至管理处存档。
4.5.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第2篇 物业管理处安全检查内容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共用标准:
1.安全管理小组按月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
2.各管理处安全制度的制定情况:
1>有安全制度且做到基本制度张挂上墙;
2>安全制度完善、合理、可行;
3.各管理处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1>日常安全工作到岗、到人,各基层岗位设有安全员;
2>具体工作人员熟知本管理处的各项安全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制度;
4.各管理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
1>日常工作中对本管理处员工进行过劳动安全、防火、治安、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文字记录;
2>员工掌握手提灭火器的使用;
3>员工了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
(1)火灾、煤气泄漏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报警程序;
(2)火灾及重大突发事件工作程序;
5.各管理处日常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1>各部室钥匙管理情况;
(1)有专人掌管;
(2)有固定存放处;
(3)存放处安全不失控;
2>各部室每日锁门、关窗、断电情况:
(1)有专人负责;
(2)有文字记录;
3>各部室贵重物品的管理情况:
(1)有专人负责;
(2)有防盗措施;
二、部门分类具体标准:
1.财务部门受检项目标准:
1>具体部位:
(1)财务会计组;
(2)财务收银组;
(3)财务部所属库房;
2>具体内容:
(1)保险柜存放金额符合标准;
(2)支票、印章分开存放,分人管理;
(3)各收银员每日收入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①有专项制度;
②制度执行情况;
(4)保险柜使用情况;
①有专项安全规定;
②钥匙有专人管理;
③保险柜上锁后随手拔乱密码;
(5)财务部下属库房安全管理情况:
①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②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摆放位置明显;
③用电安全规范,无私接、私用电源线及电加热器具;
④门窗防盗加固牢固;
⑤库房钥匙管理有专人保管、专处存放、使用有记录;
⑥危险物品存放库房做到隔离设置、专人负责、定期查看且有记录;
⑦库房管理人员对灭火器材及火灾事故应急方案掌握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自救;
(6)会使用安全报警系统;
a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张挂;
b进行岗前培训,有培训记录;
c按规程执行,无违章现象;
①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②安全用电无违章现象;
③配备灭火器位置合理、明晰;
④门窗牢固;
⑤库房钥匙保管专人负责、专处存放、使用有记录;
(4)下属各部位钥匙管理符合要求,专人负责,专处存放;
3.工程部受检项目、标准:
1>具体部位:
(1)配电室;
(2)锅炉房;
(3)水泵房及水箱间;
(4)电视机房;
(5)电脑广播机房;
(6)客、货梯机房;
(7)煤气表房;
(8)所属库房;
2>具体内容:
(1)下属各岗位人员、岗位培训情况:
①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有记录;
②各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③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熟知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程序(火灾、断水、断电、跑水);
(2)下属各部位防火安全工作情况:
①消防器材配置合理,位置明确;
②安全用电无违章用电情况;
③执行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制度;
(3)下属各岗劳动保护措施情况:
①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上墙张挂;
②有劳动保护措施;
③有劳动保护用品且有安全检测日期;
④劳动安全保护措施执行;
(4)下属各岗位日常值班安全工作情况:
①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
②值班记录有安全事项的特别交待及安全工作交接记录;
(5)下属各部位钥匙管理符合要求;
(6)各类机器设备按期检测,有报告、有记录:
①锅炉压力容器;②电梯设备;
③避雷系统;
④排污排水系统;
⑤给水系统;
⑥劳保用品;
⑦消防水系统、报警系统;
⑧供、配电设备及安全用具;
培训工作有制度,有记录;
重要资料存放合理,专人负责,专处存放;
第3篇 物业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确制定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方法和步骤,以确保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得以实现。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和控制
3.0 职责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并评审环境/安全管理方案。
3.2 总经理负责批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
3.3 各部门经理组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实施。
3.4 品质部负责《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实施的跟踪验证及组织方案修改的评审。
4.0 工作程序
4.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订与评审
4.1.1 由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依据环境目标、指标,结合所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组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并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对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改进环境表现等进行分析评价,评价过程记录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评审记录表》中。
4.1.2 通过评审的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应提交总经理批准。
4.2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
4.2.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要保证环境目标、指标的有效完成,应确定完成这些任务、行动措施的顺序、时间、人员职责和具体方法,必要时可包括实施方案的预算。
4.3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发放管理
4.3.1 经总经理批准的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由品质部受控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4.3.2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是动态文件,当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发生更改时,有新技术、新材料问世时,或执行中有重大问题时,应对环境/安全管理方案重新评审、修订,修订后的管理方案应履行原审批手续,进行发放。
4.4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4.4.1 各部门负责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4.5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跟踪验证
4.5.1 品质部每月定期对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环境/安全方案实施跟踪记录表》中,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必要时启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管理者代表负责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执行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4.6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修改
4.6.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及时的调整、修订:
a. 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作业状态发生变更;
b.公司环境/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发生重大变化;
c.增加新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d.由于管理评审或审核要求;
e.其他因素影响。
4.6.2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需要修订时,公司品质部对相关部门和管理处提出要求,或直接由相关部门和管理处进行修改,由公司管理委员会评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准后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zh*-tp-11)
6.0 质量记录
6.1《环境/安全管理方案》(zh*-ep-02-1/a)
6.2《环境/安全管理方案评审记录表》(zh*-ep-02-2/a)
6.3《环境/安全方案实施跟踪记录表》(zh*-ep-02-3/a)
6. 4《环境/安全目标、指标评审记录表》(zh*-ep-02-4/a)
第4篇 某物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相关方在公司所辖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的人生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过程、活动和服务中人员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工作时的管理。
3.0定义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本公司的高处作业有:幕墙清洗、电梯井道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时的高处作业、广告牌安装等。
4.0职责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应对各类高处作业活动中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过程、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处作业过程及人员防护所需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相关方进行安全意识的宣贯及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
5.0内容
5.1高处作业主要类型有: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
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必须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5.2高处作业的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5.2.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人员的防护用品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如保险带、保险绳、安全帽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性能检测,使其符合相关标准。
5.2.2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操作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杜绝违规操作。
5.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或神经系统、高血压、贫血、平衡机能失常、呼吸系统疾病、色盲、视力不良、听力障碍、肢体残障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2.4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2.5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及时清除积水。在大雾、大雨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2.6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以及高处作业施工时,应设警戒区,并进行围栏标识,以示行人注意安全。
5.2.7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进
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2.8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件、螺栓等,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不用时
不得向下抛掷,使用时防止物件高处掉下伤人。
5.2.9高处作业使用单梯、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人在梯上施工时,梯下应有专人扶守。
5.3高空作业事故应急处理
5.3.1发生跌落但未倒地摔伤时,及时组织人员通过保险绳将跌落员工慢慢放下,扶到阴凉处休息,安定该员工情绪。
5.3.2发生轻微跌伤时,首先安定该员工情绪,并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3.3发生严重跌伤时,立即拨打120救护,同时对该员工出血部位及时包扎处理,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5.3.4 对于事故的处理具体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作业指导书》。
6.0相关文件
《事故报告和处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第5篇 兴泰小区物业安全部工作例会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安全部工作例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zz花城服务中心安全部的内部管理,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证各类会议的正常、高效进行,特制定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2.范围:
适用于zz花城服务中心。
3.职责
3.1由安全主管负责主持安全部月度工作例会,传达公司及服务中心重要的精神,安排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标准,收集反馈意见。
3.3由安全督察负责主持安全部周工作例会,安全主管监管并准时参加,传达公司及服务中心重要的精神,安排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标准,收集反馈意见。
3.4安全督察负责临时会议的协调和通知,监督并考核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部月度工作例会
4.1.1每月初召开一次,地点为服务中心培训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1.2参加人员: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安全中队长、安全班长、不当班安全员(记录会议纪要)。
4.1.3安全主管讲评上月安全工作、传达公司有关精神,确定本月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部门间工作配合问题,明确责任人;4.1.4各班组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就班组处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
4.2安全部周工作例会
4.2.1每周一19:00-21:00召开一次,地点为服务中心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2.2参加人员: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安全中队长、安全班长、安全骨干。
4.2.3安全主管传达公司有关精神,确定本周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班组间工作配合问题,明确责任人;各班组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就班组处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
4.2.4时间、地点由部门主管选定,保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指定记录人编写会议纪要。
4.3班组周例会
4.3.1各班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地点为服务中心培训室。
4.3.2参加人员为:片区安全主办、安全督察、中队长、所在班安全班长及安全员。
4.3.3 由安全班长传达公司有关精神,讲评上周工作确定本周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班组间工作配合问题,明确责任人;听取班员的意见或建议。
4.4会议纪律
4.4.1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十五分钟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会议期间手机、寻呼机关机或打到振动档;中途不得无故离开。
4.4.2会议迟到五分钟以内者,罚款拾元;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伍拾元;无故缺席者,罚款壹佰元,一月内累计2次无故缺席,按旷工半天处理;累计2次或以上迟到者按照所在比例扣分。由安全督察开具《奖惩通知单》,并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4.4.3统一着工装,严禁穿拖鞋、短衣短裤及未按规定着装的员工进入会议现场。
5.质量记录表格
《奖惩通知单》
《培训(会议)签到表》
第6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物业项目管理处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经常检查管理现场和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等有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报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4、开展环境保护项目治理时,必须包括对该项目污染源的治理,处理'三废'场所和设施,都要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要求。
5、加强对各种原料的管理,做到合理堆放,对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运输、倾存,严格执行发放制度。
6、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
7、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主任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第7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概念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种管理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目的。治安管理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
条件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造成的伤害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程度。
3.必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其危害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家庭暴力等。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敲诈勒索,破坏公私财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搞封建迷信活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等行为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地吸烟、使用明火,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公安机关通告而不加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等。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如涂改户口,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身份证,伪造证件。
9.卖淫、嫖娼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场所,且尚未构成犯罪的。
10.非法种植、存放、运输、买卖、使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为此类行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出售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适用范围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以下情况: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所属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或补充变通的规定。
3.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或将来可能制定的相关法规。
正当防卫
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上对它有严格的限定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真实发生,而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不符合此条件的防卫,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分为两种情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先下手为强”的行为,叫做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叫做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其中最为全面且接近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说法认为,一般情况下,不法侵害着手实施时,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若不法侵害在实
施前已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不实行防卫极有可能会立即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防卫并造成了后果,属于故意犯罪,此种行为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防卫原因为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按假想防卫处理。
4.主观条件: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要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常在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后面内容对此类情况有具体说明。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要基本相当。
正当防卫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对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保护,对于保安工作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有效的保证我们在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或少受伤害,能够安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保安工作中,如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为保护,积极制止不法侵害,确保区域内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更好地履行保安职责。
2.在实行正当防卫时,搞清它的实质和适用条件非常重要很多物业纠纷同正当防卫有关;保安人员在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斗争的同时,要保证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许滥用防卫权,否则将视情况依法论处。
同时,保安员也应以正当防卫为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正当工作不受不法干扰。
防卫过当
概念
当过卫防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超过了限度条件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能为间接故意,可能构成罪名有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防卫过当者,应减免处罚。
判定标准
当过卫防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作为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程度一般的不作为防卫过当。
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无过当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是保安工作中常见的两
种情况,属于非正常防卫,作为保安员一定要能够正确加以区分,不牵涉,不受害。
防卫挑拨
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对方,诱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再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掩饰加害目的,此种情况按故意犯罪论处。
互殴防卫
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不论哪种情况,双方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非正当防卫,任何造成危害的一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斗殴双方中的一方主观上不愿再打,并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现场,而另一方仍继续追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即成为不法侵害者,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应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
概念
非正当防卫,指防卫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危害结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除上述的防卫挑拨、互殴防卫以及在“正当防卫”中提到的不适时防卫,常见的非正当防卫还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对于其错误地认识、想象或者推测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防卫行为”,即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或对象条件。
2.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的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抗拒防卫,是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对执行公务等实行合法行为的人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中的起因条件。常见案例如:犯人对公安执法人员拘捕的抗拒。
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凶杀犯罪是最为恶劣的犯罪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积极配合警方保护现场以便尽快破案是保安的重要职责。
2.凶杀案现场比较具有随意性,可能在室内、室外、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
维护原则
1.以尸体为中心扩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被侵害对象是人体,所以尸体所在位置是现场最重要的位置;根据尸体被杀方式与其所在地性征是否相符(如被利器刺杀的人,尸体周围理论上应有大量血迹),判断此处是不是中心现场;如判断凶手杀人后可能实施了移尸、焚尸等意在消灭罪证的行为,即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凶杀案的中心现场,就需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滴血等痕迹扩大保护范围,把与尸体有关的痕迹都保护起来,作出标记。
2.保护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细微迹象,凶杀案的发生,常伴有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细小物品等都有可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对现场及周围的遗留物做好保护,对案件的侦破有着积极的帮助意义。
3.如有伤者,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都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伤者已危及生命,应在急救同时,尽可能问些案件关键问题(本条以下案件皆适用)。
自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可判定为自杀现场的,多为坠楼自杀,如为服药、服毒、利器
伤害等方式,按照凶杀案现场保护,由警方进行判定,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维护原则
1.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如能马上确认自杀者身份,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判断其自杀初始地点。
3.对现场拍照留存,若经确认自杀者已死亡,或需送医救治,需将人体的位置、姿态及散落物等作出标记,以备后续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物业区域内的极少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出现问题多为公共物品损坏,业主间纠纷,其现场保护需根据详细情况判定。
维护原则
无人受伤:
1.若财物、车辆受损,需拍照存查。
2.如造成隐患,可能产生其他波及性损害,应进行局部封锁,设立标志以警示。
有人受伤:
1.立刻封锁现场,维持围观人群秩序,不得移动或弄乱现场相关物品,包括人(无需送医情况下)、车、散落物品、车痕等;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尽快将痕迹遮盖保护起来。
2.如伤者需就医,移动前须对其躺卧位置和姿态作出标记,情况紧急时可就地以石头划出伤者位置;如伤者伤势严重,需先拍照存查。
3.尽量不使用事故车辆运送伤员;如必须移动事故车辆,要先将现场拍照存查,再将车辆轮胎触地处和相关物品、痕迹处做好记号,等候交警处理。
4.如有燃油溢出,须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等更加严重的后果。
5.在现场及周围寻找目击证人,以协助警方调查。
盗窃案现场的保护
公共设施或物业所属物品被盗:
1.发现被盗或被盗迹象时,判断案犯是否尚未逃离,或有可疑人员混迹在围观人员中,尽量当场抓捕,或掌握案犯的直接特征。
2.封锁现场,禁止非办案人员入内,不得移动现场物品,保护现场痕迹不被破坏。
3.如发生在室内,确定作案人出入路线,并对出入通道及周边环境加护保的场现案窃盗以保护;如发生在室外,对周边环境进行判断,将疑似作案人来去路径、痕迹、逗留地点等加以保护。
业主被盗:
1.同以上三点。
2.劝止业主进入现场察看失窃情况。
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抢劫案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对人民物质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有极大威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重大刑事案件之一。
维护原则
1.注意现场罪犯潜伏、袭击被害人的位置,逃走路线,如发现相关痕迹、足迹,要划出范围加以保护,避免破坏。
2.注意发现并保护现场中心及周围遗留的痕迹或物品,如搏斗中掉落的物证,扯落的纽扣、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
3.及时询问被害人,如罪犯刚刚逃离不久,要立即组织追捕,注意沿路的逃窜痕迹和路人的证词,增加破案概率,而不只是消极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纵火犯罪通常会造成人身及物质财产的重大损失,犯罪分子如利用这种手段以达到报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目的,将很容易造成巨大灾难。
2.纵火案容易因救火行为使现场遭到破坏,增加破案难度。
维护原则
1.当起火还未成火灾前,起火点较明显,只需尽量保护好起火点,扑护保的场现案火纵救时有意减少对其的破坏。
2.如火灾已酿成,先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灭火,灭火后立刻封锁现
场,并认真配合消防及刑侦部门清理火场,发现起火点后加以重点保护。
第8篇 物业工程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进行消防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各工种专业的消防安全制度。
3.对所管部门的设备和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明确所属班组的具体分工和责任,不漏项不漏点,制定落实值班检查、维修制度和消防防爆措施,定期对全公司的电器设备、线路组织进行维修,整改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和使用。
4.负责本部门技术工种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制度。
5.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按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与质量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6.负责本部门各种维修和施工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向承包单位提出消防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在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应有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
7.对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处理。
第9篇 某物业管理电气安全上岗培训
物业管理电气安全上岗培训
感谢各位同事参加安全培训,我们都属于非电信代维项目,由于各位同事工作的原因,工作地点各不相同工作内容不尽相同。安全是人类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是生命和健康的基本保障。由于大多时候安全意识麻痹,导致各种各样事故及隐患。由于能力有限,难免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常见的五大伤害
高处坠落(52%)、物体打击(9%)、触电(15%)、机械伤害(7%)、坍塌事故(8%)。
一定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安全基本常识
1.三不伤害――生产作业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安全防护装置――轮有罩、轴有套、坑有栏、口有盖、孔有蓖。
4.四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个人防护――a: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具
b:2米以上作业应有可靠防护措施,无防护应系安全带。
c: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三、安全法规及北京市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2.各岗位的操作规范
1.电工安全规范
a]电工工作前,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c]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d]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e]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f]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g]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高空作业规范
a]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b]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c]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d]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e]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f]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g]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h]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四、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前严禁饮酒,有疑问时立即汇报,安全受到威胁时立即停止作业。
1.电气作业注意事项:
穿戴好劳保用品,各项工具完整无破损绝缘良好。
明确本次工作内容、操作范围、防护措施。
拉合闸时要侧向开关操作,避免电弧烧伤。
操作时双人操作,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工作完毕检查所带工具数量。
2.更换灯具注意事项:
将开关回路断开。
登高作业时梯子摆放牢固。
操作前用电笔确认是否有电。
安装灯具时要侧向,不要直视避免爆炸伤害。
3.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1.5米以上作业要有人监护。
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
穿戴好劳保用品,服装应紧凑。
不许上下投掷物品,工具要放在工具袋中防止坠落。
天气不好(刮风、雨雪)时严禁登高作业。
五、事故案例介绍
1.灯泡炸裂造成摘除眼球。(2例)
2.西单地铁坍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3.高空掉落螺栓,造成划伤。
4.未按规定操作天车,险些造成3人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2002年夜班司机在未操作天车时应将紧急开关关闭,司机并未关闭且将脚放在操作开关上,造成小钩缓缓上升也未及时发现,地面施工人员发现料罐底部打开,迅速撤离,尚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造成经济损失。
分析:1.司机违反操作规程,
2.安全意识麻痹(对他人造成伤害)。
3.平时安全教育不到位。
5.倒闸操作失误,造成变压器爆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997年,某电站当班运行操作人员在倒
闸操作时,发现错拉开关,并立即合上,造成开关柜开关爆炸、110kv变压器爆炸,碎片飞溅达500米,造成厂区所有生产车间断电,造成经济损失达上亿元也同时险些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操作人员3人最轻应重伤1人,死亡2人)
分析:1.当班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为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2.未对操作步骤进行模拟操作。
3.在发现操作错误,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操作。
6.蒸汽截门爆裂造成多人死亡事故。
2000年7月9日凌晨,北京首钢电力厂汽机车间主蒸汽管道发生爆炸重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余元,7月9日0时57分,北京首钢电力厂汽机车间主蒸汽穆管道北端阀门与管道焊接部位发生泄漏,1时01时分左右该阀门与主蒸汽母管道焊接部位撕裂,发生爆炸。阀门连同长约1.5m的管道向北飞出13.3m。将3号锅炉、汽轮机值班室的南、北两堵墙击塌,从主蒸汽管道中喷出的高温高压蒸汽,将值班室内的控制设备毁坏,值班室内6名人员被砸、烫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
7.北京国兴大厦热力管阀门崩裂2名值班人员死亡
2006年01月19日,海淀首体南路的国兴大厦地下室热力管阀门崩裂,市热力公司的管线和小区热力站管线交换的阀门崩裂,并导致跑水,致两值班人员身亡。热力站面积约150平方米,冒出来的水温有100多度,当时两值班人员在里面的一个小隔间内,门是关着的。
分析:
8.天津花旗驻场高处坠落致双臂骨折
2023年7月19日16:00左右,天津花旗银行驻场维护人员张建在津汇支行(层高3.5米)登梯作业时,因梯子防滑装置失效,造成高处坠落,导致双臂骨折。
第10篇 x物业辖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不许吸烟,勿扒厢门
c、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2、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救援管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巡视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5分钟仍未到场,工程部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1、援救程序: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2、救援步骤:
1)、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a、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b、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c、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d、协助乘客离开轿箱
e、重新关好厅门
2)、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a、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b、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c、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
d、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的方式救援
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第11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员工职责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员工职责
1.0精神面貌良好,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齐规范,严格遵守《安保员仪容仪表规定》;
2.0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别墅区安全。
3.0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4.0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别墅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别墅区智能化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0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6.0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困难时积极给予协助,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微笑服务,贯彻礼仪礼貌要求。
7.0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0积极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10.0坚决完成上级领导所给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 信蜀物业资产安全管理办法
蜀信物业资产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实物财产的安全、完整,免遭非自然毁损、流失或无故被他人占有,特制定本办法。
应收款的管理
应收款管理包括应收费用、往来帐清理、应收票据管理以及坏帐损失的确认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小区负责每月对当月发生的水电气费、物管费的催收工作,编制各项费用的应收款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向财务部和经理报送,报表必须如实反映当月费用发生总额,实际收回总额,尚未收取总额。
(二)、财务部据各小区报送应收费用统计表,对应收费用实行建帐管理,明确费用追溯责任人。
(三)、各小区管理处应在小区内公开小区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责任人及公司专用收费凭据,密切与业主沟通收费相关事宜,避免小区收费与业主自行交费的脱节,同时需制定相应激励政策,以有效防止各项费用的错收、漏收和截留,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
(四)、财务部需不定期地上门向业主询问交费情况,以抽查各小区的收费管理情况,若抽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提交经理及授权人处理。
(五)、财务部必须定期核对和清理公司的往来款项。
(六)、对坏帐损失的确认必须依据《会计法》,按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逾期三年的呆帐可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加以确认。
采购及库房管理
(一)、实物采购管理
1、各小区及部门在每月25日前统一制定下月所需物品计划,交予库房管理员,经与库存实物核对后,统一按以下格式制定下月采购计划。
采 购 计 划 表
编制单位: 所需时间:*年*月
采购物品需用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额需用时间使用部门及用途需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 库管: 审批人:
注:该表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留存,一份交财务部。
采购计划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库管复核,经理审批后方能交公司采购员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物品,特殊原因需由经理审批。
2、各小区及部门当月所需的非常用物品及油料由部门主管填写'请购单',并经公司经理签字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表'或'请购单',按所需时间采购物品。
4、采购人员经公司经理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需受财务部出纳的监督。
5、所有采购物品必须经库管人员清查、验收后入库,库管人员开具'入库单',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由库管人员出具'验收单'。财务部凭据有效发票和库管开具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予以报销。
6、月末财务人员定期检查采购人员所报'采购计划表'及'请购单'是否与库管人员开具的'入库'或'验收单'相符。财务人员应做好该项原始凭据的审核记录,以备经理抽查。
(二)、实物的验收入库和退库管理
1、库管入库时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2、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库管人员仍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出具'验收单'。
3、实物退库必须填写退库清单,库管按相关财务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按折抵后的价格填写'入库单'。离岗员工在退回领用衣物、办公用品时,必须保持实物干净、无损方可退回。
4、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入库单',月末与财务部对帐。
(三)、实物的领用管理
5、各小区及部门在库房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在库房领取物品。
6、领料人在领取物品时严格按领料单上所填实物数量领取,出库实物经领发双方核对无误后,由领料人签字领取。
7、领用易耗品(如:保洁用抹布、灯泡、有外包装的清洁剂等)必须以旧换新。到期需更换工作服的员工,需书面申请服装更换,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8、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实物领用单,并交财务部作帐务处理。
(四)、实物的保管管理
1、入库实物需分类堆放,标明品类。库管按月检查库房实物,保证物品的存放安全。
2、对过期或变质的物品应及时登记、隔离,月末做统计报表经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作自然损耗处理。
3、未经库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任意进出库房。
4、库管人员对库房存放的实物负完全保管责任,如因遗失或无故毁损而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库管负赔偿责任。
(四)、实物的盘点管理
1、每月25日为库房盘点日,库管必须逐一对实物进行盘点,财务部出纳监督盘点。盘点日内,库房不进出任何物品。
2、库房盘点需逐一核对库房登记帐与盘点实物是否相符,做到帐实相符,清点完毕需编制库房盘点表交财务部对帐。
3、财务部会计据盘点表核对会计分类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吻合,会计应及时查明原因。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差异可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其他原因均需追溯责任。
其他有形资产管理
(一)、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即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有形实物视为低值易耗品,以上两项均是公司的有形财产,属于公司有形资产管理范围。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需按件设置卡片,并在实物上标明公司所属标志。
(三)、根据有形资产的使用部门、放置地点及其性能划分管理责任人,负责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做到实物资产有归属,资产使用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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