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考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不包括经理级以上的领导。
3. 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4. 过程与方法控制
4.1时间规定:
4.1.1 服务中心正常办公人员的打卡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延时工作可以按延时时间打卡),特殊部门的员工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4.1.2 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在本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打卡为迟到,提前下班打卡为早退。
4.1.3 缺勤:指员工缺少合格考勤纪录1个小时以上的。
4.1.3.1 缺少合格考勤纪录是指:
缺少考勤纪录;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合要求;
按本章第4.2.9的规定被视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4.1.3.2 员工打卡超过规定的时间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缺勤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缺勤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缺勤一日。
4.1.4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旷工一日。
4.2打卡管理
4.2.1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除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外,上、下班须打卡。
4.2.2 凡要求打卡的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打卡处打卡。
4.2.3 员工因事早退、公事在外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的,须在合理时间内填写《请假考勤审批表》到服务中心经理处签字批准,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按旷工处理。
4.2.4 请事/病假不足半天的,到公司仍需打卡,以考勤卡上记录为请假时间的依据。
4.2.5 服务中心员工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需在上班前(超过上班以后告知视为迟到)打电话告之上一级领导,并要说明时间、地点、事由,并及时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
4.2.6 《请假考勤审批表》一张单只能为一天,如果两天都未能按时打卡须填写两张单,依次类推,决不允许一张单签多日,否则视为无效单。
4.2.7 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超过七个工作日补办《请假考勤审批表》的,需经上两级领导签字批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未取得上两级领导中的一方或两方签字批准的;
在每月26日前未提供合格的《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
4.2.8 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各部门或人事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3考勤违规行为处罚:
4.3.1 迟到处罚
4.3.1.1 员工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二次(含二次)的,不作处罚;
4.3.1.2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两次以内(含两次)按下述规定处罚: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罚款20元;
员工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罚款3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
4.3.1.3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三到四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一倍;累计为五到六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二倍;迟到累计次数更多的,按本款规定类推。
4.3.1.4 早退的处罚参照迟到的规定处理。
4.3.2 缺勤与旷工的处罚
4.3.2.1 缺勤处罚:
每缺勤半天,扣除日基本工资数额的罚金;
每缺勤一日,扣除日基本工资额2倍的罚金。
4.3.2.2 旷工处罚:
旷工在一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基准额的20%;
旷工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50%;
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公司可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4.3.3 代打卡处罚
任何员工均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打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打卡者,各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4员工病假、事假管理
4.4.1 审批
员工病假、事假在三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书面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主管以上员工病假、事假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4.4.2 病假、事假申请经批准后送人事行政部备案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经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可事后补办程序。
4.4.3
;病、事假薪酬
请病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四天的(含4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住院情况另行规定;
请事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三天的(含3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四天(含4天),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以上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个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标准总额 /30天。
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2篇 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该规范化管理,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严格、事实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制 度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
1、常日班(部门办公人员)7:30---11:30 1:00----5:00 部门经理8:00---11:301:00---5:00每周工作六天,星期天休息。但是必须安排好值班工作。
2、常日班(销售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另作相关规定。
3、各副总的考勤按人力资源部特殊规定处理。
4、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销售热线人员和总机接线员,必须提早10分钟上班,延迟10分钟下班。
考勤实行每日四次打卡,每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同时各部门需有书面考勤,于每月1―3日提交人力资源,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除特殊情况外,考勤公布日为:每月8日。考勤申述日为:每月10日。漏打一次以迟到早退一次记,,漏打两次以旷工记(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连打(两次打卡在半小时以内的)无效。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两分钟后一小时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一小时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日工资,以此类推。
4、员工因不可抗力(遇到车祸、意外伤害等)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相关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如有虚假,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规定处罚,并记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但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两天以上,须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5天(不包括15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50的比例扣除,达50天在年终奖金中按1/30的比例扣除。
第八条 病假
1、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在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旷工一天扣两日工资)。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日者,视为自动离司,公司按自动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自动离司人员必须在离司通知单开具后一个月内来工资领取其工作期间应得的劳动工资,超过一个月者,工资冻结。
第十条 值班与加班
1、节假日各部门应安排好值班人员。
2、加班适用于国定假日的加班,同时不考虑相关的调休。
3、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行政办公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4、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其日工资的70%乘以2计算。加班最短时间以日记,不满一日者原则上不以加班记,但是在其年终根据其在考勤机上的出勤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出差
1、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一天以内)外出或者长时间(一天以上)外出的为出差。
2、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工作时间内短时间出差者,经部门经理签字;第一时刻提交人力资源部。
长时间出差者,须部门经理签字,在诚心出差单上写明出差各事项,每月汇总提交人力资源核查。
3、没有办理相关出差手续(特别是短时间出差),如紧急情况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在处理紧急事件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二条、工 伤
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开具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第十三条、探亲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双休日不能与亲人团聚的可享受5天/年的探亲假。
探亲假只限探望父母或者配偶,并每年报销单程往返路费。
第三章 假期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必须有书面的批准手续,填写请假单,在请假理由处写明妇女节。)
3、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一天。
4、国庆节:十月一日,放假一天。
5、春节:农历正月,放假十天。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假期临时调整。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具体情况按目前公司规定处理。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a、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b、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c、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半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公司根据其表现在年终考核时予以绩效奖励。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四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3、申请产假需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及结婚证明。
第十五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除众所周知外,否则以事假记。
第四章 请假、出差、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六条 出差单每月3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二天以下(包括二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二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两天申请。
第十七条 职工将经过相关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单》第一时刻交到人力资源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人力资源部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其他应按旷工处理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考勤:
各部门每月3日前提交部门书面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合理汇总。并于每月8日公布迟到、早退人员名单及次数,,申述者于每月10日来人力资源部考勤处核对考勤情况,逾期概不处理。(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
1、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考勤负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2、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3、每月各部门出勤记录必须有书面的存档记录,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应有每月各部门的书面汇总的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各部门考勤工作,发现落实不到位者,从严处罚。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迟到、早退者,累计达到三次者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二倍的薪资,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病假者(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8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二十三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3篇 酒店考勤管理办法3
酒店考勤管理办法(三)
《考勤管理办法》是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基础制度,是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
(违纪处理中的罚款或填《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由自定)
(一)组织与工作程序
1.各部门指定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考勤员负责逐日对本部员工的考勤如实地做考核汇总,在各种假条核准以后填写考勤汇总表,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审核签署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二)上班
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持本人考勤卡在计时机上计打时间,不得委托别人代为打卡。
1.迟到、早退
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
2.旷工
凡迟到时间超过*小时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小时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或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临时工旷工一次扣发双倍的日标准工资,旷工两次或一次旷工天数超过3日者,予以开除。
正式工旷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 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填写《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并加罚基本工资的*%;
(2) 旷工2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并加罚基本工资的*%;
(3) 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经理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子辞退或除名,解除与签订的劳动合同;
(4)旷工两次者将提交人力资源部做辞退或开除处理。
(三)请假
1.职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休假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请假归来需向部门经理或主管销假;《休假申请表》需填写两份,其中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一份留部门存查。
2.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
3.部门经理请假需报告部门总监,批准后生效,并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请假天数的审批权限
1.主管可批准员工请假*天。
2.部门经理可批准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请假*天。
3. *天以上*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在员工《休假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4. * *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4篇 地产企业在职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1、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本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2、本公司作息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45,下午12:30~17:30(11:45至12:30为午餐休息时间)。
3、行销部应是业务部门故作息时间不同,每周休假时间也根据案场状况由专案经理制订。
4、守卫作息时间另定。
5、若根据工作需要而占用休息日加班,采用调休方式调节。
二、打卡
1、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余人员上下班都必须在指定地点亲自打卡或电话考勤。
2、上班打卡后,擅离职守,无故不到者,除受警告一次处分,当天也作旷工处理。
3、员工之间门卡不得互相转借,违者将作违反规章制度论处。。
4、各案场于每日9:00以前在案场配合行政助理考勤,公司将不定期的致电去各案场抽查,考勤以公司抽查为准。
5、严禁代打卡,如有违章者,当事人双方各以旷工一次,警告一次论。专案经理管束不严,连带处分一次。
6、管理部应对各案场随时进行电话或现场的考勤监督,管理部人事考勤员可随时去电各案场,对传真考勤人员进行电话核对,[[或亲临案场考核。如有违纪者按第二条处理。故案场工作人员每日9:00-9:10之间必须在场配合监督(如有客户看房请避开此时段)。
7、案场工作人员休假表于每月25日交到前台,并严格按照引表执行,如有改动,请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报管理部,案场不得擅自更改。
8、案场除工作人员、发展商、客户或由于工作需要必留人员外,闲杂人员等一律不得驻留。
9、案场除客户看房或公务外,不得随便外出,由专案经理监督,管理部配合执行。
10、管理部将每日制作公司考勤日报表,次日早上张贴在公布栏,请公司员工自行核对,如发现问题者应在二日内向管理部提出异议,逾期该日考勤将不作更改。
三、未打卡
外出未打卡或忘记打卡者必须在本部门行政文员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并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签字,如在三日内不作销案者,将以旷工论处;每月三次未打卡者,将扣除本月全勤奖金,四次(含)以上者,按每次20元给予处罚。
四、旷工
1、凡符合各旷工条款者,均以旷工论处。
2、旷工一天扣除壹天全额薪资,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旷工一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处,另给予警告一次的行政处分。
4、月累计旷工二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过一次的行政处分。
5、当月连续旷工一天以上二天以下(含二天),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分。
6、当月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月累计达四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除名的处分。
五、迟到
1、一个月内允许合理迟到三次(合理迟到指打卡时间不晚于9:10分),但迟到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2、若合理迟到超过三次或迟到超过9:10的将扣除迟到金,迟到金以每分钟一元计。
3、迟到时间在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
4、当月迟到累计达六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六、早退
1、早退在一小时内,按每分钟扣五元计。
2、早退在一小时至二小时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3、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七、公出
1、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因公外出应在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在前台亲自填写'外出留言本',详注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及回公司预估时间。如未留言将被处以5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以旷工论处。各主管因公外出或晚进、早离公司,应在主管外出登记板上登录,否则按照主管处罚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罚款200元。
2、员工因公外出后,如估计无法于下班前返回公司打卡下班者,请在出门前打卡后,于翌日报管理部经理以销案。
3、员工因公无法于上班前到公司打卡上班者,应于前一天在外出登记扳或登记本上登录,或必须在9:00之前电话通知管理部,但于公务处理完毕返回公司时,仍须打卡(每月只允许一次),否则以一次罚款50元计。主管需做好隔天登记工作,管理部将在每日9:00~9:30分对公出的主管进行电话跟踪,以确认其留言真实及手机开机等情况。若发现留言不真实或手机关机则按主管处罚条例处理,一次性罚款500元。
八、请假
1、公司员工除国定假日、例假日外,其余工作天,如未能出勤皆需请假。
2、员工请假均应依下列各款行之:
请假应事先填据《假期申请表》(见附表),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但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之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按实际所需时间计算,其中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九、假种
员工请假假种如下表:(略)
十、特别休假(年假)
公司员工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定实足年数者,根据职级不同享受年假,详见员工福利条款。
十一、员工停薪留职不给特别休假
十二、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十三、特别休假之核给:
1、各部门专员级(含)以上人员以不妨碍工作为原则,于休假前将工作安排妥善后提出申请。
2、专员级(不含)以下人员,由主管视工作需要,得予集中休假。
3、为便于主管工作安排,特别休假应于休假前三十天(上班日)提出申请。
4、员工在特别休假期中,如因工作需要,可通知其停止休假,并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其未休完日数,得另行安排补休。
5、特别休假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段休假,其分段未休完天数作自动放弃。
十四、请假核决权限
公司员工请假,应依下列核决权限呈核:(略)
十五、法定假日
1、元旦:一月一日
2、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3、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4、春节:三天
5、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6、其它政府机关及公司指定之日
十六、加班
员工加班必须在部门行政助理处填写加班单并部门
主管处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后做考勤依据,如三天内部门行政助理未将本部门加班单交到管理部考勤员处则该加班情况不作记录。
十七“职务代理人”制
除总经理外,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有相应的“职务代理人”,当该员工缺勤时,其所有的工作事宜均应事先托交给“职务代理人”,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十八、考勤计算时间
1、每月考勤计算起讫日为每月一日至当月底止。
2、每年考勤计算起讫日为元月一日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九、考勤记录
人事科应按时整理出勤资料,按月统计缺勤次数及其累计时间,如有连续旷职二日或请假手续不全或违反打卡规定者,应即呈请人事主管核办,不得留至月终再处理。
二十、考勤督查
各级主管对所属人员之考勤应严格督查执行。如有不照规定手续办理或其它隐瞒蒙混事情,一经查明应受连带处分。
二十一、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5篇 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基建规划处职工考勤等管理办法
根据基建处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特制定基建处职工考勤等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考勤办法
1、基建处职工应严格按学院规定准时上下班
2、出勤上班按日由各科室考勤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各个岗位人员进行考勤。
3、上班时间职工去向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4、凡利用上班时间参加学历学习的职工,应事先报科、处办理审批手续,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学习。
5、干部、职工如遇病假、事假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事后及时销假。职工一天以内由科长批准, 二天以内由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副科长以上如遇病假,半天以上至三天报处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人事处审批。
6、每月末将当月考勤结清, 次月三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经科长签字后的考勤表如实上报处办。
7、病事假管理办法参照医学院规定。值班干部、职工均须参加学院规定的寒暑假、节假日和各项重大活动的值班,值班时间严格按学院规定执行。
加班:由于基建工作的特殊性, 如遇寒暑假、节假日需加班的,须事先由科室申请加班计划,处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批准。
如遇临时性、突击性和连续性工作加班,须由科长审核, 处领导审批。加班人员名单、时间、加班内容每周一以书面形式报处办公室汇总,并报人事处批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医学院基建规划处
第6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2】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 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
第十三条 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 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 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 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 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 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第7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考勤管理办法
勤
班组人员应准时上、下班。正常班上下班时间按局现行上下班时间执行。
1.2)、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
比上班时间延迟5~15分钟上班的为迟到,未到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提前下班的为早退。凡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在15~30分钟的,计旷工半天。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30分钟以上的,计旷工1天。
1.3)、外出工作说明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班长申明外出原因,并得到班长的批准,否则视离开班组的时间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未经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若外出工作,需使用部门车辆时,不论路程长短均需填写“派车单”。
1.4)、考勤统计
1.4.1)、部门考勤,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由班组“综合员”,将班组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考勤情况汇总至部门。对于班组人员确实因公事而影响正常上、下班,应及时向班长、综合员说明原因。
1.4.2)、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1.4.3)、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经“班长”确认,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2、请假管理
2.1)、请假核准权限
请假一般须事先填写《请假表》,若情况紧急,应征得班长及部门领导的口头批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有关手续。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请假归来,应到部门考勤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班长无权以理由、任何形式批准超过2小时的事假。
2.2)、公假
参加经领导批准的因公活动,无须填写《请假表》,不扣发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单需列入考勤汇总表。
2.3)、班组人员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公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需按部门或局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列入考勤汇总表。
2.4)、请假期满,回班组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8篇 劳动考勤管理办法范文
企业管理中,考勤管理有什么方法呢现提供劳动考勤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全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
4.2 各部门必须统一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目前公司执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
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星期六及星期日休息。
4.3 在工作时间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坚持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4 各部门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4.5 各部门的考勤员必须每天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给考勤员和有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在更改处盖章,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4.6 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考勤制度,重视考勤管理,支持考勤员工作。对遵守纪律好,出勤率高,完成任务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违纪的员工要按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4.7 部门每月的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在次月1日前交送综合管理部。
4.8 各部门除上交考勤表外,还需将每月考勤表电子文件通过微机传送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统计,审核全公司职工考勤,分析和填报员工出勤率情况。(如以后的办公系统可实行在网上审批签字后,则可以不上交考勤表,直接在网上传送。)
4.9 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年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副职请假,须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要经总经理批准;正职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10 请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11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4.12 员工加班的有关规定
4.12.1 各部门应尽量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不允许安排加班。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部门人员单加班的需要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办理,中层干部的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提出申请的,需事后补申请。(加班申请单格式见附件)
4.12.2 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累计加班满8小时计算为1个工作日。工作日的加班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工作日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可计为补休。原则上补休不准累计,必须在月内安排调休,如工作需要可适当累计,由部门进行调整。
4.12.3 员工因公外出期间,自行调节工作和休息时间,公出期间不计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4.12.4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如因公外出正常计加班,但每天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12.5 员工根据领导安排参加各类学习或其它非生产活动期间,不计算加班时间。
4.12.6 员工加班发给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发放办法如下:
• 在休息日工作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发给加班工资;
•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300%发给加班工资。
• 日基本工资:按月岗薪工资÷20.92计算。
4.12.7 法定节假日加班,节日后15天内发给加班工资,其余时间加班的加班工资每月结算一次。
4.12.8 部门负责人应通过对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调剂或及时安排补休。
4.12.9 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真实反映员工的加班情况,对不认真考勤,考勤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
考勤员及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4.13 各类假期考勤的处理
4.13.1 迟到、早退除按相关的人事考核规定处理外,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4.13.2 病假
• 员工在探亲、婚、丧、产假期内患病,不另给病假。
• 员工在外地出差、开会、学习、考察等期间发生疾病不另给病假。
• 月病假8天以内的按每天20元扣发月度奖金;8天以上的扣发月奖的1/2;达到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4.13.3 事假
• 月事假6天以内的按每天30元扣发月度奖金;6天以上的扣发月奖的1/2;达到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 员工未经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假期已满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又不能如期回岗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员工因酗酒、打架斗殴、家庭邻里纠纷等不能上班者,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 员工因违反治安条例或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拘留、传唤的均作旷工处理。
• 仿造假期证明或虽已请假但在从事不正当活动者,一经查实,均按旷工处理。
•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旷工按旷工天数扣发工资。
4.14 检查与考核
4.14.1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
4.14.2 综合管理部每月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4.14.3 本办法与公司现行的部门经济责任任制考核、人事考核结合进行考核。
第9篇 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全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是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
2、各部门必须统一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目前公司执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中午两小时吃饭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在工作时间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坚持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各部门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5、各部门的考勤员必须每天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给考勤员和有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必须简要说明其情况。
6、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考勤制度,重视考勤管理,支持考勤员工作。
7、部门每月的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在每月26日前交送行政部。
8、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年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副职请假,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要经总经理批准;正职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9、请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10、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11、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真实反映员工的加班情况,对不认真考勤,考勤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及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2、各类假期考勤的处理,特殊岗位须在休息日上班的,给予补发当天工资。
13、迟到、早退除按相关的人事考核规定处理外,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 员工未经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
14、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检查考核。
15、本办法与公司现行的岗位职责考核、人事考核结合进行考核。
第10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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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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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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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地产控股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总部的考勤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作制(如: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作制)。
三、员工上下班亲自考勤制度,不得代替别人或让别人代替考勤。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考勤管理,考勤记录须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按照规定处罚。
四、加班管理
1.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控加班,确需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
2.加班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的应于加班后三个工作日内完备手续,逾期不计加班;
3.加班申请起计时为4小时,须有考勤记录,不定时工作制员工(高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及特殊工种员工)不计加班;
4.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补休,当月不能补休,则在当季度补休;当季度不能补休,则在当年度补休;确实无法补休的,则按照2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5.法定休假节日加班,按照3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五、考勤管理: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考勤方式如下:
1.副总裁、中心总经理:以到岗核算出勤,不需刷卡;
2.中心副总: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3.其他员工: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三次(上、下班、午餐时间各一次);
4.特殊岗位(司机):以签到方式核算出勤。
迟到、早退、旷工、未刷卡、临时外出等异常考勤规定:
类别描述细则
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入公司作迟到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迟到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早退正常下班时间30分钟内提前离开公司作早退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早退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旷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至4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将被扣除工资,按员工日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连续旷工3天,将被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未刷卡允许员工当月因正当理由,忘记1次打卡,并在3日内填写《未刷卡确认单》,写明未刷卡的原因,逾期视为旷工当月未刷卡第2次起,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元;当月超过5次未刷卡,按旷工1天处理
临时外出员工遇突发或紧急且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事情时,经征得上级领导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允许员工临时外出外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
注:异常考勤审批权责请按《zz地产权责手册》执行。
六、员工个人当月出勤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未刷卡超过3次、旷工超过1天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员工手册》给予辞退处理。同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脱岗情况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员工个人出勤、行为规范将纳入员工个人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各中心员工出勤、行为规范也将纳入各中心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10%的综合管理分)。
第二节假期管理
七、总部的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八、总部的假期分为“带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类,“带薪假期”有的假期是全薪,有的是部分带薪(具体见第九章第一节《薪酬管理工作指引》),“无薪假期”则不计发工资。
1.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h)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2.年休假: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全薪假期,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或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时间做出调整。
a)年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20年以上)者,年休假15天。
b)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休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c)员工入职满半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享受公司年休假待遇;可休假时间依照入司时间及可享受休假时间折算,以天为单位。
d)员工首次申请休假时须向公司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证明其社会工龄的书面材料。
e)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年休假有效期为半年,如有效期内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不能同意员工休年假的,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后仍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f)年休假折算方法统一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g)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将视为旷工行为,并依照本制度第八章第一节《考勤规定》处理。
3.病假
a)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可获得全额工资。年中加入或离开公司员工的全薪病假天数,按当年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给予,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b)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上,或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医疗期根据医嘱证明、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长短及相关法规确定,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c)员工请病假原则上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卡》及医生建议的休假证明等)。
4.婚假
a)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后方可享受婚假。
b)初婚可休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7天晚婚假(含休息日
和法定假日)。
c)再婚员工可休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d)婚假应在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产假
a)女员工产假为98天(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难产或多胞胎再增加15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最多15天。符合晚育(女满24周岁且是第一胎),可再增加晚育假30天。
b)妊娠期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给予0.5天检查假。
c)流产、节育假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6.授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个工作日再给予1小时的授乳假,多胞胎再增加1小时。
7.晚育护理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属晚育的,本公司男员工可给予晚育护理假3天。
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给予3天带薪丧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假期和待遇,根据上海市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九、无薪假期是指下列假期
事假:员工请事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不再发放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也会酌情调整。
十、请假程序及假期批准权限
1.员工休假根据《zz地产权责手册》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申请。
2.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时,须电话通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代为履行请假程序。
3.员工提请带薪假期时,应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的考勤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出勤规定集团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集团实行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的制度。集团在指定地点设置打卡机,员工按打卡要求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分中对相关人员每人扣1分。
第五条 考勤结果于次月初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汇总,经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工资表制作人,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项目部、项目公司或未与集团总部集中办公的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办法在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单独考勤。
第六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集团没有加班要求的,员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须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条 迟到及早退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计迟到;不请假提前15分钟离岗计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于下月提出警告,当月累计两次通知部门负责人,当月累计三次计旷工半天,四次计一天,依次类推;一月内累计迟到与早退超过8次者,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出示书面证明的,或回集团后取得规定请假条 而未能按时打卡的员工,不按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八条 旷工不请假离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计旷工,旷工只计半天、一天等整数天,旷工按旷工时间的双倍处理,旷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福利。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复核、隔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各类假别规定
1、事假:集团严格控制员工请事假。员工必须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请假1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3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请假3-5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超过5天的,须报总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员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权利。病假三天(含)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须报总裁批准;
3、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前一星期办理婚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在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亲属对待),可请三天丧假;
5、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
6、哺乳假:婴儿在哺乳期间(365天)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两次,每次30分钟,可两次并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团工作满两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过两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5天。年休假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8、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内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调休,调休的批准程序参照事假的相关规定;
9、所有《请假单》均需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10、法定假:集团在下列节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具体假期以当时国家公布的期限为准)(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一条 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时间。年休假计算时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计算时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条 各种假期内工资发放的规定:1、事假:按天数核算,停发假期内的工资;2、病假:1个月以内按天数核算,扣发假期内基本工资的40%;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基本工资;3、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4、月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员工,不再参加绩效考核(即停发绩效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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