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 施工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凡涉及设备管理单位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争取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必须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 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应同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并保持既有的使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争取积极配合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使用.
4. 施工作业结束后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施工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二) 营业线光电缆安全保护措施
1.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电缆的径路走向作详细的了解,做好标志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距电光缆线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施工,人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与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一起监护。
3. 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电缆区时,应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实行有效防护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通行。
三)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 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无论任何作业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2.44m);严格落实'一机一人制度'
2. 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既有线相交处(拢口)或新线与既有线并行间距不足20m处要靠新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进行封闭施工。(可挂上小彩旗划定范围)
3. 机动车车辆在营业线附近运行时禁止边走边卸边落,防止车辆向营业线一侧滑落后造成侵限。
4. 施工车辆在靠近营业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的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大于10km/h,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碰撞限界桩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5. 施工机械车辆在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确认具备倒车条件后方可倒车.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6. 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受施工场地限制,确需在坡道停放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或侵限。
7. 在靠近既有线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防护(车站内设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当列车经过时,必须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任何机具材料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8. 建立现场异体监控制度,施工现场设人员签到薄,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现监控,双方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 封闭网安全措施
1. 施工单位要对封闭网开口进行封堵,需要留用的网口要进行窄化处理,一时不能窄化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以防耕牛进入网口上道造成行车安全.
2. 施工单位在站内施工需要暂时拆除封闭网时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及所在车站的车务段签订拆除复用封闭网的协议,明确范围,标明里程及复用时间。
中铁二十二局信陈铁路铺架项目安质部
2006.9.5
第2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对策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与反思,所有参建员工必须深刻认识营业线施工安全无小事,自上而下,各个层面,必须把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安全监控,必须做好每个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参建人员铁路施工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铁路施工安全红线管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十禁止”规定和“三必须,两坚持”、“四不准”等卡控措施落实。在此基础上:一抓施工日计划的上报准确性,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二抓既有线硬隔离落实,施工高峰阶段我标段所有临近铁路一侧全部强行落实钢管隔离措施;三抓防护管理体系正常运转。“营业线施工安全成也防护、败也防护”,必须加强动态管理和考核,并在高峰期间加大现场防护人员和设备投入,设置驻站联络员24个及现场防护员144个、配备对讲机278台和中转发射台(含车载台)6个,覆盖了所有施工作业区域,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防护安全必须确保;四抓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制度,包括基坑开挖许可、过渡段填筑许可,重点对既有线线间距小的并行地段的打拔钢板桩、基坑施工加强安全盯控,项目部采取轮流现场值守盯控;五抓路基填筑、铺轨上砟作业安全,防止车辆、大型机械及机具材料侵限,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司机必须配发《既有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警示卡》,并增派施工防护员,做好“一机一人、随车而动、随作业地点移动”的防护。特别对作业点分散,大型机械及施工车辆作业多地段,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加强对施工马道入口处专人值守和封堵管控;六抓特种设备作业和挂篮施工安全操作的检查,特别对吊装、走行等关键部位的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七抓工程线安全管理。重点对线路状况、工程列车跨线运转、行车速度限制等加强盯控,切实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八抓自轮设备作业管控,重点对租赁设备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及作业环节程序认真掌控,消除管理上漏洞,并强化对架桥机、机车、轨道车、平板车、老k车的维养、安全用品配备、三项设备使用、运行揭示输入、转线及进出站区行车作业环节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监控,特别是对工程列车过轨、调车运转作业加强盯控检查,保证安全卡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九抓分部之间工程线交叉作业前的信息传递和调度运转工作、项目部设置调度中心,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营业线(工程线)运转安全;十抓铁路封锁施工安全。重点盯控站场改造及区间封锁现场防护安全,防止擅自提前准备或超范围施工。进场至今累计各类等级的封锁施工次数二千多次,安全正点开通率达99﹪以上;十一抓季节性安全。管好责任区段线路防涨和防洪防汛,特别是防止雨季施工给既有线带来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十二抓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宁启线特点编制了实用性强的《施工安全手册》、《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检查表》、《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表》等一系列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的图册卡片,组织下发宣传贯彻。同时,多次邀请铁路安全专家举办安全培训班,教育广大参建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发挥安全教育重要性;十三抓机车添乘检查和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及时通报隐患问题,加强考核奖罚,强化铁路施工安全红线管理。
三是突出安全关键部位的现场盯控。2023年以来由于宁启铁路建设规模的变化和资金不到位等不利因素,对施工生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但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紧盯不放。一是牢牢盯住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近营业线作业安全不放松;二是牢牢盯住桥梁桩基作业、基坑开挖支护、脚手架搭设、墩身施工安全不放松;三是牢牢盯住涵洞接长按施工方案和防路基失稳不放松;四是牢牢盯住施工作业防地下管线挖断、防触及上方高压线不放松;五是牢牢盯住铺轨架梁作业安全,防架桥机倾覆和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不放松;六是牢牢盯住既有线旁,特别是线间距小地段的换轨换枕、上砟整道作业人员防车辆伤害不放松;七是牢牢盯住跨公路、航道的连续梁施工安全不放松;八是牢牢盯住营业线施工防护体系正常运作不放松。九是牢牢盯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生活营地消防安全不放松。
第3篇 铁路既有线施工手续及安全管理
既有线施工在施工流程上手续比较繁琐,在施工过程控制上要求比较严格,条条框框比较多,施工过程中,风险点较多,安全责任较大,稍不留神,就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前期征求意见,几个项目对本项施工比较关注,由于既有线施工政策性变化大,既有线施工老的做法必须要与新办法结合。我也有幸参与了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就以近期正在施工的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为模型来讲解,供大家参考。感谢佟锋部长提供材料。
营业线施工首先阅读《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概念
营业线和既有线,实际上是因为施工而引出的概念,通常,营业线是指铁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而在实际中,铁路线路,不完全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还有部分实际在运行,但并不对外公布的线路,比如军事运输的线路、临管运行的线路、场间联络线,因此就引入了既有线的概念,只要是正常运输生产中,已经和路网并轨开通,铁路机车车辆在正常运行的线路,都称作既有线,既有线的概念已拓展到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
繁忙干线:系指京哈(不含沈山线)、京沪、京广、京九(含广州至深圳段)、陇海、沪昆(不含株洲至昆明段)线及客运专线。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规定如下: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或接触网集中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但并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关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起算:(1)城市市区≥8米;(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12米;(4)其他地区≥15米。
2、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要求
参与既有线施工的所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且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必须提前1个月到路局报批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既有线施工一般都涉及到对既有线既有设施,如通信、信号、电力电缆的排迁或保护,这就要求这些设备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所谓施工配合单位)必须派人到现场防护,路局一般规定,施工配合单位现场防护人员未到场并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否则,出现事故,施工单位要负全责。
既有线施工其他要求参照各铁路局会下发相关文件。
3、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般流程
(1)、现场调查
项目进场后,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全面熟悉核对设计文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核对地形及地质资料,复核线路中线并引测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根据设计文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既有线线路运行情况、既有线线路类型、既有线都有哪些设施、施工段线路与既有线路的位置关系、重点调查既有线路通信、信号、电缆的走向,对有可能影响施工的地下电缆及管线报请有关部门排迁,施工前不能确定的管线,进行挖十字探沟,确定管线的走向。在调查过程中要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以备在进行方案编制时使用。
(2)、既有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报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的质量是将来与各站段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月度施工计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a方案必须与现场实际高度相符,现场位置关系、标高、里程必须精确,因为这些数据关联到既有线的限界限高要求。既有线的相关要求铁路局会下发相应的文件,必须对照这些文件,采取相对应的防护措施,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卡壳碰壁,走回头路,这将可能导致当月的施工计划报不上,耽误下月的施工。
b方案的编制依据必须包含所有路局下发的关于既有线施工的管理要求文件,采取的防护措施、施工工艺、现场施工组织、使用的机械设备型号、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路局相关文件要求,且要有可操作性,并经过与各站段协商经得后者的同意,否则现场施工时,实行不了,耽误施工。
c在计算施工工期时,必须把所有可能影响到工期落实不了的因素考虑周全,留有合理余地,但不能夸大工期,否则会影响到后期施工计划的上报。
d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群策群力,大家相互讨论,对照路局下发的所有相关文件前后对照,力求做到前后策应,经得起反复推敲。编制完成以后,先组织内部评审,内部通过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一般情况下,业主会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路局各站段的人员到某一地方统一对方案进行评审,在评审会上,施工单位要准备好汇报材料和需要与各方协调沟通的问题,在会上直接解决。建设单位如果不主动组织召开这样的会议的话,施工单位也可以请求建设单位召开。通过各单位评审后的方案,基本就是现场实施方案了,轻意不要改动,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遇到麻烦,容易反复。
第4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1、 注意铁路运营、地方行人和车辆、以及施工人员和工器具安全,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设施。
2、 所有既有线施工均应在批准的“天窗”时段进行。
3、 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4、 施工与既有线并行或邻近工程时,要加强施工安全措施,必要时和运营单位共同协调组织,保证运营安全和施工安全。
5、 施工与既有线并行或临近工程时,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必须经营单位批准,且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6、 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
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7、 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m,正线曲线为2.9m)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 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8、 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严禁 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
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
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9、 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场地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嘹望。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防护员进行跟班防护。
10、 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 间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11、 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
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
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2、 跨越既有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公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不小于800m处设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
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
13、 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4、 既有线改造过程中注意接触网、通信、信号、电力等战后设备的正确显示、运用及改造,保证施工与运营安全。
第5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兼顾运输,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所管建设项目在既有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定义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主要项目如下:
4.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4.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五、原则
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六、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影响新建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时间安排,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等级的划分
根据《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规定,既有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 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 涉及、跨越既有客运专线的施工。
二、ⅱ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 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 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三、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三章 施工组织领导
一、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为加强既有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为组员的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兴旺
副组长:苗永平、张振华、董荣军 、栾永平 刘鹏利 张军 许雪庭 张光建 杨红军 杨军
组 员:王鹄 黄树斌 李学军 侯志敏 王永平 罗晓华 薛卫国 韩芳
二、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2.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相应等级的既有线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上报。
2.2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协调组,并服从其工作部署。
2.3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施工方案会、协调会、施工现场预备会、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根据施工方案及会议精神,落实施工准备及安全防范措施。
2.4领导小组组长须亲临施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2.5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施工现场协调组制度
3.1各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分部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协调组。各级领导小组需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要求。
3.2施工现场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四章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一、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行施工作业时,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规定,实行施工登销记。
第五章 施工过渡工程
施工过渡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既有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现场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施工过渡工程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工程验收交接
一、新建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二、新建线施工的验收交接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首要责任。项目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项目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四、项目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驻站联络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在施工前,要向设备管理和运输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七、封锁施工开通后,要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八、其他有关事项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范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施工料具摆放不规范、机械及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参加新建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能担任既有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新建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细则》,落实防洪措施。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需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四、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 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章 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是永恒主题,在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保证铁路运营的畅通,是施工作业的职责所在,因此在施工生产的过程中采取“重点防护、要点卡死”的原则,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项目所属铁路建设工程涉及既有线施工的项目主要是联调联试阶段,因此安全防护要长抓不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临近既有线的安全防护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联调联试过程中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根据施工范围的大小,工区在事故易发点安排防护人员进行防护,施工生产中通过各防护人员的协调配合,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处在可控状态。防护人员进行防护,具体内容为:
1.联调联试阶段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准确掌握行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下道避车。
3.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联调联试过程中各种车连的驶入,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4.在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瞭望距离不足800m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二、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车辆的规定
l.在进行联调联试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新建线内。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现场交底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防护员指挥调度,禁止紧靠新建线的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5.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新建线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新建线一侧作圆周形转动。向新建线外侧摆动作业时,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6.在新建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7.为防止机械侵限,在与新建线接近等高地段,靠近新建线一侧据轨外侧2米外设置明显的界桩和防护员,每隔7米设置一根,为防止机械转头或交汇侵限,应设置调车平台或选择地形开阔地点作为会车和转头地点,并由专人指挥和防护。
8.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联调联试安全时,立即用步话机向700米外防护员发出紧急通知,同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尽快组织排除。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前,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9.施工运输车辆在新建线旁施工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
(2)靠新建线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7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行驶,防止侵限。
(3)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新建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或在坑凹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新建线倾斜而侵入限界。
(4)运输车辆停车应停靠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制动措施。
(5)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新建线旁运行时,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起边落以及在行驶时操作车箱举升装置。
(7)运输车辆在新建线附近会车或调头时,必须有专人防护,确保不侵限。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地段,必须坚持一人一车防护,带进送出。
(8)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限界。搬运及装卸材料货物时,应做专门部署,统一指挥。卸车后,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整理。
10.施工领导和全体职工应熟悉管内设备情况,联调联试的各项工作,熟悉各种信号及信号显示方式,注意过往车辆。
11.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信号旗、信号灯等信号指挥物品,或拿这些物品在既有线附近嘻闹,以免影响正常行车及安全。
三、既有设施的保护措施
1.因施工影响新建线通信、信号设备时,事先通知有关电务段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要点手续。
2.新工点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邀请拆迁单位、工务、电务、水电段、铁通公司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可能影响通信、信号、水电、通讯等既有设备正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开挖探沟,查明径路,设立明显标志,待与设备管理单位、拆迁单位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迁改方案,在保证措施和方案完全落实和向现场施工人员做了详细交底后,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方可施工。
3.在施工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监护配合协议,在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则规定对新建线设备进行防护,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立即停工加固处理,确认对营业线设备无影响后,方能继续施工。一旦发生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同时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
4.施工地段需要迁移电缆(光缆)时,提前向有关电务、水电段及相关部门提出。对暂不能迁移而又必须施工时,应主动与维修单位共同制订有效的防护方案,并派专职安全员进行有效防护后,方可施工。
5.架空电线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线杆附近弃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
6.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
7.施工需要挖坑、挖沟、运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造成线路附近树木倾斜等。
8.不得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线。如在新建线架空电线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应经有关电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9.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设备在地下管线左右各2米范围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协助处理管线。
10.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指挥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在既有线开挖深度达到0.4m时,应小心挖掘,以防挖伤在用地下设施,同时应制订可行防护措施,不影响电缆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
12.翻斗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触碰刮电线路,应在电力线路两侧不少于5米处设置限界架,车辆必须从限界架下通过,并限速5km/h,如紧靠线杆通过,需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必须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四、邻近新建线砍伐树木
1.因施工需要在新建线旁砍伐树木时,各分部必须制定确保营业线安全行车的措施,保证行车安全,一旦发生影响行车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
2.组织砍伐树木时必须备齐防护信号用品,按规定设好防护,施工负责人应亲自在现场指挥砍伐。防护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
3.砍伐树木前应用足够力量的绳索及支撑原木将树往线路外侧拉顶,防止树木倒向新建线。
4.砍伐时如树木倒在新建线或侵入限界,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排除,检查线路技术状态确实正常后方可撤除防护。
5.如需砍伐的树木较大或地形困难,砍伐时有可能倒在线路上影响行车时,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提前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请点,办理封锁施工手续。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做好防护后方可组织砍伐。
6.砍伐高大及偏冠树木而不必封锁线路时,应先适当截掉枝丫,再伐主干,必要时用绳索牵引控制树倒方向。上树砍剪枝丫的作业人员应站立在坚实的树干上,并系好安全带。
7.当砍伐遇有通信、电力线路时,应待线路拆除或采取导向措施并保证不损坏通信、电力线路后可组织砍伐。
第十章奖惩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安质部月每月 8日前将管内上月有关联调联试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情况,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再由项目部汇总后上报铁道部安监司,并抄报广铁集团公司。
二、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处理。
其他奖罚严格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6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兼顾运输,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所管建设项目在既有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定义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主要项目如下:
4.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4.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五、原则
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六、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影响新建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时间安排,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等级的划分
根据《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规定,既有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 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 涉及、跨越既有客运专线的施工。
二、ⅱ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 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 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三、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三章 施工组织领导
一、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为加强既有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为组员的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兴旺
副组长:苗永平、张振华、董荣军 、栾永平 刘鹏利 张军 许雪庭 张光建 杨红军 杨军
组 员:王鹄 黄树斌 李学军 侯志敏 王永平 罗晓华 薛卫国 韩芳
二、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2.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相应等级的既有线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上报。
2.2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协调组,并服从其工作部署。
2.3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施工方案会、协调会、施工现场预备会、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根据施工方案及会议精神,落实施工准备及安全防范措施。
2.4领导小组组长须亲临施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2.5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施工现场协调组制度
3.1各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分部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协调组。各级领导小组需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要求。
3.2施工现场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四章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一、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行施工作业时,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规定,实行施工登销记。
第五章 施工过渡工程
施工过渡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既有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现场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施工过渡工程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工程验收交接
一、新建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二、新建线施工的验收交接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首要责任。项目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项目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四、项目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驻站联络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在施工前,要向设备管理和运输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七、封锁施工开通后,要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八、其他有关事项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范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施工料具摆放不规范、机械及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参加新建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能担任既有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新建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细则》,落实防洪措施。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需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四、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 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章 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是永恒主题,在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保证铁路运营的畅通,是施工作业的职责所在,因此在施工生产的过程中采取“重点防护、要点卡死”的原则,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项目所属铁路建设工程涉及既有线施工的项目主要是联调联试阶段,因此安全防护要长抓不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临近既有线的安全防护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联调联试过程中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根据施工范围的大小,工区在事故易发点安排防护人员进行防护,施工生产中通过各防护人员的协调配合,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处在可控状态。防护人员进行防护,具体内容为:
1.联调联试阶段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准确掌握行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下道避车。
3.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联调联试过程中各种车连的驶入,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4.在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瞭望距离不足800m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二、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车辆的规定
l.在进行联调联试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新建线内。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现场交底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防护员指挥调度,禁止紧靠新建线的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5.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新建线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新建线一侧作圆周形转动。向新建线外侧摆动作业时,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6.在新建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7.为防止机械侵限,在与新建线接近等高地段,靠近新建线一侧据轨外侧2米外设置明显的界桩和防护员,每隔7米设置一根,为防止机械转头或交汇侵限,应设置调车平台或选择地形开阔地点作为会车和转头地点,并由专人指挥和防护。
8.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联调联试安全时,立即用步话机向700米外防护员发出紧急通知,同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尽快组织排除。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前,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9.施工运输车辆在新建线旁施工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
(2)靠新建线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7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行驶,防止侵限。
(3)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新建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或在坑凹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新建线倾斜而侵入限界。
(4)运输车辆停车应停靠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制动措施。
(5)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新建线旁运行时,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起边落以及在行驶时操作车箱举升装置。
(7)运输车辆在新建线附近会车或调头时,必须有专人防护,确保不侵限。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地段,必须坚持一人一车防护,带进送出。
(8)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限界。搬运及装卸材料货物时,应做专门部署,统一指挥。卸车后,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整理。
10.施工领导和全体职工应熟悉管内设备情况,联调联试的各项工作,熟悉各种信号及信号显示方式,注意过往车辆。
11.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信号旗、信号灯等信号指挥物品,或拿这些物品在既有线附近嘻闹,以免影响正常行车及安全。
三、既有设施的保护措施
1.因施工影响新建线通信、信号设备时,事先通知有关电务段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要点手续。
2.新工点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邀请拆迁单位、工务、电务、水电段、铁通公司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可能影响通信、信号、水电、通讯等既有设备正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开挖探沟,查明径路,设立明显标志,待与设备管理单位、拆迁单位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迁改方案,在保证措施和方案完全落实和向现场施工人员做了详细交底后,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方可施工。
3.在施工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监护配合协议,在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则规定对新建线设备进行防护,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立即停工加固处理,确认对营业线设备无影响后,方能继续施工。一旦发生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同时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
4.施工地段需要迁移电缆(光缆)时,提前向有关电务、水电段及相关部门提出。对暂不能迁移而又必须施工时,应主动与维修单位共同制订有效的防护方案,并派专职安全员进行有效防护后,方可施工。
5.架空电线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线杆附近弃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
6.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
7.施工需要挖坑、挖沟、运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造成线路附近树木倾斜等。
8.不得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线。如在新建线架空电线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应经有关电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9.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设备在地下管线左右各2米范围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协助处理管线。
10.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指挥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在既有线开挖深度达到0.4m时,应小心挖掘,以防挖伤在用地下设施,同时应制订可行防护措施,不影响电缆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
12.翻斗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触碰刮电线路,应在电力线路两侧不少于5米处设置限界架,车辆必须从限界架下通过,并限速5km/h,如紧靠线杆通过,需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必须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四、邻近新建线砍伐树木
1.因施工需要在新建线旁砍伐树木时,各分部必须制定确保营业线安全行车的措施,保证行车安全,一旦发生影响行车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
2.组织砍伐树木时必须备齐防护信号用品,按规定设好防护,施工负责人应亲自在现场指挥砍伐。防护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
3.砍伐树木前应用足够力量的绳索及支撑原木将树往线路外侧拉顶,防止树木倒向新建线。
4.砍伐时如树木倒在新建线或侵入限界,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排除,检查线路技术状态确实正常后方可撤除防护。
5.如需砍伐的树木较大或地形困难,砍伐时有可能倒在线路上影响行车时,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提前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请点,办理封锁施工手续。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做好防护后方可组织砍伐。
6.砍伐高大及偏冠树木而不必封锁线路时,应先适当截掉枝丫,再伐主干,必要时用绳索牵引控制树倒方向。上树砍剪枝丫的作业人员应站立在坚实的树干上,并系好安全带。
7.当砍伐遇有通信、电力线路时,应待线路拆除或采取导向措施并保证不损坏通信、电力线路后可组织砍伐。
第十章奖惩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安质部月每月 8日前将管内上月有关联调联试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情况,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再由项目部汇总后上报铁道部安监司,并抄报广铁集团公司。
二、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处理。
其他奖罚严格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7篇 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
2、为确保临近既有线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杜绝吊车、钻机等高大设备倾覆对营业线行车安全造成威胁,首先必须保证吊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平台承载力满足施工要求。平台填筑、碾压完成后,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60mpa/m,作业平台位置设置远离既有线一侧。
3、临近既有线侧设置安全防护红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6、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
2、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3、吊车起吊物品时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4、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吊车等大型设备起吊、重压损坏电力设施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三、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吊车、长干钻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防护。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平台必须设置在远离既有线一侧,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长干钻机等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确保作业平台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0、间断施工作业,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远离营业线的安全区域内平稳停留,操作人员应停机并做好防滑设置,相关工具、材料定置摆放,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并留有看守人员后,方准暂时离开现场。
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在全部施工作业结束,应做到场地平整、工完料净。
五、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
1、、吊车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大型机械停放时须停放在平坡道上;作业平台处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
3、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根据现场墩台高度确定吊车起吊高度:本线墩身最高的为11.5m,可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15米内;桩基钢筋笼控制在20米以内,首先在远离铁路侧吊起,待吊装平稳后在慢慢移至桩基位置(现场吊车型号最大为qy25型,起吊高度为32,3m,)。现场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吊车提升高度。
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机,操作人员全面检查各部系统,确认使用状态,并加强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带病作业。
7、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机械指挥人员、安全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现场踏查,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确定安全停留区域,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
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
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
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
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六、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
十不准:
1、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
3、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4、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不准动土施工。
5、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移位作业。
6、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和侵入铁路防护网内。
7、大型机械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
8、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
9、机械进场后没有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械许可证,不准进行机械作业。
10、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
六禁止:
1、吊车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旋转。
2、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
3、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
4、没有办理大型机械许可证的机械禁止进行铁路防护区内作业。
5、靠近架空线路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禁吊车作业。
6、操作时严禁闲聊和打瞌睡。
七、安全注意事项
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
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
5、作业人员应着用黄色马甲,防护“三员”必须穿着橙黄色防护服装并配备对讲机、手机、口笛、信号旗等防护备品,安全员、机械指挥人员、现场施工作业负责人应佩戴相应岗位臂章;所有人员应戴相应岗职的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着用红色服装、帽子等。
6、设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及时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
8、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各岗位人员到位并与驻站联络员(需要时)确认后,下达开始施工作业命令。施工作业开始后,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施工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施工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停止施工作业。
八、应急措施
突发问题应急处理情况启动程序
当吊车等大型机械发生倾覆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时,立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通讯组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拦停列车并设置停车防护,由警戒组封锁事故现场、留存证据--项目部指挥抢险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由抢救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及转移--设备保障组调动应急设备物资--用氧气、乙炔等工具对事故机械进行拆卸--采用吊车及载重汽车将事故机械移出事故现场--清理事故现场--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设备管理单位检查满足列车通行条件后,命令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恢复线路通行--事故处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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