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饰安全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模版
装饰安全施工组织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非常重要,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此,在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并形成现场管理网络,制定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位,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二、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三、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四、建立以公司挂帅,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第2篇 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 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 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 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 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 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 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 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 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 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 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 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 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 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 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 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 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 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 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 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 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第3篇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第4篇 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1.3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1.4 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1.5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 成立工地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设专职安全主任一名,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管理。
2.2 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3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2.4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2.5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6 成立电工组,专司施工用电,办公设施、仓库用电管理,并对电运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须的惩处。
2.7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必须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2.8 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2.9 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第5篇 试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管理
摘要:工程进入到装饰装修阶段,由于主观上思想上的松懈和客观施工现场情况复杂,造成工程装饰装修阶段频发。
关键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阶段的特点是:工种多、施工场地互相重合、交叉作业多、施工机械及现场临时设施维护困难。
内容:
在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日趋完善的今天,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逐渐认识到安全管理的成败足以影响工程项目最终效益,从而给予工程安全管理足够的重视。在公司过去的几年生产施工过程中,公司也将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但是,我却发现,无论是我公司的各施工现场,还是这几年所看到的其他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个问题:在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阶段,无论是现场文明施工,还是现场临时用电,又或者是外脚手等等,这些安全管理重要的节点检查情况都要比工程其他阶段差得多,从而也造成建筑工程在装饰装修阶段安全事故发生率要比其他阶段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
1、装饰装修阶段专业分包较多,施工单位未能尽到协调作用。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阶段,有的专业性很强的工序作为施工单位是没有能力独自完成,只能作为专业分包,而分包单位虽然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但是很容易造成管理混乱。
2、到了装饰装修阶段,基本已经是一个工程项目最后一个阶段,工程基本完成,而且不会发生像主体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坍塌等大型安全事故,施工现场项目部往往在这时已经对安全管理产生懈怠情绪,更有现场项目部在装饰装修阶段已经开始将项目部管理人员调离。
3、由于现场施工班组混杂,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混乱维护也比较困难;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4、施工现场缺乏总的协调管理,各施工班组和各分包单位穿插施工,互相影响,现场施工安全隐患较多。
应对办法:
所以本文认为,越是到了施工后期装饰装修阶段,越是要将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不能将施工班组多、施工现场复杂、作业面广作为懈于管理的理由。而此时的安全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项目部自身要加强对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能因为到了施工的后期而产生懈怠心理,应对装饰装修阶段的安全管理产生足够的重视。
第6篇 装饰企业工程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管理的规定
根据《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督促工程负责人主动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以期达到强化和提高工程负责人安全意识的目的:
1、工程负责人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工程负责人在公司给予2000-5000 元处罚。
2、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施工活动,不违章指挥,如强令工人违章操作,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处以500-1000 元的罚款。
3、凡对进场使用的劳力工程负责人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所需培训的人员造册报公司劳工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人员)上岗,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无证人员重新培训上岗。
4、工程负责人必须提供工人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没有发给工人劳保用品的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 元处罚,并强令补发。
5、工程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好工地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工程负责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要求搭设各种安全设施,除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处罚责令整改外,并给予工程负责人500 元处罚;并补办验收手续。
6、工程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工程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形式批馈公司质安科。对工程负责人不支持有关部门进行安检,不进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除继续发出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1000 元处罚;第三次仍未整改强行施工的,除强令其停要整改外,给予5000 元的重罚。
7、工程负责人应按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员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并要求施工员每月25 日前准备好内业资料,以图公司抽检,如若安全年检或半年检,工地未能提供安全内业资料,给予200-500 元处罚。
第7篇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三、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附落的措施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c.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d.高处码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e.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拦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拦杆底部漏下。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施工电梯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生产厂商的规定,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使用中定期检测;
b.卷扬机须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c.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d.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e.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f.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拨下电源插头;
g.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h.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i.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j.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k.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3)防止高空附落要点
a.洞口、临边防护
①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拦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历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③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⑤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b.外沿施工防护
①外沿装饰施工采用单排水外脚手架和工具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面不小于3m(高层建筑不少于5m);
②外沿装饰施工用脚手架须按规范搭设,特殊脚手架和高度超过20m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装饰施工用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
③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应按规定支搭,设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操作人员须系安全带,吊钩须有防脱钩装置;使用荷载不超过1177n;
c.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②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③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第8篇 装饰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规定
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作业班组必须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经常不离现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安全员,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3、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上级领导下,按照国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4、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确保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政令畅通,工作连续。下级必须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第9篇 装饰阶段酒店安全管理办法
通过招投标获得施工权的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我公司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自己承包项目的施工,保质、保工期、保安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尽职尽责完成国家规范和地方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等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二、承包单位不得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及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设专职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施工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中有不称职或在其他工地兼职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有关人员及项目经理,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四、承包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质量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施工场地划分及场地布置标准:
(一)、 按现有的场地及道路在基础施工前认真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经监理及甲方驻工地代表审阅签字后,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图架设电缆、安装水管、搭设临时设施(工棚、仓库等)。
(二)、①临时设施、设备等不得私搭乱建;②堆放材料不得妨碍交通;③不得随意改变施工平面布置;④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实施;⑤临时办公房统一标准。
六、各承包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段控制工期,如第一层没有按计划完成视推迟天数进行罚款,到二层、三层如把损失的工期赶出来,可把罚款如数退回,依此类推否则加倍罚款。总工期必须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如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处罚。
七、各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对取样试验的材料要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试。
2、实行取样,试验、审样制度。(对照检查)所有用料均应先取样,报经甲方、监理送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留样(包装样品送甲方留查),保证现场所用材料和送试的用料一致,不一致者不得使用。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出场外不准以任何理由堆放在现场,甲方、监理发现并提出清理的应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者由甲方派车进行清理,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双倍扣除。更不准重新使用在建筑工程结构中,如发现使用到工程中,除拆除返工外并处以双倍罚款。
八、承包单位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1、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查。承包单位违规作业造成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受损影响建筑安全,形成事故隐患,又不及时纠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报验制度:
(1)、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返工并处以罚款。
(2)、屋面、泛水、管道出屋面、窗口、门洞口、内粉刷钉网等重要节点实行节点报验制度,不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全体通报批评并给以重罚。
(3)、进场材料必须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于工程,凡发现未经认可材料或者以次充好的,拆除并处以重罚。
(4)、现场存放材料必须有标识牌,并应注明型号、产地等。
九、屋面防水和厨房、卫生间防漏是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主要指标,因此各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不合格者应及时补修或返工。如不服从监督,有偷工减料者,不论暂时或表面上造成损失与否均扣除此项全部工程款留作以后返修用。
十、门窗安装及装修工程是影响建筑物形象的工程,作工不细致不求美,达不到设计效果及使用功能的必须返工,否则将不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十一、水、强电、暖、气、弱电、通风空调等工程使用功能和安装合理等都直接影响住宿条件和酒店的形象,承包单位的各项选材、配件必须保证质量(选样报甲方监理批准),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未经认证的或者不合格的材料、配件、设备一律不准使用,若发现(抽查)使用者除返工外,视数量大小给以罚款。
第10篇 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措施
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施工安全规则,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特大交通和重大火灾事故。
3.加强安全施工管理
3.1 自觉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3.2 进场施工前就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计划提交给业主及总包方审定。
3.3 自觉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4 重点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5 自备消防器材,并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业主关于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之有关规定。
3.6 一旦发生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业主及总包方通报情况,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与保障制度
4.1 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4.2 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4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5 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4.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4.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4.8 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4.9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4.10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5.1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5.1.1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边上。
原材料放上时就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与之磕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5.1.2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上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度,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5.1.3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5.1.4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护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5.1.5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5.1.6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电业局的规定
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档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清除隐患。
5.1.7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5.1.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和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5.1.9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行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第11篇 装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装饰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第12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与安装工作有关的一切人员均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防产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来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
1、管理条例
1)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法规,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和巡视检查;
2)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在沿楼层监边施工时,两柱之间须设有10mm以上多股绳索,作为供安全带系绑之用;
3)现场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必须开具动火证,配有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在焊接件下方设置防火措施;
4)使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决不勉强使用;
5)密封材料使用前,所使用的溶剂要有安全包装,使用溶剂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动用其他火种;
6)交叉安装施工时,上、下方须设防护装置,保证安全施工;
7)非持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器维修、接电作业。
2、注意事项
1)专职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训练、进行安全教育;
2)每天早上必须召开安全例会,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处理;
3)施工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材料码放整齐;
4)专职安全员应参加定期会议,以便安排作业及讨论安全工作;
5)未经许可不得将安全扶手、围栏搬走,如妨碍作业,则经负责人同意后可暂搬走,但在作业完成后,必须放回或装回原处;
6)吊运货物应委派牵引挂接装置牌照持有人,提升重量不得超过吊升机械或脚手架的额定负荷;
7)电动工具均须配备三相四线(其中一条接地并在每天开工前进行检查);
8)每天作业结束下班以前,施工监管员或其代表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当天作业情况;
9)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点,防止发生任何意外火警或盗窃;
10)作业过程中,必须小心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具或材料从高处坠落;
11)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各种机械和工具,尤其电焊机及电动移动工具。例如:电焊机、移动电具的绝缘橡皮电缆和接地的损坏情况;
12)使用火源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动火证,配备监护人员及消防器具;
13)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有关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及工地安全守则,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发生灾难性意外事故。
第13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二、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
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14篇 建筑装饰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规定
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作业班组必须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经常不离现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安全员,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3、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上级领导下,按照国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4、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确保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政令畅通,工作连续。下级必须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第15篇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预算员
2、安全管理控制图
安全技术交底
现场防火
建立
执行
考核
安全管理控制图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事故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标志
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
特种作业上岗证
制定安全
管理目标
安全责
任目标
安全措施
编制专项安全
调查分析处理
制度
签字手续
总安全目标
年月达标目标
考核到人
责任落实
目标分解
有考核办法
安全达标目标
伤亡控制指
考核
具有针对性
认真落实
文明工地目标
定期检查制度
记录
事故隐患处理
制度
培训计划
从事特种行业
上岗证
标志符合标准
总平面图
灭火器配置
建立消防责任制
3、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施工动态,对本企业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领导编制本企业的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和奖惩办法;
3.1.3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1.4做好特大、重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3.2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3.2.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2.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2.3明确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和知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3.2.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3.2.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监督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2.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现场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并及时解决;
3.2.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人的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并吸取事故教训。
3.3施工技术安全生产责任
3.3.1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办法;
3.3.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3.3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3.4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工程中安全技术要求并及时上报;
3.3.5参加配合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3.4材料员安全责任
3.4.1凡购置的各种材料、设备安防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3.4.2做好材料堆放或储存,对物品运输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3.5办公室人员安全责任
3.5.1招聘安全员的责任;
3.5.2安全培训教育;
3.5.3特种工上岗证的调查;
3.5.4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
3.6财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6.1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3.6.2安全责任制的奖惩费用及时办理;
3.6.3审核各种事故费用支出;
3.6.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见后附表)。
二、安全管理目标
1、目标
1.1伤亡控制指标
1.1.1死亡事故为零;
1.1.2重伤事故为0.00%;
1.1.3轻伤事故为0.00%。
1.2安全达标
1.2.1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良率95%;
1.2.2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1.2.3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到100%。
2、安全目标考核规定
2.1考核办法(安全目标);
2.2奖励办法
2.3处罚办法:200―5000元;
2.4重大事故,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5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会议办法
1、会议周期及时间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季末)
主持人:总经理
2、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星期一。
四、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办法
1、安全标志牌
2、安全色:红:禁止;蓝:指令、必须遵守;黄:通行、安全。
五、安全教育办法
三级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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