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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1 热度:74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第1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线路事故及防治措施

1)地面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

2)输配线至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规定。

11)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2)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通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地面变电所事故及防治措施

1)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

地面变电所可能发生变电所火灾、变电所设备事故、小物件及动物引起短路事故。

2)地面变电所事故防治措施

地面变电所位置选择在工业场所附近,并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无塌陷区、稳定的场所;

(2)设在爆炸材料库爆炸危险区以外;

(3)与高噪声源的距离,应满足主控制室背景噪声不大于60db(a)的要求。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5)变电所防雷、过电压保护及各种避雷设施齐备。

(6)变电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应有专门的防灭火装置。

(7)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及电容器等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电缆钩、管道沟、窗房应设置铁丝网,以防小动物入内造成线路短路。

(8)变电所内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和程、规则。

(9)变电所内变电装置与墙、顶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距离。

(10)矿井地面供电线路每年必须进行巡查。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11)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变电所为双电源,避免了两回线路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在变电所的进线处,如因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控制使线路之间距离不易分开,也要尽量拉开两线路间距离。并适当的增大杆塔安全系数,避免因煤层的开采或气候变化等各种原因出现事故。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

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3)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4)建立矿灯管理制度,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漏液、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不良、灯头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的矿灯严禁发出。严禁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6)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

总之,电缆、矿灯、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在防静电、防带电作业等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电火花引燃瓦斯与煤尘而引起爆炸。

8)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9)地面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1)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12)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1)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2)矿用电缆的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铠装电缆(my);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mz)。

3)所有电气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井下监测分站、地面矿灯房及井下配电点等电气设备集中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有灭火器材,喷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配备,采用防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1)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煤电钻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660v供电系统必须有过电流、接地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不得超过1欧姆。

4)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建立严格的防爆设备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采区下部水沟中埋设1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 、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实行改革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 的铜线。

2、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 当发生地面变电所全矿或大部分断电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由法人向公司汇报事故的情况。

(2) 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主管、机电队,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着火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将火扑灭。凡油类着火,不准用水灭火,不准使用泡沫灭火器。

(4)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使人体脱离电源,再利用人工的方法进行救护。

(5) 发生全矿性停电事故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2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1、 本采区新面投入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及检查合格后,方准许入井安。

2、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防爆率达到100%,方可入井。

3、 本采区井下变电站必须设在进风流中,巷道要直平、无滴水、新鲜风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变电站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 设备列车放在回风巷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 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6、 供电线路必须使用检漏继电器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

7、 井下变电站(变电列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

8、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3篇 机电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要求

第一条、机电部门要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绘制下列图纸:

1、矿井电气设备布置。

2、矿井运输系统图。

3、井下排水、压风、供水管路系统图。

4、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

第二条、机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凡用电单位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电、搭火,并应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负责全矿的停、送电和掌握电度消耗,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户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机电部门要根据生产的需要,编制年、季、月度的设备需用计划,并及时组织平衡调拔,满足生产需要。

第四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设备。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操作和维修等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者凭操作证使用设备,并要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4、遵守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班班完好。

5、管好、用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6、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检修,切忌设备带病运转。

第五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1、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建立“专人专机制”,而对于三班作业和多人共同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负责制。

2、在机组内,进一步划分岗位操作和职责,把设备的每个部件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操作工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3、岗位责任制包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岗位练兵制、安全生产制、班组经济核算制等各项制度,都应围绕设备的合理正确使用、明确建立起来。

第六条、为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应建立承包的包机制。

1、操作人员按合理使用设备的六条方法建立包机制。

2、维修人员的责任是:教会操作人员掌握设备使用、维护的方法:帮助操作机械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维修人员定期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及时完成修理任务,并保证检修质量。

3、各种主要运转设备除应有司机外,还应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

4、要大力推广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的包运转、包维修、包检修的“包机制”。未实行包机制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

第七条、建立设备的安全使用制

1、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效能,应根据专业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鉴定、调整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转。

2、设备超负荷运转必须经过技术签定,要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制定安全措施,并应经过批准。

第八条、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

1、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2、日常保养: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零部件的完整。

3、定期保养:主要对内部进行清洁、润滑、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必要时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

4、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操作司机进行。

第九条、设备的检查,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程度进行检查和效验。

1、每日检查:一般在交接班时,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不正确的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2、定期检查:按照计划日程表,在操作者参加下定期由专职维修工执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

1、小修:只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位。更换与修复少量的磨损零件,调整设备的机构,以保证设备能够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要更换与修复设备的主要零件,以及数量较多的其他磨损零件,并校正设备的基准,以恢复和达到规定的精度和其他技术要求,并保证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3、大修:为了使设备完全恢复到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更换和修复全部的磨损零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4、停产检修要提前做好准备,检修计划和措施要经研究批准。检修后要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5、为了确保大修理计划的完成,要提前落实需用的材料、备品配件和大修资全。

6、主要提升设备及其他大型设备,要坚持每日一次的日检,大、中修应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第十一条 用电安全

1、电业”部门有关规程规定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工作,应参照执行。

2、电气人员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 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维修低压普通线路,允许经过电气作业训练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3、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抢救时禁止注射强心针。

4、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5、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

7、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a、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0000v。

b、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140v一般采用380v或660v。(现大型现代化矿井采用1140v供电) 。

c、照明所需的电压:运输巷采用220v或127v;采掘工作面为36v;矿灯电压不大于36v;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d、手持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e、井下的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馈电开关、变压器、起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0、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力设备布置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的平面图。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11、矿井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12、对安全用电要做到“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a、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子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b、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c、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d、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记录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

e、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f、十不准(井下供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4)、不准甩掉局扇的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有铜、铝铁丝代替熔断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13、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

14、室外变压器四周应有不低于1.7m的围墙或栏栅,并与变压器保持一定距离。

第十二条 矿井接地保护

1、36v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铅皮、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3、主接地极:

a、主接地极在主、付水仓应各设一块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b、设在地面的主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及其以下大于10欧姆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以上不大于4欧姆

4、局部接地极:

a、下列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一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2)、每一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3)、每一个低压配电点。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

(4)、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一个接线盒

b、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在有潮湿的地点,其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面积不小于0.6m2。

c、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不小于1.5的钢管制成,管子至少钻20个不小于5mm直径的透眼,并垂直埋入地下。

5、接地线:

a、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b、连接局部接地极的连线、铜线其面积不小于25mm2,扁钢:其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

6、每季应进行一次矿井接地网电阻值测定并作好记录,接地网上任何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第十二条 电缆的管理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字形放置,并应严防炮崩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个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6、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责) 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7、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8、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9、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

10、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并遮盖,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第4篇 机电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应符合完好标准。

2、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3、井下变电峒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0。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5、额定功率为40kw及以上的低压电气控制设备,应使用真空接触器。

6、供电线路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工作面的煤电钻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7、井下变电所应设经过培训合格的值班人员值班。

8、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检查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10、所有开关的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必须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明应显标出其额定电压值。

12、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是专职电钳工,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13、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子或站在绝缘台上。

14、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带动机器外露的传动设备都必须加装防护罩或遮栅,防止碰触危险。

15、机电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16、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设备的检修周期要求进行。

1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前部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8、工作面倾角在15度以上时,采煤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19、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0、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21、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必须符合标准,并专人检查,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2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23、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平稳,胶带不跑偏。

24、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

25、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

26、供水管理: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第四个规定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关规定。

(2)、巷道供水管路不得有多通、羊角出现。

(3)、供水管路悬挂与巷道平直和电缆两帮分开,因为条件不允许方可悬挂在电缆下方,距离不小于300以上。

(4)、管路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采煤机、泵站的水质要经过过滤,中硬以下,最好是软水,即ph值为7捉左右,水中无机械杂物和悬物。

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过流保护:必须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执行,实际供电中各开关的整定值按供电设计中提出的整定,如有变化必须及时整定。

2、漏电保护:

1)、执行《煤矿井下漏电继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机电队每天设专人对变压器漏电保护进行本身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既不拒动也不误动,禁止漏电继电器甩掉和假投,每月必须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做漏电继电器远方漏电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灵敏可靠,每次的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2)、1140v、660v、127v电压等级的漏电继电器单相漏电整定值必须大于等于22千欧、11千欧、3.5千欧。

3)、漏电继电器的试验用的接地极与接地导线和局部接地极与接地导线的金属裸露点的直线距离必须大于5米,试验用的接地棒与局部接地棒相同,设在水沟内或巷道潮湿处,在潮湿处时一定要埋好,试验用的连接导线用铜材质的至少为10平方毫米。

4)、煤电钻及照明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和照明综保,必须坚持使用保护插件,禁止甩掉不用,确保可靠投用,接地装置的使用与要求和变压器的相同,煤电钻综保要求每班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照明综保要求每天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3、井下接地保护:

1)、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接地芯线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欧姆.

4)、所有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接地线)都应和井下主接极构成一个总接地网。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每个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每个低压配电点、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

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有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7)、设在其它地点的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并垂直埋在地下。

8)、连接辅助接地极的极的接地导线及连接电气设备外壳的接地导线和高压接线盒两头的接地导线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2,,铜线不小于25 mm2 。

9)、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检测接地线回路外,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第5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格式怎样的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3、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4、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5、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6、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7、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9、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10、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有可靠地防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电气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⑶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并穿电工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良好的绝缘。

12、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13、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4、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想适应;

(2) 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⑶ 电缆主线心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6、 敷设电缆(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

(1) 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⑶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7、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8、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 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9、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20、 各硐室内的捡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捡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21、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2、 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

23、 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40m以外。

24、 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5、 各地区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

26、 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27、 电气设备与道轨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28、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__ di)、煤安标志(ma)。

30、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压,不超过10000v。

(2) 低压,不超过1140v。

⑶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1、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2、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

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1.5 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4、 放炮前井下非本质型电源必须停电,井下回风流中除通风监测设备用电外,其它所有非本质型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停电,揭煤前要将所有的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杜绝电气失爆,检查试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35、 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第6篇 浅谈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措施

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机电设备的种类越来越多,其应用也变得更加广泛,在煤矿生产中,机电设备的地位和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下面重点与大家探讨加强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的有力措施,这些措施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和提高设备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性能,对于煤炭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着越来越大的重要作用。所以,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要从基础工作做起,用经济杠杆为手段,以确保矿井机电设备安全性为中心,扎实地搞好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机电设备可靠、高效、安全地运行。

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现存问题

1.1管理理念滞后

一些煤矿企业,只注重产量,对井下机电设备重视不足,没有真正把机电设备视为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放到一个关键的位置,仅把机电设备管理当作一个辅助生产工作,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具体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一些煤矿企业单纯追求眼前产量,管理理念落后,甚至抱着“什么时候坏,就什么时候修”的思想。正是因为企业对设备检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才使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与检修工作不能落实,直到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或者故障后,才开始实施维修,导致影响了正常的生产,也使设备的运行周期大大降低。对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煤矿事故中,三到四成是因为落后的管理理念造成的。

1.2设备存在较多隐患

在目前很多煤矿中,机电设备陈旧落后,通常带病运转,安全配套措施跟不上,与当前国家相关的煤矿安全规定要求相距较远。由于煤矿企业的工作环境差,湿度高,空气灰尘多,如果机电设备在矿井里实施存放、运输过程中,不采取防锈、防尘、防潮等手段,则会加速设备的腐蚀及损坏;再加上工作人员的认识不足,经常会导致此类事情发生。例如提升系统缺乏托罐及缓冲装置,对电控系统和制动系统的保护手段不完全,井筒装备没有定期防腐,发生锈蚀现象,还有煤矿中绞车、防爆高压开关老化等。在这些设备中,存在的隐患较多,再加之对设备的检修不及时,检测技术落后,发现设备隐患的技术能力不足,都会导致设备存在较多的故障。

1.3操作者的素质不高

据相关数据表明,在机电设备事故的责任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一半以上。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文化的业务素质不高,操作过程中不能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对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掌握技术不够熟练,加上岗位变化频繁,也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在通常情况下,煤矿的工作环境差,不安全因素多,因此被人们视为又脏又累而且有一定危险的工作,这就导致了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不愿进入煤矿企业工作。

1.4对安全管理的投入少

因为种种原因,一些煤矿企业的生产设备自上世纪末至今都无大的投入,大量的超过服务年限的机电设备继续在使用,很多设备的工作性能已经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要求,但仍然没有被更新替换。正是由于井下机电设备的老化,新的机电设备没有及时更新,导致了常常发生煤矿的机电事故。尤其在对煤矿进行深度开采时,超期服役的设备更显的力不从心,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提高管理与维护水平的措施

2.1加强前期的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严格把好设备选型关。设备的选型,要适应煤矿的具体情况。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机电设备从验收、存档、资料的保存、安装、应用、维修等全过程管理,都要资料齐全,认真管理。其次,把好安装质量关。对新机电设备验收与安装使用,一定要根据编制的质量标准来进行实施。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予接收,存在质量缺陷、设备不完好的,不进行安装。当安装工作完成后,应当由维护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共同参加验收,在试运转正常后,才能办理移交手续,投入正常使用。

2.2坚持管理制度化

加速实施煤矿机电设备现代化管理的进程,要解决过去一些设备管理中的不足,改进并完善机电设备的管理制度。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所有人员都要有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最大程度地消除工作中的缺陷。根据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煤矿生产的具体情况,有效执行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落实设备巡回检修制度,机电工和操作工等要实行岗位制,督促贯彻规章制度的执行,实现对设备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要抓好对一些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重要设备的更新工作,提高其技术先进性,加强设备运行可靠性,对落后的、功能差的设备,要坚决淘汰。还要严格落实矿井的停产检修制度,按照计划定期对设备质量、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性。

2.3加强检修管理

在机电设备检修方面,煤矿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定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主提升、主排水、主通风、压风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及供电系统保护等。专门升降人员和混合提升系统,要实施年检制度,其余的提升系统每3年最少要进行一次性能检验;主要通风机在投入使用之前,一定要进行一次性能检测及试运行工作;常用的主要通风机及主排水设备,实行按月检修;在每年雨季前,要对水泵、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要做联合排水试验,真正重视预防工作,注重安全,实现全面治理。此外,还要构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系统,依靠计算机实施辅助维修管理工作,对一些运行数据实施收集与处理,同时对维修情况做出分析判断,实现数据的传递及时与可靠性决策,并向网络化及可视化维修管理方向发展。

2.4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众多因素中,发挥好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要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机电设备,必须要有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好先进设备的优势。要保证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对于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人员,要进行物质方面或者精神方面的奖励,提高其待遇水平,同时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培养一支技术好的设备维修检测队伍,从而使机电维护与管理人员懂的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原理,准确快速地判断和处理故障。

2.5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规划,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及监控等设备的可靠运行,对落后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更新换代。对保护设施不全的设备,例如提升绞车及干式变压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的保护,对于不符要求的坚决予以更换。要用先进和节能型的现代化机电设备,取代原来的落后设备。要组织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对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及效率。要采用现代化的先进工艺流程,科学控制作业点、面的个数,控制事故发生源的数量,实现矿井生产的高效与安全。优先采用大功率采煤机、变电所监测监控系统、绞车变频调速装置、综掘机及轨道运输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的技术和装备。

以上我们谈的是怎样做好机电管理与维护工作,一定要从保障安全、服务生产及技术创新的角度入手,结合煤矿的具体实际情况,通过定期的检修工作,强化井下电气设备及流动设备的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机电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上,引导生产力发展,实施机电设备投入与先进技术引进相结合,落实管理与维护措施,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7篇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3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6)斜巷施工时,为防止跑车必须设置可靠的“一坡三挡”。上坡方向5m处应设置一保险挡”,距下坡方向5m安设第二道常闭保险挡,并要坚持正常使用。“一坡三挡”在拉送车和存放车及悬车时都必须使用,保险挡必须常闭。

(17)电绞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采用带有闭锁的20t滑轮做绞车回头滑轮,挂在生根梁上的绳套上。采用3根2.4m的12#矿用工字钢并排作为生根梁,生根梁两端各施工2根地锚并配合锚链防止地梁下游,每根生根梁钻出5个直径25mm的孔并施工地锚加固。各生根梁上套上不少于三股18.5mm钢丝绳,每股绳搭接不少于4道绳卡,绳卡要卡紧卡牢,坚持每班检查,绳卡外留出绳头不小于800mm。

地锚施工必须牢固可靠,地锚采用φ20 l=2200的等强锚杆,每根地锚施工3根树脂药卷,地锚外露100mm~200mm,每根地锚的锚固力不小于7t。

(18)每次电绞走钩前必须派专人检查地梁、导向轮、钢丝绳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在正常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严禁绞车钢丝绳断丝超限后继续使用,严禁绞车钢丝绳插接使用。

(19)信号把钩工应认真检查钩头、大绳、防脱销、连环、保险绳等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20)斜巷绞车在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将车松到下平巷停稳,切断绞车电源。

(21)斜巷每20m应安装一地滚,具体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

(22)装、卸物料(包括长料)时,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好,喊清保安口号。

第8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并做好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2、每天检修班接班后,由检修电工对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进行切换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确保双风机能正常切换,正常运转;

3、检修电气设备需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电工亲自操作并闭锁,挂牌作业,并设专人看守;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4、掘进巷道,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带式输送机铺设要稳、直、上下托辊齐全、转动灵活、输送带不跑偏,保证安全;

5、严禁电器失爆、失保;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检修、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必须先放电,然后使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在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检修或搬运;

6、井下漏电保护、风电闭锁、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7、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8、各岗位工种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10、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各种电气设备;

11、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12、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3、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4、杜绝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压现象,机头、机尾要清理干净,确保机电设备可靠运行;

15、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后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第9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是指利用企业管理的理论对煤炭企业机电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管理,使之发挥最高经济效益的全部活动。

就我国煤炭系统来讲,一般都拥有从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压气到采掘、钻探、通讯、洗选等一整套机械设备及与之相应的电气设备,而且都有着一支操作、维修、管理这些设备的队伍,并且还有为之服务的机电设备修理厂等。这些一般被称为煤矿机电系统,而机电设备管理作为煤矿机电系统中的一个重要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煤炭企业要发展,管理是关键。目前,我国一些较为成熟的煤矿开采已经逐渐转入深部开采、矿井的延伸开采,对煤矿机电设备的性能和管理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煤矿系统工作的同行都清楚,煤矿生产中的煤炭开采、运输、提升多种环节都需要依靠机电设备与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来完成。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给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造成了诸多困难。笔者长期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积累了一些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对口专业进修及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使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笔者愿意与业内同行共同分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探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先进的整改措施,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煤矿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得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品种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复杂。特别是电气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也为煤矿机电设备带来了大发展,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但多年来形成的弊病达不到新的标准和要求,所以,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出现了以下问题。

1.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安全管理不到位。笔者经常与业内同行探析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分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发现好多煤矿虽然设置了机电设备管理部门,但机电设备科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却放在应付生产上,没有充分发挥出管理部门的作用。由于煤矿领导对机电设备管理不够重视,大量地压缩管理人员,造成机电设备管理人员不足,机电设备专业未能健全,机电设备管理网络经常中断,机电设备职能管理淡化的现象。还有一些煤矿根本就没有设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有的就是设置了,管理人员也是身兼数职。对电气管理、电缆管理、小型电气管理、防爆检查、设备管理、配件管理等管理不到位或放弃管理。更有一些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意识淡漠,对固定设备和流动设备的管理未能按《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机电设备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导致机电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试验、安装、维护、修理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一些环节不到位。有的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处在机电设备验收、使用过程中管理制度执行的不严,不合格产品仍然使用,而正常使用的机电设备缺少编号,账、卡、物不对应。还有的设备该报废的不报废,仍然超期使用。这些问题都严重干扰了煤矿正常生产,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处于被动状态。

2.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缺乏,在岗人员素质偏低。众所周知,煤矿是一个危险性高、环境差、风险大的工作单位。从业人员长期在地下开采光明,但他们的收入往往比较低,所以,对专业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缺乏吸引力。很多煤矿招不到技术人才,煤矿只好自行培养一些人才。可是,由于激励措施不到位,这些人才经过一个时期锻炼能独当一面后,又被效益好的单位挖走,造成大批技术熟练的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流失、青黄不接的现象。目前,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岗位上有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是临时工,这些人员文化素质低,不安心工作,安全意识淡薄,再加上煤矿机电设备系统培训方式落后,教育方法单一枯燥,只是形式主义走一下过场,起不到预期效果。这就给机电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造成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的现象。由于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系统负责培训的部门没有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过设备管理和企业管理培训,使得一些管理人员经常违章作业,机电设备故障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煤炭生产进度,给国家、煤矿经济运行带来了损失和障碍。因此,需要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决策层用先进的技术武装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要求他们按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使他们的工作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

3.忽视机电设备保养,机电设备超负荷工作。近年来,受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拉动以及我国将煤炭作为基础能源重要原料的战略地位的影响,煤炭需求产量激增。受利益、经济效益所驱动,煤炭企业常把生产任务、经济运行摆在第一位,而机电设备安全、使用寿命、机电设备规范化管理则摆在应付生产、充当配角的位置。机电设备连轴转,人可以休息,但机电设备没有维修保养的时间,再加上机电设备管理技术指标不过关,没有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无法对购进设备进行必要的性能、指标、安全性能的检测,运行中大型设备及电网供电采用的保护装置不完善,维修、检修需用的配件、工具不足等。虽然每个煤矿都制定了相应的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但实施力度不够。同时,煤矿领导干部重视瓦斯、煤层、水灾、火灾等重大事故的防范,对机电设备事故重视不够。业内同行都知道:机电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清洗、润滑、更换易损件等保养工作,一些领导及管理人员认为这些工作会增加工作量,加大生产成本,日常保养工作常处于缺失状态,致使机电设备故障频发,实际增加了生产成本。再者,煤矿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粉尘大、温度高、腐蚀性气体长期包围着机电设备,可是管理人员对此认识不足,机电设备在井下运输、存放的过程中,没有采取防尘、防锈、防潮等措施,造成机电设备的腐蚀和损坏。随着矿井的延伸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和压力的不断增加,使煤矿的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谷严重变形,导致管路、电缆受压。这些超负荷的生产状况给机电设备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深深感到,如果不加强管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提高和改进管理力度与方法,就很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此,煤矿领导和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整改措施

煤炭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煤炭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经济运行,因此,抓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首先要从加强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起,对一些重要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新,以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过程闭环管理。其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机电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制度。然后,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流程管理,维修和保养,以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

1.加强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一个煤矿如果对从业人员依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管理,那么这个煤矿无疑是安全的,因为在做到这些工作的同时,不安全的隐患已经消除了。怎样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呢笔者认为,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的过程管理必须以科队为单位,兼顾班组,实行过程安全闭环管理。过程安全闭环管理的过程是:制定安全目标,健全以机电矿长为首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分析预控,强化现场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坚决执行安全奖惩考核制度,加强职工安全专业技术学习。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过程闭环管理应该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1)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目标管理的设置应该在每年年初进行。各科室、班组、个人都应根据本科队、本岗位的生产情况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本科队、本岗位的安全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本年度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开展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的分析预控。每项工作开始前,都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预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预防。班前会既要安排当班的工作任务,更要总结上一个班工作中机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本班应注意到的安全事项。(3)强化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现场管理,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清洁工作,每个工作场所都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项目对作业现场、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10篇 加强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11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处的顶板必须支护好,并进行必要的背帮,防止片帮时影响设备运转或将设备砸坏。

2、 如果设备安装处有滴水或淋水应用胶皮或帆布将设备上方遮盖好,以防止水渗入电气设备内而造成绝缘降低。

3、 工作面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靠。

4、 设备周围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特别是采煤机和运输机传动装置周围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净以便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5、 不得在设备上放东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设备受压,变形或损坏。

6、 虽然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有一定的过载能力但要尽量减少设备平凡启动次数。

第12篇 机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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