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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模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热度:15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模版

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模版

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内容,只有安全生产上去了,才能抓好进度,提高质量。我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提高企业的形象。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施工人员佩戴识别卡进入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9、'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张挂'五牌一图':即(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即工程概况牌;(2)安全生产牌;(3)消防保卫牌;(4)文明施工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本工程搭设悬挑式双排钢管架。依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

2、脚手板材质标准

项次缺陷名称材质要求所能容许的程度

1腐朽不容许

2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

3斜纹:任何1m长上平均倾斜高度,不得大于80mm

4髓心:不允许

5裂缝: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不容许

7虫蛀容许有表面虫沟,不得有虫眼

2.1 钢管材质要求

一般采用φ48mm、50φmm,壁厚为3.5mm的焊接钢管,并要符合yb242-63标准。扣件一般应用gb978-67《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的规定。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33-8的可锻铸铁制造。而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垫圈)所采用的材料符合gb700-75《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a3的规定,螺纹均符合gb196-81《普通螺纹》规定;垫圈则要符合gb96-76《垫圈》的规定。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其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的开口处的最小距离要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灵活,旋转扣件的两件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

3外架搭设技术要求:(一般要求,详细见外架施工方案)

3.1 脚手架横向距为1.0-1.3m,纵向间距1.3-1.5m9建筑用途)。

3.2 脚手架坚立杆离墙体的距离为30-50mm,小横杆离墙体为10-20cm。

3.3 阴、阳角处立杆距墙体的距离不得大于40cm。

4、软硬拉结

4.1 各类拉结、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4.2 软拉结应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

4.3 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4.4 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5、搭接: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6、竹篱笆、栏杆

6.1 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篱笆,四角绑扎牢固。

6.2 铺设竹笆层时,应设置40cm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7、登高设施

7.1 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7.2 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4m2的平台。

7.3 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力撑。

7.4 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7.5 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力撑。

7.6 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7.7 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踢脚笆或安全网。

8、验收

8.1 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8.2 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8.3 扣件的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 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 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容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目数为2000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预留洞口

4.1 边长或直径在20~25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4.2 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空洞径,网格一般不得大于20cm。

4.3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设两道水平杆。

4.4 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 楼梯口

5.1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防护。

5.2 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

5.3 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防护栏杆。

5.4 临边防护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1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1.2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1.3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1.5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2.1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2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2.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4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3.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3.2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3.3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1 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

4.2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3 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4 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4.5 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4.6 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

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7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8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5.1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2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 mm2的多股铜芯线。

5.3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6、变配电装置

6.1 配电间面积不小于3m×3m,单列配电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侧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0.8m;双列配电柜正面不小于2m。

6.2 配电间必须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6.3 变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志。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五)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1 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1.2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1.3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1.4 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1.5 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1.6 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7 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2.1 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2 刨面必须有靠山

2.3 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2.4 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2.5 必须单独重复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3.1 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3.2 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3 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3.4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4.1 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4.2 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4.3 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4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5.1 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 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5.3 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4 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6.1 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6.2 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6.3 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7.1 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7.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7.3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7.4 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7.5 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8、水泵

8.1 电源线不得破损。

8.2 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8.3 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2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3 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4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1.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0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1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3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5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7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7.3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7.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2.7.5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2.7.6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七)、施工电梯

1.1 电梯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

1.2 电梯司机应按规定检查电梯是否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1.3 操作前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检查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4 操作前应检查,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的防护栏杆必须具备,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必须平整牢固,出人口栏杆必须安全可靠。

1.5 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和满载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互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人运行。

1.6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1.7 操作工必须做好外用电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运转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八)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

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篇 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用电措施

1、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指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和现场施工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其具体规定如下表: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设在外线路的一侧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现场施工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防雷

⑴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接地类别: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

接地电阻包括:接地电阻、接地体本身的电阻及流散电阻。一般认为接地电阻就是流散电阻。

⑵人的跨步电压一般按0.8m考虑,大牲畜的跨步电压按1~1.4m考虑。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50v、42v、36v、24v、12v、6v。

⑶防雷:当雷暴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尽量少在场地逗留。在户外或野外作业时,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尽量离开小山、小丘或隆起的小道,尽量离开河边、铁丝网、烟囱、孤独的树木等。在户内应注意雷电侵入波的危险,应离开电话线、广播收音机电源线等设备。雷电时应关闭门窗。4、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⑴ 室内配电线路的要求:导线的线路应减少弯曲,导线绝缘层应符合线路的安全方式和敷设的环境条件。导线的额定电压应符合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截面积要满足供电容量要求和机械强度要求,导线连接应尽量减少分支、不受机械作用。线路中应尽量减少接头,线路布置尽可能避开热源,应便于检查。水平敷设的线路距地面低于2m或垂直敷设的线路距地面低于1.8m的线段应防止机械损伤。

⑵ 架空线路的要求: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铝线的截面积大于16mm2,铜线的截面积大于10mm2。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且严禁成束架设。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大于30mm,架空线的最大弧垂处与地面最小距离(施工现场一般为4m,机动车道为6m,铁路轨道为7.5m。

⑶ 电缆线路的要求:确定敷设电缆的方式和地点,应以方便安全、经济、可靠为依据。敷设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勤苦他热辐射。电缆的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再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并在地上插有标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小于2.5m。

5、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

⑴施工现场应设置总配电箱,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总配电箱装设位置应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缋,缩短配电距离。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宜过长保证当损伤开关箱开关时用电设备起动、停止和运行情况能在操作者的监护视线范围之内。

⑵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装设环境应防雨、防尘、干燥、通风,在常温下无热源烘烤,无液体浸溅,无外力撞击和强烈振动,配电箱、开关箱应保证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周围不应有杂物。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用铁板,也可用绝缘板。铁质箱体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与工作接零相区别。

⑶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应符合技术要求,工作位置安装端正、牢固、不倒置、歪斜、松动。移动工配电筱、开关箱应牢固安装在稳定、坚实的支架上。安装高度能适应操作,通常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安装高度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底面安装高度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口导线敷设时应加强绝缘,并卡固。进出口线应一律设在箱体的下面,导线不得承受超过导线自重的拉拽力,以防止导线被拉断或在箱内的接头被拉开。

⑷加强对配电箱、开关箱的管理,防止误操作造成危害,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有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合格的绝缘用品。

6、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经常有人的环境中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的电压不得超过30v。潮湿场所或金属管道照明不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工作棚、场地采用分路控制。

7、配电箱、开关箱、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处理应专业人员完成。

8、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3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现状及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意义

目前,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程进行起重运输作业的重要设备,塔式起重机事故关系国计民生、危害重大,而目前众多的塔式起重机司机虽然有上岗证,由于缺少监督和复核手段,实际工作中违规严重。加强检查和考核非常重要。塔式起重机倾翻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由于塔式起重机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超载、斜拉斜吊现象普遍存在;二是由于对塔式起重机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发现,例如,在塔式起重机基础发生倾斜、关键焊缝出现微裂纹、螺栓松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检查维修,致使在塔式起重机继续使用过程中使潜在的缺陷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塔式起重机的倾翻。下面对形成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进行探讨,并分析使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意义。

一、原因分析

1、主观原因:

塔式起重机使用单位从其施工速度考虑,总想在最短时间内吊完所有需吊起的材料,因而在起吊次数一定的条件下,就想通过增加每吊重量来实现上述目的。在其主观上存在超载的严重倾向。

部分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为保持客户不断增长、租赁业务的不断扩大,对使用单位的超载等违章操作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个别业务人员为赚取租赁差价,将低规格塔式起重机以高规格塔式起重机外租,即使使用单位按租赁协议吨位起吊,对塔式起重机本身已造成了超载,放纵了超载等违章作业行为,因而无论租赁单位或使用单位受利益驱使,从主观上抵制有效监管。

2、客观原因:

塔式起重机原有的安全限位器,现场因缺少砝码无法及时调试,造成安全限位器成了摆设。当塔式起重机司机发现危险时,很容易出现急停急回。

塔式起重机技术档案特别是累计运转记录多为使用或租赁单位填写,管理部门无法查证其真实性,给违章操作造成可乘之机。

因以上原因造成了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普遍超载等违章作业,除了本身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外,频繁的超载极有可能引发塔式起重机钢结构某些部位的疲劳损伤,特别是超载情况下的猛起猛落,对塔式起重机结构损伤巨大,极易形成恶劣事故。

二、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意义分析

目前已开发使用的安全监控装置有“黑匣子”和防倾翻监控仪,其中监控仪通过观察塔式起重机的倾斜而进行记录和报警,无论是塔式起重机工作状态(如超载、斜拉等),或非工作状态(如螺栓松动、基础不均匀下沉),使造成的塔式起重机机身倾斜度超过临界状态均可记录和报警提示。

1、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通过高科技手段(如记录芯片)获取真实的第一手数据,而且不可人为更改,为真实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b/t100-1999的相关要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的需要。安装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可以有效地减少违规现象,首先,塔式起重机管理人员已经习惯的灰色地带经过数据整理将全部透明;其次,不熟练的甚至不具备资质的操作人员的技能评估将通过数据统计被暴光;最后,所有的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包括吊载状态和非吊载状态)数据将通过数据分析得到再现,从而使相关人员习惯于被监督的工作状态;而以前是相反的(即几乎所有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维护、使用、拆装工作是不被监督的)。

有的管理人员错误地认为只要保证目前的安全限位器正常使用即能保证塔式起重机安全,实际上,非超载状态的安全和所有的运行记录是无法通过目前的安全限位器实现的。

3、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是培养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技术水平的需要。通过处罚司机操作过程中打反车、急停急吊、斜拉斜吊等错误行为,教育司机和管理者,将有效地消除恶性事故的发生概率。特别是当塔吊司机观察不到所吊重物时,若指挥人员不限制工人装配的货物状态(重量、位置),起吊时司机可通过监控仪获知所吊重物是否超载或斜拉,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对于塔式起重机有时出现连接销轴孔与销轴配合不符合设计要求,连接高强螺栓松动后未及时拧紧的现象,通过及时维修和补救措施,可以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可靠的施工进度。

通过司机上班观察仪器指示的塔身倾角和每月一次的数据统计整理可以保证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满足要求,减少了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的测量次数,不必每次必须用经纬仪和专业人员完成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测量,简化了管理环节、提高了管理水平。

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数据记录功能保证了事故责任的认定科学性、完善了管理数据记录、为塔式起重机寿命预测以及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完好状态诊断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科学管理和主动事故预防提供了可能,完全可以轻松、真实地满足目前国家的相关行业规定。

三、结论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设备(防倾翻监控仪和塔式起重机黑匣子)的使用,一方面由于准确真实地记录了其运行情况,为监督部门提供了加大 管理力度、严格执法的依据。进而督促操作和指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另一方面其及时报警功能要能及时提醒操作人员预防突发的安全隐患。唯一不利的是需要增加部分投资,但这与事关人民安全相比是非常值得的。

第4篇 总承包施工对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施工安全的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承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承担着从始至终的安全管理责任。

1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总承包经理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指标。

4总承包及各专业分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各专业部门的业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与作业班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从经理到生产班组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使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5各级人员的安全协议签定后,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6各级安全管理协议,特别是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必须在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

安全管理工作见流程图3.7.6。

第5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于大中型排涝工程来说,它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大中型排涝工程的施工任务是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单位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由于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金属结构等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些不协调或矛盾,安全工作有可能存在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笔者根据多年在梅州大堤北堤防洪排涝项目部工作的经验,认为其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立足以下方面:

一、安全规章制度必须健全

1、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

从工程开工进场,就应该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快完善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以及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除加强施工单位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要着重加强对有关负责人、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岗前技术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二、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活动

通过举办安全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最好进行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其次,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还要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制度化。

第6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3、主持项目安全计划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2、对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队的安全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统计安全事故,定期向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施工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保管,随时检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况。

4、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汇报。

第三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通车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条:构件预制厂、搅拌站,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连锁保护。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第二节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砍伐树木应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砍伐树木时应设立警戒。

第十七条:拆除结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管道等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拆除工序应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第十八条: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地下管线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挖掘机作业安全。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条: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杆周围保留一定的距离,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第二十一条: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第二十二条: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行走。

第二十三条: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时,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防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自卸汽车作业安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翻斗内严禁载人。装土时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卸料起斗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并应有专人指挥,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料后及时将大厢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时纵坡不超过20%,横坡不得超过6%。行驶速度低于30km/h。

第三节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使用电雷管时,作业人员应关闭手提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

第二十七条: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第三十条: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第三十二条: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30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第三十三条: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第三十四条: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条: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四节 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桥涵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进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跨318国道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时,应采用满膛式支架封闭并布设安全网,并与施工协作队签订安全协议。

第三十九条: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筑物、临时设施、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视土质情况放坡,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机具,基坑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第四十条: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必须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设自动镇定装置并有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车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挖孔人员下孔作业时,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采取通风设施。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采用机械通风。

第四十一条: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作业人员配备保险绳、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在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吊车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第四十二条:构件预制厂的安全防护。操作开动振捣器的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电缆线。巡查和辅助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作业中如发现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装置处要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浇筑梁板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在工作平台上,平台临边要设护栏防护。

第四十三条:张拉预应力钢绞线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张拉作业平台、拉升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压力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作业安全。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在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第四十五条:搅拌站作业安全。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六条:平板拖车作业安全。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必须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同时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四十七条: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第五节 防护、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条: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第五十条: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时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条: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运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2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第五十二条:砂浆输送泵作业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第五十三条:砂浆喷射机作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条:保证在遂道出口进洞处设置24小时值班室,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五十五条: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第五十六条: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第五十八条: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第五十九条: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条: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第六十一条: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第六十二条: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第六十三条: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第六十四条: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第六十五条: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第六十六条: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护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第六十七条: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六十八条: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六十九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第七十条: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条: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

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第七十二条: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条: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第七十四条: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后,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七十五条: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第七十六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第七十七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条: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第七十九条: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第八十条: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八十一条: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十二条: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第八十三条: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第八十四条: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第八十五条: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条: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消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第八十七条: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八十八条: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条: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第九十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条: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条: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起爆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条: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第九十四条: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第九十五条: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条: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第六章   惩  罚

第九十七条:安全检查评比每月组织一次,每发现一处(次)安全隐患扣1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亡人事故,安全评比得分为0分。

第九十八条:施工队安全评比分为95分以下者,要进行停工整顿,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工,严重时,项目部有权予以清退。若发现重大安全责任,施工队除承担业主所罚款项外,另翻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工程项目完工,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废止。

相关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7篇 产品水箱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水箱基础施工

1、避免车辆伤害:禁止违章指挥,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不开带病车;

2、避免起重伤害: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等引起的事故,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4、避免机械伤害:砼搅拌机运转时加料及操作人员距离运转的搅拌机不能过近。

5、避免烫伤:严禁焊件还未冷却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所引起的烫伤。

2水箱施工: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烫伤:严禁不了解情况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所引起的烫伤。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罐内使用安全电压。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爆炸:避免因罐体内氧、乙炔胶管老化,引起气体泄漏;焊割具阀门关闭要严密;焊割器具不能存在质量问题;乙炔气要加回火防止器;钢瓶要经安检才能使用。

6、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7、避免火灾隐患:氧气、乙炔使用过程中周围不应有易燃物;焊机要按规定使用;焊机接线接头不能虚接;电气线路不能过载使用;开关与机械负荷要匹配。

8、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第8篇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内容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施工项目必须学习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 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必须有组织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人员,制定建立建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安全作业顺利地开展。

(三) 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每年的学时安全培训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生产工艺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专业的特点、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的基本技术知识并且熟习本工种、岗位安全技能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确保其实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进行防护,包括思想重视和措施得当,防范于未然,才能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 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的研究

安全防护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包括劳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安全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寻找危险源,确定分析重大危险源因素,制定对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就是说项目生产过程发现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途径,防止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措施。使安全生产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五) 安全检查和考核

安全检查的目的,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对安全措施的实验情况,安全生产防护中的薄弱环节,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劳动安全条件等进行检查。其目的的发现问题加以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有利于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先进经验的推广。

第9篇 施工企业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现场安全施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用好安全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第三条 安全专项费是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清单中列计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而投入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安全专项费是在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和业主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及业主的要求,建立物资储备、设备配套及人员组织台帐,根据台帐进行计量支付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安全专项费的使用必须通过现场计量确定,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控制,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双重控制,项目办批准使用,按照计量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第七条 安全专项费的计量支付控制,按照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10%。为了资金周转,第一期计量时支付30%的预付款,在三分之一工期完成前通过计量顶冲完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计量。

第八条 安全专项资金的计量凭证,为材料采购发票,设备租赁合同、台班结算单,安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单,临时工程的结算单等,所有凭证都必须通过监理安全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 安全专项费的用途主要是:

一、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主要包括: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④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交底制度等管理制度;⑤各种危险品的管理办法;⑥各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安全预案,包括防汛防洪、防爆、临电、消防等等;⑦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需要的资料。

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固定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三、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施工机械安全作业等的标志牌、报刊、宣传书籍、文字材料的购置。宣传标语横幅在项目部驻地、施工驻地、施工现场均要悬挂,为保证标语的醒目、完整,每一个月更换一次。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

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指: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共计6人。教育培训费主要包括: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2、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共计培训150人,主要费用为: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参加项目部组织培训的费用;③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3、其他参建人员

范围包括全部参建人员,尤其是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

培训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在在合同工程完成50%后一次性计量。

五、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项目部驻地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试验室配置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包括项目部施工驻地、预制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3、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六、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1、保健、医疗器材

2、保健、急救药品

①急救器材主要包括急救包,急救担架、氧气袋、卫生箱等;

②急救器材的使用与保管由专职或兼职医疗保健人员负责。

主要包括防暑、防冻伤、食物中毒、以及机械碰伤等的应急救助药品。为安全专项费用的1%,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七、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及三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3、施工现场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设置三处以上。

八、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1、全线的施工围挡

①项目施工时对过往行人有安全要求的地段需要考虑采用的混凝土立柱和铁蒺藜或铅丝网围挡等,基坑维护采用的彩钢板围挡;

②基坑维护可用彩钢板围挡。

九、高空作业防护费用

1、安全网、安全挡板购置安装

该项费用含安全网的购置和安装

2、上、下通道的安全防护

十、主要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费用

1、施工便道、行车安全防护

(1)交通指挥人员费用

(2)净泥防滑碎石带

碎石带的费用中含基本的维护费用

2、强夯施工安全防护

(1)噪声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2)震动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3)减震沟 含修建和维护费用

十一、主要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安全帽

2、安全带

3、绝缘手套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4、焊工面罩

5、施工防护面罩

主要用于强夯施工

6、水鞋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7、绝缘雨鞋

主要用于电焊工作业

8、雨衣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9、铁锹、镐头、大锤

10、施工用帆布手套

11、防冲击眼护具

以上为易损用品,每人每周更换一副。

十二、防汛、避雷设施的费用

1、临时排洪沟

施工现场排洪用,设置在低洼地段。

2、其它防汛设备、材料

主要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发电机、运输车辆等,按台班计

主要材料包括水管、钢管、木材、片石、水泵、电缆、编制袋等

3、避雷装置

十三、交通安全费用

1、交通疏导人员及必要器材

部分疏导人员由具有专业疏导知识或经验的安全巡查人员,主要针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

2、警示灯、警戒标志等设施费用

包括警示灯、警示旗,路堑工程用的警示立柱

十四、奖罚专项费用,分为项目部内部奖罚费用和项目办奖罚专项费用,所占费率分别为本合同段安全专项费用总额的4%和6%。

十五、其他安全支出费用

第九条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奖罚制度。对于安全制度和办法不能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能到位,安全预案不落实不演练,或者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将予以处罚,罚金从安全专项费中支付,对于安全工作扎实到位,安全目标全面实现,将予以奖励,从被罚单位的罚金中支付。

第10篇 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只能在食堂(厨房)内使用,并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移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息灭或关闭。 来源:考试大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用火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变配电室、仓库、材料堆场、宿舍、办公室和值班室等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机、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11篇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杜绝生产现场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司在建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gb26859-2022)和相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的要求。

第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保障

一、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参加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三级安全网,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并报公司安监部和建设管理部备案,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队要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管理,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每天监理日志。

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进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班前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查找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保施工人员理解、确认后,方可开工。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工器具进行清理检查,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安全合理,任何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必须在作业现场,工作票除了填写工作地段的停电措施外,还应针对现场勘察的结果,填写工作地段的危险性、复杂性、施工困难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现场工作许可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等)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并强化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确保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各环节安全要求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针对工程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工程量大的单项工程,必须编制“三措书”报监理、业主审查合格后执行。

二、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地面辅助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取得特种行业作业许可证(即取得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的电力施工人员、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地面辅助人员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抬杆、放线的农民工)。

1、 施工现场专业工程人员的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我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2、 施工现场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每组的临时工工作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

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为切实抓好我司电力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要求,在我司范围内的在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一律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一、 缴纳范围和对象

(一) 缴纳范围: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辖区内从事电力施工的企业、施工队;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严格参照执行。

(二)缴纳对象: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项目经理。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所接工程总造价1.5%-3%的费率标准,实行累进率计费方式缴纳。具体如下:

工程造价费率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3%

10万元-100万元2.50%

100万元-500万元2%

500万元以上1.50%

(二)劳务分包企业,按分包总额的4%缴纳。

三、缴纳方法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按上述标准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财务部开具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款人凭银行出具的缴款依据,到我司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开工许可,并将缴款依据复印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四、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事故发生的抢险救灾。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后初期所发生的各种抢险救灾及相关费用。

2、用于违规、违章施工操作或者发生事故后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

3、用于消除施工单位遗留安全隐患所需工程材料费用。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拒绝缴纳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项目管理部门不得签发开工许可令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否则将扣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考评分10分并予以责任人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章施工操作和等级事故的,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财务部、审计部门、安全监察部的监督。

第三章 现场安全施工奖惩细则

(一)施工单位责任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员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50%。

3、发生人员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施安全保证金10%。

4、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一般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10kv)35kv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30%安全保证金。

6、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 塌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

7、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8、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每次扣除2000元、未按要求召开施工作业班前会便盲目开工每次扣500元。

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扣除1000元。

3、不配合安全检查,每起扣除5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次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未按照项目实施单位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次扣除2000元。

5、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元。

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次扣除1000 元。

7、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0 元;新进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10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 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9、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 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

12、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3、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4、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责令停工并扣除2000元。

15、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2000元。

16、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17、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每起扣除500元。

18、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每起扣除1000元。

19、夜间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每起扣除2000元。

20、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21、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每起扣除2000元;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1000元。

22、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1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23、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

24、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措施,每项扣除500元。

25、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每起扣除5000元。

26、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未提出相应要求,每起扣除500-1000元。

(三)装置性违章

27、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3000元。

3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1000元。

34、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1000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元。

36、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500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 每处扣除1000元。

38、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500元。

39、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5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500元。

40、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

41、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500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元。

42、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1000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gis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监测有害气体,每起扣除1000元;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无可靠的接地,容器内、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1000元。

44、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45、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1000元。

46、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2000元。

47、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1000元。

48、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2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

(四)行为性违章

49、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作业,每起扣除500元。

50、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每起扣除1000元。

51、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每起扣除500元。

52、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每起扣除500元。

53、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每起扣除500元。

54、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每起扣除50%。

55、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每起扣除500元。

56、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50元。

57、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每起扣除100元。

58、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500元。

59、违反“十不吊”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0、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1、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500元。

62、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200元。

其他

63、被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2000-5000元。

64、对举报违章事件的个人,实行严格保密,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实,按处罚金额50%奖励举报人员。对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按查处金额的50%奖励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

五、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处罚和通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向相关单位开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工程结算时,统一考核、处罚。

六、本办法适合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请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七、本办法由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

人类为了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自古迄今无时不在进行各种工程建设。建筑业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难度较大,且具有危险性。据统计,建筑业的生产事故频率、灾害率要高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每年建筑业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频繁和严重的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现代安全管理原理

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现代安全管理示意图,如图1所示。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其目的是减少事故,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状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偶然性,又有必然

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1安全管理系统要素

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因此将安全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这三者之间既有相关性,又各自独立,只有这三个子系统互相协调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优。

2.2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安全施工系统模式如图2所示。工指令、操作规程是法令、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安全技术水平是社会实践的体现;环境干扰是周围因素对人的作用,而心理行为是来自人自身的影响。

2.3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分析、评价及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2.3.1安全分析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系统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1)在施工作业中人是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各种指令由人发出、接收、执行,因此,做好人员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2)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因素主要有通风不良、噪音过大、物料储放不当等几方面。

(3)至于机械与设备,其设计与安全装置对于施工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2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评价

可以从数量上说明分析对象的安全程度,使人们得出可供比较的概念。它能够准确地提示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对危险进行大致的分类,并针对系统的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评价的主要指标有:人的生物节律、人的精力、人的条件失误率、人的意识状态可靠系统、设备故障率,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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