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措施
1、通风瓦斯管理
(1)测风人员坚持10天一次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调配风,工作合理分配各用风地点风量,并对井下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补充,认真搞好测风记录、测风报表。
(2)在检修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局扇安设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设专人管理,认真做好运行情况记录。风筒吊挂平直,破损立即修补或更换,风筒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
(3)井下密闭必须编号挂牌管理,按要求检查气体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配齐配足瓦斯健康探头,执行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2小时记录一次值班情况,1天打印1次瓦斯日报表,送矿长审查签字。
(5)瓦斯检查:每一个班安排1名瓦检员巡回检查,没一个作业点安排1名瓦检员现场跟班作业,严格落实瓦斯检查“一炮三检”、“三对口”、“三签字”制度,杜绝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少检等违章行为,严禁瓦斯超标作业。
(6)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及必须有专职人员看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机,要保持通风机常开不停,若需要停机时,必须采取临时停机措施,经矿井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停机。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正常使用,停风是能自动切断供电航道内的一切电源。
(8)由于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在成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方可继续施工。
2、防尘管理
(1)采用湿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装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3)装岩前必须对爆落的岩石进行洒水降尘。
(4)定期冲洗巷帮。
(5)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水幕,在放炮时必须打开,等炮烟吹净后方可关闭。
(6)回风流中的水幕必须常开,不得随意关闭。
(7)防尘工要经常检查防尘管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防火管理
(1)按规程规定配备齐全防灭沙箱、灭火器,铺设完备消防管路。
(2)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岩粉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管直接灭火。
(4)若井下发生火灾,要及时按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采取控制风流,防止火势蔓延。
(5)认真做好地面进风井和回风井防火措施,杜绝地面火源造成火灾事故。
4、机电管理
(1)每班电钳工必须巡回检查电缆、接线盒、各类开关、局扇、电煤钻等设备的安设和防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井下机电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
(3)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使用,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上架挂牌管理。
(4)严禁带电搬迁、检修机电设备,认真做好检修、维修和运行记录。
(5)对井下撤除的完好机电设备必须分类登记入库管理,需维修的必须及时送检。
(6)电钳工认真登记好机电设备台帐(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功率、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购买时间、入井使用时间、地点、用途。检修维修记录等)。
5、运输管理:
(1)轨道的铺设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街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错不得大于2mm。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应无杂物、五浮煤、无积水。
(2)使用电机车运输,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顶岗。
(3)人力推车1人1次只准推1辆车,两车间距不得小于20m。严禁放飞车和蹬车。
6、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排除危险活矸。
(2)顶板破碎地带必须及时加强支护,并关顶背帮。
(3)及时更换断梁折柱,零星断梁折柱不超过24小时,连续断梁折柱不超过8小时。
7、放炮管理
“5.13”事故后,矿井所有管理人员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放炮的管理,明确放炮员的职责,矿长与放炮员签订责任书,制定放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严格遵守《规程》规定的通风、瓦斯、炸药管理的制度。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都应在现场。
(3)应采用专用的放炮母线,放炮时警戒内不得有任何人。
(4)应采用安全登记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是用水炮泥。
(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如数交回爆炸材料库。井下使用或剩余的爆破材料存放必须分箱上锁管理,严禁乱仍乱放。
(6)爆破材料箱必须使用耐压、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降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7)井下爆破材料必须放炮员运送或监护运送,运送途中不得逗留,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8)每次装药前班长应指定专人到预定地点警戒站岗。放炮距离直线巷道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巷道不得小于75m。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工必须在接到放炮命令后方可起爆。爆破结束后,班长、瓦检员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放炮情况,如有拒爆要按处理瞎炮的规定处理,站岗人员必须等接到撤岗命令后方可撤岗。
8、出入井检身管理
(1)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凡入井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检身。
(2)凡不准如井的物资及不防爆的仪器,特别是烟草,火种等,严禁带入井下。
(3)检身时凡矿灯不防爆、穿化纤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作业人员,严禁下井。
(4)非生产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下井。
(5)检身人员必须对出井人数与入井人数清点,按矿规定时间清点出入井人数是否相符,若不符合,必须立即向带班人员问清楚,是何种原因。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回报。
9、其它: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追涨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认真组织召开职工班前会,详细安排工作重点和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4)认真做好井下交接班工作,交代清楚上一班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5)所有矿井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有是有病必须请假,以便矿井安排工作。
1、灾害预防:
(1)爆炸事故发生是的措施:
①一旦井下发生局部瓦斯或煤尘爆炸,人员不准乱跑,由带班领导或跟班特员、版组长识别真情,把人员带到安全巷道口,在通过爆炸烟尘前,戴好自救器,用电话与调度室联系,等待命令。
②一旦人员无法撤出,所有人员要背向爆轰波传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戴好自救器:待爆轰波过后,尽快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等待援救。
(2)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①经常检查巷内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矿井值班人员。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②巷内一旦垮顶出路被堵,未堵人员要及时想矿调度室汇报,包括垮顶范围、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进行抢救。
③在进行抢救时,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清酒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④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楚顶帮活矸。
(3)透水预兆:
①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渗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掘进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原则。
②顶板来压预兆:背板压烂严重:顶板有“闷炮”声,巷道掉渣、片邦严重;顶板破碎;支架断梁折腿、支架变形严重;顶板下沉离层有裂缝等预兆。遇上述情况时,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假设特殊支护、信号柱、加大支护密度、最大限度减少空顶距离,遇危险情况及时撤离危险区。
③瓦斯异常涌出预兆: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忽高忽低,温度骤降、煤壁发凉;遇地质构造或围岩松散区,瓦斯异常涌出;煤层发出“丝丝”的鞭炮声、煤炮声;顶板来压;煤亮度变暗等预兆。
第2篇 严格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为汲取非煤矿山发生爆破安全事故的教训,要坚持把做好采石场爆破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组织督查爆破公司作业现场,强化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公安部门严格民用爆破公司爆破审批制度,要求爆破公司严格执行5个“确保”:
一是对采石场提供爆破作业时,确保全面清理现场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并做好爆破警戒,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避炮设施满足安全要求;
二是确保根据岩石的性质和结构认真核算并严格控制装药量,切实杜绝违章放炮现象;
三是确保炮孔的数量、排间距、行间距、倾角和开采的台阶高度和边坡角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是确保对无证非法开采、违规越界开采和存在浮石事故隐患的采石场不提供爆破作业;
五是加强对爆破手的安全警示教育,确保爆破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坚决杜绝凭经验作业和违规作业的行为。
第3篇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证。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煤矿生产中某个环节或某些人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而技术管理上出现漏洞或者技术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 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煤矿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甚至酿成重大事故。
2 技术管理是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和完善的《作业规程》的核心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作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计和设备能力的选型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有力,这些都必须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对比,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是煤矿的基础,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
《作业规程》是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1) 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
(2) 有的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内容。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
(3) 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按《作业规程》作业也可能发生事故;若安全系数过大,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易使工人产生错觉,甚至认为不按要求做也不会发生事故。久而久之,造成工作上习惯性违章,同样会发生事故。造成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了一部分人的不负责外,在编制《作业规程》时,技术管理的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使《作业规程》更合理、更科学,就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3 技术管理是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
在地下开采的煤矿中,客观上存在着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酿成故障或事故,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何种条件的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认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明确安全上的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安排治理隐患工程,才能为预防事故奠定基础。
隐患与事故密切相关,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按隐患存在的性质和状态可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长期性隐患和短期性隐患。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列为重大隐患,要重点治理。其它隐患列为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动态的,暂时影响较小,但是,如果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开采有瓦斯、煤尘、水患、自然发火和顶板问题的矿井自然是长期性隐患,这些隐患将伴随矿井开采的始终。对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和工程来加以治理,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瓦斯浓度的异常和超限,井下出现co,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和老空等属于短期性隐患。对这类隐患应明确责任,加强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或安全通过。短期性隐患应作为现场排查治理的重点。在排查事故隐患时,要依靠技术手段对地质条件、生产环节、开采状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科学的依据,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4 突出抓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据我市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来瓦斯、煤尘和火灾事故,约占总事故次数的45%,死亡人数占总数的62%以上,并且一些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技术管理水平较高的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煤尘和火灾事故。如武乡县东庄煤矿,1994年5月28日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24人;沁源县黄土坡煤矿2000年10月13日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郊区南村煤矿1999年12月21日的火灾事故等。这说明“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稍有疏忽,思想上稍有松驰,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重大瓦斯、煤尘和火灾事故就无法得到控制,安全生产就没有主动权。因此,要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就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控制瓦斯、煤尘和火灾等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搞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应从以下两点着手:
(1)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明确行政正职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并重点把好5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和“一通三防”安措资金使用关。
(2) 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它是矿井防治瓦斯、粉尘和防灭火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调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风系统,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建立完善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合理供给和分配风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供风充足。
5 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
煤矿安全状况不佳,除了受制于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以外,还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等有很大关系。要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方法,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尽量降低劳动强度,努力改善井下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使煤矿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经济效益而被忽略。相当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问题,应注意在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良好作用。
技术上创新与改进所面临的安全问题较多。例如:在过去认为不能使用机械化采煤的煤层中发展采煤机械化;在特殊条件下采用锚喷支护;在含水冲积层下不断提高开采上限;在冲击地压煤层中实现安全开采等都有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将上述诸多问题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原有的部分做法和经验不能使用了,必须重新探索方法和总结新经验;二是有些要突破原有的规定,即所谓“突破禁区”,在技术上有很大风险。在技术工作中不敢创新是不对的,但对创新工作采取简单从事不顾及安全后果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慎重对待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循序渐进地进行试验。鉴于煤矿基础理论知识较薄弱,试验和测试手段欠缺,信息资料不足的状况,提倡煤矿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搞好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攻关,使科研成果尽快在现场推广使用,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6 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已经说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盲目性,也必然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组织上充实技术管理人员,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部分煤矿经济效益较差,甚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影响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离开煤矿向行业外流动。其次,技术工作责任较大,而得到的待遇偏低,也影响了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致使有些工程技术人员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不能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技术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甚至存在干好干差一个样情形,因而使广大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创新的热情。这些问题若能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广大煤矿职工热爱矿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则肯定会对安全生产作出较大贡献。
总之,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任建华 李计祥)
第4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
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加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致使煤矿企业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突出、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绝大多数是对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不足造成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前提,对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是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起点,它可以为整个系统的实施、运行和保持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使煤矿企业对其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危险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总体的评价,可以全面掌握当前生产系统中的安全风险状况。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使企业能够持续识别、评价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实现持续改进。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是煤矿企业主动开展本质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煤矿企业更好的履行其基本生产安全法律义务的重要保证。
(4)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有利于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实施、细化和补充,降低了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原则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起点和最重要的环节,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煤矿企业风险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闭环性原则
煤矿企业生产系统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闭环过程;否则,只能是“虎头蛇尾”。只有实现闭环原则,才可能达到根除重大事故的目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煤矿企业由于其粗放式管理,往往是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和培训教育措施等比较全面,但信息反馈和预控控制措施较弱,不能达到降低生产系统风险的目的。
(2)动态性原则。煤矿生产系统的特殊性决定了该系统具有更强的动态性。不同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工作人员的心理和生理状态、设备的位置、地质条件及生产条件都发生了变化,随时可能产生瓶的危险因素,必须适时正确地进行预警,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3)系统性原则。煤矿企业生产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犬系统,它又可以划分为瓦斯防治系统、支护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和矿山救护等子系统。根据各子系统的不同特点和事故的防止规律,采取及时正确的预警方式和不同的控制措施。实现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4)及时性原则。危险源是事故的源头,一旦生产过程中危险源出现。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在日常监测过程中。检查人员一旦发现危险源存在,就应该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预控中心汇报。另外,信息流通畅是正确预控的
前提。日常监测中的信息应该及时地传输给预控中心。预控中心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切断事故的因果链。
第5篇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1概述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收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安全决策系统及信息反馈系统。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在生产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人们利用计算机对信息的快速处理能力及高容量存储能力,建立了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的高效运作,及时收集安全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和传递,给企煤矿的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正确决策提供了保障,有力促进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2煤矿安全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信息收集方式简单、方法单一目前,煤矿的安全信息收集工作主要由信息站进行。信息站在收集时只简单地偏重于管理人员下井填写的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基本带有普遍性和通用性。比如,某处的阻车器不灵,某个工作面的支架有点倾斜,某根巷道的轨道不合要求等。当然这些隐患的处理能够杜绝一些事故的发生。但是,安全信息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必然有事先预兆,而事先预兆即安全隐患未发现,就是信息收集工作中方式简单和方法单一所致。
2.2安全信息不反馈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中“隐患整改情况”一栏经常是空白的。即使是整改了,但没填通知单就可能没向信息站反馈信息。同样,信息站没有接到隐患整改的反馈消息,又懒得去查,导致了信息的丢失,安全事故就会在这一疏忽之间发生。
2.3信息源局限于生产现场,信息管理职能分散现在,部分煤矿成立了安全信息站,专门从事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其收集的信息主要是井下的安全隐患,即将领导、信息员、专业科室以及其它业务保安部门下井所填写的安全隐患单收集起来,进行一般处理,供领导参考和决策之用。因而,其信息源主要局限于井下生产现场的隐患。在安全信息管理中,信息应该是多方面的,还应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部委指令、标准和文件;上级部门的指令和文件;国内外有关单位的信息交流;各种文献、手册、数据和资料等。井下现场的安全隐患只能提供给领导参考,而各种安全政策、规定的综合加工和处理,能够在安全决策、编制安全计划、进行安全生产时为领导提供更多的帮助。目前安全政策、安全规定的信息管理在各矿是都有的,但主要由一些文书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内勤进行管理,它所产生的作用只具有一般信息储存的作用。
2.4安全信息处理和决策一刀切大部分单位在安全信息的处理方式比较混乱,基本上就是进行简单的处理,再送安监部门决策,而不管隐患其难易程度、时间缓急。在进行决策时,认为“反正这是一个安全隐患,必须处理,就送发隐患单位进行处理就够了”,而未想到其它的因素。
2.5安全信息站无实权部分单位认为安全信息站只能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而没有其它的权利。如果这样,基层连队就不能认真执行安全信息站发出的决策和命令,企业就不能很好地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就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2.6现代化管理程度较低安全信息管理应该是人与机的结合,但效益不好的煤矿不可能配计算机,所以导致了信息站在安全信息管理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人工处理、钢笔抄写等比较原始的工作方式效率较低,能给安全管理带来的效益较差。
第6篇 煤矿安全管理、细节决定成败
煤矿生产系统可分为矿井基础建设,硬件投入和软件管理。矿井建设从选点、地质资料收集调查、论证、设计、建设等工作离不开“细节”。
硬件投入前的考查、论证、设计等离不开“细节”。软件的建立管理以离不开“细节”。
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防更离不开“细节”,更要从“细节”入手,从“细节”抓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煤是主要的能源之一,煤矿企业发展比较迅速,强化安全管理是煤矿生产的重中之重。而目前中小煤矿安全管理形势软为严竣,忽略“细节”的事故时有发生,例:一、2005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金沙县安络乡剪干湾煤矿发生一起坠仓事故,死忘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余元。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05年11月8日23时45分左右,生产副矿长张先华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进行巷道维修。当班共有6人下井,其中:安全员庄力,瓦检员李兴林,工人喻进才、喻刚伦、彭代福、付帮中(死者)。9日零时15分左右,庄力带领当班工人来到二平巷煤仓至运输巷段维修作业,清理巷道维护支柱。凌晨3时左右,喻刚伦、喻进才、付帮中三人推车来到煤仓处,喻进才、付帮中二人把矿车上的矸石倒入煤仓,有二块大的矸石落在煤仓边上,付帮中就用脚去蹬,在蹬矸石时不小心踩滑,掉进13米深的煤仓至其死忘。
事故原因:
一、煤仓处没有按规定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防止煤、矸石堵塞的设施。
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工人冒险作业。
三、剪干湾煤矿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自主防范保安能力差。
例二:2023年5月12日早班11时20分左右,林东矿务局龙凤煤矿在井下撤出瓦斯抽放管道时发生一起其它事故,死亡一人。
事故经过:
2023年5月12日早班,调度室副主任杨道鸿召开班前会,8点抽放队队长邓希昆安排班长孔朝(死者)和地面维修工熊德勇到三采区5935运输巷岔道口前15米处撤出两节抽放管,把抽放管撤出后准备在此处打密闭。孔朝在未弄清工作地点(把具体工作地点搞错)的情况下,就带着熊德勇到593回风平巷岔道15米处撤高负压的8英寸抽放管(20米处有高负压管的闸阀),孔朝和熊德勇没有关掉闸阀就开始作业,11时20分左右,在螺栓撤完后由于高负压的负压很大,用手无法把管道移开,孔朝就用左脚去蹬管道的阀栏盘,在蹬开管道的同时,孔朝的左脚被高负压吸进管道中,由于熊德勇和其它救援人员不知道高负压管道的闸阀位置只能通知地面调度室停止地面抽放泵,在12时50分左右,才把孔朝的左脚从抽放管中取出,由于负压很大,孔朝被救出时已经死亡。
事故原因:
1、该矿对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教育力度不够,造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孔朝身为班长,在未搞清楚作业地点和先关闭闸阀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工人培训不到位,违章安排未经培训的地面工人下井作业。
3、调度室在安排撤除瓦斯抽放管道特殊作业时未在瓦斯抽放管道辅设图上详细指明撤除点,导至孔朝把作业点搞错。
综上所述两起事故发生都是工作中的“细节”没有做牢。在部份领导和管理人员心目中像倒矸石,撤管道等工作都是“小事”不会发生安全事故,而正是这样的“小事”的“细节”没有抓好,才导至事故的发生。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生产没有“小事”和“没事儿”。俗话说:祸患常积于忽微,天下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企业安全管理重在“细节”,慎于小者不慎于大,戒于近者不违于远。从小事儿做起,杜绝没事儿,从“细节”入手,处理好小问题,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煤矿领导,业主,安全生产管理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真谛,以对职工生命大于一切,以国家财产、企业财产高于一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同时,从煤矿安全管理无小事的高度抓好“细节”。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科学管理
1、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业主、矿长、工程技术负责人,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工人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氛围。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煤矿业主与矿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矿长与矿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矿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层管理人员与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班主长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科室与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并承担的责任,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必须达100%。
3、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和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奖罚,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特别要以“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防治水、防突为检查重点。
1、检查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风流是否稳定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量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微风和无风作业,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监测、监控是否能正常使用,瓦斯监控传感器是否按规定吊挂,数量是否满足要求,井下作业地点是否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班组长、安全员、电钳工等是否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
2、检查井下是否有发火预兆和火灾隐患,在电气设备硐室,变电站和电气设备较集中的地点是否按规定采取了防灭火措施,灭火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
3检查矿井防尘系统是否完善,喷雾洒水降尘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没有喷雾降尘设施的地点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扫或冲洗粉尘。
4、检查采掘工作面顶板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巷道维修率和失修率是否超过规定。
5、检查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了防治水措施,是否按规定配备了探放水设备,在采掘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综合防治水措施。
6、检查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了“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瓦斯抽放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四、建立建全安全、监察机构,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建全安全检查和监察机构,在安全上构筑起两道防线。
1、安全检查机构负责管理、排查处理日常的安全工作,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
2、安全监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进行严格处罚和停止采掘作业。
天下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煤矿安全事故都是由小事而引发造成的,企业只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多的抓好安全管理的“细节”最终才能实现安全生的目标,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
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8篇 某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
本办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
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 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综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煤炭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在全面分析危险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客观评估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及应急能力、应急资源,广泛听取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山救援队伍指战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15万t/a(含15万t/a)以下,且危险性较小的煤矿企业(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矿压冲击危险性),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
第七条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等),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
第九条 煤矿企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作业场所、主要设备和设施,应当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办法》。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实际。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三章 应急预案评审
第十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其它有关部门人员、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报告,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
(三)评审专家和参加评审会人员的名单。
(四)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人员、矿山救援队伍的指战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及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并邀请驻地煤监机构人员参加。
应急管理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可从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
参与评审专家的人数应根据企业规模而定。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要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评审人员和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是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应急预案备案的评审工作;要素评审是煤矿企业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 形式评审。依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主要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表 1。
(二) 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认真分析研究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煤矿企业应按要求修订,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应急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驻地煤监机构。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一)纳入自治区直接监管的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新疆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二)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三)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向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四)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应送为其本煤矿企业服务的矿山救援队伍。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三)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应急预案相关附件。
第十九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并将意见反馈送审单位,送审单位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可提供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条件。凡是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没有通过专家评审的,没有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向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不得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不得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五章 应急预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要点、应急程序和能够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相应的应急地点;将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应存放在应急指挥场所。
第二十二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增强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时,应邀请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和应急管理专家指导;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七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工作总结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煤矿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煤矿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重大技术改造的。
(三)安全生产条件(地质情况或者灾害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修订要求的。
(七)应急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备案登记的部门报告修订情况。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煤矿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管理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9篇 安全目标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不论是在能源的生产还是消费领域,始终占据70% 左右的比重。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特别是重大及特大恶性事故频发,不仅使职工伤亡人数多,而且还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分析其原因表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观念陈旧,多处于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人员思想麻痹,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未能从根源上着手及时排除隐患和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出预测。总之,安全管理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已成为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基于此,通过研究和剖析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以超前型管理为主的安全目标管理来解决这些问题。这对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避免事故发生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1、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的目的就是避免事故发生和保证安全生产。煤炭开采作为高危行业,其事故更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故煤矿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难题。
事故致因理论表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工作场所是物(地质环境、机电设备)和人( 操作者、管理者) 共同组成的。因此,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就要从这两方面出发,对人和物分别进行有效管理,进而对隐患和事故做出合理预测,及早采取措施。
1.1地质环境危险因素
我国煤层赋存不稳定,地质构造复杂,煤层瓦斯含量大,高瓦斯矿井多,煤层易自燃。井下自然危害归结起来可分为七大类:水、火、瓦斯、粉(煤)尘、噪声、顶底板、热害。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和采掘深度的延伸,煤矿井下将面临着更多的生产安全问题。
在采矿过程中,工人在数百米井下的半封闭式空间中作业,面临着高温、高湿、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恶劣的自然环境,作业环境差,工作时间长,照明不足,极容易使人情绪发生波动而产生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
1.2机电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客观存在的,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正确判断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其发展,对预防、消除事故有直接的现实意义。由于前几年煤炭行业不景气,井下的机械设施和电气设备老化,甚至出现带病作业的情况,这都为今后的工作埋下了安全隐患。
1.3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矿难统计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在煤矿事故中占主导地位。与物的因素相比,人是更为活跃的因素,容易受心理、生理和技能等因素影响,行为具有复杂性和偶然性。
在采掘过程中,工作环境复杂多变会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进而影响了工人的正常操作,增大了人为事故发生的概率。而工人们对隐性危险源的辩识能力不够、不安全因素的处理能力欠缺以及对以往经验的过分信任,也是造成人为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实际生产中,一些工人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心存侥幸心理,违规作业,甚至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对其生命财产构成很大威胁。
1.4安全管理缺陷
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是安全技术及装备的保障。在此基础上,还与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观念息息相关。安全管理的对象不仅是人,还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
我国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缺乏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监察培训,执法力度和考核力度不够。企业基层领导安全管理观念淡薄,对安全投入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认识欠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工作过程缺乏具体的指导和管理。企业职工普遍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处理突发性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更有甚者,无视规章制度,“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
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管理中的“ 软管理”,一直被企业领导人所忽视,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安全就是效益” 也未能引起煤矿企业管理层的重视。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论述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套稳定大局。众所周知,煤矿企业是典型的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在煤矿企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国家和各级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多次会议。实践表明,安全生产管理光靠领导重视、开会议、发文件是不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企业,每一个职工,注重企业内部具体日常化细节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 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 经济 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 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 ,从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环节过程人手、注重生产日常细节管理,努力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本文根据自己的现场工作经验、结合企业的特点,谈几点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一、把安全预防落到实处,安全预防“补牢”未必为“亡羊”,只有使得预防工作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安全工作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一)、做好“安全理念”的思想预防。生产过程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诸多事故的祸首。只有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预防工作搞好,才能把事故后处理变为处理后无事故,避免企业因预防工作没做到位而造成事故,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二)、做好“安全文化”的行为预防。预防就是防患于未然。在事故发生前或刚有事故征兆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在行动上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造成事故隐患。避免有对工作不尽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一些小的隐患、缺陷心存侥幸心理,往往会把一些小事搞大、大事搞砸。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做好“安全管理”的技术预防。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工作,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煤矿生产 地质 环境 复杂,包容面广。对技术环节薄弱的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安全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要敢于加大管理力度;设备有缺陷的要舍得投入资金进行革新改造。从设备质量、人员技术力量上做到预防。
二、安全管理必须务实抓安全管理必须务实、任何的不务实、不作为和乱作为都有危害、都不可取。安全上一时的疏忽、侥幸,虽然可以在突击、蒙骗、辩解下脱逃责任,但却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极易让人养成懒情的惯性心理。这种作风用来来抓安全,轻则懒惰了自己,重则成了一种惯性,就会危及安全工作效率,影响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安全事大,关乎生命,人人有责。“临时抱佛脚”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但却经不起明眼人的审查、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问题与隐患能隐藏一时,却也能在不经意时爆发,它若爆发,随之而来的,会是可怕的事故。对安全与隐患,轻易地相信自己的经验判断,而没有及时地采取措施,热衷于临时突击,当问题被查出,本身受到处罚,心里才明白平日里的不重视、不作为是多么地危险,然而此时的后悔与叹息,又有何用呢 “没有铁打的基础,撑不起高楼”。安全工作,只有一点点地日常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人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是日常的、扎实的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自然能够在“万变”地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面前从容淡定、游刃有余。
三、安全生产要强化细节管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安全管理的细节,殊不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精益求精的细节管理。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人手,想在心理、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个神经。 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乏备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日常工作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心思缜密地注重细节,宝贵的生命就这样在疏忽中失去。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需要每个细节很完美很难,但只要一个细节没注意到,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细节不是空喊出来的,它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关系着我们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
四、警惕不良习惯酿灾祸
在煤矿企业里,众多的职工有着不同的行为习惯。其中有些是有害的。如有的地面职工见到熟人喜欢打打闹闹,骂大会;有的干起工作毛手毛脚等等,这些都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其实,工作的过程中说笑打闹也好,干活毛手毛脚也好,都容易出现偏差酿成事故。一些企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岗位行为规范教育以及“手指口述”操作,就是为了纠正各种妨碍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习惯,保证职工在岗位尤其是在要害岗位上正规、集中精力操作,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随时都会出现,职工不论在什么岗位,工作时都有规规矩矩,执行制度、规范上岗,切不可死守自己的老习惯、坏习惯,那样会误了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毁了生产的安全。
五、安全工作靠大家
在现实工作中,一提到安全工作,一些人总不以为然,认为那是领导和安全员的事,与自己无关,或是关系不大。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形成这种认识误区的根源在于没有搞清楚,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这种认识的职工主观上产生麻痹,思想上警惕性放松,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对安全心不在焉,能应付则应付、能走“捷径”则走“捷径”,这就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抓安全工作仅仅依靠领导和安全员是远远不够的,领导和安全员其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了解生产现场,班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获取安全信息,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但是生产单位,员工多、生产面广、危险源点多,不可能派专人一直“关照”每位员工,更何况8小时以外呢因此说,抓好安全工作更应该靠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其实依靠自己抓安全说到底就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实现这一转变就能使广大员工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讲标准、讲规程、查隐患、反违章,时时事事保安全”的思想,从而真正做到工作上“三不伤害”。“三不伤害”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了一个“我”字,企业就是由许许多多的“我”组成,假如我们每一个职工都能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
六、安全工作需要强化闭环管理发现了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最终将安全隐患消除掉,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安全闭环管理,就是为了对安全隐患全部、干净、彻底消灭之,不留后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地单位在闭环管理方面做的还不够。处理起隐患来不是拖泥带水,就是不够果断,以至于旧的还没有解决,新的安全问题又接踵而至。抓好安全闭环管理,其重要意义在于强调对待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不能遇到问题就绕道走或者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一项工作如果只有开始而不收好尾,那这样的工作肯定是有缺陷的。在调查事故起因时,往往会发现事故是隐患处理不彻底、留下的尾巴而致。等到人们大梦初醒时,一切都已悔之晚矣;一些安全检查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查出了问题,开出一张罚单或整改通知书,然后就万事大吉了,至于隐患有没有整改,整改到什么程度,好像已经不在关注的视线范围之内了。这样长期下去,不出问题才怪呢 有则故事颇能给我们以启发;过去有一个猎人,同时去追几只兔子,结果追来追去,什么也没有捞到,最后落得个空手而归。这个故事的教训告诉我们,要集中精力做好一件事,不能旁顾左右心分散。处理安全问题也是这样,要一件一件地去解决,要盯在现场,要有一种不处理好誓不罢休的决心。大家都这样去做了,安全隐患作威的空间必然就会越来越少。抓安全要有始有终,对安全隐患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真正做到安全闭环管理,只有如此,我们的安全生产才会有可靠的保证。
七、安全应多一些“自律”
说起安全的重要性,道理谁都懂。但能够坚持数十年如一日做好安全工作,却很难。 确保安全生产,除了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外,更需要职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律己慎独的良好心态。如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险因素,即使没有安全员在现场检查监督,也决不能图省事存侥幸。要多做些准备,要坚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没有人监督时,个别人往往会放松安全弦,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敢贸然干。其实那些安全措施不是“秀”给检查人员看的花架子,即使一次侥幸违章行为逃避了处罚,也鼓励了冒险作业者的胆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加强自律是做好安全的关键。 做善于自律的人,首先要有一颗关爱安全的心。不仅表现在自己的小组和团队成员之间,也应对不熟悉的人的安全多一些关心。这样面对安全事故就会多一些警醒,少一些麻木;对他人的危险作业行为多些提醒,少些漠视;对自己的作业行为多些理智清醒,少些盲从糊涂。做善于自律的人,会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安全检查,只要安全措施得当,按章作业,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检查不检查都是一个样。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实实在在地坚持制度,狠抓落实;只有从预防抓起,从细节抓起;只有全员参与,共同营造;强调自主管理;注重日常基础工作,我们的安全工作才会更安全。
第11篇 构建三型安全系统工程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安全工作,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现在遇到的问题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安全工作,如果只是因循守旧,“新壶装旧酒”,安全工作是搞不好的,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才能跟上时代和企业发展的形势,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创新是安全工作不断前进的关键性因素。笔者在煤矿担任矿长之职多年,特别是在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晋华宫矿任矿长的几年里,在煤矿安全管理的创新上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安全管理制度、方法、理念等方面全面创新,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通过本文简单予以论述,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创新提供一点借鉴。
1教育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教育为先,以教育为手段,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在思想深处引起人们对安全的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具体做法有如下几个方面。
(1)开展宣传教育。晋华宫矿开展了多媒体、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地举办安全漫画展、安全板报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电视广播专题节目、每月逢六井口安全“心连心”文艺演出、组织群众为出井员工送水、缝补衣服、家属送安全警示卡、平安语等活动。通过这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将安全第一思想深深植根于职工的意识里。
(2)开展亲情教育。安全管理传统的做法是严制度、严考核、严惩处,这些做法固然正确,也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主要方法,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在感情上总会使人觉得冷冰冰的,久而久之容易引起职工的逆反心理,从而放松了对安全的警觉性。笔者意识到了这一做法的弊端,在安全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出了亲情教育法,带着感情抓安全,改变了单纯的安全教育说教方式。具体做法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注入亲情,构筑安全“亲情”平台。晋华宫矿开展了一系列新情活动,并建立了制度,持之以恒地进行了贯彻执行。如亲情寄语活动——父母、妻子、儿女为下井的儿子、丈夫、父亲寄语,以最感人的话语嘱托其注意安全,并把这些话语制成标语,悬挂于各个换班室、井口大巷等醒目的地方,使每一位员工从各个方面体会亲人盼其平安归来的心情,使其强烈地意识到安全不只是自己的事,它更关系到家庭中每一个人的幸福,促使其在工作中规范作业,远离事故;全家福活动——将单位所有员工的全家福合影照片集中起来张贴在大像框内,挂于交接班室,每天在下井前全体员工面对全家福进行安全宣誓:“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通过观看全家福和安全宣誓,不断提醒人们安全与个人幸福、家庭幸福的关系,使职工强烈地意识到,自己不按章操作,规范行为,不仅要伤害自己,还要伤害到工友,自己出了事故,不仅自己痛苦,还将损害到家庭的幸福,安全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它是全队的事,全家的事,把每一位员工对安全的潜意识变为显意识,安全第一的思想得到了加强,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遵章守纪,按规程操作,按规定办事,自觉抵制自己和他人的违规行为,达到安全自保,互保的目的
(3)开展强制教育。强制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主要手段,在运用严肃追查事故,严肃惩处责任人的手段的同时,笔者提出了安全“不放心的人”的新概念,即将安全工作中不按要求办,不按技术标准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人员视为安全“不放心的人”,举办“不放心的人”学习培训班,根据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给予3天~3个月为期不等的强制性安全培训学习,培训期间工资按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返岗位。此举在晋华宫矿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震摄了那些习惯违章的“刺头”,全矿“三违”行为明显减少,零敲碎打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
(4)开展典型教育。笔者提出了“以教育为手段,以方法为措施,以典型为引路,以形象塑造安全工作为基础”的安全管理思路,在这一思路的贯彻落实上,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了选树安全“黑脸”(正面典型)、“白脸”(反面典型)活动。晋华宫矿将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坚持原则,管理严细,敢抓敢管,铁面无私,敢与“三违”作斗争的同志选树为安全“黑脸”,在全矿工作会上表扬,在电视上亮相,并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将那些“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在安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抓不管以及不讲原则充当“老好人”的树为安全“白脸”,在全矿工作会上批评,在电视上曝光,并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一个是表扬,一个是批评,一个是奖励,一个是罚款,反差强烈,爱憎分明,从而在全矿形成了抓安全光荣,不抓安全可耻的风气,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抓安全的积极性。
(5)开展谈话教育。对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着问题较为严重、隐患不及时处理、对安全重视不够等现象的单位领导,由安监部门下达“安全谈话通知单”,由矿长、党委书记与其谈话,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责令其辞职或撤销职务。
(6)开展素质教育。良好的技术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晋华宫矿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教育和岗位培训,引入竞争机制,采取了横纵结合、内外交流的方法。横:即同工种、同系统的技术人员进行岗位技术比武,评出名次,予以奖励;纵:即老工人和青年工人进行技术比武,在待遇上不唯资格,只重技术;内:即每年举行全矿性技术大比武,在露天广场公开进行,组织各单位技术人员观摩,优胜者评为矿技术人才,给予晋级提干同等优先待遇,同时近期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强化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技能;外:即组织本矿员工走出去,到技术先进的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同时针对本矿技术薄弱环节,请兄弟单位来人进行授课培训。通过制度化、经常化的素质教育,在全矿形成了人人争学技术、争做大拿的良好竞争风气,促进了全矿员工安全技术的提高。
2制度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煤矿在安全上的制度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绝对是各个系统里最多的,又严又细,这些都是用煤炭生产长期的经验和血的教训写成的,也是依据科学技术制定的,如果能一切按制度办,事故就会大大的减少甚至不会发生。但在现实中,事故仍层出不穷,究其原因 ,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和制度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是两个主要因。笔者在严格执行制度和制度创新上作了一些探索。
2.1明确职责 责任到人 全过程跟踪安全管理
(1)超前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任务。晋华宫矿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全年安全工作安排,提出全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思路及工作重点,针对全矿大到系统小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人,以党政联合文件印发全矿贯彻执行。对文件的贯彻和问题的解决情况,由一名副矿级领导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任务完成得好坏与各级领导的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完不成的给予处罚。在日常的管理中,建立了“安全超前管理”制度,坚持“突出重点、超前分析、超前预防、超前管理”的原则,对矿井高瓦斯区域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超前进行分析防治,对重大隐患超前制定对策,从事故查处转移到了事前防范上。
(2)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晋华宫矿这几年重点建立落实了十项管理制度:矿领导安全联点承包制;安全会议制;安全超前管理制;各级领导干部跟班上岗制;安全检查制;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追查制;安全考核奖罚制;安全谈话制;安监员、瓦检员、跟班干部上岗相互制约制;井下现场汇报制等,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2全面推广新的安全管理制度方法及理念
安全管理最终要靠人去进行,人是中心,笔者在晋华宫矿担任矿长期间、提出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安全新理念、方法、原则及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推动了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1)在安全思想教育上,树立了“辛苦就是效益,办法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
(2)在安全现场管理上,确定了“不合规定,现场管理不达标,不安全坚决不生产”的原则和“安全十六坚决不”原则。
(3)在安全监督检查上,实施了“人盯人,人盯事,根据实际,现场处理”和“管住不放心的人,抓住不放心的事,把住存在的隐患”的工作方法。
(4)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建立了“根据隐患,分事、分期、分阶段、分时间,采取包干负责、区域负责、分管负责和直接负责相结合”的处理制度。
(5)在安全整体管理上,提出了“管理、责任、员工素质”三并重原则。
(6)在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跟踪管理上,建立了填报“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牌板”制度,将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列于其上,写清什么问题,谁负责处理,何时处理完,天天监督检查处理情况。
(7)在安全态势控制上,建立了安全汇报制度,每10天由安全副矿长向矿党政班子报告一次全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对全矿安全状况做到班子成员人人皆知,共同研究解决;每月由安监部门写出全矿安全问题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上报安全副矿长、矿长和党委书记。
(8)在安全系统干部工作作风上,提出了“工作作风警示”,即“开会+不落实=零;布置工作+不检查=零;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
3反馈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求安排了有落实,布置了有检查,贯彻了有回音,执行了有效果,领导层与执行层上下呼应,加强信息沟通,对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决策和处理,从而提高安全工作的效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具体做法有如下3个方面。
(1)高层决策,相互通气,抓安全主要矛盾。晋华宫矿根据主要矛盾,狠抓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矿始终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制度和早晨安全碰头会制度,对全矿安全隐患及当日存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重大问题高层决策,集体会诊,制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单位、定材料资金、定标准要求、定督查落实单位,要返过来将处理情况逐项反馈给矿领导。通过相互通气,使全矿决策与执行层以及部门了全矿存在的隐患,做到人人关心,个个操心,安全管理工作心中有数。
(2)筛选问题,排查隐患,抓近期安全重点。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超前预防事故,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之一。晋华宫矿提出:“不怕有问题,就怕有问题不知道”。号召全矿各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查问题、查隐患,“鸡蛋里挑骨头”。一是安监站将全矿当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筛选,及时下隐患卡,通知责任单位及分管领导并签字,定时间、定人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责成安监站,对近期全矿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制成牌板,挂在矿调度会议室,每旬一次将隐患地点、隐患问题、责任领导、处理时间逐项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由安监站进行跟踪复查,近期通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了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3)综合分析,把握重点,保安全万无一失。晋华宫矿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树立了大局观念,对安全工作通盘考虑,综合分析,并把握重点,特别加强了对周边小煤窑的监管,把此作为反馈型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小煤窑问题已成为影响大矿安全的重要因素,事关大矿安全全局。面对周边小煤窑星罗棋布的状况,为了杜绝事故发生,晋华宫矿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针锋相以地,确保安全”的原则,综合分析周边小窑生产状况,分析其对全矿的安全威胁,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坚持小窑治理例会制度,每周对小窑情况进行一次早晨安全碰头会通报,及时反馈存在隐患和整治结果,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全矿井的安全。
总之,煤矿安全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与时代与企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安全管理的新制度
、新方法、新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煤矿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吴永平)
第12篇 异地煤矿开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异地煤矿开采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打造z实业公司品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异地挂靠权台煤矿之外的场所项目,挂靠z实业公司(独资、控股、承包经营或劳务输出、技术服务)必须明确一名熟悉安全生产知识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副科级干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 外出创业项目的单位行政主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在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公司与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行政主管各一份。其他成员必须写出安全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z实业公司安全副总或综合部,一份张贴上墙。
第三条 z实业公司综合部应建立外出创业项目单位人员登记台帐,注明单位、年龄、工种、培训与持证情况等。严禁无证上岗或私自变动人员。外出创业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违'治理的考核,按z实业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在异地进行煤炭开采项目的单位应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由外出创业项目的单位自己解决,对照条款未进行落实解决的,将对单位行政主管或负责人2000元的处罚。
第五条 在异地承包煤炭生产或劳务输出从事采矿的项目,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矿井的安全装备和安全投入,并报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10000-5000元的处罚。
第六条 在异地进行煤炭生产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瓦斯检查员和监管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凡不按规定配备人员或装备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对异地的煤矿开采项目,在管理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对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地加以整改,同时要加强与附近救护队和医疗机构联系,以便及时做好工伤和矿山救护工作,不具备就近救治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保健站或专(兼)职医疗救护人员。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给予1000元处罚。
第八条 在异地从事煤炭生产职工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要害工种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给予2000元处罚。
第九条 在异地从事煤炭生产的矿井要强化通防管理,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尘爆炸指数鉴定。严格坚持以风定产,确保通风、防尘系统的安全可靠合理。
第十条 按照*矿司党[20**]58号《关于'三违'治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单位要明确'三违'治理目标,区队管理干部每月治理'三违'不得少于1人次,对完不成治理'三违'指标的,每次罚管理干部200元。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纪要[2005]第2号和*矿集团安全监察部、多经部2005年2月5日《通报》的精神,落实z实字[20**]第46号《z实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文件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说明》的相关规定对照执行。
第十二条 在异地创业项目的单位要按照有关的文件要求,成立以项目行政主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在全范围内开展安全整治活动,落实安全负责人及管理职能,完善各级责任制,和每一位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采用安全风险考核制度,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
第十三条 在异地创业项目从事煤矿的开采、回采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设备、安全设施、新材料的应用,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论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总结应用效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办事。凡不按上述要求,给予责任人5000元的处罚。
第十四条 ①所有生产施工地点1:1000或1:2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主要生产系统图和反映巷道关系的剖面图。
②所有生产施工点的地质说明书、巷道支护形式及断面、剖面图。
③上级及本单位管理文件、各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开透窝通知单、隐患通知单等。
④井下电气设备改变结构、接线、增加或减少部件。
⑤电气预防性试验资料,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图、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
⑥设备检修、改造、更新、校验、整定、试验、技术测定、探伤检查、施工措施、检查验收等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⑦'一通三防'月报、季报、年报及季报图。有通风部门必须有本月通防技术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每月必须及时绘制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注氮系统图。
⑧运输系统、环境变化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运输设备、设施及装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问题和隐患。
⑨所有要害工种人员变更,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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