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措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措施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即:公司级检查、项目部级检查、班组自查。
1、公司级检查
(1)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每月5初召开例会,对上月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集中进行汇报式检查;
(2)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的巡检。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安全措施在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进行了教育、培训,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是否进行了检测等;
(3)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安全、机具设备的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具、用品配备及正确使用,工人工资的准时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项目部级检查
(1)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要列入项目部工作的首位。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安全性,以及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可靠性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杜绝'以包代管'的违章行为;
(2)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规范性、符合性、操作性的专业性检查,以杜绝制度、措施、方案与现场实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3)项目部要自查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使国家有关不准拖欠工人工资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4)针对节假日前后施工人员思想容易松懈、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的特点,项目部要以送温暖形式进行检查,提醒施工人员,越是节日越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必要时,安排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节假日值班。
3、班组自查
(1)班组的检查主要以自查、互查、工作交接检查为主。首先要查班前教育的情况。包括:进场后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工程施工中,兼职安全员要随时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甚至下令停工。班组长要记好施工日志,重点记录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状态、作业周围的环境情况和机具、设备使用情况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预防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工程施工中不但要把质量工作交接清楚,更要把安全状况、周围环境交接明白,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整改
对查处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或事故、事件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司工程管理部要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定专人负责,并由责任人跟踪验证。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和保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三、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记录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均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汇总、分析,以便制定预防、纠正、整改措施和方案,杜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事故、事件隐患。
第2篇 项目副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⑴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⑶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⑷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组织进行验收,监督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⑸工程项目如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技术质量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情况。
⑹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⑺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⑻参加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第3篇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中的施工安全管理
1 由于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业主方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有很强的对施工安全要求意识,同时要将这种意识灌输到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人头脑中。
2 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及其重要性(甲方与总承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总承包再与各专业分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分层落实执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工程部再跟进。),在各承包商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详细的施工安全及检查方案经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
3 要求各承包商提供并实施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另总承包商应负主要责任及实施:
3.1 工地现场安全制度
3.2 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及具体内容
3.3 对进出工地途径的管制规定
4 承包商层层分包会增加工程的不安全因素,对此应该适当控制。
5 发现施工人员不安全施工行为时,立即制止并通知总承包商及有关管理人员纠正。
*注:项目公司需按所在地的法规要求,如有需要成立项目安全检查小组跟进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内容
①施工现场和立体交叉作业工作面的安全措施;
②安全用电措施;
③施工期间防火和消防措施;
④安全施工的有关组织措施。
2.职责
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生产)专职安全员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安全管理措施
1)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安全生产教育与思想意识教育相结合,旨在改变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意识。
3)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进行严格、及时监控。
4)根据施工生产内容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5)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保证教育培训时间和效果。
6)安全教育和培训与经济收入挂钩。
4.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1)建立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活动在施工生产最基层、不脱离生产岗位的施工人员中设立兼职安全员。真正把安全监控职能渗透到生产全过程的每个方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2)建立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通过作业者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动的有效控制。
第5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从安全生产出发,对施工现场出进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详细妥善的布置,在进洞前应完成对风、水、电、路等设施的统一安排。
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不良地质施工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规定: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土石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的凿岩机。站在渣堆上作业时,要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头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卡住的钎子。
7、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车速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行走或待避时,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刚钻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并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导火索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计时导火索燃毕,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5、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间距必须大于1m。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迹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8、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药。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爆破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必须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加强联系和警戒,防止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至安全距离。贯通后的导坑应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安全规定:
1、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宜进洞。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或强行搭车。
4、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械的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电缆线、高压胶管等应有专人收放保护。
5、车辆在装卸碴时须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须开灯鸣号或由专人指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边缘处设置挡车木。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边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撞碰。
7、洞内车辆相遇或遇行人时,应使用近光或小灯。
五、支护工程安全规定: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
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人随时检查,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撤出施工人员,再进行加固。
3、洞内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支撑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楔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撑使用的梁、柱、连接杆件等选材,必须符合设计和承载要求。木支撑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保证坑道运输净空。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浆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检查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的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支架。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6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 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7篇 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进度安全
摘要:如何进行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就一般的建筑工程来说,笔者认为进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
一进度管理
(一) 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在制定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务实性,进度计划一定要和现场情况紧密结合。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搞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
(二) 编制各个阶段的详细进度计划
为了按期完成项目的全部合同内容,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用周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年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一定的余地,以免在施工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工期无法按时交工,影响了工期和成本。
(三) 实有效的动态管理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及时进行修正、调整。使整个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工期和合同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环境的要求,对工程施工及时调整。
(四) 材料供应要有计划
无论是甲方供料买还是施工单位自己供料,在进行下一施工工序前,现场的材料员一定要提前向计划采购部门提交一份详细的下一阶段材料计划表。材料采购部门要根据材料员所提交的用料表及时备料,避免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缺料窝工,严重时影响工程质量。
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考
摘要:本文分析了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策划、决策阶段以及施工阶段如何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提出了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二、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一)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其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位置固定、体积大,不像工业生产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条件,由于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因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材料、操作、环境的微小差异或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等,都会产生质量变异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在工程项目建成后,若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所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控制
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应是质量管理的起点。本阶段工作的质量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前途和命运。项目策划阶段应使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其工作内容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项目决策阶段应综合考虑建设规模、发展速度、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效益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论证,以求得工程项目的最优方案,最佳的质量目标,最短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对无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文件坚决不予报批;编制单位依据自身的资质等级承担的业务,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报批。
设计质量在整个工程中起关键性作用。在项目立项之后,工程采用的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合理,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成本是否有市场竞争力,建筑是否先进、适用,结构是否合理、坚固,以及建设速度的快慢、投资的大小、质量的优劣、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设计。因此,项目设计阶段应重点分析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艺先进程度,经济的合理化。设备的配套能力。结构安全可靠性等。工程设计一般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上复杂的工业交通项目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落实的设计基础资料编制,需要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有与建筑物性质、等级相适应的建造标准。在适用、经济、可能的前提下考虑一定的美观性,设计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准备的要求。技术设计是对初步设计方案的进一步修正,主要解决复杂、关键的技术问题、确定特殊工艺流程,从技术装备、技术措施等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是对质量标准的进一步细化,是具体施工过程的指导文件,其设计深度应满足工程施工和非标准设备制作的要求。二阶段设计和三阶段设计,是我国工程设计行业长期形成的基本工作模式,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技术文件(图纸)和经济文件(概预算),其目的是通过不同阶段设计深度的控制保证设计质量。设计阶段是形成质量标准的阶段,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建筑产品的最终质量,如果设计上存在“本质性”的质量缺陷,那么,即使施工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生产出来的也只能是伪劣产品。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应本着对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的态度,依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进行工程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对于建设项目设计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时,应设立一个由总设计师为首的核心领导班子,负责各专业设计间的协调工作,并对整体设计质量负责。当由数个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应指定一个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部分设计单位,并同样承担设计方案的整体质量责任。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建设队伍,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
1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的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对取得的经验要加以总结,并转化为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对暴露出的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这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制定,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对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实施的中心环节是落实和实施目标责任。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从各个侧面上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2严格关键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
为了保证关键工种、特殊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对他们严格实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没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者严禁上岗。以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
3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
有些建材商受利益的驱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些检验单位也把检验报告当成商品出售。所以,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只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还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验单逐项检查,看到场的材料是否与检验单一致,对一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产品要进一步复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清除出厂。
4克服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
工程施工中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要有针对性地控制其主要因素,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是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最主要的是配合比不准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为了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要求,采取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旁站监督,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5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检工作
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
三、工程造价问题
(一)我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控制,忽略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如果技术人员忽视工程造价,而工程造价的人员又不懂得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就难以合理地确定和有效的控制。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方面,一些项目建设标准水平定的过高,造成许多烂尾工程。在设备选用方面,有些单位大量引用国外进口设备,根本不考虑设备的可维修性、可靠性、地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导致成本增加。另外,一般建设单位比较关心大设计方案的美观性和实用功能,而很少过问设计方案经济上的合理性,以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造成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设计阶段
我国现行建设项目设计体制上存在的弊端表现为协调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由于目前客观上存在的专业壁垒,概预算人员大部分只会按图纸套定额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对工程设计的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另外,招投标是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它给设计单位引入了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机制,但在招投标中的片面性却正在阻碍这种市场作用的发挥,典型的问题是在评标中片面注意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将对设计方案的全面评估变成了单纯的“选美”,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随着施工过程的逐步铺开,造价失控的情况愈来愈严重,最终导致大幅度的修改设计。
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我国目前采取计量与评价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跟踪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合同实施时,存在着大量的“阴阳合同”,致使弄虚作假时有发生。另外,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量问题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导致工程投资的超概现象严重。
4建设项目结算阶段
在建设项目结算阶段,容易出现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因为建筑工程量是编制工程决算的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决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这就存在混淆工期界限,交叉工程量重复计算的现象。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在编制决算时不作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另外,由于监管不力,或是相关人才的缺乏,导致施工单位提高材料的价格标准,在施工时用低等级材料,结算时却套用高等级材料价格结算。而有些施工企业不按企业的资质等及建筑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编制的竣工结算,往往又助推了工程造价的攀升。
从以上分析的各阶段问题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不断出现三超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还相对落后。我国现有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都是从基于统一定额的造价确定方法来的,不管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量的确定还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都有一套基于统一定额的确定技术方法。这种造价确定方法忽略了建设项目造价形成过程中基本事实,即只有开展建设项目活动才会消耗和占用资源,而只有消耗或占用资源才会形成建设项目的成本或造价。所以现有造价确定就没有认真考虑一个具体建设项目所采用的实施技术和方法,也没有充分考虑具体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条件和组织与管理技术,以及项目施工中的特定条件和情况。
四、工程安全
(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二)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三)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 <>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这门学科的认识,使自己了解到该课目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科目,自己对这门课程也只有比较浅的理解,工程项目管理在土木工程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它着重强调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四方面,这门课程上课老师认真地讲授并结合实例使我了解到作为土木人,就应当拥有土木精神,不怕吃苦,工作认真,开拓创新,办事机谨,要拥有一定的管理才能,使得工程很顺利高效的进行。这门课程讲述了很多专业术语,我们祖国的发展离不开土木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不论何时都很重要,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需要自己不断地学习与研究,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对该领域有深刻地认识,希望自己有机会多去现场经历实践的磨砺来开拓自己的视野,我们要努力学习好专业知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祖国的明天奉献终身。
第8篇 施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程技术负责人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责任人,各施工管理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部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二、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培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记录卡签名手续,并妥善保存。由分公司、项目部招聘短期施工人员,需填写《短期工作员工花名册》。
2、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3、坚持每周安全活动的制度,健全每周安全例会,要有针对性,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起警钟,促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四、特种工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登记造册填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一览表,要做到名册齐全,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所有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各分公司要坚持每月一次检查;公司坚持每季度一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复查。
六、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的工作范围,安全设施、机具、用电设备、劳保用品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班组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即通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派员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七、若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及时上报,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八、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九、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挂、贴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警示牌。施工现场的六日(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十、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要按现行技术规程和设计方案规定搭设、拆除,脚手架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十一、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
一、落实消防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条例办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项目经理为工地消防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制订本工地的消防方、预案,落实培训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四、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办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五、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污染源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和按规定处理污染物。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六、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拉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缆电线拖地使用。
七、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在安全位置可设吸烟区。
八、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要求放置,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第三节 用电安全管理
一、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建立巡查制度,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合格证。
二、施工现场用电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三、现场用电线路实施三相五线制,采用五芯电缆(电源线严禁用花线),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所有电线电缆不得破损、拖地,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及保险丝应符合设备负荷要求。层间电制箱必须采用标准铁壳电制箱,配电箱应按“三级配电”设置,配电箱内要装设隔离开关,保险丝选择符合负荷要求,箱体必须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并应有门有锁,电制箱内禁止放一切物品。
四、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电动机具要“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
五、现场照明线路要架空设置,照明灯具应采用(500 w以下)灯泡,不得用碘钨灯作为照明灯具,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应使用不得大于12v的安全电压电源。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四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关心员工身体健康,每年一次对企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必须进行体检,减少疾病。
三、对粉尘较大的施工现场要对地面淋水,油漆等作业空间应保持通风,施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以减少职业危害。
四、对接触有毒液体如二甲苯等要戴胶手套,焊接作业要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节 机械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相应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时要配备完善,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施工机具安全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133 —-2001)的要求。机具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才能使用。
三、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要求。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电源线不能破损,应避开热源,不得拖拉在地上。应采取防止损坏电缆措施。
1、电焊机:电焊机的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接地),外露接线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罩;不得多台串联,电焊机一次侧出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3m,电焊把钳绝缘须良好,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出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并不准有接头。
2、气焊设备:气瓶距离明火要大于10 m,乙炔瓶有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不应平放,瓶体温度不准超过40℃,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距离5m以上,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防止爆晒,氧气瓶和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污,乙炔气管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气瓶要设危险品仓库存放。
四、各种电动机具传动部位都必须装设安全防护罩,操作部位有安全防护。用电安全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机具的安全状况,确保机具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检修,检修中的机械设备应挂红色检修牌,检修好的机械设备应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方可使用,检修情况记录在《设施年度检修计划》上。
七、施工机械、机具在使用过程所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噪声污染管理规定》,排泄出的废气应符合《废气污染管理规定》,在加工中所产生的废料、边角料应符合《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9篇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施工队)设行政的安全生产负直接岗位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企业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4、熟悉和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
5、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全面责任。
6、协助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记录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活动资料。
7、负责现场安全日活动和班组安全活动。
8、参加对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护坡支撑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9、负责进行对新工人的入场教育工作。协助工长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对安全隐患有权下令停工。对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拒绝并越级上报。
施工中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
第10篇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 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二、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三、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协助调查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与调查组一起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罚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负责协调质量、安全监理组和项目之间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不同意见,并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分歧有决定权;
五、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监理人员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围内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搞好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
七、主持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项目质量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计划》;
三、主持质量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质量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
五、对不按规范、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的项目,有权签发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交项目质量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审核并签署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主持编写质量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八、参加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
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
第11篇 某项目综合管理办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的接待及会议的准备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报各单位对施工安全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报导工作;
4、做好办公楼、宿舍、后勤服务设的施防火防盗和生活用电、饮食和饮用水卫生、食堂防火等日常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5、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用电、消防设施和保卫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
6、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简报、文件的收发、归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做好新工入厂前和转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8、积极配合事故抢险和重大事故外理。
9、认真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公司编制的安全、环境方面的程序文件。
第12篇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在局项目部指挥长的领导下,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和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本段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是本段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主持重大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及对违规违纪行为行使按章处罚,并组织对各级人员安全管理的业绩考核,实施奖罚。
5、对分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控制,对施工作业队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适时组织对分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分管安全副经理: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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