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浅谈建筑安全管理措施和重要性
一、安全的定义
所谓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害的伤害,安全的目的就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的本质就是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安全是一种尊严,尊严是每一个生命的价值所在。我们既要尊重他人,也要尊重自己。尊纪守法,尊章守纪,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自尊。我们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实际上“三不伤害”也是尊严的真正体现。
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生产要靠科学技术,靠文化教育,靠经济基础,一句话,靠社会的进步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文明相对于野蛮,不文明的行为也可视为野蛮的行为,“三违”等不安全行为就是野蛮行为。
安全是一种文化,是每个优秀企业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安全、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是先进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走进我公司各个工地、各种安全警示牌、标语牌、提示牌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每一位建设者必须注意安全,这就是一种文化,体现了一个优秀企业者的“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先进文化理念和“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安全方针的信念。
安全是一种幸福,,是长久地享受幸福生活的保证。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简短的话语印射出家人对你的祝福和企盼。安全是一笔财富,安全就是效率,效率就是企业的发展,就是企业的盈利,就是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一)人为原因导致的不安全因素
1、个人原因
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及生活中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急躁、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大致有
1)建筑行业是相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对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要求比较高;
2)建筑行业是相对比较辛苦的行业,对体能、年龄等要求也比较高。
(3)个人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包括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有分散注意行为;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等原因。
(4)生活区
建筑行业是相对较苦的行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
夏日来临,天气炎热,对于高温作业下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是个巨大的挑战。所以,中饭时候,经常看见生活区常出现三五成群的建筑工人拎着几瓶啤酒,更有甚至拎着白酒喝酒解乏,消除工作带来的疲惫。但酒这东西,解乏固然很好,但对于在建筑业这等高危的作业环境下工作的人,酒醉或感觉朦胧容易使人产生危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险性操作。
雨季的时候,相对来讲是建筑业相对闲暇的时候,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拿什么来打发空闲的时间呢?通常也会三五成群的赌博,由赌博引起的纠纷比比皆是,赢钱固然好,但输钱会使人工作的时候脾气暴躁、会毛利毛躁,是施工很忌讳的。
生活区垃圾排放,建筑从业人员都是相对文化素质比较低的,所以垃圾等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放都是很随意的。夏日来临,会导致蚊虫滋生,由此或可带来一些传染病等。所以,生活区的干净卫生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外在的不安全因素
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机构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起重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起重机等)本身存在的缺陷,如:
(1)未定期保养检查
(2)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3)放置方法的缺陷
2、对于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这类工程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施工复杂,应编制专项的安全措施。
3、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于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受到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制约,所以在施工过程就要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建筑施工基本安全要求
1、起重机、塔吊等做好基垫处理工作。提升设备必须先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起重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2、深基坑支护、,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高支模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三宝”等定期检验,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处理掉。
4、认真规范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相五线制”等。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搞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管理,搞好安全评价工作。
7、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7、现场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做到“三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抓典型、抓事故预防、抓基础工作、抓隐患查处和整治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8、严禁乱留施工洞,有的留置是很危险的,会导致结构不稳定。
9、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10、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坚持长抓不懈,是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并且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抓好,要大家齐抓共管,要大家时刻绷紧这根弦。
11、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明确各自有什么职责,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12、加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避雷等安全设施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第2篇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任副组长,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邻导小组;建立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专职安全员日检,施工员周检,项目部每月进行的定期检查。
(3)现场安全宣传:进行黑板报、竞赛栏、定期学习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4)进场安全培训: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操作。
(5)健全制度:建立工地保卫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工地财产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组织管理措施
(1)安全与分配挂钩:项目经理与各安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2)配备专职安全员:专管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随时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3)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设五牌一图、安全警示布置总平面图和告示牌;建立门卫制度,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夜间设红灯警示。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吊装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安排交叉作业顺序,严防程序不当出现不必要的质量和安全检查事故。
(6)重视劳动保护:工地配备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配备急救器材及保健医药箱;配置夏季防暑温、冬季防寒冻、防迷雾的劳动保护用品。
(7)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质进行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10)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1)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12)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13)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六级以上大风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14)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15)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圆盘锯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16)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17)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向外抛掷。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初探
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是质量和效益的前提, 更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 社会 稳定的头等大事。 在施工生产中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以致发生安全事故, 必将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 给企业的效益造成影响, 给国家建设事业 的健康发展形成阻碍, 甚至进而危及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 为防患于未 然, 我们需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作深入了解, 然后有的放矢地制订安 全管理对策。
1 . 建筑业特点
长期以来, 建筑业都被公认为是一种高风险, 事故频发的产业。 一起事故的 发生, 从企业发展方面来看, 不仅使生产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 , 更让企业在今后 的投标竞争中受到影响 从社会层面来看, 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 因此, 作为施 工企业, 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已经成了不可回避的责任与要 求。 与此同时, 建筑业本身所特有的流动性、 生产周期长、 露天和高空作业多等 特点, 也导致建筑业很难做到本质化安全
2 .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警理难度
近年来, 政府已经就建筑生产安全方面, 加大了监督与控制的力度 一方 面, 通过制定许多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程来规范建筑生产的安全。 另一方 面 , 通过责任制与分区域监督等措施, 加大安全监督控制的力度。 这些措施促使 着建筑行业往本质化安全方向靠拢。 但我们也应该看出, 有很多影响到施工安 全的本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一 方面, 建筑施工企业的起点要求低, 导致本企业的作业人员, 往往都是通 过老乡介绍, 刚放下锄头, 就进场扛上钢筋的。 这些工人很多对建筑行业连基本 的认识都没有, 对自已班组的基本安全要求, 更是一无所知, 更谈不上自我保护 的意识了。
另一方面, 工程本身的规划、 工期的安排, 都存在很多主观因素。 而设计也 只能通过勘探的相关资料进行设计, 但勘探的地质情况无法代表所施工区域的 地质情况, 再加上自然环境多变等因素的影响, 很容易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存 在这样或那样的隐患。 而作为最直接的施工方, 则是直接面对所有累积着的隐 患的生产控制方。 而在生产过程中, 日夜赶工、 设备老化或故障、 经验不足的作 业人员的误操作、 作业过程的交叉等, 又加大了现场发生事故的概率。
3 . 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
3 . 1安全管理体制的建立与落实
要想生产安全管理到位, 制度的建立是重中之重。 只有分部门分人员地建 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才能使得各岗位的人员, 都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 都明 白自己本岗位所要做的事情, 才能有意识地做好 自己的安全工作。 而通过这样 的制度建立与落实, 才会众志一心, 共筑一道安全墙, 才能把事故挡在墙外。
3 . 2安全意识的提高
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时, 很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烦恼、 最头痛的, 不是发 现不了隐患, 而是发现了隐患, 工人们居然无动于衷。 工人们安全意识很淡薄, 一 方面体现在他们常常用以往的“ 经验” 为借口 要知道, 以前这样做, 不发生事 故, 并不代表这样做便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 工人们作业过程中, 常常贪图方便, 图省事而宁愿不按规定作业。 即使他们知道有危险, 也会有一种想法: 虽然这样 做, 有危险, 但不至于自己那么倒霉, 偏偏发生在自己身上。 正由于以上的那些 思想的存在, 导致在管理过程中, 往往相同隐患频繁发生, 所发现的隐患整改不 及时。 安全管理人员一到现场, 就按规范作业, 而安全员一离开, 又旧病复发。 所 有的这些问题, 主要都是因为他们, 没有一种“ 我要安全 的思想认识, 完全不能 从内心深处体会到自己危险的处境。 他们真正的是“ 无知者无畏” 。 很明显, 安全 管理人员, 不可能时刻盯着现场对他们进行监督。 真正有效地安全管理模式, 是 从“ 我要他安全” 的管理控制, 想方设法转换成他们自己自觉地“ 我要安全” 。 而 这主要的管理手段就是通过安全教育,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只有有效的安全 教育, 才能让他们明确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安全, 而不安全的作业方法, 又会给 自己带来怎么样的后果。 有了这样一种认识之后, 才会让他们觉得宁愿再麻烦 些, 再辛苦些也要认认真真地按规定程序作业, 从而无须安全人员旁站监督也 能 自觉地遵守安全规范。
想要有很好的教育效果, 一方面, 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能了解工人的知 识水平, 教育过程要做到通俗易懂, 生动形象。 另一方面, 专职管理人员, 还要有 意识地收拾整理 以往的事故案例 , 通过真实的案例, 才能让工人们从心底产生 一
种对违规作业的恐惧。 而这些教育, 要坚持不中断, 还要依据现场施工实际情 况, 及时更新教育的内容。 与此同时, 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时, 在制止作业 人员违规行业后, 不能制止了事, 而是应该抓紧短暂的时间, 现场对工人解释为 什么不能如此做, 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只有这样坚持下去, 才能让工人们慢匾 有种“ 我要安全” 的意识。
3 3现场的监控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不论制度与教育做得再好, 如果现场失去控制, 一切都 是徒劳。 现场才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只有加强现场的管理, 及时消除现场随 机出现的隐患, 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因此, 现场的管理, 照得极为重要。 但 在现场的管理过程中, 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 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 只能从以 往的经验中去管理控制现场, 局限于经验, 而无法更进一步通过理论性的思维 方式, 发现新隐患。 而年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往往又缺乏经验, 无法很好地 做到理论结合实际。 如何有效地将理论结合现场, 从各个角度发现安全隐患, 成了现场管理过程的关键所在。 其实, 在安全管理科学中, 有一种事故理论能很好 地用来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这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查隐患、 发现问题 的思维方式, 那就是: 在看现场的时候, 多想一下这样做, 是否会导致能量的意 外释放或转移, 而这种能量的意外释放或转移时, 是否落在就近的作业人员身 上。 我们在现场管理时, 都应该想想能量与人这两方面。 从这两个观点人手 、 入 眼, 经过这样一种有意识的分析与鉴定, 就能很容易查找出现场隐患, 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确保生产的安全。
3 . 4信息的沟通
工程施工过程, 牵扯着各个单位, 各个专业的人员。 而施工企业, 是最直接 的作业方, 也是最了解现场施工实际情况, 最清楚影响生产各方面因素的直接 方。 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接到设计图纸后, 认真研究设计图纸的可行 陛, 及时把 研究情况向设计反应。 而在现场施工过程中, 更要紧随现场, 及时地把现场出现 的一些状况向相关单位的人员反映。 这样, 才能真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 题, 如此, 方能保证小问题不扩大, 不影响正常的现场施工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它涉及了人员、 设备、 作业环境等方方面面, 是很繁琐复杂的。 而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就是要从从方方面面考虑, 从一切可 能性出发, 采取一切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 很多安全管理工作, 看起来琐碎。 但 正是这些琐碎的工作, 防止了事故发生。 所以, 在平常的安全管理过程中, 不得 有半点轻心与大意。 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建设, 可以预防和控制施工 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从而 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4篇 浅淡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点
建筑施工行业是国家规定的三大高危行业之一,而每年建筑施工行业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和交通,所以说控制“五大伤害”减少伤亡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首先要认真地分析建筑行业的特点,因为建筑业事故的特点是由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的。
建筑施工的特点之一:产品固定,人员流动
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就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任何一栋建筑物、构筑物等一经选定了地址,破土动工兴建后就固定不动了,但生产人员要围绕着它上上下下地进行生产活动。建筑产品体积大、生产周期长,有的持续几个月或一年,有的需要三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操作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进行作业,这与其他产业的人员固定、产品流动的生产特点截然不同。
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不仅体现在一项工程中,当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设新的厂房和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街区,也可能在不同的街区,甚至是在另一个城市内,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在街区、城市内或者地区间流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施工队伍中绝大多数施工人员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不但要随工程流动,而且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农忙、农闲)进行流动,给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建筑施工的特点之二: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
建筑施工绝大数为露天作业,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到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是由低到高构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m计算,两层就是5.8m,现在一般都是七层以上,甚至是十几层几十层的住宅,施工人员都要在十几米、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
我国建筑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至今大多数工种仍然没有改变,如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加上作业环境恶劣,如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影响,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
建筑施工的特点之三: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三边工程:边修改、边设计、边施工),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变化。
每栋建筑物由于用途不同、结构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等,危险有害因素不相同;同样类型的建筑物,因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在一栋建筑物中,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因此,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随着工程想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给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带来诸多的困难。
从上述的特点可以看出,在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发展,及时调整和补充各项防护设施,才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但是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者,光只了解这一些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建筑施工的“五大伤害”,及“五大伤害”经常发生的部位。
从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以及建筑施工的特点可以看出,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随着从基础——主体——屋面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要从地面倒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经常处在露天、高处和交叉作业的环境中。建筑施工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4个类别的伤亡事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被称为“四大伤害”。随着建筑物的高度从高层到超高层,其地下室亦从地下一层到地下二层或地下三层、土方坍塌事故增多,特别是在城市里拆除工程增多,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也造成大量的模板坍塌,因此,在“四大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坍塌事故,据2007年全国建筑施工全部伤亡事故情况分析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这些事故的死亡人数共915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5%、20.36%、11.56%、6.62%、6.42%,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42%。可见坍塌排列第二,坍塌包括基坑坍塌和模板坍塌。
从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图可以看出,这五大伤害给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何控制“五大伤害”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控制它,那我们必须先了解它的危险源在何处?
高空坠落。人员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物体打击。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机械伤害。主要是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等对人的伤害。
坍塌。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础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质量低劣坍塌。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探讨,我们不难看出,造成这“五大伤害”的根本原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归结为4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认真解决好这4种原因,就能将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下面我们来探讨如何正确的解决这4个原因。
安全技术原因要采取安全技术对策。安全技术对策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我们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可这些对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真正起到作用了吗?很多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等技术人员闭门造车,不切和实际,往往是写一套,做一套,造成现场实际与方案脱节,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再来对照,这已经太晚了,也不符合我们技术对策的原则。所以,我们的安全管理要从这里开始认真地抓起。根据我们前面分析的五大伤害的易发部位,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并根据工程的进度,逐一的把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中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当设计有所变更,跟原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相符时,用安全技术交底来弥补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足,做到干一个工序,交底一个工序。不是一个施工组织设计和交底可以从工程开工管到竣工,因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它的危险源是随工程进度的进展而逐渐增多的,同样一个工序干第一层和干第10层的安全技术交底是不一样的,这也就是往往我们不注意和容易忽视的地方,也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漏洞,是我们的技术人员没有完全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心不强,呼延了事,安全技术措施的失效,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规避安全风险的关键,不容忽视。
教育原因要采取教育对策。教育对策主要解决的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我们的三级安全教育。很多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比较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和实际价值。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我们要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让所有的从业人员知道哪里存在危险源?如何导致事故?事故的可能性和重要程度如何?对于可能的危险因该怎么做?等,并进行实名制签名。不要怕麻烦,要经常的教育,不断的教育,组织从业人员夜校,让从业人员更多的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的“五大伤害”从思想上去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不是流于形式,让安全教育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认真地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管理原因采取管理对策。管理对策也是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如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安全制度等。但我们的安全监督和安全检查人员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不足,也造成我们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跟不上。因为在世人的眼里,大家都认为安全很简单,人人都会干。所以造成现在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普遍很低,只懂皮毛,不懂安全技术。现代安全和以往安全有很多的不同,它新增了许多的安全技术,如果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太低,就不可能完全的掌握新的安全技术,也不可能更好的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例如起重机械伤害。很多的起重机械伤害的原因是安全装置失灵造成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就是我们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在我们许多施工企业自己没有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基本上都是租赁的,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的好坏,全凭租赁单位个人的管理,很多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懂机械,只是督促租赁单位自己检查,而自己不亲自上塔吊去看,租赁单位说检查了,就认为检查了,也不知道是否真查了;而租赁单位为了减少开支,减少塔吊司机的人数或雇用没有经验的司机。大家都知道,塔吊司机上塔之前要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各标准节的螺栓是否松动等,但由于塔吊司机没有经验,没有进行班前检查,而我们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也不懂,他说检查了,让他签完字也就算了,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人的作风,作为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你一定要懂机械管理。因为我们建筑施工现场有很多的机械设备,而且机械设备的种类也较多, 特别是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的安全事故很多,我们武汉市每年就不少于5起。如果作为安全管理人员,你不懂安全技术,也不懂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那就不可能发现安全措施和机械设备存在的缺陷,也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一点也没有起到监督和检查的作用,也没有完全的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所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素质,势在必行。
身体和态度原因采取的对策还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解决的仍然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现在很多企业开始重视给自有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通过身体检查,发现许多的职工患有不同的疾病,大家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开始锻炼身体,开始去吃药和看病。可是,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享受这种待遇,他们只知道工作,身体状态不好也不知道,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
目前建筑市场十分的不规范,特别是对建设单位的约束太少了,很多的条款和法律、法规基本上是约束建筑施工单位的。可建筑施工单位也要生存,对安全的投入就根据建设单位最后给定的中标价来定。建设单位如果扣的点不是很多,那么施工单位也能够很好的进行安全投入,如果基本没有利润,施工单位也不可能投入太大;再则就是建设单位还让施工单位垫资,工程过程中又不能将资金拨付到位,致使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下降,从而造成安全事故。
通过以上的浅谈和分析,我个人认为杜绝和减少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办法,供各位同仁参考。
1、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保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2、充分了解施工企业的特点和五大伤害易发部位,进行有针对性地三级安全教育;3、规范建筑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安全行为,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4、提高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让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让更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来科学、规范的管理安全。
综上所述,我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地做好以上这4项工作,我们武汉市的安全管理水平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我们的安全事故一定会减少。
第5篇 超高层建筑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目前,我国已有大批高层、超高层建筑在建设中,还有一些更高、更先进的高层建筑正计划兴建,可以预期,我国高层建筑将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未来我们公司肯定也将承建更多超高层建筑的项目。但是由于高层建筑层数多,施工量大的特点,它的出现又给人们带来了更多安全问题。“天宇盛世滨江”工程共有6栋超高层建筑,2层地下室平均层高都在5m左右。建筑面积17万多方,东邻丽水康城小区,南邻沿河大道,西邻新硚口区政府,北面还有一所小学。在此恶劣的环境下工作一年多来,现对该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经验做一个简单的探讨。
超高层建筑是指高度超过30层或100m以上的高楼。超高层建筑结构超高、规模庞大、功能繁多、系统复杂、建设标准高,其施工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如: 工程量大、工序多、配合复杂;施工准备工作量大;施工周期长、工期紧;基础深、基坑支护和地基处理复杂;高处作业多、垂直运输量大;层数多、高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结构装修、防水质量要求高,技术复杂;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多,机械化程度高。
超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于超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的问题。 超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超高层建筑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施工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同于一般建筑施工的危险因素。超高层建筑安全施工有以下显著特点:
1、建筑作业高度高 。大量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是高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必须充分考虑和解决的。超高层建筑大量的施工作业都是在高空进行的,100米以上的高空与10多米高度的作业有质的不同。超高层建筑楼面预留洞坠人致死更是常有发生,平常不大注意的小石块小模板从百米高空下落可以砸死人,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高空坠物伤人,项目部采用竖向硬质封闭的形式对外脚手架立面进行防护,使作业层、拆模层的外立面都通过胶版网与安全网进行双层保护,平面也采用模板进行硬质封闭,避免了用跳板封闭不严密的现象。对高空坠物这一安全隐患起到一个良好的遏制作用。另外,超高层作业对外架上的作业人员也有相当大的要求。首先从队伍上来说,就首先通过公司及项目部的共同筛选,选定一个杂实且有相当业绩的队伍。然后从现场的实际管理来说,从班组抓班长,再从班长抓典型。好的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并带领其他班组学习;差的,项目部采取措施整顿,直至达到要求,比如停工,整改,罚款等。并要求每天上班前,班组长必须对上班的工人开班前会,说明当天的工作任务、危险环境及工人自身的身体状况。
2、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多。现在的住宅小区都是由数栋楼房组成,而因为场地的原因造成加工区离建筑结构较近,还有的因为工期的原因,上下同时施工的屡见不鲜。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如去年底在中南的一个建筑工地发生的一起布料机掉下来后砸死下面做事的工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针对本现场的情况,我分为两种,一种是架体内的立体交叉作业。包括:作业层外架在搭设的同时,下面有木工在安拆模板,或者木工在安拆模板的同时下面在清理外架上的杂物、外架气体粉刷等。针对架体内的立体交叉作业,我要求不可同时在同一平面内作业,上下作业班组必须错开方向,错不开的,已安全维护班组优先。第二种是架体外的立体交叉作业。包括:钢平台的使用,下面有人员走动或施工;或者塔吊在调转材料时,回转半径内有作业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就突出了塔吊司索工的重要性,任何材料的起吊与否必须通过司索工与塔吊司机联系,在确保起吊的安全性的前提下调转材料,项目部安全员不定期的旁站督促司索工的工作情况。每层楼钢平台的预埋环从加工到安装在楼板上,每次每栋楼安全部门都有人负责验收,确保不会因为预埋环安装不到位,造成钢平台的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包括每次外脚手架的悬挑段,从埋预埋环到摆放工字钢,再到第一步大横杆项目部都有安全部门旁站,监督指导架子工作业。高层建筑施工不可避免交叉作业,所以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可能发生的事故。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我们都特别重视外脚手架的水平面的硬质封闭与软封闭,为了硬质封闭不再掉结构三、四层,现在每次外架需要悬挑工字钢的时候,提前通知木工将用于硬质封闭的模板掉入作业层,第一步外架搭设完毕后立马组织人员将硬质封闭完善到位,对于外架上的水平防护真正做到了及时到位,对于封闭及时的班组项目部也采取奖罚制度,以经济辅助手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解决了前期每次都等着钢平台升上悬挑层后才能封闭的问题。
3、建筑施工工期长 。超高层建筑施工工期一般都在两年左右,大的项目工期可达三至四年,许多设施放置以后就要使用一年至几年,在此期间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人为的与自然的因素都能使正常的设施转入危险状态,不注意就容易发生事故。例如,超高层建筑塔吊及施工电梯电缆磨破发生火灾,因此现场所有施工电梯的电缆均安装了桥架,防止电缆在高空中被风吹动与脚手架摩擦损坏。所以,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长,各种由于时间变化带来的许多不安全因素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因此随着季节的变化项目部及时的与各班组签订了夏季防雷防暑安全施工协议、秋季防火安全施工协议、冬季防冻防滑安全施工协议等。外立面网、楼内洞口、楼梯栏杆封闭也经常损坏,针对这个情况项目部前期也采取了多种办法,最后还是采取洞口植筋,楼梯栏杆预埋铁板的方式进行封闭,不易遭到破坏,虽然前期的投入成本较大,但后期的维护费用所花的人工费要大大的降低。
4、起重设备多。多塔作业,群塔作业,塔吊临街作业。施工电梯运行高度高,越往上风荷载越大,超高层对设备的自身安全性要求更高,基础设置要更可靠。塔吊、外用电梯的租凭也是由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协商,在公司的合格分供商名录里面选取,有良好业绩的单位。最大限度的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因为塔吊、外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一旦出现事故都是群体性质的重大安全事故。同时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也更高,所有特种作业的人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且都是工作多年,有经验的老同志并且年纪不能太大。在项目管理上,安全部每天都有人对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吊钩等,外用电梯的门锁联动系统也是重点检查内容。
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对应措施 :
1、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全教育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2、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3、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特别是脚手架、各类支撑、钢平台、起重机械等。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搭建。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4、加强施工中的事前预控和过程控制。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程的规定,用工手续要完备;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编制安全管理网络,使之成为整个工程的完整体系;严格实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编制教育计划大纲,编制相应的安全知识考试,每个参与工程施工的新进场人员均要进行安全考核,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准入制度。
同时,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应巡查工地,随时了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中的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去执行,检查安全制度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平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根据工程进展,分阶段对重点部位举行特别专题安全会议及安全教育,将安全防范和安全措施安排在施工之前,及时提醒。现场进行日常检查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正,限期整改并当场剖析原因。对预防措施和纠正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
总之,高层建筑的安全施工是牵涉到各个方面的细致工作。只有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人在安全施工中的积极作用,才能使安全施工水平得到质的飞跃,减少事故发生几率,使高层施工的安全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6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工程师要检查分包方、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承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主任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标准厂家的认证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重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陷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制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重点集中在:
(1)高处施工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防物体打击;
(2)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4)塔机安全措施等;
(5)现场消防工作。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规范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 长、质检员、班 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的探讨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二、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1、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类基坑支护结构、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各类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 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消防安全、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等等。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2、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
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甲,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应当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独立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等等;
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构成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判是否低于个别成本时必须纳入评审范围,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
丙,有关安全措施的评分或评审细则应当分类细化,属于技术标的评审内容的,在技术标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如总体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属于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内容的,在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
戊,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纳入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监理合同条款中应当确立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权威,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杜绝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管理
1、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
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3、要重视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和运用安全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4、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特别是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第9篇 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租赁单位购置的吊篮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也可委托安装单位派人)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三)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 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和《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程受理的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二)审查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吊篮安装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三)提供和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和安装、拆卸安全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四)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五)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派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 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对作业环境的要求:
(一)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
(二)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悬吊平台。
(三)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四)禁止夜间施工。
(五)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
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第二十三条 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开关箱。
第二十六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监督部门应当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市建委关于《***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0篇 漫谈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与对策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在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更将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进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
高层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工期相对较长等显着特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层建筑施工的作业高度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进行的。50m以上的高度与在10多m的高度进行施工作业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都有极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楼面预留洞口坠人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高处坠物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较长,许多设备、机械长期放置于施工现场,在此期间由于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原因,都会使正常的施工设备、机械转为一种不正常的运行状态,成为主要的危险源,如果不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修,就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并且极大威胁着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升级,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渐提高。而我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与理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管,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理部门,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有一些施工单位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来减少人员开支,这也就造成了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无人负责和监理不周的现象。
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单方面工作,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建筑管理相关部门更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作一项长期、重点的工作,坚持长期不懈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11篇 某大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大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12篇 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建筑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工程,合法与违法分包共存的情况。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施工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施工人员作业无安全保障,经常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就如何搞好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一、产生违法分包的原因
建设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的个别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是要降低人工费用获取更多的利润。做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虽然不能制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但必须从安全管理角度对这些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与管理,避免企业、施工人员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与伤害。
二、建筑施工中的四种分包形式
(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如何对不同形式的分包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即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报送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协议有效时间、协议报送的具体部门、协议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协议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同意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协议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种工程分包情况属于违法分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必须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处理。情况严重者可直接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具体做法是,在其分包单位(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对其下达(一次)安全检查指令书,写清违规细则并要求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停止作业,否则承担一切后果。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则立即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即《关于对分部分项工程违规分包情况的反映》上报有关部门。反映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上报哪些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形象、何种分包单位或个人,在何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何种施工作业、分包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要求的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结果如何、上报单位名称、上报时间。
第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合法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合同》,并将合同报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合同有效时间、合同报送的具体部门、合同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合同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规定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这种工程分包情况也属于违法分包,后果是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项目部、所属企业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对于这种分包形式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方法,一是上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安全领导,清退施工人员、解除违法分包行为。二是按总承包单位在册员工进行管理,施工中总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程序”中要求,在施工班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首先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于正式上岗前与其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要督促班组及时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按规定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检查人员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按“四定”原则要求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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