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概念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种管理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目的。治安管理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
条件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造成的伤害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程度。
3.必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其危害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家庭暴力等。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敲诈勒索,破坏公私财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搞封建迷信活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等行为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地吸烟、使用明火,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公安机关通告而不加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等。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如涂改户口,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身份证,伪造证件。
9.卖淫、嫖娼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场所,且尚未构成犯罪的。
10.非法种植、存放、运输、买卖、使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为此类行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出售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适用范围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以下情况: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所属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或补充变通的规定。
3.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或将来可能制定的相关法规。
正当防卫
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上对它有严格的限定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真实发生,而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不符合此条件的防卫,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分为两种情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先下手为强”的行为,叫做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叫做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其中最为全面且接近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说法认为,一般情况下,不法侵害着手实施时,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若不法侵害在实
施前已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不实行防卫极有可能会立即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防卫并造成了后果,属于故意犯罪,此种行为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防卫原因为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按假想防卫处理。
4.主观条件: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要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常在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后面内容对此类情况有具体说明。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要基本相当。
正当防卫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对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保护,对于保安工作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有效的保证我们在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或少受伤害,能够安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保安工作中,如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为保护,积极制止不法侵害,确保区域内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更好地履行保安职责。
2.在实行正当防卫时,搞清它的实质和适用条件非常重要很多物业纠纷同正当防卫有关;保安人员在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斗争的同时,要保证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许滥用防卫权,否则将视情况依法论处。
同时,保安员也应以正当防卫为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正当工作不受不法干扰。
防卫过当
概念
当过卫防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超过了限度条件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能为间接故意,可能构成罪名有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防卫过当者,应减免处罚。
判定标准
当过卫防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作为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程度一般的不作为防卫过当。
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无过当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是保安工作中常见的两
种情况,属于非正常防卫,作为保安员一定要能够正确加以区分,不牵涉,不受害。
防卫挑拨
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对方,诱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再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掩饰加害目的,此种情况按故意犯罪论处。
互殴防卫
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不论哪种情况,双方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非正当防卫,任何造成危害的一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斗殴双方中的一方主观上不愿再打,并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现场,而另一方仍继续追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即成为不法侵害者,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应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
概念
非正当防卫,指防卫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危害结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除上述的防卫挑拨、互殴防卫以及在“正当防卫”中提到的不适时防卫,常见的非正当防卫还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对于其错误地认识、想象或者推测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防卫行为”,即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或对象条件。
2.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的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抗拒防卫,是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对执行公务等实行合法行为的人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中的起因条件。常见案例如:犯人对公安执法人员拘捕的抗拒。
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凶杀犯罪是最为恶劣的犯罪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积极配合警方保护现场以便尽快破案是保安的重要职责。
2.凶杀案现场比较具有随意性,可能在室内、室外、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
维护原则
1.以尸体为中心扩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被侵害对象是人体,所以尸体所在位置是现场最重要的位置;根据尸体被杀方式与其所在地性征是否相符(如被利器刺杀的人,尸体周围理论上应有大量血迹),判断此处是不是中心现场;如判断凶手杀人后可能实施了移尸、焚尸等意在消灭罪证的行为,即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凶杀案的中心现场,就需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滴血等痕迹扩大保护范围,把与尸体有关的痕迹都保护起来,作出标记。
2.保护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细微迹象,凶杀案的发生,常伴有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细小物品等都有可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对现场及周围的遗留物做好保护,对案件的侦破有着积极的帮助意义。
3.如有伤者,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都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伤者已危及生命,应在急救同时,尽可能问些案件关键问题(本条以下案件皆适用)。
自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可判定为自杀现场的,多为坠楼自杀,如为服药、服毒、利器
伤害等方式,按照凶杀案现场保护,由警方进行判定,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维护原则
1.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如能马上确认自杀者身份,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判断其自杀初始地点。
3.对现场拍照留存,若经确认自杀者已死亡,或需送医救治,需将人体的位置、姿态及散落物等作出标记,以备后续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物业区域内的极少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出现问题多为公共物品损坏,业主间纠纷,其现场保护需根据详细情况判定。
维护原则
无人受伤:
1.若财物、车辆受损,需拍照存查。
2.如造成隐患,可能产生其他波及性损害,应进行局部封锁,设立标志以警示。
有人受伤:
1.立刻封锁现场,维持围观人群秩序,不得移动或弄乱现场相关物品,包括人(无需送医情况下)、车、散落物品、车痕等;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尽快将痕迹遮盖保护起来。
2.如伤者需就医,移动前须对其躺卧位置和姿态作出标记,情况紧急时可就地以石头划出伤者位置;如伤者伤势严重,需先拍照存查。
3.尽量不使用事故车辆运送伤员;如必须移动事故车辆,要先将现场拍照存查,再将车辆轮胎触地处和相关物品、痕迹处做好记号,等候交警处理。
4.如有燃油溢出,须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等更加严重的后果。
5.在现场及周围寻找目击证人,以协助警方调查。
盗窃案现场的保护
公共设施或物业所属物品被盗:
1.发现被盗或被盗迹象时,判断案犯是否尚未逃离,或有可疑人员混迹在围观人员中,尽量当场抓捕,或掌握案犯的直接特征。
2.封锁现场,禁止非办案人员入内,不得移动现场物品,保护现场痕迹不被破坏。
3.如发生在室内,确定作案人出入路线,并对出入通道及周边环境加护保的场现案窃盗以保护;如发生在室外,对周边环境进行判断,将疑似作案人来去路径、痕迹、逗留地点等加以保护。
业主被盗:
1.同以上三点。
2.劝止业主进入现场察看失窃情况。
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抢劫案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对人民物质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有极大威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重大刑事案件之一。
维护原则
1.注意现场罪犯潜伏、袭击被害人的位置,逃走路线,如发现相关痕迹、足迹,要划出范围加以保护,避免破坏。
2.注意发现并保护现场中心及周围遗留的痕迹或物品,如搏斗中掉落的物证,扯落的纽扣、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
3.及时询问被害人,如罪犯刚刚逃离不久,要立即组织追捕,注意沿路的逃窜痕迹和路人的证词,增加破案概率,而不只是消极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纵火犯罪通常会造成人身及物质财产的重大损失,犯罪分子如利用这种手段以达到报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目的,将很容易造成巨大灾难。
2.纵火案容易因救火行为使现场遭到破坏,增加破案难度。
维护原则
1.当起火还未成火灾前,起火点较明显,只需尽量保护好起火点,扑护保的场现案火纵救时有意减少对其的破坏。
2.如火灾已酿成,先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灭火,灭火后立刻封锁现
场,并认真配合消防及刑侦部门清理火场,发现起火点后加以重点保护。
第2篇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员工职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充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保持管理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管理处各部门。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职业安全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4.2细则
4.2.1电工
4.2.1.1电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1.2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2.1.3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2.1.4绝缘鞋不得裸足穿用。
4.2.1.5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2.1.6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2.1.7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等)。
4.2.1.8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器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器设备。
4.2.1.9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2.1.10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2.1.11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2.1.12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
4.2.2.1电梯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2.2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3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应答后方可操作。
4.2.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2.2.7在井底工作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4.2.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4.2.2.9进入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而造成事故。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4.2.2.10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2.2.11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2.2.12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时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4.3附则
4.3.1管理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3.2各部门主管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4.3.3安全主管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劳动的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4.3.4各部门主管认真组织实施和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领导在安全劳动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对本部门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4.3.5各部门主管、班组长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对本班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3.6各部门员工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抵制一切违章现象。
第3篇 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手册总则
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手册总则
总则
一、为了规范zz湾安管部安管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安管队伍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半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安管主管、安管(班)长、安管队员。
三、本手册为zz湾安管队伍的日常管理标准,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制定安管队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四、物管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安全管理部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五、物业管理公司督查小组定期检查本手册在管理中心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安管部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4篇 物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方针政策和局、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2、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抓服务经营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三同时”和“五同时”。
3、根据物业工作职责范围,制定水电管理、基建维修管理等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与各班(组)的安全管理网络,选配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同志兼任安全员。
4、加强对本队职工生活区用水、用电和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险情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予以排除。
5、加强对老基地的房屋、绿化、卫生管理,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在对外进行工程发包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承包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7、加强对车辆的安全运输管理,坚持内部上岗证制度和凭派车单出车制度。按期进行车辆和驾驶员年检、年审,定期检查车况,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
8、具有维护公共安全的义务,对自己安全负责,发现危及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或举报。
第5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安全守则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安全守则
一、因工意外受伤
一切因工意外受伤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并作工伤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及提供有关医疗诊断证明。为安全起见,员工如发现有不安全的设备或措施足以导致意外伤害的,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二、火警及防火措施
如遇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定。
2.利用物业公司通讯系统通知所有用户迅速疏散。
3.如遇火势扩大,必须协助疏散用户,安全撤离现场。
4.拉闸断电及关好火警现场附近的所有门窗。
5.使用灭火设备将火扑灭。
6.由值班主管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6篇 工贸企业物业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实施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定期发布《合格供方名录》,以确保购买的安全网、安全 帽、安全带和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符合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证明资料。
2、审核项目班子人员,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 核,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参与审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编制重大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
4、建立公司内施工机械设备台帐,监督指导机械设备的采购、标识、使 用、维护、修理、报废工作以及各类机械设备工作统计记录,台帐的登记、保管、 汇总及报表工作。确保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 敏、可靠,安全运转。
5、对施工机构设备及土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6、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 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 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7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
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
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
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1、防火区携带火源的;
2、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不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
3、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将芯线插入插座或无漏电保护的;
4、爬火车、钻火车或从二节火车皮之间通过的;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
7、启动本岗位以外设备的;
8、起重机运行时,在起重物下通过或停留的;
9、当班时睡岗、脱岗、串岗的;
10、在有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在潮湿地点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的;
11、从高处向下随意扔物品的。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处以50—200元的违章罚款。
(一)、违反防火防爆制度规定
1、电焊工切割动火时,未设置接火盘、配备灭火器、在易燃易爆场所没有监护和收尾清理焊接残渣的;
2、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和压力表失效的;
3、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暴晒、混装混放或碰撞、滚动的;
4、施焊期间,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的;
5、进入设备(含容器)内无措施的;
6、用导轨、建筑物钢筋、钢丝绳和设备本身作为电焊机接地线的;
7、电焊机用完未关闭电源的;
8、其他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低压0.1米,高压0.7米,绝缘杆0.3米之内作业的;
2、电工作业不用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的;
3、私接乱拉或在电缆上搭挂物品的;
4、没有实行“谁停电、谁送点、谁签字”制度的;
5、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停电标志牌”的;
6、其他违反电气操作规定的。
(三)、违反特种设备作业规定
1、起重机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站在吊运物品上的;
2、其他违反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背着安全带不挂保险钩的;
2、未站在砂轮两侧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作业的;
3、多工种联合检修或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设置红线警戒围栏和检修牌)的;
4、擅自拆除或毁坏机电设施、建筑物等有关设施的;
5、抡大锤时戴手套或未系戴安全帽的。
(五)、违反工作现场规定
1、无故使用消防设施的;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不全的;
3、发生事故后,不执行事故应急中心命令抢险的;
4、从高处向下扔东西无措施的;
5、违反工作现场安全规定的。
(六)、违反运行安全操作
1、钻入运行设备下清扫、检修的;
2、违章指挥的;
3、在带有传动设备运行周围工作,辫子没有盘起的,衣服敞开的,袖子没有系扣的;
4、设备开动前,不检查设备附近有无检修作业人员的;
5、危险场所作业,没有监护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6、触摸旋转部件的;
7、其他违反运行安全操作规定的。
(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1、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
3、工作期间内,打扑克、干私活、织毛衣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4、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的;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1、不按计划组织安排培训和组织不力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一次不及格的;
3、对本工种规程制度不熟悉的;
4、违反培训纪律的;
5、其他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九)、道路交通安全
1、无公司发放准驾证开车,没有执行矿区通行规定的;
2、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超速的;
3、手刹、制动、转向、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清扫工上岗不穿标志服和不瞭望横穿马路的;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
第三条 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质量标准化检查出来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罚款200—1000元;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电器设备隐患
1、电缆漏电的;
2、将机电设备保护甩掉没有及时恢复的;
3、电器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合格和仪表指示值不准,波动损坏的;
4、带电设备的裸体无保护盖,有裸露芯线的;
5、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的;
6、设备和照明设施拆除后,未切断电源或切断后线头无绝缘处理的;
7、电控柜没有上锁或锁子损坏的。
二、电焊机、气瓶和手持电动工具隐患
1、电焊机电源开关无单独设置,二次端子线未用螺栓连接,裸露的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没有安全防护罩的;
2、电焊机没有短路、漏电保护和焊把钳绝缘不好的;
3、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
4、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的;
5、使用外壳、手柄破裂、插头开裂和保护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的手持电动工具的;
6、手持电动工具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
三、设备保护隐患
1、炉排跑偏不及时处理的;
2、起重机、电动葫芦保护装置失效的;
3、钢丝绳无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并未做记录的;
4、安全阀、压力表和电工绝缘用品校验过期的;
5、除尘器停止运行的;
6、检修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
7、孔、洞、坑、井、壕和池的盖板或防护栏不全及损坏的。
四、消防系统隐患
1、消防泵启动5分钟后无水或消火栓开阀后无水的;
2、损坏自动灭火器、喷淋阀的;
3、灭火器、水带或水栓不全、失效的;
4、火灾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火灾报警系统击碎按钮失效的。
五、高空坠落隐患
1、梯子有断层、有油污,梯脚无防滑垫和防护措施的;
2、梯子靠在窗户、窗框和圆柱物体和电缆上的。
六、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
1、漏油、洒油、漏水的;
2、安全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3、卫生差、记录不全的;
4、新工人培训,交接班等记录不全的;
5、拖延报表等相关安全资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规定的
第四条 凡是发生事故的责任班组,全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集体,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筹资5万元安全奖励基金;
2、对各类违章作业所罚款项;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励兑现办法
每季度兑现一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申报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该单位安监员现场确认 该单位安全副科长认定签字 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监站 安监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罚款程序
一、罚款方式
1、安监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违人员”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下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
2、结合安全奖励查出“三违人员”,经研究审核确定罚款金额。
二、罚款收缴及管理
1、100元或低于100元的交纳现金,100元以上的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全部交到物业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户进行管理;
3、罚款只用做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活动项下。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安监站。
第8篇 蓝湾物业小区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班
蓝湾小区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班)
1、目的:加强对小区装修户的管理,规范装修管理制度。
2、范围:**蓝湾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楼层巡逻安全员必须对装修户装修情况全面了解,每天需对装修户的 《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工程施工责任书》进行验证和检查,巡查时间为早8点至晚上22点,巡查次数每天不得少于1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纪录表》上进行记录,《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须张贴在装修现场。
3、2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过期的证件要予以回收并及时通知管理处。
3、3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向装修户讲解相关消防知识,防止火灾的发生。
3、4检查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申请表》所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通知部门负责人处理。
3、5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检查作业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禁止装修队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3、6深圳市规定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时至12时及14时至19时。巡逻岗须对装修户的装修时间进行检查,发现超时施工者应立即制止。对于无证留宿者,应予以劝离,并督促尽快往管理处办理相关的留宿证明。
⑺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和指定的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装修人员搬运垃圾只能在晚上18点后进行,禁止装修队在清运车进场之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⑻制止装修垃圾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运完后,检查清运垃圾的通道墙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设施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装修检查人员处理。
第9篇 z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职责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职责
(1)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与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3)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消防演习。
(4)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负责物业大型活动的警卫布置。
(7)负责物业的日常巡楼工作和固定岗位的安排。
(8)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负责监控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10篇 物业管理安全护卫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护卫实施方案
目的
维护营销中心、办公楼内的正常工作秩序,阻止外来闲杂人员的进入,进行车辆的有序停放,降低区域内的案件发生率,为区内人员提供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环境。
范围
办公大楼、车辆停放、楼外庭院、区内大门等。
职责
1.负责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
2.进行区域内的24小时值班、巡逻制;
3.负责进入区内车辆的有序停放;
4.阻止或谢绝外来闲杂人员的进入;
5.大件物品的搬出的盘查确认,登记放行;
6.护卫员着装整齐、形象规范,对进入的拜访人员进行礼貌的询问,并帮助其解决疑难;
7.作好交接班、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等;
8.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
9.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总公司的保安制度和**集团江北计划发展中心的相关制度。
内容、程序及标准:
1.内容:区域内的日常巡逻、检查、车辆、闲散人员等的管理。
2.程序及周期:
(1)、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对进入区域内的人员进行礼貌的询问,待确定后,作好登记并给予处理或安排(无周期);
(3)、每班严格按照值班时间进行交接,严禁脱班;(周期依据公司保安制度);
(4)、对进入的车辆有礼貌的劝其按照规定停放(无周期);
(5)、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
3.标准:
(1)、护卫人员形象规范、着装整洁、语言规范文明;
(2)、各类记录健全、填写全面;
(3)、车辆停放有序;
(4)、区域内无闲杂人员出入;
(5)、区域内日常工作秩序正常;
(6)、治安案件降低或无产生。
应急措施:
1.接到报警后,巡逻人员第一时间内赶往事发现场,并作好记录;
2.对于紧急事件(如:火灾,详见《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注意事项:
1.严格遵照公司〈〈保安作业指导书〉〉;
2.在事件发生后,注意保护现场;
3.在处理事件时,主动避免各类冲突。
检查、考核:
1.项目部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各类记录表单;
2.总公司、**集团江北计划发展中心、项目部等不定期的对其进行抽检;
3.必要时,可以进行演练检查、考核;
4.作好各类检查、考核记录。
第11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层级安全职责
物业项目管理处各层级安全职责
一、管理处安全管理职责:
认真履行与总经理签定的《管理处安全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纳入本管理处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检查督促各岗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积极发挥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管理处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安全秩序部、公安机关侦破。
二、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自觉保守国家机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内部内部情况。
3.上班坚守岗位,不乱串部门和楼层,更衣柜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发现偷、盗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不包庇坏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4.不得私自把来访人员、无关人员带进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报告、果断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按要求整改,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危害安全的行为挺身而出,保障业主及公司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6.安全员职责见'安全秩序工作手册''消防安全手册'。
第12篇 某售楼处物业管理员工安全工作守则
售楼处物业管理员工安全工作守则
本手则之制定是指导员工在工作当中注意工作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运作。
1.发现损坏的东西应立即通知主任,如烂地毯、楼梯湿滑、电灯损坏及有危险的东西;
2.进入黑暗的地方要先开灯,但双手不要湿,以免触电;
3.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立即报告上司;
4.保持衣柜的干净,里面不要堆放杂物或玻璃瓶子;
5.新同事上班时要帮助他们认识安全守则,发现有危险的事要通知他本人和上司;
6.不要用手去捡拾破烂玻璃和用具,用完的刀片或尖利的东西,要用扫帚小心清理;
7.在防火通道切勿堆放杂物;
8.留意请勿吸烟的指示牌,烟头不要放在易燃的地方,要放在烟灰缸里;
9.使用工具时要检查是否正常,用良好的工具可以节省时间,减少意外;
10.用完的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方,不要随便乱放;
11.要深入体会你的工作,注意工作的安全,如仍有疑问,可以问主任或上司;
12.见到水、电、空调、电话及其它系统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刻报告上司;
13.不要扔任何东西入座厕,以避免阻塞。
第13篇 某物业保安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巡逻作业工作。
3.职责:
3.1安全主管结合服务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结合所服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管理员责任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安全管理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到特殊情况延期签到或改变巡逻路线,须经班长签字确认;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巡逻路线图
安全管理部根据服务区具体情况编制1-2套巡逻路线图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巡逻路线、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作不定期调整和改变,每次改变知会品质管理部,巡逻路线须保密。
4.2巡逻要求
4.2.1安全管理员在巡逻时,须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4.2.2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绝对安全。
4.2.3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应急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将各种异常情况分别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同时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并作好跟踪记录,直到事情关闭为止。
4.2.4在巡逻中要主动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3巡逻方式方法
巡逻采取定线、不定线、定线与不定线结合的方式、点与线相结合的方式、突击巡逻的方式等进行有效巡逻,确保服务区域内的治安。
4.3.1重要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1根据重要部门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重要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4.3.1.2对重要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指挥中心汇报,准备开始巡逻。
4.3.1.3到重要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内部是否有异常声音,注意静听2分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无损。
4.3.1.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逻检查发现重要部门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时应向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4.3.2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2.1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地震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3.2.2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3.2.4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等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3.2.5在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及重要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2.7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逻的要点:
4.4.1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区域建筑物有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4.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烧物质。
4.4.3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对所服务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的不规范摆放进行调整,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控管理,检查车厢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上级。
4.4.4检查服务区空置房的情况,按《装修现场安全监控程序》的规定对装修现场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向班长、主办及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5检查正在施工的现场(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等)或正在进行消杀操作等提示安全处理。
4.4.6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5巡逻的内容
4.5.1维护巡逻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安全。
4.5.2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5.3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5.4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5.6装修现场和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5.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违章行为。
4.6重要部门的管理
4.6.1重要部门指的是: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备房、仓库等,重要部门要有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重要部门。
4.6.2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门,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6.3安全主办需对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6.4凡在重要部门(位)工作的人员须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重要部门(位)。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5.1《安全管理员巡逻签到表》
第14篇 物业保安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巡逻作业工作。
3.职责:
3.1安全主管结合服务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结合所服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管理员责任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安全管理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到特殊情况延期签到或改变巡逻路线,须经班长签字确认;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巡逻路线图
安全管理部根据服务区具体情况编制1-2套巡逻路线图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巡逻路线、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作不定期调整和改变,每次改变知会品质管理部,巡逻路线须保密。
4.2巡逻要求
4.2.1安全管理员在巡逻时,须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4.2.2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绝对安全。
4.2.3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应急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将各种异常情况分别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同时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并作好跟踪记录,直到事情关闭为止。
4.2.4在巡逻中要主动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3巡逻方式方法
巡逻采取定线、不定线、定线与不定线结合的方式、点与线相结合的方式、突击巡逻的方式等进行有效巡逻,确保服务区域内的治安。
4.3.1重要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1根据重要部门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重要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4.3.1.2对重要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指挥中心汇报,准备开始巡逻。
4.3.1.3到重要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内部是否有异常声音,注意静听2分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无损。
4.3.1.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逻检查发现重要部门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时应向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4.3.2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2.1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地震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3.2.2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3.2.4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等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3.2.5在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及重要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2.7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逻的要点:
4.4.1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区域建筑物有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4.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烧物质。
4.4.3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对所服务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的不规范摆放进行调整,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控管理,检查车厢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上级。
4.4.4检查服务区空置房的情况,按《装修现场安全监控程序》的规定对装修现场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向班长、主办及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5检查正在施工的现场(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等)或正在进行消杀操作等提示安全处理。
4.4.6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5巡逻的内容
4.5.1维护巡逻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安全。
4.5.2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5.3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5.4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5.6装修现场和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5.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违章行为。
4.6重要部门的管理
4.6.1重要部门指的是: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备房、仓库等,重要部门要有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重要部门。
4.6.2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门,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6.3安全主办需对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6.4凡在重要部门(位)工作的人员须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重要部门(位)。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5.1《安全管理员巡逻签到表》
第15篇 某物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则条约
物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则条约
1、为保障业户的居住安全,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秩序维护巡逻,请业户协助秩序维护人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2、业户雇佣的装修工人应凭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的出入证进入楼内施工。
3、小区内严禁任何机构或人士进行推销,兜售及类似活动,若发现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4、为保障业户的财产安全,装修用材料、工具、家具物品搬出时,需由业户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5、业户外出前请将门窗关好,切勿让年幼儿童单独留在屋内,以免发生危险。
6、业户外出或晚间入睡前,请关闭门窗,以免发生意外。
7、业户如遗失钥匙,请立即更换门锁,以防偷窃事件发生。
8、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遇有政府人员上门,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必要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9、您有客人来访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将通过访客系统与您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放行。请告诉您来访的客人,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理解并遵守物业公司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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