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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服务保密管理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7 热度:83

某物业服务保密管理措施

第1篇 某物业服务保密管理措施

物业服务保密管理措施

物业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很可能接触到、看到或听到很多需要保密的信息,如重要访客、文件资料、会议发言等等。我司将执行严格的保密规定,确保所有保密信息不得随意外泄。

一、保密管理的主要内容

全员学习掌握保密制度,树立全面的保密观念;

把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根据服务区域和性质进行分类,制订不同要求的保密规定;

对本项目实行分级保密管理,重点区域单设物业服务人员,不于其他区域人员混用;

制订严格的高管会议服务程序,优化会议过程的服务程序等。

二、保障措施

针对高管层、会议室接待员、保安员、服务人员实施思想教育培训;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进入重点保密区域。

第2篇 x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我乡居(村)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和规范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乡行政区域内居(村)民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村)民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对农民合法建筑物实行集中还建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住宅区域。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缮实施综合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并具有较为成熟的物业服务管理经验,经政府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进入“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备选库”的专业管理服务企业。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本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条本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社区(村)委员会管理逐步过渡到业主自治管理再到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管理的渐进管理模式,坚持合同约定公共服务内容与特约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第五条社会事务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应成立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一个居(村)民安置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委员组成,可以选聘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其中业主担任委员的比例应与其所代表的群体相适应,且总数不能少于全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主任委员一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其授权范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到社会事务办公室登记: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审定《物业管理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二)通过公开招标、竞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拟订的物业管理计划、目标和大中修理、更新改造方案;

(四)遵循竞争性谈判定价拟订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检查、监督、考核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督促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调解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六)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合理使用物业维修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

(七)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的事项;

(八)《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及时在纪委的监督、指导下,从“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备选库”中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证书的市场化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只能选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本社区(村)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居(村)民安置小区的业主不得自行委托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竞标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须向居(村)民安置小区所在社区(村)缴纳物业管理保证金,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物业管理的事项、标准、费用、期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物业管理合同》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制定和审核。

第十二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在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社区(村)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三条政府将每年对“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备选库”进行评审更新,不定期对已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对不按合同约定规则执行、信誉不好、群众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将其纳入“黑名单”,并不得再进入我乡物业管理行列。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制定受托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措施;

(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约》实施管理,制止管理范围内的违章行为;

(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和根据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委托代收水、电、气等费用;

(四)选聘专业人员承担专项管理服务业务;

(五)请求业主委员会督促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六)依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并可优先租赁经营用房开展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经营活动;

(七)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开展其他特约服务。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法经营,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

(二)不间断地为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提供服务;

(三)超出《物业管理合同》规定采取重要管理措施时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

(四)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和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的监督;

(五)自觉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负责下列管理事项: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三)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四)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五)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和《省消防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消防工作要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消防部门严格监管下对本小区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途径在居(村)民安置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随时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确实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四)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村)委会及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汇报,进行整改,确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不力,违反消防安全责任有关规定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生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理部门在居(村)民安置小区内进行建设、检修活动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并遵守该区域物业管理的规定。因建设、检修活动损坏房屋、道路、场地、绿化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十九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装饰、维修房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业主。业主须向居(村)委会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房屋装修结束后,必须及时清运废弃物,由社区(村)委会退还房屋装修保证金;若业主在装饰、维修房屋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以房屋装修保证金作为赔偿并做出相应处罚:

(一)改变房屋结构的;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三)影响有关公用设施和消防安全的;

(四)影响相邻房屋使用的;

(五)影响景观容貌的。

第二十条若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制止不力、造成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乱搭乱建,限期内又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将由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公约》,自觉维护供水、排水、供气、供电、消防、通讯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十二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和进入居(村)民安置小区的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拒不缴纳或无故延期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和外貌;

(三)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公用设施、公用设备;

(四)擅自在道路、空地、屋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和摆设经营服务摊点;

(五)占用房屋的公用部位堆放杂物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排放噪声;

(七)践踏、占用绿地和损坏花木;

(八)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扔废弃物;

(九)在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十)违规行车、停车、呜喇叭;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前,物业管理企业有意续签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续签申请,业主委员会接到续签申请后须在2月内上报社区(村)委员会及社会事务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由居(村)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达90%以上者方可续签合同。获得续签合同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一年,在物业管理内容,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服务费保持原价不变;第二年,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涨幅不得高于原价的5%。对《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前2个月内未提出续签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资格。《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前15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并报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

(一)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据实结算;

(二)移交物业档案资料及有关财务帐册;

(三)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场地及其他财物。

第五章物业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其提供下列物业管理资料:

(一)居(村)民安置小区综合验收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

(二)居(村)民安置小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四)地下管网竣工图;

(五)业主分布情况;

(六)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物业资金的管理

(一)各社区(村)及物业管理企业应规范物业资金的管理,按照三资管理中心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运行规范;

(二)物业管理企业向居(村)委会缴纳的物业管理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向居(村)委会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应由社区(村)委会直接收取存入乡三资管理中心村集体账户;

(三)各社区(村)收取的上述所列资金,只能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保证金及居(村)民缴纳的房屋装修保证金的退还;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及购置经营用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居(村)民安置小区遇重大物业维修项目,在没有确定物业维修金的情况下,必须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项目计划,资金预算,经社区(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政府按照有关报批程序审批后实施。社区(村)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监督;

(五)居(村)民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场所租金及其他收益不能保证居(村)民安置小区正常资金支付的,差额由社区(村)从村集体资产收益中补足。

第二十六条各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在享受专业物业服务的同时须向服务提供方缴纳物业服务费:

(一)各社区(村)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为本社区(村)居(村)民安置小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各社区(村)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后,应逐步推行“业主缴费,村级补贴”的物业服务缴费新模式;

(三)居(村)民安置小区内非小区所在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业主不得享受本社区(村)物业服务费的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对在物业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物业管理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并且可享受我乡居(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期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物业管理义务的,政府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者,村民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据此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第二十九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和进入居(村)民安置小区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公约》给予警告、罚款,情况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有关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合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房屋公用部位,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梯机房、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公用设施,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车场所、化粪池、窨井、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路灯、绿地等设施。

公用设备,是指居(村)民安置小区内业主共同使用的给排水管道、水泵、水箱、落水管、垃圾道、电梯、避雷器及消防等设备。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物业管理服务培训物业管理人员规范用语

物业管理服务培训教材:物业管理人员规范用语第六节物业管理人员规范用语

一、文明礼貌用语

1.问候语:你好!早晨(早上)好!

2. 祝贺语:节日好!节日快乐!恭喜发财!祝您好运!万事胜意!

3.一路顺风!

4. 欢迎语:欢迎!欢迎光临!欢迎指导!

5. 见面语:请进!请坐!请用茶!

6. 致歉语:对不起!请原谅!请谅解!

7. 祈请语:请关照!请指正!请稍候!请稍等!请留步!

8. 致谢语:谢谢!多谢关照!多谢指正!

9. 辞别语:再见!bye-bye!晚安!

二、 管理人员用语接到电话接待来访您好!()部门请问有什么事您好!请坐!请用茶!请问你有什么问明事由后迅速判断解决问题的方法、时间;重要事项作好记载;请示有关领导。回答:“我们将在()时间内为您解决(服务)问题”。如遇有解决不了或难以答复的问题,或请示领导后再回答,或做耐心解释。请问还有什么事请问还有什么事

三、 维修用语接到住户电话接待住户来访谢谢,再见欢迎再来,您慢走,再见!您好!工程部请问有什么要求您好!请问有什么事询问明白需要维修内容及地点,判断是否有能力、有人手及时维修。有能力、有人手缺能力、缺人手我们立即派人去维修“我们暂时缺人手,是否另给时间”或对不起我们暂不提供此项服务再向住户确认一次维修内容、时间、地点之后,再问“您还有什么要求”再见您走好!上门维修“您好!我是工程部的,请问是否您家的……需维修”检查维修项目情况,若为有偿服务,应向业主(住户)声明收费标准与业主(住户)意见一致后进行维修,完成后清场,征询意见。“请您验收,签意见!”。谢谢再见!

四、 安管员用语

1.当来访客人进入值班室时,(起立)“请问先生(小姐……):有什么事(您找谁)”

2. 当有上级领导(来宾在公司领导陪同下)来到时,(起立向来客、领导敬礼)“欢迎光临”、“请多指教”、“多谢指导”等。

3.在接待业主(住户)报案时,“先生(小姐),别急,慢慢讲”当报案人说准业主(住户)楼座号及姓名后“请您出示证件”,查毕交还证件时,“谢谢合作”;在明确案情后,“请稍候”,立即向值班室报告,并告知业主(住户)处理的办法、时间。

4. 在巡逻中,当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和事时,主动上前询问“请问先生(小姐),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向当事人作调查时,“对不起,请到值班室协助我们调查”。

5. 当发现业主(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先按门铃,待主人开门后“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忙”、“对不起,打扰了。”

6. 在巡逻中发现违章时,予以制止,制止违章时均要敬举手礼(限十岁以上人员违章须敬礼)。

7. 当车辆停在道口挡车器前时,上前立正敬举手礼,“请先生(小姐)用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车位牌(卡)”,当从司机手中接过证件时,“谢谢合作”;当后面有车辆在排队等候时,“对不起,久等了!”

8. 当发出有车辆违章停泊时,“先生(小姐),对不起,请您按位泊车(或“请不要停在人行道”、“请不要停在绿化地”、“请不要停在路口”)。

9. 当发现有车辆未关好门、窗(自行车、摩托车未上锁)时,“先生(小姐),请关好车门、窗(请锁好车)。”

10. 当出场车辆有可疑之处,需询问时,“请问,先生(小姐)贵姓住哪栋哪座属何单位”、“请出示证件。”并及时向队长或值班室报告,请示处理办法,退还证件时,“对不起,谢谢!”

11.当司机(或车主)对停车、放行、收费等问题有疑问时,应耐心解释“对不起,我们按……规定办事(收费),请谅解!

第4篇 xx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模式设计方案

澳洲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模式设计

目前,大多数成功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但澳洲花园物业是发展商定位在一个高品质、高品位、高享受、充满浓郁人文精神的中高档楼盘,因而建议在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将澳洲花园导入中海物业酒店式物业管理服务,竭诚为澳洲花园小区业主展示其尊贵、高雅、浪漫。

(一)、为业主建立接待服务中心

1、接待服务中心设置的内涵

接待服务中心在功能上划分为接待服务区和业主休息区两大功能区域,其功能主要体现在:

(1)为业主提供一个开放的、舒适和大方的接待服务中心场所,凸现业主的尊贵,使业主舒适而方便地办理入住手续、每月的各项缴费和各类来访事宜,或受业主委托提供其他专项服务及特约服务。

(2)接待服务中心又是整个小区管理服务枢纽传递中心,24小时为业主排忧解难释疑。一方面接受业主主动报修、报警、投诉、咨询等信息,另一方面,在承诺时间内将业主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维修班或护卫班、清洁绿化班等方面处理。

2、接待服务中心硬件的配备

接待服务中心与管理处办公室选址定在小区15号楼架空层,以方便业主出入,装修要大方、气派,充分体现业主的尊贵。

(1)办公设施设备:

主要为业主办理商务或其他事务提供服务,包括:电脑及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直拨电话等。

(2)便利业主的相应配备

(3)沙发、茶几、报刊杂志架及报刊杂志、饮水机、雨伞架及雨伞。

3、接待服务中心人员职责

主要职责:

a)代表管理处主任接受业主对管理处的投诉处理;

b)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请求,有效调度各专业班组,保证快捷,程序到位;

c)负责解答业主的一切询问,并向业主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d)沟通业主与管理处的感情,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

e)处理前台各类难题,负责索赔和催收;

f)完整记录当班时间内所有事项,将特殊的或具普遍意见的问题上报管理处主任;

g)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主任。

4、接待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见《澳洲花园顾问考察报告》

(二)建立酒店服务模式

1、 在小区大门入口增设护卫门岗,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和对出入小区的业主实行微笑服务。

2、 在大门口配备手推车一部,必要时由巡逻护卫负责为业主提货、送货。

3、为老、弱、病、残、小和行李较多的业主提供各类服务。

4、提供有彰泰企业标识的伞具或撑伞;

5、提供其他可能的帮助。

(三)、提供标准、规范、有序的服务

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规范的程序为业主提供顶尖的专业管理服务。主要管理服务内容有: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通过维护和修缮,充分保持和发挥房屋的使用功能,从而确保业主的房屋保值增值。

(2)小区设施设备的管理:通过专业保养和维修,使小区的设施设备保持团完好,确保正常运转。

(3)保洁管理:通过专业保洁和清洗,使小区达到严格的星级酒店保洁标准。

(4)绿化管理:通过专业的养护,使小区充分达到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国家级花园小区标准。

(5)保安管理:通过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护卫员队伍,并借助高科技的智能化管理手段,为业主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业主高枕无忧。

(四)、为业主提供针对性、便利性的专项服务

其特点是:为业主设立各种专项服务项目,通过各种形式将服务内容、质量、收费标准公开。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家庭生活类:

主要为业主提供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各项家政服务,如代订花卉、生日蛋糕、车船机票,待购牛奶、饮用水、食品用品,代洗衣服,私人区域清洁服务、装修、搬家、打字、复印、传真、接送小孩入托、上学等。

(2)商业服务类:

主要是利用小区的商铺和会所,以及收集市区的商务信息,为业主提供各种商业服务项目,如家电维修等。

(3)文教卫生类:

主要是利用小区会所、幼儿园等场所组织业主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各项活动,如琴棋书画比赛与展览,假期培训班,健身、游泳、球类比赛等活动。

(4)经纪代理中介服务类:

主要是受业主委托,办理房屋租赁,代请家教、保姆等。

(五)、受业主委托提供尽善尽美的特约服务

除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外,还可为满足业主的个别需求而随时提供单一的特约服务。

第5篇 中旅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守则

港中旅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守则

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包括<业主公约>及以下之条文。

1、用户资料

用户必须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之“用户联络资料登记表”以便本处存档。

2、违例之室外建筑物

倘用户擅自在室外加建任何建筑,例如铁笼、詹篷、花架、阳台等,皆属违法及可伤及生命,故恳请各用户合作,除发展商提供之建议外,任何加建物均不能于天台或阳台进行。

3、小区外墙

所有用户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小区外墙及公共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

为保持小区外观,任何招牌、铁笼、阳台、天线,皆不能擅自安装,请各用户遵守规则。

4、电线安装

倘阁下需要更改电线或增加时,请雇用持有合格资质执照之电器承包商进行安装,以确保安全。

5、大门灯饰

所在走廊及楼梯均已装上足够灯光,为保持走廊之外观起见,用户请勿在大门及走廊加设任何灯饰。

6、电梯

(1)严禁体积或重量超过要求的货物进入电梯,如搬运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须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大堂内铺设防护板以保护地面;

(2)火警发生时,切勿乘搭电梯;

(3)勿让幼儿单独进入电梯。

7、座厕

请勿随意将垃圾抛进座厕,倘因此而引致去水喉闭塞,修理费用将由业户支付。

8、灭火器

公共地方安装有灭火筒及其他防火设备,请各用户敦促贵子女勿玩此等设备。

9、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与卫生,管理处禁止用户在门口及公众地方摆设任何神位及燃点香烛;如有发现,管理处将不作另行通知而将安于公共地方之神位清理,若涉及任何费用则由用户负责。

10、垃圾清理

管理处与清洁公司安排适当时间收集垃圾,各用户须以胶袋盛载垃圾,放于管理处指定的地方,否则,清洁工人将不能及时清理阁下之垃圾。

11、物业清洁

管理处虽雇有清洁公司负责保持本物业的公用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才可确保小区内地方清洁。切勿随意抛掷废物,或将物件由高处抛下以免伤害他人。

12、休憩及公共地方

为使大家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谨请各用户为自己及他人设想,必须通力合作,切勿随意攀摘花草,弃置垃圾或破坏公共设备。如目睹任何人有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管理处。

13、保安

本管理处已安排二十四小时由安全员在本物业站岗及巡逻以保障用户的安全,并防止罪案或意外发生。

(1)防止罪案

__当遇见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声音,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__在未清楚访客的身份前,千万别随意开启入口大门。

__凡遇见自称为公安机关或政府人员,必须查验清楚其证件。

__避免将贵重财物放在办公室中。

(2)访客

管理处所有管理员已受训令查询所有进入小区内之陌生人士身份,请各用户通知有关单位此项措施。本管理处对于查询时所引起的不便之处,先致谦意,亦请各用户明白,此举纯为保障各用户人身及财物不致受损。

14、搬迁

用户迁入迁出时,请与管理处联系,以登记用户之变更资料及方便管理员认识,防止陌生人混入。如用户迁出,在搬运家私前须先将运出之家私清单送管理处,便于管理员核实后方可运出,以防止盗贼及意外事故发生。

15、用户交付费用之责任

所有用户都应在接收单元前依时交付以下费用:

(1)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费用于竣工后交付使用保修期满一年后开始计算,根据法规由业主按月支付。

(2)管理费

用户应自觉按规定依时缴付每月管理费。

(3)电费、水费、煤气及其他费用

请参考另外由管理处发出之收费标准。

16、材料、货品之运送

(1)用户在需要运送材料/货品时,必须依照管理处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线搬运及使用指定货运电梯。

(2)用户需为他们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而负责。所有因

运输而对

小区造成之破坏,其修补费用由业主负责。

17、二次装修规例

仅提醒各用户必须留意及遵守管理处另发之装修规则。

18、保险

(1)管理处为本物业公共设施购买了火灾及其它的保险,惟此保险受保范围并不包括各用户单元。因此,管理处建议阁下为其单元内的装修、家具、文仪器材等购买保险。

(2)用户不得作出或容许发生任何违反管理处为公共地方购买的保险或令保费增加之任何行为。

19、管理收费

用户须在管理处指定银行开设帐户,然后,填妥代收费合同,一切有关费用将会按银行内部按时自动转帐交付,如用户对以上安

排有任何问题,请向管理处查询。

20、单位用途

(1)用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单位或容许该单位用作<业主公约>规定以外之用途。

(2)用户不得将单位或容许该单位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等用途。

(3)用户不得将单位或容许该单位用作储存易燃或危险物品等用途。

(4)用户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发出、产生或容许过大的噪音、震动等对其他用户造成滋扰。

(5)用户不得安装、放置任何生产设备等物件在单位地面或容许该等行为发生。

(6)用户不得在小区结构地板、天花或墙身等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行为。

(7)用户必须自费对其单位内的设备、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维持单位的正常用途。

21、阳台

用户不得于阳台加建铁栏,违者管理处有权即时清拆,不作另行通知,而有关费用由有关用户支付。

第6篇 物业管理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制定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的制定

1、顾问服务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1.1对物业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1.2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择提出建议。

1.3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并提出建议。

1.4测算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

1.5协助开发商制定《业户临时公约》。

1.6对物业的销售提供的支持。

1.6.1向销售人员提供物业管理业务咨询及物业管理培训;

1.6.2参加项目的重要推广活动及开盘仪式等;

1.6.3对项目的销售推广活动提供物业管理业务支持。

1.7在物业管理前期内,根据开发商的具体安排进行工作,明确顾问期,向开发商提供顾问服务的方式。如:到场次数,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1.8提供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服务事项。

2、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顾问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的物业整体,高档****,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rmb*******),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

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

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

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

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

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第7篇 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保洁服务

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保洁服务

三、保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大堂公共区域

地面(牵尘)不间断1、天花、壁纸、墙面、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地面、墙面、柱身:光亮、无尘土

3、金属电镀制品、灯饰、柱子、玻璃、镜面:

光亮、无手印

地垫(吸尘)3次/日

墙壁(擦拭)1次/日

玻璃门、玻璃墙面(擦拭)不间断

咨询台、指示牌、水牌(擦拭)3次/日

圆柱、方柱(擦拭)3次/日

灯饰 (外表)1次/日

消防设备 (外表)1次/日

护栏扶手(擦拭)不间断

立式烟缸(擦拭)不间断

空调风口 (外表)2次/月

墙壁 (擦拭)1次/周

玻璃门、墙面、门、框 (清洗) 1次/周

地垫 (清洗)2次/周

金属、电镀制品养护1次/周

公共走廊地面 (牵尘)不间断1、天花、壁纸、墙面、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走廊、楼梯:无尘土、无杂物、无蚊虫

3、地面、墙面、柱身:光亮、无尘土

4、金属电镀制品、柱子、玻璃、镜面:光亮、无手印

墙面、踢脚板 (擦拭)1次/日

消防设备外表 (擦拭)1次/日

烟灰缸、垃圾桶 (擦拭)不间断

出入门 (清洗)1次/周

通风口、柱子2次/周

墙 (清洁 )1次/周

灯罩1次/月

地毯清洗1次/月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公共卫生间门、门框(擦拭)不间断1、天花、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台面、地面、墙面:光亮、无手印

3、金属电镀制品、灯饰、柱子、玻璃、镜面:

光亮、无手印、无水印

4、卫生间:无杂物、无异味、无蚊虫

6、卫生洁具:无污垢、无水渍、光洁明亮

地面 (墩、擦)不间断

小便池、坐厕、洗脸盆 (清洗消毒 )不间断

卫生间空气消毒3次/日

水龙头、台面 (清洗)不间断

镜子 (擦拭)不间断

垃圾筐 (擦拭)3次 /日

电镀件、烘手机不间断

通风口2次/周

地面刷洗 1次/周

墙壁 (擦洗)1次/周

天花板 (擦拭)1次/月

灯罩、空调风口1次/月

垃圾桶(清洗)1次/周

各楼层楼梯地面 (拖抹)1次/日1、楼梯:无尘土、无杂物、无蚊虫

2、金属电镀制品、灯饰、玻璃:光亮、无手印、无水印

3、地面、墙面、柱身、扶手:无尘、光亮、无污渍

扶手 (擦拭)1次/日

窗台 (擦拭)1次/日

电镀件上光擦拭2次/周

墙面、天花 (除尘)2次/月

扶手 (清洁剂擦拭)2次/月

灯具 (除尘)1次/月

标牌标识1次/日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外围地面、台阶 (清扫)不间断无污渍、无杂物

标识牌、宣传栏 (擦拭)1次/日

照明设施 (外表)1次/日

果皮箱 (清洁整理)3次/日

地面冲洗(夏季)1次/月

地沟 1次/月

果皮箱 (刷、洗)3次/日

地下停车场地面、(清扫)不间断无污渍、无杂物、无积水

停车场设施 (擦拭)1次/日

地面冲洗(夏季)1次/月

地沟 1次/周

烟筒3次/日

电梯外部擦拭不间断无尘土、光亮、洁净、无污渍、无杂物

轿箱内侧玻璃1次/日

轿箱内侧不锈钢表面不间断

轿箱内侧地毯2次/日

电梯槽清洁1次/日

电梯内外侧按键不间断

电梯门、门框不间断

办公室清洁办公室大门擦拭1次/日清洁后的桌面、台面无灰尘;玻璃光亮、地面无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办公桌、椅擦拭1次/日

地面吸尘1次/日

收垃圾、更换垃圾袋1次/日

办公室玻璃清洁1次/周

窗台擦拭1次/日

第8篇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保安服务

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保安服务

二、 保安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区域保安岗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外围保安外围大门岗礼宾服务;控制人员进出;控制车辆进出;提供问询服务。岗姿标准,文明礼貌;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有效投诉率<5%。保安外围巡视岗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正确处理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正确处理快速反应(5分钟内到达项目内任一地点)、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外围地面车辆管理员引导指挥车辆停放车辆看护提供问询服务礼貌值勤;引导车辆安全驶入停车位;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丢失率为0%;有效投诉率<5%演播楼内保巡视岗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检查施工现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正确处理;快速反应(5分钟内到达项目内任一地点)、正确应对突发事件演播大楼门岗进出人员控制进出物品控制提供问询服务严格履行登记、换证管理制度;礼貌待客;正确应对突发事件有效投诉率<5%生活楼生活服务楼内保巡视岗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检查施工现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正确处理快速反应(5分钟内到达项目内任一地点)、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大楼门岗进出人员控制进出物品控制提供问询服务严格履行登记、换证管理制度;礼貌待客;正确应对突发事件有效投诉率<5%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场管理员引导车辆停放车辆看护提供问询服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礼貌值勤;指挥手势规范;引导车辆安全驶入停车位;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丢失率为0%有效投诉率<5%停车场入口岗指挥车辆提供问讯服务岗姿标准;指挥手势规范礼貌提供问询服务;有效投诉率<5%停车场出口(收费)岗收费服务提供问讯服务车辆指挥业务熟练;文明礼貌;

第9篇 x小区物业管理常规服务

小区物业管理常规服务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管理处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对本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消防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

(六)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管理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办法,依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制止违反小区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业经营业务,接受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详见《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二、管理处服务时间

管理处办公室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常规服务时间以外(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均有工作人员值班。如有紧急情况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三、管理服务人员

管理处的所有员工均佩戴由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牌,穿着统一制服。管理处员工在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绝不容许收取业主的任何额外费用或物品,敬请业主合作。

请业主避免私自任用管理处员工作任何私人服务,而导致该员工违反规定、疏于职守。

四、联络途径

小区内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较专注于安全事物及清洁事物,对于此专业以外的问题,未必能全面了解并准确地给予解答或指引。故请业主/住户有不明之处或有任何意见、投诉,请直接致电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处或与管理处管理人员联系。

为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与业主的沟通,避免不必要误会和阻延,管理处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业主若有不明之处或有任何意见、投诉,请直接致电管理处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此外,我们在各公共场所将装有通告栏及意见箱,以加强与业主联系;若有书面建议,除邮寄外,亦可投递至意见箱。

欢迎各业主提供任何有关本物业之管理意见,恳请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以便联络及处理回访。

业主若有产权更改、长期外出、出租房屋、通讯电话更改时,请及时通知管理处,以便联络。

管理处地址、电话详见'住户服务卡'。

第10篇 xx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福隆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项 目 范 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结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报给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业,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24小时班,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赶到现场;

(4)业主委员会并配合物业公司在小区的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资料档案齐全;

(6)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保安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为准。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通路、活动场所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理通畅,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1)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

(2)清除草坪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3)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四)保洁

小区规范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3)对楼梯间、楼梯扶手、栏杆,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4)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保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私财产的看管,包括:

(1)封闭管理,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

(3)看管公私财产:包括公房、私宅、楼道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筚子、小物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防范检查和巡逻,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6)物管人员失职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由公安司法机关裁定后决定赔偿金额。

(六)存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接受管理;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5)大型汽车和客车禁止驶入小区过夜。

(七)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生活供水养护、运行、维修(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2)接到停水通知应及时告示业主;

(3)供水设施发生损坏泄漏,应立即告知供水公司抢修。

(九)装修管理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入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11篇 项目日常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事务管理

项目日常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事务管理

日常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是指除房屋建筑主体管理和房屋设备、设施管理以外的各项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事务管理、环境管理、保安及消防管理等。

cpm提供的经营型物业管理服务将充分发挥**办公、购物、入住、金融证券、信息交流及健身等功能,使**成为人与建筑、人与环境、人与社会高度融合的载体,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高度统一。

办公的便捷和高效,购物的舒适和方便等是**物业管理的标准。服务客户是cpm的最高原则,cpm针对**客户的需求,专业服务素质体现在快、隐、准、亲四个方面;

快--对服务需求的快速反应,客户服务中心全天接受客户的需求信息,于第一时间派员服务,解决问题。

隐--即隐性服务,避免服务人员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客户面前,给人'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准--即追求服务效率,力争第一次上门服务做到最好,减少返工率。

亲--反映亲和、贴切,真诚待您每一天。

快、隐、准、亲的物业管理服务风格,加上**先进的设备、设施,我们提供给广大客户的将是一个安全、自由、放松、舒适的办公、购物、入住环境。

1 事务管理

1.1 入伙及装修管理

在前期物业管理的筹备工作中,cpm将结合**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刷《入伙指南》、《用户手册》、《业主、客户公约》等规章制度。

接管验收后,cpm将配合发展商公布的入伙时间,按时举行入伙仪式,向业主和客户发放有关资料,开展咨询答疑活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入伙手续。

此阶段管理人员还将对大厦内各单位的装修活动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宣传装修、消防、治安等管理规定,规范业主和客户的装修行为,确保大厦前期装修阶段的消防和治安安全。

日常管理中的装修,如各种改建、二次装修等零星工程,为维护**的装饰环境及办公秩序,各种外包的装修工程须经**管理处批准,施工分包方还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的《大厦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时间和作业要求施工,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坏大厦装饰环境,妨碍他人。

物业装修期管理工作要求表

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作业频度质量标准

入伙手续验收12小时随来随办证件齐全,验收项目齐全,客户签字。

装修审核1天内办完符合规定,无危及安全和影响外观,无改变用途。

巡视2次/小时无乱堆放、乱挖乱接乱搭、无违章装修,房屋完好率100%。

跟踪、监督4次/天问题部位无重复违章现象。

走访2次/周及时听取业主、客户意见,满足其合理要求,满意率100%。

回访12小时内,100%记录完成情况,调查满意率100%。

工作日记每日下午5点-5点半记录全面、真实、准确。

收费12小时随来随办收费率100%。

财务日清日结帐表相符,收支平衡,每月公开一次。

时间安排8:00-8:30向值班室了解和处理客户申报、投诉。

8:30-10:00巡视检查。

14:00-15:30建档、培训。

15:00-17:30走访、回访。

动作督导方式分片包干,管理员巡查,经理不定期抽查

1.2 公众文件及公告的控制

物业管理中有许多公众文件,包括公约、手册及规定,主要阐述有关业主的权务及义务、物业的使用指南、使用物业的行为规范等、物业管理中的临时通告、注意事项及一般公告等,由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张贴在规定的公告栏内;重要文件或直接影响**秩序的公告,由管理处报公司审核并酌情发布。

1.3 服务意见征询及投诉处理

1.3.1 服务意见征询

图2 服务意见征询流程图

1.3.2 服务投诉处理

图3服务投诉处理及回访流程图

1.3.3 建立客户服务快速反应系统

cpm将为**设立以客户服务中心为主导的客户服务快速反应系统,根据客户需求信息协调调度各个职能部门和作业层面的日常服务工作,设立客户信息档案,高效反馈、处理客户意见及需求。每月按期将客户需求、客户回访的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调整工作思路,真正体现cpm'真诚待您每一天'的个性化服务理念。

1.3.4 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个接到客户服务投诉的员工就是解决和满足客户需求的总负责人,他有责任使本次服务圆满完成。cpm所有员工时刻牢记'满意客户是我们的最高原则',认真对待客户提出的每一个需求,用优质服务来解决和满足客户需求。

1.3.5 隐性化预见性服务

cpm提倡隐性物业管理服务,为减少客户投诉或不便,要求全体员工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丰富的服务经验和敏锐的识别力,加强日常巡视及维护工作,使我们的服务超前于业主、客户的感受,在业主、客户尚未意识到不便之前解决问题。因为高层次的服务境界是没有投诉,而非仅仅是圆满处理投诉。

1.4 报修、维修工作

图4 报修、维修工作流程图

1.5 便民服务

1.5.1 优质服务、方便用户、低价收费

为**提供便利经济的便民服务是管理处最基本的服务功能。cpm认为,服务客户最高原则的体现之一便是高效、便利、经济的便民服务,'勿以善小而不为'。cpm将坚持'优质服务、方便客户、低价收费'的原则,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1.5.2 无偿服务项目

a. 设立便民箱:包括急救用品、常用工具等。

b. 文化服务:组织各类信息、文化交流。

c. 及时收集掌握天气、环境、温湿度预报数值,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布,方便楼内工作人员的出行。

d. 根据情况,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准备好雨伞、伞套机等便民物品。

e. 为方便**工作人员乘坐公交车,管理处将设立零钞硬币兑换点。

f. 提供办公室内维修服务,包括挂镜框、室内照明、电路等,其中若有需要购置材料的,仅收取其成本费。

1.5.3 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实质上是一种代理业务,为客户提供工作、生活的方便。本项目专项服务遵循'有法可依、有章可查'原则设置,质量与收费标准公开、明确。

注:下表内价格仅为参考,具体运作时,将依照当地价格变化做出

调整,制定出**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特约性服务项目表

序号类别服务项目方式及价格

1代办类信件代收、发服务免服免费

报刊代订服务免服免费

鲜花、礼品代订服务免服免费

出租车代叫服务免服免费

代订外卖服务免服免费

代冲胶卷服务加收10%的服务费

常用维修工具、电器便利服务免服免费;当借用较贵重或较大的物品并需要收费

传真收发服务a4:1元/张

打字a4:8元/张、a3:12元/张

复印a4:1元/张、a3:2元/张

塑封a4:10元/张、卡片:5元/张

2清洁类服务大理石打蜡9元/

第12篇 滨海小区物业管理方式及服务理念规范

滨海新城小区物业管理方式及服务理念

'**滨海新城'开发理念的定位,决定了客户对高品质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期望,服务的模式应从满足精英阶层'追求现代生活方式,享受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入手,超越单纯物业管理对物业维修、维护、保养的概念,结合我们自身的优势,引入'贴心式管家'的管理方式,并结合'一站式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客户量身定做,提供专业化的管理与个性化服务。本着'以客为尊'的原则,以高起点的管理定位、高标准的服务、高素质的人员,让客户充分享受到贴心的服务。

'贴心管家式'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的运作要点有:

a.服务的内涵--'服务到家,感觉到家'。

b.服务的方式--'一对一服务'。

c.服务的时限--'24小时不间断服务,将管家24小时的联系方式向业主公布'。

d.服务的目的--'为业主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使业主的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e.服务的原则--'用心服务、关心业主',将'贴心、舒心、放心'带给业主。

《某物业服务保密管理措施(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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