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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3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第1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概念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种管理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目的。治安管理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

条件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造成的伤害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程度。

3.必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其危害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家庭暴力等。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敲诈勒索,破坏公私财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搞封建迷信活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等行为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地吸烟、使用明火,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公安机关通告而不加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等。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如涂改户口,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身份证,伪造证件。

9.卖淫、嫖娼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场所,且尚未构成犯罪的。

10.非法种植、存放、运输、买卖、使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为此类行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出售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适用范围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以下情况: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所属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或补充变通的规定。

3.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或将来可能制定的相关法规。

正当防卫

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上对它有严格的限定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真实发生,而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不符合此条件的防卫,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分为两种情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先下手为强”的行为,叫做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叫做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其中最为全面且接近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说法认为,一般情况下,不法侵害着手实施时,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若不法侵害在实

施前已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不实行防卫极有可能会立即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防卫并造成了后果,属于故意犯罪,此种行为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防卫原因为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按假想防卫处理。

4.主观条件: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要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常在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后面内容对此类情况有具体说明。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要基本相当。

正当防卫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对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保护,对于保安工作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有效的保证我们在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或少受伤害,能够安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保安工作中,如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为保护,积极制止不法侵害,确保区域内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更好地履行保安职责。

2.在实行正当防卫时,搞清它的实质和适用条件非常重要很多物业纠纷同正当防卫有关;保安人员在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斗争的同时,要保证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许滥用防卫权,否则将视情况依法论处。

同时,保安员也应以正当防卫为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正当工作不受不法干扰。

防卫过当

概念

当过卫防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超过了限度条件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能为间接故意,可能构成罪名有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防卫过当者,应减免处罚。

判定标准

当过卫防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作为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程度一般的不作为防卫过当。

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无过当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是保安工作中常见的两

种情况,属于非正常防卫,作为保安员一定要能够正确加以区分,不牵涉,不受害。

防卫挑拨

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对方,诱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再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掩饰加害目的,此种情况按故意犯罪论处。

互殴防卫

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不论哪种情况,双方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非正当防卫,任何造成危害的一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斗殴双方中的一方主观上不愿再打,并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现场,而另一方仍继续追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即成为不法侵害者,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应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

概念

非正当防卫,指防卫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危害结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除上述的防卫挑拨、互殴防卫以及在“正当防卫”中提到的不适时防卫,常见的非正当防卫还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对于其错误地认识、想象或者推测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防卫行为”,即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或对象条件。

2.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的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抗拒防卫,是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对执行公务等实行合法行为的人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中的起因条件。常见案例如:犯人对公安执法人员拘捕的抗拒。

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凶杀犯罪是最为恶劣的犯罪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积极配合警方保护现场以便尽快破案是保安的重要职责。

2.凶杀案现场比较具有随意性,可能在室内、室外、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

维护原则

1.以尸体为中心扩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被侵害对象是人体,所以尸体所在位置是现场最重要的位置;根据尸体被杀方式与其所在地性征是否相符(如被利器刺杀的人,尸体周围理论上应有大量血迹),判断此处是不是中心现场;如判断凶手杀人后可能实施了移尸、焚尸等意在消灭罪证的行为,即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凶杀案的中心现场,就需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滴血等痕迹扩大保护范围,把与尸体有关的痕迹都保护起来,作出标记。

2.保护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细微迹象,凶杀案的发生,常伴有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细小物品等都有可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对现场及周围的遗留物做好保护,对案件的侦破有着积极的帮助意义。

3.如有伤者,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都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伤者已危及生命,应在急救同时,尽可能问些案件关键问题(本条以下案件皆适用)。

自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可判定为自杀现场的,多为坠楼自杀,如为服药、服毒、利器

伤害等方式,按照凶杀案现场保护,由警方进行判定,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维护原则

1.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如能马上确认自杀者身份,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判断其自杀初始地点。

3.对现场拍照留存,若经确认自杀者已死亡,或需送医救治,需将人体的位置、姿态及散落物等作出标记,以备后续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物业区域内的极少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出现问题多为公共物品损坏,业主间纠纷,其现场保护需根据详细情况判定。

维护原则

无人受伤:

1.若财物、车辆受损,需拍照存查。

2.如造成隐患,可能产生其他波及性损害,应进行局部封锁,设立标志以警示。

有人受伤:

1.立刻封锁现场,维持围观人群秩序,不得移动或弄乱现场相关物品,包括人(无需送医情况下)、车、散落物品、车痕等;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尽快将痕迹遮盖保护起来。

2.如伤者需就医,移动前须对其躺卧位置和姿态作出标记,情况紧急时可就地以石头划出伤者位置;如伤者伤势严重,需先拍照存查。

3.尽量不使用事故车辆运送伤员;如必须移动事故车辆,要先将现场拍照存查,再将车辆轮胎触地处和相关物品、痕迹处做好记号,等候交警处理。

4.如有燃油溢出,须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等更加严重的后果。

5.在现场及周围寻找目击证人,以协助警方调查。

盗窃案现场的保护

公共设施或物业所属物品被盗:

1.发现被盗或被盗迹象时,判断案犯是否尚未逃离,或有可疑人员混迹在围观人员中,尽量当场抓捕,或掌握案犯的直接特征。

2.封锁现场,禁止非办案人员入内,不得移动现场物品,保护现场痕迹不被破坏。

3.如发生在室内,确定作案人出入路线,并对出入通道及周边环境加护保的场现案窃盗以保护;如发生在室外,对周边环境进行判断,将疑似作案人来去路径、痕迹、逗留地点等加以保护。

业主被盗:

1.同以上三点。

2.劝止业主进入现场察看失窃情况。

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抢劫案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对人民物质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有极大威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重大刑事案件之一。

维护原则

1.注意现场罪犯潜伏、袭击被害人的位置,逃走路线,如发现相关痕迹、足迹,要划出范围加以保护,避免破坏。

2.注意发现并保护现场中心及周围遗留的痕迹或物品,如搏斗中掉落的物证,扯落的纽扣、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

3.及时询问被害人,如罪犯刚刚逃离不久,要立即组织追捕,注意沿路的逃窜痕迹和路人的证词,增加破案概率,而不只是消极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纵火犯罪通常会造成人身及物质财产的重大损失,犯罪分子如利用这种手段以达到报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目的,将很容易造成巨大灾难。

2.纵火案容易因救火行为使现场遭到破坏,增加破案难度。

维护原则

1.当起火还未成火灾前,起火点较明显,只需尽量保护好起火点,扑护保的场现案火纵救时有意减少对其的破坏。

2.如火灾已酿成,先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灭火,灭火后立刻封锁现

场,并认真配合消防及刑侦部门清理火场,发现起火点后加以重点保护。

第2篇 物业安全部防暴器材管理办法

一、目的

针对**地处偏僻的郊区,周边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猖獗,在**年里多次进入项目偷盗,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十万。且主要瞄准小区主要电缆线,而项目安防的物力、人力相对较薄弱;为了加大威慑力,给安全岗位增强安全感,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对外来的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予以警告;在危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经获得当值安全第一负责人准许方可使用,明确各安全岗位管辖范围,加强各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管理服务区域零发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物品领用制度

3.1.1各班组如需申领防暴器材等物品,须由班长统计后上报主管,经部门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

3.1.2任何人领用物品均须讲明领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1.3任何人不得无使用原因领用物品。

3.2设备资产使用制度

3.2.1本班班长对本班次使用的设备全权负责。

3.2.2如发现设备有细微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对人为损坏的设备,将追究班长及当事人责任并须赔偿。

3.2.3本班次损坏的设备应在当天安排修理。

3.3岗位使用责任制

3.3.1安全班长对本班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时防暴器材佩戴位置,规范使用全权负责。

3.3.2本班次(区域)发生的任何有影响的事件,班长都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3.3.3本班次(区域)如发生治安事件,班长当属第一责任人。如查实后属我方原因造成,班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他有关处罚。

3.3.4各班班长对本班次班员的任何行为有权给予公正处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3.3.5安全督察、各班班长以'谁管辖、谁当班、谁负责',为责任划分原则,当发生影响公司及服务中心声誉的事件时,按管理责任分担处罚。

3.6管辖区域责任制

3.6.1扣分制(2-10分)

a. 对所属辖区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b. 对进入车辆不按要求登记,导致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者。

c. 管辖区域内有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收受他人财物者。

d. 管辖区域内发生治安纠纷事件不及时赶到现场者或有意回避不尽职者。

e. 对管辖区域内不明底细人员不闻不问者。

f.不尽忠职守,遇事隐瞒不报者。

3.6.2处罚制(5-20分)。

a. 外围公共区域内发生被盗事件,将视情况扣罚班长及当事人员50-100元。

b. 晚上样板房、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如发生样板房、办公室等室内发生丢失物品事件,扣罚当值班长、班员100-200元。

c. 非经公司同意,擅自调动人员或内部调整安排不当造成损失者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f. 以上各项将视情况按员工手册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过失通告书、降级或辞退处理。

g. 交接班时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具体发生时间无法明确界定的,双方不得推诿、扯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分担。

h. 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降级、辞退处理。

3.7安全督察责任制

3.7.1 在安全主管领导下,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及内部管理。

3.7.2 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岗位安排、业务指导等,及时向主管汇报。

3.7.3负责对夜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在晚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负直接管理责任。

3.10违章使用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违章操作考核扣分细则加分标准(次/分)序号违章操作考核扣分细则扣分标准

(次/分)

1有开拓精神,积极为本班的建设着想,大胆管理本班并有实际效果的,内务评比第一名的班级+51带班期间,辖区内出现入室盗窃,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责任 10--20

2带班期间,上级检查询问对本班值班情况全盘掌握,熟悉管辖范围内概况 +22多次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迟到的,私自在宿舍内留宿或接待客人辞退

3严格遵守服务中心的有关管理及规章制度, 制度落实到位的+33带班期间,无故、擅自离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

4本班有员工每半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除上级部门奖励外,本部门对班长奖励+104带班期间,上级检查发现本班队员有不符bi要求(每人次)-1

5大公无私,心态开放,诚恳接受别人建议+25带班期间,如本班队员有离岗或违规视而不见 -2

6关心本班班员,每月组织活动,有利于团队建设+56带班期间,处理事务不及时,交接不清并推卸责任-5

7值班期间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37带班期间,如本班队员有睡觉而没发现者-2

14本班人员能积极协助其它部门工作,并受到表扬的+214带班期间,辖区内发现抢劫、打架而处理不当的-20

2抓住私自进行推销的人员一名并及时清理出去的+52未交班而擅自离岗,交接班不敬礼、不检查装备、坐岗而影响工作-5

3抓获一名小偷(如偷单车,业主皮鞋,衣服等)+103值班中不按时签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岗位上会客, 与顾客聊天者-3

4在内务卫生评比中被评为安全部第一名者,+54不妥善保管装备导致丢失或损坏.照价赔赏 -3

5车场记录巡查到位,无异常情况+25在接到各种信息不及时反馈者,-2

6能及时发现并控制恶性事件的发生+56上班打盹睡觉,辞退

第3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运行工作程序

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听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辖区的消防安全情况汇报并作出妥善处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消防经费投入,对重大消防经费投入及时向超市董事会汇报。

1.2公司人事主管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天督促公司各辖区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听取辖区负责人对辖区当天的消防安全巡查情况,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奖励;对属于立项整改的火灾隐患向总经理提出整改方案,对公司辖区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1.3辖区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辖区负责人每天对保安部等各部门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抽查,听取安全员对辖区各个岗位、重点部位的检查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汇报,督促其作好记录并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如实报告,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完成消防安全管理人交给的消防安全培训、宣传等其他消防保卫工作。

1.3.1辖区安全管理人在辖区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做好辖区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天对仓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填写好防火检查记录并向及时辖区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并落实火灾隐患看护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完成辖区负责人交给的其他消防工作。

1.3.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在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24小时在位,主要维护好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向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控制室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向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由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员对是否发生火灾迅速进行确认。

1.4.1辖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落实“用电防火安全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天认真查看保安员的防火巡查记录,分析、小结辖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力的员工提出处罚意见;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向辖区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火灾隐患处理报告表》,并与辖区负责人通力协作,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1.4.2辖区保安部保安员负责对本辖区的防火巡查(每两小时一次),对堵塞、挤占疏散通道、挪用消防器材、设施、携带易燃易爆化危险品进入辖区、违章动火、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对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向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按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进行看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5.1客服部负责人负责组织物管员员对仓库、配电室、消防监控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督促各岗位严格落实“用电防火安全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重点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出有效的工作举措;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向辖区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火灾隐患处理报告表》,并与辖区负责人通力协作,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1.5.2客服部物管员负责对区域的防火巡查并作好记录(每两小时一次),对堵塞、挤占疏散通道、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等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对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向客服部负责人报告,并按客服部负责人的要求进行看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6.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辖区施工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督促施工维修人员落实“用电防火安全制度”、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向辖区负责人汇报并提请辖区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看护、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

1.6.2维修人员执行“辖区在规定时间不准动火施工的”规定,必须在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即:已取得经工程部申请、保安部实地检查合格、辖区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动火审批手续”,现场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或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现场进行保护,有足够的保卫人员现场监护,动火区域的业主已疏散离开等条件;电气设备及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架设临时线路,必须经辖区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临时线路的要求进行架设;工程施工过中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作好记录。

1.7.1保安部负责人负责辖区周围的消防安全巡查,发现辖区周围车辆、人员拥挤时应向辖区负责人报告并组织保安部保安员进行制止、配合公安人员进行交通疏导;处理保安员发现的火灾隐患;认为对辖区消防安全构成隐患(如业主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辖区)的立即制止并向辖区负责人汇报。

1.7.2保安部保安员具体维护辖区周围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制止堵塞消防通道、埋压、圈占辖区外的室外消火栓的行为并立即向保安负责人报告;发现进入业主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辖区时立即制止并向保安部负责人报告;对辖区外围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

1.8.1辖区保洁绿化人员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每天进行岗位防火巡查并作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置并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4篇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为了贯彻执行集团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精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特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a(主任)是物业中心安全与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督促中心安全与稳定全面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精神,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

c(副主任)全面主持中心安全稳定的日常工作,布置、检查和落实。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中心安全制度。

-全面负责南校区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排查辖区内的安全稳定隐患及整改工作。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

v负责南校区库房、办公室、多媒体设备和1、3号楼清洁员休息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g负责南校区5、7号楼清洁员休息室、青年公寓工具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h全面负责所辖员工宿舍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j全面负责科研楼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维修工宿舍的安全工作,负责科研楼保卫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负责南北校区所辖公用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

l全面负责北校区教学楼的安全及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u全面负责教工2号楼的消防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所辖员工宿舍区、北校区库房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

1、把中心安全防范部分和易发事故部分进行重点防范,层层落实责任,实行检查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2、一票否决制。对各部门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较差的,在考核、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3、安全稳定检查制度:小组成员每天对所辖部门的安全检查不得少于2次,组长、副组长每周对所辖部门安全抽查不少于2次,抽查结果作为评价管理员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

4、安全稳定领导小组成员要通力配合,随时了解中心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中心所辖区域的安全隐患,组织员工学习,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员工掌握消防知识及安全防护技能,使员工会处置消除隐患。

四、联系方式:

姓名 办公室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3日

第5篇 物业管理标准:安全类

物业管理标准--安全类

一、人员素质

1.安全员岗位人员按照企业形象策划手册统一着装,各岗位按照工作要求统一形式配戴警用器械、臂章和钥匙等工具,符合应急要求;私用物品的配带不影响统一形象;站立时至少保持跨立姿势。

2.安全员应熟悉小区的环境,熟悉小区的消防设施位置,熟悉本岗位工作方法和流程。

3.安全员行为言语规范、作风严谨、值勤文明、训练有素、认真负责。

4.安全员具有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始火灾、人工呼吸、外伤包扎、火灾救援等技能。

5.安全员每周至少一次身体素质训练,一次业务素质的培训,突发事件处理协助正确处理独立正确处理独立正确处理

二、内务管理

1.安全岗位所用器具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电器设备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2.集中住宿房间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并具有完善的监督制度。

3.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内部沟通,并保存记录。

4.项目须保存足够处理突发事件的力量,原则上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三、综合安全

1.安全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2.根据社区状况实行至少二级监控安全保卫工作,整个小区安全防范有一个较封闭或有效的管理体系。

3.对高空作业人员行为应符合作业安全需要。

4.对危机人身安全处应设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可控事件年发生数2件以下。

四、治安管理

1.有效控制外来人员,确保形迹可疑人员或无明确目的的探访人员逗留小区。

2.对大型和贵重物资搬运要做到责任可追溯到用户本人。

3.社区公共区域无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严重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品存放。

4.对突发事件如偷盗抢、意外伤害、非法*、在逃通缉犯等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对相关技能应能把握。

5.在小区范围内若发生紧急事件至少应作如下有效反应:

7层以下10层以下10层以上作出正确判断和指挥统一、即时、恰当

人防2分钟内3分钟内采取封锁行动机防即时

徒步2分钟内3分钟内5分钟

赶到事发地点时间

机动2分钟内

携带事发性质对应工具正确,有效

6.每个小区应具有两套以上的巡逻路线图,巡逻签到周期与规定周期差误不能超过整个周期时间的20%,特殊原因有注明的除外。

7.对非本公司员工的施工人员或供方人员需进行登记、易识别性和其行为举止的管理。

五、交通管理

1.停车场有清晰、有效、规范的安全、交通标识。

2.小区区域内严禁机动车鸣笛,有明确的限速标志。

3.经营性停车场须具有当地政府要求的合法证件。

4.所有机动车施行一车一单据、进出有凭据或车车进出要登记的封闭管理,对纸制凭据和电子凭据的至少保持1个月的追溯根据。

5.对车辆进出敬礼且动作标准、规范。

6.对机动车车主应有双方明确车辆及车辆物品的管理责任关系。

7.机动车出入口都应设有缓冲和防强闯设施,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8.机动车场地应标识明显的车位线,车位、交通线路、出入口规划合理。

9.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指挥车辆动作标准规范。

10.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应着反光衣。

11.非机动车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存取方便,无乱停、乱放、叠放现象。

12.车场现金应和票据相吻合,移交清晰。

13.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数为0。

六、消防管理

1.有效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并有保存总结资料。

2.对小区业主每年至少两次的普及消防知识宣传。

3.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严禁挪为他用。

4.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碍物和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门。

5.火警通报后紧急救援队成员应携带相应消防器具应在2分钟内(参照紧急事件处理相关标准)赶到现场,各岗位能熟练地按照规定的灭火流程投入灭火工作。

6.灭火器选择和配置数量标准燃烧特性及场所灭火器类型配置基准(每只2公升)一般由含碳固体可燃物组成的场所,如公共场所、过道走廊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1只/20m2

存放有汽油、煤油、柴油、

酒精、油漆等场所,如油

类仓库、机房等

干粉、泡沫、卤代烷、二

氧化碳型灭火器。

1只/10m2

大量电器或带电设备场

所,如配电房等

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

型灭火器。

1只/10m2

补充说明:

a.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基准数量应在配置基准上增加30%。

b.设有消防栓的场所,可相应减少30%;设有灭火系统的场所,可减少50%;设有灭火系统、消防栓的场所,可相应减少70%。

c.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只。

d.灭火器设置明显便于拿取,并有明显标识。

7.每个小区必须备有消防斧头、消防扳手、铁撬、铁锤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带、医疗箱、防烟防毒工具等。

8.对燃油罐储备时,要进行隔离管理,区域内严禁烟火,配置足够灭火器材。

9.公共火灾发生数为0,火警有效控制率为100%。

七、智能防范

1.监视摄像机设置位置、摄影范围合理、画面清晰。重要场所停车场和出入口应设有录像,录像至少保持一个月。

2.消防中心和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勤,对信号随时做出反应,并做必要记录。

3.红外报警系统等安全防范系统应确保全天侯布防的需要,信号接受反应灵敏。

第6篇 物业副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公司的物业租赁与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经营工作,对总公司委托租赁的物业进行依法租赁经营管理,对有关经营合同的洽谈,制定及实施。

3、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应按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落实,监督、检查等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4、了解、掌握公司所管辖区域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破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5、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所分管的工作。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7篇 物业管理处职业安全管理规定-4

目的: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职业安全。

1、各个岗位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责内容,规范操作流程,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相关岗位在上岗前必须认真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

3、禁止帮业主翻越阳台及擅自开启户门、窗锁,若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到部门负责人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护工作。

4、相关岗位需要其他岗位协助时,需根据人员的专业情况合理安排,切忌让协助人员做一些危险的工作,协助人员有权拒绝对自己不懂的危险工作安排。

5、高空作业必须严格做好保护措施,未做好保护措施以前禁止进行施工。

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房和设备房,专业人员也不得擅自带非专业人员进入高、低压配电房等危险位置,若确需帮助,必须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7、电工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做事切忌粗心大意,事情做完后要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8、高空作业或存在危险的施工场所必须有明显标识和专职的安全监护人。

9、若遇到自身无专业处理能力的情况时,可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相关专业人员在接到信息后,正确分析其重要性,若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进行处理。

10、各岗位必须清楚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细节,确保人身安全。

第8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目标及管理方针

诸多事例表明:产品和服务的优异品质,环境保护的优秀业绩,保证员工安全与健康的良好记录,是一个先进的现代化的企业标志,正基于此,本公司决定依据iso9001:2000、iso14001:1996、ohsas18001:1999三个标准建立一个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的管理体系。我们郑重向用户、向社会承诺我们要以一流的服务,科学的管理为广大用户提供'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服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为所有相关方提供优美适宜的环境。为此我们将坚持:

1. 创建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2. 以用户满意为衡量我们服务工作的最终标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3. 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员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意识以及岗位工作与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相关问题的理解能力,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5. 将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公诸于所有员工及相关方,使其在公众中生效。我们要与合作伙伴一起,不断提高我们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实现持续改进。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的健康,不破坏自然环境。

6. 加强污染防治,减少以至消除现有的污染废弃物及其产生的污染;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和减少化学危险品的作用,控制有害能量的释放;

7. 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措施应对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配备完善的消防系统和应急设施,并使该系统可靠、有效;

8. 有效利用资源,减少能源和水的使用,重复利用、回收再造以减少浪费。将环境/职业安全卫生因素纳入采购决策;

9. 我们将针对上述方针、策划相应的可测量的目标指标,定期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实现不断监测和改进管理绩效;

10. 为保证方针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质量/环境/安全目标

1. 为顾客提供安全、优美、适宜、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 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完整的质量记录资料;

4. 管修人员以上的员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5. 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达市级标准100%;

6. 供水供电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消防设备完好率达100%,消防供水率100%,电梯运行率98%;

7. 公共设施、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8. 业主(含相关方)对区内物业管理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9. 所接管的新物业在符合'创优'标准的条件下,交付使用两年后'市优'达标率100%,旧物业两年后'区优'达标率100%;

10. 全公司管理人员质量/环境/安全知识培训20h.人/年以上, 操作员工10h.人/年以上;

11.各部门用水、用电的消耗三年内每年比上年降低3%,纸张的消耗每年比上年降低5%;

12.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3.所有固体废弃物100%安全合法处置;

14.发电机噪声的排放达到gb12348-90二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15.杀虫剂、清洁剂的保管及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做到低污染、低毒害;

16.所管辖的小区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事件。

总经理:

日期:二〇**年**月*日

第9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

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

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

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1、防火区携带火源的;

2、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不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

3、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将芯线插入插座或无漏电保护的;

4、爬火车、钻火车或从二节火车皮之间通过的;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

7、启动本岗位以外设备的;

8、起重机运行时,在起重物下通过或停留的;

9、当班时睡岗、脱岗、串岗的;

10、在有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在潮湿地点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的;

11、从高处向下随意扔物品的。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处以50—200元的违章罚款。

(一)、违反防火防爆制度规定

1、电焊工切割动火时,未设置接火盘、配备灭火器、在易燃易爆场所没有监护和收尾清理焊接残渣的;

2、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和压力表失效的;

3、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暴晒、混装混放或碰撞、滚动的;

4、施焊期间,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的;

5、进入设备(含容器)内无措施的;

6、用导轨、建筑物钢筋、钢丝绳和设备本身作为电焊机接地线的;

7、电焊机用完未关闭电源的;

8、其他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低压0.1米,高压0.7米,绝缘杆0.3米之内作业的;

2、电工作业不用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的;

3、私接乱拉或在电缆上搭挂物品的;

4、没有实行“谁停电、谁送点、谁签字”制度的;

5、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停电标志牌”的;

6、其他违反电气操作规定的。

(三)、违反特种设备作业规定

1、起重机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站在吊运物品上的;

2、其他违反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背着安全带不挂保险钩的;

2、未站在砂轮两侧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作业的;

3、多工种联合检修或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设置红线警戒围栏和检修牌)的;

4、擅自拆除或毁坏机电设施、建筑物等有关设施的;

5、抡大锤时戴手套或未系戴安全帽的。

(五)、违反工作现场规定

1、无故使用消防设施的;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不全的;

3、发生事故后,不执行事故应急中心命令抢险的;

4、从高处向下扔东西无措施的;

5、违反工作现场安全规定的。

(六)、违反运行安全操作

1、钻入运行设备下清扫、检修的;

2、违章指挥的;

3、在带有传动设备运行周围工作,辫子没有盘起的,衣服敞开的,袖子没有系扣的;

4、设备开动前,不检查设备附近有无检修作业人员的;

5、危险场所作业,没有监护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6、触摸旋转部件的;

7、其他违反运行安全操作规定的。

(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1、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

3、工作期间内,打扑克、干私活、织毛衣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4、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的;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1、不按计划组织安排培训和组织不力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一次不及格的;

3、对本工种规程制度不熟悉的;

4、违反培训纪律的;

5、其他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九)、道路交通安全

1、无公司发放准驾证开车,没有执行矿区通行规定的;

2、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超速的;

3、手刹、制动、转向、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清扫工上岗不穿标志服和不瞭望横穿马路的;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

第三条 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质量标准化检查出来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罚款200—1000元;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电器设备隐患

1、电缆漏电的;

2、将机电设备保护甩掉没有及时恢复的;

3、电器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合格和仪表指示值不准,波动损坏的;

4、带电设备的裸体无保护盖,有裸露芯线的;

5、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的;

6、设备和照明设施拆除后,未切断电源或切断后线头无绝缘处理的;

7、电控柜没有上锁或锁子损坏的。

二、电焊机、气瓶和手持电动工具隐患

1、电焊机电源开关无单独设置,二次端子线未用螺栓连接,裸露的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没有安全防护罩的;

2、电焊机没有短路、漏电保护和焊把钳绝缘不好的;

3、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

4、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的;

5、使用外壳、手柄破裂、插头开裂和保护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的手持电动工具的;

6、手持电动工具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

三、设备保护隐患

1、炉排跑偏不及时处理的;

2、起重机、电动葫芦保护装置失效的;

3、钢丝绳无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并未做记录的;

4、安全阀、压力表和电工绝缘用品校验过期的;

5、除尘器停止运行的;

6、检修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

7、孔、洞、坑、井、壕和池的盖板或防护栏不全及损坏的。

四、消防系统隐患

1、消防泵启动5分钟后无水或消火栓开阀后无水的;

2、损坏自动灭火器、喷淋阀的;

3、灭火器、水带或水栓不全、失效的;

4、火灾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火灾报警系统击碎按钮失效的。

五、高空坠落隐患

1、梯子有断层、有油污,梯脚无防滑垫和防护措施的;

2、梯子靠在窗户、窗框和圆柱物体和电缆上的。

六、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

1、漏油、洒油、漏水的;

2、安全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3、卫生差、记录不全的;

4、新工人培训,交接班等记录不全的;

5、拖延报表等相关安全资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规定的

第四条 凡是发生事故的责任班组,全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集体,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筹资5万元安全奖励基金;

2、对各类违章作业所罚款项;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励兑现办法

每季度兑现一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申报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该单位安监员现场确认 该单位安全副科长认定签字 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监站 安监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罚款程序

一、罚款方式

1、安监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违人员”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下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

2、结合安全奖励查出“三违人员”,经研究审核确定罚款金额。

二、罚款收缴及管理

1、100元或低于100元的交纳现金,100元以上的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全部交到物业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户进行管理;

3、罚款只用做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活动项下。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安监站。

第10篇 af物业管理公司职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职工必须熟知并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防火安全各项制度,在一切活动中都必须有防火安全意识,并体现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和部门防火知识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每年要接受消防训练、考核。

3.职工在任何场所,都有义务发现火险隐患及电源、天然气的异常现象,发现后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同时担负防火、灭火,向值班室报警及保护现场的责任,在发生火险情况时,不准提前撤离岗位,要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在事故未得到处理时,不准离开现场。

5.职工要做到三知、三能、三会,即知本岗位灭火器材的位置、知电源闸位置、知本工种易燃部位和预防措施;三能:能检查发现本岗位的问题、能扑救初起小火、能坚持防火原则、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警。

6.职工不准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拿到公司保存,不准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因工作需要领用易燃品要随用随领,由使用人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7.未经保安部批准,司机使用的汽油、库房存放的油漆、稀料,任何人不准私自领用。

8.职工不准私自搭接、拆改电源、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加热工具、器具,不准在配电箱柜内存放物品。

9.本岗位的配电箱柜上不准摆放任何物品,四周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10.未经保安部签发动火证,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火或焚烧废物。

11.不准在电加热及热源设备上烘烤衣物,在加热设备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设备管理人员要全面负起责任。

12.严格遵守吸烟防火规定,凡标明严禁吸烟的岗位和场所,在岗职工必须坚持原则。发现吸烟,立即制止,不准进入。

13.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现有电源故障,发生打火、虚接、电源声过大、掉闸、短路现象,要立即书面通知工程部门维修,不准继续用电。

14.下班时每个职工都有责任将本部门和工作岗位上的用电设备、计算机、空调机、充电器、照明、关闭电源,最后离开岗位的职工负有全面检查防火安全的责任。

15.爱护、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是每个职工的责任,任何人不准私自挪动消防器材位置,不准作为它用。

第11篇 某物业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管理处所辖范围。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3.2护卫主管对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3消防专员、领班、义务消防员,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基本内容:

4.1不准把扫帚、拖把、衣物等可燃物凉晒在阳台以外,晒衣物应不超出阳台外面,晒干后应及时收入户内;

4.2不得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4.3严禁占用,堵塞住宅区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疏散口;

4.4不准在阳台堆放液气,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它可燃性溶剂,泡

第12篇 新世界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办法

新亚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办法

1 外来人员管理

1.1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区域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1.2用可视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认可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1.3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1.4如有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护管班长和管理处主管处理。

2 车辆管理

2.1护管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2护管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2.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3 巡逻管理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护卫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护班班长负责,护管员轮流巡逻。

3.2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巡逻时不得乘坐电梯;若有乘电梯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3.3巡逻员要认真对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夜间(18:00-次日8:00)及法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3.4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误必要时可带至护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3.5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部门往来联络单》,交有关部门处理。

3.6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在无不正当的气味,异味时,迅速寻找异味来源在何处。如属液化石油气泄漏,则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立即报管理处,并请液化石油气公司速来解决;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3.7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区域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8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4 物品放行制度

4.1物品的搬入

a、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管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管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向值班人员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由值班人员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并盖上管理处章。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b、当班护管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管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管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搬迁放行通知》须交回管理处。

c、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搬迁放行通知》,护管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 应急事件的处理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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