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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创新形式和途径初探(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51

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创新形式和途径初探

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创新形式和途径初探

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一项主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也事关发展。面对高新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的改变等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压力和困难,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项建设”要求,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消防安全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新模式,是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的重要途径。

一、新时期社会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外在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困难。一是新的科技硬件的更新换代。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广泛进步,一些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加之消防社会救援职能的进一步拓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从未有过的新情况新任务。二是网络信息助推阳光执法进程。“未来的社会,必将是信息的社会”,不跟进高速发展信息需要,及时探索创新故有的工作推进模式,必将落后于社会发展步伐。因此,新时期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执法监管工作必须随着信息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探索创新,积极推行“阳光行政”步伐,将执法的整个环节和过程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才能切实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否则,必须处于社会强大的网络监督责询之中。三是群众就业观念的转换使社会消防管理带来新的安全问题。随着就业观念的转换,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入城镇,城镇实际人口每年均呈倍数增长,滋生大量的“三合一”“城中村”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例的行业和居住群体存在。同时也让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群租和旅社业生意兴隆,娱乐业泛滥。伴随“十二五”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的逐步实施和户籍体制改革的实现,社会化消防监管所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四是新时期群众意识形态变化使动员全社会参与消防安全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利益结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和阶层划分发生了新调整。新时期我国阶级、阶层、群体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群众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热情逐渐降低,对消防监督机关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日渐降低,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压力增大。

(二)内在的政治教育和官兵意识形态所受的冲击。一是理念思路不适应。近年来,各级消防部队大力加强官兵执法为民和军人核心价值观教育,改进了一些不适应部队发展的管理模式,但也应清楚看到,在部队基层依然存在旧观念、老办法,看起来习以为常,运用起来得心应手的情况。对管理教育一味求稳怕乱,对上级决策部署生搬硬套、照抄照转,缺乏创新精神;习惯用老思路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注重学习和调查研究,抓不住问题的本质,把握不住事物的规律,面对矛盾问题束手无策,缺乏创新能力;强调管理多、提供服务少,限制要求多、支持帮助少,管“死”的办法多、管“活”的办法少,习惯使用大清理、大整治等粗放式的管理,缺乏创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不适应。从黔南消防的情况,仅靠三五个消防监督干部监管整个县的消防工作和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况,还有4个县,虽然确定了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目标任务,但严格按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装备,消防执勤力量,正发挥专职消防队作用的,县为例用传统的警务模式和勤务力量,真正发挥专职消防队作用的,几乎没有,消防机构设置、警力配置还不十分适应现代社会消防安全发展之要求,诸多方面、很多时候仍处于应急、应对的被动状态。

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措施

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于落实三个融合。

(一)内源与外源推动相融合,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社会化进程。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消防法》,充分依靠和发挥各极人民政府在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任务。通过政府牵头,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政府领导、行业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的形成。同时力争在经济发展规划中,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项目中的消防安全统筹纳入项目的重要内容,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实施责任捆绑,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规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同奖惩,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注重统筹社会资源、善于借助社会力量来管理社会事务、解决社会问题。重点在于落实三个基础:1、进一步夯实消防联席会议基础。通过切充分发挥工商、税务、文化、教育、卫生、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强力推进行业自管、联合执法等多项,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社会面的消防管理工作。2、进一步夯实政府基层组织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基础。

通过严格《消防法》的政府基层乡镇村组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快建立覆盖乡镇(街道)、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等不同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工作纳入当地“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评比、同奖惩,全面强化政府逐级社会消防安全网络建设。3、进一步夯实和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社会化基础。通过推广村寨消“五改”“六进”等消防安全措施和经验,深化全民宣教工程,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牵头、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新格局。三是着力基层基础建设。古语云,“根柢槃深,枝叶峻茂”。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根”在基础建设,基层乡镇社区安,则社会安全基础稳。探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模式,积极推行网上行政、网上执法、公开行政承诺等现代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形式,以群众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为标准,加快改变主要靠行政命令推动群防群治的方式,运用市场经济杠杆,还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于社会,开创防消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具体是做到“三化”:1.群防群治法制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探索建立一套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法律体系,逐步把基层治保会、保安公司、群众性巡防队伍等力量建设的性质、地位、职责、权力、任务、组织形式、经费保障等有关方面,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队伍建设职业化,大力发展民间专职(义务)消防队伍、招收消防文员等措施,已成为目前各地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3.组织引导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市场化。公共和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公司模式,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努力探索这一模式,是消防安全社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客观要求,要着力通过市场运作来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社会化、市场化目标。

(二)管理与民生需求相融合,走社会管理精细化之路。

一是迎合民生诉求。提升消防“网上行政大厅”的网上办事及进度查询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最大层面地听取群众意见,深化警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着力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更便捷的服务,努力打造贴心服务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通过细化管理、防范、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标准,做到考核标准化和操作流程化。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控制工作管控流程,减少主观因素,加强各工作链的衔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业务服务系统流程设计,突出对业务服务的精确化要求和细节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可操作性,适时固化,形成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形成闭路回环的工作流程,实现有形、有序和有效地操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消防文化与服务考评相融合,走规范化之路。

一是以强化军心核心价值观和军人意识为基础,搭建消防军魂精神支撑平台。具体在。1、深入开展文化长廊建设工作。要从资金、人才等两方面入手,为每个基层中队培训1名文体骨干。积极开展“写消防、画消防、拍消防、演消防”活动,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工作生活、做人做事四个方面搜集建立了文化长廊,让官兵利用工作间隙尽情浏览,在潜移默化中熏陶和培养全体官兵的高尚情操,讴歌火热的警营生活和消防官兵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豪情壮志,进一步凝聚兵心、激励斗志;深入推进“一队一特色”警营文化建设工作。丰富基层消防官兵精神世界。2、牢固坚持“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思想和文化工作理念,以构建适应形势发展的工作格局为突破点,积极开展岗位能手、优秀官兵的“争先创优”评比、充分激发部队官兵在创新创效工作中的争先进位意识。以扎实推进落实部队条令条例为基础,深入开展《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宣贯工作,在各中队中开展“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学大纲、知大纲、用大纲”活动和政工岗位比武竞赛活动,努力在基层消防中队树立规范守纪良好氛围;3、深入开展忆先烈、唱红歌、读经典、学先进系列活动。将“红色经典书籍阅读”等活动作为日常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活动,激发了官兵的爱国意识和宗旨意识,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同时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基层消防中队在灭火救援、执勤岗位练兵、警营文化、拥政爱民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官兵立足基层岗位、苦练铁军本领、救民于水火的爱民情怀,树立起了消防官兵的光辉形象。二是完善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制。采取权威部门测评、各界代表参评、新闻媒体督评、上级机关考评、广大官兵自评等内外并重的措施,实现从简单的数字达标向以群众安全感、人民满意率为重点的绩效考核转变。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既防止“坐享其成”,又防止“水中捞月”,使官兵在服务群众中能够“变压力为动力”。要建立健全执法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用监督机制规范行为,用规范行为来凝聚人心,用凝聚人心来提升队伍士气。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提高制度的公信力。

第2篇 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二、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四、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五、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六、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方案模版

一、目的

1. 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预防机制,确保公司和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发生火灾时做出迅速反应,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充分调动业主和使用人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三、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1. 防火宣传教育

公司治安管理部门定期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司员工和业主、使用人的防火警惕性。

2. 组建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由辖区工作人员和辖区业主、使用人组成,其目的是保障本辖区的消防安全。

(2)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消防训练,训练主要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方法、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火灾中报警和逃生方法等。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义务消防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3. 组建火灾应急小组

火灾应急小组由治安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设备组、后勤组组成,其目的是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治安组:由小区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和小区秩序,协助疏散组疏散人员。

(2)灭火组:由当班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主要负责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3)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4)救援组:由保安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救助、财产抢救工作。

(5)设备组:由小区工程技术部人员组成,保证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6)后勤组:由客服部、环境部组成,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①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②负责报警,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注意:火灾应急小组只是在初级火灾时发挥主要作用,在火势较大时主要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 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记录,并通知和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清除。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未按时清除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进行消防演习

由秩序管理部制订消防演习方案,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管理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业主和住户熟悉火灾发生时救人与自救的方法。

四、火灾事故处理

1. 火灾报警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成立临时指挥部,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应急预案。

2. 火灾扑救

(1)初期火灾处理。

①当值保安领班或消防主管带领火灾应急小组成员携带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具、手电筒和对讲机等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优先疏散着火层内人员。

②灭火后,现场领导安排人员留守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汇报火灾处理情况和损失情况。

③若火势未能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讲清火灾发生的详细地址,着火楼层、燃烧物、火势状况等。

(2)紧急火警处理。

①消防值班员接到紧急火警后,立即把消防主机和联动柜打上自动,按下信息处理器的火警键,并通过监控观察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员被困,立即通知工程人员或电梯工进行解救。

②消防值班员启动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广播内容为:请注意,××号楼××层发现火情,火情正在处理中;现场人员请跟随消防人员从安全通道离开,禁止乘坐电梯。广播时要注意沉稳、冷静,语速适当,表达清晰。

③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收到紧急火警后,立即切断着火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关闭空调,启动应急电源,并赶往相应的设备房,保障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保安消防人员和火灾应急小组携带手电筒、缓降器和防烟面具等及时赶到现场,疏散受火势威胁的人群、抢救重要文件和财物、排除易燃易爆品等。

3. 人员疏散和救助

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

(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安排人员,为业主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引导、护送业主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一定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靠着楼梯的墙壁,有序、快速地离开。

(2)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3)后勤组负责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4)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后勤组负责将救下的受伤业主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及时安排送医院救治。

4. 警戒

(1)接到火警通知后,警戒组要迅速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2)治安组负责清除辖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严格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勘察。

(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户、访客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五、火灾善后处理

1. 火灾扑灭后,秩序管理部负责保护现场并拍照取证,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统计被消耗和损坏的消防器材。

2. 公司组织人员了解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内财产损失情况。

3. 环境管理部清洁火灾现场,对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和补种。

4. 保安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5. 秩序管理部组织召开会议,对本次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6. 秩序管理部填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将火灾事故原因、火灾处理经过上报主管领导,并对相关的防火、灭火措施提出改善建议。

第5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2分)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3分)

(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分)

(三)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

(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

(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8分)

(二)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应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4分)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9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4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4分)

(三)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分)

(四)楼梯间常闭门的管理应落实到位。(2分)

(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应保持数量足、完备、有效,并且不应被阻挡。(3分)

(六)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2分)

(七)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2分)

(八)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2分)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2分)

(十)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2分)

(十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2分)

(十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2分)

四、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8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3分)

(二)应按有关内容与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以及夜间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应正确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3分)

(三)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2分)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12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4分)

(二)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4分)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4分)

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2分)

(二)每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措施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医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2分)

(三)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分)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分)

(五)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在入口、走道、重点部位及其他显眼位置粘贴消防宣传画。(2分)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5分)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制度。(2分)

(二)灭火预案应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理。(1分)

(三)定期开展演练,应急组织机构应熟悉预案内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分)

八、火灾事故处置和消防工作奖惩(4分)

(一)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主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1分)

(二)火灾后应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及措施,并教育全体员工。(1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分)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

(一)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二)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3人以上);

(四)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

(五)发生死人或损失1000万元以上火灾的。

第6篇 镇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危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危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确保节庆期间我镇不发生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镇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强对危爆物品销售单位及周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单位的巡逻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伤亡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爆物品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综治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服务中心,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消防大队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对本单位禁放区域实施管理和看护,落实看护责任。

四、检查时间

2023年 9月 16日至 12月31日

五、检查范围

1、危爆物品生产、销售、燃放区域及其周边场所;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周边场所。

六、检查内容

1、销售点周边30米范围内是否设有易燃易爆单位,50米范围内是否设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

2、经营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3、销售点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禁放区域是否采取管理和看护措施。

七、工作措施

(一)大力排查安全隐患。协调文化、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深入危爆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地及周围和因危爆物品极易造成火灾的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要在建工)程,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联合村居委会和派出所,全面调动保安、巡防队伍、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共同参与,加大对“六类禁放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医院、敬老院和疗养院,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输变电设施)的检查守护。

(二)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看护。一是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别要求加强重点单位禁放区域的现场看护人员力量,落实专人看护,严防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二是要指导村自发组成秩序维护小分队,对小区和村庄内楼院屋顶可燃物进行清理,及时修复、关闭建筑物门窗,规范小区、村庄内车辆停放保障消防车道畅通,配备竹竿、扫帚、沙袋、灭火器等简易消防灭火装备,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确保出现初期火情能够及时处置。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常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对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治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组织警力深入街道、农村,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意识。

(四)强化现场执勤演练。要制定完善的烟花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群众进行灭火演练,并针对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制定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对大型焰火晚会和焰火燃放活动的现场要提前介入,熟悉水源、道路和消防设施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方案。节气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要派出多部门力量对重点路段、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凡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清查,广泛宣传,督促落实防范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前介入,澄清底数。要针对各烟花爆竹燃放点及周边地区提前介入开展检查,坚决查处零售网点周边30米范围内设有易燃易爆经营门店和50米范围内设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澄清禁放单位和区域的底数,对所有车间、仓库、堆场、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放点逐一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落实

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和守护,增强主动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因危爆物品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6日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8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为加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责任.

1.2确保人身安全和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害.

2.职责

2.1行政部: 负责公司消防安全例查和评估.

2.2物流中心: 负责本部门消防管理和设备检查.

2.2.1物流中心管理人员: 定期组织本部人员学习消防法律规及消防安全知识;认真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要求本部人员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后对电源、易燃品、可燃物进行认真检查;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习,学习灭火报警知识及逃生技能.

2.2.2物流中心作业人员: 认真执行本规定,不违章作业及违反纪律.

3.内容:

3.1物流中心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物流中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3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有效.

3.4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5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3.6堆放必须做到:堆距100cm,柱距30cm,墙距30cm,灯距50cm,梁距30cm,主要信道2m,每堆面积不超过100m2.

3.7物流中心内货仓一般不宜安装电气设备,必要的电气设备的放置必须符合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规范要求.

3.8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 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3.9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10货仓内用防爆灯照明. 物品堆放的高度除应符合物品本身堆高要求外, 还应不高于灯下0.5米的水平面,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或照明灯具.

3.11物品入库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隐患才可入库.

3.12库区内严禁吸烟(包括洗手间)及动用明火,若使用明火,必须向物流中心安全主任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3.13贮存可燃、易燃液体的库房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贮存和分装过程中容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液体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库房周围防火区域严标使用明火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3.1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4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时应装置在信道上方,其镇流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15货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切断库房电源总闸,才能离开.

3.16叉车上岗人员需遵守《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叉车操作人员安全规程》.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 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厂范围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

3.2 ehs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3 ehs工程师/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具体实施。

3.4 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此制度。

4.0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消防应急演练

4.1.1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同时检查灭火器的性能。

4.1.2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4.1.3演习结束后需对演习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进措施。

4.2人员

4.2.1总经理、ehs经理、ehs工程师、兼职安全员和所有员工均应经过本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其支持文件所有项目的培训并得到认可,以确保消防制度和应急准备全部到位且具有效作用。具体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依据《ehs委员会架构图》和《ehs委员会岗位职责》执行。

4.2.2本厂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本厂所有电工均取得政府认可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2.3义务消防员应经过政府消防队的培训并得到认可,每年做好记录.

4.2.4急救员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且其资格在有效期内。

4.2.5只有经过化学品安全、电气接驳、电气接地及防火培训的人员才能从事可燃/易燃液体的抽取工作,所有人员均应了解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害。

4.2.6如条件许可,公司将尽可能申请当地消防部门到公司进行全员的消防培训。

4.3基础安全设施

4.3.1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每月由ehs区域协调员进行检查, 如有损坏, 通知维修组处理并作效果确认,确保功效正常并保存记录。

4.3.2本厂生产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3.3疏散撤离路线按紧急出口灯的方向,及消防器材和走火通道平面图。所有疏散路线都时刻保持畅通且宽度不少于1米。撤离路线不经过高危险区。在到达集合区的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疏散秩序和保护员工安全, 并设置必要的标识路障,引导外来车辆。

4.3.4每生产楼层或宿舍至少有两个出口,紧急出口应有清晰标识和应急灯,以保证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志。

4.3.5凡不通向紧急出口的门,包括部门之间互通的可能被误认为紧急出口的门 ,应有清晰标示“非紧急出口”字样,以避免员工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误入这些非紧急出口的门。

4.3.5所有出口的门都应朝外开启,要求不需任何特别的开门知识能顺着疏散方向向前推开。所有的出口均不上锁。特殊情况如卷闸门,则门内有人时随时保持开启状态。

4.3.6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4厂务环境管理

4.4.1废弃垃圾存于阻燃容器内,并根据废弃物产生的速度,以不满不溢为原则,至少每天清理一次,以降低火灾隐患。

4.4.2易燃废弃物如油抹布、可燃的工业碎屑、及其它碎料存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以不满不溢为原则, 定期清理并运离作业现场。

4.4.3过量的可燃物应移出作业现场以消除火灾隐患,工厂任何地方都不应存放过多的可燃物料。

4.4.4地面的溢流物质(如油类)、散落零碎物(如零件)、废弃部件等应及时给予清除,所有车间、仓库和办公区域的地面随时保持清洁, 且无溢流物和物料。

4.4.5盛装易燃物品的容器应贴有中文标识和危险标识。可燃物不得装有易燃液体,但在无明火工作场所,可使用可封闭的塑料瓶盛装一天用量的易燃物料。除非腐蚀性材料,不得使用玻璃容器。除非正在使用中,所有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当密闭并合适地存放于车间或仓库货架。

4.4.6本厂所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并张贴“严禁吸烟”标志。在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设置吸烟区。

4.4.7热力设备如携带型加热器、发电机、烤箱等务必远离易燃物料(包括油、脂、粉尘和纤维等)

4.4.8所有物料,包括空货柜、手推车、纸箱、原材料等的存放不允许随意放置并阻碍过道、出口、紧急设施等。所有物料堆放相对高度不得超过2.5米。

4.5电气管理

4.5.1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设备插头应当为三相接地或双重绝缘插头。不使用磨损或破旧的电线,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至少每月一次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及维护,以确保绝缘性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5.2应当只使用达标的固线装置、插头、插座、断路器及其它工具。不得使用临时线路装置(如裸线插座或不用插头等)。

4.5.3所有的接线盒、插座以及配线板等均应有稳固的防护盖,并且不受阻。

4.5.4在作业区域及宿舍设置避雷系统以保护电线及电力设备并且预防火灾。

4.6特殊危险因素

4.6.1设置经特别安全设计的危险品仓库,用以储存可燃/易燃液体,并易燃的和有毒的分仓储存。危险仓中所有的电气装置、开关、电线等均应符合危险场所使用要求。通风、控温良好,具适宜的电气防护系统,照明设施使用防爆灯。贮存于危险仓中的危险化学品均应密闭,并配备必要的防泄露装置。张贴明显的危险警告标识。

4.6.2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均应接地,分装及使用中按4.4.5管理

4.6.3车间内基础设施由防火材料建造,保持充足的通风(至少30米/分钟,每年检测一次),并且严禁明火作业,车间距明火、火花、运行电机等其它火源至少保持6米以上距离。各车间须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易燃残余物,以消除火险隐患。

4.7消防设施

4.7.1 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ehs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7.2安保部门及车间责任人对所在区域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管等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点检,对于过期、压力不足、配件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8消防事故

如果发生火灾,不论火灾大小,都由ehs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事故险象调查报告>,此预防措施要得到总经理的亲自批准,切实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

5.0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5.3 ehs委员会架构图

5.4 ehs委员会岗位职责`.

5.5 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5.6 消防器材管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培训记录

6.2 电工证书

6.3 义务消防员培训记录

6.4 急救员培训证书

6.5 电气安全检查表

6.6灭火器材点检表

6.7消防安全检查表

6.8《事故/事件调查表》

第11篇 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12篇 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邮政生产(工作)场所(含机动车辆,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邮政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组织、管理、设施、责任五落实。

第三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邮政通信安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局长为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为副组长;

各部室主任、分局长、安全保卫干部为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安全保卫部门内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实消防经费,制订防火预案,组织开展全局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支局所、班组负责人(含专业公司经理,下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局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设立本单位生产场所(含机动车辆)防火责任区和防火安全员,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灭火器材的配备,组织灭火预案演练,加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条 生产场所防火安全员的职责是:在支局所、班组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本生产场所、岗位的特点,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落实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按紧急预案处置。

第七条 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是本岗位的防火责任人(机动车辆驾驶员是本车辆防火责任人),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熟知本岗位有哪些容易发生火险的部位,熟知报警电话,熟知灭火器所在位置及检查和使用方法,熟知电源总开关的位置,熟知灭火预案。对自己的岗位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的义务消防人员要服从本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指挥调度,熟知灭火预案,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技能,发挥在灭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13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对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宾馆、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的安全与消防工作。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3.2 iso14001:1996 4.4.6 运行控制

3.3 whma00-00 《管理手册》 第7章第1节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第7章第4节 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术语和定义

4.1 可追溯性:产品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载的标识,追溯需要考虑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4.2 意外事件:宾馆意外事件是指发生在宾馆内部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变故或灾祸。

4.3重大节假日:是由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定假日及杭州市西湖周边的大型活动:西博会、烟花节组成。

5 职责

5.1 总经理对全宾馆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5.2 分管安全的副书记对全宾馆的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3安全部经理依法具体负责宾馆安全与消防的管理工作,并管理和控制安全部的运行。

5.4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并负责本部相关《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5.5 保安主管对保安与宾馆治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6 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安全与监控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 程序要求

6.1 服务特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维护宾馆良好秩序,快速准确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2 安全部经理应不断完善《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对于宾馆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副书记进行汇报,完成工作日志。

6.3 培训

6.3.1安全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宾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3.2由保安主管负责对保安进行培训与演练。

6.3.3由专职消防员对安全部消防员进行培训与演练。

6.4 岗点工作职责

6.4.1 准备工作

当值领班与上一班领班交接工作,移交对讲机与内部传呼机;

当值领班组织班前点名、检查仪表仪容,布置当天工作。

6.4.2 岗点值勤

保安须严格按whqc19-01《保安操作规程》操作。

正门岗负责维持正门和车辆秩序,控制正门区域各类闲杂人员,保证正门区域道路畅通。

电梯岗负责维持大厅秩序,控制上、下客梯人员情况,为客人提供客梯服务,并保护好重要客人的专梯安全。

车辆管理

a.车管岗负责对来店消费和会客客人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停放车辆安全。

b.自行车岗负责对员工上、下班自行车进出和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存放自行车安全。

职工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接待和管理进店人员和车辆,并负责宾馆邮件和报刊杂志的收发。

南大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保证后院消防通道畅通。

夜间巡逻保安负责对宾馆各部位巡视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宾馆夜间安全。

稽查是在宾馆范围内纠正员工各类违章和违纪现象,按规程正确使用《员工过失单》。

6.4.3 结束工作

当班领班向下一班领班移交工作,并由早班领班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组织相应岗位培训;

保安主管定期参与班后会,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好记录,持续改进。

6.4.4 岗点管理

保安主管、领班定时巡视各岗点值勤情况,对违反操作的现象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保安主管、领班在当班高峰期,协助保安管理好车辆,控制正门区域秩序。

保安主管在宾馆重大节庆期间须到场亲自指挥。

保安主管、领班须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确保事件的可追溯性与工作差错的持续改进。

6.5 治安管理:

6.5.1 安全部保安主管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治安情况检查记录》。

6.5.2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上报并督促整改。

6.5.3 登记、制作和发放宾馆各种临时出入证。

6.5.4 意外事件处理

严格按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whqc19-03《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及时准确处理,将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6.6消防管理

6.6.1 签订责任书

宾馆与各部门消防负责人签订《望湖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宾馆长包房订立《望湖宾馆长包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注:当原责任人调离,须与新责任人签订新的责任书);与进馆施工队伍订立《望湖宾馆改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宾馆安全部和签字单位保管,安全部保管者为专职消防员。

6.6.2 制度落实

1)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宾馆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环境。

2)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各部门whqc19-05《宾馆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3)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设施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表》。

6.6.3 监控中心管理

监控中心保安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

准备工作:上班后与上一班保安交接《监控中心当班记录》、警具,并更换好录象带,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专职消防员与工程部进行处理。

3)监控操作

a.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好当班记录。

b.如发现可疑情况,则立即放大画面,记录对象特征,通知前台保安领班前往处理。同时密切跟踪情况发展,做好录象与记录。

c.如发现火警则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及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结束工作

a.向下一班保安交接工作,并参加班后会。

b.专职消防员定期召开工作会,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6.6.4 建立健全消防业务档案,完成以下记录:

1) 《专职消防员工作日志》

2)《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记录》

6.7 设备管理

6.7.1 对讲机使用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与保养维护。

6.7.2 监控中心设备由监控中心保安负责日常保养维护,专职消防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中心维修工对故障进行维修,无法修复则上报专职消防员,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报修报损。

6.7.3 宾馆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测试,工程部负责配合和维修。

7 相关文件

whqc19-01 《保安操作规程》

whqc19-02 《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whqc19-03 《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

whqc19-04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whqc19-05 《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wheb00-04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whqb50-08 《设备管理程序》

第14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华文细黑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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