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原则
(一)长效原则。通过多重保险、后援系统等措施,提高全公司劳动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
(二)距离防护原则。遵守“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规律,当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伤害作用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弱时,应尽量使人与危险源距离远一些。
(三)时间防护原则。使员工暴露于危险、危害因素的时间尽可能缩短到安全程度之内。
(四)屏障原则。人、物与危险之间必须设置屏障,防止意外能量作用到人体和物体上,以保证人和设备的安全。(焊接作业时,相邻两台设备间必须有隔离板)
(五)闭锁原则。在系统中使用电气互锁,作为安全保证条件。(如探伤室大小铅门的互锁装置,以及大型镗床的操作系统等)
(六)清除隐患原则。查找隐患源,加以排除和预警,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
(七)个体防护原则。根据不同作业区域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和用具,必要时加装隔离板、灭火器等。
(八)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采用多种标识、标志作为传递安全信息的目标,以保证安全。
(九)群体原则。严格遵守各类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人人警惕,相互照应,群策群力,搞好安全生产。
(十)规范化原则。杜绝私拉乱接,不懂不能装懂,不准强行要求员工违规操作。人人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要求。
(十一)检查和监督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全区域检查,每旬进行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发现问题严令整改,任何人不得违背。出现问题,按责任分摊考核。
第2篇 部门班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
1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2要经常检查、督促部门、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3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4做好安全生产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3篇 中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际,做到网络共用、平台共享和优先投用。
3.3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应达到生产区域全面覆盖,重大作业全程跟踪,关键部位全角摄录,监控扫描不留盲区等功能。
3.4分步实施、重点优先原则。
3.4.1各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和专业公司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监控对象优先投用。
3.4.2在当前视频监控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应重视发挥单体录像设施的作用,确保重点场所、大型机组、关键部位和高风险作业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4监控范围
4.1以下范围均应列为视频监控对象,并做到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4.1.1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和起重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现场。
4.1.2钻井作业、井下(试油气)作业、测井作业等野外油气专业施工,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
4.1.3炼化企业工厂围墙以内生产运行、施工作业、日常巡检、停产检修等生产活动。
4.1.4销售企业油库围墙以内正常运行、施工作业和日常巡检等活动;加油加气站正常营业区域。
4.1.5高含硫化氢气田所辖全部生产区域;油田企业各类油气集输场站,以及油气生产井井场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库房(库区),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库房(库区)。
4.1.7海洋钻井作业平台,海(水)上油气生产、作业平台。
4.2汽车吊、桥(梁)式吊、龙门吊、塔式吊等起重设备均应安装单体录像设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起重作业。
4.3各类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和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特种运输(施工)车辆,以及各类运输(施工)船舶均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技术要求
5.1企业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应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联接。
5.2摄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区域、机组、岗位、部位、人员和环境等风险因素确定,做到优先重点、兼顾全面。以下3类风险部位应优先安装:
5.2.1关键区域、关键机组、关键设施、关键物品和关键岗位。
5.2.2操作频繁区、风险叠加区、故障易发区和事故多发区。
5.2.3无人值守区、人员禁入区、人员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5.3视频监控设施和单体录像设备应能满足场所本质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隐患或风险程度。
5.3.1防火防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视频监控设施和录像设备。
5.3.2海(水)上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应具有异地备份(存贮)图像记录的功能。
5.3.3视频监控设施设计与安装应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选用云台摄像机,确保实现多角度摄录和自动归位;摄像机应安装在最佳观察位置,以有效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5.5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套图像存储设备,以存贮各台摄像机图像记录。
5.5.1图像记录应能显示摄像机编号、摄录日期与摄录时间,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图像记录应能保存7×24小时,关键部位(岗位)图像记录应能保存30×24小时。
5.6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主动监视方式,并与气体、火灾、周界(入侵)等报警系统联动。即一旦发生异常状态,报警系统可自动调动摄像机摄录,并在相关监视器中自动弹出报警区域图像。
5.7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像跟踪、越界报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场所应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事故现场录像。
6.2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由安全部门纳入定期考核。监控系统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监控范围达不到“无盲区、全覆盖”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较大问题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严格兑现。
第4篇 地测科内业资料管理员绘图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绘图员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料管理及绘图员是地质测量内业资料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绘图打印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掌握煤矿知识,内业资料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软件绘图的技能,是科内资料综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负责组织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
第4条 负责组织人员检查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第5条 负责提供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
第6条 负责做好矿图的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7条 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9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或在上述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组织人员对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修改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在图纸提供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工作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16条 矿图没有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7条 档案管理未能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管理,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绘图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2)泄露技术秘密的;
(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安全消防生产管理总则
1 认真制定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及全体施工人员,强化其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现场设立有针对性的标志,质安科人员全面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
2 积极推行“全面安全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改变传统的“事故管理”的被动局面,将针对常见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电击和机械伤害及失火等五种危害源进行重点整治,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 现场成立安全值班制,由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4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交代相关安全技术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工作。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现场架子工程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楼梯拆模后,及时采用架管安装临边防护栏杆及扶手,并涂刷红白相间油漆以警示。
5 机械进场安装后,办理验收手续后才能投入运行,并定期检查、维修,现场提升机、搅拌机由专人负责操作。
6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两极漏电保护。通电线路及机具由电工班专人跟班检查维护,所有机电设备需可靠接零保护,传动部位设立安全防护罩。
7 提升机及建筑物通道口搭设安全防护棚,主要入口处悬挂醒目安全、防火宣传标牌。
8 加强后勤管理,安排好职工住宿、伙食及作息时间,以避免因注意力不集中或疲惫而发生事故。
9 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以后进行定期教育,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打赤背以及穿其它不适合施工操作的服装。严禁酒后作业,在工地范围以内嘻笑、打闹。
10 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洞口用模板封盖,临边用架管搭设护栏。
11 现场定期进行清理,堆码整齐,楼层作业时,不得沿外架攀登或向下抛掷物品。
12 现场作好封闭围护工作,并定期检查。
13 出现安全事故及未遂事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处分责任人,吸取教训。
14 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质检员对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停工、整改。
15 禁止到周围鱼塘垂钓、捕捉;禁止到鱼塘和浏阳河内洗澡、游泳。
16 由安检员实行每天的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不定期安全期检查,由公司安排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安全职责
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和权限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主任。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布置安全工作重点。
3)安全生产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名,负责监督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安全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1.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审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环保治理费用,促进公司步入良性发展。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4)各级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编制、审查、批准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5)明确各部门安全职责,及时检查指导下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6)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7)负责(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条款对事故进行处理。
8)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9)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听取员工意见,交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0)做好消防、交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7篇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际,做到网络共用、平台共享和优先投用。
3.3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应达到生产区域全面覆盖,重大作业全程跟踪,关键部位全角摄录,监控扫描不留盲区等功能。
3.4分步实施、重点优先原则。
3.4.1各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和专业公司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监控对象优先投用。
3.4.2在当前视频监控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应重视发挥单体录像设施的作用,确保重点场所、大型机组、关键部位和高风险作业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4监控范围
4.1以下范围均应列为视频监控对象,并做到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4.1.1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和起重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现场。
4.1.2钻井作业、井下(试油气)作业、测井作业等野外油气专业施工,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
4.1.3炼化企业工厂围墙以内生产运行、施工作业、日常巡检、停产检修等生产活动。
4.1.4销售企业油库围墙以内正常运行、施工作业和日常巡检等活动;加油加气站正常营业区域。
4.1.5高含硫化氢气田所辖全部生产区域;油田企业各类油气集输场站,以及油气生产井井场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库房(库区),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库房(库区)。
4.1.7海洋钻井作业平台,海(水)上油气生产、作业平台。
4.2汽车吊、桥(梁)式吊、龙门吊、塔式吊等起重设备均应安装单体录像设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起重作业。
4.3各类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和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特种运输(施工)车辆,以及各类运输(施工)船舶均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技术要求
5.1企业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应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联接。
5.2摄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区域、机组、岗位、部位、人员和环境等风险因素确定,做到优先重点、兼顾全面。以下3类风险部位应优先安装:
5.2.1关键区域、关键机组、关键设施、关键物品和关键岗位。
5.2.2操作频繁区、风险叠加区、故障易发区和事故多发区。
5.2.3无人值守区、人员禁入区、人员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5.3视频监控设施和单体录像设备应能满足场所本质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隐患或风险程度。
5.3.1防火防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视频监控设施和录像设备。
5.3.2海(水)上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应具有异地备份(存贮)图像记录的功能。
5.3.3视频监控设施设计与安装应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选用云台摄像机,确保实现多角度摄录和自动归位;摄像机应安装在最佳观察位置,以有效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5.5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套图像存储设备,以存贮各台摄像机图像记录。
5.5.1图像记录应能显示摄像机编号、摄录日期与摄录时间,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图像记录应能保存7×24小时,关键部位(岗位)图像记录应能保存30×24小时。
5.6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主动监视方式,并与气体、火灾、周界(入侵)等报警系统联动。即一旦发生异常状态,报警系统可自动调动摄像机摄录,并在相关监视器中自动弹出报警区域图像。
5.7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像跟踪、越界报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场所应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事故现场录像。
6.2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由安全部门纳入定期考核。监控系统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监控范围达不到“无盲区、全覆盖”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较大问题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严格兑现。
第8篇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材料管理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单位的材料供应和核算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
第2条 负责全监区的材料领取、发放和管理的工作。对小仓库的库存材料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领取、发放材料要有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3条 增强责任心,做到物尽所用,杜绝浪费。
第4条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各种材料的使用情况。
第5条 及时向监区提交本月的材料计划。
第6条 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有下列行为的,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8条 对分管材料库了解不清,造成因缺少材料影响监区生产的,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 为能做好材料管理工作,造成浪费的,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能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第9篇 设备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申请全矿设备修理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四、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10篇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几点思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是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全员额、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发展变化的动态管理过程,应注重在实践中创新完善,不断推动责任制向纵深发展。
一、区分三个层次,加强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可靠保证。
一是党委统筹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落实责任制中的统揽作用,坚持定期议安,定期检查,定期考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结合任务转换、人员调研和重要时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党委的统揽作用。
二是主要领导带头抓。主要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管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负有组织实施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建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和责任网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确保安全生产经常性管理做到经常抓、经常议,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带头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带头研究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四有”,即:党委有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议安议程,检查考评有领导带队,遇到重大问题有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入主要领导工程。
三是机关合力抓。机关各部门自觉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做到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各自的本职工作全面结合起来。在实行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安监部门主动协调,充分发挥全区上下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联动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杜绝因责任不清而出现的监管失控。
二、坚持三个注重,营造责任制的良好氛围,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抓好教育引导,夯实各级领导自觉落实责任制的认识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度,增强落实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基层具体指导,扎实做好“责任制内容是什么”、“我在责任制中怎么做”等专题教育,确保内容人人明、标准人人清、程序人人熟。
二是注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身上。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责任人、责任对象和责任性质不同,区分为“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分管责任和完全责任”四种形式;将管理目标分为政府(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四个层次,解决“谁来管、怎样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采取制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卡、安全生产操作程序卡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登记薄等措施,把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和直观化,使大家切实弄清各自承担的管理职责和具体目标。
三是注重搞好宣传鼓动,充分调动自觉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和任务需求,着力抓好宣传鼓动,大力营造参与责任制的浓厚氛围。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周、竞赛日等形式,把教育培训抓起来,把横幅打出来,把竞赛搞起来,把广播响起来,把讲座办起来,把简报用起来,大力营造群众性的管安氛围,使讲安、管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三个机制,规范责任制的正规秩序,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是以建立机制促落实。要建立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做到村有安全员、社区有监控室、乡镇(街道办)有监控站、市(区)有监控网。采取周有检查、月有汇报、季有评比、半年有讲评的方法,确保责任制高标准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可采取层层签订责任制的方式,形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网,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以深化考评机制促落实。坚持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对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部门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理论考评;坚持采取抽查与普查、日常工作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单位进行考评;坚持考评结果报告制度,根据考评情况,安监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以完善奖惩机制促落实。要以《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实行“双挂钩”、“双优先”和“一票否决”,即: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创先争优活动挂钩,与个人成长进步和物质利益挂钩;被上级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立功受奖和提拔使用方面优先考虑,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突出的个人在评优、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充分调动全员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在评优、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把握三个重点,提高责任制的落实质量,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着力提高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培训的方法,把培训一批“善于计划、善于协调、善于指挥”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来抓,以责任制基本理论、运行机制和标准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部门主要负责人“会抓”的能力。采取系统学的方法,把培训一批“善于运用、善于组织、善于执法”的业务人员作为落实责任制的主要环节来抓,以《实施细则》、《考评办法》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学习,提高职能机关业务人员“会用”的能力。采取岗位练的方法,把安全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难点问题来抓,以相应职责和落实责任制的各类卡表(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关键人员“会干”的能力。
二是与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起来。以全面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以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努力挖掘安全生产管理的最大效益。依法严格治安,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制度的落实,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取得新进展,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取得新突破,使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使安监队伍建设步伐加快,使安监机关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使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整体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三是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发展。在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践中不断丰富责任制的内涵,拓展责任制的外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要充分利用考评、检查、调研等时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对动态条件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细化分解,力争做到静态管理有“静”的经验,动态管理有“动”的对策,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全员额、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安全有效监管的目标。
第11篇 地测科内业资料管理绘图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绘图员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料管理及绘图员是地质测量内业资料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绘图打印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掌握煤矿知识,内业资料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软件绘图的技能,是科内资料综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负责组织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
第4条 负责组织人员检查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第5条 负责提供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
第6条 负责做好矿图的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7条 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9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
第10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未及时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或在上述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组织人员对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修改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在图纸提供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工作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16条 矿图没有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7条 档案管理未能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管理,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绘图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2)泄露技术秘密的;
(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要求
1. 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第二类为煤矿矿长,分为井工煤矿矿长和露天煤矿矿长。
3. 考试方式
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主要负责人,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为10%、20%和70%。
5. 考试要点
5.1第一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1.1安全生产知识
5.1.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主要灾害防治标准。
5.1.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f)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基本要求;
g)掌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要点;
h)掌握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点;
i)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j)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k)熟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要求。
5.1.1.3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了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b)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要点;
c)掌握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e)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f)组织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g)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 第二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2.1 安全生产知识
5.2.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5.2.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要求;
d)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f)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要求;
g)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h)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
i)掌握煤矿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基本要求;
j)掌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k)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2.1.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井工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矿井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熟悉矿井井巷掘进、支护安全管理要点
d)熟悉常用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安全管理要点;
e)熟悉采掘机械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f)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瓦斯防治要点;
h)掌握煤尘爆炸防治要点;
i)掌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点;
j)掌握冲击地压防治要点;
k)掌握井下火灾防治要点和火区管理基本要求;
l)掌握矿井水害防治要点及井下探放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m)熟悉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n)熟悉矿井运输、提升作业安全管理要点和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o)熟悉矿井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p)熟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q)熟悉井工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掌握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安全管理要点;
d)掌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掌握露天煤矿采装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f)熟悉露天煤矿破碎站设置及破碎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露天煤矿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h)掌握露天煤矿排土场的布置及排土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i)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安全管理要点;
j)掌握露天煤矿电气设备及电力和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k)熟悉露天煤矿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l)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5.2.1.4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总体要求;
b)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c)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要点;
d)了解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e)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5.2.1.5应急救援管理
公共部分:
a)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与实施要点;
b)熟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c)掌握煤矿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要求。
井工煤矿:
a)熟悉火灾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d)熟悉水害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e)熟悉顶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f)熟悉冲击地压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g)熟悉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h)熟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其他煤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露天煤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露天煤矿电气等其他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5.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f)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g)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达标创建;
i)组织制定、演练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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