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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惩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6 热度:50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惩规定

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惩规定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奖优惩劣的原则。

(一)凡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

2、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防止和避免了严重安全事故的。

4、在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者提出重要合理建议而效果显著的。

(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教育不改则予以一定的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有意破坏现场,虚报、瞒报、隐瞒不报或嫁祸他人的。

第2篇 金地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1、依靠监理的力量控制质量及安全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工程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3)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5)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标率应控制在30%以内。

3、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施工样板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5、分户验收

第3篇 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

工程项目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

(1目的

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2职责

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主管领导,项目材料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协助材料员把好材料进场关。

(3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

材料员从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厂商来购买材料,如所选择的厂商不在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则应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材料采购前,材料员应根据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一个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和深度,应根据采购材料的类别、重要性和数量多少分别确定。可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进行评价:

1、对其样品/说明书进行评价或检验,或与类似产品对比;

2、评价供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具有供货能力;

3、审查供货单位的质量体系。在长期供货交往事件中供货质量信誉状况;

4、考察其产品在本企业或外单位的使用效果;

5、对提供的产品有否实行三包的承诺,价格是否合理。

(4 合格供应商的建立和保存

材料采购员应建立并保存材料供应的合格供应商及相关的评价记录(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单、合格供应商评价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验收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问题调查处理记录及合格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等)。

(5 采购的程序

1、材料采购由材料所需要部门填写材料采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2、特种安全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还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后,方可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3、当急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外的单位采购时,应进行应急评价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6材料的验收

1、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材料采购、调运。

2、由项目材料员、技术员负责把好进入项目的材料质量关。主要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3、对内部转移或调拨的材料由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对其外观、规格进行检查,必要时应抽样复试。

4、对业主所提供的材料的控制

(1)由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共同执行对业主提供材料的验收。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材料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2)材料员在接受验证过程中发现缺件、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3)当业主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项目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并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5、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材料部门应予拒收,并按不合格品处理。

(7材料标识

1、原材料标识

(1)安全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场布图堆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方式采用挂牌标识,由材料员实施标识。

(2)进入仓库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标识可采用挂牌或标签等形式,并做好入库记录。

(3)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等。

2、状态标识

(1)由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验证情况进行标识。

(2)标识分为三种:合格、不合格、待检。

(8不合格品的控制

由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

1、不合格品控制方法

(1)标识,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由项目部安全员,材料员采用挂牌进行标识、以避免与合格品混淆,防止不合格的非预期使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2)记录,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检验情况作如实的记录,以便追溯。

(3)评价,对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以便对不合格品作出正确的处置。

(4)处置,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由安全员做出合理的处理决定。

2、不合格品的处置

(1)拒收或报废。对重要原材料的不合格应拒收或报废。

(2)降级使用。

(9进场材料的管理

1、仓库保管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

2、仓库保管员应对所有进出仓库的材料进行库存台帐登记,每隔半年应进行盘库,保证库内材料帐、卡、物一致。

3、对有时效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若发现贮存品超期或变质,应通知技术员复验。

4、贮存的材料应实行先入先出的原则, 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的质量情况及采取措施确保材料不损坏、不变质。

5、在收货、存入、领出、使用前的搬运过程中,实施'谁搬运谁负责的原则'。

6、对易燃、易爆、易碎、防潮材料的搬运应符规定要求。特殊材料的搬运应实现拟订方案。

7、应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场所,贮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防止贮存期间材料变质损坏。

8、材料入库验收、保管和发放应有管理制度,入库的材料应摆放整齐,有色差或外观相似的材料应堆放并有明显的界限和标识,不同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10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由项目资料员妥善保存。

(11对合格供应商验证

在每年度12月底之前及工程完工后做好对本工程合格供应商的验证。以利于公司在第二年度对合格供应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质量、信誉、服务态度、价格、供应能力等。

第4篇 工程安全文明: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标准规范运行。建立两个管理体系,四个管理小组。执行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评价的方法,针对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分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阶段的安全达标计划,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实现持续改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本工程始终处于生产安全、施工文明、环境整洁、生活舒适、饮食卫生、路面硬化、庭院绿化、场区黄土不见天的绿色环保状态。

1建立两个体系

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2按专业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执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组织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对特殊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督。

2建立安全管理小组

由现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为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层,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策划和管理。

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预案应急工作小组

进行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危险源辨识,并对其危险源进行综合风险评价,将辨识及评价结果反映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同时针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定相应事故预案措施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组织进行事故预案应急处理工作。

2.2安全管理方案考评及安全达标绩效测量小组

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别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实施层施工安全进行考核,以百分制为考核原则,一般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如出现考核分数低于85分时,将考核信息反馈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其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3责任目标分解考核小组

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分配其个人安全责任目标,并阶段性或随机性的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4安全教育培训小组

对场内的施工队人员及分包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施工队要立即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已进场的施工队按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将培训结果书面告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3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及项目工程师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项目经理

2.3.1.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3.1.2制定并落实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对达标计划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2.3.1.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中进行落实。

2.3.1.4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安全工作,对其安全生产负总包管理责任。

2.3.1.5对使用的各类脚手架、施工用电、设施设备等,在使用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要暂停生产,隐患排出后再继续生产。

2.3.1.6负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听劝告者令其停止工作,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2.3.1.7支持安技人员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依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2.3.1.8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加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2.3.2项目副经理或协作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

2.3.2.1主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3.2.2组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的具体实施。

2.3.2.3组织落实对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2.3.2.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落实安全检查等制度。

2.3.2.5组织并参加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2.3.2.6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演练。

2.3.3工长(施工员):

2.3.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做好责任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服从安全监督,积极整改隐患。

2.3.3.2参加项目的安全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2.3.3.3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部位,对不同工程、不同作业内容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2.3.3.4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操作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冒险蛮干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工人违章作业。

2.3.3.5每天布置生产任务要有安全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3.3.6参加工地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对照标准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3.4安全员:

2.3.4.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工地的安全管理,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3.4.2熟练掌握安全检查标准,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日巡记录,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按照'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3.4.3及时制止违章现象,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应先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2.3.4.4参加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制定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3.4.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3.4.6参加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

2.3.4.7审查安全技术交底的符合性、适

用性和有效性。

2.3.5预算员(经济师):

2.3.5.1将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预算,做到不漏算。

2.3.5.2工程发生变更时,如发生安全防护方面的费用,按规定进行预算,并找建设方签证。

2.3.5.3分析工程部位工程量及造价,包括安全方面费用,供施工生产及工程结算所用。

2.3.6成本员(会计师):

2.3.6.1根据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劳动保护费用,并单设科目专项管理,按规定监督使用。

2.3.6.2参与项目经济分析会议,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状况及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6.3参加工地安全例会,向会议提交有关安全防护用具(品)的费用支出明细,遇有安全费用支出计划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所需时,及时调整计划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3.7保健急救员:

2.3.7.1熟悉保健急救相关的知识,对现场发生的紧急事故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2.3.7.2配合宣传部门积极开展保健急救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3.7.3负责急救药箱、急救器材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2.3.8质量检查员:

2.3.8.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有关规定。

2.3.8.2检查中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工地项目经理,并提出修改及纠正措施。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工程隐患的重大质量问题,应先令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通知安全技术部门。

2.3.8.3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

2.3.9计划员(统计师):

2.3.9.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所需用工时要列入施工计划。

2.3.9.2在生产调度会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2.3.9.3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落实计划。

2.3.9.4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2.3.10器材员:

2.3.10.1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时严格把关,对涉及安全的施工器材要认真填写受控材料登记表,并存档备查。

2.3.10.2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3.10.3对现场违规使用大型工具及其他材料、用具等进行制止。

2.3.10.4参加工地安全例会,严肃执行会议决议,对会议决定需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品)和工具积极组织落实,对落实有难度时,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在生产过程中留下隐患。

2.3.11资料员:

2.3.11.1负责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审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归档资料达到标准要求。

2.3.11.2参加工地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项目经理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并记录在案。

2.3.12现场机械管理员:

2.3.12.1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后验收。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2.3.12.2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

2.3.12.3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2.3.12.4监督指导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2.3.12.5发生机械伤害时,立即采取措施使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事故调查。

2.3.13防火员:

2.3.13.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接受上级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

2.3.13.2熟练掌握各重点部位防火检查标准。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隐患立即纠正。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3.13.3检查操作人员岗位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明火作业及特工种人员要督促其持证上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制止。

2.3.13.4制定工地的防火工作计划,重点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预案。搞好安全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三懂、三会'防火知识。

2.3.13.5负责保养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有效。根据现场情况配置灭火器材和水源。

2.3.14分包队长:

2.3.14.1分包队长是分包工程范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3.14.2按规定成立本队的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3.14.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对做好本队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积极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工地的安全管理,积极支持本队安全员的工作。

2.3.14.4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要求搭设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作业区环境整洁。

2.3.14.5坚持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结合当日生产布置安全工作,并认真填写记录。负责向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对工人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并有文字记录,坚持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的制度。

2.3.14.6要求工人遵章守纪,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制止,冒险蛮干要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或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2.3.14.7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各项安全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包单位。

2.3.14.8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总包单位和本单位上级,要保护好现场配合总包单位搞好事故调查,要负责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2.3.15班组长:

2.3.15.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案件全技术操作规程,领导本班组开展工作。

2.3.15.2每日班前,应结合当天生产任务向工人进行安全交

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后总结,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2.3.15.3做好班中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施工工长。巡回检查应有记录。

2.3.15.4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对班组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纠正,纠正违章情况应有文字记录。

2.3.1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3.15.6做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

2.3.16作业人员

2.3.16.1依法履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3.16.2模范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3.16.3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2.3.16.4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3.16.5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

2.3.16.6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4安全工作制度

2.4.1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4.2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4.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2.4.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2.4.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2.4.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4.8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2.5安全行为控制

2.5.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2.5.2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5.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分包单位人员担任。

2.5.4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

2.6劳务用工管理

2.6.1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6.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2.6.3分包单位进场须将其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总承包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2.6.3.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6.3.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2.6.3.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2.6.3.4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2.6.3.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2.6.4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该单位进场人员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如下:

2.6.4.1本企业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2.6.4.2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2.6.4.3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2.6.5分包单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某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在向劳务分包单位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2.6.6每日上班前,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2.6.7强化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第6篇 小区楼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小区住宅楼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定,并由公司质量安全科进行审批。

(2)生产责任制分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施工员生产责任制、安全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消防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1)由项目经理与各班组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标准,进入工地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及法律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3.制定各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1)工种分别为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一般抹灰、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种的操作规格。

(2)工具有: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振动器、搅拌机、卷扬机等。

(3)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应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措施。

第7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8篇 工程项目综治组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综治组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1)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防火安全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

(3)对施工过程中牢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4)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招待办理建筑市场劳动工的有关证件,签订劳动协议书;

(5)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门卫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以及保证计划运行经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9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四条 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八条 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

(一) 本公司在招用承包单位时,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录用。

(二) 安全资质审查在工程发包前进行。

(三) 对于发生人身死亡及重大设备事故的承包单位,一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录用。

(四) 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 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认可证”或相应的证书。

3、 有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能否胜任承包工程,有无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许可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

5、 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6、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九条 签订承包工程合同:

(一) 不论采取哪一种承包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必须有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工程的性质和项目必须在施工(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二) 工程合同中,具体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安全管理的补充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三) 本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部门、班组不得对外签订发包工程合同。

第十条 签订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一) 承包合同签订的同时,承包方负责人应与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共同签订“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承包方和发包方各自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安全责任。

(二)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凡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设置监护人的工作项目还必须明确现场工作监护人。

第十一条 发、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 在开工前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及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开工前项目责任部门必需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与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勘察,事先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负责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承包方的工作内容、作业区域,要求承包方作好危险点分析、制订“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送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以上内容必需有完整的记录与资料。

3、承包工作凡涉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方担任。

4、 承包方的工作负责人必需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能承担《安规》规定的安全责任,经项目责任部门考试合格后报安全监察部审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方工作负责人资格审查,每年进行一次。

5、 承包方负责人开工前将工作负责人名单及其允许工作的范围报项目负责部门。

6、 若承包方不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由项目责任部门指定发包方协作部门负责监护工作,监护人必须到位尽责,督促落实工作票及“三措”,对许可的正确性、现场安全施工负责。

7、 安全监察部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予以监察。

(二)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工程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在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三措”内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对现场个人的施工安全负责。长期施工的承包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上述考试成绩应记入技术档案。

3、 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三措”,报项目责任部门,经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4、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地方,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5、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6、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7、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8、 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同时按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 对承包方的入厂安全教育

安全监察部须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进行。教育内容主要为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与工程有关的工作负责人须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了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技能。

第十三条 向承包方交待的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均应列入施工现场“三措”或工作票中。凡项目部门临时(包括按规定可不制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向承包方提示的安全事项,应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并取得承包方的确认。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均应落实安全协议和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安全、劳动保护等事宜。

(二) 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包括电气、热机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现场值班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开工。

(三)项目责任部门所指定的责任人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工作,经常检查监督施工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章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 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施工,自觉接受安全监察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门。

(五)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发生违反安全规程制度的行为,安全监察部有权按本企业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限期清退。

第十五条 为了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根据上级有关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行外包工程预交安全保证金办法,并规定:工程承包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者交2000元,工程承包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上者交5000元,留作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监察部代收。凡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章违规行为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扣除一部分乃至全部安全保证金;若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后果者,则加重处罚,并在工程结算时结清。若施工中没有发生不安全现象,则预交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结算时如数退还给承包单位。

第十六条 外包工程结束,经有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并经安全监察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承包费用。

第十七条 安全责任的划分:

(一)凡是外单位承包我公司电力生产有关工程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已按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入厂安全教育,并且在开工前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隔离电源、汽源、水源及可燃气体等);对施工难度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凡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三措”,并经审查合格监督实施,按规定应设监护人的工程项目设了监护人,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并有详细的记录、纪要等,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时,不定为本企业(发包方)的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二) 按规定必须设有监护人的工程项目,若因监护人工作不到位,外包人员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施工而酿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则应追究监护部门或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章 记录与报告

第十八条 报告与记录格式及填写要求

(一) 计划营销部应建立能反映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过程的有关资料档案,并应明确审查流程和有关责任人。

(二) 安全监察部应建立能反映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情况的资料,包括教育的时间、内容、接受教育的人员名单并签名。

(三) 对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安全监察部应及时作好记录。

(四) 项目责任部门应有完整记录、资料来反映对承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经审核会签的“三措”一式四份分别存于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项目责任部门与承包方。

(五) 安全监察部建立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档案。

第十九条 保存期限

所有记录资料一律在工程结束后保存一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工程技术人员(含主任工程师、主办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及点检员)

1、对本专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2、在设计或制订工程或工艺技术方案(包括各类技术指标、工艺运行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时, 必须根据国家颁布的规程、标准,同时提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3、严格贯彻国家的各项安全卫生法规、标准, 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证专业技术工作与安全卫生工作同步进行。

4、到现场监督、指导专业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监督、指导安全卫生技术工作;并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

5、发生重大事故(包括设备、生产施工、人身伤亡事故)时,应主动参加调查分析、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主动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 标准、措施的制订工作。

(二) 管理人员

1、对本职能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卫生工作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保证职能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工作同步进行。

3、到现场检查、指导职能管理工作时, 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同时检查、指导安全卫生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和制止。

4、当部发生事故(包括生产施工、设备、人身伤亡事故)时,应主动参加调查分析,并从职能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措施。

5、主动参加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 对职能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

第11篇 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加大建筑物前期阶段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管理。

1、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安定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施工企业务必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施工现场派驻的监理公司要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对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下文要求整改到位,各级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其负责区域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发现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要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对照上述表格,切实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

1.1 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管好施工作业人员建筑施工要露天作业、高处作业、主体交叉作业、手工作业及繁重体力作业,且建筑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甚至高达95%,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重视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用工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和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做好职工的进厂教育,特种及特定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正确识别危险源并加以控制,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购置必需的劳保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

1.2 安全管理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管好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资

建筑施工场地内都备足了要用的钢材、水泥、碎石、沙子,还有大量的木模、钢模、支撑、脚手架、竹篱笆、网罩,各种施工用的机具设备,如风镐、电焊机、升降机、塔吊、挖掘机、汽车、推土机、压路机,还有燃油、机油、润滑油,爆破用雷管炸药等危险性物资,以及电线、电缆、镀锌钢管、不锈钢管、pvc管材、潜水泵、消防泵、稳压泵,各种闸阀、龙头、灯具、风扇、开关、插座、控制柜等水电消防材料,装修装饰用的各种规格地面、墙裙瓷砖,天然石材,吊顶用铝塑板、铝扣板等。对于这些物资要分门别类进行妥善保管,大量的水泥物资保管要防潮防雨,各种建材要进仓库保管的一律进仓库,对于燃油、机油、雷管炸药、酸碱性溶液要单独存放。对于塔吊、卷扬机要定期维护,不可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卷扬机和塔吊机,不可以超载作业;做到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用电机器设备操作规范正确;对于管径较大、深度较深的人工挖孔灌注桩,要边挖边做好护壁,防止坍塌;对于脚手架,着地部位必须硬化处理,与建筑物有可靠连接,每层必须铺设竹篱笆,整个脚手架外围或施工层用网罩进行维护,防止高空坠物;对于模板工程必须有牢固支撑,防止大体积混凝土爆模坍塌;对于建筑物临边洞口、竖直井道、楼梯等部位必须架设栏杆围护装置;塔吊物资必须绑扎结实,在进行视觉盲点区域操作时有对讲机和指挥人员沟通对话,在大风、大雨、冰雹、下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暂停施工,防止不利天气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所有建筑工程都必须注意防火防灾;注意输送商品混凝土等车辆的出行安全;夜间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在进行脚手架、吊机拆除时必须安全、规范作业;外墙涂料对建筑物具有保护作用,但必须安全规范作业。

1.3 引入全面质量管理(tqm)中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是已经得到普及的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依据tqm原理建立起来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模式是企业质量管理中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此方法将大大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①安全决策阶段-计划(plan),即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②计划实施阶段-实施(do),即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③效果检查阶段-检查(check),即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④汇总总结阶段-处理(action),即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对策,使安全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并作为新一轮pdca循环的开始,从而形成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全面质量管理pdca循环引用为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通用的管理模式。

2建筑使用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使用阶段,这个时候房屋建筑即可能开始损坏,出现病害,此为自然规律。施工单位一边要根据中标价、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签证等全套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书,一边要根据施工合同质量保修条款对房子进行保养维修。那么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内审,看承包方有无工程量重复计算的项目,有无虚列工程的项目,有无高估冒算来增加其工程效益,内审完毕才能请审计部门办理工程决算书[4]。工程造价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造价师必须事后完美编制出来。

建筑物进入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必须着重在以下几点:①未经结构计算和基础验算禁止在建筑物顶层加层或者搭棚,工程实践中有很多旧民用住宅楼屋顶加盖一层甚至多层房屋,日久发生裂缝至不能使用,有些业主甚至在原设计图纸的层数上追加层数,导致建筑物发生倾斜而不能正常使用;②禁止要空间大而拆除房屋的承重墙、梁、板、柱,或在承重墙上挖洞;③禁止在房屋无梁楼层面增设分割结构,增大房屋楼地面荷载;④避免建筑物长期处于潮湿环境或长期处于腐蚀环境;⑤加强对建筑物及机电设施进行保养更新维护。

综上所述,要实现建筑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对于建筑物产生之前的设计和招投标阶段以及建筑物产生之后的使用阶段安全管理必不可少。通过对建筑物投资概算安全、结构等级安全,再到产生对建筑物进行施工资质符合要求、资金技术力量雄厚、无不良记录的承包单位;而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乃重中之重,安全施工、文明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加强对建筑物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可以使房屋健康安全,经久耐用。安全管理重在产生承包方,为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铺平道路,扫清障碍;安全管理通过对建筑工程事故分析,建立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实际施工过程采取更加安全的针对性措施,避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安全管理重在对投资建成好的房屋加强安全管理,使其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

第12篇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管理措施

本措施依据《合同协议书》中《关于控制工程质量方案》的规定制定,为了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隐患能够及时达到整改和消除,进度方面能够有效的按总合同工期、月、周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工程部特制订一下措施:

一、安全方面:

1、安全人员配备: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员,未按要求配备安全员的处罚500元 。

2、现场文明施工:1原材料、构建、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未按要求执行处罚500元。

2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未设置警示标志牌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电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处罚500元。

2未按三级配电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按要求处罚500元。

3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施工现场接地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少于三处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外架临边洞口防护:

1外架楼板、屋面、阳台等,未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未设置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按要求处罚500元。

2施工人员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3外架搭设未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搭设的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4通道口防护,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未按要求搭设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5电梯井口防护,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部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6楼梯边防护,应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踢脚板,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7高空作业防护,应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缺一项处罚500元。

8预留洞口:1)边长在10-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2)边长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做盖板盖住洞口。3)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管连接成网格上铺竹笆或脚手板。4)边长大于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设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缺一项处罚500元。

二、质量方面:

1、未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的处罚500元。

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使用在工程中的处罚2000元。

3、各种原材料按要求须进行复检,未进行复检擅自使用的处罚1000元。

4、在每道工序制作完成经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通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口头或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但经过复检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按要求处罚1000元。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覆盖的按要求处罚2000元。

6、在混凝土浇筑完成,混凝土冷期达到设计要求后,顶板、梁、悬挑构件先向监理单位报验,并提供拆模试块合格报告,方可进行拆模。反之,按要求处罚2000元。

7、在墙、柱、梁、板悬挑构件模板拆除后,经检查,1墙多数出现狗洞、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500元。

2梁、板多数出现下挠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1000元。

三、进度方面:

1、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按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安排,如果未按月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处罚5000-10000元。

2、按照月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周进度计划,如果未按周进度计划完成,按要求延误一天处罚500元,延误两天以上处罚1000元。

(注:如遇不可抗事件发生,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工程部制定的管理措施,是为了加强今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能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制定的措施达不到落实,又不同意在处罚单上签字,甲方监理有权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加倍进行扣除。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惩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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