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面的具体地质条件、机械电气设备配备和劳动力条件编制的技术性文件,是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的依据。
(一)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主要内容(九大项)
1.工作面基本概况
2.工作面的地质状况
(1)煤层性质
(2)围岩性质
(3)地质构造牲
(4)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然发生状况
(5)水文地质状况
(6)工作面煤炭储量
3.采煤方法
(1)工作面的巷道布置系统图
(2)采煤工艺设计
4.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在工作面巷道布置图中标注并简述)
5.工作面的循环图表
6.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技术措施
8.灾害事故防治措施
9.煤质管理措施
(二)作业规程编审步骤
1.收集整理资料编制作业规程初稿
2.集体研讨定稿
3.作业规程审批
4.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
5.作业规程的修改与补充措施
(三)编制作业规程注意事项
(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工作面的基本条件,切实可行。
(2)作业规程要文字简明易懂,图表清晰准确,计算规范无误,措施齐全可行。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4)选择合理的作业形式和劳动组织方式,各项指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使工作面的生产技术管理达到先进水平。
二、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2)操作前准备与检查
(3)操作及注意事项
(4)收尾工作
各工种要学习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第2篇 矿业采煤工作面加强管理办法
根据近期104工作面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确保2023年第四季度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公司领导决定,特制定104工作面推采管理办法如下:
一、生产管理
1、每班计划排架长度不得超过35m,在此范围内,作业点不得超出4个。收班时,从当班第一架至最后一架范围内必须做到“四直”,煤壁不得出现空顶空帮(顶梁前端距煤壁≤0.2m,煤壁松软处,顶梁前端紧贴煤壁)。
2、每班进度在0.6±0.1m,并以前一班煤壁作为推进标准,确保进度与前一班一致,保持“四直”推进直至全长结束,然后再进入下一生产循环。
3、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采煤队队长)在每班班前会后及时将当班计划排架地段、架号范围和班后将实际完成的排架范围和架号以及推进度如实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与当班带班人员和安全员进行核对,严禁出现错报、假报、乱报等情况,避免影响下一班的生产计划。
4、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距工作面20m范围内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严格执行“一梁三柱”的规定。
5、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
二、罚则
1、未严格按顺序排架推进的(当班计划推进范围内可“跳采”,当班结束后必须满足“四直”要求),处罚生产单位10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300元、生产班组承担400元);
判断标准:出现班与班进度不一致而导致煤壁不整齐出现空帮空顶、柱腿不直(左右柱错距大于5cm、交叉大于5°)、刮板机不直、托梁不直;
2、未如实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3、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导致出口不畅通,处罚生产单位3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00元、生产班组承担100元);
4、未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不能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若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因此被停产须承担生产损失及相应责任。
5、凡对当班安全员和带班人员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3篇 s矿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管理
1、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群管、群治、群策、群力”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对严重“三违”人员。先教育,屡次再犯者给于重罚,做到以理服人。
3、井下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理重大隐患有关干部不到场者予以10-50元罚款。
二、工程质量管理
1、以工程保安全,向安全要效益,支柱工、技安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管,上尺上线,严格要求。
2、严格执行技安员,支柱工验收制度,执行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3、技安员,支柱工对采面工程严格交接班,有问题必须交清,不得推诿扯皮,如交不清者,一次罚技安员20元,罚支柱工50元,队罚款500元。
4、对交接班中存在的问题处以下罚款:大棚距斜梁60元/棚,烂顶、空帮20元/处,(以手把平超过30公分计算)坑木、工字钢、余柱梁10元/根,不迎山,小棚距10元/棚,折川子、少川子1元/根,超前支护50元/棚,盲巷不回100元/门,溜子不掐50元/门,溜子不移每棚10元,顶不放每棚20元,活柱坏柱不处理,每根10元,残格一棚60元、梁穿通没认柱者30元。
5、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掉顶超过500毫米,对班罚款300-500元/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6、防倒链每队必须设专人交接班,查清交给下班,打条子升井后交到生产科备查,如有丢失照价赔赏,一次不交罚本人50元、队200元。
三、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的领取有每班的材料员管理,建有台帐。
2、严格材料回收管理,每棚回收不低于4根川子,节奖超罚,落实到人。
四、机械设备管理
1、各队长、班长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机修工严格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格交接班,对撇死溜子罚款300元,坏溜子200元,有关责任人罚20-50元。溜子不接或不后缩一次罚100元。
4、队长、班长、技安员必须提前1个半小时到调度室领活,迟到者罚款10元/次,,对班前布置的生产任务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少完一项罚款50-200元,对责任人罚10-20元。
5、溜子不允许强行起动,如溜子压死,必须下煤。点动频繁造成电机烧、溜子拉坏件者,下班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电机烧对队罚款1000元,有关责任人10-50元罚款。
五、加强劳动组织纪律
1、加强劳动纪律,有事必须请假,有请假条(打电话、捎假不算)不请假罚款10-20元。
2、每个采煤队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深入井下,抓安全查隐患,有事可以提前1个半小时升井,做不到者罚款50元。
六、三铁管理制度
1、为了安全生产,提高管理质量水平,积极配合生产,每个“三铁”管理员必须到生产科领活,拿上手续到井下现场交接班,对井下支柱查清、交清,手续不清罚款20元。
2、采煤工作面液压系统及“三铁”(支柱、π型钢梁、防倒链)都在管理范围。
3、采面坏柱有“三铁”管理员鉴定,是否坏柱,如果手把漏液可将水阀下掉,督促班中运出采面,更换好柱。不去掉坏柱阀运到料场者,每根罚三铁工10元。
4、三用阀好坏,要放在上副巷设定点存放,每班坏阀必须到点自
己带上升井。
5、液压系统如果漏液,需要更换皮垫必须到场亲自安装好,保证正常安全使用,去掉的液压管全部盘好,堆放到指定地点。
6、班中应该在采面巡回督促检查,不安全隐患如:枪管子盘好吊挂,支柱是否漏液、液压管路损坏等要落实到班、人,按照价赔赏,责任人受到处罚。找不到责任人者本人照价赔赏。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交接班人员其职责范围
一、支柱工交接项目
1、采面超前棚以里支护的工程,煤墙顶有无空帮,烂顶、少椽子。煤墙无站柱,舍帮顶无放。有无质量不合格。
2、杂物、有无残格,移溜子无到位、少柱,盲巷无回或回不到位等。
二、付班长交接项目
1、采面舍帮闭帮完好,碴块是否整齐,上、中、下巷道是否有无杂物运到指定地点且摆放整齐、卫生情况等。
三、记录员交接项目
采面防倒链数量,是否配齐和丢失。
四、维修工交接项目
1、溜子是否带病运转。
2、机头、机尾是否打压柱、完好、牢靠。溜子是否移到位且平直。
4、是否缺丝、少垫、少刮板,各种备件情况是否完好。
5、溜子是否该接不接、该缩不缩。
五、跟班技安员交接项目
1、跟班技安员要保证良好心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会,不开会者罚款10元。
3、对以上所查隐患,有权监督落实,负责到底,报表填清且双方签字。
以上所提到人员都在开班前领活会范围,有采队长督促落实、监管,最终解释权,归生产科。
第4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和浮煤干净。
2、采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低于2米。
3、放炮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悬挂防炮帘,即要放炮的每架相必须悬挂一块防炮帘。
4、回采过程中,只要满足放炮安全,工作面必须强制放顶,且炮眼深度不得低于1.8米。
5、工作面支架各种连接销及管路保证齐全和完好。
6、溜子机头煤塘必须及时清理,机尾必须用单体柱压实。
7、严格两巷排水制度,水仓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并定期清理水仓。
8、保证回采煤的质量,溜子巷加强捡矸,控制放厚煤,矸石垮落高度不得超过挡矸板下沿。
9、工作面不得出现死柱,失效支柱要及时更换。
10、出现片帮垮顶要及时关帮接顶,严禁从支架前方落煤。
11、溜子要铺平、铺稳、各种插销零件齐全,链子松紧合适,中部槽无严重变形,接头严密,开动时不摇摆。
12、两巷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宽度不得小于2.4米,超前支护距离不得低于20米。
13、禁止用支柱(前柱和后柱)压溜子,只能使用单体柱压溜子。
14、放炮装药时,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安置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16、两巷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巷道行人、通风和运输畅通。
第5篇 某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和浮煤干净。
2、采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低于2米。
3、放炮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悬挂防炮帘,即要放炮的每架相必须悬挂一块防炮帘。
4、回采过程中,只要满足放炮安全,工作面必须强制放顶,且炮眼深度不得低于1.8米。
5、工作面支架各种连接销及管路保证齐全和完好。
6、溜子机头煤塘必须及时清理,机尾必须用单体柱压实。
7、严格两巷排水制度,水仓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并定期清理水仓。
8、保证回采煤的质量,溜子巷加强捡矸,控制放厚煤,矸石垮落高度不得超过挡矸板下沿。
9、工作面不得出现死柱,失效支柱要及时更换。
10、出现片帮垮顶要及时关帮接顶,严禁从支架前方落煤。
11、溜子要铺平、铺稳、各种插销零件齐全,链子松紧合适,中部槽无严重变形,接头严密,开动时不摇摆。
12、两巷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宽度不得小于2.4米,超前支护距离不得低于20米。
13、禁止用支柱(前柱和后柱)压溜子,只能使用单体柱压溜子。
14、放炮装药时,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安置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16、两巷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巷道行人、通风和运输畅通。
第6篇 采煤工作面端头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焦煤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焦煤公司除采用充填开采、沿空留巷开采或有其它特殊要求以外的所有采煤工作面。
第二条采煤工作面端头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单体柱铰接梁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2、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π型钢梁一致。
3、采用悬移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优先使用端头支架加强支护,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时,端头π型钢梁迈步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一对棚,够一架悬移支架宽度时,要及时加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4、采用综采(放)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放)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5、采用大采高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或过渡架。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6、端头π型钢梁长度为3.6米,一梁不少于4柱,柱间距(中-中)为1100±100毫米(可以适应机头及安全口宽度进行调整梁长、柱间距),两端单体柱距梁端100±100毫米,端头对棚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7、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或采用工钢棚支护时矿压显现明显,必须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进行超前换棚,π型钢梁长度与巷宽相适应。如工钢棚矿压显现不明显,只把原工钢棚工钢柱腿替换成单体柱。端头第一对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必须完全托住超前替棚梁或工钢梁的梁头。
8、顺槽采用锚网支护时,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间距不大于2米,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之间必须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架设迈步对棚加强支护顶板,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上下缺口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炮采工作面机头处开缺口,机尾处不开缺口。缺口处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
2、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机头、机尾处开缺口。缺口处选用端头架或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时,梁柱数量不少于“四对八根”。
3、缺口处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与端头支护形式一致。
4、综采(放)工作面不得超前采缺口,如确需采缺口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应遵守以下规定。
1、顺槽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超前距离应根据超前压力的实测数据确定,支护强度应与巷道压力相适应,确保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全要求。最低要求为超前距离不少于2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两排,20-10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一排。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采用单体支柱托梁(一梁不少于两柱)加强超前支护。
2、综采(放)工作面及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用超前架支护,长度不少于20米,20米以外叉子棚加强支护长度不少于80米。
3、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换棚段必须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叉子棚加强支护,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超前换棚以外采用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换棚段与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段总长度不少于100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超前不少于20米范围内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平行,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8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大采高综采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超前不少于40米范围内,采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6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因设备原因打不上的,作业规程中要有说明,并采用其它方式加强支护),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以外单排叉子棚支护长度不少于60m,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
5、顺槽超前支护以外巷道顶板下沉掉兜、两帮收缩严重时,要及时维修补强,确保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全要求。
第五条其它规定
1、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及安全出口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11.5mpa),超前支护单体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6.4mpa),并采取防倒措施,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工作面端头及超前矿压显现不明显的,单体柱可以不穿柱鞋、不加底梁。
2、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顶板垮落不充分时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放顶,严禁使用风障、风帘导风处理瓦斯。
3、工作面端头、顺槽超前支护及超前换棚、换柱支护形式、规格参数、超前支护及换棚长度等必须在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上图示说明,标明架间距、棚距、最大、最小控顶距、支柱间、排距,且与现场保持一致。
4、顺槽超前100米以外叉子棚可用工钢梁、柱替代π型钢、单体柱,但单体柱柱头必须垫扣板,防止单体柱柱牙承受压力。顺槽坡度达到或超过10度时,打叉子棚必须使用π型钢梁、单体柱。
5、顺槽超前支护用铰接梁替代π型钢时,铰接梁应铰接,不得出现丁字棚。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示意图
第7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
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和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我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4mpa。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矿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第8篇 煤矿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一、顶板
(一)锚喷支护顶板完好,无浆皮开裂现象。如有易落浆皮,必须及时捣落;当浆皮开裂掉落面积大于0.5×0.5m2时,必须安排人员找顶并建立专项记录台账,班班检查,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反应。
(二)锚网带支护顶板无碎矸网兜。顶板出现碎矸网兜时,必须及时捣掉易落碎矸;网破时,必须及时用铁丝或同型号网片重新连补,以不再漏渣为准,严禁使用联网绳补网。如因顶板破碎网兜无法消除时,必须采用铁丝网配合木点柱加强护顶(木点柱要求直径大致统一,粉刷红白相间防腐漆,支设整齐偏差不大于±50mm,各木点柱紧固牢靠并有防倒措施);大面积顶板破碎严重、顶板有明显的离层或伪顶冒落严重时,必须采取架棚或补打锚索梁加强支护。
(三)顶板上严禁有废旧闲置的绳头、铁丝头、起吊环、花篮螺丝、链条等杂物。
(四)顶板淋水地点(顶板淋水较小,呈滴装可不用设置挡雨棚),必须安设挡雨棚,挡雨棚可采用阻燃双抗网或废旧回收的风筒布配合铁丝网制作。挡雨棚吊挂平整并能有效疏导淋水,挡雨棚不得有水兜、破洞等现象。若先前淋水地点已无淋水,必须及时拆除挡雨棚。
(五)工作面两巷端头后老塘垮落不实,悬顶面积达到2×5m2及以上或顶板坚硬不易垮落时,端头支架前一个拉架步距范围内,必须坚持拆卸巷顶锚索、锚杆,最大限度的回收托盘、钢带等。
(六)顶板下沉量不得影响安全行人高度。坚持正确使用顶板离层仪,动态保持离层仪干净整洁。
二、巷帮
(一)帮鼓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巷帮收敛量不得大于巷道原设计宽度的40%,否则,必须进行刷帮以保证巷道宽度。刷帮时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帮锚各组件完好无损,螺母紧固可靠,无松动或缺少螺母、木垫板、木托盘、铁托盘等现象。两巷超前20m范围内,帮部压力显现明显,巷帮变形严重,为防止出现锚杆头受压折断飞出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在巷帮挂双抗网(长度不低于30m)等有效措施进行防护。
(三)巷帮、双抗网内无塑料瓶(袋)、闲置花篮挂钩、铁托盘、木托盘等杂物。
(四)工作面煤壁侧巷帮金属网,在采煤机割煤到达前必须剪掉,锚杆、铁托盘、螺母等全部采取回收措施,严禁进入煤流。
三、底板
(一)两巷车场底板必须进行硬化,硬化厚度不低于50-100mm;硬化后的底板表面平整,无凸凹现象,底板面同轨道道木上面平齐。
(二)巷道底板平整,底鼓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当巷道净高小于1.8m时,必须采取拉底等措施平整底板,确保安全。
(三)巷道底板无积水,出现长5m×深0.1m及以上积水时,必须采取有效疏水措施;无淤泥(煤);无浮渣杂物;无碎矸堆煤,拉底后的底煤必须及时归入煤流,底矸采用矿车外运。
(四)所有在用、备用以及回收的物品必须分类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
四、轨道
(一)轨道轨距误差10mm—-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
(二)轨枕不歪斜,间距不大于0.8m,外露1/3~1/2,无浮离、空吊现象。
(三)轨道连接件齐全有效,滑床板符合要求,无杂拌道,道钉齐全、无浮离,地辊、道拉杆以及相关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规定。
五、水沟
(一)水沟使用铁质流水槽时,一般指顺槽内的水沟,必须保证流水槽平直。平:流水槽外沿与巷道底板平齐,里沿使用碎煤等填实拍平,并与水槽沿平齐;直:拉线铺设,水槽沿与直线偏差不大于±20mm。流水槽无脱节、浮离现象。顺槽内施工横向水沟或掘砌水沟标准:横向水沟要求100×100mm,纵向水沟要求:100×100mm或200×200mm,平、直要求同上。
(二)使用水泥、黄沙等掘砌水沟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指车场内的水沟:规格为400×400mm,铺底厚度和壁厚均不低于100mm,水沟上沿平整并与轨道道木上沿平齐,水沟挂线施工,保证直线度。
(三)水沟内流水畅通,无淤泥(煤),不得有煤块、矸石等杂物。
六、电缆
(一)电缆不得使用铁丝吊挂,必须使用型号匹配的电缆钩吊挂,按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高压的顺序自上而下分档吊挂。电缆与管路不得同侧吊挂,如因条件所限,电缆与管路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电缆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间距。
(二)电缆吊挂整齐,不落地、不脱钩、不交叉、不淋水,电缆上不得吊挂其他物品,电缆走向牌齐全准确。
(三)电缆跨巷道时,应在巷道顶帮处,按顺序用欧姆卡固定或放入专门制作的防护罩内,电缆排列整齐、平直。
(四)电缆与供风管路间距大于300mm(同侧敷设时)。高低压电缆间距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监测、通讯和信号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0mm,与动力电缆间距不得小于300mm。
七、管路
(一)风水管路铺设在工作面两巷回采煤墙帮,使用强度足够的花篮挂钩吊挂,不得使用铁丝或尼龙绳等吊挂。
(二)巷道同一侧有2趟及以上管路时,按供风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注浆管路的顺序自上而下铺设。铺设管路的各管路间上下间距应为200mm。管路铺设的最下根管路应与巷道底板留有300mm的间距。
(三)管路跨巷道铺设时,各尺寸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及行人安全的需要。
(四)管路铺设应贴近巷帮,避免交叉,若巷帮受压变形较大,应留有50mm以上的间隙,防止管路受损。
(五)风、水管路皮顺每50m(轨顺每100m)安装一个球阀,球阀垂直向上向外倾斜,与巷道成45°夹角安装,风、水管路球阀错开0.3m~0.5m安装,球阀开启自如,关闭严实。
(六)供风管刷黄漆,供水管刷绿漆,管接头刷红漆。所有管路每50m均喷涂白色标识一次。内容依次为用途、规格及走向箭头,如:“供风管φ108→”;标识用刻板的形式,字号高度为0.04m。
(七)巷道拐弯时,管路按照巷道弧线弯曲,避免急弯。多趟管路并列拐弯时,过渡管路材料及管卡材质一样,方向一致。
(八)巷道冲尘软管使用后及时盘放整齐。备用千斤顶、液压胶管接头采取防尘措施。注液枪使用后要及时盘放吊挂好,严禁乱扔乱放,枪口严禁淤煤(泥)。
八、排水设备
(一)潜水泵必须加设网箱,网箱的大小为:宽度大于水泵直径0.2m,高度为水泵高度的1/2~2/3。
(二)潜水泵应直立吊挂,吊挂方式采用1t或3t手拉葫芦固定在顶板专用起吊锚杆上。多台潜水泵排水时,水泵排列成直线,高低一致。
(三)泵坑入水侧加设滤网。水泵底阀(笼头)加设滤网,滤网的大小比笼头的直径大0.2m,长度0.5m,弹簧管吊挂,吊挂平直,垂直入水,吊挂高度不超过水泵进水口轴线,笼头距泵坑底板高度不小于0.2m。
(四)水泵处挂有“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牌板,配备准确的排水系统图和供电系统图,并悬挂矿统一制定的水泵管理牌板。
(五)泵坑必须安装安全护网,护网的规格型号符合相关要求。
(六)泵坑内无杂物,各水泵正常工作,无故障。
九、铁托盘
回收的铁托盘:不同类型的铁托盘分开摆放整齐,呈规则长方体。
十、锚杆、w钢带
回收的w钢带、m钢带、锚杆:临时统一运到轨顺指定的位置,用80#槽钢加工“l”架,顺帮码放,一端整齐(锚杆使用专用工具取直),数量满足一车时必须及时装车升井,严禁大量存积。
十一、风水管路
回收的风、水管路用专用槽钢隔架隔开并顺帮分层码放,一层码放不超过6根,码放高度不超过1.0m,外端头整齐,并有牢固可靠的防护措施。码放位置:原则上要求码放在钻场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码放在巷道内或车场内,但必须保证不影响运输和行人。
十二、单体柱
单体柱要根据型号和好坏进行分类码放(并注明单体柱型号和好、坏单体柱),严禁混放;码放标准:使用专用槽钢隔架码放,一层码放不超过8根,码放高度不超过1.0m,每一分层单体柱柱头方向一致,大把统一朝上,三用阀卸掉(集中交库房保存)并使用封盖或破布进行封堵,并有牢固可靠的防护措施,码放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码放位置:原则上要求码放在钻场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码放在巷道内或车场内,但必须保证不影响运输和行人。
十三、圆木、半圆木、圆杂木
圆木(半圆木):根据不同规格分类进行码放。码放标准:用规格统一的方木条分层隔开码放,一层码放不超过5根,码放高度不超过1.0m,外端整齐,并有牢固可靠的防护措施,码放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码放位置:原则上要求码放在钻场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码放在巷道内或车场内,但必须保证不影响运输和行人。
十四、网片
网片:双抗网平坦叠放;塑编网成捆码放整齐。
十五、备用设备配件
备用设备及大件:所有大件分类集中码放,一般要求码放在钻场内,如果条件不允许可码放在巷道内,但必须保证不影响运输和行人。设备配件严禁直接放置在底板上,必须垫木实,对设备配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接线盒、轴承、管接头等),并采取防倒措施。
十六、电缆钩
电缆钩:分类、分规格交叉垛放整齐,呈长方体。
十七、溜槽
溜槽:顺帮平放垛齐,方向一致。
十八、纵梁、h架
皮带拆除的纵梁、h架运至皮顺车场,顺帮对齐码放、横平竖直并固定,及时装车升井。
十九、材料库房
材料库房配备专用工具箱、工具架,所有小件、配件装箱管理,电器类、机械类分类分层码放,工具箱、工具架统一刷绿漆;铁锨、洋镐等工具上架管理,头朝上,不得落地。修理台放置整齐,干净卫生。
二十、牌板
(一)巷道开口处悬挂巷道名称牌。
(二)各种牌板保持完好、整洁,并吊挂整齐一致,固定牢固。记录完整,清晰准确。
(三)巷道每隔50m悬挂巷道通尺牌、避水、避火标志牌。三类牌板悬挂于巷道的上帮,置于同一铅垂面内。吊挂顺序自外向里依次为巷道通尺牌、避水灾害路线指示牌、避火(瓦斯、煤尘)灾害路线指示牌。无脱落、分离、重叠等现象。
(四)顶板离层仪管理牌板吊挂于行人侧距巷道底板1.5m高的帮部,牌板与离层仪下方位置距离不得超过5m。
(五)工作面三图一表等牌板吊挂整齐牢固,悬挂于设备列车处下帮行人侧,动态保持干净卫生。
二十一、油脂
集中竖直存放,排列整齐,挂牌管理。每种油配置专用油抽及油桶。油抽分类采用挂钩挂放,油抽挂放的下部放置统一规格的接油小桶。
二十二、设备列车
设备列车上的各种电气设备上不得有积尘、油污、杂物等;承载设备的平板车要保持干净,要求平板车粉刷黑色油漆、轮对粉刷红色油漆,电缆护罩粉刷绿色油漆,连接板粉刷红色油漆;每辆设备车安装一盏照明灯,顶板如有淋水必须及时在设备车上安装挡水棚。
二十三、运输设备
(一)绞车外观卫生干净,“四压两戗”牢固且防倒措施齐全,“四压两戗”保持干净光滑,钢丝绳排列整齐,无压绳、咬绳现象。
(二)无极绳绞车外观干净,主机及其主压绳轮、导绳轮、尾轮固定装置必须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尾轮与其固定座连接用φ21.5钢丝绳缠2圈以上,绳端至少用6副相应绳卡卡接牢靠托(压)绳轮装置;托绳轮装置50m设置1组,在巷道突起部位适当增加(防止钢丝绳磨轨枕);压绳轮在巷道低洼处至少设置4组(压绳),50m设置1组起分绳作用以防主副绳相互摩擦。螺栓、垫片、压块要齐全紧固;泵站:泵箱内油量充足,泵站及管件连接正确、可靠,无渗漏现象,无缺损件,压力表指示正确,换向阀等操作可靠,抱闸千斤顶和拉紧千斤顶开启压力分别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锁紧螺母上紧后不得随意调整;漏泄式信号通讯系统:(1)漏泄缆线不得强拉硬拽,不得出现硬弯、曲折现象;(2)基地台放置要方便司机观察信号,设备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加入信号红灯和声光信号装置(绞车司机前面)或增设视频监控系统。
(三)胶带输送机安装要达到平、直、稳,运行平稳。机头架、机尾架、拉紧装置等架体无严重变形、开焊现象,运转平稳。驱动滚筒架连接螺栓、滚筒固定螺栓等主要连接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保证齐全、紧固。机尾架应平直,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可靠。各传动滚筒无损伤变形,转动灵活。胶面滚筒的胶层没有脱层和裂口现象。中间架应调平、校直,无开焊、严重变形现象。800㎜胶带输送机纵梁与托辊、h架的连接涨销,1m胶带输送机纵梁与托辊架、h架的连接螺栓无缺少或不到位现象。托辊应齐全完整,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缠毛现象。胶带输送机胶带无跑偏现象。机头、机尾附近没有积煤现象。每部普通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各至少一个清扫器,机尾(或转载机机头)、装载点、卸载点设置挡煤板。转载点设置合格的喷雾装置和防破碎设施。
二十四、垃圾
上下巷每隔50m巷道下帮行人侧设一个垃圾筒,距底板1.2m,多余垃圾可经工作面上、下隅角扔入采空区或装车升井;铁质杂物不准进垃圾筒,必须单独存放回收。
二十五、隔爆水棚
(一)吊挂平直整齐,隔爆水袋干净整洁并编号管理。隔爆水袋使用40l水袋,每架4袋,每袋实际盛水量不得小于35l。每棚架数不得少于15架。两架水棚之间边到边距离为2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100mm,水袋底部至顶板(或顶梁)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1.6m。具体按照生产科下发的相关管理标准执行。
(二)有管理牌板,管理牌板固定在距隔爆水棚第一棚行人侧下方位置2-5m范围之内。检查及时并有记录,无缺水、缺吊环、挂钩和用绳子系等现象。
二十六、消防器材
(一)消防箱靠帮放平,消防锨、桶吊挂整齐、洁净,消防牌板固定在消防架上,平直、整洁,消防沙干燥,上面平整,消防袋不少于6个,整齐摆放。
(二)按规定设置消防点。消防点内不得使用过期的或损坏的灭火器,各消防器具、物品数量符合要求。
(三)消防点处不得缺少消防管理牌版,记录填写完整。
第9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龙洞湾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实际,制定以下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
2、巷道必须做到“五无”“三标准”五无: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三标准:材料堆码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电器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
3、工作面必须符合“三直、一实、一宽、一净、两畅通”即:煤壁直、砂口直、支柱直、机边宽度等符合要求、后砂充填实、浮煤收净、上下穿口畅通。
二、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事项
责任人
考核金额
备注
1
工作面支柱手柄炭口方向向后砂掺设未并成一条直线
顶板工
50元/次
当班组长
20元/次
2
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工作面调整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3
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
顶板工
50元/根
4
铰梁未铰接(特殊地段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5
支柱未掺实、掺牢
顶板工
20元/根
6
特殊地段支护不到位(如帽盔、马槽、断层等)
顶板工
50元/处
7
四粱八柱(含两对四梁)未规范掺设
顶板工
50元/根
8
工作面支护缺粱少柱
顶板工
100元/根
9
上下安全出口不通畅的,小组未及时安排处理
组长
100元/处
10
超前支柱不够
煤斗工
50元/根
11
不按规定掺设斜撑
挖工
50元/根
12
不及时清刁危岩活石、伞檐、崩腔和掺铰梁
挖工
50元/处
13
顶板工掺设临时支柱(间隔2根铰梁),挖工不配合
挖工
20元/根.人
14
故意掺设坏支柱
挖工
100元/根
15
超前支柱手柄方向必须向地溜子机头,并且支柱掺设成直线,未栓放倒柱绳
煤斗工
50元/根
16
材料堆码整齐并上牌,粉尘较厚
组长
50元/次
17
机电设备未按一级维护保养制度进行维护
设备责任人
50元/次
18
伞檐超过300mm
挖工
50元/处
19
砂炭混装,大块砂超过3公斤
挖工
100元/次
20
原煤含矸超标15%以上
组长
100元/次
21
放炮不使用水炮泥
放炮工
50元/次.人
组长
100元/次
22
采用单回路放炮(用溜子作为回路的)
放炮工
500元/次
组长
500元/次
撤除组长职务
23
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破皮、破口。
放炮工
50元/个
组长
50元/个
24
不严格执行火工产品管理规定
放炮工
100元/次
25
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冒险作业
组长
100元/次
27
下山移溜工移过机头未在矿工钢下打扁墩
移溜工
50元/次
28
移溜工移过机头未补掺超前支柱
移溜工
50元/根
29
割煤工未补掺碰倒的支柱,掺设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根
30
割煤机电缆线按要求管理,不检查有失爆
割煤工
50元/处
31
割煤机防尘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次
32
坏支柱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打出工作面
组长
20元/根
33
坏支柱累计十根,未及时打出地面进行维修。
组长
50元/次
34
组长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前离岗(与最后一个作业人员离岗为准 )未验收工作面或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
组长
200元/次
35
原煤发热量未达到3000大卡/千克
组长
200元/月
值班队长
200元/月
队长
300元/月
36
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或设备出现故障,不积极汇报和处理擅自出班
组长
200元/月
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班队长
200元/月
37
下山超前段未按5m掺设四方柱
煤维工
50元/根
38
超前支柱未达到保持要求长度20米
煤维工
20元/米
39
地溜子尾巷上山超过6米的,下山超过4.5米(特殊情况除外)
安排人
50元/次
组织人员
50元/次
40
采煤、通维队未配合实施进行戴帽汇穿
通,采;队长
50元/次
41
负载电缆未按要求挂理和管理
煤维工
50元/人
42
重载启动皮运机超过100米
组长
50元/次
绞车工
50元/次
43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未达到2级标准(80分为标准),以缺分分数计
组员
0.5元/分
副组长
1元/分
组长
2元/分
值班队长
2元/分
队长
3元/分
44
小组内部临时调整工种,未经队组培训
组长
20元/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为保证本考核办法顺利实施,本矿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矿长朱军任组长,副矿长龚文龙、邓文彬,毛颖、付勇刚任副组长、袁光翔、李腾、王福华、张文富、罗光富、熊华彬、涂正书、赵玉琨、王晓龙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的考核工作,采煤队在试行期间对本考核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反馈,以利于矿井修订后下发实施。
龙洞湾矿井生产安全委员会
一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10篇 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规范
(一)采煤区队:
1.负责煤层注水钻孔的施工,施工必须在工作面投产验收3日前完成,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出的注水钻孔孔口必须做出明显标记和孔号并挂牌管理。
2.负责煤层注水封孔器的安设和撤除工作,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把注水封孔器以及注水流量表完成安设工作,同时负责第一次安设时的供水管连接以及试注水工作。在工作面生产交接时一并交由采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煤层注水的记录台帐,损坏、失效封孔器的更换维修等。
4.负责提供煤层注水连接用的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生产24小时内连接好,并开始进行煤层注水。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煤层注水完毕后由采煤单位收回。
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负责对煤层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煤层注水高压管、封孔器、注水表、阀门等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撤除、损坏。封孔器、注水表损坏维修更换,高压管、阀门等附件损坏由采煤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3.当煤层注水封孔器外移后,当班由采煤区队负责将注水高压供水管连接好,并保持进行煤层注水。当出现封孔器损坏、注水孔处煤体向外渗出水时,及时关闭注水阀门。
4.正在注水的每个注水孔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提供,内容包括:地点、编号、管理单位、安设时间、责任人等。区队每班要落实当班跟班干部和一名职工负责煤层注水的管理工作。
5.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煤层注水孔15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后依次向外安设。工作面距停采线10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
(四)考核规定:
1.施工的注水钻孔不合格,每孔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重新施工;不按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
2.煤层注水设施不能按期安设,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安设不合格,每孔罚款100元,扣考核1分。
3.随意停止煤层注水,每孔罚款200元;损坏、失效不及时处理,影响煤层注水的,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限期整改;无管理责任牌、不落实管理责任者,每孔罚款50元。
4.移设封孔器、连接注水管、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互相推委扯皮、不积极处理整改,影响煤层注水工作的,对两方责任单位均罚款500元,扣考核4分;并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副职罚款80元;对其主要责任单位加罚50%。
5.出现人为损坏注水设施的,按损坏设施价格的1~3倍进行罚款,性质严重的严肃处理。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处问题的,加倍进行考核处理。
6.对考核罚款由区队正职各承担10%,副职承担8%。
7.采煤工作面在生产期间能保持正常煤层注水,没有出现较大问题的,工作面结束后,对采煤区队、通防科、专业组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掘进工作面其它综合防尘措施照常执行。
第11篇 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2、要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两端的支护情况。必须加强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至少20m范围内的支护。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采煤工作面要保障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
4、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放顶要保持支架完整。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5、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木垛接顶等安全措施;工作面遇到断层、旧巷、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制定措施指派专人提前处理;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煤矿,一是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能熟练掌握单体液压支柱实用技术。二是在使用过程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手段。三是要做好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工作,为制定针对性控顶安全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7、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支设支柱,确保柱排距、初撑力、迎山角度等在允许范围之内;要加强单体液压支柱的维护和检修,确保支柱达到性能标准。
第12篇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表明,工作面初次来压的技术管理是加强顶管理、减少顶板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初次来压正确预报和初次放顶期间的顶板控制,对杜绝伤亡事故具有积极作用。
一、正确进行初次放顶
1.直接顶能够充分垮落
(1)在老顶开始断裂下沉之前,支柱必须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调整在18mpa,以保证支柱达到7kn的初撑力;从加强支护入手,防止初次放顶阶段两巷、切眼及采面抽冒顶;采面初次放顶前上机组开帮,以减少放炮震动使顶板产生松动。
(2)直接顶、老顶初次垮落步距一般大于10m,来压时矿压明显,此阶段易发生压垮型顶板事故。一般在第五个循环开始即上矿压观测,根据顶板活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人工强制初次放顶
(1)初次放顶距离。通过开采经验和矿压观测,坚硬顶板初次来压步距在29.8~36.7m,因此,在工作面推进20m时,加强人工挑顶力度,进行强制放顶。
(2)垮落高度。强制放顶就是用爆破的方法将顶板人为切断,使其冒落形成垫层以减弱顶板压力和冒落时产生的冲击载何荷。
(3)放顶方法在最初放顶时,采取小步距、密打眼的挑顶方式,只在眼深不低于2.0m,角度大于75°,呈“八”字打法,也能达到预期目的。
3.初次来压前的压力显现
(1)顶板断裂前煤壁方支承压力显现。采面从切眼推进后,当直接顶和老顶悬露面积达到一定跨度时,顶板下沉,作用在煤壁前方的支承压力逐渐升高,上下两巷距煤壁由里向外的顶板下沉速度逐渐增大。一般情况下顶板在煤壁前方断裂,支承压力高峰很快向煤壁收缩,上下两巷顶板下沉速度又由外向里升高,大于一排时,说明顶板来压随即开始,伴随这个过程,上下两巷20m内两帮侧压增大,支架断梁,折柱增多,片帮加距,断面缩小。
(2)顶板断裂前采面矿压显现。顶板若断裂,支承压力高峰向煤壁收缩,而一排的下沉速度大于末排,这就预示顶板即将来压,当末排的顶板下沉速度又大于一排时,说明顶板来压已经开始。同时,采面煤壁压酥,打炮眼容易片帮,支柱阻力增大,支柱钻底,顶板出现平行煤壁的裂纹、夹沟或台阶下沉。而且伴有淋水现象。
(3)顶板断裂前采空区悬顶状况。实践证明,根据老顶岩梁活动的规律,利用矿压观测数据可知,坚硬顶板悬顶一般可达10刀×15m左右,最多可达10刀×30m,特别是上隅角由于锚索的应力,造成大面积悬顶存在,也极易引起瓦斯积存。
二、初次放顶期间的顶板控制
1.对直接顶的控制措施
在初次放顶期间,对直接顶必须采取“限定变形”的准则,即最大限度地保证直接与老顶不出现较大的离层,在控顶区内保证直接顶完整,不产生台阶下沉,防止直接顶破碎发生漏冒和回柱时顶板跟下伤人,防止因老顶来压时,对直接顶产生冲击,造成切顶垮面。这就要求采面从切眼推进开始,狠抓一排支柱的初撑力,每次放顶回柱前对支柱进行二次给压,以保证支柱的有效支撑能力。这在现场管理中应作为主要内容来抓。
2.对老顶的控制措施
随着采面推进,老顶达到极限垮度而挠曲、下沉,直接顶也随之下沉。根据这一动态,使用戗柱和采用软帮密集柱等特殊支护来提高支护强度,使支架在老顶“给定变形”状态下发挥作用,防止大面积推垮工作面的事故,安全渡过老顶初次来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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