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境管理部安全作业规定
1.目的
为做好清洁作业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清洁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办法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场清洁管理部保洁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环境管理部保洁员是本办法规定的实施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2各区域领班应做好班组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本班组的安全操作;
3.3环境管理部主管应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或提醒工作,并进行安全操作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地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3.4环境管理部经理对一些需经常进行但潜在危险较大的工作应制定完善本安全作业规程。
4.安全作业管理要求
4.1常用保洁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
4.1.1吸尘机使用注意事项
a)操作者未受过专业培训,未学习过“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使用机器。
b)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破损,插头有否破裂或中心脱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c)检查确认电源插座是否匹配。
d)吸尘时不要让机器碾压电源线。插上电源后,吸尘机声音是否正常,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e)检查吸尘机机头是否有隔尘网片,机身耳钩是否破损或丢失。
f)吸尘机移动时使用轱辘,不要用力拖拉,不要用脚踢机器及插头。
g)吸尘机堵塞时,不要继续使用,以免增加吸尘机的负荷,烧坏电动机。
h)未安装真空袋或二次过滤器不得使用。
i)不得吸烟头和烟灰此类有燃烧危险可能物体及类似危险材料与液体。
j)发现地毯上有大件物体和坚硬物体时要捡起,如用吸尘机吸会损坏内部机件或堵塞吸管。
n吸尘时可调节风口位,以确保吸尘效果,吸尘管可以自由拆卸互换使用。
n吸尘机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尘袋抹干净机身,将机头与机身拆开单独摆放较好,并定期对吸尘袋进行对吸。
n不要用吸尘机吸水或用水冲洗吸尘袋,以免堵塞尘袋网眼,烧坏主机,吸管可拆下单独用水冲洗,但要等晾干后方可使用。
4.1.2吸水机的使用注意事项
a)操作者未受过专业培训,未学习过“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使用机器。
b)吸水机的使用注意事项参见吸尘机使用的注意事项。
c)控制吸水机前后移动进行洗水。
d)当水滴,关掉机身电源,将吸水软管放下,拔出活塞,把水箱里的水放掉。
e)使用完毕后,拔掉电源插头和进水软管。
4.1.3抛光机使用注意事项
a)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插头有否破裂或中心脱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b)检查确认电源线插座是否匹配。
c)使用抛光机前应对环境做以下检查;清除地板打蜡曾上的松散物,松散物若粘在旋转的抛光垫上,会变成危险的抛射物;有无可燃液体或气体,若有应采取安全措施。
d)操作真的手脚要远离旋转的抛光头。
e)开动抛光机时,电源线要在操作者的背后,避免刷子(或地垫)接触电源线将电源线卷进刷子内。
4.1.4高压清洗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a)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插头有否破裂或中心脱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b)无水时,不得启动机器,否则会严重损坏机器零件。高压清洗机周围应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不得将杂物覆盖在机器上。
c)当听到不正常的声音或闻到不正常气味时,应立即关闭启动器,做进一步检查。
d)高压水管上不得压有重物以防止高压水管破裂。
e)高压清洗机的功率、电压、电流必须与电源匹配。电源线不得长时间浸泡在水中。
f)严禁高压喷水抢对人喷射,不得用高压喷水枪喷射细小精密物品,不得将高压喷水枪对准高压线,电源线,或接线盘。
4.1.5涡轮式干风机使用注意事项
a)不得将涡轮式干风机放入水中,以免发生短路或导致触电危险。
b)不得在出风口处放置松散物品。
c)用涡轮式干风机时,必须注意进风口和出风口喷射处过热的现象。
d)使用完毕后,用湿抹布擦拭电源线,检查电源线有无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e)检修涡轮式干风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f)不得将涡轮式干风机存放在室外和潮湿处。
4.1.6一体式抽洗地毯机使用注意事项
a)操作者未受过专业培训,未学习过“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使用机器。
b)机器处于不正常的条件下,不得使用机器。
c)电源无接地设施,不得使用机器。
d)在使用机器前应对环境做以下检查;被清洗保养的地毯区域内无松散物,环境内无易燃物。
e)机器远离可燃气体和粉尘。
f)机器不要压在电源线上,不得用湿手切断电源。
4.1.7自动擦地机(洗地机)使用注意事项
a)操作者未受过专业培训,未学习过“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使用机器。
b)机器处于不正常的条件下,不得使用机器。
c)使用机器时先清除地板上的杂物。
d)手、脚要远离旋转的清洁垫或清洗刷。
e)清洗环境内有易燃液体或气体时,不得开动机器。
f)在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助手帮助下,不得开动机器。
g)开动机器后,3秒内机器不转动,应将刷子开关关闭。
h)时刻注意溶液位置指示管,放置溶液箱内溶液排空。
i)时刻注意电池电表指示,当指针降至红区时,不得启动机器,并立即充电。
j)在维护机器时,应注意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充电,环境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k)蓄电池在充电时会排放氢气,因此应远离明火或电火花。
l)更换蓄电池时,应穿防护服装,戴防护眼镜及防护手套,以防止蓄电池酸液飞溅,喷出灼伤人体。
m)维护机器时,必须切断电源。应按要求使用专用工具。
4.2高位清洁作业注意事项
4.2.1高位清洁作业人员必须有登高作业证,无高血压,无恐高症,视力良好;在进行作业前精神状态良好,情绪正常。无感冒,头晕症状;有高位作业操作工作经验;作业人员的工作服装,纽扣完全扣好,上下衣口袋及身上无钥匙或其他硬物。
4.2.2必须有领班及以上管理人员检查现场相关作业用具、设施及场地的安全情况,检查通过,方可作业。
4.2.3高位作业时员工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结构体上;注意拿牢手中作业工具,防止掉落,严禁在高空中相互出传递工具或投掷物品;严禁在高位做大幅度晃动;作业时严禁闲聊;注意周边附着物,避免损害或伤害自己。
4.2.4作业面下方区域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及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看护,地面应有防污染保护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防护隔离设施及警示牌。清洁相关区域。
4.3高空棚架作业注意事项
4.3.1在准备施工的范围内,应设置警示牌,围上警示带,并至少安排一名员工现场看护。
4.3.2搭好第一层棚架后,必须立即装配好所有安全销,证实其稳固后才能往上搭第二层,依次类推。每搭好一层,必须立即装配好所有安全销,只有安装好插销后,才能继续往上搭建。
4.3.3五层以下必须每层至少2根长杆和2根短杆,5层以上必须每层至少安装4根长杆和2根短杆.
4.4.4如搭建超过5层的棚架必须用绳子绑牢附近的固定物,如(柱子,护栏等)。如无固定物,四周需用绳子及坠重固定好,或从天台,楼层放下绳子拉紧。
4.3.5准备上棚架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整齐衣服、鞋子、安全帽,并佩戴好安全带。如果作业高度超过5层,必须从天台或楼层放下安全绳,安全带必须扣在安全绳上。
4.3.6放在高空棚架上的清洁用品,如水桶、玻璃刮、长杆等必须用绳子系好固定在搭架上。
4.3.7需要移动棚架时,架上的人员必须全部从搭架上撤回地面,绝对禁止人未撤离棚架就移动棚架。
4.3.8移动棚架时要观察地面是否有物体阻挡,如果有障碍物,必须清理后才可移动棚架。
4.3.9移动棚架时,如果棚架太高(5层或5层以上)必须用绳子牵引移动,或卸至5层以下再移动。
4.4.10棚架踏板放到最高处时,必须搭好护栏才能作业。
4.4其他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4.1清洗水池时应先断开电源,以防触电,作业时注意防滑、跌倒。
4.4.2在天台和雨棚作业时,上下梯子时注意安全,防治摔倒,需要2个人同时操作,杂物垃圾袋不要往下丢,以免砸伤行人,损坏工具。
4.4.3清理地下管井时,作业前先通风,应穿连身衣裤,戴胶手套。
4.4.4清洁乳胶墙面时应注意戴好帽子,口罩和眼镜,并扎紧工作服的领口和袖口。
4.4.5清洁灯具时登高作业,安全措施必须齐全。一定要切断电源,注意安全,灯泡浸湿擦后,安装前一定要用吸水毛巾擦拭,保证干燥不漏电。
4.4.6在处理水管突爆现象中,应该防治触电,应通知工程部人员迅速关闭电源。
4.4.7夏季晴天进行室外工作时,应戴好草帽,并多饮水,防治中暑。
4.4.8雨天进行室外操作时应穿雨衣,以防淋湿。
4.4.9在进行2m以下内墙玻璃,金属的清洁时,员工直接操作;2-6m高度时要使用4.5m接杆,或使用升降机或铝合金人字梯,必须两人在场作业。高位作业,安全措施必须落实。用接杆清洁保养玻璃表面时随着抹水器、刮水器往下操作,保洁员须逐步后退,因此施工场地应有接杆长度的距离供保洁人员施工。
4.4.10取,归还各类钥匙要严格按《环境管理部钥匙管理办法》执行。钥匙的持有人,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使用。
4.4.11离开工作间,工具房,要随手锁门。
4.4.12进出办公室工作,需2人在场;办公室的清洁员工,不得翻阅办公桌上的文件,也不得谈论领导办公室的情况;清洁各类房间时,房门保持打开状态,将工作指示牌放于门口,并挡住门口;填写《工作记录》。
4.4.13如在工作中因事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遇客人需员工开启房门时,必须报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为客人开门。
4.4.14注意室内的物品报社,一旦发现异常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
4.4.15检查区域通道,房间,应急指示灯是否明亮;照明,空调是否正常;插头,开关、门、窗、锁、把手、隔断、扶手及装饰物是否完好;柜、橱、桌、椅、台是否完好;地面、地毯、地砖是否拱起、破裂、松动;烟感报警器及消防喷淋头上是否封堵,悬挂物品;顶面天花、风口及其他设施是否松动;玻璃窗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领班通知设备部维修。
4.4.16检查卫生间;照明及装饰物是否完好;排风是否正常;门、窗、锁、把手、隔断、扶手、擦手纸盒、门板、台盆、龙头、坐便器、小便斗是否松动;冲水系统是否正常;顶面风口盖板、灯具是否松动;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领班通知设备部维修,如遇漏水,卫生间水斗掉落等意外清理,要及时关闭相关阀门并报告领班。
4.4.17在洗手间内,石材的地面不得使用家居上光蜡上光,以免客人滑到。
4.4.18清洁剂要严格按说明指示的方法使用及保管,如需要区别无标识的清洁剂时,勿将清洁剂放在鼻子下嗅气味。
4.4.19房内清洁出来的碎玻璃要及时集中在一起,送到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不得放在垃圾袋中,以免收垃圾人员划伤手脚。烟灰缸内的烟头要熄灭后,方可倒入垃圾袋中。
4.4.20发现淫秽,发动杂志报刊等要及时上缴至部门内,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
4.4.21如在工作区域内发现可疑人物,必须及时报告领班。如在工作中听到室内有异常声音,应及时报告领班。
4.4.22不得在消防通道口堆放物品,发现堆物及时报告领班处理,消防楼梯处的消防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不得在馆内区域吸烟。
4.4.23工作车上的物品不得堆放太高,以免推车时物品掉落,碰到客人。工作结束前,检查工作间的门锁、工作车、吸尘器等器具是否正常。
4.4.24浴室清洁剂(bc)、全能清洁剂(ap)等清洁剂容器上必须要有标签,以免误喝。
4.425在工作中,如遇清洁设备有异常声音,要立即关闭清洁设备并报告领班。
4.4.26地面有积水或水渍,应及时放置“小心地滑”标识,并立即处理;雨天积水应及时铺设防滑地垫。
4.4.27在搬运大件物品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天花板上的喷淋头、烟雾报警器、走廊灯及应急指示灯设施。
4.4.28不得将有溶液的水桶带入营业、办公区域,长柄保洁工具不得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段内带入营业、办公区域。
4.2.29应急事件发生,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相关规程处置及实施预案中规定的职责,保持镇定,按程序操作。
4.5清洁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求使用(参见《保洁工具与清洁剂使用办法》)。
4.6外墙清洗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外墙清洗监管办法》程序执行。
第2篇 仁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杂物,不随意大小便,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划,如属小孩所为,其家长应妥善处理。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和抛掷任何物品,严禁高空抛物。
(二)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置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楼梯通道。店面应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置于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以下种类垃圾应自行外运处理,不得在小区范围内倾倒:
1、废弃的家俱、电器、车辆、较大件的办公用品等;
2、液体的废弃物;
3、有毒、恶臭、易燃、易爆、有辐射性的物品;
4、市环卫部门的车辆和垃圾容器不能接纳的物品。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损坏或影响毗邻住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四)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消防通道、房前屋后、梯 、过道、转台等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或吊挂杂物。
(五)为保证本小区文明、安静、清洁卫生,不得饲养家禽、家畜,持证豢养宠物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公共场所大小便或伤及自己或他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负。
(六)在浇花、晾晒、拖地时,不得将水滴到楼下,清洗入户门和电梯厅时,切记不得让水流进电梯井,以免引起设备的重大破坏。
(七)禁止在绿化地倾倒污水和垃圾杂物,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擅自启用公用的绿化水源。
(八)店面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九)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制造影响四邻的噪音。
(十)违反本规定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照规定采取劝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3篇 加油站附属设施可能存在隐患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加油站抵御因附属设施或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二章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界定和范围
第三条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四条本规定所述的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范围包括:
1、观察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2、窖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3、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4、厕所化肥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5、挡墙、围墙、护坡
6、作业施工现场
7、分公司及其县市石油分公司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组织
(一)县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应分级成立以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油站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成立加油站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加强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掌握本站救援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3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加油站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队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加油站租赁设施设备,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 安全措施
(一)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告示语和警示标牌
(二)加油站所属的附属设施及复杂环境应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6、
7、
8、
(三)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复杂环境应设置必要的防进入、防跌落、防通过的拦阻装备。
第八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一下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针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存在隐患环境的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全员每日对作业现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盯防的辅助设施,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情况;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应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4、每季度和重大节日由分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闲置--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闲置场所留守看护人员
6、租赁--分公司资产工作部、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承租方。。。。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施现状、防护措施是否可靠、警示标识、预案演练以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的辨识,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营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物理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 应急管理
(一)加油站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
3、建筑物的机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和相互间距;
4、危害分析及危害辨识;‘
5、应急救援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布置,物资抢救、人员救护疏散措施及相应操作程序;
6、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7、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加油站各种应急器材应按照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并排放合理,取用方便。
(三)应急救援器材制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条 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4篇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示例,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义务消防组
织,车间、班组设______-______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5篇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一、**花园物业管理处保洁队负责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清洁工作,并做好环卫宣传、工具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小区清洁保洁运作一览表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三、对责任区内进行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责任区内保持干净、整洁,达到95%以上符合工作标准。
五、物业管理处主管不定期检查保洁工作,发现问题责成保洁队及时整改。
六、正确使用清洁用品、工具、并定期保养。
七、生活废弃物及时收集,迅速送到适当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6篇 物业公司办公环境管理规定-4
物业公司办公环境管理规定(4)
为了创造严肃、活泼、高效、和谐的现代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
2、工作时间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并正确配带名牌;服装、仪容必须整洁、得体;
3、在办公室内坐姿要端正,不允许翘腿或身体歪斜,交头接耳及大声喧哗,聊天;
4、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吃零食;不准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内吸烟、用餐;
5、在办公室内行走要轻,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办公时间、办公桌上除茶杯、名牌、日历外不允许摆放其它物品;
7、离开座位后应及时将椅子归位,下班后或外出办事,要清理好自己的桌面,并将椅子归位后离开,关好电脑方可下班。
8、所有来电,务必在三声之内接听,接起电话时须做自我介绍,必要时要做好记录,通话要点要问清。
9、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家人有急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禁止当着来客打私人电话、谈家事或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10、接待任何顾客来访,应热情大方,以良好的万科物业人精神风貌接待顾客的来访,对无法回答顾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
11、由行政后勤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办公区域卫生、5s,将检查结果通报,并与月考核挂钩,各班组负责人作为办公区域卫生、5s监督人。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自觉遵守执行。
第7篇 x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大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大市场内所有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二、大市场内所有人员认真执行安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庆市市民公约》和《市民'十不'规范》〉。
三、所有商户应将生活垃圾定时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定时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及时外运。
四、公共区域,严禁堆放垃圾、杂物,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五、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杂物和随地倒垃圾。
六、商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不得向室外乱泼、乱倒、乱丢污水杂物。
七、商户不得在市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堆放杂物。
八、所有人不得向绿化地上扔废弃物、堆放物品及捆绑树木。
九、全体商户都应爱护大市场内卫生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损毁。
十、大市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十一、违反以上规定的,卫生保洁人员有权收取5.00元/次清除费或物业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照价赔偿外。物业公司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张榜公布。
十二、全体商户都有义务积极消灭'四害'。
第8篇 教工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教工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须按照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须负责清理。
第9篇 关于保护环境加强煤场管理的规定
我矿根据上级在关指示精神,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运煤车辆对环境的污染,从即日起组织相关人员对煤场运煤车辆严加管理。杜绝超载和不包篷布的车辆装运原煤。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出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郭建春
副组长:王继有、陈元年
成 员:康志平、高永昌、白永红、郭世荣、
张如廷、樊润年
二、领导职责及分工:
在矿长领导下由综合办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由保卫科、销售科、场面负责人具体落实和实施。
具体分工是:保卫科严把运煤车辆的检查和登记关,对不带篷布的车辆不准进场,对不包篷布和超载的车辆不准放行。销售科严把过磅关,对超载的车辆一律不准开票据,场面负责人配合铲车司机严把装煤关,装满为止不准戴帽。
三、要求做到:
1、所有涉及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务求做实做细。
2、凡来我矿拉煤的车辆不论是谁,一律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徇私舞弊违规放行,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保卫、销售、场面做到三配合,联手共抓。不能各唱各调。
四、加强执行力度
县政府组织专人24小时对运煤车辆进行检查,“凡查住的超载和不包篷布的车辆对发煤单位进行重罚”。按照这一指令,我矿必须认真执行,绝不能因个人工作的松懈,将煤矿经济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如果被罚,追究个人职责,进行经济补偿。
第10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依据
《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规定;
项目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
项目部对所有相关方的管理承诺。
第11篇 s矿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钻井队现场要合理划定生产区域,设立防治污染标识,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条 井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搞好土方工程和防渗处理。要安装好各项环保设施,防喷设施必须达到井控技术要求。
第三条 钻井生产施工必须做到泥浆入池、污水入罐,防止污染外溢。泥浆、岩屑和含油钻井废液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排。井场占地面积、钻井液储备池(罐)以及泥浆池容积应符合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的规定。严禁在井场开挖土油池,就地焚烧原油、废油品或其它废物。
第四条 钻井废弃泥浆、岩屑及井筒替出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双方要明确环保责任,提出具体进度、质量、验收等要求,治理结束后由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 强化油井的现场管理,提高油田采出汛水回注率。现场要保持夹带规范,做到无污油、污水、固体废物。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防止污染发生,生产设备设施要做到无泄漏、无污染。
第六条 油水周围不得设排污土油池,生产确需排污的必须设专用的、具有防渗功能的储存池,池内油水要及时回收,油泥全部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严禁用土掩埋或直接排放。
第七条 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水、污油池应设液位标记,防止溢流污染。油水气井作业全过程要严格按设计执行。
第八条 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提高系统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设计源头入手,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废物排放。优先采用节能、节水、低毒或无毒等环保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率、污染严重的设备设施。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九条 建立污染汇报制度和信息公报制度。发生井喷、泄漏等重大污染重大污染事故或造成生态破坏的,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污染治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处。建立污染治理台帐,重大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向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处审查方案,并组织验收;未经环保验收的,各级财务结算部门不予结算。
第十条 要做好污染应急防治工作。制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污染治理物资,定期组织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 钻井生产废液要统一集中回收处理,严禁现场直接排放。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废液处理达标。
第十二条 临时存放于油泥砂贮存场,在规定期限内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作业及事故现场产生的油泥砂必须收集后就近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严禁现场掩埋,杜绝二次污染。油泥砂的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提高污染治理时效。污染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在24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在48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二级单位环保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治理期限。现场污染治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第12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第13篇 煤矿地面工广环境管理规定
为加强地面工广环境管理,给广大职工创建一个安全、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现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组织领导及工广区功能区划
第一条 矿成立地面工广环境管理督查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经营副矿长担任,成员由文明办、企管科、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物管科、机电办、机电修配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由文明办牵头组织月度全面集中督查。
督查组成员要自觉地、全方位地、不分时段地实施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文明办。由文明办按月通报各督查组成员日常动态督查和月度集中督查结果。矿内单位及个人处罚由企管科汇入经营考核一并执行;矿外业务单位由财务科从往来账中扣除;无单位的外来人员由保卫科强制执行,款交财务。
第二条 工广区功能区划。由党委副书记、经营副矿长牵头,召集文明办、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企管科、物管科、机电办、机电修配中心、机电工区、保卫科、工程科、二水平项目部等单位,对工广区进行功能区划,明确设备和材料存放区、车辆行车路线和存(停)放地点、吸烟区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设备、材料存放区修建院墙,并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规定的功能区划若需调整,必须经督查组核定。
第二章 地面设备存放管理
第三条 设备区域划分。
(一)综采、综掘设备存放在综机区域。
(二)工矿类设备存放在修配区域。皮带机、刮板机、泵类等设备放在大修车间;绞车类设备存放在铆焊车间东部;电气类设备存放在电修室;电缆存放在电缆库;新盖厂棚存放其他类设备。
(三)皮带机、刮板机中间部分存放在机电修配中心室外行车双轨内区域。
(四)修复后的设备不得挤占设备库房,原则上在承修车间临时存放,方便组装调试后使用。
(五)待报废设备存放在机电修配中心室外行车北侧的轨道以北区域。
(六)报废设备存放在设备库以东、以南和大修车间以北、西门以西到围墙区域。
(七)划分区域不得随意调整,因工作性质有较大改变的应书面报机电办备案。
(八)可以复用的皮带存放在铆焊车间以南到围墙区域,待处理皮带存放到机电修配中心西围墙外。
(九)机电修配中心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完好、待修、待报废、报废待售设备、配件、材料存放到指定位置并挂牌,明确专人负责。
(十)物管科及时对上井设备、配件等进行分类并配送到指定修理区域、厂房、车间。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新到矿设备由机电修配中心负责组织卸车,电气设备和精密仪器设备等必须暂放在室内,其他设备卸到相应指定区域,由机电办组织机电修配中心等单位共同验收签字,以备资料保存。
(二)到矿的设备能够进入使用场所的不准入库。进入设备库的设备必须经机电办、机电修配中心验收,特殊设备必须有设备的使用单位参加验收、签字,由机电修配中心负责妥善保管。
(三)机电修配中心发放新设备和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办设备组派人现场验收,机电修配中心、设备使用或安装单位参加签字,确保设备、配件的完整。
(四)进厂的设备、配件、皮带等严禁混装,装、卸车按矿管理规定执行。机电修配中心和安装使用单位要做好设备、配件的保护性防护。
(五)报废的设备、配件、电缆、皮带等物资要及时申请处理。机电办负责电缆、设备和皮带的报废处理申请;机电修配中心负责皮带机、刮板机中间等配件部分的处理申请;企管科负责在接到处理申请一个月内处理掉相关物资,减少因场地的挤占而影响区域划分。
第五条 存放现场管理。
(一)各区域或车间设备、材料、配件应分类堆放,并挂牌管理,标明名称及数量,分清待修设备、完好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类型。
(二)各区域或车间要根据设备类型细分存放区或上架管理,并设置防护栏。堆放时要排列整齐,稳固牢靠,防止翻落。货架要能承受物件重量,物件码放整齐。堆放区域要留有足够的行人空间和出入通道,满足物件安全转运。
(三)做好堆放设备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室外堆放的设备材料必须上盖下垫,防风雨设施完好。
(四)车间内防火、防盗、防水等设施齐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重要设备要采取保护措施,配备警示牌。
(五)堆放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不受损伤,杜绝设备生锈、变质、老化等现象。
(六)做好堆放物件台账工作,动态更新堆放物件数目,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六条 检查与处罚。
(一)企管科、机电办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机电修配中心不按照规定区域存放设备、材料、配件影响环境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10000元。
(三)机电修配中心对设备、配件未按新、旧(完好)、待修、待报废、报废待售及类别分开存放并设置标识牌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10000元;堆放不齐、未挂牌管理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2000元。
(四)物管科不及时对上井设备进行分类并配送到指定修理厂房及车间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10000元。
(五)设备及中间部分、电缆等使用单位移交超过24小时及以上的单位,给予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网员、材料员和机电班长、队长每天罚款100元,给予设备使用单位每天罚款500元。
(六)机电办、机电修配中心必须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申请处理报废物资,否则,给予分管科长罚款500元。处理废旧物资不及时造成区域划分无法执行的,追究企管科责任。
(七)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处罚,一律由责任单位管技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
第三章 地面材料存放管理
第七条 存放区规划及现场管理。
(一)保持材料存放点环境整洁,并做到分类堆放、定置量化、挂牌管理。
(二)对回收上井的材料,运输区要根据材料的不同存放区域分别抵达相应地点后,配送中心应及时卸车,不允许压占车辆。
(三)上井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堆放在规定地点,并分可复用、可修复和报废三类堆放整齐。
(四)管材堆放点为井口发料站西侧、主井东侧以及抽风机房附近,可复用和修复管材按不同型号横竖成方形打堆存放,并做到堆放高度一致,每层数量相同,端面对齐。报废管材做到集中堆放。
(五)旧道木、旧大板和风门框等分别堆放在杂物道两侧。道板横竖打堆存放,并做到堆放高度一致,每层数量相同,端面对齐。可复用大板按厚度、风门框按长度分别堆放整齐。
(六)钢筋网和铁丝网等金属杂物由专人分拣后堆放于绞车队南侧,分拣出的材料分别交回收队等放相应地点存放。为保证存放空间,物管科要每月打报告按废旧物资程序处理杂物。
(七)物资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有旧不用新的原则,优先发放和使用材料存放区域的旧料。
第八条 检查与问责。
(一)物管科是地面材料存放日常管理责任单位,企管科、机电办是监管单位。企管科和机电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并做到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不按照规定区域存放影响环境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10000元。
(三)材料未按新、旧(完好)、待修、待报废、报废待售及类别分开存放并设置标识牌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10000元。
(四)材料堆放不齐和未挂牌管理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2000元。
(五)未做到定置量化的,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责任单位2000元。
(六)以上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一律由单位管技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
第四章 工广线路敷设及供电安全管理
第九条 管理规定。
(一)工广区域的线路、设施,使用单位为安全第一责任单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
(二)工广区域内的线路原则上以电缆桥架敷设为主,电缆暗沟或埋管敷设为辅。临时施工用电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确保用电安全,杜绝私拉乱接现象。生活楼以南区域消灭线缆直接临空弯曲横越现象。
(三)所有转角线路必须90度弯曲,线路的弯曲半径符合该型线缆技术规定要求。
(四)敷设线路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申请,有关管理单位组织察看现场,确定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措施、方案并执行。其他线路报相关管理部门(工广区动照线路管理部门是机电办、机电工区、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监控、电视闭路线等管理部门是监控中心、党委工作部)备案。
(五)工程项目的动照线路敷设应有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必须标明线路走向、线路规格、型号等,与其他线路的关系和施工措施,报机电办等有关单位监管。
(六)用户新接入线路前,用电单位必须申请,经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报相关管理部门。转供电用户严格按“三电”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七)线路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超过一个季度没有申请验收而施工单位撤离造成的线路敷设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整改。
(八)线路遗留问题责任(如动、照线路,电话、监控、电视闭路线等)按照以下原则划分:1、线路的安装、建设单位;2、线路的维护单位;3、线路的使用单位。
(九)工广、生活区域的路灯、景观灯及配套线路管理、维护责任,按照矿环〔2022〕39号文件执行。
(十)新办公楼、老办公楼、食堂、生活楼以及没有机电人员单位的照明线路、配电盘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维护。采、掘、开、修等有机电人员的单位室内外线路、配电盘由本单位维护管理,挂牌留名;工广区域的其他照明、线路由机电工区维护。所有线路责任以电源接入点划分。
(十一)没有机电维护人员的单位需要维护、检修动照线路、设备和其他线路的,应提出书面维护申请,报维护和管理部门,以确定管理责任和方便相关管理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十条 检查与处罚。
(一)机电办工广线路敷设及供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每周组织检查一次,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追查相关责任,给予直接责任人500元以上罚款,给予单位罚款5000元,单位罚款由管技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
(三)未经批准,私拉乱接一处,罚责任人1000元,罚单位10000元,单位罚款由管技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
(四)线路敷设不符合上述及矿相关规定,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未按时间整改的,每超一天罚款100元,其中20%由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承担。
(五)矿环〔2022〕39号文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其处罚的20%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承担。
第五章 工广区车辆及禁烟管理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
(一)摩托车。
除保卫科警用摩托车,本矿职工、驻矿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所骑摩托车一律停放在保卫科东南侧摩托车房内,禁止入矿。
(二)自行车,实行划片存放管理。
1、入矿职工和来矿办事人员的自行车一律就近停放在潘三会堂南侧自行车库、运输楼前划定区域和一通三防楼前划定区域。
2、矿内工业广场和办公室及屋内、单位内部禁止停放自行车。
3、选煤厂、供应站和潘三实业公司职工的自行车以及去这些单位办事人员的自行车要集中停放在单位内部自行车棚内。
4、在矿施工作业的外委人员须遵守管理规定,所骑自行车要就近停放在自行车棚,违者,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同时追究用工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责任。
5、未划定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划定自行车集中停放处,规范管理。
(三)职工私家车。
1、无进矿通行证的私家车禁止入矿。
2、进矿私家车必须按要求停靠在矿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东侧新建的职工私家车停放区,矿内其他地点严禁停放私家车。
3、进矿私家车必须服从保卫科管理和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出入矿南门须缓行。
4、在矿内主干道及其他路线行驶的车辆,限速30公里/小时。
5、职工新购私家车入矿前须携带单位出具证明、行车证到保卫科办理车辆进矿通行证,领证后方可进矿。
(四)其他机动车辆。
1、矿南门禁止各种大货车、拖拉机、平板车等其他车辆通行,上述车辆一律由矿东门出入,特殊情况需经矿值班领导批准同意。
2、载货车辆进出矿必须有业务部门引领,并按指定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与停放,不得擅自进入与业务无关区域。
3、除上级部门车辆外,任何车辆不得从正面(南面)进出新办公楼广场区域。
4、外单位来矿联系工作的机动车必须停车登记,接受门卫人员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进矿。汽车停车区必须远离库房等设备和材料存放地,且不能影响交通和施工安全。
5、外单位及本单位需出入矿的机动车辆在双休日和下班后原则上不准出入矿,生产急需物资出入矿必须经矿值班领导同意方可出入矿。
6、严禁出租车进矿。
7、工广区内机电动车最高限速30公里/小时。
第十二条 工广区禁烟管理。工广区、办公楼及大型工作车间,除吸烟区和办公室外,其他地方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 检查。
(一)自行车及各类机动车辆管理的执行检查由保卫科负责。要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点和随机抽查,执勤和巡逻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二)工广区内禁烟日常工作由保卫科经保队、现场股负责,负责日常巡视和不定时检查。检查时要做到着装规范,文明执勤,并做好检查记录等项工作。
(三)保卫科每周要通报车辆及禁烟管理的查处情况
第十四条 问责。
(一)自行车。
1、对乱停乱放的自行车,一律先暂扣在违规车辆停放处(副井东面的保卫科井口保卫股门前),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2、职工进矿所骑自行车一律在矿或单位设立的自行车棚内存放,单位内部严禁停放自行车,违者每次罚责任人2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
3、各自行车车棚内自行车存放不整齐和出现倒车现象的,每次罚物业公司500元。
(二)摩托车。
1、摩托车违规入矿的,每次罚200元。
2、对拒不服从管理强行进矿,且态度恶劣的,保卫科有权暂扣摩托车;对扰乱工作秩序造成后果的,由钱甸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严处。
(三)职工私家车及其他车辆。
1、机动车在工广区内超速行驶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年内发生三次超速的,列入安全行车黑名单,禁止入矿。
2、机动车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3、职工私家车必须停放在划定区域,第一次发现车辆乱停乱放的,给予车主2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车辆乱停乱放的,收回其车辆进矿通行证,禁止入矿。
4、对于来矿办事人员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不听劝解的,给予200元罚款。
5、非业务需要进入设备及材料存放区的,每次罚责任人5000元。
(四)在非吸烟区吸烟一次,罚责任人200元。
第六章 工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
第十五条 工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浴池、排污站等直管范围的环境卫生及亮化美化工作,并负责全矿工广区道路、绿地、广场、办公楼、车间等环境卫生及亮化美化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工程科负责工广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的清理保洁工作;负责组织修复工广区损坏的雨水管道、水沟、窨井等工作。
(三)物业办负责工广环境卫生、自行车房的看管,以及工广下水管道的清淤、疏通工作。
(四)园林项目部负责工广绿地、树木的栽植、维护工作。
(五)各单位办公和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由单位自主管理,专业监管单位负连带责任。
(六)材料存放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比照《地面工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中关于环境卫生的相应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 工作标准。
(一)总体标准。
1、广场及会议大厅、办公楼大厅环境卫生实行全天候跟踪清理、保洁。
2、走廊、楼梯间、卫生间每天最少清扫两次,要保持干净明亮,并保持卫生间上下管道畅通。
3、垃圾桶每天清倒两次并擦拭干净,做到无污渍、无灰尘。
4、地面、走道无积水、无白色垃圾、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5、走廊、楼梯间、卫生间每年6、7、8、9月份每天打药一次,4、5、10、11月份每周打药一次。
6、根据矿内绿化功能要求、花木分枝规律和生长特性,对花木进行修剪、整形,使花木生长适量,长势优良。
7、定期对花木培土、树干涂白、防虫害等,对遭受自然损毁的花木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苗。
(二)房间、走廊、楼梯保洁标准。
1、地、墙和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灰尘、无蛛网、无脱落、无异味。
2、门和楼梯扶手完好无损,无灰尘、无污渍。
3、玻璃窗要无灰尘,保持洁净明亮。
4、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无灰尘、无污渍。
(三)自行车房及摩托车房管理标准。
1、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及环境卫生保洁。
2、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墙壁、屋角无灰尘、无蛛网。
3、做到车走牌留,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4、严格执行防火防盗措施。
(四)绿化管理标准。
1、实施绿化管理专业化,养护合理化,及时补栽补种草坪及各类花草树木。
2、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证观赏效果。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十七条 检查与考核。
(一)后勤服务中心每周定期对工广区的环境卫生和亮化美化工作检查一次,不定期巡查两次,并做到一周一通报。检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标识。对查出的问题除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外,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二)地面乱扔塑料瓶、饮料盒、塑料袋、纸屑等杂物的,每次罚款200元,对责任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损坏树木、草坪、苗木的,每次罚款300元;人为破坏绿化设施和景观的,每次处1000元以上罚款。
(四)地面工程施工地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转运不及时,影响环境的,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3000元,罚监管责任单位500元。对监管责任单位的罚款由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承担。
(五)花草树木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整齐,培土、刷白、缠绳等标准不一,花草树木死亡未及时补栽等影响美观的,罚园林公司2000元,并责成限时整改。
(六)花草树木除草、培土、浇水等不认真,影响环境卫生和人员行走的,罚园林公司500元,并责成限时整改。
(七)工广区内(包括办公楼)垃圾桶未按要求清理,以及垃圾漫到桶外的,每次罚物业公司1000元。
(八)工广区内(包括办公楼)发现塑料袋、矿泉水瓶、易拉罐等垃圾的,每次每处罚物业公司200元。
(九)办公楼保洁不到位(卫生标准由后勤服务中心制定),按楼梯、走道、会议室、吸烟区、卫生间、大门、窗户等,一处一次罚物业公司200元。
(十)工广区内发生下水管路被堵,污水漫到地面的,一次罚物业1000元,同时罚后勤服务中心500元。
(十一)由于管路炸裂维修不及时,造成污水溢到地面的,属后勤服务中心发现不及时的,罚后勤服务中心1000元;属工程科维修不及时的,罚工程科1000元。以上罚款均由责任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承担。
(十二)材料存放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比照工广环境卫生进行处罚。
第七章 办公室及会议室保洁管理
第十八条 办公室及会议室卫生标准。
(一)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门窗、玻璃、电灯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
3、窗帘悬挂整齐、表面无灰尘和污迹。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
5、办公桌面、饮水机、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6、桌、椅、沙发、茶几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7、清洁工具、净水桶、污水桶等摆放有序、及时清理。
8、电气开关无灰尘。
9、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二)会议室卫生标准。
1、地面、会议桌、座椅无灰尘,摆放有序。
2、墙壁、踢脚线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
3、投影幕布干净无灰尘,遥控器摆放在固定位置。
4、投影机、音箱、话筒等表面无灰尘,并摆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5、窗台无积尘,玻璃表面干净,无指纹等。
6、窗帘悬挂整齐、表面无灰尘和污迹。
7、电气开关无灰尘。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第十九条 办公室及会议室卫生监管办法。
(一)副总以上领导办公室卫生的监管,每周由办公室公务员组自行按照九项对照表(表附后)进行检查,不得超过两个“×”,否则,罚责任人200元,每月由办公室副主任带领公务员组进行检查,不得超过两个“×”,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二)会议室卫生的监管,每周由办公室公务员组自行按照八项对照表进行检查,不得超过两个“×”,否则,罚责任人200元,每月由办公室副主任带领公务员组进行检查,不得超过两个“×”,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三)机关部门及基层各单位办公室卫生的监管,由文明办牵头进行。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依制监管,一周一通报,月底将处罚统计表报文明办,文明办签认后由企管科统一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由于管理责任单位未合理设置警示标识,造成违反本规定的,罚管理责任单位党政领导500元。
第二十二条 督查组发现违反本规定的,按违规行为对应处罚标准的两倍处罚日常监管单位。为提高监管单位所有管技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责任心,所受处罚由监管单位管技人员按责任大小承担。
第二十三条 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矿领导监督,由文明办考核和通报。发现督查不到位的,每次罚督查组成员每人500元。
第二十四条 文明办要加大考核力度,对于文明办成员弄虚作假的,每人给予罚款50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第14篇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
(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公司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公司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一)公司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公司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 安全区域
第六条 公司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 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 物理安全边界
所有进入公司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公司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 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
(一)物理控制措施
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
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
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
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
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在显眼处佩戴公司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公司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
2、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公司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
(四)审查访问
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公司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五)外部和环境威胁的安全防护
1、机房建设应符合gb 9361中a类安全机房的要求;
2、危险或易燃材料应在离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存放。大批供应品(例如文具等)不应存放于安全区域内;
3、恢复设备和备份介质的存放地点应与主场地有一段安全的距离,以避免影响主场地的灾难产生的破坏;
4、应提供适当的灭火设备,并应放在合适的地点。
第十条 交接区安全
(一)公司应设立交接区,同时:
1、向公司发送货物必须预先通知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
2、送货公司名称和交货时间应当在接收货物之前由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确认;
3、送货公司在进入安全区域之前要经过物理环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鉴别确认;
4、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应检验货物,以保证没有潜在的危害。
第四章 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设备安置与保护
(一)公司中应考虑以下控制措施:
1、设备应进行适当安置,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工作区域的访问;
2、应把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的限制观测的位置,以减少在其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还应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要求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降低所要求的总体保护等级;
4、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5、应建立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的指南;
6、对于可能对信息处理设施运行状态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要予以监视;
7、所有建筑物都应采用避雷保护,所有进入的电源和通信线路都应装配雷电保护过滤器;
8、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要考虑使用专门的保护方法,例如键盘保护膜;
9、应保护处理敏感信息的设备,以减少由于辐射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极其重要设备应部署在不同位置。
第十二条 支持性设施
(一)应有足够的支持性设施(例如电、供水、排污、加热/通风和空调)来支持系统。支持性设施应定期检查并适当的测试以确保他们的功能,减少由于他们的故障或失效带来的风险。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明提供合适的供电。
(二)对支持关键业务操作的设备,推荐使用支持有序关机或连续运行的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应急计划要包括ups 故障时要采取的措施。如果电源故障延长,而处理要继续进行,则要考虑备份发电机。应提供足够的燃料供给,以确保在延长的时间内发电机可以进行工作。ups 设备和发电机要定期地检查,以确保它们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另外,如果办公场所很大,则应考虑使用多来源电源或一个单独变电站。
(三)另外,应急电源开关应位于设备房间应急出口附近,以便紧急情况时快速切断电源。万一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要提供应急照明。
(四)要有稳定足够的供水以支持空调、加湿设备和灭火系统(当使用时),供水系统的故障可能破坏设备或阻止有效的灭火。如果需要还应有告警系统来指示水压的降低。
(五)连接到公共提供商的通信设备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线路以防止在一条连接路径发生故障时语音服务失效。要有足够的语音服务以满足地方法规对于应急通信的要求。
(六)实现连续供电的选项包括多路供电,以避免供电的单一故障点。
第十三条 电缆安全
(一)敷设到公司内各个区域的电缆线的保护方式如下:
1、进入信息处理设施的电源和通信线路宜在地下,若可能,应提供足够的可替换的保护;
2、网络布缆要免受未授权窃听或损坏,例如,利用电缆管道或使路由避开公众区域;
3、为了防止干扰,电源电缆要与通信电缆分开;
4、使用清晰的可识别的电缆和设备记号,以使处理失误最小化,例如,错误网络电缆的意外配线;
5、使用文件化配线列表减少失误的可能性;
6、对于敏感的或关键的系统,更进一步的控制考虑应包括:
(1)在检查点和终接点处安装铠装电缆管道和上锁的房间或盒子;
(2)使用可替换的路由选择和/或传输介质,以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
(3)使用纤维光缆;
(4)使用电磁防辐射装置保护电缆;
(5)对于电缆连接的未授权装置要主动实施技术清除、物理检查;
(6)控制对配线盘和电缆室的访问;
第十四条 设备维护
(一)应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服务时间间隔和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
(二)由供货商维护的设备。各种维护活动要按照合同协议或设备购买时的维护计划进行。
(三)只有已授权的维护人员才可对设备进行修理和服务
(四)原则上应保存所有维护记录
(五)要保证所有可疑的或实际的故障以及所有预防和纠正维护的记录;
(六)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应当向外包维护单位索取维护计划和记录。
(七)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定期审核维护记录和计划。
(八)当对设备安排维护时,应实施适当的控制,要考虑维护是由内部人员执行还是由外部人员执行;当需要时,敏感信息需要从设备中删除或者维护人员应该是足够可靠的;
(九)应遵守由保险策略所施加的所有要求。
第十五条 场外设备的安全
(一)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的保护应考虑下列措施:
1、离开建筑物的设备和介质在公共场所不应无人看管。在旅行时便携式计算机要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可能宜伪装起来;
2、制造商的设备保护说明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家庭工作的控制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当适合时,要施加合适的控制措施,例如,可上锁的存档柜、清理桌面策略、对计算机的访问控制以及与办公室的安全通信;
4、足够的安全保障掩蔽物宜到位,以保护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安全风险在不同场所可能有显著不同,例如,损坏、盗窃和截取,要考虑确定最合适的控制措施。其它信息用于家庭工作或从正常工作地点运走的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包括所有形式的个人计算机、管理设备、移动电话、智能卡、纸张及其他形式的设备。
第十六条 设备的安全处置与重新使用
(一)设备报废处置时,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设备要从物理上加以销毁,或用安全方式对信息加以覆盖,而不能采用常用的标准删除功能来删除。
(二)所有带有诸如硬盘等储存媒介的设备在报废前都要对其检查,以确保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和授权专用软件已被清除或覆盖。存有敏感数据的已损坏的存储设备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对其销毁、修理或遗弃。
(三)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在处理介质前擦除有关的敏感信息:
1、用碎纸机销毁所有的敏感纸质记录。废纸可在碎纸后立即处置掉。
2、公司内部不应积累过量纸质记录。所有的纸质记录都必须在处置前销毁。
3、磁带和磁盘必须在处置前实际销毁和核对。
4、数据存储光盘应在处置前实际销毁。
(四)凡敏感性介质的处置都必须填写《信息介质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并记录在《信息介质处置记录表》,留待审计时备查。
第十七条 设备的移动
(一)应考虑如下措施:
1、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让设备、信息或软件离开办公场所;
2、明确识别有权允许资产移动,离开办公场所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
3、应设置设备移动的时间限制,并在返还时执行符合性检查;
4、若需要并合适,要对设备作出移出记录,当返回时,要作出送回记录。
(二)应执行检测未授权资产移动的抽查,以检测未授权的记录装置、武器等等,防止他们进入办公场所。这样的抽查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让每个人都知道将进行抽查,并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适当授权下执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某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和美观,使用人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环境管理规定
(一)小区公共场所不得乱涂画、乱张贴、派送广告传单,违者将呗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为维护本小区环境安宁,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单元房屋内制造任何扰人的噪音,尤其是在晚上20时至次日7时期间。业主、使用人在进行娱乐活动时,必须注意遵守政府有关环境噪音的规定,尽量降低音量,保持小区安静,以免滋扰邻里,破坏社区安宁环境。
(三)业主、使用人利用共用部位举行*、庆典或联欢活动,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及政府相关部门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举行。(四)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任何违禁物品,包括管制器具、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
(五)业主、使用人不可在其单元房屋前或公共区域从事祭祀仪式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六)小区绿地及其他休憩场所为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休憩而设,业主、使用人应保持绿地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地内进行球类运动、游戏、骑自行车、滚轴溜冰及其他可引致破花绿化或伤害人活动;不得破坏树木、采摘花卉或贱塌草皮植被,违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业主、使用人必须教育儿童,不要攀爬树木、栏杆或围墙。切勿在水景池边戏水,以免发生意外。儿童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活动时,均须由监护人实施监护,并承担监护人责任。
(八)小区内设有休闲设施,请业主、使用人爱护这些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并按说明谨慎使用。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业主、使用人及其访客在使用这些设施时,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
(九)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围栏内原有的绿化布置,不得擅自在绿地内种植或放置花草树木,不得私自移动、改变或损坏交界处原有的花草树木。
(十)为维护小区文明居住环境,业主、使用人不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二、卫生管理规定
(一)小区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业主、使用人倾倒垃圾时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袋口,放到垃圾箱(桶)或小区指定位置,由小区保洁人员统一收集。
(二)小区范围内的任何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
(三)切勿把菜叶、布屑、塑料袋和废纸等垃圾投入座便器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使用人应及时报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宠物饲料管理规定
(一)业主、使用人如在单元饲料宠物、必须在政府规定许可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遵守相关饲养规定,准养犬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得散养。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其单元房屋内或本物业共用部位饲养牲畜及家禽。
(三)携带宠物犬外出时必须用绳链拴牵,大型犬佩带口罩进行约束,以防咬人;禁止宠物犬在无主人卡关下在小区内游荡;宠物犬在小区道路上所遗留秽物,犬主即行清理干净;宠物犬不得在公共绿地便溺或随意践踏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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