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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热度:89

电气管理规定

第1篇 电气管理规定

为确保电气的规范管理,有效促进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动力厂无条件确保各分厂连续、稳定的供电。

2、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高压一段、二段功率因数不低于0.9。

4、所有变频器的维护、检修、保养由动力厂负责(包括《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非正常因素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属各生产单位负责所有。

1、 所有照明灯具一律由生产车间领取,由动力厂负责安装。

2、 所有临时电源(工具电源除外)必须经所属分厂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接线。

3、 各分厂总配电室、变压器每年必须检修、保养一次(具体工作由动力厂负责,停电时间由生产车间报生产部批准)。

4、 各分厂180kw以上电机,每三年由动力厂进行大修一次,具体检修工作由动力厂负责,吊装工作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

5、 所有技改安装电器材料、非正常因素损坏的电器材料一律由生产使用单位负责领取。

6、 各分厂配电柜柜内电器元件维护由动力厂负责,柜体及外围环境保证由使用分厂负责。

第2篇 电气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从设备单体试运开始由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进行电气设备操作。

2电气设备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3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执行唱票复诵制。

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3篇 电气车间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技术组长:负责保存车间内的图纸、重要设备说明书及控制系统等各类技术资料;各班组应设立一名责任心较强的技术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班组内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各类重要电气说明书,所有图纸等各类技术资料均由技术组组长统一管理保存(各班组保存的电气说明书及图纸等技术资料由各班组登记造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严禁流失到个人手中)。资料室保存的技术资料,车间内的人员均可到资料室查阅或借阅,并办理借阅手续。外来人员借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所有技术资料、图书等借阅时间最长为两周,如有需要可续借一周。对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每拖后一天给予5元的罚款。对于资料室存放的独份技术资料,只准查阅不予借阅。

4.各类新购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由开箱验收人收集整理后交分管技术人员存档。新(扩)建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各类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及竣工图纸应在项目开车正常后一个月内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把竣工资料交到分管技术员存档。

5.各类电气技术参数修改或变更的原始记录要全部交分管技术员存档,由分管技术员登记造册,以备查阅。同时修改或变更设备所分管的班组应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变更记录。

6.借阅的各类电气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如有丢失,将视技术资料的价值对借阅人给予5——100元的罚款。对于车间资料室和各班组缺失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各类图纸等技术资料,由设备所分管班组的分管技术管理人员和班长负责组织收集整理,以确保车间内各类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4篇 规范电气装置接地及施工工艺管理规定

河北省电力公司文件

冀电基〔2005〕78号

关于印发《规范电气装置接地及施工工艺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控股公司:

为保证电气装置的可靠接地,满足规程、规范及反措要求,在原有施工习惯的基础上,更好的提高电气设备的接地水平,现将《规范电气装置接地及施工工艺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附件:规范电气装置接地及施工工艺的管理规定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装置

施工

管理

规定

通知

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9月7日印发

附件:

规范电气装置接地及施工工艺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电气装置的可靠接地,满足规程、规范及反措要求,在原有施工习惯的基础上,更好的提高电气设备的接地水平,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是在执行规程、规范和反措要求基础上,更明确提出的要求。管理规定中未涉及到规程、规范和反措中有关接地的条款,应当严格执行。

制定本管理规定主要依据: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一、电气装置接地要求

1、钢设备柱、钢架构可作为接地线使用。接地点与接地线必须焊接,且直接焊在钢柱上,焊接在架构上的爬梯可不设专门接地。

2、钢架构顶部有避雷针的,下方人字柱必须两点接地。架构、钢杆支柱等的连接法兰间,应用扁钢条作为接地线跨接,两端焊接,设对称两个。

砼架构上的避雷针应设专门的接地线。

线路架空避雷线(含OPGW光缆)和变电站地网相连要经过明显的可断开的连接点。

线路架空避雷线(含OPGW光缆)通过钢架构支柱上适量的绝缘子引下至接地端子,螺栓连接变电站主地网。绝缘子数量、规格型号由设计确定。

3、电气设备有接地端子的(或带有接地标识的)必须直接接地,接地体宜用与接地引上线同规格扁钢接引,下部焊接在钢支柱上。CT、PT、避雷器、机构箱等设备接地宜用25×4mm

的铜排与设备底座或支柱外壁用螺栓连接,连接位置应一致美观。CT、PT、避雷器、主变中性点设备支柱应两点接地。

4、砼架构、设备支柱必须单独设接地线,其爬梯应接地。

5、保护屏、控制屏、端子箱外壳接地和内部二次设备接地母线应设两个不同的接地,保护、控制屏每列的两个端屏的外壳接地应与接地网直接连接,中间的屏柜用跨线连接。屏柜内的接地母线用大于100mm2的铜线与环形接地铜排直接相连(静态保护接地环网)。端子箱的外壳不需明显接地,但必须可靠接地。各屏柜、箱门应设接地跨线。

6、静态保护接地环网要求与地网一点接地,且要延长15米外连接。

7、继电保护高频通道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继电保护高频通道工作改进措施的通知》(调调[1998]112号)。

8、围栏、护网必须两点接地,电抗器的围栏、护网及下方的接地网不能形成闭合回路,须有断开点,电抗器护网门的两侧应在地下短接,防止门锁打火。网门门扭处应用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9、建筑物接地如不外露,应在墙上画接地标识,标识为黑色,标识距地面500mm。

10、高低压配电室内,应考虑等电位接地,将接地扁钢设于墙面上,围绕室内一周,距地面250--300mm。

11、电缆管应可靠接地,电缆管可做地线使用,电缆应穿在通长的电缆管中,不宜直埋。电缆管的接地宜设在电缆沟侧。

12、照明等用电,应注意零线与地线的区别,要有专用的接地线和零线,配电箱应可靠接地。

13、电缆桥架与支架必须直接接地。电缆桥架的连接处必须可靠连接。铝合金、热镀锌的电缆桥架用螺栓连接可认为是可靠连接,刷漆的电缆桥架螺栓连接处必须用跨线连接。

14、电缆屏蔽层接地按反措要求开关场到保护装置的长电缆、保护间的电缆、保护到通讯、保护到远动、接表计的电缆必须两点接地。开关场内端子箱至机构箱的短电缆可一点接地。

15、保护室与通信室之间的信号传输电缆,应采用双绞双屏蔽电缆,屏蔽层在两端分别接地。

16、监控系统网线宜采用铠装型。

17、变压器中性点应该有两个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个引下线都应该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变压器油管路的法兰截门等处应使用接地跨线连接。

二、接地施工工艺要求

1、接地线的焊接,应焊缝平直、无气孔、无夹渣、无裂纹。主接地网接地线之间的焊接应满足四面焊接工艺要求,涂沥青漆防腐。接地引上线与钢杆焊接应满足三面焊接工艺要求,搭接长度满足不少于2倍接地线宽度,焊接位置统一在出地面500mm(接地线顶端算起)。焊接时应对钢杆实施保护措施,避免破坏钢杆镀锌层,焊接后钢杆上应光滑无焊渣,喷锌防腐,其颜色应与杆体一致,喷锌区域统一为200×200mm正方形区域。接地线入地面处,应在地面至地面下200mm内涂沥青防腐。

2、线路架空地线、线路OPGW光缆,进站后与架构绝缘,沿架构柱设置适当数量的绝缘子,架构柱在加工时预留绝缘子角钢支座,沿架构支柱引到距地面0.5米处加装接地卡,接地卡用螺栓与接地网连接。

3、避雷针架构、钢梁架构、设备支架用法兰连接的,还需加装接地连接片,该连接片使用40×6扁钢(或相同截面其它规格的扁钢),制作成U形状,焊接在法兰上下侧各150mm内(包括焊接长度)。焊接长度为连接片宽度的两倍,焊接处喷锌防腐。每个法兰对称设两个连接片,其中一片朝向主变压器侧。

4、设备底座接地一般采用与接地引上线同规格扁钢接引,下部焊接在支柱上,位置统一在顶帽下200mm(扁钢端部算起)。当扁钢接地线截面较大难以制作时或设备接地端子较小时,可使用25×4铜排接地,但钢杆上应加焊扁钢端子打孔与铜排连接。接地线方向应统一,接地线上涂黄绿相间各三条标识,总长150mm。

5、注意区分接地线标识和接地点标识及各自的使用范围。钢杆接地应在接地扁钢端部下50mm开始涂黄绿相间宽度相等的标识各三条,总长300mm;25×4mm的接地铜排涂黄绿相间宽度相等的标识各三条,总长150mm,接地点或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入口处涂白色漆底画黑色记号〨。架构法兰接地跨线处可不涂接地标识。

6、二次屏柜间的接地跨线、各屏柜、箱活动门接地跨线采用4mm的黄绿塑套线压线鼻螺栓连接。

7、高低压配电室内,围绕室内一周设于墙面上的接地扁钢,每隔4米应涂黄绿接地标识,(黄绿宽度相等的标识各三条,总长300mm),并保证每面墙至少有一处接地标识。

8、站内各区架构、设备支架接地引下线方向朝向主变。

9、电缆管的接地在缆沟侧用直径6mm的圆钢分别于缆沟内接地线和电缆管焊接。

10、铜接地网接头宜采用热熔焊工艺。铜与钢搭接时,铜应搪锡且涂导电膏。

11、变压器油管路的法兰截门等处接地跨线采用4mm2裸铜线。

第5篇 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提高车间全体员工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具备熟练驾驭整个装置电气设备的目的,确保我公司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培训的原则

1.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编制培训计划。

2.培训工作立足于本岗位,目的是锻炼岗位能手,技术能手与能工巧匠,使员工做到岗位成才。

3.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工作有效结合,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培训。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员安全业务培训计划。

三、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为使电气车间全体员工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具备驾驭所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的能力,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并自觉接受学习任务(授课与听课)。

2.各班组在进行业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培训应充分利用每日的班前、班后会时间。

3.所有的授课人应严格按照车间排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备课。

4.各班组的培训、考核由班长组织,车间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由车间分管主任组织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授课要有签到表,考核要有试卷与成绩单。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是考核的一部分。

6.对于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

(1)无故不组织授课的,对不组织的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对于没有备课的授课人处以50元罚款;

(3)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一人次罚款50元;

(4)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5)违反课堂纪律,处以50元罚款,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气车间各班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车间培训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组织。

8.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后三名各罚100元、80元、60元。

第6篇 某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提高车间全体员工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具备熟练驾驭整个装置电气设备的目的,确保我公司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培训的原则

1.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编制培训计划。

2.培训工作立足于本岗位,目的是锻炼岗位能手,技术能手与能工巧匠,使员工做到岗位成才。

3.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工作有效结合,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培训。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员安全业务培训计划。

三、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为使电气车间全体员工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具备驾驭所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的能力,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并自觉接受学习任务(授课与听课)。

2.各班组在进行业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培训应充分利用每日的班前、班后会时间。

3.所有的授课人应严格按照车间排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备课。

4.各班组的培训、考核由班长组织,车间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由车间分管主任组织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授课要有签到表,考核要有试卷与成绩单。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是考核的一部分。

6.对于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

(1)无故不组织授课的,对不组织的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对于没有备课的授课人处以50元罚款;

(3)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一人次罚款50元;

(4)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5)违反课堂纪律,处以50元罚款,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气车间各班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车间培训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组织。

8.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后三名各罚100元、80元、60元。

第7篇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装敷设,并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安全防护,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用电线路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威胁人身安全,不得将导线悬挂树上危及人身安全,电源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必须采取接地和接零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短路保护装置。

四、安装使用变压器:安装前要注意检查并保证变压绝缘良好;安装中要注意接线牢固接地可靠;运行中要注意电流电压测量防止超负荷运行;日常要加强各个零部件检查及时处理破损漏油等问题;油温要控制在85℃以下并定期抽样化验或更换器油;同时变压器室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安装使用照明和动力配电盘:相关部件均要良好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的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并要防止接错漏接和接触不良;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断路器处于断电状态时刀片和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在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场所安装配电盘要采用铁皮密封配电箱,在爆炸危险的场所要采用防爆配电箱;配电盘必须保持清洁附近不准堆放衣服手套等可燃物;同时高低压配电室更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六、安装使用电动机:要根据电动机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型号和容量;正确安装在非燃烧的机座上并使电动机及启动装置与可燃物质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所配用电源线的两端必须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套管及牢固进线盒连接处保护;电动机电源线管均要接地并固定在电动机螺栓上;要根据电动的机型号和容量采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电动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打扫清洁及时注油润滑;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启动部分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电动机及连动的机械至开关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严格控制电机运行温度且保证运行升温不得超55℃;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电动机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七、安装使用照明设备:要根据使用场所和环境的火灾危险性正确选择不同类型照明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并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严禁使用纸布及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一般仓库内的灯泡要安装在走道上方,可燃物资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可燃物资库内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w以下的的灯泡并采用玻璃护罩,不得使用卤钨灯、日光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要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安装在可燃物质上,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八、安装使用电焊设备:要保持电焊设备的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要采用紫铜芯线并有足够的截面;施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及时更换处理破损导线;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要用螺栓或螺母拧紧并避开可燃易燃物;电弧焊要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作导线使用;电焊操作人员要了解掌握与作业有关的电器设备的构造和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按照电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九、各类电气设备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部门要制订各类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电器线路要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电气设备要由电气维检修车间的持证人员进行每月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每年定期检测一次并记录备案。

第8篇 移动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移动电气设备的选购、管理、使用、检查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移动电气设备管理。

2.引用标准

<<工厂常用电气手册第二版>>

3.定义

除固定安装使用外的各类设备:风扇、潜水泵、等设备均称移动电气设备。

4.移动电气设备使用要求

4.1)移动电器设备,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保养检查,外表保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2)引线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橡皮线,长度不得超过6公尺,中间不准有接头。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4.3)使用时安放稳妥,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4.4)非防爆移动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在易燃易爆作业区。临时抢检修,必须办理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5)在停用半年以上或受潮等时,必须经装备室电工检查,确认完好,才能使用。

4.6)设备运转时,严禁做清洁工作或乱模乱动。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4.7)凡遇电线断裂、插头、座损坏,必须及时报修装备室调换。

在末调换之前,应停止使用,防止触电伤人。

4.8)移动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 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4.9)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5职责

5.1装备室负责移动编制电气设备台账

5.2移动电气设备应按要求周期及质量标准进行定期检验。并贴合格证

5.3装备室负责移动电气设备的收货、报检、入帐、发货、退货、储存、防护工作。

5.4各移动电气设备使用工段需配合装备室管理工作。

5.5采购室和装备室共同负责移动电气设备报废工作。

6移动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6.1 移动电气设备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6.2 装备室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6.3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4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装备室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6.5 装备室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领料人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装备室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6.6 装备室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6.7 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装备室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厂部管理层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6.8 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装备室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6.9 以旧换新的移动电气设备一律交旧领新。

7领料单

第9篇 电气车间值班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生产形式的需要,加强车间值班管理,有效地组织处理好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组织到位、责任明确,确保电气设备的长周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管理人员及班长周末休息日按车间排定值班表值班;班组周末休息日值班人员(包括班长)各班组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保证能够满足当前生产的需要,每周五下班前须将周末休息日值班人员名单报车间审批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各班组要严格按车间对倒班及值班方式的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若有调整月底前将下月值班人员名单报车间备案。

3.车间夜间由排定的车间值班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生产组织、值班管理,车间值班人员代表车间行使管理权,有权调集车间范围内的一切人力、物力。

4.倒班人员不允许私自换班,杜绝连续值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违纪。

5.倒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班组值班期间不得临时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车间值班人员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6.值班及倒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巡回检查制度,要定时按路线巡检(每8小时不能少于一次),巡回检查必须由两人进行,做到发现问题先从自身查起,不得与工艺人员发生争执。

7.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半小时内原因判断不明或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通报车间值班人员,重大事项或一小时内无法处理的电气故障要迅速向车间领导及调度室汇报,凡在事故状态下组织、处理不力,不服从命令的班组和个人,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值班人员接现场电话后必须在15分钟以内到达现场,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者按违纪处理。

9.做好“四防”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电气故障,工作完不成不允许交班(工艺原因除外),认真填写值班日记,详细做好重大事项、电气设备巡检及故障处理情况的记录,严禁隐瞒事故。

10.车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值班期间要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对各岗位劳动纪律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11.车间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车间领导详细汇报夜间设备运行及故障处理情况,临时领用的仓库物资材料三天内办理正式领用手续。

12.雷暴天气、凝冻天气等特殊气候必须有一名车间领导在公司值班。

13.车间值班人员按公司规定安排休息或上报加班。

第10篇 电气车间大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 大修前车间要求各工段、班组严格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检修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二. 较大的或特殊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完善的《检修方案》及《应急预案》。

三. 各工段在检修前,要对所有的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所有参检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好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四. 楼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立安全网,并确保底部的安全可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处。

五. 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防护。

六.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结束时双方应到现场共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工艺车间要求停、送电时必须办理工作票。

七. 所有设备的检修都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并遵循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四步安全措施,并在检修负责人指挥下进行。要做好抓好接地线管理工作,挂多少应收回多少,并记录挂接地线的位置及收回的数量。

八. 强化送电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并作好记录。

九. 对于停电和不停电的设备区要有明显的标志,必要时可设遮栏。

十. 对于已断开的刀闸及开关要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对于运行部分应设遮栏,挂“设备在运行” 标示牌。

十一. 做好连片管理工作,停下每个回路将连片拆下,做好记录。送电时应先测量,确认无电方可投入。

十二. 带电作业部分,应提前向车间申请,经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

十三. 所有检修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人员进行,必须有一人做安全监护人。

十四. 接用临时电源时,必须使用橡胶电缆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代替。过道、交叉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五.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大修过程中,两个单位共用一个电源时,当其中一个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送电时,值班人员必须弄清另一用电单位情况后方可停、送电,否则严禁停、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十六. 大修期间应加强联系工作,因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检修设备、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均应通知车间、工段长、安全员、值班员,以免情况变化调度不明,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 检修完毕,必须清点工具,以免发生遗漏。

十八. 所有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倒闸操作,应听从车间统一调度。

十九. 所有参检人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十.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必须提前办理危险作业证,动火票。按厂有关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二十一. 严禁站在可能转动的设备上作业。以防突然起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十二. 外来施工人员到我车间施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取得《安全教育证》后方准许现场施工。

第11篇 电气车间变配电室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是电气设备运行的配电枢纽,其可靠、稳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为确保便配电室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登记。

2.变配电室正常运行期间只允许当值人员巡检、当值人员排查及处理运行故障;其余任何性质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工作票。

3、进入配电室施工时,应具备三级签字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进行施工。无图纸的任何工程施工都不准在变配电室正内开展。

4、车间以外人员进入配电室施工,必须得到车间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5、每个变配电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并放置于室内。

6、每个变配电室、变压器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巡检记录本,缺陷记录本,并放置于室内。当值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的巡检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检,详细填写巡检记录本;对存在的缺陷应详细地记录在缺陷记录本上,并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时间。

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系统图;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原理接线图应齐全、完整,每班至少保存一份。

8、严格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规范变配电室内的操作行为,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任何情况下母联正常运行方式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车间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由正常运行、热备用转为冷备用后再次启动的高压电动机,必须得到调度室的命令方可送电;新安装后投运或检修后投运高压电动机的启动,要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方可送电。任何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都必须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后,方可进行。

11、变配电室门窗、地面及设备要保持清洁。所有消防、照明、安全用具齐全,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道路畅通。

12、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周围严禁烟火,须动火的按有关动火制度进行。

第12篇 电气车间物资领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车间物资管理。明确职责,减少错漏,避免物资浪费,对车间物资的领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仓库物资领用规定

1.电气物资在领用前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

2.公司仓库电气物资出库及领用审批权仅限于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物资出库及领用必须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未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签字,严禁私自领用。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电话同意、确认。

3.公司仓库物资出库手续的办理仅限于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综合管理员应严格根据车间计划情况领用物资,超计划物资领用要严格审查。

4.车间综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车间已出库物资领用情况,库存物资种类、数量、消耗及存放地点,并于每月25日书面向车间领导通报。

二、车间库存物资领用规定

1.车间库存物资领用必须由班长签字,详细注明用途、数量,报分管主任批准,方可领用。2000元以上物资领用由车间主任批准。

2.车间工器具、备件、设备等的借用期限为一周。借用期满后应办理相应领用、续用、归还手续。

3.车间备件库钥匙共2把,分别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车间值班人员保管。正常上班期间未经综合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夜间或综合管理员不在公司的情况下确需领用临时物资,领用人应通知车间值班人员,由车间值班人员与综合管理员联系,综合管理员如有实际情况不能到达公司时,综合管理员可授权车间值班人员代为出库,领用情况必须在临时领用记录本上签字,次日再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4.综合管理员应定期(每月末)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13篇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修理、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工器具是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机械伤害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可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等四大类。

3.2 绝缘安全工器具包括:验电器、绝缘杆、携带型接地线、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等。

3.3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临时遮栏、遮栏绳(网)等,以及安全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安全标志。

3.4 起重工器具包括:倒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梯子、电梯、卷扬机、千斤顶、脚手架。

3.5 电动工器具: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器具

3.5.1 手持电动工器具包括:手持冲击(电)钻、手持磨光机、手持电锯等。

3.5.2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包括:交直流电焊机、砂轮机、无齿锯、电锯、行灯变压器、各种机床等。

4 管理规定

4.1管理职责

4.1.1 各部门安全员是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审查安全工器具(型号、厂家)的有效性,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修理和报废情况。

4.1.2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应设定点存放,并安排专人检查。

4.1.3 部门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1.4 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清册,并抄报安全监察部。

4.1.5 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移交,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并应有按规定执行的定期检查记录。

4.2 管理内容

4.2.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2.1.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以及各部门(专业))安全人员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比较后确定符合有关标准的厂家、型号,按照规定的渠道订货。

4.2.1.2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公布认定合格产品。新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①产品许可证,②出厂试验合格证,③产品鉴定合格证书,④使用说明书。

4.2.1.3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物资供应部和购置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2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4.2.2.1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部门统一安排,经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执行相关程序。

4.2.2.2 安全员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并负责建档、登记工作。

4.2.2.3 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配置。

4.2.3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4.2.3.1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安全监察部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器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组织定期试验工作。

4.2.3.2 部门安全员按照安全工器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单位的工器具试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

4.2.3.3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贴上“试验合格”标签,并出具两份试验报告(一份交运行部,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应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4.2.3.4 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4.2.4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

4.2.4.1 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部门统一规定的设备编号,实行身份证式管理,编号随设备一次性使用。

4.2.4.2 设备上编号应为漆写。

4.2.5 通则

4.2.5.1 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4.2.5.2 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指定地点,按编号定置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4.2.5.3 橡胶制成的绝缘器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绝缘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运输。

4.2.5.4 防毒面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记。

4.2.5.5 各单位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专人保管、登记,并建立试验检查记录。公用安全工器具应随值交接。

4.2.5.6 各部门(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外观检查一次,班组安全员参加;部门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检查一次,抽查率达到30%,由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监察部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4.2.5.7 安全工器具应时刻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使用后应妥善保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监察部的许可,班组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4.2.6验电器的使用

4.2.6.1 验电器绝缘部分要保持干净、干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要保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4.2.6.2 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验电实验。

4.2.6.3 验电器按规定进行试验,绝缘部分试验电压可参照绝缘棒交流耐压标准。

4.2.7 接地线的使用

4.2.7.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根据短路电流每年进行核算满足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毫米。

4.2.7.2 接地线无毛刺、卡子无锈蚀、无损坏,整组有编号。有专用存放柜(架),存放位置编号与地线本身编号一致,盘绕长度一致,放置整齐。

4.2.7.3 接地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有断股散股,接地线夹是否松动、损坏等。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地线经受短路后,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和外观检验判断是否还能使用,一般应予以报废。

4.2.7.4 带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线,绝缘部分要按照《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4.2.8 安全遮(围)栏、网(绳)使用

4.2.8.1 遮栏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4.2.9 绝缘手套的使用

4.2.9.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内外干燥,不能出现破损、粘连。

4.2.9.2 用闭口挤压法检查不漏气

4.2.9.3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9.4 现场存放的绝缘手套不能叠压重物。

4.2.10 绝缘靴的使用

4.2.10.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内外干燥,不能出现破损、粘连。

4.2.10.2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10.3 现场使用的绝缘靴应单列成对摆放,存放地点应干燥、温度适宜。

4.2.11 绝缘棒的使用

4.2.11.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干燥。

4.2.11.2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11.3 绝缘棒应保存专用工具袋内,存放在干燥、通风、洁净的柜(架)内。

4.2.12 修 理

4.2.12.1 对部分故障需修理的安全工器具,需专业厂家修理的,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联系修理厂家,安全监察部审查相关资质后进行修理;本公司能够修理的,由检修部进行修理。对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未经试验合格禁止使用。

4.2.12.2 对修理后试验不合格及不能修理的按规定报废处理。

4.2.13 报 废

4.2.13.1 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部门安全专员负责申请报废,经部门领导审查后,安监部批复申请,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做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照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应工作到位,如果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5.2 凡违反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5.3 工作中因违章发生异常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据《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14篇 采矿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采矿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设施操作规程的要求

(1)在特定条件下,每一电气设备和操作现场都应制定操作规程,规程内容随不同情况而定,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操作人员的权限、任务、相互关系和责任。

②设备起动和停车的操作步骤。

③设备正常运行时的维护方法和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

④设备投人修理的步骤。

⑤电气安全措施和消防措施。

(2)制定操作规程时,可参考设备制造厂家的资料和规定,操作及预防事故的指导性文件和资料,以及操作的实践经验。此外,也要考虑当地条件和设备特点。

(3)操作规程应经过有关部门和上级的批准。一般每三年修改一次,一旦操作条件改变,就应立即修改。

(4)操作规程如果有重大修改和补充,应传达到每个操作人员。

2.电气设备巡视

(1)为了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必须经常对其进行巡视检查。

(2)巡视时应明确检查项目、周期和线路,并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

(3)巡视检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应由两人进行巡视。单独巡视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和单位领导批准。巡视时不得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间隔铁门(网)和移开或越过遮栏。

②雷雨天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设备。

③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sm以内。当需要进人上述区域时,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④进人高压室内巡视时,必须随手将门关锁好,以防小动物进人室内。

⑤巡视周期随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有人值班的变电所,一般在每次交接班时巡视一次,每班中间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周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配电室,每月巡视一次。

⑥巡视检查时要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充分发挥眼、鼻、耳、手的作用,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分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最好采用先进技术,如使用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设备进行定期测试。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设备发热情况,瓷瓶有无损伤和裂纹;经常操作的设备应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根据历次的电气设备事故进行重点检查;陈旧设备和投人运行的新装设备也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3.季节反事故措施

(1)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对绝缘子进行测试、清扫;对木制结构上的螺栓进行紧固,防止泄漏电流;做好防雷设备的安装、检修、测试工作;检查设备的绝缘情况和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更换损坏的绝缘瓷瓶;对不稳固的电杆进行培土、筑防水墙、拉线等加固工作;采取防止小动物进人室内的措施。

(2)在高温季节前,做好导线弧垂的检查和测量工作,特别要注意交叉跨越档的检查,防止因弧垂增大而发生事故;对满负荷和可能过负荷运行的线路和设备,要加强温度监视和接头检查工作。

(3)在严寒季节前,做好除垢、防寒工作。如检查导线弧垂,防止过紧引起断线;对室外充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采取清洗污垢的技术措施和清理周围环境;检查注油设备有无严重漏油现象,并进行放水检查,以防止冻坏放油阀。

(4)在风季前,做好电杆杆基的加固工作,清除线路近旁杂物,剪除导线两侧过近的树枝。

6.作业中预防触电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来从事作业,未经电气作业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随便接电线、运用电气设备。

(2)使用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3)电器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要找电工修理,作业者不能自行修理。

(4)作业完毕要把电闸拉下,锁好电闸箱。电闸箱内不许放置任何物件、工具。

(5)在搬扛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不要碰触到电线,特别是高压输电线路。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om以外;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2om内禁止人员人内。如果已在2om以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7.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是劳动中经常碰到的用电器具,其触电事故发生率也较高,为此,国家标准规定将手持电动工具分为三类:工类手持电动工具额定电压为22ov及以上,内部只有一般绝缘,使用时必须加装接零(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11类工具虽然额定电压也在22ov及以上,但其内部有加强绝缘或双层绝缘,所以其安全性能优于工类工具,但使用时也应采取工类工具所采取的措施。为了区别工类工具,11类工具的标牌上带有'回'字标记;111类工具则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其额定电压最高不超过4zv,安全性能显然优于11类工具。

第15篇 关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

为了加大对电气失爆、带电检修、明火操作等重大机电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电气火花引发的瓦斯、煤尘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悬挂设备标志牌,要求注明设备电压等级、设备用途、整定参数、包机人等,内容不全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50元/处,缺设备标志牌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100元/处。

2、防爆设备没有粘贴防爆合格证的按失爆处理。

3、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缺螺栓、缺弹簧垫等明显失爆现象,直接责任人进住三违学习班,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对包机组长处罚300元,联责队长100元。

4、接地极不合格,如长度不够,埋入不牢固,主、副接地距离不足,辅助接地不绝缘,主接地未用裸导体等,对责任人处罚50元,对包机组长处罚100元,联责处罚队长50元;不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加倍处罚。

5、擅自甩保护,对责任者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机电工作岗位或开除,对包机组长处罚500元,联责处罚队长200元。

6、明火操作、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者,对责任人开除,包机组长降级,联责处罚三职队干500元/人。

7、凡电缆出现破口者,按严重失爆处理。

8、电缆必须有一定的松弛度,凡出现电缆从接线盒中抽出者,对责任者降级,对队组处罚2000元,联责处罚队长300元。

9、电气设备放置位置不当,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外壳淋水、浸水现象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

10、机电设备、设施出入井不得野蛮装卸,凡发现野蛮装卸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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