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7、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14、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15、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16、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尽量采用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减少经常移动的投光照明设备。
⑵、照明电源的线路架设、安装应遵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⑷、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⑸、现场(临时或永久)11o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统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⑺、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⑻、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⑼、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⑽、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⑾、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丝扣上。
⑿、保险丝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⒀、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⒁、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⒂、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它物品。
1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
18、拆除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进行大型拆除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须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⑵、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对有关的风、水、电等动力管线妥善移设、防护或切断。
⑶、拆除工作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多层或内外同时进行拆除。
⑷、拆除工作周围,应划定安全区,对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下方,应设专人警戒。
⑸、模板和架子的拆除应分别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渡口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1月8日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 5 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 .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 1.2 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 5 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 2.5 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全管理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
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讲就是从事你辖区的施工环境、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的安全管理;但这些都是很笼统的,具体的要实施必须要细节化,下面我就每个管理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一、 管理制度及各部门、管理人员职责
工程进场后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制度,制度是针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现场防护、用电、特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现场环境管理、检查督查、危险源监控、项目部领导值班、材料质量验收、材料员、资料员、内业资料管理、现场设备登记、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一机一档的建立、临时辅助设施、食堂、宿舍、办公室卫生、值班等,实行项目部经理、总工、测量技术员、质量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后勤保障人员等职责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明确、施工队负责人职责明确,班组长职责明确。制度建立后必须组织学习,张贴上墙或橱窗。
二、 制度落实
制度建立后,经过学习,让大家了解,接下来就是执行,要知道制定制度最主要的是执行,如何执行就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落实的效果,执行不力就会造成现场安全安全管理失控(当然执行制度要的就是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但专职安全员要事实就是的将现场出现违反制度的人、事等对照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三、 协助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所有现场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同志不是这么认为,总以为安全是没有效益的,万一没有事情发生我们不就浪费了施工时间,其实错了,安全就是靠的是预防而不是有了事再去管那就迟了,要知道事故赔偿那就是纯利润,而且社会影响也不好,对企业、对作业人员、对家庭都会造成影响。所以现场必须要靠大家共同去防护和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一定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拖泥带水或用种种理由搪塞,特别是现场负责人和施工队长一定要认真配合整改,落实好。
四、 加强临时用电的规范性
施工现场施工首先要尽快落实好有合法操作证的专一电工,按照接电规范“三相五线制”“三级接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配电箱接地线插入地下1.5m深、配电箱高出地面1-1.5m高并用架固定好,电缆线从变压器到主箱按照规定架空2m以上或埋设地下70cm深且不影响施工现场人员、车辆、机械的安全。在焊接时不能用钢筋二次搭铁并要正确接好pe线,防止搭铁线的有电传输。专一电工对照操作规程作业,对不符合规定的接线加强整改,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用电设备(电线损坏、开关漏电、无防护罩等)要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维护、维修记载报送项目部。浮吊船及需要用电的设备在吊装作业前电工必须要认真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五、 现场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不是走过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检查:
现场的外部环境;对在施工地段与外界临边要做好检查如:(临河边、临路边)如是临时临边的要用水马、锥形桶、警示棒再加夜间的照明灯和警示灯、导向灯等并安置警示标志牌;如果是中长期要用彩钢瓦或防护栏,注:(外贴反光膜)、警示灯、导向灯、标志牌、照明灯而且路面要平整,无障碍物和坑塘。
现场内部的安全检查;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置位置和责任人,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场内消防通道无障碍物,有无水源。基坑开挖四周防护;夜间在关键部位是否设有照明灯;桥梁施工中跨部位的示宽灯(灯带)和水上警示灯(红黄灯)、水上标志警示牌(距离作业地段100m)、超2m高度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起重机械及场内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证件是否有效齐全;危险品如:(氧气、乙炔瓶)是否按照规定施工作业和摆放;配电箱是否按照规定安置和接电;场地材料堆放是否整齐;设备上是否张贴责任人;是否设立“五牌一图”及危险源责任人和措施;施工现场是否悬挂宣传标语标幅及相关安全的提示动漫画。
六、 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节假日安全生产的开展
根据上级部门和总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部防“三违”活动、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活动通过发文、会议动员 、漫画标幅宣传、现场检查、整改、复查、通报、总结等,把活动的开展当成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推动动力。同时我们还通过节假日前对现场进行大的安全检查,防止一些不良习惯带到场地如:施工期间饮酒、赌博、下河游泳、斗殴、宿舍用火、违章在宿舍用电等,所以节假日的安全也是很关键的。
七、 加强夏季、冬季安全生产
夏季的特点是:雨水多、台风多、气温高、蚊虫多、雷电频繁;所以每到夏天项目部必须要制定适合项目部现场施工的安全方案,要求加强现场用电的管理,现场机械设备防雷电、防搭建支架的安全、防人员中暑、防食堂饮食卫生、防蚊虫的叮咬、防洪水、防台风对工程和人员的伤害;
冬季的特点是:施工现场结冰,它会造成人员滑到,在上部施工中也许滑倒就会使人摔倒地上,后果也是严重的;雨雪天作业还会使人冻伤;天气干燥容易起火,电线冻裂漏电产生触电事故,机械设备要采取防冻措施,加强冬季施工前的保养维护,尤其设备要加强防漏电措施,尽量将上部放置在施工工棚里。同时在冬季施工现场要加强扫雪,去冰,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八、 加强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
俗话说,内业资料能反映出现场一切;加强资料的标准化的整理就会体现出现场的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内业与现场是相辅相成的,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可用影像图片、文字来说明,安全检查随进度的推进而推进,随作业分项的情况而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这都体现在安全内业资料中,当然也包括机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经费的使用、安全方案、安全检查等。
九、 加强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经费是一个独立的费用,可设立专门账户,编制安全生产使用计划和使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每月上报使用经费附安全用品的图片和发票并说明使用地点。购买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或相关检测部门的证书,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十、 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奖优罚劣。
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这样简单的事情,他是通过大家共同去努力,积极配合查找、排除这些细小的隐患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对那些安全意识差的来讲,自身的安全意识都不强,哪来有协助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呢!所以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人的意识必须要提升,对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好的要实行奖励机制,对现场作业屡教不改的,甚至对安全视如罔闻的项目部必须要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劝退离场。(叶文杰)
江苏信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5篇 高层楼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康居高层楼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架子工、机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施工前应接受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工长在施工前,做好本工程技术交底工作,各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坚持星期一法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严禁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严禁在施工区域内追逐打闹,酒后上岗。严禁现场吸烟、穿拖鞋、赤背、穿短裤。
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立运输必须按方案实施,禁止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明显部位地段,要有安全标志牌,标语和宣传通知,随时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坚持跟踪管理,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种架子在搭设拆除时应有安全技术方案或交底,搭设时经安全生产部门验收方可使用,拆除时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拆除。高层结构,首层设封闭水平安全网,沿楼一周,主体结构每四层外挑3m的水平安全网。电梯井、管道井,应用架子、安全网封闭,大模板外挂架,护身栏、操作平台外表面全部外罩立网和水平网。安全网采用总公司指定阻燃型产品。
大模板安装拆除操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程作业,随时注意塔吊大勾的运行方向和模板运输方向,尽量避开运行线路下方和大臂下方作业,认真听信号指挥。注意脚下部位的障碍物,要求多工种配合协调一致,轻吊轻放。
第6篇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1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1.3项目部经理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管理水平差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1.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
(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
a.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b.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c.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下面将对预防和控制事故的管理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3 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其他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第7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针对施工及生活场所用电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制定本办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4、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操作.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
9、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安警示标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font>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1)室内照明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并不得和金属物接触。
(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紧密。
(3)保险丝应按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锁好电闸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标牌。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牌或派专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
本办法要求参加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操作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组织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由各工队负责人负责检查实施,办公区由综合办负责检查实施。
第8篇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筑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7条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建设部1992年12月2日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6年10月17日劳动部发布的《建筑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的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做到:
(l)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着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l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有权立即、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人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篇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众所周知安全是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涵盖与前提。由此安全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实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因为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二是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强烈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三是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失误操作多,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五是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60%-80%,有的工地高达95%。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随着企业承接建筑工程业务量的增加,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由为重要。
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根据自身实力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这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二、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四、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目标:
资料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安全合同等。目标达到资料与施工同步。
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城市形象密不可分。可以说安全、稳定、健康是其内在表现,“景观化”是其外在表现,因此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搭设规范化临时设施;设制施工现场安全平面图,按图摆放物料、机具,挂设安全标志;制作宣传栏,门口硬铺装,临时线暗敷设,密目式安全网;合理条件下现场绿化,生活区与作业区明显分开;遵章守纪,遵纪守法,不违章作业;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职能处室积极参与实行综合评定。
3、伤亡控制指标与管理:
整个项目部把工伤事故控制在2‰,伤亡事故控制在零。公司为了达到生产与安全的综合并管,对照jgj59-99的安全管理十不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管理制度。公司与公司管理人员签定经济与安全挂钩的责任合同;各作业班组长与作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公司对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安全施工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定安全责任,安全合同,做好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严惩、严罚,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当事人追究经济、法津责任。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必须有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综合资料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网络图
4、安全协议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设备管理制度
1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专人负责)
13、安全用品采购计划、领用、报废台帐
14、危化品管理制度
15、门卫制度
16、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17、食堂卫生责任制
18、节能减排措施
19、宿舍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20、宿舍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21、消防措施、制度(灭火器材设置位置)
22、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23、季节施工专项措施
1~23项单独成册
24、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单独成册)
25、所有施工机具安装后验收记录、设备台帐
26、大型机构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书(塔吊、物料提升机、龙门吊、行车等要经当地安全技术监督局验收,发给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25、26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单独成册)
27、脚手架及分段验收记录(量化)(单独成册)
28、模板安装验收记录(单独成册)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29、30、31单独成册)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大环境因素清单(31、32、33单独成册)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单独成册)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火灾)(单独成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独成册)
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分公司(项目)经理
2)、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3)、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4)、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5)、项目班组长安全职责
6)、项目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7)、项目各部门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后,在以后的各阶段中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考核。(可制表)
3、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可制表)
三、目标管理(单独成册)
1、目标制定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单位总体目标制定(年初签定的合同)。
2)、安全达标目标:要有具体目标(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目标和指标。
4)、环境保护目标:污水、噪声排放达标。
2、目标分解
对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
责任人签名。
3、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可制表)。
四、施工组织设计(单独成册)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施工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三类及三类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三类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会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类工程:檐高≥20米,跨度≥24米;
二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三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2、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批(或需专家论证的方案)。
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中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 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③ 悬挑式脚手架;
④ 门式脚手架;
⑤ 挂脚手架;
⑥ 吊篮脚手架;
⑦ 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建筑暮墙的安装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9)、高层(超过十层、超过24米)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要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0)季节施工专项方案。
11)雷击高发区防雷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同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挑架、爬架或高度大于24m的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工程。
4、大型设备吊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大型设备试验、试车等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五、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履行签字手续。
2、分部分项工程(按施工工序或专业分):
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桩(编制单独的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土方工程(机械挖土方、人工挖土方)、模板工程(大型模板编制方案,模板安装、模板拆除)、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焊接、钢筋绑扎与安装)、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捣、养护)、砖石砌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门窗工程(木门窗制安、塑钢窗安装)、脚手架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贴面砖、屋面工程(屋面瓦安装、卷材防水工程)、各种施工机械使用、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压力容器制作安装、结构吊装等。
六、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应由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组织的有关技术、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并定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验收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闭环,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
5、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单所列项目,要如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和反馈。
七、安全教育
1、培训时间:
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3、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项目教育的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安全教育讲解员和受教育人员必须每人签名字(万一不会写字的也可以按手印)。
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4、湖南省在建工程开工前开办农民工学校、竣工验收时必须有该项资料。
八、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班前安全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电梯司机、卷扬机操作)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厂矿企业内起重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作业,由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湖南省建设厅要求)。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每两年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1 次复审,未按期复审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视为无证上岗。
6、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工种、合格证号码,有效期限等。
十、工伤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伤亡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2、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及多人险肇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逐级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上报的部门有当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工会、检察院等单位。
3、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和险肇事故时,应把工地自己组织调查情况和吸取教训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调查处理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3、事故发生后,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每月28日前向安全环保部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二十三冶建设公司项目安全情况综合月报表》并督促财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报表》。
十一、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色标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3、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按地区要求增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随时建档,不能写回忆录。
4、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十二、各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对于新工人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内容是: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电梯司机 司索指挥 塔吊司机 卷扬机操作工)、架子工、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学校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者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要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扣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施工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砖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绑扎。
24、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5、高处: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要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
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执行部门
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1.2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4.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
4.1.4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
4.1.5临时用电。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安全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需要动火班组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程序,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4.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7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附: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区域
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
(用火、气焊、电焊等)
动火作业
起止时间
由
年月日
时
分起
至
年月日
时
分止
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火人:
日期:
申请人:
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许可证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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