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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准则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热度:75

卫生管理准则规定

第1篇 卫生管理准则规定

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人员份内的事。如何做好这一工作首先应制订一份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一则卫生管理准则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人事管理人员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篇 工业卫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护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

集团公司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作业职工健康的因素,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劳动环境。

三、职责划分

1、“集团公司总经理对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工业卫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和上级有关文件法规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执行。分管医疗卫生的副总经理具体领导集团公司工业卫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技安、生产、技术、人事劳资、基本建设、财务部门和工会与工业卫生协同搞好集团公司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领导改善作业区劳动条件的计划措施的审定与实施以及工业卫生管理工作在分子公司(部处)的顺利进行。

2、各分子公司(部处)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及工会负责人、技安人员组成工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3、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及劳动条件改善的情况实行群众监督。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五、管理与监督

1、集团公司工业卫生科负责管理监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颁布的有关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2)制定集团公司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工业卫生防护设施及相关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效果鉴定及定期评价。

(4)负责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计及年度报表工作。

(5)与工会、技安环保、基建部门共同参加对新建成改建扩建成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峻工验收工作,即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6)监督生产单位改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并定期进行检查。

(7)及时将有害作业场所监测结果、报告单及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结果报告单,近期送生产安全部及各分子公司(部处)并对存在的问题签署改进建议及限期整改,并将有关结果按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8)建立严格的急性中毒报告制度,发生中毒死亡及三人以上急性中毒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总公司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9)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及特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10)与工会、宣传部门一道共同负责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定期组织对公司及车间技安人员进行工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专业培训与学习。

(1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情况,负责集团公司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科学研究工作,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急、难、疑问题。

2、各分子公司(部处)的工业卫生领导小组为二级网络机构,并设立专(兼)职工业卫生监督员负责日常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工业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办法。

(2)制定本单位的工业卫生工作规划。

(3)对单位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或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积极配合工业卫生监督监测人员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5)按照工业卫生科的安排,认真组织体检,使有害作业工人受检率95%以上。

(6)按时督促发放有害作业人员劳保用品防护护具及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及预防各种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7)认真协助工业卫生科建立健全工业卫生管理体系及建档健卡工作,认真填写工业卫生有关报表及档卡。

(8)负责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9)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业卫生档案及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档卡。

六、工业卫生经费

1、每年提取折旧金额的10%-20%作为尘毒治理资金,不得挪用,安排的项目必须形成固定资产。

2、集团公司每年拨出一定比例的工业卫生经费,用于工业卫生增添更新必要的监测监督仪器设备以及日常监测、防护、宣传、培训工作等费用。

3、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体检,特种作业体检费用由各分子公司(部处)用转帐支票将体检费转入工业卫生科,体检费用在各单位生产费用中支出。

七、防护与监察

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工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有害在毒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2、各单位生产应首选无害的原材料或以低毒代替高毒的原材料。

3、防毒防尘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专门机构)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有效运转以达到防护之目的。

4、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

5、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女工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五期保护工作。

八、监测与监护

1、工业卫生监测与监护内容

(1)作业场所中粉尘、毒物、物理性危害因素及其它有害因素的测定。

(2)对集团公司所属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实施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监测。

(3)对有害作业区操作工人定期进行健康监护对新就业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包括临时工)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负责职业病诊断治疗及抢救工作,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门诊与住院治疗。

(5)加强各种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做好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发放工作。监督各有害作业区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佩带使用。

(6)对有毒有害作业操作工人及相关行业工人因职业禁忌症,经明确诊断后提出调离意见。

2、监测志监护周期

(1)粉尘和毒物作业场所每半年监测1次(每年监测2次)。

(2)噪声、射线、高频、电磁场、高温等物理性危害场所每年监测一次。

(3)新招收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

(4)粉尘作业区工人原则为两年体检一次,但粉尘超标作业区工人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毒物作业的职工每年体检一次,接触物理性有害因素的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高温作业工人每年署前体检一次)。

(5)特种作业工人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培训换证明前体检。

九、附则

1、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与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安全评价、安康杯竞赛工作考核内容。

(1)无故拖延推诿而造成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而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工业卫生整体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领导、技安员根据程度将给予警告至100-500元罚款,所在单位处于500-3000元罚款,罚款用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所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于当年安评及安康杯竞赛。

(2)各单位有害作业点达标率、有害作业工人受检率,特种作业工人受检率,必须严格按照兵总安全评价条款所规定的标准,低于此标准的单位,给予扣分及处罚,并对漏检人员经核实后,实行双倍收费。

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之处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工业卫生管理办法》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终止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属工业卫生科。

第3篇 西餐厅环境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酒店西餐厅环境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餐厅地面的清洁干净,若液体或食物溅落在地板上时,要立即擦拭,定期对大理石地面托擦、清洗、抛。每天收市后定时对地毯吸尘、清洗干净工作。

2、保持餐厅墙壁的洁净,每天清洁1.8米以下的墙壁一次,每月定期安排清洁1.8米以上的墙壁和天花一次。

3、保持餐厅门窗及玻璃的清洁,每天要清洁门窗玻璃一次,雨天和风天要及时擦拭。

4、每月定期清洁餐厅的各类灯饰和通风口一次。

5、每餐后认真清洁餐厅的餐台、餐椅、操作台和餐车。

6、每餐桌客人用餐离开后要及时认真清洁餐桌、餐椅的卫生。

7、收市后清洁餐桌的餐牌、花瓶、糖盅;每天一次换新花瓶中的水,以免苍蝇、蚊虫的滋生。

8、每天开市前做好苍蝇、蚊虫的消杀工作,管家部定期对餐厅进行蟑螂消杀。

9、管家部要每三天对餐厅做一次室内空气消毒,使用前必须认清其性质、适应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第4篇 某某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某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得在物业内垃圾站、垃圾箱(桶)地方掏拾垃圾;不得晾晒、煎熬恶臭、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或排放烟尘污染环境。

3、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

7、不违反政府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8、本物业区域内不得饲养大型、烈性狗、家禽、鸽子及其它对居民正常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动物。对于所有在本物业区域饲养动物的: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2)在遛狗等宠物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饲养动物,不滋扰邻里,有安全隐患或造成3户以上书面投诉时,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

9、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或赔偿。

10、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1、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2、保持小区内安静,不得聚众喧闹,破坏公众安宁。

13、商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不出店经营,越线摆卖。

14、商铺业主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三)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不得对游泳池内的泳客、会所中健身的客户、对组团内和客户家中的阳台或个人拍照。

5、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6、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7、不准对楼层防火门、通往房屋顶层公共平台的门私自加锁。

8、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9、公共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得使用公共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10、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1、小区内车辆的进出车场出入口时,应当履行登记或刷卡手续,不得冲岗、撞岗。

12、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不准占道停车、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保持小区通道的顺畅。

13、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顶篷,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4、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15、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16、车辆进出小区禁止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17、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18、应当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

19、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1、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22、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

23、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物业内固定停放处停放,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24、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可对挡在车辆出入口的车辆用车胎锁等锁定车辆以保全现场,亦可将挡在车辆出入口的车辆搬离现场,以保障小区通道的顺畅。

(四)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不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2、电梯运行过程中切勿将身体依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

3、安全运行,不追逐打闹、前后摇晃;

4、进出电梯,勿在轿门中间停留或谈话;

5、运送重物,请放置轿厢中间;

6、不超载,当超载讯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7、防燃防爆,勿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电梯;

8、如遇火警,请勿使用电梯;

9、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

10、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搬动损坏轿箱内装饰物;

11、劝阻儿童不可在电梯附近玩耍,以免影响电梯使用,同时避免人身受到伤害。

12、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这可能导致对电梯的破坏,使救援工作及电梯修复更加困难;

13、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请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第5篇 煤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责任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管理,并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危害承担责任。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决定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在安环部设立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袁宏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部署,决定对职业卫生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具体负责公司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职业卫生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6、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教费、培训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7、公司工会、人劳、生产技术和机动等部门,在其职责中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职业病前期预防、诊断处理、报告和调查统计管理

1、前期预防

(1)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建”项目职业卫生设计进行审查。

(2)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卫生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治理防范措施。

(3)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生产作业场所尘、毒、噪声及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安全有效可靠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⑷把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⑸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整改。

2、诊断处理

⑴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统一管理。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⑵总医院确诊为职业病的病人应在确诊15日内,持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到安环部备案。

⑶职业病患者由公司安排进行医疗。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⑷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费用和伤残等有关待遇及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调查统计分析管理

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病人。同时,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迟报、漏报。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⑵事故发生后,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安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机动部、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由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台帐及职业病登记。

(二)、作业场所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制度。安环部组织每年对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集团公司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生产厂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露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阐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安装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设施,设置防护急救器具、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机动部门加强对检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制定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现场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6、安全环保部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工业噪声及监控

1、工业噪声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职工听力保护是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各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 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 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4、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5、为做好职工听力保护,安环部负责组织进行噪声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全噪声监控及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⑴噪声岗位基本情况;⑵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⑶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⑷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⑸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四)、高毒物品防护与管理

1、高毒物品是指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应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同时按规定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2、安环部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有关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应急这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或区域警戒线。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4、每季度至少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检测,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放射性防护管理

1、公司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2、安环部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的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监督有关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证上岗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每五年换发一次。

3、对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每1-2年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5、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泄露、丢失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和效果评价。

(六)、工业微气候及防暑降温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3、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防暑降温设备应按时检修维护管理,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四、考核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一依据,总分100分,达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职业卫生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厂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

2、应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3、安环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岗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4、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5、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6、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9、每年底影响职防中心报送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三)职业卫生监督(共10分,每项2分)

1、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

3、职业卫生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监督整改。

4、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四)职业卫生防护(共10分,每项2.5分)

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或用品。

2、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校验,并有维护校验记录。

3、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档案,保证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

4、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检测率应达100%。

(五)作业环境检测(共20分,每项2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按规定设检测点,并编制检测平面图。

2、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4、检测、分析有记录。

5、检测分析评价报告按时反馈被检测单位。

6、检测覆盖率达95%。

7、检测点合格率95%.

8、作业环境检测档案内容齐全。

9、每季度按时上报检测统计季报表,并附文字分析。

10、开展应急检测、事故检测、进入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间设备前检测及隐患点检测。

(六)职业健康检查(共20分,每项4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体检率10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岗位期间受检率100%;离岗前受检率100%。

2、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体检周期及检查项目达到规范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4、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病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总结分析评价报告,于每年底报职防中心。

(七)职业卫生档案(共10分,每项5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设立专人管理,每年复核一次。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八)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10分,每项2分)

1、制订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有教材有考核有记录。

3、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率达100%。

4、有害作业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率100%。

5、班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学习,本岗位职业卫生知识掌握率100%。

(九)职业病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症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

4、慢性职业病年发病率控制为在岗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下。

5、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急性中毒事故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6篇 e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导语:宿舍是我们在校期间待得最多的地方,下面小编整理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楼公共环境卫生

1、 寝室布置要整齐、美观、大方、符合物品摆放规范要求;

不准在寝室和楼道内涂写刻画、乱钉钉子等。

2、不准向窗外、楼道泼水;严禁燃烧物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吐痰,垃圾需倒入垃圾桶内。门口及楼道内禁止堆放垃圾。不准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便池内。

3、学生负责寝室及寝室门口的卫生清扫。各寝室每天要安排值日,保证寝室的清洁卫生,每周要至少进行一次集体的寝室卫生大清扫。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标准

1、室内空气:要求清新、无异味;

2、近窗空间:窗台、暖气无灰尘和杂物;休息时间外窗前无悬挂衣物和杂物;有摆放物品要整洁、无尘;

3、近门空间:无垃圾杂物堆积,扫除工具摆放整齐,撮子内无垃圾、污渍;寝室门除课程表、值日表等统一粘贴物外,无其他粘贴物

4、地面:地面洁净、无污渍、垃圾、烟头等;暖瓶、脸盆、鞋、椅子等不占通道,摆放有序。不摆放除原有家具外的任何桌椅等;

5、墙壁:公共部分墙壁洁净无灰尘,无杂乱粘贴物;

6、书桌:书桌上允许摆放台灯、水杯、计算机等常用物品,摆放要求整齐有序、洁净无尘;书桌下可以摆放拖鞋一双、运动鞋或皮鞋一双,要求无垃圾、杂物、灰尘和污迹

7、衣柜:要保持干净整洁,衣柜正面和侧面无粘贴物。就寝和休息时间外不悬挂毛巾、衣物和其他饰物,衣柜四周无灰尘、污迹。

8、床铺:床铺平整、褥子不外露,墙壁无粘贴物,床梯洁净无杂物;床单洁净、平整,床铺上除被褥、枕头外无其他物品;同寝室床单颜色、图案相对一致;需要挂蚊帐、床帏时,在非就寝时间,要收放一致。

9、被褥:被褥整齐、棱角分明,按统一标准叠放,同寝室按统一标准覆盖被蒙。

第7篇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的最高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邻苯二甲酸酐的各类企业。

2卫生要求

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3。

3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检验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见附录a(补充件)。

附录a

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a1原理

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经聚丁二酸乙二醇酯分离后,用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a2仪器

a2.1 whatman,定量滤纸(ashless 42);或国产慢速定量滤纸。

a2.2采样夹和空气采样仪。

a2.3具塞试管,5或10ml。

a2.4微量注射器。

a2.5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色谱条件

a.色谱柱,柱长2m,内径3mm,不锈钢柱。

聚丁二酸乙二醇酯:101硅烷化白色担体∶磷酸=5∶100∶1.5

b.柱温,175℃。

c.汽化室温度,220℃。

d.检测室温度,220℃。

e.氮气,25ml/min。

a3试剂

a3.1聚丁二酸乙二醇酯,色谱固定液。

a3.2 101硅烷化白色担体,60~80目。

a3.3邻苯二甲酸酐,纯度99%,化学纯。

a3.4丙酮,分析纯。

a3.5磷酸,分析纯。

a4采样

取两张直径17mm~25mm圆形滤纸装于采样夹内,在采样现场以1l/min速度取20~30l空气。

a5分析步骤

a5.1对照试验:同采样操作,但不采集空气样品。

a5.2样品处理:取出滤纸,拆叠后分别放入具塞试管中,即加入1ml丙酮,使滤纸全部浸泡在丙酮中,编号待分析。

a5.3标准曲线绘制:分别配制10.2,20.4,50.9,101.8,203.6μg/ml邻苯二甲酸酐丙酮溶液,按上述色谱条件,分别进样1μl,每一个浓度测定6次,取峰高平均值,以邻苯二甲酸酐浓度对峰高作图,绘制标准曲线。

a5.4测定:取1μl样品溶液进样,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a6计算

*=(c1+c2)/v0……………………(a1)

式中:*——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浓度,mg/m3;

c1、c2——分别为前后滤纸测得的标准邻苯二甲酸酐含量,μg;

v0——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采样体积,l。

a7说明

a7.1本法检测限为8.93×10-5μg/5mm峰高(进样体积1μl)。

a7.2 whatman滤纸采样效率达95%(玻璃纤维滤膜或国产慢速定量滤纸采样效率为80%)。

a7.3本法洗脱效率在95%以上。

a7.4采样结束,滤纸折叠后应全部浸泡在1ml丙酮内,加塞固封,可贮存7天,待分析时,溶液不得干涸,否则应补足丙酮1ml,方能进样。

a7.5现场空气中可能共存的顺丁烯二酸酐和1,4-萘醌对测定无干扰。

a7.6现场采样安装和取出滤纸要防止污染。

a7.7丙酮及滤纸应无空白,即滤纸浸泡在1ml丙酮液中,取1μl作色谱分析应无响应,如有空白,需作处理后,方能采样分析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慰祖、罗圣庆、张革。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第8篇 a酒店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酒店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一、**花园物业管理处保洁队负责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清洁工作,并做好环卫宣传、工具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小区清洁保洁运作一览表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三、对责任区内进行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责任区内保持干净、整洁,达到95%以上符合工作标准。

五、物业管理处主管不定期检查保洁工作,发现问题责成保洁队及时整改。

六、正确使用清洁用品、工具、并定期保养。

七、生活废弃物及时收集,迅速送到适当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10篇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花园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住户将垃圾用袋装好,扎紧袋口,每日上午八时前置于各户门前,由保洁员收集清运。

二、教育您的家人,小孩爱护绿化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切勿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不要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责任人住户需负全部维修费用。

四、严禁在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贴,违者需负清洁、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公共场所严禁张贴广告、标语,乱竖广告牌。

六、住户饲养宠物,须到政府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看管好宠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需清扫现场并恢复清洁。

七、住户装修垃圾在清洁队指令地点堆放,装修施工时需负责门前公共区域清洁,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严禁将废弃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所。

八、清洁队会尽力为住户提供干净的生活环境,请住户保护、爱惜。如违反本规定,经劝告不听,罚款50元。

第11篇 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样本

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样本1总则

1.1 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2职责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3内容与要求

3.1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 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 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 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 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 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 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 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 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 .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 .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 .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 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 .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 .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 .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 .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 .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 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 .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 .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 .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 .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 .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 卫生检查规定

3.7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 .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 .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4 检查与考核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12篇 小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10

小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十)

为保持小区的清洁卫生,管理处设有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请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分类装袋,分别置于不同的垃圾桶内,以便及时分类收集。

三、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五、业主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六、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爆光。

七、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

八、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九、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卫生管理准则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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