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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4 热度:14

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第1篇 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2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 新员工入厂需经相关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4. 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杜绝不安全因素。

5. 车间生产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6. 各工序及维修人员在工作时须佩带适当的劳保用品。

7. 冲压人员在生产时设备有防噪声装置的要把门关好,注射、印字人员在生产时需开启通风装置。

8. 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关掉风源、水源、电源才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9. 维修人员维修设备时,应在现场安放指示牌“维修中”。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

11. 起重搬运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定期保养,更换液压油及时充电。

12. 关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转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周转车蓝(白)箱堆放不允许超过六层,铁周转箱灰箱绿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

13.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14. 离厂前,班长督促员工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15. 车间内尽可能减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时将瓶盖拧紧。

16. 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17. 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18. 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19.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20.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3篇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维修车间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体制

1、车间实行“班组负责、部门管理、领导指导、全员参与”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2、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搞好消防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要加强监督和宣传,对忽视安全生产者,要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 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事故”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全员动员,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生产的发展。

1、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器材等灭火专用物品,轻者赔偿损失,重者追究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2、为保证安全用电,电工对供配电源线路及附属装置等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3、维修车间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行车时注意避让,严禁在车间内通道试车或急刹车。

4、车间、仓库内的所有生产场地一律严禁吸烟、生火。

5、车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6、定期保养好生产设备、工具及消防器材,保证设备、工具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转。

7、所有设备和防火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制度。

8、使用设备及启动电器等时,要事先做好安全检查,闭时要注意设备下有否障碍物及人员。

9、使用各种易燃物、油料、乙炔、氧气等,要远离火源,做好防火措施,提高警惕,用完之后要检查现场是否有火种未熄隐患。

10、不允许私自拉电或接线,严禁非正式电工进行高压电作业。

11、下班后要关闭电器及照明的电源,关好门窗,摆好工具,清理工作面上的杂物、油泥等,确保地面干净。

12、实行各级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哪级工作没做好追究哪一级的安全责任人。

13、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火险及安全隐患。员工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负责检查一次,各班组每星期检查一次。

14、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安全制度,服从本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15、对不遵守本制度,无视消防及安全生产监督的,按公安消防防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对玩忽职守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有关领导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车间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1、 废机油处置:废机油是国家规定的hw08类危险废弃物,车间内必须设置必要数量符合防撒漏要求的专用回收装置集中回收后统一放置,专用回收装置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定置管理。废机油集中存放点不得与粘合剂、纸张、塑料等易燃物混同放置,并应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存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

2、 尾气抽排处置:车间内根据厂家要求设置的尾气抽排设施应在每日工作前检查是否开启,并保证该设施的正常运转(尚未投入使用)。

3、 含油废水处置:对大块含费油的水渍须用锯末吸油后方可进行后续清洗、排污。

4、 汽油回收装置处置:汽油在从油箱中抽出时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每日检查专用的配有静电接地线的汽油回收装置接地线是否完好。

5、 需建立独立危险品库,并设立最高存储量标准,该危险品库需符合通风,电器防爆等国家相关要求。

6、 举升机需同时具备2种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机械安全装置、液压开关或紧急停止安全开关、液压开关,并须每日上班前清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液压开关处是否有漏油情况存在。

7、 每日上班前检查二氧化碳气瓶倒伏装置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减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8、 每日清理大梁校正仪,平台及周边不得放置杂物,整理油、气管路防止挤压,检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检查塔柱滚动滑轮固定螺栓是否松动,以免塔柱滑落造成人员物品损伤;车辆校正平台升降时设备下严禁站人;平台油缸无节流阀时,严禁全开油泵泄压阀;平台升起时必须锁死;检查夹具是否有变形、裂纹;检查链条、钣金工具、拉环是否完整,没有破损、裂口、大划伤。

9、 每日上班前手动电动工具漏电装置是否完好,每周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手动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电动角磨机、电动打磨机等。

10、 调漆间、油漆储藏室是集中存放、调配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灯具、输配电线路、通风设施和电器设备;满足防静电、防雷、防火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可热性木质门。

11、 烤漆房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排风设施,每周定期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一般在10-15天更换过滤棉,30天更换进风棉,90天更换顶棉,更换频率可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微调。

12、 烤漆房加热烘干时禁用废机油设施,尽量采用电能量子加热安全环保装置,尽可能减少使用柴油加热设施。

13、 喷枪清洗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喷枪清洗过程应设置封闭罩,排气筒,最好使用安全环保型喷枪清洗机。清洗溶剂不得低空排放,排气高度应高于屋面1米以上。清洗工位不得存放超量危险化学品,除必要的清洗溶剂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喷枪清洗时回产生静电花火,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并使用防爆电器。

14、 烤房旁不得进行调漆和喷枪清洗活动。

15、 油漆组员工应配备防静电服、防护面具、防护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的防护用品;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6、 干磨作业时员工应佩戴特种劳保用品“防尘口罩”,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7、 钣喷、机电等工种作业时容易发生机械性损伤,应配备防护鞋,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8、 车间垃圾分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弃物包括沾有油及化学品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废机油单独回收存放。一般废物包括包装物、一般生活垃圾等等,索赔件、废轮胎等应单独存放。各种垃圾桶按统一标准设置,并统一进行标识。室内危险废物需用塑料袋简单包装,废化学品容器分开存放,加贴标识。室外危险废物有明显的“危险废物存放区”、“禁止烟火”和|黄底黑图|危险废物等标识。

19、 车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不得被其它物品阻挡,并进行定置管理。车间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0、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安全工作鞋的在员工休息室内完成,水杯集中存放在员工休息室,需饮用时应在员工休息时休息饮用,不得在车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 禁止在车间有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发生(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宁德盈众汽车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5篇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6篇 制造中心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本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本公司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获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参访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车间内氩弧焊机、等离子、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多种设备为能产生高温能源的设备,工作中应严防烫伤。

第十三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卷板机转轴、抛光机转盘、旋压件、角磨机、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五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除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负责之外,每天对车间巡检一次,并按要求填写安环检查表;兼职安全员统一分组,执行晚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等加工区域,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进入车间时佩戴好安全帽,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识牌的区域,外来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接待人员要注意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注意保持现场卫生。

第十九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

第二十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可咨询车间区域班长将车辆停放到车间外指定停车区域。

第二十一条 oem加工人员若在车间内加工需遵循车间内部规定,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施工区域应经车间主管人员确认,确定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施工人员按工作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运营中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制造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11月6日

第7篇 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工作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有关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车间是本公司的生产重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外单位要求参观生产车间须经生产部同意;参观中试车间须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参观时,必须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有关人员须做好保密工作,参观人员不得对生产场地及设备等进行拍照,以防生产技术泄密和被盗。

三、车间要经常保持整洁、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原材料与产成品不得混合存放。车间须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四、凡新来公司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工作的人员(含在读研究生、客座人员、临时工),必须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保密教育。车间负责人要将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公司对化学危险品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车间生产工艺流程、车间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检修、防尘、防毒和预防事故措施等方面的安全基本知识及有关规定,向新来人员交代清楚,直到其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工作。

五、建立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生产,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生产,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生产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在生产过程中,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发生的生产,必须在具有良好通风设备的场所进行,生产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

七、领用剧毒化学品( 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 )必须经过车间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领用稀有金属,必须经车间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九、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禁止氢气存放在车间生产场所,应固定存放在室内空气流通的独立房间内。

十、生产原料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物品不能存放在车间,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少量限制存放1-2桶,过量应退库暂存。

十一、使用的锅炉、压力管道,必须按有关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查、检修和检验。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开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功率在 3千瓦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要经常检查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以防电器事故发生。

十三、车间门口、走廊是防火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走廊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供消防用,任何部门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十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马上组织扑救。事后,车间应立即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各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五、发生事故后,车间负责人要在 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有关部门,24小时内将事故过程文字材料、处理建议、工伤确认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不准瞒报、不报、虚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违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任何人发现火情等异常情况,均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抢救和扑救,火警电话:119;物业管理部电话:******、******;生产部电话:******;公司保安值班电话:******。

十七、本管理规定作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条例》执行。

十八、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8篇 制造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本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本公司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获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参访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车间内氩弧焊机、等离子、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多种设备为能产生高温能源的设备,工作中应严防烫伤。

第十三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卷板机转轴、抛光机转盘、旋压件、角磨机、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五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除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负责之外,每天对车间巡检一次,并按要求填写安环检查表;兼职安全员统一分组,执行晚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等加工区域,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进入车间时佩戴好安全帽,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识牌的区域,外来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接待人员要注意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注意保持现场卫生。

第十九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

第二十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可咨询车间区域班长将车辆停放到车间外指定停车区域。

第二十一条 oem加工人员若在车间内加工需遵循车间内部规定,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施工区域应经车间主管人员确认,确定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施工人员按工作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运营中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制造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11月6日

第9篇 烧结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使烧结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管理轨道,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烧结车间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十不准”规定

1、不准迟到、早退。

2、不准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看书报、杂志等。

4、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

5、不准酒后上班及班中饮酒。

6、不准脱岗、串岗、睡岗。

7、不准闲谈嘻打。

8、女职工不准穿高跟鞋和发辨露发帽外。

9、不准操作非岗位设备和消极怠工。

10、不准随意拆卸改装各种设备和乱写乱画。

二、岗位交接班制度

1、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

2、提前10-15分钟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到达生产岗位认真进行检查和对口交接。

3、交班人员要认真介绍本班生产设备运转和操作情况。以及生产设备方面发生的问题、原因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下一班应该注意事项,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各种报表。

4、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并认真检查所属设备是否清洁,工具、灯具等一切公物是否完好后方可接班。

5、交接班时必须严格遵守交接者试车,接班者检查的制度,设备发生问题时不查清不落实不予接班。如马虎接班后一切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6、交班人员应给下一班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当班解决,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方可交班。

7、在遇到接班人员未到时,无论何种原因,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并向领导汇报。

8、接班后应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确保安生产之目的。

三、安全生产通则

1、上班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

2、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岗位十不准”办事,不做对生产无关的事。

3、未经允许严禁操作非工作岗位的设备。

4、设备在运转中禁止触模和清扫转动部份。

5、工作前三个小时内及工作中禁止饮酒。

6、上下梯子要眼看好,手扶好,脚踏好,防止摔倒致伤。

7、开机前要按规定发出信号,操作人员要详细检查设备周围有无他人和障碍物,依次稳压启动设备。

8、不得在停转的皮带上休息,不准随便跨越,要走过桥。

9、在同一地点上下工作时要紧密配合,上下兼顾,严禁从上向下扔东西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0、夜间工作不得在光线不好的地方休息,不得向阴暗的地方乱扔东西。

11、抡大锤时禁止戴手套。注意锤头锤柄是否牢固及周围他人工作情况。

12、新上岗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场地工作,并指定老工人负责帮带。

13、严禁用导电物和手触模电器设备,起动和停止电器设备时必须将手擦干,禁止往电器设备上打水。

14、设备在检查和运转部位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先切断电源经允许后进行处理。

15、电器设备起火时,不准用水灭火,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停电后用水灭火。

16、在煤气系统区域工作和检修时不得少于两个人。禁止一个人单独操作。

17、烧结机点火,严禁蹲在点火机旁,并远离4米之外。

18、高空作业及在坡度较大的环境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光滑的鞋。

19、不准在吊装物下停留行走。

20、清扫皮带尾轮时,不得把铁揪伸入托板底部。

21、清扫皮带架下计计积料时要逆着皮带清扫,因不慎将铁锨和扫帚带进尾返轮时,应立即撒手,严禁用力回拉。

22、严禁驾驶场地各种车辆发生事故自负。

四、现场卫生管理

1、各值班室,岗位区域无杂物,按规定存放。

2、值班室门、窗玻璃保持明亮、干净。

3、所属机台设备、仪表、无积灰,设备见本色。

4、电器管线无裸露现象。

5、岗位区域卫生保持清洁。

6、各机台油管、水管无跑、冒、滴漏现象。

以上规定望烧结车间各班组深入贯彻执行,否则一项扣10-50元。

第10篇 炼铁车间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落实,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车间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间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三、职责: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车间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班组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检查且做好记录。

四、工作程序:

1主要内容:

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3)运行控制情况。

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7)车间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9)现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10)作业环境的监测

11)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12)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13)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2安全检查类型:

1)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①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

②班组综合性安全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①工艺管理;

②设备管理;

③变配电系统;

④仪表管理;

⑤消防管理;

⑥ 岗位卫生管理;

⑦现场检维修作业;

⑧安全设施、设备(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⑨特种设备等;

e、节假日检查

f、本车间各级人员的检查;

g、不定期随机检查;

3、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车间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

(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3)车间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综合检查

(1)车间每星期五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班组长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总结进行整改,做好记录。

(2)专项检查由由车间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a、关键装置:电器设备、设施、风机房(高压配电室)、加压(助燃)风机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赵明光。

b、重点部位: 高炉本体、炉皮 、风口及炉顶设备运行状况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王自强。

c、重点部位:热风炉系统、送风、燃烧、箱体除尘、炉皮冷却、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及阀门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热风炉班班长王荣保。

d、关键装置:喷煤系统;磨机、燃烧炉(煤气检测)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喷煤班班长张世平。

e、关键装置:行车( 抓渣行车、吸铁行车);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维修班副班长马春林。

f、关键装置:煤气检测;煤气检测议、声光报警仪运行状况;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煤气检测;煤气设备、设施、管道、阀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注:每星期五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一次)

h、关键装置:应急器材;过滤式防毒面具、检测仪;急救箱或急救包、空气呼吸器、担架等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i重点部位:灭火器材;应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炉前平台、铸铁;渣、铁口及铸铁机运行状况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炉前(铸铁机)班班长吴建忠。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车间、班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车间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做好记录。

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班组各岗位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组巡回检查职责,设备、设施点检;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班组、车间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7、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消防、备用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治理通知单”,并按《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执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对所采取隐患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0、以上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监督执行。

第11篇 车间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车间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对生产和工作中,不遵守规章制度,触犯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的干部和职工。

二、'红线'项目的内容

1.放技术不良轮对、轴承或轮轴的;2.违反不合格品管理办法的;3.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赌博、打架、斗殴的;(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到达车间至离开车间的时间段)

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5.无证操作设备的;6.开工前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校验的;7.不正确使用止轮器的;8.发生行车、人身、设备、火灾重要信息未上报或隐瞒不报。

9.班中饮酒的;10.在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11.设备操作人员当班擅离工作岗位的;

12.生产、生活场所乱接乱搭电线的;

13.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驾驶员违章驾驶,段内行驶超过规定速度的;

14.违反段人身安全标准及人身安全规定,性质严重者;

15.违反天车'十不吊'及叉车'五不叉'规定的;

16.职工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手机的:

(1)在工作场所中;

(2)天车、叉车司机在操作设备过程中;

(3)登高作业时;

(4)机械动力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作业时;

17.未按规定对停留车辆采取防溜措施的;

18.在生产设备电脑上违规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

三、'红线'项目的考核

1.违反1至3条的,一律按a类考核;违反4至18条,一律按b类考核。

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同一项目的一律按a类考核;连续三次违反的,直接'排尾',并对责任者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江岸车辆段关于公布<江岸车辆段职工奖惩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辆劳〔2022〕8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属于联劳协作工种劳动安全互控范围的,凡发现有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的,联劳协作人员要及时制止。

不进行制止的,除对责任者进行考核处理外,对联劳协作人员也要给予同等考核。

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联劳协作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由车间负责解释。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12篇 铝型材挤压车间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挤压车间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2、超重机械的操作应严格将重量控制在机械的额定有效范围之内,并经常定期检查有关传动装置及钢丝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及部门主管及时处理。

3、起吊料框时下面严禁站人。

4、定时检修、维护生产设备,比如手控,脚踏开关是否漏电,不能让生产设备的负载疲劳极限超出安全线,各固定螺丝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5、不准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去接触一切带电的绝缘导线,未经证实无电的电器设备都要做带电处理。

6、所有电器设备都不可用湿布去抹、更不能用水冲洗,清洁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

7、任何人不得在电线、电气设备上悬挂或安放物品,以免漏电造成触事故。

8、不准乱使用锯切设备,需锯切铝材、角铁之类时不要站在锯片的正面,应站在锯片的侧面,不能用力过大,使锯片破碎或碰击硬物以免锯片飞出伤人,不准用手触摸锯片(未证实已切断电源之前),经常检查锯片安装是否牢固,以防意外。

9、各类机台开机前都要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班前检查,班后保养。

10、灭火器具应经常定期地更换药品,由保安队长具体负责检查,定期更换保证紧急使用时灭火品有效性,同时厂区安置水管水阀搞好用水设备,加强防火安全。

11、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电线、插座,不得私自在车间和宿舍内使用电气设备。

12、操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在运转中的设备。

13、不准乱使用砂轮机,需要刃磨、打磨时不要站在砂轮的正面,应站在砂轮的侧面操作。

14、使用和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以免把手套卷入造成安全事故。

15、在挤压操作中,当闷车或挤压时,不准俯身窥视挤压机出口,以防模裂飞出伤人。

16、设备开动后,严禁进入挤压筒、挤压轴的活动部位,严禁人员跨越设备或在冷床上行走。

17、油灌区尽量隔离,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居住。

18、近火、电操作,务必先做好防卫措施。

19、装车或搬运铝材时注意安全,轻拿、轻放、互相配合,防止铝材碰击电线等电器或碰伤他人或自己。

20、烧煤时煤渣及时用水熄灭并清走,注意防火。

21、机台下面附近禁止留有液压油等到易燃物品,液压物等物务必当天用锯屑或碎布清擦干净并及时清走。

22、取模时小心注意电热丝,防止模具接触电热丝触电。

23、工厂生产区、仓库、电房、油灌区禁止吸烟。

24、外出租房居住人员必须到厂部备案,住在厂内员工严禁在外过夜,必须要23:00以前回厂,23:00以后门卫锁住大门,严禁出入,特殊情况经厂部同意方可放行。

25、任何人出厂大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26、所有挤压车间上班员工必须穿胶底鞋,严禁穿布鞋上班,严禁带水操作带电设备(如手套、衣服、鞋潮湿等)。

27、挤压车间发现设备出现漏电及设备故障及时通知机修,以书面形式下达机修签名签收,通知单注明具体时间,如因机修未及时处理,造成一切事故由机修承担,车间未及时通知造成一切事故由车间承担。

28、所有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如发现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喝酒的每次罚款20元,严重的开除出厂。

29、挤压机装、卸模时注意安全、防止模具掉下伤人。

3. 0、机修、电工对设备故障处理维修后,应仔细检查试运行,确保正常后才能离开,如因维修后未他细检查试运行,如经车间使用发现未处理完善追究维修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由维修人员人事部承担。

3.1、以上各条希望全体生产员工认真遵照执行,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 严格按章处理。

《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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