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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0 热度:48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00元/人次的罚款,并要求其清退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焊割作业。

2、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氧气和乙炔运输贮存时必须加瓶帽及钢瓶护圈以防摔坏瓶阀,严禁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进行同车运输,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4、氧气瓶和乙炔瓶阀门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严禁使用凿子、锤子等非专用工具开启。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5、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爆晒。若未按要求进行遮护,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与动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2篇 氧气经销站安全员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本站制订的各项安全制度,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

5.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6.负责对仓库及气瓶的安全检查。

7.发观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不听劝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领导。

8.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3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基本要求

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3.14空瓶写上标记或放置在空瓶区域,牢固堆放在一边,不得妨碍任何通道和造成某些隐患。

3.15天然气万一发生泄漏会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入内,消除泄漏后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再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

3.16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集中送气站内。

4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氧气经销站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

1、本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其基本职责应做到:

1)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站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实施本站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3、建立健全的合法经营销售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5、培训专(兼)职安全消防人员,熟悉使用消防工器具,做好应急准备。

6、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

第5篇 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修理人员

二、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标准

1、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间隔距离以5米为标准。

2、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倾倒措施施。

3、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晒措施。

三、氧气乙炔瓶现场使用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2、检查气管和接头、氧气表、减压阀应紧固牢靠,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及氧气乙炔瓶。

3、检查工作场地10米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4、检查乙炔瓶是否安装乙炔回火防止器,若无此装置,严禁使用。

5、检查氧气乙炔瓶与焊割炬的距离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况,是否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间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气乙炔现场操作程序

1、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或其他人等。

2、点火时,先稍微开启氧气调节阀,再开启乙炔调节阀,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

3、灭火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割炬。

4、作业完成后,必须熄灭割炬,关闭气瓶阀门,排出减压阀内压力,放出气管中余气,灭绝余火后,收好气管,整理氧气乙炔设备,将设备、工具放在指定地点,清理现场后,离开作业场地。

五、安全装置

1、乙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减压阀,氧气瓶必须配有安全阀。

2、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装置规定2个月为更新周期,输气软管规定3个月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发现损坏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将氧气乙炔瓶靠近热源电闸箱,严禁放置于一切电线下方。

2、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放置于强太阳光下暴晒,室外作业时,应放在操作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3、当气瓶阀易烧塞或其他部门因漏气而着火时,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止进一步 危险,如发生乙炔瓶回火时,应迅速关闭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阀,停止供氧,严禁使用弯曲软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气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如确实需要倾倒或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移动时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

5、切割装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然后用压缩空气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气管冻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

第6篇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规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进行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2、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第7篇 氧气、乙炔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氧气、乙炔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及职责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主管供应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氧气、乙炔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装卸氧气、乙炔瓶要按规定轻拿轻放,禁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收发有登记手续。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

5、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6、本部位配置    kg干粉灭火器    具,放置在        ,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三、本部位安全保卫检查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仓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xxxx)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

第8篇 某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气瓶的充装、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特制定xx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气瓶检查

1、xx队所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均从具有气瓶生产、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和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2、氧气、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4、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5、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6、气瓶验收安全管理要求:气瓶验收安全管理实行“五查一登记”制度,主要检查项如下:

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查气瓶出厂合格证;查气瓶有无防震圈(瓶体上至少应装有两个防震圈);查气瓶有无防护帽;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请参见附表1)

附表1

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

序号

介质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色环

1

o2

淡(酞)兰

p=20mpa白色环一道

2

乙炔

c2h2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气、乙炔气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氧气、乙炔的检验周期为每三年检验一次)。

8、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9、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10、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二、气瓶运输

日常进行气瓶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

5、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6、运输氧气、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7、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8、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9、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气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净。

10、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

11、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三、气瓶搬运

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第9篇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范围:此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氧气、氮气、氩气使用用户。

目的: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设备安全降低生产成本。为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气体性质简介:

氧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助燃气体72/t2w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yo}~|

燃爆危险:强氧化剂,助燃,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式爆炸性混合物。s

急救措施o3gaaa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眼睛接触:接触液氧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ma

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后,侵入温水中,就医`v

危险特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r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m.^q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或液氧)。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qip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严防静电产生,远离可燃物。人员进入现场须穿戴防护用具。/hq,ixbav

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生产设备,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防护用具不得有油污。工作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物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对于气瓶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

使用过程控制:设备管路严格密闭,加强通风。p]0]u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消除泄露气源撤离现场b6

眼睛防护: 接触液氧环境戴防护面罩。'je

手防护:戴手套,接触液氧环境(低温)戴棉手套。c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长时间接触氧气,必须经空气吹15min以后才可接触明火。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3m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d3

毒理学资料d|9$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p'

氧浓度%nv>;si

(常压时) 氧分压~9>;9&a

(×0.1333224kpa) 主要表现 14-16 100-120 呼吸加深加快,脉率增速脉波加强,血压升高,肢体,s

肌肉协调动作稍差 10-14 70-100 缺乏无力,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思维紊乱 6-10 45-70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朦胧、紫绀 6以下 45以下 心率低钝,脉波微弱,血压下降,潮式呼吸或呼吸停顿抽搐,瞳孔扩大继而心跳呼吸停止死亡 ualj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运输时戴好气瓶瓶帽及防震胶圈,避免抛、滚、滑和撞击,防止曝晒。

氮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psq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没有明显的毒性作用,由于无色、无味、无嗅,故空气中含量高时无法发觉,如果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死亡。液氮对眼、皮肤,呼吸道会造成冻伤。v|#2>;#

急救措施a~`mp

皮肤接触:接触液氮,解冻后脱去衣服就医。w;(j

眼睛接触:就医。c

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输氧或施行人工呼吸。ag0y~$z5{b

危险特性:氮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氮气的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容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qss6aiwj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用水冷却火中容器n]o

泄漏应急处理:切断气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处理泄漏事故,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处理液氮应配带防冻护具。/i+f40gt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设有事故强制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iy&

液氮泄露严防冻伤`0[vg

使用过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a|rfy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bgrk7p

眼睛防护:接触液氮环境应戴面罩。

手防护:低温环境戴棉手套^y,-+y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明火(盛装氮气液氮的容器)

毒理学资料tboq

急性毒性:氮本身无毒,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窒息死亡。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曝晒和撞击。

氩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氩本身无毒,但在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当空气中氩气浓度高于33%时就有窒息的危险。当氩气浓度超过50%时,出现严重症状,浓度达到75%以上时,能在数分钟内死亡。液氩可以伤皮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第10篇 氧气乙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搬运气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用推车运送,严禁肩扛、拖拉、抛滑或其他易碰撞跌的搬运方法。

3、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不准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可燃、助燃气体。

4、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5、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6、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要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7、焊割时发现回火或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割炬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8、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9、若发现瓶阀易熔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10、当气瓶瓶阀易熔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发生更大危险。

11、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12、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混吊,运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气瓶上必须有防振胶圈,气带不得漏气。

13、工作地点不固定,频繁换动时,应将气瓶装在小车上,不得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14、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收拾作业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15、使用后的空瓶应立即退回仓库,不得留在现场。

16、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第11篇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晒。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2、搬运氧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不得对准人。

3、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4、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要齐全有效,卧放时应有防滚动措施,头部要朝同一方面,堆叠高度不超过5层。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

5、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瓶内氧气不准用尽,应保留有0.2mpa余压。

二、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乙炔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电器要有防爆装置。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2、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丙酮溢出发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3、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4、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三、氧气瓶和乙炔瓶保管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需要使用作业时必须得到班长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钳工房存放地(地点确定在旧磨刀房)

2、夜间使用必须得到当班专责的确认,否则不得私自拉离钳工房存放地。夜间不需气焊作业时,要门口关好。

3、得到确认拉出钳工存放地后,拉回要知会班长(夜间作业知会当班专责)。

4、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5、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打结处。

6、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或,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不得乱涂乱画,并且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7、开启瓶阀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击打阀门。

第12篇 电解铝厂氧气瓶、乙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电解铝厂结合实际生产情况,现对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气瓶存放:

1、现场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应分类存放,存放地点要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及人员密集区域。

2、气瓶存放现场应做好定置管理。区分存放空、实瓶;存放区划线标识、警示标志、msds卡、专人负责牌要齐全;防倾倒装置要有效。

3、现场存放的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不得遗失或缺少。每个瓶体应配备2个防震胶圈,1个防震帽。空瓶外出灌装时应取下安全附件,领回实瓶后立即配备齐全安全附件。

二、气瓶日常管理及使用:

1、气瓶要建立台账,做好领取和使用记录。

2、在搬运气瓶过程中严禁混装,严禁撞击瓶体,严禁就地滚动。

3、在非动火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在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低于5米,瓶体上应有防震胶圈,放置稳固,距离明火源或热源不低于10米,特殊情况需加大间距。

5、减压阀、压力表应完好。气线应顺畅,严禁破损漏气、严重折弯。气线不得从操作者两腿之间通过,过路气线必须做好防护。

6、乙炔瓶应竖直放置,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乙炔瓶不得放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地和橡胶绝缘体上。凡与乙炔接触的附件,严禁选用含铜量大于70%的铜合金以及银、锌、镉及其合金材料。

7、氧气瓶口应保持干净,严禁沾染油脂。氧气实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0℃。

8、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关气瓶阀门要缓慢操作,切不可过急或强行用力。瓶内气体不可完全用尽,剩余瓶压不得低于0.05mp。

9、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气体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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