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氧气使用、管道安装、管道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管道脱脂等,提高氧气使用安全,保障生产、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氧气的工序、外协单位、工程建设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2-200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 第70号)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
3.1.1负责制定氧气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3.1.2负责对氧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标识、警示标识进行监督和检查。
3.1.3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氧气安全知识。
3.2生产运行部
3.2.1负责对氧气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2负责对新增加的氧气管线进行使用登记和审批,对管道敷设和安装方案审核。
3.3 设备管理部
3.3.1负责对氧气设备上的相关安全附件定期校验。
3.3.2负责氧气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3.3.3负责审核氧气设备设施脱脂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3.3.4负责组织对新建氧气管道、设施脱脂进行确认。
3.4各使用车间
3.4.1负责氧气管道的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
3.4.2负责对使用氧气的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3.4.3负责对氧气使用岗位进行氧气安全培训。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氧气使用及维修要求
4.1.1氧气使用点应远离易燃易爆存放处(包括油库、废旧擦机布处理点等)。
4.1.2 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氧气压力表必须设有禁油标志。
4.1.3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4.1.4氧气阀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氧气阀门开启时必须缓慢进行,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
4.1.5对氧气管道或阀门等进行在检维修作业时应将氧气进行排空,确认压力降为零、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作业前必须将工具及备件等进行严格脱脂处理,以免发生燃烧爆炸。
4.1.6对氧气阀门及管道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维修工具必须是专用铜制工具,且进行严格的脱脂。
4.1.7氧气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氧气的各种放散管均应引出室外,并放散至安全处。维修人员及监护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工作外人员必须隔离到警戒范围之外。
4.2 氧气管道安全要求
4.2.1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应不小于20m/s,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
4.2.2在吹扫前应把阀门等拆卸下来(包括已经校正的开孔和过滤器),防止受损。
4.2.3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4.2.4吹扫期间,同一回路上要进行数次吹扫,直到无异物排出。
4.2.5空气吹扫时,五分钟内检查用白布或白漆涂过的靶板,其上无铁锈、尘土、水份及其它脏物为合格。
4.2.6厂区架空氧气管道每隔80~100m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厂房内氧气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接口两侧应用导线作跨接,其电阻应小于0.03ω。
4.2.7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除为氧气管道服务的电控、仪控电缆(或共架敷设的为该类管道服务的专用电缆)外,其余电气线路不准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4.2.8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且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4.2.9氧气管道安装前必须对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连接部件进行充分脱脂,脱脂合格后方可连接。
4.2.10焊接氧气管道必须用氩弧焊打底,具有专业焊接资格人员进行焊接。
4.2.11氧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利用氮气或干燥无油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反复吹扫分析合格后方可送氧。
4.2.12送氧时应注意缓慢送氧,逐渐提升氧气压力,升压应逐级进行,先升50%的试验压力,经检查后,再以10%的试验压力级差逐级升压,每级停留不小于3min,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5min,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4.2.13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须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和其他相关作业票证,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4.3氧气管道置换要求
4.3.1氧气管道置换由氧气使用单位编制置换方案。由生产运行部对置换方案进行审核,并协助氧气使用单位进行置换工作。
4.3.2 氧气管道置换以氮气为主,干燥无油压缩空气为辅助。
4.3.3氧气管道置换,必须做到不留死角,将支管上的放散点都打开,吹扫必须持续一段时间,分析合格为标准。具体时间根据管路的复杂程度和管路的长短来决定。
4.3.5氧气管道置换放散点周围应有人监护,防止使用氮气置换时,有非作业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放散点周围应拉设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无关人员意外进入。
4.3.6 置换结束后应该隔离置换气源,将置换管道内的残余气体排放干净后,检测氧气浓度合格后方可作业。
4.4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安全色涂刷要求
4.4.1 氧气区域警示标识主要是指回避火源类,由火源弱到强的依次是,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远离火源、禁止使用产生火星的工具、禁止接触热源、禁止接触易燃易爆物。
4.4.2 氧气出口阀门处应该悬挂“禁油”标识(禁油阀门除外)。
4.4.3氧气管道涂色应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及公司有关要求。
4.5 氧气管道组成件及仪表脱脂
4.5.1 已铺设的管道,宜拆卸成管段或用循环脱脂剂的方法进行脱脂。不能拆卸或循环脱脂有困难的管道,应在铺设前进行脱脂,脱脂后应保持不被污染。
4.5.2 有明显锈蚀的管子应经喷砂或采用其他方法清除铁锈后,再用脱脂剂脱脂。
4.5.3 管子内表面脱脂,宜在管内注入脱脂剂,管端用木堵或用其他方法封闭。
4.5.4 大口径管子宜用擦拭法擦洗,小口径管子宜整根放在脱脂剂内浸泡1~1.5h。
4.5.5 预制好的管段宜在连接后用循环脱脂的方法进行脱脂,并应在保证脱脂剂能循环到需要脱脂的全部内表面。密封面应单独脱脂,脱脂循环的时间不少于30min。
4.5.6 管子外表面的脱脂可用擦拭法擦洗。
4.5.7 阀门应在研磨试验合格后进行脱脂。脱脂前应将阀门拆成零件清除铁锈等杂物,侵入脱脂剂1~1.5h。螺栓与金属垫片可采用同样方法脱脂。阀门壳体,可用擦拭法进行脱脂。
4.5.8 非金属垫片应选用适当脱脂剂进行脱脂,垫片侵入脱脂剂内1~1.5h,取出后应悬挂在空气流通处或通风装置内吹干,直至无脱脂剂气味为止。管道脱脂完成后应采取紫光灯照射和白滤纸擦拭法进行检查;脱脂完成后应采取气相防锈塑料膜进行封口保护。
4.5.9 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应拆下需脱脂的部件、附件及填料,放入脱脂剂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应为1~2h。
4.5.10 不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宜采用灌注脱脂剂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h。
4.5.11脱脂剂使用前应进行含油量分析。含油量分析要求:油量<100mg/l用于净脱脂含油量,>100~500mg/l时仅用于粗脱脂,>500mg/l时不得使用,使用脱脂剂必须采用分析,含油量不超过0.03%。含油量检验:不定期取样送专检部门化验。
4.5.12 脱脂后的设备、管道,不得使用含油的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及吹扫。
4.5.13脱脂检验标准:
(1)凡经脱脂的管材及附件都要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任何外来物或残余物粘在上面。
(2)检验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白色滤纸擦抹脱脂件表面,无油脂荧光为合格。
(3)对检验不合格的脱脂件,必须重新脱脂。
(4)所有脱脂件必须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式,未经认证的,视不脱脂不合格,必须重新脱脂。
4.5.14除锈、脱脂后的管道应用塑料布将管端封好,防止再被污染。
4.5.15对已经脱脂的管道及管件存放时严禁与带油类物质放在一起。应设置已脱脂管道、管件区。
4.5.16酸洗脱脂之前不得将管子、管件与阀门开口端的盖帽拆除。
5考核
各部门、车间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2篇 氧气经销站安全员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本站制订的各项安全制度,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
5.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6.负责对仓库及气瓶的安全检查。
7.发观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不听劝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领导。
8.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3篇 某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气瓶的充装、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特制定xx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气瓶检查
1、xx队所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均从具有气瓶生产、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和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2、氧气、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4、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5、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6、气瓶验收安全管理要求:气瓶验收安全管理实行“五查一登记”制度,主要检查项如下:
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查气瓶出厂合格证;查气瓶有无防震圈(瓶体上至少应装有两个防震圈);查气瓶有无防护帽;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请参见附表1)
附表1
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
序号
介质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色环
1
氧
o2
淡(酞)兰
氧
黑
p=20mpa白色环一道
2
乙炔
c2h2
白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气、乙炔气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氧气、乙炔的检验周期为每三年检验一次)。
8、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9、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10、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二、气瓶运输
日常进行气瓶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
5、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6、运输氧气、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7、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8、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9、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气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净。
10、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
11、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三、气瓶搬运
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第4篇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储安全管理措施
搬运气瓶的要求
1搬运气瓶时,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种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4.3 气瓶使用
1 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检测和气体检测等。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易燃易爆物品保持2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4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
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9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10应缓慢地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11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412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或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加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13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14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做支架等其他用途。
18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19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4.4气瓶存储
1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气瓶存储室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2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3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4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并在附件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
5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 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7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8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4.4.13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5篇 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第6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少于10米;贮存时两瓶间距离不得低于5米;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存放在有电源开关和通电电缆线附近。
二、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管理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检定,并有合格标示。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放置,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18、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三、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重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估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9、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2023年8月16日
第7篇 乙炔瓶氧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第8篇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团市委创建青年文明号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青年文明号文件,结合历年各项综合考评,进行自查和总结。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开展主要以信用建设为载体,将诚信社会、诚信患者、诚信员工的理念贯彻到每个员工的思想里,努力做到“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现将我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首先把加强理论学习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以座谈会、参观学习等形式认真进行政治学习,订阅了团刊《中国青年报》,学习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理论水平,把信用建设提到讲政治的高度。
(2)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提高职工对“诚信社会、诚信患者、诚信员工”的认识,意识到:诚信守诺,爱岗敬业是展示我系统青年文明号争创一流的时代风采,发扬我中心团员青年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倡行业新风的精神支柱,更是爱党爱国、实践“****”的具体体现。落实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为载体的青年文明号回访活动。
(3) 开展“号户”结对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把服务从岗位延伸到社会。到社区调查,上门服务义诊及开办免费健康知识讲做44次。
二、加强管理,争创典型。
1、中心主任亲自挂帅,亲自抓管理、服务及人才建设.
2、创建活动有主题,有声势,挂横幅。做到青年文明号、机关效能建设和行评工作紧密结合,创建工作做到“五个有”:有报道、有专栏、有活动室、有检查、有总结等。
3、按规定把承诺内容、服务公约、监督电话、监督台等上墙公布。
4、员工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工作场所美观整齐、服务效果良好。
5、院内环境优美,门前绿化美化,整洁卫生。
6、开展青年医师岗位技能竞赛。主要对青年医师技能操作规范为主要项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今后,我们在开展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中,要立足实际, 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创建活动更上一层楼。
2023年8月
第9篇 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塘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m3(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规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进行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2、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电管理部便函
机电技术字〔2013〕第2号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各单位:
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一、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电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第10篇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11篇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00元/人次的罚款,并要求其清退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焊割作业。
2、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氧气和乙炔运输贮存时必须加瓶帽及钢瓶护圈以防摔坏瓶阀,严禁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进行同车运输,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4、氧气瓶和乙炔瓶阀门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严禁使用凿子、锤子等非专用工具开启。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5、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爆晒。若未按要求进行遮护,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与动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12篇 乙炔气瓶氧气瓶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电焊机一次线(搭铁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之间未有明确的距离描述。
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在使用时具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要求“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 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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