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2篇 浅谈企业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企业最前沿的工作集体,加强班组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控制事故发生,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基础。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的关键,班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只有抓好了班组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才会有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因此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是抓思想是核心。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针对班组人员文化水平层次不一、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要从基本的安全知识教育着手,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坚持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时间,采用一边讲解一边提问的形式进行教育,增加趣味性、活跃学习气氛,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让职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让职工真正明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以及安全与个人身体健康、安全与家庭幸福之间的关系,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让“要安全”成为职工自觉觉悟,让“抓安全”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二是抓班组长是关键。班组管理是企业最基础的管理工作,班组长担负着对班组的日常生产和行政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的重责,是安全生产的基层组织者和责任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否,关键在班组长。班组长督促本班组的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作为班组长,首先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要在班组安全工作中身先士卒,身体力行,加强与班组成员的交流,时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营造人人“讲安全、学安全”的氛围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考虑的问题。作为最基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班组长,要经常对安全形式进行分析、总结,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动态变化,时刻做到了如指掌,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这就体现了作为最基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是抓管理是方法。班组长要严格管理,敢于管理,把安全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形式把班组管理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抓严就是要在安全管理中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一视同仁;抓细就是要深入实际,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控制异常、减少障碍、防止事故上做文章,明确各岗位的责任,把任务分解下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监督到位譬如班前要进行安全预想、预警,让职工知道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同时,要认真排查薄弱人物,实施跟踪帮教,严防在特殊人物身上发生问题。班中要时刻留心注意,做到勤问、勤看、勤动手,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班后,要对现场进行再次排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严防问题遗留到下一班,积极为下一班次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抓实就是脚踏实地,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从实际出发,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只写在文章中,而是要以身作则,深入实际,扑下身子抓落实。针对班组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与职工一道,群策群力,上下一心,花大力气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是抓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交接班制度、各项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是多年来几代电力企业工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经验、教训和智慧凝结而成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宝。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实用性,是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认真学习、掌握与贯彻好这些规章制度,是班组长应尽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义务,对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极大的保障作用。
五是抓隐患是重点。隐患不除,如芒刺在身。通过众多的事故案例仔细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下决心和下功夫去找准、消除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及管理上的不足。因此,必须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和勇气以及不查出隐患、不消除缺陷誓不罢休精神。同时,查隐患是一项非常艰苦、细致、具体的工作,班组隐患治理一定要结合现场实际,要充分利用'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出一种大规模的、全员参与的、声势浩大的群众活动氛围,让大家明确查什么、怎样查、谁负责,具体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查细、查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企业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基础,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就是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永无止境的探索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更高水平的追求精神,去推动企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发展和稳定工作,以高昂的斗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班组安全生产。
第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解决方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则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系统帮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对各级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分析。
2、安全组织机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实施对企业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同事,系统对企业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管理。
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实现安全生产投入动态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分析。
4、安全法规与制度管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系统帮助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帮助企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高效的传达给从业人员。
帮助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2规章制度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高效的传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危险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3操作规程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系统快速、准确、高效的分发到相关岗位。
4.4评估管理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后的新版本资料能够准确的、及时传达给对应部门和相关人员。
4.5修订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帮助企业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帮助企业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5.1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帮助企业建立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安全培训和教育投入的效益。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对企业的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对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动态管理,对证书有效性进行动态预警。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管理,以及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动态管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安全文化建设管理
帮助企业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帮助企业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在坚持“重惩处”的同时,坚持“管理、伦理、法理”并重的人性化教育,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公司领导深入班组,与一线职工座谈讨论,组织“车间一把手谈安全”、“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生产车间开展 “双无”(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建功活动,实施异常、障碍“说清楚”和公示制度。帮助企业编写《安全文化手册》、《“三德”规范》,拍摄《心系安全 甘做卫士》录像片等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筑求真务实、争先创优、恪尽职守的工作风气和安全氛围,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逐渐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6、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帮助企业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帮助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所有设备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保证其安全运行。帮助企业对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帮助企业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挪用或弃置、检维修、复原等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
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等环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帮助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对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7、作业安全管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2作业行为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虽然企业安全生产机制已比较健全,各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的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造成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倡“从我做起,决不违章”,营造创建“无违章企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三个明白、三个严格、一个视同”(即明白检修任务,明白危险点,明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三大措施管理,严格查禁违章,严格责任追究;不明白工作任务、危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都视同违章)活动。
7.3警示标志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帮助企业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4相关方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帮助企业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线路施工、检修、急修的大部分工作由外包队伍所承担,部分外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技术素质低,流动大,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个别车间重用工、轻管理,甚至对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就登杆干活的无证人员全然不知。为规范对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一个有效运转的管理机构,及时修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标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和“与正式职工同等管理”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评、安全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三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规考试;审查并建立外包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凭《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进场,施工现场负责人凭《安全考核上岗证》上岗。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考评,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优劣以及现场施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打分、记录,使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形成闭式循环,不断得到加强。
7.5变更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8.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
8.1隐患排查管理
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图谋,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夏、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帮助企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帮助企业隐患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管理。
8.2隐患治理
帮助企业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8.3预测预警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9.危险点监控管理
9.1辨识与评估
帮助企业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点辨识与安全评估。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帮助企业当对确认的危险点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9.3在线监控与管理
帮助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点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对危险点建立在线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企业运行的本质安全化水平。
10职业健康管理
10.1职业健康管理
帮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帮助企业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帮助企业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帮助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帮助企业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10.3职业危害申报
帮助企业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11应急管理与救援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帮助企业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1.2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实现企业预案的数字化管理,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实现分类、分级管理。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并实现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其完好、可靠。
11.4应急演练管理
帮助企业定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并实施计划管理,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和事故模拟仿真技术,开发和实现电力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灾难的桌面推演,实现企业应急演练模式的变革,提高演练效果。
11.5事故处置与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辅助企业科学的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生成相关应急方案,辅助企业科学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降低事故的损失。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能够通过系统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进行记录管理。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系统帮助快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查明的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系统帮助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对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帮助企业实施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13标准化考评管理
13.1绩效评定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如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定后生成正式文件,并可打印报送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3.2持续改进
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对所有改进过程及文档进行记录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4篇 橡胶企业检修过程中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橡胶企业的生产设备主要有炼胶、压延、挤出、成型、硫化、锅炉、冷冻、压缩、高压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橡胶,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有,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2007年8.8炼胶一起火灾事故就是教训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设备,一定要清楚设备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规定各维修间划分一个区域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和动火部门或保卫科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生产设备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维修项目负责人或维修项目助理到保卫科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保卫科管理部的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理现场的措施。
三、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锅炉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废油。
四、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桶。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五、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使用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六、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橡胶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橡胶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橡胶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设备管理部
庄超勤
第5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分工与职责
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 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 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 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 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 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动火部位负责人的职责、动火分析人的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的职责可结合本企业管理实际及参照aq3022-2008的相关内容补充制定。
3 动火作业分级
3.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 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工段长(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
4.2 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4.6 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 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 企业应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5.2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 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6.6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6.7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6.8 在有可燃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9 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6.10 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6.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倾倒、防晒设施。
6.12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点所在车间应预先通知企业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e)企业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签字。
6.13 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器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器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作业。
6.14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15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7.2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7.3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第6篇 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
安全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的安全管理工程,是连续循环的动态管理过程,既动态的人、静态的设备与空间环境之间相互联动系统。安全管理与生产管理二者是相互配合又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当班组生产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时,易造成班组在生产管理中的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密而存在安全隐患。事故的形成往往具有链式特性和相关因素在同一时间、地点的环境下易造成事故发生和人身伤害。因此,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对班组人员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行为与物及环境三个方面的动态变化进行控制(处于正常程序中人的行为动态;物由静止状态转变为动态过程中人的行为动态;处于时间、空间转变过程中人的行为动态),以防止事故链的形成和形成事故的相关因素在同一时间、地点和环境下聚合,防止事故隐患和事故的产生与发生。
1 安全管理体系在班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油田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班组工作是各项决策与技术措施落实的最终单元。由于管理范围大、现场环境变化大、员工技术水平不一、设备运行状态不同等问题因素的影响,会使班组员工在现场工作中执行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程时采取不同的安全预防措施,造成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下降,所得到的最终效果也不同。因此,针对班组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体系执行问题进行分析,并归纳出以下几方面问题 (1)企业缺乏系统培训和长效的宣传力度,员工对安全管理体系工作内容和执行标准与职责要求不清,缺乏自觉执行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的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2)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中不注重长效管理和强力的监督机制与创新能力,使安全管理体系在后期管理中缺乏有效的安全信息反馈和标准的重新评价与再执行的循环提高,使安全管理体系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修正。
(3)班组自我监察缺乏约束力和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程的执行力度,造成“三违”现象发生。
一是企业在“两书一表”中缺乏专业性的分类使用范本,使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两书一表”的内容安全措施落实与实际作业内容不符。例如某作业区在执行“两书一表”的过程中油田动火、土方拉运、临时用电、设备作业和其它项目实施都采用同一版本的“两书一表”,造成安全措施内容与实际作业不符与不严密。二是外部企业项目工程缺乏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执行力度。外部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按照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发生。例如:某采油厂采油作业区回注污水管线进行解堵作业。在用软管连接—井口放空短节至污油池进行管线排污作业时,软管与短节连接处脱落,污水携带有毒气体流出,造成现场3名作业人员中毒倒地。随后, 2名赶到井场人员在抢救过程中也晕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 2人轻伤的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事故主要原因:软管与放空旁通连接处没有固定好,使连接处脱落,造成从放空短节流出的硫化氢气体在井房内聚集;未按照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两书一表”落实安全措施。
(4)缺乏科学的安全预防措施评价体系。在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对安全评价认识上存在着误区,认为只有在大项目、大工程应用安全评价。所以在日常的油田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是凭安全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制定安全预防措施,缺乏从计划、组织、管理、运行和检修等全过程中考虑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问题。从而使落实的安全预防措施不科学、有缺陷。例如某厂油品车间液态烃罐区段长和一名操作工进行裂解c4储罐脱水作业。于15时c4罐进行脱水,段长先打开罐底部两道脱水阀,下部阀门开度为两圈,上部阀门开度为两圈,没有水流出。因气温较低推测阀门冻堵,即用蒸汽c4罐脱水阀进行加热。罐脱水管排出物遇空气着火。造成40 t物料损失的火灾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操作人员在进行罐脱水作业时,在两道脱水阀开启的情况下,用蒸汽对脱水阀进行化冻,导致沉积在脱水阀门上的丁二烯过氧化自聚物流出遇空气引燃物料着火;没有开展科学的、系统的安全预防措施评价。
(5)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密,使安全预防措施无法保障落实,引发安全事故。例如某有机厂苯胺车间废酸提浓单元在停工检修过程中由于闪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按照该厂大检修计划安排,有机厂苯胺车间废酸提浓单元室内同时进行落水管预制、建筑物维护粉刷、酸性水罐拆除及罐顶雷达液位仪拆除工作和动火作业。在拆除酸性水罐下封头出口法兰时,发现有黄色液体流出。当未排净的酸性水罐中含苯的残余液体蒸发后遇到正在预制落水管焊接作业的明火发生爆燃。主要问题:设备清洗不彻底;缺乏严格的交接手续和监督制度;多项目同时施工;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和防范措施;外来施工单位缺乏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2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力度的措施
(1)抓好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使用规范统一的安全应急预案文件标准和员工操作标准及安全行为标准,定期在班组中开展演练培训工作,全面建立“四个规范”:规范安全体系培训;规范班组施工作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班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程序;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准则,使班组的被动的随意管理上升到主动的规范管理;使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做到“六到位”即:意识到位、观念到位、知识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行为到位。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强力监督机制,大力推行内部模拟异体(监督和管理分开)监督机制,形成专业部门不断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再修订与完善;主管部门对安全管理体系预防措施审查与监督;运行部门对安全管理体系预防措施的现场落实与监控的三级监督工作管理机制。
(3)完善“两书一表”审批、检查制度。应根据油田作业的不同特性与要求(动火、动土、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建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两书一表”的内容和安全预防的措施,并根据现场施工安全级别的不同进行审批、检查与落实,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建立班组现场施工管理的风险评估制度,对生产现场从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总结、检查、评审进行全过程的安全评价。把安全管理与“三基”(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基层建设)和“三标”(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标准化操作)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在贯彻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遵循国际通行的pdca循环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管理由制度d2405/1,管理向标准管理转变。
(5)发放安全管理细则手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员工个人诚信与技能记录,明确规范操作标准,细化操作内容和关键控制点部位的安全要求。通过对现场作业环境、物品放置、警示标志和行走路线等方面应用色彩标示的管理方法,确立采油区、站、井在不同的工作环境、操作状态和危险级别的色彩标识。
(6)确立企业每一个岗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使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安全政策战略目标实现有效的统一。并针对生产现场的特点制定安全计划、隐患识别、程序控制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结 语
通过建立以安全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为核心,强化企业异体安全监督体制,结合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国际职业卫生健康标准为内容的分级管理模式,推行从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总结、检查、评审的全过程安全评价,就能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体系的规范管理,提高班组措施落实的执行力度和员工按照标准操作,从而杜绝“三违”现象,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石油企业班组的本质化管理。
第7篇 突出五抓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要突出抓领导。就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安全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领导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与测试,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能力上胜任安全管理工作。就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要害部位承包制度,落实承包责任,通过领导干部承包点的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就是要强化安全法规和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把安全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岗位安排挂钩,使领导者能够本着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突出抓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安全教育,要突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能力的提升,坚持教育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企业职工队伍特点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确立教育培训内容,做到为我所用,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创新教育培训载体,通过“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全示范岗”、“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故事演讲、安全预案演练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要突出持证上岗制度,对那些关键要害岗位的职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要突出强化三级安全教育,凡是新入厂的职工、转岗职工,都要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要突出抓检查。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就要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做到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多样化。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同时,还要重视抓好重要节日前的检查、恶劣天气的检查、季节转换前的检查,等等。在安全检查中要坚持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与岗位提问、考试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相结合,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对边远工作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建立整改情况信息反馈制度和复查回访制度,做到小隐患不过夜,大隐患及时改,没整改验收前,做好防范措施,通过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突出抓班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班组是企业的组织细胞,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安全工作的落脚点。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班组,难点也在班组,班组的安全管理效果怎样,直接影响到企业全局的安全工作状况。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班组安全员队伍建设,要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安全业务技术精、组织管理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骨干职工选拔到安全员岗位上来,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员培训制度和岗位考试制度,实行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安全员的工作能力,调动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定期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标准化达标检查,凡是不达标的班组,要制订限期达标计划,督促管理达标,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班组职工的从业行为,不断推进班组安全工作上水平。
五要突出抓考核。严格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举措,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考核,就难以分出工作的优劣与差异,就难以实施奖励与惩罚,就难以调动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考核,就是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班组都不得参于任何先进集体的评选,凡是有“三违”行为的个人都不得参于任何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就是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对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员和广大职工各自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岗位安排相挂钩。就是要坚持抓好对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指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挂牌并兑现安全奖,做到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奖罚分明,严格兑现,发挥考核在安全管理中的杠杆作用。
第8篇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镇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领导负责”的制度,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还应有一名领导分管。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业卫生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和卫生”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
(二)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规、规章、标准;
(三)指导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负责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测、救护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审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工业卫生条件;
(六)制定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和办法;
(七)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培训;
(八)组织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检查,建立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九)推广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和审核先进企业评选中的安全、工业卫生指标。
第七条 企业的法定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还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第八条 企业应确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工业卫生监督员。企业的安全员、工业卫生监督员在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承包指标;
(三)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
(四)制定并实施企业的安全和卫生防护的技术改造计划;做好劳动场所和生产设备的防护管理;易燃、易爆企业应普遍使用防爆器材;
(五)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检查、事故报告、教育、奖惩等规章制度;
(六)负责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技术改造经费的计划、使用及管理;
(七)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的竞赛活动;
(八)建立安全档案和健康档案。
第九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和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干部及技术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参照行业部门和国营企业有关规定解决好福利待遇。
第三章 管理网络
第十条 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县,管理到乡,工作到厂(矿)。
第十一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测、救护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业(企业)办应根据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业卫生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十三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负责。
第四章 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引导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合理布局厂房,做好要害部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骨干企业和重点防火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制定防火措施和救护方案,建立防火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群众性的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商公安部门,参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组织条例》的规定,装备消防队伍。
第五章 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引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改造,增加投入,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负责安全、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组织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示范性工程。
第二十条 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技改资金,应按有关规定,在企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防护的企业,应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控制与监测设施,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六章 培训教育
第二十二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大力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搞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法制教育。
第二十三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特殊行业的企业领导和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基本知识的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对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应知应会培训;企业应有计划地选派骨干到大专院校代培学习,逐步建立一支既懂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又懂技术的管理队伍。
第七章 监督职责
第二十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监督制度,设安全监督员、工业卫生监督员。其职责是:
(一)监督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企业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监督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技改计划的实施、技措费用的使用;
(四)监督企业对尘毒作业危害的防护;
(五)督促企业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的配备、维护及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
(七)检查企业对培训教育计划的落实;
(八)发现险情时,作出相应的防护处理;遇有重大隐患,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查处伤亡事故,做到查明原因、受到教育、加强防范等;
(九)监督企业有计划地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
(十)依法制止或支持企业拒绝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中的摊派、非法收费和罚款及其它假公济私、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员、工业卫生监督员,须经部、省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安全监督员证”、“工业卫生监督员证”。
第八章 事故查处
第二十八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规定》和农业部《乡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事故查处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 查处各类事故,应坚持找不到事故原因和责任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均要建立健全伤亡事故纪录、查处事故报告档案、职工伤亡月报制度。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一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先进集体、个人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县以上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取得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予晋级。
(一)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
(三)年度安全控制指标下降幅度较大;
(四)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
(五)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
(六)关心、支持、帮助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
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违反国家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特大死亡事故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在生产过程中,明知有事故隐患而未及时防范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特大事故的;
(四)有隐瞒特大事故不报的;
(五)摊派、非法收费和罚款及假公济私、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部门、单位、个人。
第三十四条 凡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或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不得参加当年先进评比;造成上述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不得参加个人表彰、奖励和晋升。
第三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强化煤炭企业的安全文化管理
安全是煤炭企业永恒的主题,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强化煤炭企业安全文化管理,是现代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实施安全文化管理,就是将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理念内化为职工安全行为的自觉,引导职工把企业的安全形象、安全目标、安全效益同个人前途、家庭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之对安全的理解、追求和把握同企业要达到的最终目标趋向一致,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和谐管理”。
安全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价值、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宗旨,也是全体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共同行为准则和共同行为习惯。为把这一核心理念真正贯穿于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我们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文化管理。
首先,要强化企业的“安全观念文化”。
一是强化“安全第一”的文化观。体现在实践中,就是在思想认识上,安全应高于其他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安全权威应大于其他组织或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安全应重于其他工作所需的资金;在知识更新上,安全知识学习应先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在检查考评上,安全的检查评比应严于其他考核工作;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优先。安全既是企业的目标,又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文化观,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重视生命的情感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健康是人生之本。而事故对企业、对职工安全的影响,则意味着生存、健康、幸福、美好的毁灭。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强化“善待生命,珍惜健康”之理,是我们每个企业、每个职工都应该建立的情感观。要通过“爱人、爱己”“有德、无违”来体现,用“热情”的宣传教育激励职工;用“衷情”的服务支持安全技术人员;用“深情”的关怀保护和温暖职工;用“柔情”的举措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用“绝情”的管理爱护职工;用“无情”的事故启发职工。
三是强化安全效益的经济观。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不仅是企业的工作责任和任务,也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效益的基本备件。企业必须树立起安全经济观。
其次,要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措施。
一是要加强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实现安全理念根植。企业要坚持以全体员工为主要对象,进行长期反复的思想、态度、责任、法制、价值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充分阐释安全文化,大力传播安全文化,系统灌输安全文化,认真实践安全文化,唤醒人们对安全健康的渴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认识,提高安全觉悟,提高安全行为的自觉性。如新矿集团鄂庄煤矿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注重职工的安全理念根植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逐步培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理念体系,从而使该矿连续 16 年实现了安全生产。
二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企业要充分挖掘自身的教育资源,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要利用有线电视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利用局域网、办公网举办安全培训班、学习班;利用板报、墙报、竞赛活动等手段,对职工进行生产作业安全技术知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社会公共生活安全知识、抗灾避险知识、自我保护知识等内容的普及教育、再教育、继续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自觉应用。同时,企业应通过布设一些安全文化气氛浓,有益于人们增强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知识的宣传标志,利用节日、厂庆、员工节、安全月等时机,开展各种有益于安全文化建设的文体活动,不断渲染和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职工在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教育和启发,从而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三是强化安全文化的制度建设。先进的思想和文化需要用制度固化下来,只有融入制度中去,文化才会发挥出巨大的力量。安全文化建设也是如此。所以,不断充实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就是创建和推行安全文化的过程,也是企业安全管理价值观逐步具体化的传播过程。我们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运作的企业安全管理网络。要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基本法规、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等,通过制度保障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文化管理。
第10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关注的几个问题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积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则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笔者通过对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提出目前安全管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
各级领导和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在人员责任事故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约占80%。因此,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应成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
(1)健全、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前,电力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对企业领导、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明确规定,而对职能部门的各个岗位、班组及个人的安全责任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要根据每个岗位在生产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2)定期检查各级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的实践证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在各级领导,核心在主要负责人。因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上,放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上,放在安全目标的完成上,从而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
(3)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2 建设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解决安全工作深层次的问题。这就要求:
(1)坚持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企业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创造心情舒畅、关系顺畅的软环境和工作条件完备的硬环境;
(2)引导、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的法律意识,始终牢记“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出自违章”的经验总结,规范工作行为;
(3)加强安全获救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榜样,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仅要通过企业内外事故的剖析,而且要建立电力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室,展示恶性事故发生现场及当事人的照片,用血的教训来唤起员工地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析、总结并推广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先进安全文化的建设,非一朝一夕可成,需要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
3 加在培训力度,忙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
在电网不断发展、技术不断更新的形势下,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的提高已迫在眉睫。根据电力企业目前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情况,以及常规培训侧重理论和考证培训的两头,应加大现场作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尽快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在这方面应当做到:
(1)衽岗位竞争和绩效考核,通过加深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促使作业人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通过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增加才干、提高技能;
(2)加强脱产培训和现场实践,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要克服以往培训内容大众化的弊病,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培训。要注重现场实践的培训,增加培训的实用性。最重要的是,要严格培训结业的考试考核,防止考试考核人人过关,使培训工作流行形式,并促使被培训人员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放在安全技能的提高上,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4 重视查评整改,提高电网和设备的健康水平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图谋,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夏、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5 以新的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电网在壮大,技术在发展,改革在深化,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更应创新。近年来,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如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安全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作业、设备评估等。这些理论和方法,在安全生产中起了重要作用。今后还应对现已使用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加以总结、完善,并研究和学习更新的理论和方法。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一项系统工程,安全航天部 出现问题不是靠一二个先进理论就能解决的。因此,电力企业仍须坚持已有的有效管理方法,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好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不断用先进的安全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6 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即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则,一是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尽相同,有的还很低;二是电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不一样,有的隐患还未被掌握;三是外力破坏和事故防不胜防。因此,电力企业应树立风险忧患意识,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瓜机制,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些,后果设想得严重些,措施考虑得周全些。
7 注重调查研究,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
基层班组和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安全管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要随着基层班组的构成和施工现场的变化而调整,以达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有效。电力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地理环境、地域文化、人员素质的差异,各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的管理方法、现场施工的作业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需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归纳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11篇 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
安全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在管理领域的表现形式,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组作为企业的细胞,在安全文化建设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实践证明,企业班组建设需要安全文化,安全文化也只有与班组建设的实践相结合,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一、 安全文化建设在班组管理中的作用
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一方面,企业的大部分设备都集中在班组,企业的生产任务要靠班组去完成,同时事故也多发生在班组,因此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实施重点;另一方面,先进的管理制度,科学的作业方法,合理的劳动组织,完善的安全措施,都要靠班组去贯彻、去落实,因此班组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作为企业,必须抓好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班组,特别是班组长,则应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在班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抓好安全文化建设。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很多企业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认为班组只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就行了,班组没有必要太认真。这种认识是没有看到安全文化建设对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因为通过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可以营造安全氛围,宣传和传播安全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观念,把安全作为生活与生产的第一需要,自觉地保护自己和他人;通过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可以牢固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科学知识,学会安全技能;通过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可以实践、开发和创新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与抓好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一致的。二是认为抓安全文化建设是上级领导和机关的事,与班组关系不大。这显然也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当然,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上级领导和机关负有重大的责任,但这不等于说班组负有的责任就可以放弃或减轻。因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归根到底要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个职工,只有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了,整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才会有牢固的基础。更何况安全文化建设具有层次性的要求,只有破除“上下一般粗”的做法,形成各自的特色,才能保持企业安全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三是认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只是抓虚的,不是抓实的,是物质条件不足以精神来补。这也是错误的。安全文化即人类安全活动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观念、行为、物态的总和,它包括安全精神文化和安全物质文化。作为班组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要抓安全精神文化建设,向职工灌输安全理论,增强他们的安全观念,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另一手要抓安全物质文化建设,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所以,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关键在务实,应使安全精神文化与安全物质文化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四是认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这个题目太大,应达到什么标准不好把握。其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标准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安全目标上,应实现控制未遂和异常,实现事故零目标;在安全教育上,应实现教育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的四落实;在安全防护上,应做到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在作业环境上,应实现隐患和危险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要坚持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新做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模式和主要内容
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如下:一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二是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安全规程制度;四是现代安全管理;五是安全教育;六是安全措施;七是安全减灾;八是安全效益;九是安全道德;十是安全环境。
三、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一是发动职工制定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规划。加强班组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长期建设规划和短期打算。重点内容的确定应有针对性,应注意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弱项。二是要把安全文化建设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决不是离开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另抓一套,而应该找准切入口和结合处。应从基础抓起,让职工了解什么是现代安全文化,如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三是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要避免因循守旧,接纳现代安全文化;也要继承传统安全文化,推陈出新。四是通过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安全文化的内涵及作用,使广大职工成为安全文化的传承者和开拓者,从而将他们的安全素质提高到更高的层次。
班组犹如一个大家庭,是一个具有不同层次的群体。群体中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不同,个性也不尽相同,都有自己特定的心理环境。这就要求班长在工作中不能以自己的处事标准来要求别人,要善于发现对方的长处,因势利导,尊重职工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并考虑到每个人的心理状态,注意解决人们在交往中产生的矛盾。应鼓励年轻人多学多问,提倡有经验有技术的同志多讲多教,在经验交流的过程中,加强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和巩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团结在班组群体的周围,把职工的个性发展寓于班组的共性之中,形成个性与共性相一致的共同利益,充分调动全班的积极性,创造团结和谐的集体气氛,齐心协力,更好地完成班组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
公共服务部 田宝庆
2015.6.
第12篇 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领
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好如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不同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不同,企业必须根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职工工作时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外来施工单位承接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7、厂区交通须设立限速标志牌,防火重点区域应明确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8、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
9、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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