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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热度:72

某某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范例

第1篇 某某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范例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公寓内、寝室内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发现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否则本寝室人员均摊。

二、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电热器、电热棒、电熨斗、电吹风、电褥子;动用明火、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等。一经发现(查出)没收器具。

三、不准私自留宿客人,严禁留宿异性。

四、来访客人须到公寓值班室登记,经楼宇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公寓。

五、搞好寝室内卫生,寝室内卫生要按寝室规范标准执行。各公寓要开展寝室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达标的寝室要授予“流动红旗”,对卫生差的寝室,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严禁在公寓内吸烟、打架斗殴、经商、酗酒、赌博、打麻将、跳舞、玩杠玲、打球、摔酒瓶、器皿、燃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七、不准擅自移动消防器材和破坏消防器材。

八、未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及床位。

九、公寓关寝和熄灯后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十、保持和维护公共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走廊、水池、便池、下水道倒杂物;不准从窗户向外倒垃圾、倒水、倒脏物和扔酒瓶等物。

十一、保持公寓楼内墙壁洁净。不准往墙上粘贴任何物品;不准往墙上乱写、乱画、打球印、按手印、踩脚印;不准往墙上按图钉、钉铁钉钢钉。

十二、不准在公寓内存放自行车、杂物等。

十三、严禁私自开启公寓内电控柜,如保险丝损坏,向值班员说明原因,交付保险丝款后,由维修人员更换。

十五、公寓内设备如有损坏,要马上向公寓值班室报告,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属于人为破坏的要加倍赔偿。

十六、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寓工作人员,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辱骂工作人员。

十七、寒、暑假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公寓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公寓统一安排住宿。

十八、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夜不归宿,如有夜不归宿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九、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给予处理。

第2篇 某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学生住宿的分配和调整,学生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二、学生持交费票据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三、公寓楼早6 :00 开门,晚11 :00 关门,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私自在外住宿,严禁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住宿学生携带行李物品出楼时,须登记有效证件,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

五、爱护公物,寝室内设备如有损坏,由寝室长到宿管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六、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电源和阀门。严禁私接电源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做饭。

七、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寝室的卫生、纪律和安全,建立值日生制度。坚持每天清扫,垃圾装袋放至指定位置。禁止往楼道或窗外扔垃圾或倒水。

八、防火防盗,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污染物品。

九、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打架和打麻将,杜绝饲养宠物等。

十、严格执行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3篇 学生公寓宿舍计算机管理和使用规定

鉴于目前学生公寓的计算机日益增多,给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进一步构筑和谐校园。同时为促进学生公寓计算机健康、有序的使用,保障学生计算机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学生公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在宿舍安放计算机时须向公寓中心写出书面申请,并签订《学生公寓计算机使用协议书》,准许后才可实施。

二、 计算机用电实行有偿使用,每宿舍每月免费供应25度电,超出的部分自费,并于每月5日前交清。

三、由于学生使用自备计算机而产生的寝室电费超额问题、寝室成员纠纷问题,由使用者自行和寝室成员协商解决。

四、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并经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鉴定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使用科学、规范,宿舍无人时须关掉电源,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插座、网线或网络端口,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计算机放置寝室,一律凭正式的购销凭据登记,如由于计算机造成财产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对自备计算机发放《学生宿舍自备计算机登记卡》,学生凭登记卡和有效证件作为计算机进出宿舍的凭证,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利制止并检查其来源。

八、学生自备计算机必须放置于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登记的寝室,否则按未申请处理。如遇寝室调动或确实要更换存放位置,必须重新申请。

九、 严禁安装、观看、传播*、淫秽、违反国家法律的游戏、图片、文件、vcd光盘或上网查阅不健康信息。

十、 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活动。

十一、计算机使用时间限制在自习和活动时间,严禁在公共休息时间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

十二、 计算机作为学生的贵重物品,学生必须自行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盗和电压变化,出现异常,须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规定解释权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处保卫处

第4篇 学生公寓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自备计算机的管理,促进学生宿舍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自备计算机是指由学生出资在宿舍内自行配置使用的台式、便携式等各类计算机,以下简称自备计算机。

2.申请使用条件和程序。申请使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级学生不得在宿舍中安装、使用计算机;申请时前一学期的考试成绩合格;申请前一学年内未受到过纪律处分;所在宿舍平时宿舍文化建设状况良好。申请程序: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学生自备计算机申报表》;填写《学生自备计算机申报表》;所在系部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同时报送宿管中心备案。

3.登记管理。宿管中心凭审批后的《申报表》对自备计算机进行统一编号,发放《自备计算机使用证》,学生将《自备计算机使用证》贴在自备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上,以备检查。学生凭《自备计算机使用证》办理自备计算机转让和出入校园等手续。

4.使用要求。自备计算机只准用于与学习有关的活动,严禁使用计算机玩电子游戏、看黄色碟片和上黄色网站。若发现一次在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从事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将给予责任人以通报批评处分;若发现两次将给予警告处分;若发现两次以上将收管自备计算机并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计算机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严禁在中午12:00~13:00和晚上21:30以后使用音箱和话筒。使用计算机时,不准私拉乱接,更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主动与同宿舍成员协调,承担因使用自备计算机而增加的电费开支。对因自备计算机管理使用不善引起纠纷或违反校纪校规的,教育管理部门有权取消该生或该室的自备计算机申报和使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5篇 e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活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遵守作息制度。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不准晚归和夜不归宿,特殊情况晚归者,要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进行登记。不与社会上的人拉关系,以防上当受骗。

二、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有事情请人通知或者电话联系。

三、不能私自拆装和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否则给予处罚及赔偿。

四、学生宿舍及楼道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违反上述规定除没收电器外,还将按照《河北省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在宿舍及楼道点燃废纸及其他可燃物品,睡前或离开宿舍前要将燃烧的蜡烛熄灭,夏季蚊香要远离易燃物,离开宿舍要熄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进入宿舍。

七、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组织舞会、打麻将、经商等行为。

八、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狗、猫、鸟等宠物。

九、自行车严禁进入宿舍楼,违者严肃处理。

十、宿舍内不准存放现金,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款时要添加密码,存折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十一、离开宿舍必须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一层窗台不准放置贵重物品,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接受值班保卫人员检查。

十二、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坏人要即使报告,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即使报案。

学生处保卫科公寓部

第6篇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3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公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手册》,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学生公寓公共安全是每个入住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应于各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2、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3、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冰箱、空调、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4、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5、严禁在寝室内吸烟。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7、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8、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9、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灭火时除外)。

第六条 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晚归和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情况。

3、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

4、学生离开寝室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离校或调换寝室时应将钥匙交回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5、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行为。

6、严禁从公寓窗口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7、严禁在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8、严禁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9、严禁将非本公寓的人员带入学生公寓,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

10、学生有协助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公寓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

第七条 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需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购买;在将计算机搬入公寓时,须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才予以放行。未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开具出门证,计算机一律不允许带出学生公寓。

2、使用计算机应当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

3、严禁私自跨寝室、跨公寓进行计算机联网。

4、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计算机,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及相关资料。严禁利用互联网泄露国家机密、查阅、浏览、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严禁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严禁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向他人提供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进行违纪活动,提供者与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5、学生开设的各种计算机网络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开设网站(网页)必须向学院信息中心申报。网站在运行中须保存60日的工作日志,并有完善地防范各类有害信息的制度和措施。严禁个人开设各类交互式栏目(如bbs、讨论区、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及电子邮箱服务。

第三章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处分

第八条 违反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对初次违反第五条(除第五条第九款外)规定者,除收缴违反规定使用的物品外,写出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理。对初次违反第五条第九款规定者,除照价赔偿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对再次和多次违反第五条的规定者,除收缴违反规定使用的物品外, 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3、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视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因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违反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一、六款的行为,视其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四、七、九款的行为,视其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3、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五款的行为,视其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违反《规定》第六条第八款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性质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违反第七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视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理:警告直至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同时给予下列处理:

1、取消参加当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

2、取消参加当年各种奖学金的评定和享受特困补助或各种无偿资助。

3、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毕业时不授予学位。

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 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与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于颁布之日生效。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办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7篇 大学生公寓晚归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晚归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根据《**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建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晚归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广大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按时进入宿舍就寝。学生公寓周日至周四22:00关闭大门,周五周六23:30关闭大门

二、学生在上述规定的公寓关闭大门时间至24:00进入宿舍的为晚归;凌晨12:00至6:00进入宿舍的为夜不归宿。晚归和夜不归宿按《**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处理。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每周通报一次。

三、晚归、夜不归宿学生进入学生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若未带有效证件,需同班同学持有效证件到公寓值班室确认晚归学生身份之后方可进入。登记时虚报姓名、学院(部)、学号等信息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晚归(包括周五、周六请假回家或外出不返校住宿),必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签字批准送至公寓中心办公室,否则视为夜不归宿。若因学校、学院以及分院(部)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经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院(部)辅导员(班主任、导师)批准,并提前出具对住宿晚归的学生书面假条。在校内外从勤工俭学类工作不能按时进入宿舍就寝,不可作为晚归理由。

五、凡擅自爬门、爬窗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学生赔偿。且因爬门、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楼提供方便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翻爬门窗以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严格按《**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建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手册》有关规定通报到各学院(部)并将加重处分

六、住楼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查宿时间为:21:50―22:20,同学们应积极配合查宿工作;如查宿有疏漏的请相关同学于当日到值班室核实。凡拒绝查宿的、恶意阻饶查宿的,管理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留宿异性者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对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行为的学生名单将在《公寓简讯》予以公布。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规、校纪、校规加重处理。

第8篇 学生公寓宿舍借用钥匙管理规定

1.借用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或足够的证据证明借用人的身份和寝室;

2.借用备用钥匙要押证,如无证件,至少报出2名以上同寝室同学的姓名,对照花名册确认;

3.核实确认借用人寝室,必须登记借用准确时间方可出借;

4.借用钥匙必须在15分钟内归还,并准确登记归还时间,超出时间要说明原因;

5.住宿人员只能接应本人寝室的钥匙,并且不得拿到公寓(宿舍)区域以外;

6.钥匙只能单个出借给住宿人员。

第9篇 某学生公寓宿舍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第1条 遵守学校作息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按时出入公寓(宿舍)楼;公寓(宿舍)楼夜间21∶30熄灯及关门(节假日、周末22∶30熄灯);严禁迟归、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对于迟归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公寓(宿舍)。

第2条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学校根据各公寓(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2.墙面清洁,无蜘蛛网吊灰,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允许根据个人需要和爱好进行一些不破坏墙体、不影响整洁的装饰设计。

3.床面不堆放杂物,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各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

4.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书架内书本、物品须放置整齐;书桌下鞋子及其他物品放置整齐。

5.保持地面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无痰迹,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纸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

6.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物。

第3条 爱护公物(如电开水器、洗衣机等),保持宿舍内公用区域的整洁,桌椅、水龙头、电开关、水箱等公用设施须妥善使用,保持清洁完好。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

第4条 讲究文明礼貌,自觉保持宿舍区的安静。公寓(宿舍)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等。熄灯后,不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播放音响,在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情况下,进行娱乐性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团结友爱,文明交往,不在宿舍区内酗酒、赌博、聚众闹事。

第5条 严禁擅自在宿舍区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直销、促销等经营、宣传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不得在宿舍区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宿舍区内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须经学工部门批准。严禁在宿舍内观看、收藏、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第6条 学生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第7条严禁进入异性公寓。如确需进入者,须凭有关部门证明经宿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8条 自行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禁止将自行车带入公寓(宿舍)楼内。

第9条 遵守计算机的使用规定,个人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盗工作。

第10条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11条 积极参加达标寝室(楼幢)、文明宿舍以及党员、团员示范宿舍的评比。

第10篇 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保证学生正常用电,规范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电应本着安全、合理、节约的原则,不开无人灯、长明灯。

2.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配给免费用电量为每生8度/月,每年以10个月计。为提倡学生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免费指标按学期配给,当学期有效,寒暑假不补贴。用电超过补贴数由学生自付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分摊)。寒暑假用电单独结算,用电为有偿使用,采用预付费制假期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

3.周日到周四供电时间为6:00~21:30;周五、周六供电时间为6:00到22:30。

4.学生公寓用电管理使用智能用电管理系统,购电方式采用预付费制,当宿舍电量≤5度时,所在楼栋值班室将及时张贴通告,需要购电的宿舍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时购电。

第2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时间天气、温度等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调整供电时间,遇重大节假日供电时间也将作适当调整。

第3条 禁止私接电源及使用各种违禁电器。发现电器设施损坏,及时到楼栋门卫处登记报修。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非学生公寓(宿舍)配备的家用电器(如饮水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不得搬入宿舍。

第11篇 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2

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二)

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运行成本,根据学生公寓假期工作实际,特对假期住宿学生做如下规定。

1.假期住宿的学生须经院(部)统一核查、批准后在放假前一周内将名单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公寓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批准住宿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2.原则上只有大三学生或由经学校批准的其它学生可以提出住宿申请。

3.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准在校内住宿(2023年6月7日至8月26日)。批准住宿的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4.住宿学生由公寓中心统一办理临时证件,持证出入公寓。开学后将证件交回公寓中心,补证或证件丢失者,需交纳工本费;

5.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容留外人住宿;发现无证人员住宿,每天收费20元,收费日期自放假之日是起计算;

6.严禁留宿异性,严禁将床位出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住宿学生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住宿学生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身份核查,提供相关证件,对人证不符或不能提供证件的,将予以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假期期间水电使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10.设施维护、维修按正常程序进行;

11.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或不能在学校住宿的,要及时通知院(部)辅导员,并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12.住宿期间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第12篇 桃源一中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管理规定

源桃一中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解决生活用热水,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保障公寓楼热水的正常供应,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IC卡拨款与管理

1、将IC卡放入拨款机(每栋一层通道口处)的卡槽中,停3秒钟后,即完成拨款(一次拨款15元到用水区,IC卡余额不足15元时即不能进行拨款)。

2、妥善保管好IC卡,避免被水浸湿后无法使用。

二、刷卡器及附件管理

1、每栋寝室的卫生间均安装了刷卡器和淋浴喷头,在规定的供水时段内,将IC卡放入插卡槽中,喷头即出热水,洗澡水温根据个人需求调节混水阀。

2、严禁擅自拆卸和人为破坏刷卡器及淋浴喷头等,以免造成用水故障和人身安全事故。

3、刷卡器每部单价350元,淋浴喷头、阀门、龙头等每个单价50元。若属人为损坏,照价赔偿,管理人员将组织不定期检查。

三、热水管理

1、学生洗澡和使用热水,刷卡计费标准按流量计算。

2、爱护好供水设备设施,注意节约用水,寝室里的供水管道、刷卡机等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宿管员登记报修。

3、严禁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偷用热水,一经发现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供应时间

供水时间段夏季冬季

中午(周一至周六 ) 12:00--12:40 12:15--12:55

下午(周一至周六)17:00--19:00 16:30--18:30

下午 (周日)14:00--19:00 13:00--18:30

晚上22:00--22:40 21:30--22:10

五、投诉与报修

投诉:

杨科长 电话:

夏科长 电话:

报修:

潘工电话:

叶工电话:

罗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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