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目的:保证办公室安全及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氛围。适用范围:全公司内容:
1、办公室安全管理
1.1、总经办负责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由总经办主任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1.2、防盗注意事项:
1.2.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安防设施。
1.2.2、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下班时,经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去。
1.2.3、个人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内。
1.2.4、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1.3防火注意事项:
1.3.1、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3.2、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
1.3.3、总经办主任应不定期检查所有消防设备设施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更换修理。
1.3.4、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2、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2.1、总经办负责办公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和定期组织打扫工作,日常的卫生保持,各部门要有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方式(如专人负责、轮流值日等);每周五下班前1小时由总经办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
2.2、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办公区域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并有权指责批评任何违反公德的行为。
2.3、各部门要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做到“四无”(四无: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棚顶、墙壁无蜘蛛网)。
2.4、员工应保持桌面清洁和桌面摆放物品的整齐美观,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做到“三整洁”(三整洁:办公现场整洁;办公用品、电脑、文件资料、桌面整洁;原始记录整洁)。
2.4.1、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具必须竖放。
2.4.2、办公用品:常用的办公用品(如笔、订书机、涂改液、即时帖、便条纸、橡皮、计算器等),可以集中放在办公桌的一定区域内;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可放入抽屉内;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2.4.3、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离开半个小时以上,椅子应放回桌洞内。
2.4.4、电脑:电脑置办公桌左前角或右前角,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2.4.5、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办公桌下右前角。
2.4.6、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2.4.7、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架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2.4.8、办公室墙面及办公设施:不得私自张贴画报、随意涂鸦、嵌入铁钉等,不得破坏墙面美观。
2.5、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吸烟可到指定的位置(如走廊、卫生间)。
第2篇 工程项目饮食卫生与防病防疫安全管理
1编制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建立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卫生防疫管理体系,其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管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正常施工生产秩序,防止病情疫情进入施工现场。
2管理机构
2.1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卫生防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各部室部长及主办人员担任组员,并有专职医务人员驻场进行监控。
2.2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分工明确,有卫生区域分工图,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定任务搞好卫生。
2.3施工现场食堂设兼职卫生员,每天坚持检查食堂卫生,坚持食品验收,并做到验收有记录。
3管理人员职责
3.1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科学齐全合理,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且切实可行。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卫生防疫消毒管理制度》。
3.3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3.4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5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健康检查。
3.7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第3篇 厂区安全卫生教育管理
厂区安全卫生教育
1安全卫生教育的目标
a)物的方面:主要检查由于看惯了的原因,容易对异常看漏看错。
b)人的方面:仍旧是劳动保护用具穿着的不合规定,对来协助工作者的教育容易忽视。
c)作业方面:非正常作业和转换安排时的准备不够,很多时候会感觉突然。
2教育的种类和内容
2.1知识教育
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结构、功能、性能、要有个概念。
使其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
教授安全卫生有关的法规、规定和标准。
※不仅使其理解,还要教授活用的方法
2.2解决问题的教育
找出原因解决问题。以过去或现场存在的问题为例,使其了解,从发现
问题,查明原因,确认事实直到采取对策过程的手续方法。
指出目标,处理问题也象上面一样使其理解手续方法。
※培养观察问题的能力、即培养直观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
2.33)技术教育
使其学会掌握作业方法和机械设备操作方法以及掌握程序与重点。
※培养适应能力以实际操作为主来进行。
2.4态度教育
对安全作业从思想上重视并实行。
遵守工作场所纪律和安全纪律。
提高工作积极性。
3教育方法
关于安全卫生的教育方法,如不按照以下的八原则进行指导,效果是不会好的。
3.1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教育训练,只有对方记住并提高了,才算达到目的,根据对方的劳动能力考虑教育内容和准备教材。
3.2动机是重要的
为使下级更好地理解重要性并接受要求目的,就要了解下级的要求,把目的和要求结合起来。
3.3从易到难
根据对方能够理解和接受的程度确定教授的内容,逐步提高以达到要求的目标。根据目标和内容确定的个别指导还是集体指导为好。
3.4一次一事
人们一次不能记住和学会很多事情,一次只教一件事情就容易理解和接受。
3.5反复进行
反复地讲给他们听,做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就能记住。知识教育要广泛地从各种角度去教;技能教育要达到直观,领会和掌握关键;态度教育可以举几个例子使每个人在思想上能够接受,以改变过去的认识和态度。
3.6强化印象
3.7不是抽象的、观念性的教法,而是以事实和事物具体地教,以刺激学习人的要求,让他记在心下。
3.8利用'五官'
根据教育内容,很好利用眼、耳、鼻、口、皮肤等任何一项的感觉进行教授。
3.9理解功能
对东西的结构通俗易懂地教授,为了加深理解,特别要下工夫。
第4篇 生产车间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生产车间:
坯料配方是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坯料配方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尽可能保证学生实践操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条例,请相关老师与学生自觉执行。
一、管理老师配合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对所有使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有问题或故障设备不允许使用并在该设备上作出明显标志,另立即上报实训中心,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检修。
二、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还要对所指导的学员要进行设备安全使用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教学实训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三、实训学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课堂实训要求,学员必须按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操作。
四、实训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老师,遇到突发事情要冷静处理,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
五、实训过程必须保持实训室内卫生环境的整洁,禁止实训室内吸烟、吃早餐等,禁止随地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六、实训开始时、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要求写借条给管理老师,让管理老师做好实训耗材使用清单。保证耗材能正常使用,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实训学员照价赔偿,如耗材是在使用过程自然损坏,请指导老师第一时间报告给管理老师、由指导老师写好证明材料第一时间交给管理老师、实训结束时,请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把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点清数目,还给管理老师,方便下次使用。
七、每天实训结束前,指导老师应预留足够时间组织学生清扫设备(清扫设备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及室内卫生,做到不留边角,卫生清扫结束后关好门窗。每天实训结束,清扫卫生时由指导老师负责切断总电源。
八、特别规定,坯料配方实训或生产实训车间在实训周的周五下午由指导老师带领本班实训学员开展卫生大扫除,做到设备干净,室内整洁,如未完成,责任自负。管理老师要在大扫除前切断所有电源并负责检查。
九、以上安全卫生操作条例,自2023年9月执行。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5篇 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3、负责对到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安全教育。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负责公司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宣传推广安全环保先进工作事迹。
6、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8、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等业务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9、按国家规定,从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
10、在用工协议中应有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12、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定期调整,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岗、脱岗的规定。
第6篇 中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被褥和衣物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要保持干净、明亮;墙上不得乱写乱画乱贴;设备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
2、各宿舍选一名舍长,每排选一名排长,协助老师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各宿舍每天有一名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室内及门前卫生。公寓值班室老师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总务处,每周对各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好的宿舍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鼓励,差的宿舍通报批评。
3、各宿舍清扫的垃圾及杂物,必须倒在指定的垃圾筐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乱泼垃圾、杂物及脏水。
4、晾晒衣物需在指定的地点,严禁乱拉铁丝和绳子。
5、提倡不在宿舍内吸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有助健康。
6、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由学生自行保管使用。学生进住之前,由值班室老师把设备清单交给舍长,舍长核对无误后,代表全宿舍学生在清单上签字。
7、学生住宿以后,宿舍内所配的灯具、门窗等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有值班室老师查明原因,按照丢失和损坏物品的价格由责任者赔款,如找不出责任者则由全宿舍的学生分摊赔偿。
8、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涂抹;不得随意移动或搁置室外。
9、学生宿舍的钥匙由值班室老师统一配发,每人配一把,由学生自己保管使用。
10、学生如把房门钥匙丢失,应立即向值班室老师说明,由值班室老师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丢失者负担。若发现私自配钥匙、换锁、撬锁,除罚款外,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11、宿舍内严禁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2、宿舍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杂物。不许随地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13、根据公安部规定,住宿学生严禁存放管制刀具、配刀和枪械,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4、为保证宿舍内学生安全,宿舍内任何个人都不许生火做饭;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严禁使用台灯和在床上点蜡烛。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处以罚款。
15、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宿舍内的电路出现故障时,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检修,无关人员不得私自乱动。
17、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举办各种文体活动需经公寓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18、学生宿舍一律禁止私自留宿客人,如发现住宿学生有私自留宿他人的,留宿者与被留宿者均应罚款,并将被留宿者立即清除出公寓。
19、住宿学生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钥匙,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案件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0、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的作息制度,在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晚熄灯以后不许唱歌、吵闹、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1、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晚间外出时,应向值班老师请假。住宿学生在公寓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责任由自己承担。
22、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凡因违章违法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肇事者本人负责。
23、严禁在公寓内喂养狗、猫、兔子、鸽子、鸟等各种动物,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动物清除出公寓,否则没收。
第7篇 拌合站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管理措施
1、 安全管理措施
① 搅拌机械使用说明书随机备用。
② 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③ 操作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保养。
④ 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记录搅拌机械的工作情况。
⑤ 搅拌机的工作区域,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⑥ 定期对拌合站的机械部位、电路、电子元件进行检查、保养。
⑦ 砂、石料运输车进入拌合站内必须有专业人员指挥,防止撞坏机械设备及围护墙。
⑧ 装载机上料时,其装卸料斗离墙距离应在300mm以上,以防其撞击挡墙。
⑨ 随时对料场挡墙及围护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补救措施。
⑩ 拌合站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拌合站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2、 卫生、环保管理措施
a、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 拌合站砂、石遮盖,场内配置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实施。
(2) 拌合站安装喷水冲洗装置。
(3) 在进料口上方灰尘收集器以袋装形式,定期清理。
(4) 拌合机四周及顶部全封闭,以防灰尘进入空气中污染大气。
b、噪声污染防治
(1) 选用搅拌机为低噪音、环保型的搅拌机。
(2) 安装吸音设备,减少噪音。
(3) 四周设封闭式的隔音墙以减少噪音。
(4) 采用有效措施达到夜间噪音小于55分贝,白天噪音小于70分贝的标注要求。
c、拌合站废水、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1)设冲洗管道,可用胶管连接,要求接口捆扎牢固,胶管长度以满足机械、地面各种设置方向冲洗要求,移动灵活,工作性能稳定。
(2)设置二级沉淀池。由初级沉淀池流来的混水,在二级沉淀池进行进一步沉淀,最细颗粒沉至池底,较干净的则经过溢水口流入排水沟。
(3)沉淀池清理,当沉淀池内的沉淀物达到池容积2/3时,应将池水抽干,使用装载机将池内的沉淀物清理干净,然后再重复使用。
d、消防管理措施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电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5)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坐到防范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6)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坐到全面有效。
第8篇 安全卫生管理作业办法
1. 总则
1.1 为确保各项作业之安全,以防止职业灾害,进而保障本公司员工及承揽商之安全与健康。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人员及承揽商与各项之作业活动。
1.3 定义:
1.3.1 职业灾害:指作业场所之建筑物、设备、原料、材料、化学物品、气体、蒸气、粉尘等作业活动或其它职业上原因引起之员工疾病或伤亡。
1.4 本办法之制定、修订、废止须经委员会审议,呈核后由总经理签发实施。
1.5 本办法之管理者为总经理室主管。
2. 作业规定
2.1 作业内容:本办法为本公司各项工业安全卫生规定之总则,内容包括工安卫管理制度及规定、各项现场作业安全规定及紧急应变处理等。
2.1.1 《员工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在于强调“安全卫生人人有责”,且工厂安全并非仅安全委员会的责任,为自身及同仁的安全健康,务必严格遵守各项工安卫规定。
2.1.2 主管安全卫生之权责:为落实公司主管安全卫生之管理权责,特规定各级主管之职责,详细内容见《主管安全卫生职责管理办法》。
2.1.3 安全卫生委员会之职责:为研议、协调及建议工厂内之员工安全卫生事务,特成立员工安全卫生委员会,其任务包括:
(1) 研讨安全、卫生有关规定。
(2) 研讨安全、卫生教育实施计划。
(3) 研讨健康管理事项。
(4) 研讨防止机械、设备或原料、材料之危害,或采取新工作程序、方法时应采取之对策。
(5) 研讨作业环境测定结果应采取之对策。
(6) 事故灾害原因及对策。
(7) 职业病的研究与防治。
(8) 政府新法令或修正案之宣导事项。
(9) 自动检查之督导考核事项。
2.1.4 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为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使员工皆具备必要之安全卫生及预防灾变之训练,特订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2.1.5 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为确保承揽商入厂之各项作业皆符合安全卫生相关法令规定,特订定《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以避免承揽商在厂内工作期间发生任何事故,且遵守本公司各项安全卫生规定,以免受罚。
2.1.6 安全工作许可证实施规定:为确保及维护本公司人员及设备之安全,特订定《安全工作许可证作业办法》,以使动火作业等工作顺利实施。
2.1.7 紧急应变处理:为提供一个紧急应变指南,以便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动员组织,采取正确的行动,以有效地控制灾害及减轻损失,特订定《紧急应变实施办法》作为全体员工遵循的原则。
2.1.8 事故调查处理:为确实调查职业灾害发生原因,拟定防范对策,以有效降低未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祈达到零伤害、零灾害的目标,特订定《事故处理程序》。
2.1.9 作业环境测定实施:为维护本公司作业员工健康,组织定期实施作业环境测定,实施规定详见《作业环境测定实施办法》。
2.1.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为防止有机溶剂、特化物、及毒化物引起之职业灾害,保障员工健康,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订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细则》。
2.1.14 急救守则:有关一般急救守则详见《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2.1.15 健康管理:为落实健康检查结果之分级管理,特制定《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以规范健康检查之相关事宜。
2.1.16 职业灾害预防:为加强改善员工安全卫生设施与工作环境、技术、方法,有效降低职业灾害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促进劳资和谐,提高生产力,增加营运绩效,特订定《职业灾害防止计划实施办法》;另为确保局限空间作业在安全状况下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订定《局限空间作业灾害防止计划办法》。
第9篇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2 主题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安全卫生环保检查等管理办法。
3 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1 职责
3.1.1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办班培训、考试。
3.1.2制造处负责各种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受教育人员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完成员工及本车间教育。
3.2新员工三级安全卫生教育
3.2.1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包括厂级、车间(处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象,由人力资源处确认签定合同的新进厂员工和代培实习人员。
3.2.3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工厂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工厂安全卫生管理,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处室)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c班组级教育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劳保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防火防盗安全。
3.2.4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组织实施
a工厂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在分配工作前将人员组织好,通知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厂级教育。
b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经工厂级教育后接收单位在接收新员工同时,完成车间(处室)和班组(岗位)两级教育。
3.2.5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管理
新进厂员工完成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后,按工厂、车间(处室)、班组三级认真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并作为领取劳保护具的依据。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3.1工厂特种作业范围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和起重机械作业
d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e锅炉、压力容器作业
g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直辖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3.3.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复训(按cb5306-85执行)取得有效证件后,由人力资源处、制造处登记备案。
3.4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
3.4.1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
3.4.2学习上级近期颁发的有关文件、条例、专业技术知识,及工厂安全卫生情况。
3.5复工教育:凡长假人员、下岗人员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本单位复工安全卫生教育。
4 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4.1 职责
4.1.1制造处负责国家及工厂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法规、法令和制度的贯彻与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工作。
4.1.2各单位主管领导应直接、具体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全面落实。
4.1.3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制造处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综合检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专项检查。
4.2 检查形式及内容
4.2.1工厂综合性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每年四次,四大节假日各一次。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制造处、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参加检查。
4.2.2工厂级综合性安全环保大检查内容
a查思想:各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以对企业、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安全环保工作,是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
b查教育:是否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班前会是否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c查制度:各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厂规章制度,是否做到“先安全,后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d查隐患整改: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是否按时落实整改。
e查生产现场:员工是否遵循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定,是否有“三违”行为,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设施、作业环境是否进行重点控制。
f查组织形式: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是否健全完善、职责明确。
4.2.3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
a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由制造处组织,装备保证车间、保卫处按各自专业负责检查。
b专业性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起重机械、动力管线、环保、工业卫生、锅炉、压力容器等。
c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每年冬夏季各进行一次。
4.2.4 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a安全环保制度,员工遵章守纪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情况。
b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c各种机械、电器、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d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作业的安全运行情况。
e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及安全使用情况。
4.3 隐患整改
4.3.1制造处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4.3.2在检查中若发现或各车间(处室)向制造处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可能给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造成危害,制造处对现场要采取临时措施或派人监护,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3制造处负责将主管领导签署的整改意见通知责任单位和整改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4对事故隐患、各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将整改情况反馈到制造处存档;若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在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的同时,应向制造处说明原因,并同时作出整改计划,报制造处调整整改期。
5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 职责
5.1.1企业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年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及审批。
5.1.2年度安全环保项目由各车间(处室)提出申报计划。
5.1.3制造处负责审查、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和考核。
5.2 技术措施计划范围和内容
5.2.1 安全技术
以预防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以保护、保险、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5.2.2 工业卫生技术
以改善有害员工健康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并与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为防尘、防暑、放毒、防噪音、防震等措施。
5.2.3有关保证生产方面
所需要的设施,指企业部分车间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较为恶劣的场地,所需的沐浴室、更衣室、消毒间、女工卫生间等。
5.2.4 安全教育、宣传、竞赛等
所需的设施主要是安全技术教育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培训班等所需要的设施。
5.3 申报安全环保项目的要求
5.3.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相关要求,对照安全技术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结合工厂特点,提出申报项目;也可由制造处根据上年度安全管理状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
5.3.2安措项目申报时,以正规书面形式(a4纸打印),并附安措项目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和材料清单。
5.3.3下一年安措项目申报材料于当年10月底前报到制造处,申报材料必须具备详细的可行论证报告。
5.4 安全环保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5.4.1年度安全环保计划由制造处编制,每年12月前制造处应将下一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草案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5.4.2主管领导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下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计划草案。
5.5 安全环保计划的执行
5.5.1安全环保计划按月考核,由制造处负责,各项安全环保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特殊情况应在计划完成当月提出具体意见,经制造处同意后修改计划完成时间,否则按未按期完成处理。
5.5.2制造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情况。
5.6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
5.6.1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5.6.2小型安措项目各单位提出,经制造处核实、签报工厂领导审批
5.7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完工验收
5.7.1安全环保项目完工后,由设备管理处、制造处组织验收。
5.7.2凡构成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增值的安措项目,由设备管理处主持,生产制造处参与,使用单位向装备保证车间点交,项目的资料、图纸由装备保证车间保存。
6 职业卫生管理
6.1 职责
6.1.1制造处负责制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档案及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劳动卫生教育。
6.1.2制造处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复查、治疗、休养,参与劳动能力鉴定。
6.1.3制造处组织会同设备部门、工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工业卫生项目落实,掌握职业危害情况,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6.1.4设备部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检查,纳入月设备完好考核,制造处负责防尘防毒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2 工作内容
6.2.1制造处、工会等职能部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6.2.2制造处按规定不定期检查有害作业规程,对有害作业坚持隔离操作,封闭作业,选择无毒或低毒原材料。
6.2.3制造处负责督促检查职工应按规定佩带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6.2.4有关职能部门对从国外引进的在生产使用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同时引进或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可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执行。
6.2.5有毒有害作业点应按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环境尘、毒、物理因素布点监测原则》规定,确定尘、毒、物理因素监测点。
6.2.6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点定期监测制度,监测周期按《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工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2.7开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技术效果评定,确保其正常运行。
6.2.8人力资源处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
6.2.9凡经工业卫生防治部门确诊有职业过敏或患有器质性疾病不能从事有害作业者,经生产制造处备案,由人力资源处给予安排,经确认鉴定为职业病者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根据职业接触有害因素情况,按《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的有关内容选择项目定期健康检查。
6.2.10建立健全从事接触有害因素及职业病患者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观察,按规定从六个方面认真填写。
7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穿戴、更换、回收和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7.1 职责
7.1.1 制造处职责
7.1.1.1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每月将次月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请表报送采购处。涉及全厂员工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另报计划。
7.1.1.2 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经制造处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1.1.3 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人力资源处的《职工到职通知》确认的工种(职务)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审批发放。
7.1.1.4 制造处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罚现场违反劳保用品使用、穿戴的行为。
7.1.2 采购处职责
7.1.2.1 按照制造处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所购数量、质量负责。
7.1.2.2 采购处遵循货比三家、控制成本的原则采购。
7.1.3仓储处职责
7.1.3.1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7.1.3.2按照审批的领料单品种、数量准确发放。
7.1.3.3每月清点库存劳保用品数量,交制造处。
7.1.3.4发现劳保用品有数量、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7.1.4领用单位职责
7.1.4.1根据生产(工作)量,按照使用期限如实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
7.1.4.2负责要求本单位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纠正。
7.1.4.3各单位领导应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1.4.4对特护用品和工作服建立发放档案,劳保用品不得挪作他用。
7.1.4.5负责对需回收劳保用品的定期回收。
7.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在生产现场凡属必须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则配发防护用品,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见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7.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7.3.1 从事复合作业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兼职从事其他作业的人员,按工种标准发给必备的防护用品。
7.3.2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喷沙衣等防护品的发放均按生产环境的需要配发。
7.3.3凡办理长假、待岗或其他原因连续离岗半年以上者,相应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7.3.4加强对防护用品领用的管理,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卡和车间(处室)级个人台帐,职工内部调动其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跟随调动,并长期保存。
7.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7.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使用保管,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7.4.2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4.3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7.4.4严禁带手套、敞开衣襟、袖口操作旋转机械。
7.4.5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护眼镜。
7.4.6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4.7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
7.5工作服发放、使用穿着、回收管理
工作服,是指长袖衬衣裤、短袖衬衣裤、夹克工作服、防寒服,是为了规范管理、树立工厂形象,发给本厂在岗职工和短期合同工使用的劳保用品。
7.5.1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1.1发放。厂属各单位得到发放工作服的通知后,据实统计姓名、型号、规格、数量,按时报制造处。
7.5.1.2领取。各单位得到领取通知后,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或由仓储处送到各单位。
7.5.1.3使用穿着。工厂发给职工的工作服,不得转让、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工作服的穿着应端正、规范。着装时,衣扣必须扣齐,禁止漏扣、不扣、袒胸露怀等现象的发生。
7.5.1.4 定期回收。新发放工作服时,由各单位统一全数收集上一次所发同类工作服,交劳保仓库。
7.5.1.5离厂收回。凡是离厂人员,必须将所领工作服全数交到劳保仓库,缺失的照原价赔偿。赔偿金交到财务处,方可办理离厂手续。工作服被盗的,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出具证实被盗的证明可免交。
7.5.2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2.1领取工作服。由用人单位开具领料单到制造处审批后,到财务处交押金(金额临时通知)。领取工作服时,用人单位同时附“领用人员情况表”(明确领用人姓名、班组、领用时间)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财务处各一份。
7.5.2.2财务处按审批数量收取押金,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
7.5.2.3仓储处凭财务处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后的领料单发放工作服。
7.5.2.4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穿着、使用、回收与职工相同。
7.5.2.5短期合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后退还押金;因个人原因或被企业除名、辞退、解除合同离厂的不退还押金。
7.6 建档
由制造处、仓储处和领用人单位建立个人工作服领用、回收台帐。
7.7 处理
回收的工作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一律交回仓储处,可用的由仓储处妥善保管,供一线职工换用;不能用的由制造处作报废处理。
7.8处罚
在生产现场没穿戴或没正确穿戴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职工奖励、处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罚。
8 现场安全管理
8.1 职责
8.1.1各车间(处室)负责各自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1.2制造处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并完成检查记录。
8.2 管理内容及要求
8.2.1劳保用品穿戴
a员工在生产施工中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b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c严禁带手套、散开衣襟、袖口操作维修旋转机床或设备。
d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e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2.2 作业人员
a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后独立上岗。
b厂区内非吸烟点严禁吸烟。
c严禁酒后上岗、干私活
d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禁止任意扔物。
e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上、下同一垂直面内同时作业。
8.2.3 指挥人员
a各级现场生产指挥人员应执行工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b严禁违章指挥,无知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
c遇有复杂的安全技术问题、危险作业现场,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安全措施后作业。
8.2.4 文明作业
a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凉鞋和背心短裤。
b严禁嬉戏打闹,离岗和睡觉。
c工件、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平稳,不占用安全通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d生产现场使用的工装、型板、待加工工件等要摆放稳妥,高度不超过1.5米。
8.3 工具、设备
8.3.1手持电动、风动工具。
a防护罩盖或手柄完好无损。
b电动工具开关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相符。
c电缆应采用橡胶套软线,无缺损、破裂、接头。
d装夹砂轮应使用专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
8.3.2起重机械设备
a各种吊索卡具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凡有变形、扭曲或严重磨损等不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b起重吊索具应挂放整齐,无乱仍乱放的现象。
c起重机械各传动机构、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灵敏。
8.3.3电气设备
a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b电网接地系统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检查测试记录。
c临时电源线路必须选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敷设高架有明显的标志,地面敷设时穿管保护。
8.3.4电焊机、气割工具、电焊工具
a电焊机必须装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线。
b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处有屏护罩。
c每台应有单独的开关控制,不得几台共用一个开关,不用时断开电源。
d电焊机应防止潮湿、日晒和雨淋等。
e气割、焊具应完好,无漏气,使用完后关闭气源。
f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氧气为红色胶管。在新胶管使用前应吸除内部的灰尘。
8.3.5 机加设备
a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与设备运转联锁。
b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三好”“四会”严禁超负荷运行。
8.3.6 机动车辆
a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b驾驶车辆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酒后、超速等驾驶。
c进入厂门、车间、库房限速5km/h.
d车辆载物必须平稳、固定牢固,严禁超载运输。
9 工伤事故管理
9.1职责
9.1.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或直接报告制造处和工厂领导。
9.1.2制造处和工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9.1.3发生事故单位应快速组织救护,保护现场。
9.2 工伤认定
9.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9.2.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
9.2.3 患职业病
9.2.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事故报告和处理原则
9.3.1发生事故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报告制造处,凡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9.3.2对伤者的救护应及时有效。
9.3.3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长期保存。
9.3.4重伤以上事故,根据伤者医疗终结由单位和伤者本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经过报告,报制造处留存。
9.4 事故调查
9.4.1轻伤、轻微伤制造处会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9.4.2重伤事故由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组织制造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纪委等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3死亡事故由主管领导会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9.5 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9.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9.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9.6事故调查组职责
9.6.1查明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及建议。
9.6.2确定事故责任者。
9.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9.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9.7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任务
9.7.1现场物证的收集
a收集现场破损的部件、破片、残留物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
b收集的物件必须保护原样,不准冲洗与涂擦。
9.7.2与事故有关材料的收集
a受伤者的年龄、姓名、工种、安全教育情况等。
b出事当天伤者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作业位置等。
c受伤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d与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的收集。
9.7.3现场材料的收集
a现场目击者的材料。
b事故现场状况(事故现场全貌、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录像等)。
9.7.4召开调查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9.7.5写出调查报告。
9.8 伤亡事故的分析
9.8.1事故调查组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逐一排队进行分析。
9.8.2分析范围
a受伤部位
b受伤性质
c事故起因物
d事故致害物
e伤害方式
f不安全状态
g不安全行为
9.8.3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9.8.4分清事故的责任
9.8.5制定防范措施
9.9 事故的处理
9.9.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9.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工厂主管部门或者工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3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材料的,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够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4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布处理结果。
10 女工特殊保护
10.1 职责
10.1.1厂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业务指导。
10.1.2工会对整个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0.2 工作内容
10.2.1各单位应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女职工给予劳动保护,并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
10.2.2工厂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加强劳动保护,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设备更新等各种途径改善劳动条件。
10.2.3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女职工,在有特殊生理机能变化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尤其在发现怀孕,应立即调离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直至婴儿断奶后再回原岗位。
10.2.4对孕期和有两次自然流产史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10.2.5对经期女职工应当给予适当休息,经期不得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或低温、冷水、野外工作等。
10.2.6哺乳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45分钟,多胞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45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1.1 职责
11.1.1制造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监督。
11.1.2制造处、质量处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管理。
11.1.3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
11.2工作内容
11.2.1制造处是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检查监督。
11.2.2采购生产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按公安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审批手续统一归口采购。
11.2.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由相关知识的人员押运、交接、验收办理相应手续。
11.2.4剧毒危险化学品应集中存放在一级库内,单独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1.2.5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标明名称、性能、消防方法等应急安全保护措施。
11.2.6易挥发且相互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同柜或同库存放。
11.2.7贮存单位发放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发放记录台帐,记录品名、数量、发放日期、领取人必须签名。
11.2.8剧毒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对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情况要填写原始记录备查。
11.2.9危险化学品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足够的消防器材,区域内严禁明火,电气设备的开关不得装设在化学危险品库内。
11.2.10危险化学品库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内。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2.1职责
12.1.1设备管理处负责起重机械的技术、鉴定、维修、保养、更新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技术资料挡案。
12.1.2制造处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取证工作。
12.1.3各车间(处室)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解决查出的隐患及问题。
12.2起重机械的购置
12.2.1工厂购置起重机必须在质检部门认可,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并有产品合格证。
12.2.2在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应有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和其他所需参数等内容的固定金属标牌。
12.2.3设备部门必须对各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维修、检查和实验等记录。
12.2.4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使用单位若确需改变其性能,需制定详细的工艺技术方案,提交设备能源处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经设备能源处进行技术鉴定、认可,方可启用。
12.3起重机械的要求
12.3.1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各种电器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gb6067--85的设计要求,起重机应设有响铃等信号装置。
12.3.2起重机的卷扬、行车、旋转和变幅等机构必须装有可靠的制动器。
12.3.3各种起重机的梯子、平台、走台和桥式起重机的梁连都应设有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杆,各传动装置的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罩和防护栏杆。
12.3.4电动起重机必须装有卷扬限制和行程限制器,卷扬限制器应使用滑轮在上升到离卷扬极限300mm以前时自动停止。行程限制器应使起重机在驶近轨道末端或同一轨道上其它起重机靠近时,或在悬臂转到最大角度自动停止。在轨道上转动的电动起重机,都必须在轨道终端设置末端立柱和缓冲器,这种安全限制器禁止当作刹车用。
12.3.5电动起重机的金属构架、轨道以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12.3.6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仓门,应设有联锁保护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联锁断电保护。
12.3.7桥式起重机和其他供电滑线的悬臂起重机,供电主滑线应在非导电接触面涂红色油漆,装设带电的指示灯。
12.3.8起重机的各主要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卷筒、滑轮、制动器、制动轮等,均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
12.4 起重机械的操作
12.4.1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或使用人,机修人员、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保养,执行交接班制度。
12.4.2起重司机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行车驾驶起重作业。
12.4.3学徒的实习培训驾驶期为半年,在实习培训期间应当指派正式司机随机教练,不准单独操作。单位新培训行车司机,必须报告人力资源处、制造处备案。
12.4.4每班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查、试吊等工作。
12.4.5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统一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指挥动作明确,司机听从一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操作,但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12.4.6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捆缚吊挂牢固平稳,吊运带有锋口利角的重物时垫好衬垫,吊运时应先吊离地面500mm试吊,证实吊挂牢靠、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平稳后,再继续起吊。
12.4.7起重机在吊物运行过程中,一般应走安全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挂着的物体进行加工,不准吊着物体长时间停留,如遇特殊情况时吊物周围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起重机在吊着物件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2.4.8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12.4.9悬臂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工作时,其悬臂所及区域内禁止有人,任何情况下吊臂不得站人。
12.4.10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吊运通道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等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吊运中发生碰撞。
12.4.11起重机使用应建立设备的保养、检查、维修制度。
13 气瓶安全管理
13.1 职责
13.1.1采购处负责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质量、技术状态。
13.1.2制造处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负监督管理责任。
13.1.3现场使用的气瓶、库存气瓶和运输中气瓶的安全,分别由直接使用者、保管者和运输者各自负责。
13.2 气瓶采购
13.2.1采购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采购,采购的气瓶应与国家标准的规定相符,安全附件齐全。
13.3气瓶运输
13.3.1汽车运输应有相应的资格,安全标识明显。
13.3.2必须配带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3.3.3吊装时严禁使用钢绳和链绳直接捆绑吊运。
13.3.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不得与油脂同车运输。
13.3.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得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13.3.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暴晒。
13.3.7溶解乙炔瓶不应长途运输。
13.4气瓶储存的一般原则
13.4.1气瓶储存应置于专用仓库,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3.4.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13.4.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13.4.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带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
13.4.5对于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储存不得超过三十立方米(相当于5瓶)。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同室储存,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3.5气瓶使用
13.5.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使用。
13.5.2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5.3气瓶使用中直立放置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
13.5.4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13.5.6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13.5.7气瓶应防止暴晒或烘烤。
13.5.8移动作业时应采取小车搬运,气瓶固定牢固,气瓶间应采用木板等非金属材料垫放,防止相互碰撞。
13.5.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和乙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3.5.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3.5.11气瓶出口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的放气压不得超过0.15mpa。
14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1 职责
14.1.1制造处负责重大危险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
14.1.2各危险源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14.1.3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14.2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2.1重大危险源确定:用定性安全评价法确定危险系数,根据工厂情况确定。
14.2.2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应明确车间(处室)、班组两级责任人,制定日常管理措施。
14.2.3制造处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出意见。
14.3 变配电站
14.3.1变配电站的门窗、排风扇洞口等应装设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电缆沟、隧道、进户套等应有防小动物和防水措施,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14.3.2各种安全用具应完好可靠,绝缘手套、绝缘靴存放在温度适当无酸、碱、油的地方,绝缘棒等应垂直存放在木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有定期检测资料和检验标记。
14.3.3变配电站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4.3.4非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变配电站时,均应填写“进出登记簿”。
14.3.5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交接人员应详细交清当班电力系统进行状况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值巡检等工作记录,并清点工作用具。
14.3.6变配电工作人员应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14.3.7变配电站应配备两组消防器材。
14.4油库安全管理
14.4.1保卫处负责油库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4.4.2油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14.4.3库房内的照明线路及电动设备等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设在室外。
14.4.4储存室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库内干燥杂草应及时清除。
14.4.5各油罐上的呼吸阀每月检查两次并有记录,各放油阀门随开随关。
14.4.6因工作需要进出油库均需填写“进出登记簿”。
14.4.7油库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可靠性。
14.5木工房安全管理
14.5.1木工房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木工、木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各种规定、设备的操作管理。
14.5.2保持木工房内通道畅通,支承平稳,圆木要加防滚动楔。
14.5.3铁钉不得散布在生产现场,拆卸的木料堆放要规范,不得有倒立的钉子。
14.5.4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有效性。
14.6气体仓库安全管理
14.6.1气体仓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
14.6.2仓库内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应设在室外。
14.6.3仓库建筑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14.6.4盛装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的气瓶,应分别储存在不同室的单室内。
14.6.5储存氧气、氢气可燃性气体瓶,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14.6.6气瓶应立放整齐,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跌倒,并留有适当的通道。
15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5.1 职责
15.1.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管理。
15.1.2危险作业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危险作业申请单。
15.2作业范围及审批
15.2.1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审批,并对施工场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15.2.2凡在三级(15--30米)及其以上高空作业,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制造处审批,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5.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5.2.4需安装使用临时线路单位,应向装备保证车间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装备保证车间审核,由持证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规程(架空、接地、挂警示标志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 外来人员及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
16.1 职责
16.1.1外包工程队的使用单位负责外包工程队的资格审查,负责与工程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1.2使用单位负责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环境管理。
16.2工作内容
16.2.1凡进入工厂作业的外包工程队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2.2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工厂各项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制度。
16.2.3外包工程队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中对年龄、身体状况、素质的规定,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6.2.4外包工程队必须参加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6.2.5外包工上岗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教育,方可上岗作业。
16.2.6外包工程队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环保工作,50人以上的外包工程队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环境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
16.2.7外包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应自觉接受工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环境隐患。
16.2.8工厂内施工的工程队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污染事故后要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和配合调查,任何人员不得破坏现场。
16.2.9与外包工程队的签约记录和其他安全协议由用工单位保存至该工程队结帐离厂时止。
第10篇 办公室区清洁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1、个人责任区:指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文件柜以及个人办公位周围一米之内的地面。
2、公共责任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通道、会议室、洽谈室及未分配到部门的办公区域。
二、卫生责任区负责人
1、个人责任区由使用人负责整理、清洁,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垃圾篓及地面卫生;
2、公共责任区由保洁人员负责整理、整顿、清扫,所有人均有责任维护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整齐。
3、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清洁卫生相关规定
1、个人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设备及各种文件、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地面无纸屑等垃圾,无水渍;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2、员工每日上班后要对本部门的公共区域和个人桌面、电脑等设备进行例行整理、清洁;
3、各部门使用洽谈室、会议室后要将洽谈室整理干净,对纸杯、纸屑等物品进行清理,并将接待椅摆放回原处;
4、会议室要保持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整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扫。
5、办公区卫生要求
5.1 窗户、屋门、文件柜上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5.2 墙面、地面无灰尘、痰迹、水渍、污垢、纸屑、烟蒂、茶根、蜘蛛网等杂物污物;走廊痰盂要清洁卫生,里面无污垢、茶锈及杂物,外面无灰尘斑迹;
5.3 墙上禁止乱挂物品,挂摆要整齐、端正;
5.4 门窗须洁净,无灰尘污物做到窗明几净;
5.5 办公桌、日光灯、沙发巾、风扇、毛巾、脸盆、茶几、电话、茶杯、烟缸、盆架等办公用品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无锈迹。
6、人事行政部应随时提醒保洁人员对办公区域的卫生和秩序进行维护。
四、办公区美化规定
美化要清淡高雅,花卉要枝繁叶茂,色泽鲜艳;花盆表面要光泽明亮,无灰尘污垢,无水渍斑迹,保持室内舒适清新。
五、办公区安全规定
1、每位员工要自觉维护人身与公司财产不受侵害,确保对防火、防盗设施检查、维护到位,提高警惕、消除隐患,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办公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人走灯熄,不得出现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必须将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切断,以防发生危险;
3、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4、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5、强化员工防范意识,严禁将毒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区域内。
六、监督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对以上事项进行检查,对于执行公司规定敷衍了事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惩处。
七、本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五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第11篇 某五星级酒店厨房卫生安全haccp管理细则
一、使用新鲜屠宰肉类
1、屠宰后6小时以内,可以接受的肉类温度在8度以上。
2、采购部必须预先批准新鲜屠宰肉类的家禽供应商。
3、产品必须附有标签新鲜屠宰和收货日期与时间。
4、新鲜肉类不应在上午11时后收货。
5、新鲜肉类必须在4小时内烹调,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内在温度8度以下。
二、食物搬运工人
1、无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酒店的食品储藏库、加工场所。
2、厨房食物搬运工人,必须接受基本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合格证明。
三、运送中的卫生
1、在盛装前先将容器消毒以减低交叉污染。
2、冷库里不应有不洁的盛放食品的纸箱类。
3、干净的放食品的纸箱可以放在总冷库内。
4、细嫩而易损的水果可以放在原有的包装箱内以得保护。
5、确保手推车在污染后能及时清洁。
6、运送生肉,家禽和海鲜时,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以防交叉污染。
四、冰库贮藏
1、食物包好后,放在清洁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2、在储藏货物时,应实施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冰箱贮藏
1、所有货物一定附上日期标签。
2、切勿把生食物放在即食的食物上。
3、所有食物要用保鲜纸或锡纸包好,或存放在盖好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4、在储存时,生果和蔬菜无需包盖。
5、肮脏的纸板箱不可存放在冰箱内。
六、冰箱和冰库的维修保养
1、必须时常保持清洁和良好的运作状态。
2、门胶边和门绞叶都要在良好运作状态。
3、门要紧紧关闭,切勿结霜,不可有水点凝聚或渗漏灯要有灯罩,电线不可外露。
4、层架、墙身和地板都不可生锈、破损或任何外来物质。
5、温度测量器要保持良好动作状态,时常检查和较正。
七、冰库温度
1、零下18度或以下——贮藏冰冷食物的正确温度。
2、在零下15度至零下18度之间——必须采取行动去改善贮藏温度情况。
3、在零下15度和以上——必须把食物迅速转移到另外适当地方。
八、贮藏产品储藏的先后次序
1、将食品储藏在适当的环境中及适当的温度下以防止由食品变质引起的疾病。
2、冰冻和必须冷藏的食品必须在抵达20分钟内储藏。
3、采购部必须提供一张易腐败的食品名单给收货部。
4、在存货时就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先进先出
1、所有产品应注明制造日期或生产日期。
2、在摆放冷冻食品和干货时,旧货应放在前面,保证先来的货品被先用。
3、抛弃过期的食品。
十、真空包装
1、真空包装可能只适用于将生肉、家禽、鱼切块保存。
2、每一包必须有包装当日的日期标签 。
3、真空包装必须贮存在5度以下冻结。
4、真空包装的第二储存生命期将会是三天或以下。
十一、干货仓库
1、一个空气流通的房间将会防止霉菌的生长。
2、一个膨胀的罐头可能含有可以致命的细菌和毒素。
3、货品应在有系统的和清洁的环境下储存,温度保持在20度以下,相对湿度在65%以下。
4、货品应有制造商标签: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名、保存条件、标准代号等。
5、没有凹痕或膨胀的罐头。
6、没有已打开的包装、罐头、瓶子、袋子,有适当的层架,保持空气流通和卫生保存食物。
7、没有害虫迹象和它的粪便,严禁个人物品。
8、实践先进先出,不可储存操作性器材。
十二、塑料砧板
1、彩色标识系统
红色:所有生肉及家禽(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蓝色:所有生鱼及海鲜(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绿色:所有沙拉,蔬菜及水果(消毒或已削皮的)。
白色:其它可即食食品。
2、砧板保养:砧板应定期清洁,并保持表面光滑。
十三、木制砧板
附有红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肉家禽。
附有蓝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鱼类和海产。
附有绿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蔬菜。
保持砧板清洁和表面光滑。
每天晚上将砧板表面清洗干净并可用盐磨擦它的表面。
将它垂直摆放,使之凉干,每天早晨用前把盐清洗干净。
十四、洗手
1、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应在开始厨房工作前洗手及清洁指甲
2、必须每30分钟洗手或在以下情况洗手(上厕所后;接触生食物后及垃圾后;存放食品后;在接触生肉、海鲜、鸡蛋、存货后;离开高风险地区及休息后)。
3、洗手程序:
(1)用温水湿手;
(2)抹皂液;
(3)两手搓洗20秒;
(4)擦手及指甲;
(5)用纸巾或干手机烘干;
(6)涂上消毒液。
十五、洗手设备
1、洗手设备应设置在所有厨房的入口处。
2、洗手池应有温水供应。
3、粘贴洗手指示。
4、配纸巾及干手机。
5、肥皂及指甲刷。
6、指甲刷应装有链子并放在有消毒水的容器内。
十六、一次性手套
1、一次性手套是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
2、在戴手套前要先洗手。
3、手套在连续使用了30分钟后,应被更换。
4、当接触其他物品时应使用纸巾。
5、当手套有破损或洞时,应及时更换。
十七、紧急救伤——伤口及患处
1、急救箱内应包括防水粘贴胶布,以防止血液及细菌污染食物。
2、紧急救伤政策。
3、食品处理者工作时不可有裸露或发炎的伤口。
4、干净的伤口应再贴上一块颜色鲜艳的防水胶布。
5、防水胶布每4小时换一次。
十八、厨房内的个人卫生
1、员工可戴一只没有宝石和表面平滑的结婚指环。
2、厨房员工不能佩带手表和手镯,它们会妨碍洗手。
3、手表不应挂在制服的扣子钩子间。
4、厨房员工也许只可以戴一粒式的点缀耳环。
5、手指甲必须修剪短和容易清洁。
6、厨房员工需要戴帽子;留有长发的员工必须把头发扎在后面。
7、所有员工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围裙,禁止在围裙上拭擦手。
8、匙羹和小刀不应放在口袋里。
9、所有个人财物应放在酒店提供的有锁的柜内;不可存放个人财物在厨房内的抽屉内。
十九、个人习惯
1、在食物处理范围内,不可吸烟。
2、在食物生产线内,不可饮食或咀嚼口香糖。
3、不可吐痰,不可咬手指甲,不可舐手指当拿起纸或包装纸时。
4、不可挖和抓鼻子,不可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5、在厨房内不可接触或梳理头,使用匙羹试味,不可用与食物接触的器具来试味。
6、用来试味的匙羹,只能用一次,如果需要再试,应改用另外一只匙羹。
二十、刀具的卫生及存放
1、颜色刀具应与相同颜色的砧板一起使用。
2、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应把刀具清洗和消毒。
3、在工作时,刀具必须在每件工作前和后,进行清洗和消毒。
4、刀具必须加以清洁和消毒,并且存放在指定清洁的位置。
5、刀具清洁及消毒程序:
(1)去除刀上的碎屑。
(2)用温肥皂水来清洗。
(3)再用温水来冲洗。
(4)用纸巾擦干。
(5)喷上消毒剂。
(6)存放在通风的架上。
二十一、制冰机
1、制冰机只能用来贮藏客人用的冰块。
2、制冰机应时常保持干净卫生。
3、制冰机应把盖子关好。
4、安有链子的冰铲应放在一个有消毒剂的卫生容器里,按时更换消毒剂,并需填写在记录表上。
5、制冰机不能用来冷却任何瓶子或容器。
6、盖子的橡皮垫或海绵应保持干净和良好状态。
7、制冰机应每星期清洗与消毒。
8、制冰机的清洁记录或复印本,必须存放在塑料袋中,贴在制冰机上。
二十二、切片机——旋转式的设计
1、应在每次使用后和工作结束时喷洒消毒液来清洗。
2、每天结束后应拆卸切片机进行清洗消毒。
3、管事部员工应在夜间清洗切片机的整体。
4、螺母及螺栓必须保存在恰当的容器内。
二十三、餐具清洗消毒
1、每班开工时,记录洗碗机的操作。
2、清洗温度为55——65度;测量器最后的过水温度为82——86度(高温消毒);盘子离开洗碗机的温度为高于71度保持15秒种。
3、洗碗机不能达到82度,应该使用化学品消毒。
4、每两小时换水1次。
5、将干净与肮脏的物品分开操作。
6、先将手洗净,才处理清洁物品。
7、使用干净的毛巾将这擦干净。
二十四、厨房用具清洗装置
1、每个厨房都应有一个洗厨房用具处。
2、洗厨用具处应有三个适当容量的水槽作手洗用法。
3、洗厨用具处应有:热水供应;贴有洗厨具指示;自动式供应清洁剂、消毒剂;基本清洁工具;有盖垃圾箱;储存架子。
4、不许使用钢丝球和金属刷。
二十五、奶油搅拌器
1、奶油储存在容器内,保持温度(最高)在8度。
2、每4小时把管嘴消毒一次。
3、每当消毒管嘴时,把时间记录在饼房的记录本上。
4、奶油应时常盖好。
5、每天清洁和消毒搅拌器。
二十六、罐头刀
1、时常保持罐头刀的清洁。
2、每次使用后,厨房员工必须清洁和消毒刀锋和框架。
3、罐头刀清洁程序:
将罐头刀从框架取出、用硬毛刷清洁剂清洁刀锋、用温水冲去清洁剂、将罐头刀放回刀架让刀锋在空气中吹干。
二十七、工作台
1、工作台的表面都必须在使用前、在每件工作前和后及接触生食后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2、将工作台上的生食物和即食的食品分开摆放。
3、有伤口的人,切勿在工作台上工作。
4、每个加工台应备有瓶装可喷洒的消毒液及纸巾。
5、放在工作台上贮藏加工配料用的容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和后清洁和消毒。
6、必须用纸巾消除漏出的食物,再加以消毒。
二十八、解冻——在冷库里
1、不正确的解冻会导致食物中毒。
2、用温度来控制肉类、禽类、鱼类的解冻。
3、食物应在温度8度以下解冻。
4、在食物解冻时应帖上一个有解冻日期的标签以确定产品的保存期限。
二十九、解冻——室温
1、不鼓励在室温下解冻。
2、解冻必须在90分钟内完成。
3、食物表面必须保持在低于10度。
4、解冻食物必须帖上时间标签。
5、解冻后,该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解冻——在流水中进行
1、大多适用于贝类、海鲜、肉类食品。
2、在流水中解冻最多不超过4小时。
3、必须隔绝水笼头和水箱中的空气。
4、必须使用消毒干净的容器来盛装食物。
5、在解冻过程中,水池不能用作其它用途。
6、解冻后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一、运送热食
1、在运送、陈列和服务的过程中,热食温度不低于65度。
2、储存在65度以上的食物,最多只可保存4小时。
3、如果热食保温在54度——60度间,最多可摆放2个小时然而翻热至75度,再摆放2个小时,便需将食物丢弃。
4、所有保存在65度以下的食物必须被扔掉。
5、添加新食物时不可把新食物倒在旧食物上。
6、热锅温度必须高于63度,以确保食物温度保持在63度。
7、保持热水容器中有足够的水,以确保热锅内的食物达到指定保温温度
8、餐后的剩余食物全部丢弃。
9、必须有时间及温度记录。
三十二、热食保温
1、所有热食必须保存在高于65度温度中。
2、当热食存放温度为54—60度时,最长存放时间为2小时,然而再次加热至75度,再过2小时后,将余下食物仍掉
三十三、冷却热食
1、已冷却食物的内部温度为4——8度。
2、尽可能快的冷却所有食物。
3、当热食温度超过63度时应在90分钟内将其冷却至10度以下。
4、一旦冷却,食物就应该贴上标签,加盖并立即冷藏在5度以下。
5、必须有完整的冷却热温度记录。
三十四、冷冻食物
1、所有自助餐的即食冷食必须保持在8度以下,不可陈列食物多于1小时。
2、陈列在自助餐的食物均应在1小时内更换。
3、不可以在旧的食物上加添新的食物。
4、应将器材设备温度设定在8度以下,以保持食物的温度在8度以下。
三十五、第二储存生命限期
1、第二储存生命限期适用于所有贮藏在雪柜里的食品。
2、食品应注明生产日期。
3、加工好的食品在48小时内使用。
4、加工好的热食应在72小时内使用,除非特别注明。
三十六、剩余菜肴(再热食物)
1、食物曾经保持在65度并在90分钟内冷却至10度,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5度,然后冷藏,再热后可以再用。
2、再热食物时,中心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3、当使用微波炉再热食物时,食物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七、烧腊食品的冷却和吊干
1、必须提供烧腊房作吊干的用途。
2、除烧腊食品外,其它食品不得存放在内。
3、有足够的容器去防止血水滴下,以免造成生熟食物的交叉污染。
4、将食物再热到最低限度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八、酒吧柜台检查
1、每日应作检查。
2、检查:雪柜温度;搅拌机的清洁和消毒;食品包装好否;食品必须附上名称和生产日期的标签(不能超过12小时);使用绿色砧板和刀具;保持吧台干净整洁;备有消毒液及一次性卫生手套;将化学品附上标签及储存在指定地点;垃圾桶加盖放好。
三十九、厨房垃圾箱
1、不良的废物处理系统可能导致虫鼠横行和增加交叉污染的危险。
2、垃圾箱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动作状态。
3、任何时间垃圾箱必须盖好,包括在运输中。
4、在高危厨房较合宜安置脚踏式垃圾箱以避免双手与垃圾箱盖接触。
5、垃圾箱应安装塑料垃圾袋,装置轮子以便移动。
6、垃圾箱不应装的过多,纸箱不应丢进垃圾箱内。
7、要有规定时间去清洁和消毒垃圾箱。
四十、垃圾房
1、任何时间垃圾房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的状态。
2、必须有充足的光线、空气流通和适当的密封,以防止虫鼠进入。
3、必须有清洗地点作清理用途。
4、在垃圾房的外面,必须设有洗手的水槽;任何时间都不应该有虫鼠出现,必须有灭虫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垃圾房安装有门或塑料门帘。
6、保持排水系统清洁和正常运行。
四十一、化学品贮藏
1、化学品必须与食物、食物包装或其它操作器材分开贮藏。
2、全部化学品都应该有正当的产品名称标签。
3、应该分开贮藏酸性和碱性的产品,混合氯和酸性产品混合将会产生有毒的氯气。
4、化学品仓库应该有安全工具设备(手套、护目镜等)。
第12篇 物业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管理手册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
1.0 总则
公司制定并执行文件化程序,识别公司及相关方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因素,并评估出重大危险因素以便控制。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危险因素的识别及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
2.2 品质部负责危险因素的的汇总、登记。
2.3 总经理批准《重大危险因素登记表》
3.0 程序概况
3.1 危险因素的考虑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二十三种类型。详见《危差辩误解和风险评价程序》。
3.2 识别危险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无论是公司的还是外部的。
3.3 危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其原因、性质、时间安排确定,方法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确定其危险级别。方法的选取应各物业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相适应。
3.4 评价危险因素时要考虑对人员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的频次等等。
3.5 识别出危险因素后,应进一步制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等。编制管理方案,以使上述重大危险因素的目标指标值得到文件化控制。
3.6 当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法律、法规和其它因素要求更新时,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安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危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重新确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管理方案及程序,加以控制。
4.0 支持性文件
4.1《危险辨识各风险评价程序》(***-ohs-01)
4.2《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ohs-03)
4.3《用工管理程序》(***-ohs-04)
4.4《工作环境管理程序》(***-ohs-05)
4.5《危险作业控制程序》(***-ohs-07)
4.6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ep-08)
4.7《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ohs-06)
4.8《变更(作业状态)管理程序》(***-ohs-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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