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2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 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6 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7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8 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第2篇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
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防治瓦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同时成立了安全纠察队,不定期对瓦检员进行查岗,有效地防止了漏检、假检等事件的发生。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每班电话汇报三次,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并每天将瓦斯日报表交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一旦超限,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有权通知该作业点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消除超限的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一风吹”,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严格执行爆破“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防止爆破火花引燃瓦斯。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修,防止电气火花产生。严禁带电检修,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专人值班,有效防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管理
我矿防灭火重点是抓好火源及易燃物品入井及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认识到带火入井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身,从源头抓起,杜绝带火种下井现象,同时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除按规程规定选购合格的设备、材料外,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齐全消防物资,井下机电硐室配备齐全灭火器材、消防砂箱。结合我矿实际,执行防灭火预案,加强灭火培训,配备灭火器材,构建灭火设施。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增加防灭火知识,增强灭火意识。
五、防治煤尘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其危害性巨大,它不仅引起矿工患职业病,有些煤尘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往往会造成矿毁人亡。因此,加强煤尘管理,对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矿首先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敷设了防尘供水管路,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并每隔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于巷道冲刷(主要巷道每10天1次,其它巷道每班1次),防尘用水均经过过滤,水质符合要求。
要做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严格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规定对矿井的通防安全进行投资,严格安全资金的落实,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通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数量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以上是我矿对“一通三防”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及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3篇 浅谈项目安全技术管理
尽管有人淡化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其实,在没有明确安全技术责任的时候,在施工推进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为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安全生产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如图纸自审、会审、主要原材料的检验、测(计)量仪器和仪表的年度报检(审)、开(停)工报告的报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特别是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支撑设计、设备吊装方案、深坑坑壁支护等)、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质量验收等等,哪一项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千丝万屡的关系。 其实,从本质上讲,技术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工程技术工作的全过程中都含有安全工作。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的质量。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小的时候,就表现为不合格产品(半成品)或出现质量事故,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增大或累积迭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质变为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经完全转变为管理型企业,工人大部分都是临时雇用,工人的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术的严重脱节,如此酿成事故早在情理之中了。 从施工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上来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施工现场每个专业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监督;从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上来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业务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有着不可推卸的联系和责任。
一、优化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条件、材料机具劳力的供应情况,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方案,编制便于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和生产工艺,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工艺),如模板支撑加固、吊装施工、深坑支护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分析和论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二、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力度
作为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在各道工序进行质量验收时,安全质量一定要摆在首位。因为没有安全,就无法保证正常的生产,更不要谈质量和效益。很多技术人员在检查验收时,往往会偏重于有关技术质量指标的检查,因为业主和监理最关心的正是这些方面。而作为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其实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验收标准中的牢固性、稳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时,应明确各个工序的工作职责,要在检查确认的基础上进行对口交接,在中间交接表上也可考虑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项,必要时工序交接也可邀请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十倍”规律:如果上道工序产品质量的缺陷的处理费用为“1”的话,那么等到下一个工序完成时,相应缺陷所须的处理费用就为“10”,依次类推,到再下一道工序完成时,所须的处理费用将达到“100”。并由此兴起了“零缺陷”产品运动。如果我们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我想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降低。
三、认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和特殊施工工序,除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性检查外,应组织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前应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手段和检查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场所、深坑施工场所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直接组织生产、检查生产质量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时刻要牢记安全,结合现场实际,用科学的方法指导生产,控制质量和安全,杜绝违章指挥、消除违章作业,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机械安全管理
近年来,建筑施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大小事故不断,其中机械设备事故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机械设备事故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须从管理上着手,从源头上抓起。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狠抓了“两个加强”。
一、加强对施工机械来源的监管
由于现有大量施工机械为对外租赁设备,所以外租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就直接和现场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对和我部有业务联系的租赁公司进行了考评,对使用的外租车辆进行月度评价,各方面比较满意的车辆就继续租用,否则就辞退掉,同时加强对外租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将其纳入我部安全管理体系内进行管理。
二、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体会到,由于浦钢工程战线长,作业点多,施工难度高,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机操人员自身的素质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机制。为此我们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现场,贴近操作点,组建了“安全巡检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明确“安全巡检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操人员遵章守纪、到岗到位、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开展安全巡检工作以来,违章作业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无证操作、不戴安全帽等现象已降至最低点。巡检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事故来对待,通过行之有效的巡回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通过加强管理,使由我们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既保证了施工的机械使用,满足了生产需要,又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点,取得了良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4篇 x风筒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为优化井下通风系统,风筒管理施行标准化。由于通风距离长,风筒吊挂弯曲以及转弯处不符合标准,导致掘进迎头风量不够,高矿长提出要求,加强风筒吊挂标准,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现需要统一整改,对我矿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操作顺序:
运输风筒→吊挂风筒→现场操作→日常维护→拆除回收风筒
一、风筒吊挂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悬挂风筒的拉线至少每隔30m进行一次固定,拉线要与巷道坡度一致,风筒吊挂高度不低于1.6m。
2、风筒吊挂要平、直、稳,避免车剐、炮崩,要逢环必挂,吊挂材料要相同,吊挂方式要统一,30m长度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3、大巷高顶操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剐、撞,并应注意防止架空线触电伤人。
4、吊挂风筒登梯作业要将梯子放稳靠牢,专人扶梯
5、作业工程中,注意观察顶板、两帮是否有片帮现象,锚杆是否坚固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二、现场操作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
2、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3、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
4、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6、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7、风筒是否脱落,风筒是否吊挂牢靠,安装在巷道底板时,加垫凳的高度是否不低于300mm。
8、风筒是否有破口,通风机及其与风筒连接处是否漏风。
9、是否环环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帮,靠顶,平直);末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岩巷不大于10 m,煤巷不大于5 m;风筒分叉有无三通。
10、风筒吊挂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11、井下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有煤安标志的风筒。
12、风筒要编号管理,贴号向外,号码正规大小一致,距接头1m,并在一条直线上(临时风筒除外)。
13、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90度及以下的拐弯必须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4、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反压边要规正,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修补破口的补丁要剪裁正规,粘贴牢固。风筒百米漏风率≤8%。
15、通巷工区负责炮掘工作面准备每天不少于1节的备用风筒,综掘工作面备用风筒不少于2节,满足生产需要。掘进工作面的备用风筒必须叠放整齐,全部存放在备用风筒箱内,备用风筒箱放置地点距迎头不的大于100 m。
16、吊挂风筒材料消耗记录台帐
三、更换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必须切断掘进巷道的电源,在巷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2、掘进头及回风流中瓦斯传感器必须灵敏可靠。
3、必须配置专职安检员和瓦检工负责把口和检查瓦斯。
4、停风时,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机电部门、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批准,停风停电时间以不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为基础。
5、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四、日常维护和拆除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风筒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上井,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
2、入并必须带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
3、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4、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分岔处要设三通。
5、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
6、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
7、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风区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8、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9、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剐风筒。
10、风筒上井后,首先应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及耐用程度,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
1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毫米;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粘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第5篇 矸石山提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⒈矸石山轨道一侧,必须留有0.8m以上的人行道,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车不干活的规定,卸矸架附近及轨道上禁止人员逗留,严禁一切人员违章蹬钩。
⒉提升钢丝绳由专职人员每天检查一次,稳绳每周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稳绳的母子绳要符合规定,禁止使用不同直径的绳连接。
⒊移卸矸架、三翻车和卸矸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⒋矸石漏斗下的地下道,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入内。需要清理地下道的矸石杂物或处理堵塞漏斗故障时,要严格执行“开钩牌”的规定,绞车司机不见“开钩牌”不准开车。
第6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线路事故及防治措施
1)地面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
2)输配线至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规定。
11)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2)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通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地面变电所事故及防治措施
1)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
地面变电所可能发生变电所火灾、变电所设备事故、小物件及动物引起短路事故。
2)地面变电所事故防治措施
地面变电所位置选择在工业场所附近,并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无塌陷区、稳定的场所;
(2)设在爆炸材料库爆炸危险区以外;
(3)与高噪声源的距离,应满足主控制室背景噪声不大于60db(a)的要求。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5)变电所防雷、过电压保护及各种避雷设施齐备。
(6)变电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应有专门的防灭火装置。
(7)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及电容器等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电缆钩、管道沟、窗房应设置铁丝网,以防小动物入内造成线路短路。
(8)变电所内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和程、规则。
(9)变电所内变电装置与墙、顶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距离。
(10)矿井地面供电线路每年必须进行巡查。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11)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变电所为双电源,避免了两回线路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在变电所的进线处,如因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控制使线路之间距离不易分开,也要尽量拉开两线路间距离。并适当的增大杆塔安全系数,避免因煤层的开采或气候变化等各种原因出现事故。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
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3)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4)建立矿灯管理制度,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漏液、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不良、灯头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的矿灯严禁发出。严禁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6)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
总之,电缆、矿灯、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在防静电、防带电作业等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电火花引燃瓦斯与煤尘而引起爆炸。
8)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9)地面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1)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12)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1)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2)矿用电缆的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铠装电缆(my);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mz)。
3)所有电气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井下监测分站、地面矿灯房及井下配电点等电气设备集中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有灭火器材,喷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配备,采用防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1)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煤电钻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660v供电系统必须有过电流、接地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不得超过1欧姆。
4)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建立严格的防爆设备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采区下部水沟中埋设1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 、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实行改革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 的铜线。
2、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 当发生地面变电所全矿或大部分断电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由法人向公司汇报事故的情况。
(2) 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主管、机电队,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着火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将火扑灭。凡油类着火,不准用水灭火,不准使用泡沫灭火器。
(4)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使人体脱离电源,再利用人工的方法进行救护。
(5) 发生全矿性停电事故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7篇 液氨安全管理技术组织措施
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辛辣味的恶臭气体, 分子量l7.03, 比重0.597, 沸点一33.33℃ .爆炸极限为15.7% ~27% (容积) 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与水形成水合氨,简称氨水,呈弱碱性,氨永极不稳定,遇热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 29%。氨在常温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溢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阚为0.5mg/m ~ 1.0mg/m , 浓度50mg/m 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mg/m0 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mg/m 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mg/in 以上可即时死亡 缺氧时会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mg/m 。液氨的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二是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一、安全监控
1、 日常监控: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法规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
2、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
3、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企业的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应和青岛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网络连接。
二、液氨的监控技术措施
1、液氨厂房设计建设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
2、液氨的运行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液氨、氨气管道、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
3、液氨的维护、检查、检验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必须接规定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三、液氨监控的组织措施
根据氨的危害程度,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防护器具配置、负责人员培训及作业要求等工作。
组织体系构成
总指挥:蔡忠东
副总指挥:郭名富邓千逵
成员:郭名锦、王高安、巫远海、罗开勇、罗开石、谢才生、张中福、黎向前、谢纲材、黄绍尧、余承坊、黄美景、陈广泉、李秀生、邹扬东、黄召阳、谢才忠、谢纲桓、池帝清、张在愉、陈广波、郭成珊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图
组织体系成员职责
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职责,处理事故,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处置组、现场警戒组、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兼职消防组———负责指挥及组织实施因液氨泄漏造成的火灾的扑救、泄漏的堵塞、现场救助。
(4)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划定禁区的警戒指挥工作,维护治安,协调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事故处置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果断有效的安全措施,控制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查清现场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参加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修经验教训;保障恢复生产。
(6)物资供应组———负责指挥及实施抢修、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以及实施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7)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工作,对中毒、受伤人员等现场抢救、初步救护处理、运送医疗、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
防护器具配置
明确需要使用的防护器具配置的数量、检查频次、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管理责任人:罗开石,电话:其它内容见附件。
防护器具配置一览表
名称
数量
检查频次
干粉灭火器
2个
1次/天
防护服
2套
1次/天
氧气呼吸器
2个
1次/天
防毒面具
2个
1次/天
喷淋装置
1个
1次/天
洗眼器
1个
1次/天
液氨站安全知识的培训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接受安全培训后,能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氨储罐静电接地,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爆炸。
5)氨储存和使用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
6)确保防护器具配置完好有效。
作业要求
液氨卸车方法:将槽车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分别与储罐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相接,先由气体压缩机通过气相管路从储罐中吸气、向槽车中排气,使槽车内的液氨由液相管路流向储罐;当槽车内的液氨不再向储罐中流动时,关闭储罐的液相进口,再由气体压缩机从槽车中吸气、向储罐中排气,在环境温度的作用下,槽车内残余的液氨汽化并排向储罐,直至槽车中的气相压力达到0.1mpa时,气体压缩机停机。本发明既能够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又可避免事故的隐患。而且卸车较彻底,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更加合理。
液氨卸车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第8篇 煤气氧气氮气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
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
第9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管理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10篇 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及在综采工作面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明
液压单体支柱支撑力大,操作简单、快捷、方便,在综采工作面运用范围广,不但用于支护,而且还用于处理面溜错节、断链、掐链,调支架、移溜、支撑拉移支架等方面的作业,是回采工作面不可缺少的支撑器械。为了规范液压单体支柱管理,确保液压单体支柱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特编制此措施,相关单位必须学习签字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液压单体支柱管理方法
1、技术科配专人对液压单体支柱进行管理,对全矿液压单体支柱建账建卡编号管理,全面掌握使用情况。
2、新购进来的液压单体支柱必须先进行二次保压,只有按规定进行二次保压试验,初撑力达到要求后方可允许发放,并有试验合格记录,注明试验次数,稳压时间,试验人。
3、严格液压单体支柱领用制度,凭审批料单发放,料单上注明新老情况、数量、规格及编号。
4、未经稳压试验合格的液压单体支柱一律严禁下井,修复的单体稳压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
5、每月对使用液压单体支柱的工作面进行一次清点,损坏和丢失的由施工单位照价赔偿。
6、装运液压单体支柱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砸乱丢损坏液压单体支柱。
7、液压单体支柱必须立放,柱腿在下,柱头在上。
8、必须对回收的液压单体支柱进行严格筛选,能修复的及时安排修复,不能修复的作相应处理。
9、连续在井下使用达到8个月的液压单体支柱必须回收上井进行修复。
10、服务年限达到7年的单体,必须作报废处理。
11、单体活柱严禁超行程使用。
三、液压单体支柱使用的一般技术措施
1、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时承载压力必须达到90kn。
2、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在3―5%。
3、液压单体支柱使用前先检查三用阀的紧固情况,有松动现象的必须先进行紧固。
4、使用新液压单体支柱时必须将其立放,空载撑出,然后用卸载手把将其缩小到最小高度,往返一两次进行空气排放后可正常使用。
5、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前先进行检查,发现自动卸载,顶底盖脱离,手把套脱离,活柱及缸体变型弯曲,三用阀松动变形的严禁使用。
6、液压单体支柱使用前先检查注液枪管u型卡是否卡到位,枪口内密封圈上好,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卡。
7、液压单体支柱升高时先将其立放,用注液枪对准注液阀嘴,轻扣扳机吹掉阀嘴内的杂物,然后再将枪口插入注液阀,随后枪套锁在三用阀上,找好上下支撑点方可扳枪机进行支护。
8、2米以上规格单体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扶住单体,一人使用枪,注液时必须先通知让开头、脚、手,严禁扶支柱顶盖,防止支柱顶伤头、手、脚。注液时放慢速度,待支柱吃劲后方可补液,直至达到初撑效果为止。退开枪套取下注液枪。
9、液压单体支柱卸载时用特制卸载手把插入卸载阀,操作人员站在三用阀侧面用一只手扶住液压单体支柱手把,一只手使用卸载手把缩柱,将支柱放下后卸完支柱内的水。
10、支护液压单体支柱时必须根据现场状况保证支撑点上下对称,支撑有力。
11、严禁用注液枪对准人并说、笑、冲,严禁人员站对注液嘴。
12、注液枪使用好后,将枪管理放好,枪挂到不被人踩绊倒的安全地点。
四、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超前支护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安全措施
1、两巷超前支护单双排制度,人行道宽度,柱距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2、底板软的巷道,支柱必须穿铁鞋支护,铁鞋上的钢丝绳必须栓在支柱的手把上,回支柱的同时必须将铁鞋回出集中码放整齐。
3、出口处的交错迈步大棚必须保证是“一梁三柱”,每对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m,且必须平行,支柱要成排成行,迈步距不得小于600mm。
4、移动迈步大棚棚梁时必须使用移梁器配合,操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升柱或下放棚梁时,人员必须让开头、手、脚。
5、无论是架超前倾斜棚或交错迈步大棚,上棚梁时必须将梁抬贴顶板,用8#铁丝将棚梁两端头固定在锚杆或结实的锚网上,然后再用液压单体支柱支撑棚梁,梁距要一致,上下梁头要成直线。
6、超前支护必须拉线打直,支柱三用阀沿走向垂直,手把沿人行道设置。
7、回撤液压单体支柱棚时,用卸载手把先将液压单体支柱回走,然后由两人抬住棚梁,改掉固定棚梁的铁丝,再取下棚梁抬运到指定的地方码放整齐。
8、两人抬运液压单体支柱及棚梁下放时,必须先叫人帮忙将一端放下,再放另一端。
9、支设的液压单体支柱必须迎山有劲,不前倾后仰。
10、每班必须对支设好的液压单体支柱进行二次补液,发现卸压的必须及时更换。
11、保护好液压单体支柱,严禁随意损坏,严禁用手把支撑重物。
12、上下出口放炮时必须对液压单体支柱进行保护。
五、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处理面溜及转载机错节、断链、掐链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处理面溜溜槽错节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选用完好的液压单体支柱处理,同时备用足够长的40t链子,连接环及配套螺丝,清理干净处理位置。
2、处理面溜错节时,必须找好支撑点,支放液压单体支柱时上下必须垂直。
3、支撑点为铁对铁时,必须用木板垫好,防止打滑。
4、处理前先连接好注液枪,枪管接到距离处理点5米以外的支架操作台上,检查好连接头后,撤离人员到5米以外的支架立柱内侧,一切正常后方可进入处理故障工作。
5、液压单体支柱在支设点立放起来后,用40t链条拴套稳,链子一端固定在前探梁油缸交接处或起吊环上。
6、升柱时一人扶住,一人用枪,扳枪机时试着慢速进行,待支柱上下支撑点接触上时,再将套支柱的链子收紧,然后在接注液枪处的支架操作台上将操作手把扳到零位,停止供液,然后用铁丝将枪机固定,将周围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再由一人到接注液枪管的支架立柱内侧操作。
7、故障处理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一名安检员监督,由一名指定的班排长指挥。
8、设专人在安全地点观察,待错节位置到位后立即通知停止送液,将操作手把扳到零位,取下注液枪,用专用回柱工具将支柱内的水放完,解开链子,将支柱运到指定堆放点,将链子收到泵站保管好。
(二)使用单体处理面溜断链、掐链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掐面溜链子时,必须先确定掐链位置,并开到指定位置后,用两棵单体设置倒“八”字斜撑将链子收紧,掐链位置松弛达到需卡链子长度后,用φ6.5mm的盘条在距离掐链点5米以外的位置将链子固定好后方可进行掐链。
2、设置斜撑之前必须停运面溜,并将面溜开关闭锁,并挂上停电警示牌,派专人看守,链子掐接好,撤运走单体后方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员通知送电开面溜。
3、斜撑的设置及液压单体支柱底端支设在刮板中央,支柱顶端支撑在支架顶梁下空洞内,设置的斜撑与面溜的夹角不得小于30°,两斜撑底端位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4、用40t链子将液压单体支柱套稳,链子两端分别固定在领架顶梁上。
5、严禁两棵斜撑同时设置,必须先设置稳一棵后再设置另一棵,设置斜撑的其它管理及操作安全措施与处理溜子错节的相同。
6、使用液压单体支柱设置斜撑处理断链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掐链安全技术措施相同。
7、处理溜子断链、错节及掐链时,支柱底端固定在专用“紧链升柱器上”。
六、使用液压单体支柱移架扶架安全技术措施
(一)移架措施
支架移溜装置坏,不能拉架时采用液压单体支柱支撑拉移,其液压单体支柱使用方法及安全措施如下:
1、用一棵液压单体支柱斜撑在支架顶梁下方,液压单体支柱上端顶在被拉支架顶梁下方防倒油缸空洞处,下顶邻架立柱脚。
2、设支架斜撑时,必须先将枪管安设在邻架外的第三台支架操作台上,再由两人配合操作,一人扶单体,一人捏注液枪升柱,待支柱升到位不滑落时,将操作手把扳到零位,停止供液,然后用铁丝将枪机固定,将周围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再由一人到接注液枪管的操作台上操作。
3、支架移到位时将单体回收放好。
4、使用两棵单体移架时,操作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与用一棵单体拉移时相同,但不能同时操作两棵单体,必须是先支设好一棵后再设一棵,且两单体设置必须对称。
5、相邻两台以上支架需用液压单体支柱支撑移动时,严禁两台同时进行。
(二)扶架措施
1、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扶架时单体斜撑底端支设在下方邻架底空洞或台阶位置,上端固定在被扶支架顶梁底下的空洞内,设置斜撑的枪管及拉架管子改接到5米以外的支架操作台上,远距离操作,边拉移架边升支柱。
2、其它安全技术措施与使用液压单体支柱移架的相同。
七、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提面溜机头机尾,转载机机头,调可缩皮带机尾安全措施
1、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提面溜机头机尾、转载机机头时,先用40t链子拴在电机或减速箱上的牢固位置,贴机头或机尾选好的起吊位置竖立一棵液压单体支柱,将链子挂在柱盖上,用φ12.5钢丝绳将液压单体支柱固定在面溜机头或机尾大件上(用绳卡紧固),钢丝绳拴在手把下的缸体上。
2、将注液枪管接到支架操作台上,操作手把扳到零位(中间状态),将注液枪嘴固定在支柱注液阀上后,用铁丝将注液枪枪机固定好,撤走施工点5米范围内所有人员,由专人在支架立柱内侧操作送液,升柱提起面溜大件。
3、面溜大件提垫好后,停止送液,掐掉枪管,将支柱回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立放好。
4、提转载机机头的方法及安全措施与提面溜机头机尾的相同。
5、调皮带机尾架时,用两棵钢丝绳将液压单体支柱拴固定在机尾架上,钢丝绳中部拴支柱,两端拴在机尾架上。钢丝绳一根拴活柱,另一根拴缸体。栓套位置用绳卡固定。
6、液压单体支柱顶盖抵机尾架,柱脚抵帮(穿铁鞋),支柱垂直机尾架,平行地板支设,支柱设置好后将其他人员撤离到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由一人操作注液枪,一人观察,机尾调正后立即停止送液,掐掉枪管,将支柱回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立放好。
7、调皮带机尾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观察柱脚支撑的煤帮情况,发现有片帮动向时必须立即停止送液,处理好片帮后将支柱移到煤帮稳固的地方,严禁支柱设在煤帮裂隙的位置。
8、设柱调架前必须严格敲帮问顶工作,处理好不安全隐患。
八、更换支架立柱时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安全技术措施
1、只要更换一棵立柱,先将完好立柱的加长缸抽出,并将立柱提升到位,确保完好立柱达到初撑力要求,顶梁接顶严实,对邻架进行2次补液,确保支护有效。
2、更换立柱前,必须先在支架顶梁下支设两棵液压单体支柱支撑支架顶梁,支柱垂直顶梁设置,顶端固定在支架顶梁下空洞上,底端撑底板(底软时支柱穿铁鞋),两支柱对称设置。
3、液压枪管接到上方的邻架操作台上,上好卡子,然后一人扶住,一人用枪,慢速将支柱升到位吃上劲,第一棵支柱设置好后再设第二棵。
4、设置的液压单体支柱必须用钢丝绳或40t链子先拴好,将钢丝绳或链子两端分别固定在相邻两架前探梁油缸缸体上或起吊环上,带待支柱设置稳固后,收紧链子或钢丝绳,但不能吃劲。
5、两棵支柱支撑稳固后,用手动葫芦链子将所换立柱拴牢固,葫芦挂在上台支架上,收紧葫芦链,将立柱进回液管接到上方邻架操作台上,将准备好的好立柱换上。
6、拴立柱的葫芦链受力方向及立柱卸下后的倾倒方向一致,确保立柱卸下倾倒不撞倒设置的支柱。
7、卸立柱的人员必须在在立柱后操作,严禁站在立柱可能倾倒或可能撞倒设置的液压单体支柱的方向。
8、立柱换好后,接通立柱管,回支柱,其方法与处理面溜错节时相同。
9、换立柱时必须将其他人员撤到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10、更换两棵立柱时必须先按上述方法设置好支柱,支好顶梁后,将立柱进回液管接到上方邻架操作台上,逐棵更换,更换上的立柱先升到位,再更换另一棵,安全措施与更换一棵时相同。
11、工作面使用液压单体支柱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支设点斜上方操作,其他人员撤离到3米以外的支架立柱内侧。
补充意见:
1、
2、
第11篇 锅炉运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锅炉的运行及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此,我们拟采取下列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采暖季的顺利运行。
一、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实行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项目负责制。明确锅炉运行、设备维修及技术等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直接抓。
二、我公司接管供热运行后,马上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驻现场,从物业公司全面接管锅炉房及管道等有关设备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尽快熟悉现场及设备,小区房屋的热工特性,了解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方案。
三、抽调得力的班长、司炉人员组成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有较多经验的人员,组成运行和维修班组,集中一周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重点是:
(1)了解和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和熟悉小区供热设备及管道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建筑物的热工特性;
(2)强化燃气锅炉房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项规章制度的再教育,重新学习和贯彻《北京市住宅供暖热水锅炉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国家劳动部《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锅炉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文件。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立即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入冬前的检修方案,确保2006年冬季供热顺利进行。
五、拟每班配备一定数量维修工人,及时为用户服务,做到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过夜。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机动力量进行抢修。
六、管线热平衡任务由公司配备的专业人员随时观察,研究管线热平衡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水力平衡调整,达到用户满意。
七、建立报表记录,统计制度。这是本公司多年来坚持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些包括:锅炉运行日志,水处理设备水质监督,化验报表、天然气、电力、水量的计量,统计报表,做到每班记录,每班核算,每日小结。考核指标按季节分解到班组,在保证供热质量的情况下,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争取物业、专业、业主三方满意。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三项制度、三个规程以及统计、核算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12篇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
1、组织落实运输车辆的维护、修理、检测等工作。
2、组织对运输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3、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整理收集车辆技术资料信息,建立车辆技术资料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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