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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9

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施工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强化对外施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第2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1、 施工现场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根据工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按照内外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2、 室外作业主要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内容:

(1) 检查作业部门和班组人员是否按照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监边洞口等搭设及其防护设施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 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现场派员安全监护,设立警告标志。

3、 室内作业主要对进行技术分析、决策和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以及对收集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其内容: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

(2)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 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安全设施安装任务单及安全设施的验收书。

(5) 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6) 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证情况和验证记录(复印件)。

(7)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材料。

(8)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9)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事故奖罚与处理记录。

(10)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 基础资料的管理必须真实、标准、完善。每份资料要明确时间、地点、填报人,工程完结后合并于工程技术资料。

第3篇 施工单位井下安全评分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使珊瑚矿安全生产管理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着力提高全矿的安全现场管理水平,公司研究决定对井下各施工单位及队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扣分考核,考核结果与施工承包单价进行挂钩结算,考核内容如下:

评分办法:

一、每周对各施工单位和各个作业队组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评分考核,第一项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矿值班领导和矿部井下现场安全员协助进行考核,分数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统计;第二项由矿值班领导、矿部井下现场安全员进行考核,分数由现场安全员进行统计。

二、考核评分内容的各大项中每一小项定为0.5~5分,违反或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的按每小项分数扣分。

三、被扣分的作业队组,当班由现场安全员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四、以施工单位为考核单位,每月各班组的评分分数累加,累加总分作为施工单位当月得分。

五、安全环保部在每月验收后,对施工单位的分数进行统计,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分数与单价挂钩标准调整当月结算单价。

六、评分考核与单价挂钩标准:

每月对各施工单位及队组考核累计一次,考核挂钩如下:

总分累计被扣10~15分,当月结算单价按原合同单价;总分累计被扣16~20分,当月工程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99%结算;总分累计被扣21~25分,当月工程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98%结算;总分累计被扣26~30分,当月工程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97%结算;累计扣分30分以上的,当月工程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96%结算,并停产整顿。具体如下表:

累计扣分数承包单位单价

下调数(%)

备    注
110~15分0按合同单价的100%
216~20分1按合同单价的99%
321~25分2按合同单价的98%
426~30分3按合同单价的97%
530分以上4按合同单价的96%,并停产整顿

考核评分细则

管理

(一)项目部

1、是否存在安排未满十八周岁或超龄(按矿山安全生产规定适合退休年龄)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1分)

2、是否存在安排未经体检或体检不适合井下作业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1分)

3、井下从业人员上岗前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接受教育时间不足72小时(查记录)(2分)

4、转岗人员是否接受重新培训(查记录)。(0.5分)

5、每月施工单位组织安全学习、会议不得少于1次(查记录)。(0.5分)

6、值班领导开班前是否进行派班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班后做好交接班情况。(1分)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2分)

8、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是否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操作人员是否培训后才能上岗。(1分)

9、每班值班人员(安全员)与井下作业人员同时上下井,中途是否存在早退、脱岗、离岗?(1分)

10、值班长(安全员)是否督促作业队组落实隐患整改,执行矿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安全指令是否如期、按质按时完成?(5分)

11、是否每周进行一次自检及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汇报?(1分)

12、各班组每班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确认制度。(1.5分)

13、是否破坏各类安全警示标志?(0.5分)

14、同一个作业面是否存在上下同时作业?(2分)

15、天井掘进到距上部巷道约7~8米时或沿脉掘进约有5米贯穿时,是否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围栏?(2分)

16、施工单位要保持井下各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0.5分)

17、井下卸矿仓隔筛大石应及时进行破碎清理。(0.5分)

18、是否拒绝接受矿管理人员开出的有关通知书。(1分)

19、确保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停放矿车、堆放杂物。(1分)

(二)爆破管理

20、领取爆破器材时,需两人以上,其中一名必须是爆破工,一名安全员。(2分)

21、使用爆破器材单位的领用申请单和反馈单要数目清楚、真实,反馈及时。(1分)

22、运输爆破器材时,雷管与炸药一定要分开,运输时,要使用专用车或专用袋,途中禁止使用明火(抽烟)(2分)

23、爆破器材不能随处堆放,炸药与雷管不能混放或与其他物品混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并有专人看管。(4分)

24、临时炸药库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炸药、雷管要用专用箱装好,并存放在相隔硐室内。(2分)

25、炸药库管理员发放爆破器物品数目准确、账目清楚、记录正确、流向清晰。(1分)

26、炸药库内严禁明火或用白炽灯取暖,禁止存放其他物品,保持清洁卫生,照明线禁止裸露,线头接口要用绝缘胶带包好,使用防爆灯,禁止使用闸刀开关。(1.5分)

27、只有爆破工能操作使用爆破器材,装药时,需停止其他一切作业,无关人员需撤离作业面。(1.5分)

28、禁止使用金属棒进行装药。(2分)

29、装好药后,主线联接只能由爆破工操作。(2分)

30、爆破前,爆破工要确认相通地点人员是否撤离,挂号警示牌,做好警戒。引爆前要先发预报信号,炮响完后发出解除信号,收回警戒牌,撤离警戒岗哨。(3分)

31、非爆破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盲、哑、残炮,处理盲炮、残炮必须按正确方法处理(在距炮眼不少于30cm的地方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到保管完好时,重新联接引线起爆;用水冲洗法;用木制品掏出法),禁止用高压风吹洗残炮、盲炮,禁止使用金属制品处理。(2分)

32、禁止打残眼。(3分)

33、严禁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3分)

34、严禁使用变质爆破器材。(1分)

35、爆破作业人员所领爆破器材不能遗失、收藏、丢弃、买卖或挪为他用,及时将剩余的爆破器材退回炸药库。(3分)

36、爆破工所领用的爆破器材在中途不能长时间停留或转交他人。(2分)

37、爆破后,要用机械通风30分钟,并用空气检测仪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工作。(2分)

38、禁止人员进入溜井、漏斗中装药炸大石。(3分)

39、爆破员放炮后要做好全程记录。(3分)

40、起爆线颜色要能够与其他电缆线颜色区分,不能与照明线、动力线混挂、缠绕。(1.5分)

41、起爆器由爆破工保管,不能乱挂乱放。(1分)

42、联接好主线后,检查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各通道路口警戒后才能连接起爆器。(1分)

43、选择安全地方作为起爆位置,避开冲击波、飞石、炮烟涉及的地方。(1分)

二、现场安全处置

(一)松危石处理

44、作业面存在未处理松危石就开工作业。(1分)

45、处理松危石是否有人照明、监护?处理松危石人员站的地方是否安全、合理?(1分)

46、多人处理松危石时,相互间是否保持5米以上?(1分)

47、处理天井松危石时,天井上下口是否挂警示牌或专人警戒?(2分)

(二)通风要求

48、工作面30米以内压入式通风,风筒出口离作业面是否超过10米?(0.5分)

49、抽出式通风,风机离作业面是否超过10米?(0.5分)

50、混合式通风、压入式风筒出口距作业面是否超过10米?抽出式风机入口是否滞后压入风筒出口5米以上?(0.5分)

51、采掘作业面局部通风是否采用机械通风?(1分)

52、作业时,是否存在通风不足(弱风)、关风机现象?(0.5分)

(三)采掘作业

53、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够、炮烟没有排除(或通风设施出现故障未消除)就开始作业;检测空气质量合格后才能进入工作面。(2分)

54、爆破后通风设施(含风筒烂、脱等)没有安装完善就开始作业。(0.5分)

55、工作面不拉好照明就进行作业。(0.5分)

56、爆破后不洒水或洒水不透彻就进行作业(距作业面20米内巷道必须清洗干净)。(0.5分)

57、升天井平台时,渣面应到棚板入口为宜。(0.5分)

58、天井楼梯间平台渣不清理。(1.5分)

59、将衣服挂在变压器面或挂在电机车线、动力线上。(1分)

60、采掘工作面未配备专用处理松石钢钎。(0.5分)

61、架设天井楼梯按要求“之”形支护,并每层设平台。(1.5分)

62、装岩、凿岩作业要湿式作业。(1分)

63、天井梯子的坡度不得大于80度,上下两个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得大于2米;上下平台的梯子应错开,梯子平台的长和宽分别不能小于0.7和0.6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间距要求为0.3米,梯子顶端突出平台0.3米。(1分)

64、天井掘进高度超过7米时,必须支护梯子间和溜渣间,其后及时安装安全棚,安全棚距工作面的不大于6米。(1分)

65、天井掘进的风水管必须安装在上人楼梯间一侧(要求10cm),接到安全棚入口处。(0.5分)

66、天井掘进局部压入式通风口安装到安全棚底。(0.5分)

67、抽出和压入风机间隔10米以上的,抽出风机离作业面有30米时要及时前移,风筒要及时加长。(0.5分)

68、安装井下动力电缆和风水管,原则上要分开架设在巷道两侧,由于条件限制需同侧安装的,动力电缆距风水管距离应不少于30cm,同时不能有接触,若有接触部分应增加绝缘防护措施。(1分)

69、必须经常检查、维护所负责区域巷道的顶板和边帮,发现松石要及时处理。(1分)

70、处理松石时,一要选择安全的站立位置,严禁站在松石滚落的下方处理;二要选择符合安全的撬棍;三要有两人在场,其中一人负责照明和监护。(1分)

71、井下作业队组必须按矿部要求在需要的地方打顶、底板超前眼或者超前探水(空区)眼。(2分)

72、凡是要求进行锚杆防护网或木垛(砼)支护的工作面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要求的重新支护。(2分)

73、作业人员在进入独头巷道、天井掘进工作面在施工前,要先开风机或用高压风吹5~10分钟,检测空气质量达标后才能进入作业面作业,每次爆破后均要进行通风、洒水降尘。(1分)

74、天井掘进到距上部巷道约7米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并在上部巷道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1分)

75、采场局放时,禁止人员在采场作业。(2分)

76、采场局放时,放矿人员必须记清楚每个漏斗放矿斗数,放矿结束后上采场观察矿堆下落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吊棚”现象。若发现“吊棚”现象,立刻在采场两边或者三边天井挂上安全警示牌,并向当班值班领导,现场安全员汇报情况(2分)

77、采场存在吊棚的区域禁止人员通行或在上面作业,处理消除吊棚后才允许人员在采场作业。(3分)

78、出现吊棚现象时,应及时向当班值班长和现场安全员汇报,并在采场两端天井口挂上安全警示牌。(3分)

79、在采场处理“吊棚”前,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架设长楼梯、铺木板,必要时要打顶筒铺好木板。(5分)

80、严禁人员爬入漏斗处理任何问题。(3分)

81、天井顶筒及用木头支护顶筒需打墙窝,木头两端要削锥形。(1.5分)

82、下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工作服、水鞋、安全帽、矿灯),一线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尘口罩。(0.5分)

83、放矿时,人员不能站在漏斗正对面放矿,禁止将手伸进漏斗内扒渣,禁止人员爬入漏斗内。处理漏斗堵塞时,人员应在漏斗两侧进行处理,撬棍头不准正对着人。(2分)

84、风水管一般情况下不能跨越电机车线,若需跨越,必须将风水管固定好,并在跨越区域的风水管、电机车线用绝缘材料包扎好。(0.5分)

85、在漏斗内炸大石时,人员不能爬入漏斗内或将手伸入漏斗内处理。(2分)

86、采场出矿所采用的临时电机车线不能用裸线,需用外包绝缘线,间隔一段距离切小口作为接触点,接触点用钢皮包好,与主线联接要设置开关。(1分)

87、动力线、照明线颜色要有明显区分,敷设要规范,不能混挂或缠绕在一起,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扎好。(1分)

88、装岩机动力线要挂设好,破损的地方要处理好,严重的要更换,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将动力线盘好放在安全的地方。(2分)

89、禁止无照明作业。(0.5分)

90、上采采场一定要形成两个安全出口方能进行其他作业。(3分)

91、按设计安装漏斗,混凝土厚度、强度要达到设计要求。(1分)

92、假顶填充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分)

93、装岩机使用完毕要进行清洗。(0.5分)

(四)人员上下及运输

94、人员从副井罐笼上下时,要遵守乘罐管理制度,听从信号工的指挥。禁止在罐内大声喧哗、推撞,禁止将身体或其他物品伸出罐外。(1分)

95、人员从斜井上下时,要遵守斜井管理制度,禁止跨过运行中的钢丝绳。(1分)

96、运输民用爆破物品,雷管与炸药不用混送,同时运输过程应按检修速度下放。

97、从斜井下放材料时,必须检查插销、连环联接情况。(2分)

98、下放民用爆破物品时,要使用专用车,物品应低于车厢顶10cm以上,下放其他松散物品时,必须捆缚好。(1分)

99、从斜井上下物品时,要求上下中段均安排人员,由下中段人员发信号,提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从斜井上下,下中段人员要在硐室躲避。(1分)

100、电机车司机不能超速行驶,拐弯或前方有人时,应减速前进并鸣笛,电机车尚未停稳不准司机跳下、跳上。(1.5分)

101、使用的电机车不能带病运行,所使用插销和连环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不能擅自加工或用其他物品代替。(2分)

102、电机车在使用时要盖好面盖。电机车要保持清洁卫生,不能有油污,座位内不能有泥土、矿渣堆积。(1分)

103、不能用电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或其他长物。(2分)

104、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2分)

105、严禁人员爬电机车、斗车或爬上运行中的提升设备。(3分)

106、电机车、斗车掉道后,是否硬开、硬拖?(1分)

(五)机电维修管理

107、机电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电工要穿戴绝缘水鞋。(0.5分)

108、安装电机车线、动力电缆及照明线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三种线路要分隔架设,不能混挂、纠缠在一起,井下动力线和照明线外观要有明显区分;安装电机车线石门巷道不低于2.2m,运输巷、穿脉不低于1.8m。(1分)

109、严禁非电工人员和接电源、驳接电源或者维修电气设备。(1分)

110、严禁使用非矿用电器、开关、电缆,所有电缆均为阻燃材料。(1分)

111、在井下维修需动火时,要将动火地点周围易燃易爆物清除干净,做好防范措施,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动火申请后才能作业。(2分)

112、分开存放乙炔、氧气瓶,空瓶要求做好标识,禁止乱摆放。(1分)

113、高空作业(距地面2米以上)时要佩戴安全带。(2分)

114、检修时,严禁带电作业,需停机、停电,并挂检修牌,同时要有监护人,供电要审批。(2分)

115、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切割作业时,气瓶与作业点安全距离要大于10米以上。(2分)

(六)安全防范措施

116、严格按照矿部的整改安全隐患设计方案进行整改;支护质量要符合整改方案要求。(3分)

117、隐蔽工程要经矿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后才能封闭。(1分)

118、支护填充时,充填量和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0.5分)

119、人员在天井提矿时,要佩戴安全带。(2分)

120废弃的天井、溜井,要加设防护栏,并挂警示牌。(2分)

121、残矿作业队组,只允许在批复的作业地点作业,不能到处乱采乱挖。(2分)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建(1998)164号

【颁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5篇 建筑施工临建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临建安全管理

施工临建设施分为生产性和生活性两类,生产性临时设施主要包括木加工车间、钢筋加工车间、气瓶库、以及各种材料、半成品堆放堆地等。生活临时设施主要包括:员工住宅楼、食堂、洗浴间、开水间以及行政管理用房等。

临建其规则应遵循使用方便、有利生活、施工、保证安全的原则,遵循龙岗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安全要求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对消防、用电安全、卫生防疫卫生、防抗台风、暴雨、雷击等的要求。

生产、生活临建平面布置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营地位置选在鹏城龙井,在施工过程中要保留施工临建设计、建设、验收的相关记录。

按建筑面积1:50配置消火器具(每50平方米设置一个3公斤的化学干粉灭火器,设置消防栓、消防桶、消防揪、消防斧,并在施工营地张挂消防器具分布图,成立急救小组,定期经常进行演习。

临建区域内要有路灯和应急灯,标出警急撤离线路。

临建区域内布置绿化,尽可能保护原有绿化,必须拆除时应向业主方申请,临建的各区域应整洁。

每个员工宿舍内张挂施工营地安全管理制度(制度附后),对不遵守人员进行50-200元的经济处罚。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要本质安全,即临建设施自身就要抗震、防台、防雷、防暴雨、应急逃生、消防、安全距离、应急照明、通风、卫生、安全标志、防盗等要求。对用于高风险的厂房还要配置专项安全装置。

本项目临时设施内使用的特种机械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查要求,危险材料储藏室建在业主指定的位置,要分类存放,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要求。

现场的一切公用安全设施(如消防水、安全围栏、安全标志、沟道、洞口盖板、供电设施、消防通道等)不得私自拆除,必须时向业主安全质保处申请。施工区域移交给其它施工单位,但相应的安全设施不经业主安全管理处同意,不得拆除。

本项目的一切临建设施只从与事本项目相关的活动,所有人员不得在现场做私活,违反者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建立施工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保证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6篇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x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x3-076-fj31  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x3-079-fj34  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7篇 恶劣天气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须知

为防范恶劣天气对工程施工带来的安全影响,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拟定“恶劣天气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须知”,请工程参建各方遵照执行。

一、冬、雨期施工

1、应及时清除场地和道路上的冰雪、积水,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2、雨期施工应随时检查施工场地和道路边坡被雨水冲刷情况,做好防止滑坡、坍塌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3、遇到发生大雨、雷电等情况土石方施工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作业,遇有雷雨、大雾气候时应停止桩工机械一切作业。

4、遇大雨、大雪天气时应停止模板安装与拆除露天高处作业、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停止起重机拆除作业。

5、施工升降机在大雨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7、冰雹、大雨、大雪天气之后应及时对基坑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8、暴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和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积水及冰雪,上脚手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0、大雨、大雪过后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起重机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

12、暴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3、其他有关管理操作技术要求。

二、大风天气

1、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大风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3、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暂停室外模板拆除与安装高处作业,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升降机必须停止运行、将梯笼降到底层并切断电源。

4、遇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一切模板吊运作业。

5、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塔吊拆装作业。

6、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7、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塔吊锚固装置。

8、作业中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塔吊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能随风转动。

9、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桩工机械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放倒地面上。

10、风力6级及以上强风天气之后应及时对基坑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11、台风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和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应对脚手架及其他地基基础进行检查与验收。

13、其他有关管理操作技术要求。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赣州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宣)

第8篇 钢箱梁施工安全管理对策规范

1、安全管理措施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颁发的有关三大规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2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不合格人员坚决清退,下岗处理。

1.3起重工、焊工、电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1.4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正确使用,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1.5各级安全员要经常到班组和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宣传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1.6组织安全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参加的工地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者,及时处理和整改。

1.7定期组织安全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参加的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会,推广先进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促进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1.8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巡视检查,定期维修,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停机处理。

2、安全施工措施:

2.1设备、材料和构件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各区域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吊运撞击。

2.2设备、材料和构件按要求分类码放,码放高度要执行有关规定,并有防护措施。

2.3施工架子要按规定搭设,承重和异型脚手架要经过计算,办理审批手续。

2.4起重作业,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重要设备和构件吊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严格执行。

2.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拉闸停电进行检修时,必须在配电箱门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开闸'的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2.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2.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标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能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行灯变压器应防潮、防雨水设施。

2.8电焊机应单独拉线设立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不小于5m,两侧接线应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2.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待安装妥善后方可使用,不能留有带电导线。

2.10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角向磨光机要有防护罩。

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3.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3.2高空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

3.3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脚手架、起重臂等处攀登或行走。

3.4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措施。

3.5高空作业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

3.6高空作业料具应堆放平稳,并充分考虑风荷载问题,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对象。

4.钢箱梁架设安全措施

4.1起梁、运梁、架梁必须由专人指挥。

4.2所有架梁设备要事先检修、调试达到正常运行状态方能安装使用。

4.3加工厂龙门吊拼装后要检查试运行,确定运行可靠后方能投入吊装施工。

4.4吊装第一片梁时,要把t梁吊离地面5~10cm,检查龙门吊架桥机各主要受力构件(钢丝绳、卷扬机、起吊点等)是否可靠,并静吊半小时以上后才能正式实施吊装作业。

4.5每次吊装作业前,由专人对龙门吊架桥机进行检查,作业完毕后关闭主要电源,龙门吊、走行轮下要塞置铁楔、系缆风绳,保证龙门吊、架桥机闲置时及夜间安全可靠。

4.6遇大风(风力大于5~6级)、大雾(能见度小于30m)、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从事吊装作业

5、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

5.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领导负责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施工期内的防火治安问题,工地配电专职人员,昼夜值勤,确保现场施工材料、机具的安全。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治安条例,切实做好消防工作。

5.2消防施工措施:

5.2.1料场库房的设置要达到消防治安条例要求,并配有必要防范设施,易燃、易爆等专库,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5.2.2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换,冬季使用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处于灵敏有效的良好状态。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油罐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2.04.28

第10篇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安全规定:

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

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l、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fi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l、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二、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三、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料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0—90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接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l、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作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六、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l、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己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七、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0—60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作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连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l、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据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本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smm。刨料长度超过z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创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创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二十、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nun,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l.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一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体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体,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人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措施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 钢管脚手架应甩外径48 mm,壁厚3.5 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采用连墙件。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的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27okg/㎡)。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 n/㎡(200kg/㎡)。

(二)有关施工机具使用防护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 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砂轮。

7.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12篇 锤击预应力管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行业及甲方、监理等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施打管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仔细检查,对有影响本工程的不利因素,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时应加强观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桩机移动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桩机行走路线,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才能进行移机。如发现有土质松软、地面不平有涵洞时必须作出处理措施,经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行机。

5.桩机应由专人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桩机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各部件的检查工作,重物必须有缆风绳,以防止事故发生。桩机司机操作时,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并应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电源开关必须要专业电工接驳,非专业电工不得私接电源。工地所用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相关的漏电保护装制,并且电源必须可靠接地,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开关,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8.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雷雨天、大风,应停止施打管桩作业。

9、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应的违护设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送桩深度超过0.5m的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复盖,以防止作业人员踩塌而发生意外。

《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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