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现场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1】
为贯彻落实“单纯、集约、高效、清洁”的八字方针,严格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5s管理标准,通过规范现场、现物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培养职工的良好工作习惯,最终达到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特制定现场管理标准如下:1、各班组在本班的卫生区域内有明确的标牌,标牌上标有“××班组,卫生责任人:×××”。
没有标牌,扣2分。
2、垃圾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垃圾装满后要及时清理,垃圾箱内不能有废旧设备及金属物质。
垃圾箱内废物装满,未及时清理一次,发现一次扣当值2分,垃圾箱内有废旧设备及金属一项次扣2分。
3、厂房外卫生:无坑洼、积水、杂草、垃圾、砖石瓦块、废旧设备、油污、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4、厂房内及室内卫生:室内无灰尘、油污痕迹、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地面积水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5、设备卫生:应保持设备整洁干净,无油污,见本色。
手摸有灰尘,油污等,每项次扣2分。
6、门窗玻璃卫生:门窗玻璃及边框完好清洁,手摸有灰尘痕迹,每项次扣2分。
窗子槽沟不允许有灰尘,每项次扣2分。
7、值班用具、各种记录、日志、书籍等按定置存放,茶杯摆放整齐。
否则每项次扣2分。
8、值班室桌面、盘面(各种控制盘、操作盘)清洁无杂物、抽屉及盘面门子关闭严密,表面无乱写、乱画现象,否则每项次扣2分。
9、值班室吊扇、灯具、墙面、暖气等清洁,否则每项次扣2分。
10、凡在动力厂范围内动土动工的必须逐级汇报厂部领导,否则一次扣2分。
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危害及事故的一次扣10分。
11、备品备件、拖把、扫帚、笤帚、垃圾撮子、垃圾桶等卫生用具必须定置管理,放至规定位置,否则每项次扣2分;各岗位不准有小凳子、小桌子等厂部配备以外的任何物品在工作现场,头盔、衣服、鞋子、帽子、手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置橱内否则每项次扣2分,并没收相应物品。
12、厂内所属现场所有公共财物要注意爱护,因看管不善等原因丢失或损坏根据实物价值进行相应扣分。
13、室内卫生每个班次都必须打扫并按标准保持清洁,室外卫生各班要按班次进行划分,检查时仅考核当班次区域。
14、公司有关部门检查现场及设备卫生出现一处不合格每项次扣5分,罚款责任到值到人。
15、未涉及到的不达标项目厂部将依照5s标准酌情处理。
16、本规定采取周五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值(班)为考核单位。
公司现场管理考评实施细则【2】
一、现场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三全”原则:即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
开展现场管理工作要做到全体职工共同参与,人人尽职尽责。
不遗漏项目,不留有死角,不存在隐患。
2、坚持“三严”原则:即严密落实、严格检查、严肃奖惩。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管理实施办法,要做到区域内责任和人员明确,检查和奖罚记录完整。
3、坚持“三高”原则: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各项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精细、扎实、到位,避免追求表面形式。
二、现场管理考评方式及考核办法
1、公司现场管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与考评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落实。
由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考核认定,对现场管理工作不合格的矿、车间单位及班组实行挂黄牌警告制度。
2、各专业主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每月对基层单位进行一次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公司现场管理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矿、车间单位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计划会议上通报。
3、本细则根据各矿、车间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本细则中未列出的项目按专业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各矿、车间单位、班组存在一般不合格项每项罚款50-100元,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每项罚款 200 元(专业管理责任制中已明确规定扣罚标准的按专业管理责任制规定执行)。
5、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有二个以上(含二个)不合格班组即给该单位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1000元。
6、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存在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单位挂黄牌并给予罚款1000元。
7、同一单位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2000元。
8、在一次联检中一个班(段)组有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班组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500元。
9、同一班组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黄牌警告并罚款500元。
10、挂黄牌警告的时间从挂牌之日起15天内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的,由本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联检组复查确认后方可摘
掉黄牌。
15天内未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挂牌时间延长一个月,并对该单位加倍罚款。
11、各专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评重点内容,有权对各车间单位及班(段)组存在的严重不合格项提出挂牌和罚款的建议。
12、区域划分:隶属于责任单位的所有场所及与本单位相邻近的道路、场地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与责任单位的生产和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场所、场地、建筑物、物料等归责任单位负责;已明确划分给责任单位的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临时施工、作业的场地、场所归施工作业单位负责;矿区内公路冬季除雪按已划分的区段负责;其它未明确划分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公司联检组及有关单位共同认定。
第2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一、采 煤
第1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行人侧宽度,高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每项罚款200元。
第2条: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柱、扩修棚柱腿必须打成直线和垫底木梁式柱鞋,否则每发现一处或一根罚款200元。
第3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否则每处罚款200元,支柱全部实行编码管理,否则每根罚款10元。
第4条:顶板破碎时不及时移架造成冒顶,每架罚200元。
第5条:不按《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施工罚500元,无措施施工罚款2000元。
第6条:不按要求进行矿压观测罚100元,每班不进行单体支柱初撑力检测罚100元,单体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每根罚50元。
第7条:泵站压力、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8条:机头、机尾和转载机、溜子、皮带经常行人的地点要有盖板和过桥,否则每处罚款200元,盖板、过桥不规范和标识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9条:工作面及上、下巷使用单体液压柱支护、排距、迎山角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架设牢固不准单爪承载,要有防倒措施,否则每根罚款100元。
第10条:严禁使用自动卸液、缺爪的单体柱、失效柱,否则每根罚款100元,单体柱卸液,液压支架管子漏液、窜液、不及时处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11条:工作面上、下拐头,应及时与切顶线放齐,严禁超深,否则罚款500元。
第12条:采煤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二平一净二畅通”,否则,每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3条: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超前支护支柱要成一条直线,间排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
第14条:采煤工作面支柱三用阀一律沿煤层倾向布置,上、下巷支柱一律沿煤层走向布置,严禁指向人行道,否则每根罚50元。
第15条:采煤机及各转载点,坚持使用好降尘喷雾,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6条:工作面备用单体柱应整齐竖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严禁倒放或倒立放置,否则,每根罚50元。
第17条: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设计要求,超高或过低每架罚50元。
第18条:工作面支架出现挤架、倒架、错差、架间距超规定的每架罚款100元。
第19条:回收的旧工字钢及时清运,上下巷内存放不能超过30根。否则每超一根罚款20元。
二 、开拓掘进、巷修
第20条:中、腰线与设计不符,每项罚款100元。中腰线和棚号必须用漆标注,否则每棚每处罚款20元。
第21条:巷道高、宽、扎角、迎山角、棚梁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每项每棚罚款100元。
第22条:巷道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背设,少背木、撑杆、垫板、塑料网(钢筋网、钢板网等),木楔不牢固,每项每处罚100元。撑木打紧打牢并打成直线,否则每处罚款50元,支架棚顶部背设网和锚网巷道网间搭接少于《作业规程》规定或没有按规定联网,每处罚款50元。
第23条:无措施施工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2000元。
第24条:掘进、扩修巷道冒顶每棚(米)罚款200元。
第25条:梁端不背设出现活棚现象每棚罚款100元。
第26条:锚网支护:锚杆外露超规定或外露少于规定、锚杆不出丝,每根每项罚款100元,锚杆角度小于规定,锚杆托盘松动,未贴紧岩面,每根每项罚款200元。
第27条:锚杆间排距误差大于设计0.1米,每根罚款50元。锚索梁不及时涨拉,每根罚款100元,锚索预紧力达不到规定值,每根罚款300元(锚索涨拉器没有液压表的、视为没有达到规定值),锚索间排距误差大于设计0.1米,每处罚款200元。锚索外露超规定或外露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角度不垂直岩面每根罚款200元。不得随意截断锚索(锚杆),否则每根罚500元,不按设计规定使用锚索(锚杆)和锚固剂,每根罚2000元(并按隐蔽工程不合格处理)。
第28条:拱型支护巷道卡缆、螺栓、螺帽、拉杆齐全有效,布置符合措施要求。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卡兰搭接不符合要求每处罚200元,卡兰不按规定安装,每个罚50元/天。
第29条:空顶、空帮大于设计规定(面积大于规定0.5㎡,高度大于规定0.5~1m)且没有绞架、背顶,每米罚款100元。空帮让压距离不够,每棚(米)罚款100元,没有及时松帮卸压、造成无空帮让压距的,每棚(米)罚款50元。
第30条:巷道毛断面,任何一处宽度误差大于设计规定0.2m,由队自行处理,大于0.3m,每米罚款200元。
第31条:喷浆厚度不够,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喷浆巷道脱皮冒落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以上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款200元/处,喷射混凝土没有按比例配料罚1000元。
第32条:喷浆巷道露筋每处罚款100元。
第33条:可缩性u型钢式工字钢支护卡缆必须用风动扳手上紧上牢接头不能有张口现象,发现松动,罚款100元,少上一个卡缆罚款200元。
第34条:挖打地拱时发现砌厚,挖深不够,基础没有掏挖,每米每项罚款200元。
第35条:各单位要保护好矿压监测系统设备、设施和线路不受影响或损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第36条:掘进、扩修面不按设计要求空邦让压,每棚(架)罚款100元,不及时松帮每架或每处罚款50元。
第37条:文明生产(每项四小项),一小项不合格罚款100元。
第38条:巷内支架、抬棚失修每处罚款50元,抬棚布置不规范每个罚款100元,点杆布置不直每根罚款50元。
第39条:没有“三图一表”和管理牌版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40条:掘进工作面没有使用临时支护,无防倒棚装置、前探梁或使用不合格的罚500元。
第41条:耙斗机没有护栏、照明、支撑架的每处罚款100元,安装不规范的每处罚款50元。
第42条:掘进工作面积煤(矸)超标准规定而施工的罚款200元。
三、机电运输
第43条:井下所有供电设备(包括各种供电电缆)必须消灭失爆,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另罚机电科500元。
第44条:井下移动电气设备上台上架,同一处两台及两台以上小型电器集中上板上帮,做到整洁卫生,摆放整齐,标志清楚,否则,每处罚款50元,没有煤安标志每处罚款100元。
第45条:井下所有供电电缆,吊挂平直有序。并用统一钢绞线和电缆钩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 禁止交叉吊挂与缠绕吊挂,压埋或用铁丝吊挂现象,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第46条:机电设备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47条:小绞车要有牢固的“四压两戗”或地锚,发现每少一根或一处不牢固罚款100元,小绞车没护身板罚200元。“四压两戗”必须用红、白漆相间刷好否则罚款100元。
第48条:主要提升斜巷的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的常闭阻车器,斜巷变坡点下20m以内,必须装有常闭式的挡车栏,否则罚款300元。
第49条:主要运输斜巷使用绞车,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运行,否则罚款200元。
第50条:主要运输斜坡,应设岗位责任制及说明牌,否则罚款100元/天。
第51条:井下风、水管路必须用统一管卡和钢丝绳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否则罚款200元,跑风、漏水,每处罚款100元。
第52条:主要运输轨道,距离轨道0.5米内不准堆放杂物,否则每处罚200元/天。
第53条:轨道铺设接头间隙、内外错差超过规定,构件不全的每处罚100元。
第54条:上、下山轨道地滚不齐或磨损超限,不及时更换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55条:皮带缺托滚或托滚坏不及时增加、更换的,每个罚50元。
第56条:溜子缺刮板,每个罚款50元。
第57条:各种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用途,否则每缺一项扣100元。
第58条:所有轨道铺设、道木间距0.7m,不符合标准,每处罚50元。
第59条:皮带巷卫生差或浮煤磨底皮带一处罚款100元,用水冲皮带巷的浮煤,一项罚款200元。
第60条:电缆、设备卫生差,每处每台罚款50元。
第61条:各种设备、设施不按照安全文化手册规定摆放、刷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62条:司控道岔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天罚款100元,各种道岔和保险设施没有编码、标识管理每处罚款50元。
第63条:各种标志牌齐全,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否则每缺一个罚款100元。
四、“一通三防”
第64条:各用风地点必须按《作业规程》或月配风计划配足风量。欠风生产,按下列情况罚通风区:采煤工作面2000元,开拓面1000元,其它地点200元。
第65条:局扇吸循环风罚1000元,串联通风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罚500元。
第66条:局扇安装应设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要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67条: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并统一用绳吊挂并编码管理,否则每处罚100元。
第68条:风筒拐弯有死弯每处罚200元。
第69条:风筒无破口(未端两节除外)大于10mm的破口,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第70条: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规定每超1m罚50元。
第71条: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两闭锁,风机自动倒台。以上条件达不到,通风队不予接风筒。否则,罚通风队500元。
第72条:瓦斯积聚超限,罚责任单位2000元,超限作业的每处(次)罚施工单位5000元,另罚安检员、瓦检员各300元,施工单位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3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73条:未按规定执行三级排放原则的,罚责任人3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74条:停工、停风巷道,必须设置棚栏,揭示警标,否则罚500元。
第75条:瓦斯自动监测装置要及时安装,保护正常连续工作,装设位置、报警值、断电范围等符合规定,否则罚款500元。
第76条:井下各种气体牌板清晰,填写准确,内容齐全,空检、漏检、假检每发现一处或一次罚责任人300元。
第77条:密闭或风门前后5m,堆放物料或杂物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78条:主要进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反向风门,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79条:井下控制风流的所有风门都必须实行联锁,不合格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0条:井下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通风队安装维修,使用单位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1条:冲刷粉尘,要有冲尘制度,有记录可查,井下出现煤尘堆积,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2条:井下防尘、灌浆管路,按要求及时铺设到位、用管卡吊挂并吊挂整齐、间距符合要求,否则罚200元,每50m安装一个三通阀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没有实现编码、标识管理,每项罚款100元/天。
第83条: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不使用,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4条:放炮前、后要洒水,冲洗巷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班长100元,放炮员100元。
第85条:不按规定封泥装药的罚放炮队100元。不按措施放炮的罚放炮队500元。
第86条:风门失修、损坏不及时修复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第87条:隔爆设施安装到位并编码管理,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并挂牌管理,水袋数量、水量符合要求,否则,每少安装一组、或不符合要求,分别给予罚款200元、100元。
第88条:水管、注浆管,跑水、漏浆,每处罚100元。
第89条:出现高温火点处理不力造成co超限,停产撤人一次,罚防火队500-10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90条:出现明火一次罚防火队200元,冒烟一次罚防火队200元。
第91条:各种设备、设施不按照安全文化规定摆放、刷漆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92条:按《安全规程》规定悬挂各种标志牌,每缺一个罚款100元。
五、地测防治水
第93条:做好开、掘巷道的放线服务,挂线要成组打设,每组不少于3根,每组服务长度不大于30m,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放线时出现失误造成巷道走偏每棚(米)罚款100元;工程完毕后达到服务优良,未出现失误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94条:掘进、开拓巷道应在规定的距离内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准确选好贯通点位,若测量失误造成工程事故的罚款1000元。巷道贯通时错差超过0.3米每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
第95条:巷道使用激光仪前最大100m,应用经纬仪校验偏离情况,及时校正纠偏。中腰线每次校正后必须填写给线通知单否则每次罚款50元;没有及时送给线通知每次罚款50元。
第96条:探煤厚、掘进巷道时,按规定探明工作面上、下巷内的顶底板厚度;采煤工作面生产时,按规定30m探一次工作面煤层厚度,失误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97条:对有水危害的工作面,要有探放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如因工作失误,对安全生产造成危害,严重的追究责任,对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追究责任,报矿研究处理。
第98条:地质预报:对水情水害地质构造及时预报,保证准确无误,失误一次罚款200元。
六、综合类
第99条:井下标志牌不全,每处罚100元,损坏的、照价赔偿。悬挂位置不规范的每块罚50元,上级检查时没有补充完善的罚款500元。
第100条: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无浮矸堆积,否则每外罚100元。
第101条:井下生产待用物料,分类码放或摆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否则罚款100元。码放后距离轨道小于0.5米每处罚款100元,皮带巷、溜子巷存放的物料至少留有0.7米的人行道,否则每处罚200元,上级检查时,每处罚款2000元
第102条: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和石门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103条: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否则,不畅通罚100元,缺一块盖板或不平整的罚50元。
第104条:机房、硐室清洁整齐,无积水、无杂物、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否则,每查出一项罚款100元。
第105条:月底累计罚款30%由队长、书记、抓质量的副队长承担。机电、通风专业的罚款由区、队共同承担30%。
第106条 :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报表、项目计划、材料计划、达标规划、精品工程申报表、项目工程竣工申请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报表、资料迟交一天罚款100元;班评记录填写清楚、完整、报送及时,否则每天罚款50元。不报送罚款500元。
第107条:支架、施工锚杆、抬棚、点杆、液压支柱上必须粘贴施工标签,少粘贴和填写不清楚者一个罚款10元。施工标签按规定位置粘贴成线,否则罚款100元。
第108条:各地区电缆必须用统一电缆钩吊挂,间距符合规定,并吊挂成线。管路用统一管卡和四分钢丝绳、花兰罗丝吊挂,间距符合规定,并吊挂成线。否则罚款100元。
第109条:各卫生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无浮煤、杂物,区域内无浮尘、痰积、杂物等。否则罚款100-200元。无塑料袋、塑料瓶等,否则每个罚款50元。
第110条:各种物料应上架、上座、上墙管理,否则每处罚100元/天,各种物料架、座、挂钩必须刷漆管理否则每处罚50元/天。
第111条:区队在施工中随意破坏原有标准化设施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并负责恢复。
第112条:凡因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危及安全生产而被责令停产的每次罚500-1000元。
第113条:各硐室、变电所内的各种制度悬挂整齐、整洁,各种记录齐全,填写清晰、详细否则每处罚50元。
第114条:各硐室、皮带头缺灭火器材罚500元,数量不够或不合格者罚200元。
第115条:各区域设施、设备、物料、工具、管线等没有按照编码、定置、标识、看板四项技术管理要求施工的,每项罚款100元/天。
第116条:质量标准化项目和临时质量标准化项目不按规定施工或没有按计划时间完成的,每天每项罚款500元.
第117条:日检相关单位领导没有按时签字的,每次罚款200元。每周质量标准化专项验收,综合验收相关单位、科室领导没有按时参加和签字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118条:井下水泥条纹步行砖压烂或损坏的,每平方米罚款100元,不及时更换的,每天每平方米罚款100元。水泥条纹步行砖不按要求铺设,每平方米罚款100元。
第119条:各种标准化牌板没有按要求吊挂的,罚款100元。牌板上卫生差的,每块罚款50元。
第120条:各种标准化牌板损坏、丢失,按照材料成本价的2倍处罚。
七、其 它
第120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项目等问题提出后不按规定要求处理的,每天加倍处罚。上级检查时的罚款由本专业和有关单位承担。
第121条:未尽事宜按国家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第122条:本条文解释权归安全检查科。
第123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200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 20000.00元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0元
6 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 10000.00元
7 塔吊 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0元
8 机具完整 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20000.00元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200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200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50000.00元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10000.00元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00元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00.00元
9 施工用电三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0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5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5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500元/处
4.1.3.2基坑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00元/处
5 基坑积水 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10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
第4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细则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项目部每月,工区每周进行一次)。
⑹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在高、低压等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垂直距离≥3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10kv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1.7m,35kv应大于2m.
⑶ 带电体至栅栏的安全距离110kv应大于2.5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必须是绝缘导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2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0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不小于0.8m和1.5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维护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配锁。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n 淡蓝色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4~1.6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8~1.6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防爆型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螺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2.5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2×∠63×5 2×∠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五 线
0.70 1.50 1.80
第5篇 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l 使命般的激情
l 信任并尊重每一个人
l 永不满足的挑战精神
l 鼓励创新 主动变革
l 创造奇迹的团队精神
l 共同发展 分享成功
二、 着装
要求员工上班一律着工服、皮鞋,男员工要打领带。
三、 仪表、仪容
1、 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过耳,遮领;
2、 女员工淡妆上岗,打扮适度,男员工不许蓄胡须;
3、 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
(中)不得饮酒;
4、 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5、 上班时不得带有色眼镜;
6、 客户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歌,化妆、抽烟。
四、 礼貌礼节
1、 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
2、 常说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
3、 与客人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时,礼让客人先行;
4、 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客人谈话时应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5、 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6、 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接电话,要先说“您好,林溪别墅”。
五、 上下班管理规定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2、 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卡;
3、 不许迟到早退;
4、 不许旷工;
5、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化妆;
7、 工作时间内,不许在岗位吃东西;
8、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吸烟;
9、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聊天、看书、看报、睡觉;
10、 不许故意损害公物;
11、 不许乱放或丢失销售手册;
12、 不许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13、 不许在工作区域内聚众喝酒,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听收录机;
14、 不许违反公司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15、 不许高声喧哗;
16、 必须保持个人的储物柜内外整洁;
17、 工作时间内,不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3分钟);
18、 工作桌面不许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公司文件、资料;
19、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脱岗,私自外出;
20、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到其他部门串岗,干扰同事工作;
21、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换班;
22、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向客户或他人提供公司文件及资料;
23、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收取客户保留金、定金等;
24、 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5、 应自觉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业务;
26、 应尊重客户、领导、同事;
27、 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秘密;
28、 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
29、 服从指挥,遵守纪律
30、爱护、正确使用销售手册,工作时,随身携带;
31、 按时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名牌;
32、 接待完客户,自觉清理水杯等杂物,以保持工作区清洁卫生;
3 每天早签到人员应自觉清理工作区卫生;
34、 严格执行电话、接待登记制度和日报制度。
第6篇 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与监督,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施工单位变更、签证的合理性,有效地控制投资,避免重复计算工程量等事项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签证时,基建处现场代表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明确工程发生的事实及图纸上不能标识清楚的工程量和尺寸,做到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计量单位、定额与清单相符。
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发生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多报部分的工程造价另加签证单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并在签证单上加注处罚金额;
三、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监理审核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差额部分的工程造价对监理进行处罚,并给监理下发处罚金额通知单;
四、工程监理审核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上报基建处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对监理审核后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复审核,现场代表必须对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查,做到签证工程量和内容准确无误后上报基建科科长。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依次类推;
五、基建科科长接到现场代表上报的签证单后,分发造价审核人员对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后签发。
六、凡按程序签发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应及时交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封存,不得由个人保管。
第7篇 电厂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牋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
2牋职责与分工
2.1 项目部供应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2.2物资计划员负责物资计划的编制、供方评价、限额领料、物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委派的物资采购及提运等工作。对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2.3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以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3牋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现场物资管理原则:
计划采购、严格验收、规范仓储、定置堆放、限额领料、物尽其用。
3.2 计划采购管理
3.2.1物资计划员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资料,核算物资需用量,及时编制物资需用(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物资计划应按撌凸ひ滴镒史掷嘤氪霐中规定的物资分类顺序排列,做到小类、中类有合计,大类有总计,要确保计划的准确性。
3.2.2严格物资计划审批程序。顾供物资需用计划按业主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报出前需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或计划审批手续不齐全采购,禁止非供应人员进行生产物资的采购。
3.2.3物资采购供方的确定必须执行公司《物资供方评价及选择程序》。
3.2.4物资入库验收执行公司《进货检验程序》、《物资验收及入库管理标准》。
3.2.5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必须按照公司《限额领料管理标准》全面实行限额供(领)料,搞好物资核销。供应部门既要保证物资的及时、均衡供应,又要控制材料成本,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
3.3 仓储管理
3.3.1仓库的设置
3.3.1.1现场库房、料场的位置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进行选择和布置,做到布局合理、位置适当、整齐紧凑、道路畅通、地势平坦、便于排水防洪、无积水,利于加强物资管理,方便施工生产,以达到摲奖恪⒕谩踩珨为目的。禁止预制厂设在仓库料场内。
3.3.1.2仓库面积的确定。仓库面积的确定是依据储存量和周转速度来决定,基本上取决于工程任务量的大小。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简易库房6栋/360m2,可分为:阀门管件库、紧固件库、电器材料库、仪器仪表库、化工油漆库、油品库、焊材库、工具劳保杂品库、设备库等等;设料场5000 m2左右,可分为:管材区、板材区、型材区、周转材料区、设备电缆区、废料区等。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库房数可相应合并减少,但至少设3栋库房,既要保证生产需要还应满足管理要求。
3.3.1.3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仓库有消防安全制度,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每天的检查记录。各种消防器具和防火沙池配备齐全,电源开关接线合理,电线无裸露,不准与铁房子直接接触。库房坚固耐用,门窗有铁防护栏杆,库内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3.3.2物资的保管保养
3.3.2.1按平面布置图摆放物资。仓库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库房、料场要有货架、货区平面布置图;库内要设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各类物资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品种、规格存放,不准乱堆乱放。货架规格、层次要匀称一致,货架要编号排列整齐。
3.3.2.2物资摆放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撍暮哦ㄎ粩,即以库-架-层-位(或场-区-排-位)来确定货位;力争做到撐逦寤瘮,即:五五成行,五五成垛,五五成串等。
3.3.2.3库存物资库房采用料签、料场采用标牌进行标识,料签、标牌要齐全,完整。料签统一购买规定的样式,料场标牌样式、尺寸和颜色应保持一致。对分割的物资要进行标识移植和确认。
3.3.2.4对特殊、贵重物资应设专柜保管,剧毒品应双人保管、收发,危险品应隔离存放。
3.3.2.5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做到撌粩(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坏、不丢、不混、不漏、不爆)。库存物资事故损失率应在0.1壱韵隆
3.3.2.6保管员必须做到帐目日清月结,永续盘存,帐、卡、物、资金撍亩钥跀,严禁帐外物资。保管员记帐要及时,文字、数据书写整洁清楚,不许自行更换帐页,不能用不允许的方式改错(刮、擦、挖、补、贴、涂),帐册改错率应在5%以下,单据改错率应在8%以下。
3.3.2.7仓库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帐册、凭证、单据、记录、报表等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保存期限5年以上。
3.3.2.8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对仓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储存期限、积压、盈亏、维护保养、摆放等情况进行盘查,并编制库存器材盘点报表和库存物资收支存资金动态表,于季度末月28日前报公司。
3.4 工器具管理
3.4.1供应部门根据施工生产任务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工器具费用指标。
3.4.2工器具要设专库,按品种规格存放,妥善保管。供应部门要针对各施工队(班组)分别建立工器具借用台帐。
3.4.3工器具的使用实行借用制。领用时由供应部门专人负责审批,由保管员及时登记工器具的领、退、借用情况。施工队(班组)领出的工器具也要进行登记,由使用人负责保管,专用工器具要有专人(或兼职)管理,严格执行工器具借用和保管责任制度。
3.4.4已配发的各种工器具超过使用周期、性能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再次领用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对不交旧品者,按新工具价格的10%收取旧品费;工器具不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损坏或丢失,领新工具时要按适当比例交款。
3.4.5供应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工器具的使用寿命,节约开支。
3.4.6职工调出所在单位,所用工具必须全部收回,否则供应部门不对其调令手续进行会签。
3.5 周转材料管理
3.5.1各种周转材料、胎具、工装卡具要建立台帐,由专人管理,实行租用或借用制。
3.5.2周转材料在使用前要进行除锈、防腐,并刷油漆作出标记。枕木两端500mm处用铁丝捆扎,钢跳板、钢脚手架及扣件数量要配套。周转材料不准切割改做它用。
3.5.3周转材料要妥善保管。要与其他库存物资分开单独存放,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木制品要垫起,避免受潮变形、腐烂。
3.5.4周转材料使用后要及时回收,集中保管。工程结束后,周转材料要成箱成捆包装,防止丢失、损坏,便于运输。
3.6 焊接材料管理
3.6.1焊接材料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必要时,应配置暖风机、除湿机,以保证室内温度在5耙陨希喽允炔怀0%。保管员应按要求定时观测并填写摽夥课露取⑹燃锹急頂,记录要准确、清晰、整齐。
3.6.2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焊接材料必须放置在距地、墙300mm的拖板或货架上。
3.6.3焊接材料应按不同的牌号、规格、批号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3.6.4建立焊材烘干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焊材的烘干、发放与回收要做好记录,记录要清晰、整齐、准确。烘干焊接材料实行定额发放,回收焊条和焊条头。低氢、合金及不锈钢焊条头回收率在98%以上。施工现场设焊条头回收箱,现场不准有散失焊条头。
第8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第9篇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标准 每项实际扣分1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是否健全和完善,执行率是否达到100%。不完善或未执行扣10分/项2安全“五个一”工程按要求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未开展扣10分3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作业现场带班执行情况检修、抢修、处理突发事故、节假日等,是否严格执行。未严格执行扣10分4本单位及公司计划会(安全例会)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安排、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实施本单位及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安排,是否完成本单位及公司下达的安全工作任务。未实施、未完成扣10分/项6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制订培训计划,编制教案,组织培训;是否按时参加公司各项培训并考试合格;是否重点对新入厂职工组织培训。未开展扣10分/项7近三年新入厂职工倾向化(重点)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执行安全联保制、签订联保对子或师徒安全管理协议,班前会是否以新职工为主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抽测,是否对新职工进行工倾向化(重点)安全管理。未执行扣10分/项8安全责任区域值班管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责任区域值班管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区域值班管理细则)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扣10分/项9零违章保零事故活动开展情况1、本单位是否重新层层细化《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细则,是否按要求层层签订本单位内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2、是否贯彻执行《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未执行扣10分/项10伤害预知预警管理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伤害预知预警安全管理工作 (检修、抢修、处理临时故障及技改、安措等施工作业是否严格按“伤害预知预警”四个步骤开展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10分/项11危险危害辨识及控制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危险危害辨识及控制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岗位危险源点控制运行方案》及《岗位危险源点控制执行标准》。未按要求开展扣10分/项12班组安全建设情况班组安全管理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本单位领导或段长或安全员是否自检自查点评签字,班前会、周一安全活动是否按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符合要求,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讨论学习,是否以新职工为主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抽测。未执行扣5分/项13“专业角度抓安全,安全角度管专业”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未落实到位扣10分/项14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作业指导书、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动火报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规定、临时用电线路许可规定、高处作业许可等规定。未执行扣10分/项15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管理、检查、检验检测。每查出1项扣10分16氧气、乙炔、液化气等储存、运输、使用过程安全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查及管理。每查出1项扣10分17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制度落实进行检查,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化验收标准要求。未做到扣10分/项18安全生产标准化分解、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对指标、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各专业人员是否做到各负其责。未做到扣10分/项19安全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做到位,是否发挥了基层单位安全员、班段安全员和区域值班员的作用,是否能主动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未做到扣10分/项20安全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职工安全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各种记录等是否齐全。不符合要求扣5分/项21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情况(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休息室、值班室、库房等)是否符合安全、现场管理要求。不符合要求扣5分/项22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是否制订活动方案,是否扎实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活动结果、反馈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未做到扣10分/项23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区域管理情况 1、我公司重大危险源:(汽油库、炸药库、尾矿库); 2、我公司危险区域:采空区、踩空塌陷区、爆破作业区域、井下作业岗位、锅炉重地、提升、信号、破碎、皮带、电气作业、高驰作业、铸造、机加工等作业岗位。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巡查、监测监控并做好监测记录;是否定期开展以“实战性”为主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未做到扣10分/项2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各项综合或专项安全检查表,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表、隐患整改通知单、验收单是否有参检人员及被检单位人员签字,是否归档管理;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期整改。未做到扣5分/项25业务外委、设备包保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强化业务外委区域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安全管理协议、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位。未做到及查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及不符合项扣10分/项,查出隐患扣5分/项26业务外委、设备包保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按要求对业务承揽(设备包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未做到扣10/项27重点检修、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否强化重点检修项目、技改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培训、检查及考核,检修、施工前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动火报告等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规范作业程序开展检修及施工作业。未做到及查出人的不安全行为扣10分/项,查出隐患扣5分/项28各矿、车间单位事故考核1、是否实现了微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为零的目标; 2、是否实现了轻伤事故为零的目标; 3、是否实现了重伤事故为零的目标; 4、是否实现了工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1、发生一起微伤及未遂事故扣50分; 2、确认制度执行不够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100分,违章作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150分;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200分; 4、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500分;29业务承揽、设备包保、检修施工单位事故考核1、是否实现了轻伤事故为零的目标; 2、是否实现了重伤事故为零的目标; 3、是否实现了工亡事故为零的目标。1、发生一起轻伤扣50分; 2、发生一起重伤扣100分; 3、发生一起工亡扣150分。1、实行每月分组考评,每月考评结果在每月计划会上进行通报;以每月分组安全、现场管理月考核结果为基础,安全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矿、车间单位安全、现场管理综合考核,一类单位每半年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1个单位为较好单位,奖励3000元,得分最低的1个单位为较差单位,扣罚1000元;二级单位每半年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1个单位为较好单位,奖励**元,得分最低的1个单位为较差单位,扣罚500元。2、单位分类: ――安全、现场管理月考核一类单位(6个):铁蛋山矿;华冶北票分公司铁蛋山项目部及技改项目部;黑山矿及华冶北票分公司黑山项目部;边家沟矿及天城北票分公司边家沟项目部;选矿车间;劳动服务公司。以上6个单位每月总分为500分,一类单位每月总分减去所扣的分数再加上奖励分数为单位每月的实得分数,一类单位每月奖励分数为15分。 ――安全、现场管理月考核二类单位(9个):工程科(工程科较大施工项目施工期间按一类单位进行考核);动力车间;炸药库;原料车间;质检科;后勤科;供应科;销售科;职工医院。以上9个单位每月总分为500分,二类单位每月没有奖励分数。参检人员签字:被检单位人员签字:第10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汽油炉,否则,罚款1000元/台/次。
(17)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装卸材料的过程中故意制造人为噪音、扬尘,罚款,500元/人/次。
(19)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地清、不得有建筑垃圾,否则,罚款100元/处/次。
(20)油漆库单独设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1)建筑垃圾及时分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22)对其他单位已完成工序、工程造成破坏的,视破坏的情况和大小否罚款500~10000元/处/次。
(23)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 100~500元/人/次,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
(24)各种机械、材料进出场必须有进出门须登记,遵守现场的保卫规定,否则,罚款500元/人/次。
(25)对于要求的隐患整改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三、工程实体方面
(1)基坑支护无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未按方案实施,罚款1000元。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的罚款500元。基坑周边堆料距坑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2)脚手架无方案施工的,罚款1000元。剪刀撑搭设情况、与建筑物拉接不符合方案的每处罚款300元。外脚手架架体要求高出建筑物1.2m,并与建筑物锚固,严禁随意抽取外脚手架棚板(延长累计1米为一处),或拆卸拉顶的,违者每处罚款500元。
(3)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施工的罚款1000元。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4)作业面临边防护未同步的每处罚款200元。“四口”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五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四、安全用电方面
(1)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每处罚款200元。
(4)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6)电工、焊工、机械工、起重机司机、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项罚款200元。
(7)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9)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0)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1)使用破损的插头或用导线直接插在插座上的,罚200元。
五、现场消防方面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5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5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5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200元。
六、设备管理方面
a.塔机方面
(1)没有编制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500元。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罚款200元。
(3)无指挥人员或无证指挥的罚款100元。
(4)未按要求办理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塔机安装没有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
(5)塔机指挥不使用对讲机的罚款100元。
(6)违反“十不吊”的每次罚款500元。
(7)每天巡视检查未有详细的记录、未定期保养的每次罚款200元。
b.施工电梯方面
(1)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2)没有编制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500元。
(3)电梯安装后没有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
(4)楼层出入口没有安全防护门或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每处罚款200元。
(5)超过规定承载人数的罚款500元。
c、吊篮、施工升降机方面
(1)未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罚款1000元。
(2)施工升降机防护门10%以内未设置或常开的,每处罚款200元。
以上安全隐患,发生一宗违章即令整改,并按上述细则处罚。
第12篇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评价申请人(持证人)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能力、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 现场评审分为申办评审和监督评审。申办评审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申请人进行的评审;监督评审是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的评审。
第四条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现场评审管理文件,组建和管理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制订和管理现场评审计划。 第二章 现场评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 申办评审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后实施。安标国家中心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发出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人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 申办评审原则上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申请产品符合免评审条件的,可免于评审。
第六条 监督评审在安全标志监督检查或持证人申请变更、延续产品安全标志时实施。监督评审原则上不预先告知。电话:__ 400--655--0539__ 联系人:秦经理 q__ q:
第七条 评审组由在安标国家中心注册的评审员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一般2~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 现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人(持证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申请人(持证人)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需要,可提出评审员回避申请。
第九条 评审组应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实施评审工作,申请人(持证人)应予配合。
第十条 申请人不能按期接受申办评审时,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90日。 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十一条 持证人应按规定接受监督评审。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的,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现场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审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 主体资格,包括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等,应与申办产品所需生产条件相适应。__
(二) 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应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三) 生产设备应满足产品生产要求,并具备关键零(元)部件生产能力。
(四) 检验、计量仪器及设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五) 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包括重要原材料采购、外购件或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产品总装、成品的出厂检验等,应处于受控管理。
(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体系,应运行有效。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产品的类型及特点,编制现场评审准则,细化现场评审内容及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
第十三条 申办评审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审,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能力。 监督评审依据相关规范或准则,对持证人是否按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组织生产进行评审,重点考核主体资格、技术文件一致性、生产与检验能力等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并核实前次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考察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否决项目不合格,有其中之一的,现场评审为不合格:
(一) 注册资金未达到规定数额,或生产能力未达到规定规模;
(二) 关键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具备产品总装条件;
(三) 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
(四) 产品技术文件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不一致,或未按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五) 生产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计量检测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检验要求。
第十六条 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考察项目中无不合格项; b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超过20%。
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证人)在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方面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自评估报告存在严重不符的,现场评审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八条 安标国家中心可对申请人(持证人)影响申办产品重要安全性能的主要零(元)部件的供应商进行延伸评审。申请人(持证人)应为延伸评审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 现场评审流程与要求
第十九条 现场评审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生产现场检查、文件资料审查、检验能力考核、综合评定、末次会议。
第二十条 首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评审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评审纪律等。
第二十一条 生产现场检查。 评审组按照产品的工艺流程对生产现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必要时拍照取证并留存。
第二十二条 文件资料审查。 核查申请人(持证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文件资料或记录。
第二十三条 检验能力考核。 考核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检验能力,产品的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能力。监督评审时,还须核查产品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 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实际情况,按照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评审准则独立进行综合评定,做出评审结论。
第二十五条 末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情况,宣布评审结论,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六条 评审组应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具现场评审报告,并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日内,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二十七条 现场评审中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
(一) 评审结论为a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的一般项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应记录存档。
(二) 评审结论为b或c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申办评审的整改期限为90日,监督评审的整改期限为30日。完成整改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将整改报告及能证明整改结果的相关资料,提交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审核并做出结论后,提交安标国家中心。必要时安标国家中心可安排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三) 评审结论为d级,或否决项不合格的,申请人(持证人)应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整改期间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安标国家中心原则上对整改情况安排一次现场复评审。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足以证明申请人(持证人)已有效实施整改并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要求时,可不进行复评审。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撤销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安标国家中心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评审报告、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 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做出公正的评审结论,并对出具的现场评审报告负责。
第三十条 评审员应遵守安标国家中心关于评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承诺,并严格遵守以下现场评审纪律:
(一)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 尊重申请人(持证人)的知识产权,保守其技术、商业秘密;
(三) 不提供任何有损评审结论公正性的指导和咨询;
(四) 廉洁自律,不 “吃、拿、卡、要”,不参加与现场评审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规格接待。
第三十一条 安标国家中心对违反现场评审规定的评审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撤销评审员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持证人)应按规定承担评审相关费用。
第13篇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更顺利地进行,根据自身特点编制了“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现将奖罚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励办法
1、积极维护、认真保护安全器具、设施(护栏、路灯、救生圈、安全绳、消防灭火器具、安全警示牌、宣传牌、监控设施、配电箱电器设备)等,能够及时发现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给予奖励50-300元/次。
2、每月认真操作,严守纪律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一定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50-300元/次。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等现象,视情节给予奖励100-500元/次。
4、对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200-5000元/次。
5、积极配合安质部归集整理安全经费台账的部门和个人,每月视归集数额给予个人或劳务作业队奖励100-500元/次。
6、对积极维护安全生产,敢于揭发、检举破坏安全生产行为的个人,给予处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安质部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二、处罚细则
1、民工宿舍
(1)、宿舍内发现乱拉乱接电线,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50元。
(2)、宿舍内环境卫生差(堆放杂物、有烟头、瓜子皮等),每间队伍负责人罚款50元。
(3)、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电褥子、热得快、电磁炉等),每件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4)、食堂内卫生不达标(有苍蝇、炊具摆放杂乱、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异味等),罚款100元。
(5)、宿舍、仓库混用的,每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6)、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或其他杂物者,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一人次给予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从项目部开除处理。
(8)、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处以当事人100-200元罚款;对于团伙性斗殴行为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外,还将追究作业队及班组的管理责任;出现伤亡或情节恶劣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对于恶意损坏生活区和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者,处以财物价值的2倍,进行经济处罚,不足50元按50元计算。
(10)、宿舍及生活区内任何临时用电,都必须由工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违者处每项100元罚款。
(11)、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丢烟蒂,每个烟蒂按5元/个进行处罚。
(12)、宿舍内严禁烧火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14)、严禁偷盗一经查实处以偷盗物品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项目清走处理。
(15)、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对于宿舍管理员处理有异议的与工区相关部门投诉。
(16)、随意从窗口、楼梯往外扔杂物、泼水,每次处罚100元。
2、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20元。
(2)、电焊机等机械设备防护措施(电焊机的一侧线、二侧线)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专用配电箱(开关箱)配备不齐全,缺一级罚一级,每级罚款100元。
(4)、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标准(架空、埋地敷设、穿保护管)并设立警示标志,每延米罚款10元(小于1延米按照1延米计算)。
(5)、临时用电线路私搭乱接、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元。
(6)、现场设备(配电箱等)损坏,不及时修理,并带病使用,每处罚款50元。临时用电使用非标(不合格)配电箱,每个罚款50元。临电线路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不防水,每处罚款20元
(7)、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有杂物、泥水等不便操作,每处罚款20元。用电设备未接地、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处罚款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20元。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现场照明低于2.5米、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罚款50元。配电箱未上锁、不关配电箱门,每次每箱处罚20元。配电箱闸刀下铁箱底距离地面要大于1.1米,否则罚款20元。
3、机具使用
(1)、砂轮、电锯、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机、空压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每例罚款20元。圆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 <>作电源 <>开关 <>,用倒顺开关 <>作控制开关 <>,每例罚款50元。
(2)、固定机械设备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每例罚款20元。机具电源线破损、老化、接头松动无绝缘胶带绑扎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4、脚手架施工
(1)、使用单排脚手架 <>的(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每处罚款100元。
(2)、外脚手架 <>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每例罚款50元;钢管 <>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例罚款50元;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4)、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6)、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 ° ~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高空及吊装作业
(1)、人行爬梯连接板连接螺栓未满上,爬梯基础未加固,每处罚款50元;人行爬梯防护网缺失,绑扎不牢固,爬梯连墙件缺失、不规范,每处罚款50元。
(2)、墩身模板拉杆未采用双螺母,螺母未上紧,每处罚款50元。墩身临近路边未设置警戒区域,未拉上警戒条旗,每处罚款50元。
(3)、墩身操作平台堆放杂物,墩身平台防护缺失,脚踏板绑扎不牢固,转角空隙过大,防护栏杆低于1.2米,平台防护缺失,安全网绑扎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4)、平台支撑架变形,平台支撑架开焊,平台支撑架未安装牢固,每处罚款50元。墩身内腔未按规定设置防坠落网;空心墩内腔顶口作业未设置操作平台;每处罚款50元。
(5)、高墩作业拆除模板时,没有专人看守指挥;风力大于7级进行吊装作业的;每处罚款50元。
(6)、高墩吊装作业钢筋未绑扎牢固;吊装模板时未采用规范的吊环、用螺纹钢、精轧螺纹钢筋等代替卡环的;每处罚款50元。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7)、钢丝绳打卷、偏压、断股,每处罚款50元。吊环不规范、破损、无荷载标识,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警戒区域、无警示牌,每处罚款50元。吊篮等作业人数超过2人;吊篮作业没有安全绳;吊篮作业没有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的安全环上;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每处罚款50元。
6、交通安全
(1)、栈桥车速不超过10公里时速,平台不超过2公里时速;违反者,每处罚款20元。
(2)、无照驾驶;代替他人驾驶;酒后驾驶;野蛮驾驶;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3)、在施工便道时速不超40公里,夜间驾驶不超30公里;车辆夜间行驶照明不足、照明缺失;酒后驾驶;每处罚款50元。
(4)、车辆超载、车辆超限、超宽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每例罚款50元。挂车、平板车、铲车等后斗载人;装载物件无安全防脱落装置及措施;每处罚款50元。
7、易燃易爆品
(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50元。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无名火作业间距5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元。
(2)、氧气乙炔瓶表面有油渍;导气管老化;压力表破损;无存放柜的(存放柜尺寸长宽高1.5*1.5*2.0;单个气瓶遮阳柜0.4*0.4*1.7);无遮阳网的;每例罚款50元。
(3)、乙炔瓶与电焊机、配电箱、空压机、切割机等放置距离小于10的,每例罚款50元。
(4)、现场氧气乙炔瓶随意摆放、卧倒、倒立等不规范放置的,每例罚款50元。
人员防护用品
(1)、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救生衣佩戴不规范、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例罚款20元。
(2)、电焊作业未佩戴防护目镜;绝缘手套;每处罚款20元。
(3)、高空吊篮作业不系安全绳、吊装大模板不系缆风绳,每例罚款20元。
(4)、恶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随意丢弃防护用品的,每例罚款20元。
(5)、作业人员穿拖鞋者,高墩作业者穿皮鞋、穿短裤者,每人次罚款20元。
综合事项
(1)、进场农民工三日内未上报安质部,且未参加安质部组织安全教育已进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执行,每项罚款100元;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每项罚款50元。
(3)、新农民工进场后须队伍负责人将人名单送至安质部进行进场备案,工程结束退场前要进行销号,否则处罚队伍负责人每人次罚款50元。
(4)、承台基坑、2米以上高空、临时人行步道,未搭设临边防护,每例处罚50元,基坑开挖线2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发现后每处罚款50元。
(5)、酒后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木材、易燃品附近使用明火、吸烟,每次罚款20元。
(6)、现场不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野蛮施工等),每次罚款500-3000元。
(7)、材料堆放区不干净、不整齐,乱堆乱放,每处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每处罚款20元。
(8)、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另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随便挪用消防器具、救生器具,每例罚款50元。
(9)、每天施工前未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且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施工人员签字,缺少一天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0)、在存在危险源区域施工时,未设专人进行旁站,且无危险源旁站记录,每次每处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1)、动火作业,未填写动火申请表,且未做动火监控记录。每处罚款10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全环保部,否则罚款100元。
(12)、对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成,按照上述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未及时整改回复,处罚100元,并且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累计。
(13)、严格按照安质部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按时、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安质部,如有违反,每项处罚施工队长200元。
三、处罚规则及处罚金应用
1、以上处罚全部由施工队伍承担。
2、发现上述问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
3、所罚款项由施工队伍(工班)以现金缴付形式交到分部财务部,未按指定时间缴纳罚款者,分部将在月底计价款中10倍扣除。
4、处罚金作为安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分部每月对所属施工队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内业资料、安全生产、职工宿舍、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及特种人员、临时用电;并进行打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进行相应奖励、处罚,望各施工队负责人认真对待。
本条例为试行版,后期将会进行修订、补充。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所有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第14篇 某工地现场管理细则
工地现场管理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管理。
2规则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q/ygs g 325.04-2002《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3主管机构与分工
3.1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和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与监督。
3.2 分公司(厂)施工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工地生产(车间)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划,项目工地生产(车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将现场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分公司生产科汇报。
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汇集各项目施工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巡视检查并整改发现的问题;现场门头要设置公司的标志,并公示下列内容。
4.1.1 项目现场设置'四牌一图'
⑴、施工企业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⑵、工程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度3m,离地面距离1m。
⑶、质量方针目标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⑷、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⑸、施工总平面图,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4.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
4.1.3 项目现场'四牌一图'应固定设置在项目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图牌处不乱扔堆杂物,保持清洁。
4.2 施工总平面图管理
4.2.1项目现场施工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
⑴、标明已建及拟建的永久性房屋、构筑物、运输道路及循环走道。
⑵、标明施工用的临时水管线、电力线和照明线、变压器及配电间、现场危险品及仓库的位置。
⑶、土建工程还应标明:
① 砼、砂浆搅拌机及塔吊、卷扬机、木工机械的平面位置。
② 石灰膏、纸筋灰、粉煤灰储存池及构件、钢筋等位置。
⑷、安装工程还应标明:
①钢结构和油罐的铆焊预制场、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场、工艺管线的管焊预制场、冷换或热设备的试压场区、阀门试压场区、电气和仪表的试验校验室、电气和仪表的预制场区。
②施工平台、配电盘、水源点的平面位置。
③施工机械的平面摆放位置及棚设,大型工装的现场摆放位置。
④起重桅杆与卷扬机,锚坑与拖拉绳的平面位置,起重机索具的现场临时存放区。
⑤大型塔器及设备进现场后平面摆放位置。
⑥钢材(板材、型材、管材)、电线电缆等材料的现场存放区,预制的或顾客供货的成品,半成品放置区。
⑸、标明生活区及行政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其结构型式。
⑹、其它应该标明的内容。
4.2.2 项目现场布置的一般要求及原则
⑴、尽量利用原有建筑物,也可以提前施工建筑物以提前使用;如仍满足不了需要,再建临时设施。
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①平面布置要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并做到规模适宜、分区明显,顺序流畅,方便施工;②平面布置应设在正式工程的边缘,不得占用正式工程位置;③应靠近交通道路,以方便运输,减少修路成本;④平面布置要注意排洪,排渍,不得选用危害职工安全的场地。
⑶、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4.2.3 施工总平面图的管理要求
⑴、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各部门会审后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施工总平面的日常管理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为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⑶、施工总平面图应随着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按阶段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做到图实相符,并有见证资料。
⑷、总平面图的设计要有质量管理意识。
⑸、总平面图要求内容齐全,清晰醒目。
4.3 项目现场场容管理标准
4.3.1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管理标准
⑴、施工用水。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与维护,防止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⑵、施工用电。
①、项目现场临时电力线路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和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档距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②、支线架设和现场照明。
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
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一般采用220伏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2.4m,碘钨灯应固定架设,保证安全。
③、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地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电箱的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配电箱内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预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⑶、施工道路。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道路走向和路面要求施工,路面要坚实平整,做到下雨不积水,雨后能通车。
加强施工道路的日常管理,不得在施工道路上乱放材料、构件和其他杂品,保证施工道路的畅通;横跨施工道路的电力线路和管道要符合规定的高度,保证工程大件运输的通行。
⑷、施工场地。
要做到平整或基本平整,要有足够的排水沟道、保证足够的排雨水能力,做到雨天不积水或少积水,雨后马上可施工。
加强施工场地上的材料、设备、构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有序管理,方便施工,提高工效。
4.3.2 土建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土建工程用材料堆放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定置堆放,砂石材料、砖类按规定堆放整齐,怕潮、怕晒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存放或入库保管。
⑵、灰池要挂有标志牌,池口随用随清,渣脚不乱倒;砂子石子、砖类随用随清底脚;钢筋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挂有标志牌,现场使用后多余的钢筋不得乱放,应及时清理归堆,结构阶段结束后,及时转移。
⑶、现场制品、钢木门窗、铁器、砼构件、半成品和成品,要严格按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时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还必须按制品的特性存放保管、无损坏,有收、发、存保管制度,砼构件堆放时,楞木垫头上下对齐、平稳,堆高不超12块。
⑷、现场有条件的一般应设材料存放临时仓库和设备材料仓库,要符合封闭式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
⑸、大模板必须成对面放稳,角度正确,严禁用钢模板铺垫道路;施工用的脚手架管、跳板、高凳、砖夹子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等。
⑹、混凝土砂浆的运输通道上和建筑物周边的落地灰和砂浆要每天坚持清除,施工现场的上碎砖头,也要坚持每天清除,保证作业场地的干净整洁。
4.3.3 安装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安装工程用材料、半成品、配件、通用设备、非标设备等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进行定置堆放。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做到有序排列,堆放整齐。
⑵、进入安装现场的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钢材要分别堆放,摆放整齐,有标志移植、各种状态标识符合要求。
防止混用或错用。
⑶、设备到货开箱检查后,要重新将包装箱封闭好,防止雨水浸入。
设备出库安装后,包装箱随机配件要退库,保证不丢件和施工现场的整洁、不零乱。
⑷、阀门到货后,要分类别,分规格存放。
阀门试压场地要设置三个区:未试压区、试
压合格区、试压不合格区;每个区的阀门要分类别、分规格、整齐的排放。
⑸、冷换设备试压区,要做到:冷换设备按规格大小排列,试压泵和试压管线,充洗管线排列整齐,方便使用,场地要挖好排水沟道,保证排水方便,场地不存水。
⑹、施工用的脚手架管、架杆、跳板、高凳、扣件、配件枕木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和枕木。
⑺、现场安装用施工设备应按施工平面指定的位置放置。
大型施工设备(如20t卷扬机)应搭设防雨棚,防雨棚要坚固、规矩、整齐、美观;电焊机要全部进电焊机房,电焊机房内配电线路整齐,无破损,闸刀开关盒要齐全,电焊机房地板平整、干净、无杂物;电焊机房外表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窗完整。
⑻、电焊把线、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胶皮线、临时照明线、火焊的氧气带和乙炔带、临时供水的胶皮管等要做到摆放合理、相对集中、有序排列,禁止乱扯、乱拉和乱挂。
电焊把线的胶皮要无破漏,禁止电焊把线与起重用钢丝绳交叉在一起。
⑼、现场安装使用后多余的边角余料:能够使用的应该分类分规格摆放在现场的指定位置,并做好标记移植;无法再使用的应每天清理送入废料箱或指定位置,然后集中送到废料场。
⑽、施工现场的电焊条头,药皮等应每天清扫,倒在指定的地方,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和整洁。
⑾、现场班组休息室、工具房、氧气房和乙炔房,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整齐排列,外表完整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帘完好玻璃无损坏。
休息室内地板干净无尘土,工具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墙上工种操作规程,图表挂放整齐。
4.4 项目现场临时设施搭设标准
4.4.1 临时施工道路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临时道路(简易公路技术要求)
⑵、修临时道路原则,可根据现场实际尽量就地取材,而且要考虑雨天是否行车,否则路修好下雨不能通车影响较大。
⑶、路面要高于自然地面20cm,两侧路边要设置排水沟。
4.4.2 施工现场设施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料场场地地坪应比四周地坪略高,根据存放材料的不同种类设计不同的基础,同时应保证材料的装卸车和运输的方便。
⑵、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应在施工区域布置。
⑶、电焊机应全部放进电焊机房内,其它电动设备和机械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新制作电焊机房、工具房必须按照工程管理部统一规定的图纸制作(见图例:电焊机房、工具房)。
4.4.3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和排水标准及要求。
⑴、供水管线优先采用环形管网布置,主干线一般不宜小于φ45,采用埋地敷设或明设。
采用埋地敷设时,深度要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小于50cm,管线采用焊管沥青防腐、计量表、阀井、池齐全。
⑵、排水优先采用明沟,必要时可埋设砼管或铸铁管、坡度在5‰~8‰,排放地点要符合市政环卫有关要求。
⑶、安装工程用水。
试压用水;管线及设备试压,一般是以容积大小来计算,乘以损耗系数。
损耗系数一般为1.15,由于在试压过程中工期要求较紧。
管径的选择和水的流速,要满足一定时间内流量的需要。
4.4.4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高压配电应符合gbj282-84的要求,变电间应选择在场地一角的安全处,防雷、雨设施齐全。
⑵、电力线路敷设以架空线为好,若采用电缆应埋入地下。
铺黄砂用红砖履盖后再回填土至平地坪。
沿走向打好红白色的标志桩或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明平面位置,架空线应设在道路或围墙的一侧。
⑶、选择电源必须考虑的因素。
①要根据工程的工程量与进度安排要求;
②各施工阶段电力的需用量;
③施工现场占地面积大不;
④用电设备在现场分布及距电源靠近情况;
⑤现有电器设备情况。
4.4.5 钢平台的铺设要求
⑴、钢平台应以φ273螺纹钢管操平后,铺设δ=14-18mm的碳钢板,上层φ273螺纹钢管的间距在1m~1.5m之间。
⑵、型钢平台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可设计钢管平台、槽钢平台和工字钢平台。
⑶、平台所在地坪及平台周围5-8m范围的地坪应作压实处理,此部分的地坪应略高于其它处的地坪。
4.5 场容管理管理其他规定。
4.1.1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并按施工的不同时间分段实施并随时修订和管理。
4.1.2 施工现场要妥善加以维护,应根据施工期限的长短和施工场所地理位置的要求设置临时或半永久性围墙。
4.1.3 施工现场应保持秩序,在指定地点堆放垃圾,每日进行清理。
4.1.4 施工现场应消除粉尘,减少噪音。
4.1.5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告示和标志,进行必要的绿化布置。
4.6 项目现场其他系统标志标准
4.6.1 办公室标志:办公室职能部门和岗位名称标牌要统一制作为300mm
第15篇 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 2 名专职安全员。
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
9
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
9
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9 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2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
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9
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9 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
9 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9
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2 2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2 2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2022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2022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0元 6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
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0元 8机具完整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2022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2022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2022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50000.00元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
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22.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10000.00元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00元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22.00元 9施工用电三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22.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0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
1.3.1 挖孔桩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护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
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
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
桩径大于
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22元/处 2桩周边防护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
必须在孔口设
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22元/处 3桩周边堆土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
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1 米,并应及时运走.。
500元/处 4毒气检测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500元/处 5通风要求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
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500元/处 4.
1.3.2 基坑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22元/处 2基坑周边排水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3基坑周边防护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
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4基坑周边堆土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00元/处 5基坑积水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方案的提交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2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3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1000.00元/处 4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220.00元/处 5外架卸料平台搭建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6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
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8防护棚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2022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10000.00元/栋 2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
1.2米。
10000.00元/栋/次 3脚手架铺脚手板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5000.00元/栋/次 4密目网张挂严密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500.00元/处 5满堂架与外架相连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2022.00元/处 6隐患及时排除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
(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2022.00元/处 7外架定期巡检记录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5000.00元/处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5000.00元/处 10临边、洞口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500.00元/处 11各类加工区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22.00元/处 12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0元/次 13 动火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三宝使用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殴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5000.00元/次 4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
5000.00元/次 6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500.00元/次 7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
违反要求处罚2022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
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
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
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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