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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模板(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热度:60

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第1篇 现场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现场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1】

为贯彻落实“单纯、集约、高效、清洁”的八字方针,严格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5s管理标准,通过规范现场、现物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培养职工的良好工作习惯,最终达到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特制定现场管理标准如下:1、各班组在本班的卫生区域内有明确的标牌,标牌上标有“××班组,卫生责任人:×××”。

没有标牌,扣2分。

2、垃圾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垃圾装满后要及时清理,垃圾箱内不能有废旧设备及金属物质。

垃圾箱内废物装满,未及时清理一次,发现一次扣当值2分,垃圾箱内有废旧设备及金属一项次扣2分。

3、厂房外卫生:无坑洼、积水、杂草、垃圾、砖石瓦块、废旧设备、油污、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4、厂房内及室内卫生:室内无灰尘、油污痕迹、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地面积水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5、设备卫生:应保持设备整洁干净,无油污,见本色。

手摸有灰尘,油污等,每项次扣2分。

6、门窗玻璃卫生:门窗玻璃及边框完好清洁,手摸有灰尘痕迹,每项次扣2分。

窗子槽沟不允许有灰尘,每项次扣2分。

7、值班用具、各种记录、日志、书籍等按定置存放,茶杯摆放整齐。

否则每项次扣2分。

8、值班室桌面、盘面(各种控制盘、操作盘)清洁无杂物、抽屉及盘面门子关闭严密,表面无乱写、乱画现象,否则每项次扣2分。

9、值班室吊扇、灯具、墙面、暖气等清洁,否则每项次扣2分。

10、凡在动力厂范围内动土动工的必须逐级汇报厂部领导,否则一次扣2分。

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危害及事故的一次扣10分。

11、备品备件、拖把、扫帚、笤帚、垃圾撮子、垃圾桶等卫生用具必须定置管理,放至规定位置,否则每项次扣2分;各岗位不准有小凳子、小桌子等厂部配备以外的任何物品在工作现场,头盔、衣服、鞋子、帽子、手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置橱内否则每项次扣2分,并没收相应物品。

12、厂内所属现场所有公共财物要注意爱护,因看管不善等原因丢失或损坏根据实物价值进行相应扣分。

13、室内卫生每个班次都必须打扫并按标准保持清洁,室外卫生各班要按班次进行划分,检查时仅考核当班次区域。

14、公司有关部门检查现场及设备卫生出现一处不合格每项次扣5分,罚款责任到值到人。

15、未涉及到的不达标项目厂部将依照5s标准酌情处理。

16、本规定采取周五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值(班)为考核单位。

公司现场管理考评实施细则【2】

一、现场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三全”原则:即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

开展现场管理工作要做到全体职工共同参与,人人尽职尽责。

不遗漏项目,不留有死角,不存在隐患。

2、坚持“三严”原则:即严密落实、严格检查、严肃奖惩。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管理实施办法,要做到区域内责任和人员明确,检查和奖罚记录完整。

3、坚持“三高”原则: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各项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精细、扎实、到位,避免追求表面形式。

二、现场管理考评方式及考核办法

1、公司现场管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与考评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落实。

由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考核认定,对现场管理工作不合格的矿、车间单位及班组实行挂黄牌警告制度。

2、各专业主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每月对基层单位进行一次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公司现场管理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矿、车间单位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计划会议上通报。

3、本细则根据各矿、车间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本细则中未列出的项目按专业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各矿、车间单位、班组存在一般不合格项每项罚款50-100元,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每项罚款 200 元(专业管理责任制中已明确规定扣罚标准的按专业管理责任制规定执行)。

5、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有二个以上(含二个)不合格班组即给该单位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1000元。

6、各矿、车间单位在一次联检中存在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单位挂黄牌并给予罚款1000元。

7、同一单位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2000元。

8、在一次联检中一个班(段)组有5项一般不合格项或2项严重不合格项即给该班组挂黄牌警告并给予罚款 500元。

9、同一班组在相邻两次检查中都不合格给予挂黄牌警告并罚款500元。

10、挂黄牌警告的时间从挂牌之日起15天内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的,由本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联检组复查确认后方可摘

掉黄牌。

15天内未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挂牌时间延长一个月,并对该单位加倍罚款。

11、各专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评重点内容,有权对各车间单位及班(段)组存在的严重不合格项提出挂牌和罚款的建议。

12、区域划分:隶属于责任单位的所有场所及与本单位相邻近的道路、场地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与责任单位的生产和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场所、场地、建筑物、物料等归责任单位负责;已明确划分给责任单位的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归责任单位负责;临时施工、作业的场地、场所归施工作业单位负责;矿区内公路冬季除雪按已划分的区段负责;其它未明确划分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公司联检组及有关单位共同认定。

第2篇 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l 使命般的激情

l 信任并尊重每一个人

l 永不满足的挑战精神

l 鼓励创新 主动变革

l 创造奇迹的团队精神

l 共同发展 分享成功

二、 着装

要求员工上班一律着工服、皮鞋,男员工要打领带。

三、 仪表、仪容

1、 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过耳,遮领;

2、 女员工淡妆上岗,打扮适度,男员工不许蓄胡须;

3、 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

(中)不得饮酒;

4、 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5、 上班时不得带有色眼镜;

6、 客户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歌,化妆、抽烟。

四、 礼貌礼节

1、 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

2、 常说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

3、 与客人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时,礼让客人先行;

4、 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客人谈话时应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5、 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6、 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接电话,要先说“您好,林溪别墅”。

五、 上下班管理规定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2、 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卡;

3、 不许迟到早退;

4、 不许旷工;

5、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化妆;

7、 工作时间内,不许在岗位吃东西;

8、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吸烟;

9、 不许在销售大厅内聊天、看书、看报、睡觉;

10、 不许故意损害公物;

11、 不许乱放或丢失销售手册;

12、 不许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13、 不许在工作区域内聚众喝酒,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听收录机;

14、 不许违反公司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15、 不许高声喧哗;

16、 必须保持个人的储物柜内外整洁;

17、 工作时间内,不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3分钟);

18、 工作桌面不许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公司文件、资料;

19、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脱岗,私自外出;

20、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到其他部门串岗,干扰同事工作;

21、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换班;

22、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向客户或他人提供公司文件及资料;

23、 未经经理批准,不许私自收取客户保留金、定金等;

24、 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5、 应自觉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业务;

26、 应尊重客户、领导、同事;

27、 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秘密;

28、 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

29、 服从指挥,遵守纪律

30、爱护、正确使用销售手册,工作时,随身携带;

31、 按时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名牌;

32、 接待完客户,自觉清理水杯等杂物,以保持工作区清洁卫生;

3 每天早签到人员应自觉清理工作区卫生;

34、 严格执行电话、接待登记制度和日报制度。

第3篇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更顺利地进行,根据自身特点编制了“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现将奖罚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励办法

1、积极维护、认真保护安全器具、设施(护栏、路灯、救生圈、安全绳、消防灭火器具、安全警示牌、宣传牌、监控设施、配电箱电器设备)等,能够及时发现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给予奖励50-300元/次。

2、每月认真操作,严守纪律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一定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50-300元/次。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等现象,视情节给予奖励100-500元/次。

4、对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200-5000元/次。

5、积极配合安质部归集整理安全经费台账的部门和个人,每月视归集数额给予个人或劳务作业队奖励100-500元/次。

6、对积极维护安全生产,敢于揭发、检举破坏安全生产行为的个人,给予处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安质部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二、处罚细则

1、民工宿舍

(1)、宿舍内发现乱拉乱接电线,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50元。

(2)、宿舍内环境卫生差(堆放杂物、有烟头、瓜子皮等),每间队伍负责人罚款50元。

(3)、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电褥子、热得快、电磁炉等),每件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4)、食堂内卫生不达标(有苍蝇、炊具摆放杂乱、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异味等),罚款100元。

(5)、宿舍、仓库混用的,每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6)、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或其他杂物者,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一人次给予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从项目部开除处理。

(8)、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处以当事人100-200元罚款;对于团伙性斗殴行为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外,还将追究作业队及班组的管理责任;出现伤亡或情节恶劣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对于恶意损坏生活区和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者,处以财物价值的2倍,进行经济处罚,不足50元按50元计算。

(10)、宿舍及生活区内任何临时用电,都必须由工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违者处每项100元罚款。

(11)、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丢烟蒂,每个烟蒂按5元/个进行处罚。

(12)、宿舍内严禁烧火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14)、严禁偷盗一经查实处以偷盗物品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项目清走处理。

(15)、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对于宿舍管理员处理有异议的与工区相关部门投诉。

(16)、随意从窗口、楼梯往外扔杂物、泼水,每次处罚100元。

2、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20元。

(2)、电焊机等机械设备防护措施(电焊机的一侧线、二侧线)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专用配电箱(开关箱)配备不齐全,缺一级罚一级,每级罚款100元。

(4)、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标准(架空、埋地敷设、穿保护管)并设立警示标志,每延米罚款10元(小于1延米按照1延米计算)。

(5)、临时用电线路私搭乱接、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元。

(6)、现场设备(配电箱等)损坏,不及时修理,并带病使用,每处罚款50元。临时用电使用非标(不合格)配电箱,每个罚款50元。临电线路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不防水,每处罚款20元

(7)、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有杂物、泥水等不便操作,每处罚款20元。用电设备未接地、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处罚款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20元。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现场照明低于2.5米、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罚款50元。配电箱未上锁、不关配电箱门,每次每箱处罚20元。配电箱闸刀下铁箱底距离地面要大于1.1米,否则罚款20元。

3、机具使用

(1)、砂轮、电锯、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机、空压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每例罚款20元。圆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 <>作电源 <>开关 <>,用倒顺开关 <>作控制开关 <>,每例罚款50元。

(2)、固定机械设备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每例罚款20元。机具电源线破损、老化、接头松动无绝缘胶带绑扎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4、脚手架施工

(1)、使用单排脚手架 <>的(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每处罚款100元。

(2)、外脚手架 <>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每例罚款50元;钢管 <>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例罚款50元;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4)、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6)、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 ° ~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高空及吊装作业

(1)、人行爬梯连接板连接螺栓未满上,爬梯基础未加固,每处罚款50元;人行爬梯防护网缺失,绑扎不牢固,爬梯连墙件缺失、不规范,每处罚款50元。

(2)、墩身模板拉杆未采用双螺母,螺母未上紧,每处罚款50元。墩身临近路边未设置警戒区域,未拉上警戒条旗,每处罚款50元。

(3)、墩身操作平台堆放杂物,墩身平台防护缺失,脚踏板绑扎不牢固,转角空隙过大,防护栏杆低于1.2米,平台防护缺失,安全网绑扎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4)、平台支撑架变形,平台支撑架开焊,平台支撑架未安装牢固,每处罚款50元。墩身内腔未按规定设置防坠落网;空心墩内腔顶口作业未设置操作平台;每处罚款50元。

(5)、高墩作业拆除模板时,没有专人看守指挥;风力大于7级进行吊装作业的;每处罚款50元。

(6)、高墩吊装作业钢筋未绑扎牢固;吊装模板时未采用规范的吊环、用螺纹钢、精轧螺纹钢筋等代替卡环的;每处罚款50元。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7)、钢丝绳打卷、偏压、断股,每处罚款50元。吊环不规范、破损、无荷载标识,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警戒区域、无警示牌,每处罚款50元。吊篮等作业人数超过2人;吊篮作业没有安全绳;吊篮作业没有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的安全环上;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每处罚款50元。

6、交通安全

(1)、栈桥车速不超过10公里时速,平台不超过2公里时速;违反者,每处罚款20元。

(2)、无照驾驶;代替他人驾驶;酒后驾驶;野蛮驾驶;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3)、在施工便道时速不超40公里,夜间驾驶不超30公里;车辆夜间行驶照明不足、照明缺失;酒后驾驶;每处罚款50元。

(4)、车辆超载、车辆超限、超宽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每例罚款50元。挂车、平板车、铲车等后斗载人;装载物件无安全防脱落装置及措施;每处罚款50元。

7、易燃易爆品

(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50元。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无名火作业间距5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元。

(2)、氧气乙炔瓶表面有油渍;导气管老化;压力表破损;无存放柜的(存放柜尺寸长宽高1.5*1.5*2.0;单个气瓶遮阳柜0.4*0.4*1.7);无遮阳网的;每例罚款50元。

(3)、乙炔瓶与电焊机、配电箱、空压机、切割机等放置距离小于10的,每例罚款50元。

(4)、现场氧气乙炔瓶随意摆放、卧倒、倒立等不规范放置的,每例罚款50元。

人员防护用品

(1)、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救生衣佩戴不规范、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例罚款20元。

(2)、电焊作业未佩戴防护目镜;绝缘手套;每处罚款20元。

(3)、高空吊篮作业不系安全绳、吊装大模板不系缆风绳,每例罚款20元。

(4)、恶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随意丢弃防护用品的,每例罚款20元。

(5)、作业人员穿拖鞋者,高墩作业者穿皮鞋、穿短裤者,每人次罚款20元。

综合事项

(1)、进场农民工三日内未上报安质部,且未参加安质部组织安全教育已进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执行,每项罚款100元;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每项罚款50元。

(3)、新农民工进场后须队伍负责人将人名单送至安质部进行进场备案,工程结束退场前要进行销号,否则处罚队伍负责人每人次罚款50元。

(4)、承台基坑、2米以上高空、临时人行步道,未搭设临边防护,每例处罚50元,基坑开挖线2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发现后每处罚款50元。

(5)、酒后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木材、易燃品附近使用明火、吸烟,每次罚款20元。

(6)、现场不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野蛮施工等),每次罚款500-3000元。

(7)、材料堆放区不干净、不整齐,乱堆乱放,每处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每处罚款20元。

(8)、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另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随便挪用消防器具、救生器具,每例罚款50元。

(9)、每天施工前未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且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施工人员签字,缺少一天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0)、在存在危险源区域施工时,未设专人进行旁站,且无危险源旁站记录,每次每处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1)、动火作业,未填写动火申请表,且未做动火监控记录。每处罚款10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全环保部,否则罚款100元。

(12)、对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成,按照上述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未及时整改回复,处罚100元,并且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累计。

(13)、严格按照安质部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按时、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安质部,如有违反,每项处罚施工队长200元。

三、处罚规则及处罚金应用

1、以上处罚全部由施工队伍承担。

2、发现上述问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

3、所罚款项由施工队伍(工班)以现金缴付形式交到分部财务部,未按指定时间缴纳罚款者,分部将在月底计价款中10倍扣除。

4、处罚金作为安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分部每月对所属施工队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内业资料、安全生产、职工宿舍、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及特种人员、临时用电;并进行打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进行相应奖励、处罚,望各施工队负责人认真对待。

本条例为试行版,后期将会进行修订、补充。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所有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 职责

2.1 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a)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

b)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c) 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d) 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e) 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b) 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

e)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的检查验收;

f) 办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票、证;

g)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

2.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hse监督)受项目经理授权,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hse)检查监督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领导

3.1.1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1.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1.4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覆盖到相关职能部门、施工作业队、班组及分包方。

3.1.5 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hse)管理及安全(hse)监督人员。

3 2  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项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及各主管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3 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3.2.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5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2.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7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2.8 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1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3.2.13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3 施工现场

3.3.1 安全标牌、标志

3.3.1.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立工程标牌,其中包括:

a) 符合国家现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标明紧急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b) 标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方针和安全(hse)负责人的标牌;

c) 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标牌的统一规格尺寸。

3.3.1.2 相关办公室或休息室应设立如下标牌:

a) 安全(hse)管理组织网络图,悬挂于施工现场会议室或安全部门,规格为1100×800mm;

b) 安全(hse)岗位职责、管理职责,悬挂于相关管理人员或休息室,规格为:400×520mm;

c) 安全操作规程牌,见《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

3.3.1.3 施工现场应按照gb2894-96《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及提示标志(见附录a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且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警示的需要,其中包括:

a)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 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 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 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 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 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 紧急集合点标志;

u) 应设置的其它标志。

3.3.2  安全技术措施

3.3.2.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q/cnpc-ygs jc 7.1-2004《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程序》、q/cnpc-ygs jc 7.2-2004《环境因素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

3.3.2.2 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

3.3.2.3 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指导书)应分层次进行交底,交接双方应履行签字认可。

3.3.2.4 按照hse作业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3.3.2.5 按照hse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3.2.6 按照hse作业文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3.2.7 按照hse作业文件《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进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3.3.2.8 按照hse作业文件《脚手架安全管理》进行脚手架安全管理;

3.3.2.9 按照hse作业文件《分包方安全管理》进行分包方安全管理。

3.3.3  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设置行人、车辆通行道路,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主要道路应筑成环行,与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和临时设施相通。其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

b) 通过施工机具、机动车的便桥应坚固牢靠,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c) 通过栈桥或架空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5m;

d) 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km/h,在场地狭小,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e) 由于施工作业需要必须临时占道、破土施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时,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f) 在施工作业区要道和消防道上堆积物资设备,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设备,要离道1m以上,堆放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绳架的高度不得低于5m,并在绳架上空醒目处设置标志。

g)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

3.3.4 施工人员

3.3.4.1 施工人员应经过规定的安全(hse)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4.2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做到:

a) 参加班前安全交底;

b) 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与工作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 检查工作场地(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d) 检查设备及施工机具完好情况,保证防护装置的齐全、可靠。

3.3.4.3施工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b) 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c) 不应维修、调整、紧固、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d) 不应超限使用设备;

e)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3.3.5 施工器材

3.3.5.1 施工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堆放,保持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3.3.5.2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施工器材堆放场地应满足以下防火间距:

a)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材料仓库≥20m;

b)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易燃材料仓库≥25m

c)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可燃废物堆场≥30m;

d) 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动火区≥30m。

3.3.5.3 施工器材堆放的安全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材、圆桶≤1m,对直径超过1m的管材,不得多层堆放;

b) 圆木≤2m;

c) 木材≤4m;

d) 砖≤2m;

e) 水泥 12袋以下;

f) 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以下;

g) 袋装材料≤1.5m.

3.3.5.4 乙炔气瓶、氧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b)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 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d) 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e) 乙炔气瓶储存与使用必须保持直立。

3.3.5.5 施工现场作业区、安全通道内,不得堆放有碍作业和通行的施工器材、施工残渣和边角余料。

3.3.5.6 变、配电房,电焊机房及其它施工设备专用机房等不得堆放工具等任何杂物。

3.3.6 施工机具及设备

3.3.6.1  施工用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

3.3.6.2  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具有内容准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3.3.6.3  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接零)保护。

3.3.6.4  固定式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软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设施。

3.3.6.5  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 相关文件

q/cnpc ygs jc x.x-2004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脚手架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分包方安全管理

第5篇 现场定置管理检查验收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 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 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 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 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 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6篇 化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实现中新化工安全“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1对于公司下发的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

1.2对于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

1.2.1个人着装及防护

1.2.1.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露趾凉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3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1.2.1.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1.2.1.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

1.2.1.6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从重处罚。

1.3 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1.3.1 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并限时补设。

1.3.2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1.4 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4.1孔(洞)无盖板及其它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1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2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米;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3 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1.4.4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1.4.5未经工程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1.4.6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若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置。

1.5 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巡视路线照明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要照明充足。

1.5.1一处照明不足罚款50元;

1.5.2 灯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罚款20元。

1.6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保证安全施工器具齐全、可靠、有效,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1.6.1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厂家产品,罚款200元/次。若无合格证同样罚款200元/次;

1.6.2 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每缺一件,罚款20元,.每一件不可靠或每一件失效罚款10元。

1.7 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各类施工机械应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部申请,许可证、资质齐全审核批复后方可作业。

1.7.1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1.7.2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1.7.3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若无运行检查记录罚款100元/项;

1.7.4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1.8 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施工单位要在申请开工前上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1.8.1 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200元/人:

1.8.2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结构或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

1.8.3临时用工、合同用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罚款100元/人;

1.8.4 不按规定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元:

1.8.5 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罚款50元/次;

1.8.6班组每天交接班没有针对性安全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的罚款l 00元。

1.9 施工用电

1.9.1 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1.9.2 电源引出线无空气开关,罚款500元/处,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1.9.3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1.9.4 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1.9.5 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1.9.6 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1.10 脚手架及架板

1.10.1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1.10.2 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1.10.3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1.10.4 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1.10.5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罚款50元/处;

1.10.6 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1.11 安全网

1.11.1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1.11.2 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1.12 安全技术措施

1.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防患措施,罚款500元/项目;

1.12.2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没有按时送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罚款1000元/项目。

1.13 文明施工管理

1.13.1 对不服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打骂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3.2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1.13.3 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1.13.4 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13.5 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现场杂乱无序,建筑、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1.14 工程部每月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对在安全文明评比中取得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1000元,对排名最后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罚款1000元。

各单位安全文明评比基础分为100分,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除进行罚款处理外,每人次和每项在月度评比时扣除1分。

1.14.1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元/次;

1.14.2 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奖励200元/次;

1.14.3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的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1000元/次。在安全管理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奖励500元。

1.15 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6 因中新化工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不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一并进行处罚。

第7篇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评价申请人(持证人)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能力、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 现场评审分为申办评审和监督评审。申办评审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申请人进行的评审;监督评审是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的评审。

第四条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现场评审管理文件,组建和管理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制订和管理现场评审计划。 第二章 现场评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 申办评审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后实施。安标国家中心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发出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人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 申办评审原则上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申请产品符合免评审条件的,可免于评审。

第六条 监督评审在安全标志监督检查或持证人申请变更、延续产品安全标志时实施。监督评审原则上不预先告知。电话:__ 400--655--0539__ 联系人:秦经理 q__ q:

第七条 评审组由在安标国家中心注册的评审员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一般2~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 现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人(持证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申请人(持证人)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需要,可提出评审员回避申请。

第九条 评审组应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实施评审工作,申请人(持证人)应予配合。

第十条 申请人不能按期接受申办评审时,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90日。 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十一条 持证人应按规定接受监督评审。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的,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现场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审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 主体资格,包括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等,应与申办产品所需生产条件相适应。__

(二) 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应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三) 生产设备应满足产品生产要求,并具备关键零(元)部件生产能力。

(四) 检验、计量仪器及设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五) 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包括重要原材料采购、外购件或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产品总装、成品的出厂检验等,应处于受控管理。

(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体系,应运行有效。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产品的类型及特点,编制现场评审准则,细化现场评审内容及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

第十三条 申办评审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审,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能力。 监督评审依据相关规范或准则,对持证人是否按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组织生产进行评审,重点考核主体资格、技术文件一致性、生产与检验能力等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并核实前次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考察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否决项目不合格,有其中之一的,现场评审为不合格:

(一) 注册资金未达到规定数额,或生产能力未达到规定规模;

(二) 关键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具备产品总装条件;

(三) 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

(四) 产品技术文件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不一致,或未按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五) 生产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计量检测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检验要求。

第十六条 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考察项目中无不合格项; b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超过20%。

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证人)在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方面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自评估报告存在严重不符的,现场评审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八条 安标国家中心可对申请人(持证人)影响申办产品重要安全性能的主要零(元)部件的供应商进行延伸评审。申请人(持证人)应为延伸评审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 现场评审流程与要求

第十九条 现场评审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生产现场检查、文件资料审查、检验能力考核、综合评定、末次会议。

第二十条 首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评审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评审纪律等。

第二十一条 生产现场检查。 评审组按照产品的工艺流程对生产现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必要时拍照取证并留存。

第二十二条 文件资料审查。 核查申请人(持证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文件资料或记录。

第二十三条 检验能力考核。 考核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检验能力,产品的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能力。监督评审时,还须核查产品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 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实际情况,按照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评审准则独立进行综合评定,做出评审结论。

第二十五条 末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情况,宣布评审结论,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六条 评审组应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具现场评审报告,并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日内,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二十七条 现场评审中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

(一) 评审结论为a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的一般项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应记录存档。

(二) 评审结论为b或c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申办评审的整改期限为90日,监督评审的整改期限为30日。完成整改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将整改报告及能证明整改结果的相关资料,提交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审核并做出结论后,提交安标国家中心。必要时安标国家中心可安排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三) 评审结论为d级,或否决项不合格的,申请人(持证人)应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整改期间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安标国家中心原则上对整改情况安排一次现场复评审。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足以证明申请人(持证人)已有效实施整改并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要求时,可不进行复评审。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撤销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安标国家中心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评审报告、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 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做出公正的评审结论,并对出具的现场评审报告负责。

第三十条 评审员应遵守安标国家中心关于评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承诺,并严格遵守以下现场评审纪律:

(一)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 尊重申请人(持证人)的知识产权,保守其技术、商业秘密;

(三) 不提供任何有损评审结论公正性的指导和咨询;

(四) 廉洁自律,不 “吃、拿、卡、要”,不参加与现场评审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规格接待。

第三十一条 安标国家中心对违反现场评审规定的评审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撤销评审员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持证人)应按规定承担评审相关费用。

第8篇 现场定置管理与检查验收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物品,大体分为a、b、c、d四类。

a类:在制品、返修品;

b类:半成品、产成品;

c类:原材料、运输工具、可移设施;

d类:废品、下脚料、铁屑。

第三条   定置图的设计是根据定置管理的理论,对作业环境进行诊断后,运用作业研究、方法研究和动作研究,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置,并通过调整物品位置来改善场所中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物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图,是对场所中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物品经诊断并调整后的科学定位图。场所中的物应尽最大努力反映在定置图上,每个车间均应制作自己的定置图,并以平面形式表示。

第四条   车间(工房)定置图的要求

(一)车间(工房)定置图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车间通道、工具柜位置、各种区域划分、工位器具、转运工具存放点等。库房定置图结合实际参照制订。

(二)定置图中a、b、c、d四类区域,分别用黄、绿、蓝、红实线表示;设备、工具箱等不动物可用黑色表示。

(三)定置图中各类区域及定置物品应与定置位置相符;定置图中要有图例。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计好的定置图,画出地面定置区域线和通道线,地面定置区域线应与定置图相应区域线颜色一致,线条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

(一)定置区域线颜色要求

a类——黄实线;b类——绿实线;c类——浅兰实线:d类——红实线;通道线——白色虚线。

(二)区域线宽度要求

各类区域线宽度均为60mm;通道线每段为300mmx80mm,间距为200mm。

第六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或悬挂相应的定置牌。定置牌的规格为150x270mm,竖立的定置牌总高度为500mm。定置牌正面用不同颜色分别书写a、b、c、d字母和物品类别名称。

第七条   各类定置区域的划分要合理,区域线必须平直、均匀,力求醒目、美观,颜色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生产现场和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都要有固定、合理的位置。否则,都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定置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d类物品要及时清除。

第十条   各类区域要竖立相应的定置牌,不能竖立的可挂定置牌。

第十一条   生产场所的卫生,每班都要清扫。铁屑要清除干净并倒在指定地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班或交班。

第十二条   工具柜内物品定置要求

(一)工具柜(箱)门内侧,应有统一规格的定置表。表中填写的工具物品要与放置层数、数量一致,做到以物对表,表物相符。

(二)工具柜内的工具和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

(三)工具柜内要整洁,—律不准放置杂物和d类物品。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部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爱职敬业,尊章守纪,以诚待人;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快捷高效,竭诚服务,一丝不苟;

4、配合协作,维护集体利益。

二、着装

要求员工上班一律着工服、皮鞋,男员工要打领带。

三、仪表、仪容

1、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过耳,遮领;

2、女员工淡妆上岗,打扮适度,男员工不许蓄胡须;

3、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中)不得饮酒;

4、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5、上班时不得带有色眼镜;

6、客户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歌,化妆。

四、礼貌礼节

1、对待客人、领导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

2、常说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

3、与客人、领导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客人、领导同行时,礼让其先行;

4、接待客人、领导时面带微笑,与客人、领导谈话时应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5、客人及领导到访时应起立迎送;

6、见领导应主动打招呼,称呼其职务,不可直呼其名;

7、客户离去时应送至门口,目送离去;

8、同事间应以**小姐、**先生相称;

9、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0、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接电话,要先说“您好,**”。

五、上下班管理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2、工作时间必须佩带胸卡;

3、不许迟到早退;

4、不许旷工;

5、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化妆;

7、工作时间内,不许在岗位吃东西;

8、不许在销售大厅内吸烟;

9、不许在销售大厅内聊天、看书、看报、睡觉;

10、不许故意损害公物;

11、不许乱放或丢失销售手册;

12、不许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13、不许在工作区域内聚众喝酒,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听收录机;

14、不许违反公司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15、不许高声喧哗;

16、必须保持个人的储物柜内外整洁;

17、工作时间内,不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3分钟);

18、工作桌面不许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公司文件、资料;

19、未经批准,不许私自脱岗,私自外出;

20、未经批准,不许到其他部门串岗,干扰同事工作;

21、未经批准,不许私自换班;

22、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向客户或他人提供公司文件及资料;

2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收取客户保留金、定金等;

24、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5、应自觉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业务;

26、应尊重客户、领导、同事;

27、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秘密;

28、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

29、服从指挥,遵守纪律

30、爱护、正确使用销售手册,工作时,随身携带;

31、按时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名牌;

32、接待完客户,自觉清理水杯等杂物,以保持工作区清洁卫生;

33、每天早签到人员应自觉清理工作区卫生;

34、严格执行电话、接待登记制度和日报制度。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七、**项目售楼处值班制度

1、每日晚班值班(参照每周值班表)的销售员所接热线、上门客户不列入轮接纪录。

2、如在值班时间接到以前联系过或曾经来过的客户,值班销售员有责任马上通知负责该客户的销售员,并同时热心接待该客户,如发现有怠慢客户或客户投诉情况,当晚值班销售员则停接第二日来电或来访。

3、值班销售员若发生早退现象,则按旷工处理。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七、售楼处电器开关管理制度

a、每日9:00应准时开启:

1、入口处玻璃地面灯;

2、入口左侧效果图射灯;

3、沙盘内灯、沙盘顶部射灯;

4、启动地喷泉;

5、卫生间照明、排风扇;

6、根据温度开启两组空调;

b、每日17:00应准时开启:(遇有阴天时可提前开启)

1、入口处门灯;

2、销售厅内所有照明灯;

3、玻璃墙后射灯;

c、每日21:00后(或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后),应及时关闭除照明必须 的所有灯光、空调、喷泉。

d、及时将电器损失情况报内勤处理。

e、以上工作由值班保安从进场日起负责执行。

八、**项目样板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样板间开放时间早9:00,周六、周日无休。如销售员在此时间外需看样板间必须提前报备物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样板间设专职清洁人员(物业公司配备)。清洁人员应做到家具、地面无尘土。家具、门窗清洁光亮。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条:进入样板间人员需穿鞋套。鞋套有清洁人员统一保管,人员进入样板间由清洁员发给鞋套方可进入。

第四条: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员(人民币)/次以上。

第五条:样板间内严禁吸烟,天然气开关严禁打开,卫生间严禁销售员、清洁人员及客户使用。

第六条:物业公司及销售部内勤每周检查样板间一次,样板间内物品发生

丢失或人为损坏,由销售部与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追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物业公司于每日样板间关闭前需检查房屋门窗等,门窗关严,电灯关灭,并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对责任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九、热线接听制度

1、销售人员进入工作区,应穿统一的工作服并佩带胸卡。

2、接待台前及工作区应保持整洁。

3、热线电话前不得无人,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接听。

4、听热线电话应声音热情,首先报出物业名称,准确、清晰、简捷地介绍物业情况,并应请客户到现场参观。

5、凡询问有关房子情况的热线电话均算有效热线。

6、在接听热线过程中,感觉到客户对本项目有较多了解,该销售员有责任询问客户是否有联系过,如查出联系过的销售员的名字,那么有责任将客户情况告知此销售员;如未查出,该销售员有责任通过《来电登记表》确认客户身份。

7、凡因病假或私事未能接听热线,均不予补接。

8、接听热线的销售员按副总监安排序,相互轮流,相互监督。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十、来访接待制度

1、准备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站在接待台前迎接客户,安排接待上门的销售员按照要求排座相应位置,按照顺序负责接待上门客户。前台不允许有空位。销售员按照安排顺序接待客户完毕,应立即通知下一个销售员做接待准备,并将客户情况填写《来访登记表》。

2、凡是上门询问有关房子情况或来销售厅参观均算有效上门。(如找其他部门的客人除外)。

3、如果上门客户已经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但忘记了销售员姓名,那 么应正常接待。

4、接待此客户销售员有责任以适当方式询问上次接待者的姓名,如果问明应立即告知并交给上次接待的销售员,或请客户留下上次登记的姓名电话,以便核对《来访登记表》,告知其他销售员。

5、上门客户已来过的,或已联系过销售员,但此销售员不在现场,那么第一接待的销售员有责任把客户交接给其他手头无工作的销售员,被交接的销售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由副总监协调)。

6、待接销售员负责及时补充资料架上的资料,保持销售大厅的整洁,下班时要确保洽谈区的所有电脑及电源关闭。

7、凡因病假、迟到或私事未能接待上门来访,均不予补接。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十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销售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销售人员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第一次罚款20元,当月

第二次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

第二次罚款100元;以上超过两次辞退处理。

2、来访台前一律保持两名销售员在岗,遇接待客户时及时补充,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处罚相关副总监100元/次。

3、来电组应在热线响起两声内接听来电,并致问候语(你好,**),否则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

4、每日不能按时上缴日报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相关内容 见日常报送制度)。

5、销售人员分别在接电、接访办公室工作,应保持室内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洁,否则对相关当事人按情节处罚10到50元/次,并处罚相关副总监50元/次。

6、销售人员到岗一律着工装,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次,并记旷工。

7、来访组负责每日资料架内资料的补充工作,未能及时补充,处罚责任副总监50元。

8、销售人员应爱护各项销售工具(模型、样板间、电脑、复印机等),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毁,除双倍赔偿外,辞退处理。

9、销售人员每日应注意来访办公室的各项通知,对于未能严格执行的当事人,示情节处罚当事人50至100元/次,直至辞退处理。

10、无理由不到岗者辞退处理。

11、销售人员及参观客户一律穿鞋套进入样板间,否则处罚将客户带入的销售员50元/次。

12、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元/次。

13、对于以上未尽其它违规处罚详见过失罚则

14、本制度自即日起由销售部全体监督执行,罚金一律在处罚两日内交到值班副总监处,逾期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在工资内双倍扣除。

十二、签约制度

1、销售员在确定价格及验证房号是否存在,方能将此房下订,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均不可私订,由副总监视其行为处理,严重的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2、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写《认购书领用登记表》、《合同领用登记表》时领取《认购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户,其退款除由客户本人亲自到内勤处领取外,公司内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领,一经发现,相关当事人将以辞退处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决的方式。

4、销售员不得将未经审批加盖合同章的《认购书》交给客户,其内容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5、由销售员原因造成客户未能如期签约的,视逾期时间,报公司扣除当事人相应比例佣金。

6、遇有合同条款更改,除经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签合同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7、未严格依照公司签约流程,致使房屋定购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在电脑上,造成销售错误,视情节上报公司记过处理,严重的调职或辞退处理。

十三、**项目收款制度

1、收付款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财政制度和银行现金管理及公司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2、现金是指广义现金,包括现金、存折及转帐支票等。

3、现金收取:

3.1现金收取范围:

3.1.1办理签署认购书的客户交纳的2万元现金。

3.1.2办理签署购房合同的客户交纳的购房款。

3.2客户原则上应采用存折、招商行“一卡通”及支票的形式交纳认购金及购房款。(存折应另留底金额10元,

设置密码的应注明密码)。

3.3项目部内勤每天应将所有收到的现金、存折及支票存入银行相应帐户,在银行接收时由银行签收盖章。

4、现金支付:

4.1现金支付范围:

4.1.1.办理签署认购书的客户的订金退款;

4.1.1.1办理退款的客户,均需提前一天通知销售部,每周四为退款 日,其它时间销售部均不办理退款。

4.1.1.2办理退认购金的客户退款时,必须有销售部总监签字的退认购审批单和认购书原件及付款收据,内勤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才可办理现金退款,同时收回所有单据(客户本人必须在退认购审批单上签字)。如发现手续不符,涂改、伪造凭证的应拒绝支付。

4.1.1.3销售部需提前一天将需要退认购金的合计金额通知财务部(注明支票、现金数额)。由财务部统一取款。

4.1.2办理签署购房合同的客户的房款退款。办理退房款应到都市心海岸售楼处财务部办理退款。办理退款时,客户必须有销售人员陪同,并持有销售总监签字的退房审批单和购房契约原件及付款收据。财务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财务手续办理退款,同时收回单据(客户本人必须在退房审批单上签字)。如发现手续不符,涂改、伪造单据的应拒绝支付。

5、按揭处理:

5.1在银行将按揭款入到帐户后,客服部取回单据,并转给销售内勤,由销售内勤为客户开具发票。

5.2以按揭形式购房的客户在办理退款时,由财务部先将客户剩余按揭款还清,再为客户办理退款手续。

6、收据及发票的开据:

6.1对于交纳订金的客户,开具公司内部收据;

6.2对于交纳房款的客户,开具房地产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6.3对于按揭购房的客户,在收到按揭款后,开具房地产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6.4对于交齐房款的客户,按照合同额开具房地产业销售专用发票,并收回已向客户开具的收据或发票。

6.5对于交纳存折的客户,首先开具公司内部收据(印章为销售部),待款项入到公司指定有帐户后,再开具公司内部收据(印章为财务专用章)。

6.6如遇客户收据或发票丢失,在办理退款或换取发票时,需由客户出具证明,并有客户、经办人、销售部总监共同签字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6.7收据及发票的内容注明:客户名称、楼号、房间、款项性质、面积、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日期。

7、销售部每天核对收取现金、存折的金额是否与票据相符。

8、销售部内勤二日内将进帐单、,现金缴款单及相关单据交回公司财务部,并在每周五、每月末最后一日将票据返回公司财务部,每月与财务以帐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9、售楼处设专人负责收取现金、开具收据或发票,并做出收支记录。除收取认购金、房款外,曙光项目部不对外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10、销售内勤工作时间为am9:00-pm17:30,如有特殊交款,销售副监应提前通知内勤。

11、本办法随销售政策变更而进行调整。

1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十四、客户确认制度

1、抢单:销售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销售员。

2、撞单:多名销售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3、公司实行销售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销售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2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此销售员。

4、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销售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销售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销售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销售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5、客户为销售员介绍另外客户,销售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销售员姓名,其他销售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销售员。如销售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亦未提及该销售员,则该客户与此销售员无关。

6、销售员在得知与其他销售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7、销售员不允许走私单,如被发现将予以开除。

8、在**项目部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不经销售部指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

9、如果发生客户到销售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原销售员不称职,经销售部合查属实,销售部有权安排其他销售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员洽谈。

10、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销售员接待,则由原销售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作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

十五、客户跟踪制度

1、接待来电来访后,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及《来访客户登记表》并作好来电、来访客户笔记,安排客房跟踪日程。

2、于每日上班开始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作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

3、于每周报告副总监本周客户情况。

4、销售副总监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笔记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代客户等),并记入劳动考核。

5、从客户与其销售员等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销售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

第10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00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00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第11篇 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一、目的

规范现场管理考核办法,确保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发挥考核对工作行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属分厂、各职能部门所有员工。

三、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

四、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分值

安全行为管理

车间主任为车间专职安全责任人,同时还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兼职)。

5分

是否每天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班产量鼓舞士气。

工作态度良好无聊天、嬉笑追逐打闹、呆坐、串(脱)岗、打瞌睡、干私活等行为。

工作时工作服不能敞怀,袖口、裤脚要收紧;头发不能过长,以不当视线为宜。

生产区域内不准穿拖鞋、背心、高跟鞋、短裙进入。

按照岗位劳动防护的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车间内禁止吸烟,地面无烟蒂。

在标有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吸烟

严禁在生产操作岗位上打手机,接听电话。

厂区内不允许随地泼水、吐痰、扔杂物等。

生产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油腻脏物等;窗户、墙壁是否有严重赃污。

现场公示看板及悬挂的作业文件保持清洁干净。

设备上、工作台面、窗台等不摆不必要的物品如饭盒、水杯、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废料、余料、杂物及垃圾等及时分类清理,随时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

通道、走道保持畅通,不得摆放工件、工具、推车等障碍物。临时接的电源线不能横穿通道。

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防护设施松动时,立刻停机。且不可在运行状态向下自行处理。

标识

管理

废品是否放置于指定的红色废品箱中。废弃物是否存放于指定场所。

5分

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待检品、废品等是否标识存放指定区域。

生产工作区域,通过划线明确区分加工、存放、检验、修理等区域,标识清楚

油料及可燃物品的存放场所应与工作环境隔离、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设备

安全

管理

保持每一台设备清洁无油腻和旧灰尘。(是哪个车间的员工就扣那个车间的考核分)

10分

工装、模具是否到处乱放,应存放于标示清楚地工作台上,以便方便取用。

工作场所严禁私自乱拉(扯)电源线;如风扇、照明等,必须由电工进行安全连接。

设备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控制电源。并悬挂“检修中,请勿合闸”标示警示牌。

设备挂牌标示其状态:完好、报废、检修中。

经常性检查各车间的电器、线路、阀门等是否积尘、破损、雨淋等,及时发现隐患。

检修完设备后及时清理现场。

各种机床、电器设备安装防护装置(防护罩、护栏、挡板)如:皮带轮、齿轮、砂轮、电扇、机床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下料 —— 有无进行棒料剪机、起重机、锯床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操作时工件必须夹紧后方可操作,以防滑动。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工作间至少备有两瓶以上有效灭火器,一浸水的帆布棉被。

锻造包装 —— 包装车间内严禁吸烟;

锻造包装 —— 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方可作业。

锻造包装 —— 在倾倒酸洗液(硝酸、盐酸)时,严禁快倒,必须轻倒、慢倒,以防溅出伤人。

锻造包装 —— 不能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包装 —— 有无进行冲床、浸油吊拉设备、抛丸机的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有无进行模锻锤、冲床、压力机、砂轮、起重机设备的安全操作教育培训,保证正确规范操作。

冲压车间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在工作或休息时,不能座压或踩踏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木箱制作车间 —— 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安全监督下,方可作业。

木箱制作车间 ——地面不准撒水;不得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铸造车间 —— 有无进行造型机(单机、生产线)、浇注、电炉、冲天炉、起重机等设备、工序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铸造车间 —— 电炉、冲天炉、浇注、生产区域严禁洒水。

制芯车间 —— 有无进行制芯机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制芯车间 —— 每天至少进行两次乙炔管、阀的检查,防止漏气火灾危险。

制芯车间 —— 严禁站在芯盒箱上作业。

研磨车间 —— 各式砂轮机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严格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

机加车间 —— 各种机床的安全操作熟记心中,严格检查落实。

运输

车辆

(叉车)

(拖机)

安全

作业

运送松散的物料,没有将物料固定牢靠;严禁运输。

10分

提升高度大的设备如: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严禁超载行驶。叉车码高作业时周围严禁站人,并确保箱体放稳牢固,无倾倒隐患。

严禁站在铲叉上搬运货物作业。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叉车严禁载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车间作业时,集中精力注意周围人员,严禁速度过快、过猛,尤其后倒和转弯时。

厂内行使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

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减速慢行,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镜、车轮、轮胎等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无论有无装货,叉车下面绝对禁止站人。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劳动

防护

用品

佩戴

1、冲天炉前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10分

2、电炉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3、浇注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冲天炉炉后上料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劳保鞋

铸造造型工

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

砸件、清理浇口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劳保鞋、耳塞

制芯车间

工作服、手套

研磨车间

工作服、手套、防尘罩、眼护镜、劳保鞋、耳塞

保温炉、退火炉

工作服、手套、防护鞋、安全帽、

抛丸工

工作服、手套、

选别人员(两厂)

工作服、

汽配车间、型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耳塞

(锻造)热处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设备维修人员(两厂)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不锈钢(酸洗)作业

工作服、长胶皮手套、面罩、眼镜

其他操作岗位

办公

区域

现场

管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着装、接待(内部、外部)、接听电话、语言举止等。

10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有无谈天、说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杂书、打瞌睡、吃东西等。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下载游戏等。

盆景的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下班后是否关闭所有的电源(电灯、电脑、空调、饮水机、复印机)

下班后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抽屉内是否杂乱。

办公设施的配线是否杂乱,网线、电话线、电源线固定是否得当。

办公室墙角无蜘蛛网

文件是否有专人管理,并按文件管理规则归类存放(合同、图纸、行文、订单、统计报表等)

下班时桌面是否整理清洁

办公通道是否放有杂物,有碍观瞻,妨碍畅通

办公设施较脏,落满灰尘(桌面、窗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

垃圾桶是否装的太满。

地面、桌面是否显得零乱。

是否存有不需要的东西(抽屉内、橱柜、架子、书籍、文件、档案、图表、文具用品、墙上标语)

五、附则

(一)本考核细则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二)本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三)本考核细则自2007年元月起实施。

青岛天赢铸锻工业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二月三日

第12篇 镗铣组现场管理细则

我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现场管理,使现场管理实现制度化、日常化、长效化,制定了一整套针对各个车间的现场管理进行严格考核的规章制度。为了很好地贯彻公司的活动要求,特此制定镗铣组现场管理细则,务请本体装配组的相关人员能按照细则要求,对装配现场进行认真负责的管理。

一、班组内部管理要求

1、能够开展班组民主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班组成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2)、要有完整的班组民主管理活动记录

2、积极开展“五型”班组建设

1)、要有开展“五型”班组活动的记录

2)、每台机床旁的休息场地应整洁,不得有杂物、垃圾、烟蒂等物

3)、每台机床旁的休息场地不得挂晒衣服和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4)、组员工作时间应着装整洁

5)、班组出勤率不得低于90%。

3、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技术攻关活动,节资降耗要有具体效果

1)、应有小改小革项目获得车间认可

2)、修旧利废、节资降耗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3)、每年应有至少要有一至两项技术攻关成果在厂内获得认可

二、加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要求

1、做好“三自”一控工作,及时做好“三自”记录(三自:自检、自分、自做标识)。 自控合格率在95%以上 (自控合格率=复检合格率/自检合格率 * 100%)。

2、搞好工序清理,坚持“四不带”。即;铸锻件的杂物、沙丸、氧化皮、焊瘤等不得带至加工,加工毛刺切屑杂物不带至装配,装配油污不带至油漆,油漆的腻子、杂物不带出厂门。

3、文明生产,防止磕碰、划伤、锈蚀加工面,精度要求高的加工件有防护,加工面应及时清洗和油封。

三、加工过程中工艺纪律要求

1、认真做好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1)、工票、加工路线单必须齐全

2)、准备好符合规定的图纸、工艺

3)、熟悉本工艺的加工方法和要求

4)、待加工的毛坯件或半成品的材质、尺寸精度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5)、工具、工装、量检具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2、严格“三按生产”

1)、产品型号、名称、零部件图号、名称、材料、牌号、状态等数据做到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加工装配对象三一致

2)、上道工序转入的产品数量、质量与加工路线单一致

3)、采用的专用刃量具和工装的名称规格编号,应实际与工艺相一致

4)、规定的工艺基准和夹紧方法及必要的工艺参数做到与实际相一致

5)、测量基准及所用的专用设备,工具和量具做到工艺和实际相一致

6)、临时脱离工艺,材料代用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7)、“工票”、“加工路线单”等应严格按规定填写,并与实际相一致

3、所使用的工艺、图纸和文件应该完整清晰、不得有任何擅自修改的痕迹,操作者本人也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四、工位器具管理要求

1、工具箱应接受车间统一管理,按定置规定排列,放置物品

2、个人借用的工量具做到物卡相符,使用方便,管好爱护好正在使用的器具,保持工具和计量器具的完好

3、在使用中注意爱护计量器具,轻拿轻放、不乱扔人丢,不得随意乱拆卸工夹具和工装

五、 加工设备管理要求

认真做到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三好四会”。三好就是: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就是: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认真开展设备日常保养,坚持周保养。达到“四项要求”,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认真做好设备一级保养并达到“维护规程”的要求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机床故障检修记录

设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车间管理人员,并能很好叙述设备故障的具体状况

六、作业现场环境要求

1、严禁本小组和其它人员在装配工作现场吸烟

2、加工现场加工件、工装、机床附件等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3、工作现场每天进行打扫,不得有积水、油污、痰迹、烟蒂

4、保持加工现场的通道顺畅、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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