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手册:停车管理篇
停车设施
机动车
大厦在地下一层设立地下停车场,共 42个车位,及地面 78个车位,可为业主/使用人及访客提供服务,业主/使用人如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敬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在物业管理处领取停车证。
自行车
业主/使用人如长期使用自行车停车场,敬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车场有关费用敬请详见本手册 《物业管理费及缴付事项》。
停车场使用规定
为保证停车场的使用及满足业主/使用人的需求,所有使用车场之业主/使用人或雇员,须遵守并听从大厦管理员指挥,规定如下:
1)地下停车场及自行车存放处为 24小时开放;
2)业主/使用人根据本手册 《物业管理费及缴付事项》中要求,缴纳停车证的费用,并需于到期日前 10天办理续租;
3)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指示牌上规定的行车路线及停车场规则,其中包括停车线、限高、及出入口;停车场限速为 5公里 /小时;
4)不应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5)停车场区域内严禁加油、修车、吸烟;
6)在停车场地,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和纸箱等;
7)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
8)业主/使用人应特别注意地下停车场的限高,货车不应进入停车场,停车场的限高为 2.3米;
9)业主/使用人应将车辆停在所租用的固定停车位内,避免阻碍其它车辆停泊;
10)如因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它设备、设施的损坏,业主/使用人需根据物业管理处之规定照价赔偿;
11)如业主/使用人屡次违反停车场规定,物业管理处有权收回停车证、禁止其使用地下停车场。
12)业主/使用人应保管好个人物品,避免物品遗留在车内。如因此造成车辆之损坏,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13)大厦仅提供业主车辆停放之场地,物业管理处人员负责停车场日常设施维护和清洁,所收停车服务费不涉及车辆停放之安全,建议车主对车辆及时进行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