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管理评审程序
1目的
对本局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评审,以确保持续满足 gb/t19001-iso9001 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适应工程局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寻求持续改进的机会,为满足顾客的期望和需求提供可靠的保证。
2范围
本程序对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管理评审的频次、管理评审的实施、管理评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以及评审后的整改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适用于工程局最高管理层对本局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及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应性进行评审。
3引用文件
3.1 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 中建三局zjs.qm202《文件控制程序》
3.3 中建三局zjs.qm203《记录控制程序》
3.4 中建三局zjs.qm21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3.5 中建三局zjs.qm217《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术语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本局《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职责
5.1 工程局局长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5.2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管理评审报告,提供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总结,批准整改措施计划。
5.3 局企管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对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5.4 各有关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准备并提供本部门和本单位主管的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实施情况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直接与本部门有关的各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6措施和方法
6.1 管理评审原则上于每年上半年以会议方式进行,两次评审时间的间隔一般不超过 12个月。但当工程局经营方向、企业内外环境、组织机构、资源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出现用户重大投诉时,可增加管理评审次数,具体评审时间由局长确定。
6.2管理评审会议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召集,并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参加者应包括工程局有关领导、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局总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最高管理者指定的其他人员。
6.3 评审准备
6.3.1 企管部负责按表 205-01 表样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在评审前二周通知参加人员,要求作好相应准备。
6.3.2 管理者代表负责起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和拟在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6.3.3 企管部准备并负责收集和提供:
a)内、外部质量审核报告;
b)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产品质量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c)顾客投诉情况的处理,顾客满意度测量结果的重要信息;
d)以往管理评审所确定的跟踪措施的执行情况;
e)局属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接受第三方审核情况。
6.3.4 收到参加评审通知的部门或人员按本部门所主管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运行情况准备书面报告。
6.4 评审内容
a)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适宜,被职工理解掌握并有效贯彻实施的情况,是否体现并适合受益者的期望;
b)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涉及质量活动的效果以及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及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c)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顾客对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以及顾客投诉处理的效果;
d)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对于促进提高工程实物质量水平的作用、效果、问题;
e)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内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更替等可能导致对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更新或更改的影响;
f)以往管理评审所确定的跟踪措施的执行情况;
g)局属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当要求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6.5 评审实施
6.5.1 管理者代表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拟解决的问题。
各部门根据 6.4 的内容,结合本部门情况进行报告。
6.5.2 会议讨论所提出的问题及发生的原因,提出纠正或改进措施。
6.5.3 在局长主持下,明确评审结论,并确定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事项。由局长就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否满足要求及对企业环境变化趋势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评价和调整意见。
6.5.4 局企管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6.6 局企管部根据会议记录编写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a)本次评审的目的、依据、内容、时间、地点、组织人、参加人等;
b) 管理评审会议的综述;
c) 管理评审的结论,主要是对企业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工程质量是否处于稳定状态,是否能够满足市场和顾客的需求,能否满足环境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综合评价;
d) 局长对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的时限要求;
e) 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及评价要求。
管理评审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提交局长批准后发布,并按zjs.qm202 《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发控制。
6.7 评审后的工作。包括:
a) 有关部门及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局企管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b) 各部门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c) 对完成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局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证;
d) 对采取措施有效,需巩固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时,根据zjs.qm202《文件控制程序》中关于文件更改的要求和文件更改程序进行更改。
6.8 评审的有关记录的保存按 zjs.qm203 《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9 局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对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评审时间安排在工程局管理评审之前进行,其评审结果作为工程局管理评审的输入。
6.10 对集团各子公司的管理评审时间不作强制性规定,必要时,工程局派有关人员参加子公司的管理评审会议。必要时,局根据 zjs.qm214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7 支持性文件
无
8 记录
8.1 表 205-01《管理评审计划》
8.2 表 205-02《管理评审通知》
8.3 表 205-03《管理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