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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常见火灾扑救方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9 热度:30

物业管理常见火灾扑救方法

第1篇 物业管理常见火灾扑救方法

物业管理中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或其他一些意外的原因而引发火灾,给物业公司和住 用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本节主要介绍一些火灾发生时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方法,以及物资保护的方法。

一、居民住宅火灾扑救对策

1.煤气和燃化石油气器具火灾

煤气和液化石油器具起火时,应先用浸湿的麻袋、棉被等覆盖起火的器具,使火窒息; 然后关闭气门断绝气源;再用水扑灭燃烧物或起火部位的火。灭火后打开门窗通风。如切断气源不能实现,则应立即将液化石油气罐移至安全场所,并划出不得用明火的警戒范围。

2.厨房油锅起火

油锅起火时,不要慌,将锅盖盖上即可灭火。不可将起火的油倒入其他器皿中或倒在地 上。

3.电器用具火灾

当电器用具起火时,首先断开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将线路上的火灭掉。确定电路无 电时,才可用水扑救。

4.儿童玩火引起火灾

儿童玩火引起的火灾起火部位多在厨房、床下等位置,在灭火的同时应将液化气罐迅速 搬走,避免高温作用使气罐爆炸扩大火势,然后用水灭火。

扑救居民住宅火宅时应注意:

1.发现室内起火时,切忌打开门窗,以免气体对流,使火势扩大蔓延。灭火后,需打开门窗,将未燃尽的气体或烟气排除,防止复燃。

2.嗅到煤气或液化气罐漏气或异常气味,切忌用明火检查,夜间禁忌开电灯,防止打火造成可燃气体爆炸或发生火灾。应关紧阀门断绝气源,并应立即打开门窗排除可燃气体。

3.发现起火后,除自救外,夜间要喊醒邻居,绝不可只顾抢救自己的财物,而不灭火,使火灾扩大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对策

商贸楼宇、住宅区,都有一些方便工作、生活的配套设施,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商 店、俱乐部、餐厅等,而这些地方往往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后若不能及时抢救,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掌握一些救火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1.人员集中场所起火后,首先应切断电源,关闭通风设施;打开所有出入口,尽快疏散人员;启动灭火设备及时灭火。

2.医院、学校化验室和试验室用的燃体、气体起火,应及时撤离出未燃物质,同时用浸湿的织物覆盖窒熄,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水扑救,并用沙土围堵地面流淌的液体。 灭火后,打开门窗排除可燃气体。

3.电器设备、电路起火,要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水扑救。

4.当火势威胁到病员、学生时,要尽快疏散或抢救,并将他们安顿到安全地带。

5.幼儿园、托儿所起火,迅速抢救出孩子,并关闭着火房间。大班的孩子由教师引导疏散,小班的孩子应由教师用被褥裹身,抱、背、抬出燃烧地点。火大来不及疏散,要将孩 子转移到安全房间,等待消防队来抢救,千万不可乱动。

6.在灭火的同时,要把起火点的未燃物资搬走或隔离,防止扩大燃烧。

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火灾时应注意:

(1)当有化学、塑料类物质燃烧时,要注意防毒气和烟雾中毒。

(2)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引导和稳定人们的情绪,做到循序地按疏散计划撤出被困人员,防止人群拥挤造成踏、压伤亡事故。

(3)灭火时要沿墙根行动,防止燃烧点上部坠落,落下东西伤人。

三、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对策

高层建筑具有楼高层多、人员密度大、出口相对较小等特点,给火灾的营救工作带来一 定困难。为此,我们应掌握一些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救助方法。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抢救和疏散人员是一项重要而巨大的任务,消防人员要针对不同情 况采取不同方法,及时进行疏散抢救,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首先尽量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设施进行安全疏散,这是争取疏散时间,提高疏散效率的 重要方法。利用消防电梯进行疏散;利用室内的防烟楼梯、普通楼梯、封闭楼梯进行疏散;利用室内的疏散阳台、疏散通廊、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等进行疏散;利用擦窗工作机 疏散。

其次对于不同部位。不同条件采取不同的人员疏散方法:

1.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楼内住有不同民族、不同国籍,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员时,应用相应的语言广播,告诉大家哪一层楼的哪一个部位着火,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线、方法等。 播音员在广播时,语调要镇静,充满信心,内容简明扼要,以安定楼内人员心理,防止惊慌错乱或跳楼事故的发生。

2.当某一楼层某一部位起火,且燃烧范围不大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及其上一层和下一层的人员疏散。若火势已经开始发展,则应适时地用广播通知着火层以上各楼层。不应一 有火警就通知全楼,以防造成楼内人员惊慌混乱,对撞拥挤,影响疏散。

3.当某一房间内起火,而门已被封住,使室内人员不能走出时,若该房间有阳台或有室外走廊,则房内人员可从阳台或室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再绕道到疏散楼梯间 疏散。

4.当某一防火分区着火,着火楼层的大火已将楼梯间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的人员无法从楼梯间向下疏散时,可先将人员疏散到屋顶,从相邻未着火楼梯间往地面疏散。

5.当建筑物内设有避难层时,人员可向避难层疏散,特别是老人、幼童等应优先散到避难层。应重点护送老人、幼童等到可以脱险的部位,再转移到安全地点。

6.当被困人员较多时,应调集民用或军用直升飞机营救。直升飞机在没有停机坪的建筑物上可以通过施放软梯营救屋顶被困人员,或将消防人员用软梯运送到屋顶,或将绳索、 救生袋、缓降器、防护装具等运送到屋顶抢救被困人员。

火场上除了抢救人员,疏散和保护物资也是一项急迫的工作。抢救物资要据轻重缓急和 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2篇 助理物业管理师试卷实操题

2005年助理物业管理师试题实操题

2005年5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职业:物业管理员

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卷册二:操作技能

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考等级。

2、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并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3、请保持卷面整洁,不要在试卷上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记号,也不得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第一部分 模拟现场操作

一、模拟现场操作题(1―2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请看一段有关某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工作的模拟录像,指出物业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规范要求。

2、请看一段有关某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情景的模拟录像,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规范要求。

第二部分 笔试

二、情景题(3---6题,每题5分,共20分)

3、物业管理公司安排新来的管理员小吴负责收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工作量很大,小吴想收取一点手续费,于是向公司提交报告,建议向用户适当收取一点插续费。小吴的想法和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4、某楼盘的空置面积很大,达信物业管理公司受托尽快将永恒租出去。如果你负责这项工作,为寻找和争取租客,你会采取哪些有效的工作措施呢

5、物业管理员小王在晚间值班时,接到某住宅楼602单元业主陈女士打来的电话,反映502单元有人弹钢琴影响她小孩学习。一会儿又接到502单元张女士打来的电话,反映602单元故意敲打暖气管,用力踩踏木地板,故意制造噪音,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前去制止。请问物业管理人员一定要管这种事情吗小王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6、某物业管理公司接管了刚建成的宏伟住宅小区,该小区由多幢16层以上的高层楼宇组成,不少业主担心电梯的安全问题。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向主们做了保证,一定加强电梯设备的管理,并向工程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设备应该有哪些要求

三、案例题(7---9题,每题10分,共30分)

7、某物业管理公司组建后很快接管了一处新建的住宅小区,现在又即将接管一处已建20多年的住宅小区。管理员小马不了解新建物业与原有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到底有什么区别。请你告诉小马新、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8、某公寓业主洪女士下班回家,打开自家房门后,发现小保姆倒在血泊之中。洪女士立即向公寓物业管理处报警。物业管理处保安人员接到洪女士的报警后,应如何处理此事试分析物业管理公司对此事是否负有责任。

9、丽清花园别墅的绿地率达50%以上,环境非常优美。去年7月的一天,某业主突然找到物业管理公司的总经理提意见,反映最近他家房屋附近的草坪一片黄、一片绿,非常难看。总经理找到绿化部主管,该主管并不了解这一情况。总经理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让他立即处理此事。请问,绿化部主管失职在什么地方以后他怎样做才能避免类似问题

第3篇 某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华轩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为适应小区发展的需要,现决对**华轩物业管理实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华轩小区

二、单位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南湖游乐园旁

三、招标项目情况

**华轩小区占地面积约15.41万

第4篇 物业用户搬迁入住管理程序

物业用户搬迁、入住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范搬迁、入住管理。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用户搬迁、入住事宜。

3.0职责

3.1秩序维护部负责具体搬迁/入住事宜。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审核搬迁人/入住人的身份和档案管理工作。

3.3 客户服务部经理负责审批搬迁/入住手续。

4.0工作程序

4.1 入伙的管理

参照《物业的入伙管理程序》执行。

4.2 搬迁的管理

4.2.1 当用户需搬迁时, 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办理搬迁手续,经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核实用户身份, 开具《物品放行条》。

4.2.2非业主搬迁物品时需由业主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字或业主书面授权(附在《物品放行条》上)/如果为电话授权(在'业主签字'栏内注明)。

4.2.3 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填写《物品放行条》,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后将交用户。

4.2.4 用户搬迁完毕, 大门岗护卫员收回《物品放行条》,并于次日交客户服务部存档。

4.2.5 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将《物品放行条》及附件存入业主档案。

4.3 入住的管理

4.3.1 已办理入伙手续的业主入住,大门岗护卫员可直接放行。

4.3.2 未办入伙手续的业主入住参照《物业的入伙管理程序》执行。

4.3.3 非业主(租户)入住时, 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应查验用户的《租房合同》,请租户填写《业主/住户情况登记表》,在备注栏内注明为租户;租户退房搬迁手续办理流程同4.2内容。

4.3.5 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主/住户情况登记表》、《物品放行条》存入业主/租户档案。

第5篇 物业项目仓库管理程序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仓库管理程序1.目的对仓库物资的储存、保管、进、出库进行有效的控制。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3.1 房产后勤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3. 2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 3仓管员负责按规定对仓库进行管理。

3. 4部门出纳/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仓管员的盘点与记帐工作。

3. 5财务管理部协助审定调剂物资的价格。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仓库管理要求

4.1.1各部门仓库应悬挂本部门《仓库管理规定》,其规定中应包括如下内容:a.物资区域、种类划分;

b.仓库的温度湿度要求;

c.防霉、防湿、防火要求;

d.物资出入库、领借用、盘点等管理;

e.对特殊物资如待处理物资、报废物资、馈赠物资、危险品物资等的管理办法。

f.其他未予明确的,部门可根据实际操作需要制订流程或规定。

4.1.2各部门应根据物资的种类、用途等特点以及易挥发、易受潮物资的特性和仓库条件对仓库实行分区管理,如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危险品、剩余物资、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等。

4.1.3物资分类、区域划分等应做好标识,标识应统

一、规范、清晰,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包装盒、包装箱上的标识应朝外。

4.1.4仓库内的消防设施应功能正常,保证充足,每50平方米须配置一个灭火器。

4.1.5对一些常用物资如维修配件、消耗性工具等应设立最低库存量,以保证能及时掌握缺货情况并安排申请采购。

4.1.6存放有毒物资的仓库须带锁柜装并做好标识,除责任人外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动用。

4.1.7存放有爆炸或挥发性危险品的物资仓库须装防爆灯,保证温湿度等满足安全要求。

4.2 物资入库

4.2.1 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进行核实后,填写《进仓单》(办公文具、资产及职能部门零星采购的物资除外),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入库,出纳员凭《进仓单》连同发票一同报销,入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帐。

4.2.2 对急用物资可先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事后由采购员携带发票到仓库填写《进仓单》,由仓管员入帐。

4.2.3 对于已领出库未使用必须返回仓库的可单独计价的物资,如:整卷线、整桶油漆、整盒铁钉等以及返仓物资价值超过人民币壹佰元的,在返回仓库时,仓管员必须填《进仓单》,由返仓人员在《进仓单》中的备注栏中注明返仓的原因和物资的来源并签名确认,经仓管员验收入库后及时登记入账。

4.3 物资出库

4.3.1 物资的出库必须凭《物资领(借)用单》,项目清楚,手续齐全。

4.3.2 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漂白水等,由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由仓管员销帐。

剩余物资必须存放在剩余物资存放点,剩余物资未使用完前,不能开封新物资。

4.3.3 急用物资领用人员必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对物资质量情况作检验记录,随后补办审批手续,由仓管员帐面销帐。

4.3.4 《物资领(借)用单》由物资使用人填写,相关业务负责人审批;

部门经理须对整个物资领用合理性情况进行监督。

4.3.4 建立员工个人领用物资档案,对所有需要归还的非消耗物资如工具、生活用具、办公用具等予以记录,如员工调动、离职时由仓管员负责收回清点,填写归还日期后验收入库。

如有损坏或丢失仓管员应在《交接手续完善表》或《离职手续表》上注明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4 物资盘点

4.4.1仓管员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填写《仓库物资盘点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4.4.1部门出纳或行政管理员每季度至少一次与仓管员一起对仓库物资盘点,以确保盘点的有效性、准确性。

4.5其它物资的管理

4.5.1 对于各类馈赠品、回收物品、边角料、万科地产留下来的物资等,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物资类别进行入库,仓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4.5.2 暂时不能处理的物资按待处理物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6待处理物资管理

4.6.1 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物资、需报废的物资,应统一放置于待处理物资隔离区,由仓管员整理、汇总后每季度填制《待处理物资登记表》,按审批权限报批处理。

4.6.2 对于2022元以下的物资,部门经理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可做出变卖、内部调剂、报废等处理。

4.6.3 对2022元以上(含2022元)的物资须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处理。

4.7对于需调剂的物资或资产,报部门经理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发送房产后勤管理部。

4.8房产后勤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视情况进行核实及价格审定,并由房产后勤管理部挂于物资供需网站。

4.9各部门在采购物资前,必须在公司物资供需网站上查阅,确无可调配的物资时,方可另行采购,否则财务管理部有权拒绝报销。

5.支持性文件wy7.

5.1-a0

8 《危险品管理程序》6.质量记录表格wy7.

5.5-01-f1《进仓单》wy7.

5.5-01-f2《物资领(借)用单》wy7.

5.5-01-f3《仓库物资盘点表》wy7.

5.5-01-f4《待处理物资登记表》wy

6.2-01-01-f

6 《交接手续完善表》wy

6.2-01-03-f

5 《离职手续表》

第6篇 万科某小区物业管理规约

万科星园小区物业管理规约(2022)

万科星园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加强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制订本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本规约由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星园小区

物业类型:北京万科服务有限公司

坐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

建筑物总面积:约32万平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京朝国用(2000出)字第0097号

2、本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大会行使业主关于物业管理事项的共同决定权。

3、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 物业使用和维修

4、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和晾晒物品,不得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有碍观瞻的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5、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损坏绿地、园林、小品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不在共用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投放,避免遗撒。

6、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在物业共用部位或违反规定在专有部分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的其它活动;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7、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

8、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喇叭;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机动车应在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擅自在车位上安装设施;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9、业主应及时对专有部分以内的有可能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发现属公共维修责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对异产毗连的物业进行维修,各相关业主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因阻挠维修,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业主应配合物业服务机构和相邻业主必要时进入专有部分以内进行维修,如因该维修而造成物业损坏的,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

11、人为原因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2、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当告知物业服务机构,并按规定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装饰装修房屋,应在规定时间施工,不得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因装饰装修导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13、规划中为全体业主共有的露台,依约定由部分业主专有使用的,由对该露台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4、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催缴,采取电话、书面和当面等催缴方式,并可采取相应催缴措施。欠费六个月以上或长期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物业服务机构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欠费情况;逾期仍不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15、任何业主无故欠缴物业服务费的,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采取有关措施,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征收滞纳金。此滞纳金计入本年度物业服务费的其他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16、业主如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对其专有部分和专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等特约性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

17、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续筹。

18、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本规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等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机构。业主转让物业,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业主行为准则

19、 与人为善,与邻里和睦相处,以诚恳友好的态度理性处理邻里纠纷。

20、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1、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22、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万科星园小区物业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3、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恶意占用任何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4、不得圈占公共绿地,不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花草树木或搭花架等。

25、不得私自使用公共场所、公用水电作任何商业或私人用途。

26、不在本物业区域任何公共地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家中生活燃气储存及使用符合政府燃气安全使用规范。

27、爱护本物业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未成年人损坏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8、控制装修、音响、娱乐活动等可能产生的噪音,以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为度。

29、不在本物业区域的垃圾箱(站

)翻拣垃圾;不可晾晒、煎熬产生恶臭、刺激性气味或严重烟尘的物质。

30、不从室内向外抛掷任何物品,对易坠落的物品做好安全防护,定期检查,防止跌落,台风暴雨来临前即时加固或收回室内。

31、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在本物业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擅自张贴大字报、标语,不在共有部分使用扩音器材(物业服务及公益性活动需要除外)。

32、不在本物业区域内违规饲养动物。附合规定的饲养者应对动物加以有效约束,不影响他人居家生活和人身安全。

33、物业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维修养护或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维修;不及时维修或不予配合,由利害关系人或相关责任人维修,无上述利害关系人或相关责任人或上述利害关系人或相关责任人不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主动维修养护,费用由利害关系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

34、发生水、气泄漏或火灾等紧急情况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依据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费用。

35、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在物业服务企业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因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而造成他人或公共财产受到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6、业主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物业使用人亦应遵守本管理规约,否则业主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第五章 物业管理权利

37、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a) 根据法律法规、本管理规约以及本物业区域的实际需要来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b) 以劝阻、书面通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c) 向欠费业主追缴物业服务费用。

d) 对业主共有车位,除非业主大会另有明确决议,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固定或非固定车位等车辆停放模式,合理划分停车区域。

e) 从室内向外抛掷物品是严重违反公德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告、制止;

f) 为保证业主的大件物资的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大件物品(指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25公斤的物品)的搬出进行登记并向业主核实。

g) 业主非因公共利益占用共用部位应征得共有产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清理而无需事先通知。

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

38、 业主应自觉遵守本公约的各项规定,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39、对业主的违约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其他业主可督促其改正,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改正。

40、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也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提交本小区业主大会表决。

41、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他条款

42、 不遵守本管理规约和欠费六个月以上的业主不能被选举为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43、对于超过12个月没有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和抵押该欠费的物业。

44、对个别业主、使用人违反公约或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业主大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提起诉讼。

45、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本管理规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交该物业建筑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章 附 则

46、 本管理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47、万科星园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经本小区2023年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

48、本管理规约附件一至五:《装修管理规定》、《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商铺管理规定》以及本物业其他管理制度是万科星园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的有效组成部分,全体业主承诺遵守。

49、本管理规约的修订权属于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

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星园小区

2023年业主大会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

第7篇 某物业辖区噪声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噪声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减少公司各项服务、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对员工健康以及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并将噪声控制在环保及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本公司所管辖的物业区域内产生噪声的管理和控制。

3.0定义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背景噪声:公司所管辖的物业区域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4.0 职责

4.1 品质保证部负责组织对噪声进行检测和测量。

4.2 各部门、管理处负责配合检测和测量,并对各作业活动中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

5.0内容

5.1噪声检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5.2噪声检测方法依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进行;

5.3测量条件

5.3.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5.3.2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5.3.3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深圳市的昼间时间为7:00-23:00。

5.3.4采样方式

5.3.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5.3.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3.5测点选择

5.3.5.1对于外围噪声的测量,测点(即传声器位置。下同)应选在公司所管辖的物业区域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5.3.5.2对于设备运行等场所产生噪声的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即:高为1.2m-1.5m,距控制柜或仪表盘0.4m处。若作业场所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作业场所内选择1-3个测点;若作业场所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作业场所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点,这些区域必须包括维修人员为观察设备运行情况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5.3.6测量值及计算方法

5.3.6.1稳态噪声: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秒钟,其测量值为稳态噪声测量1分钟的等效声级。即每5秒读取一个数,1分钟读取12个数,再取算术平均;

5.3.6.2 对于非稳态噪声:测量等效连续a声级,或测量不同a声级下的暴露时间,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详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5.3.6.3背景噪声值应比测量噪声低10 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10 db(a),按下表修正。

差值34至67至9

修正值-3-2-1

5.4 测量实施

对于机电设备运行(如发电机、水泵、空调主机、冷却塔等)产生的稳定噪声由品质保证部组织定期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当设备设施出现运行异常或收到相关方投诉等情况时,则适时进行测量。测量后应填写《噪声检测记录表》。

5.5 测量结果评价

测量所得的结果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以保证不损害员工健康和破坏环境。

5.6环境噪声的控制

5.6.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检测记录,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噪声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通过切断声源或减弱声源、隔音、消音、限制噪声发生时间段等方法进行整改,使之符合标准。

5.6.2对于可控制性声源发出的噪声,如管理处日常管理服务活动中(如社区文化活动),设备运作发出的噪声可以通过调整运行时间、按照设备维护方案对设施进行适当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设备、隔离声源等来达到减少噪声的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发出噪声通过执行二次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来控制;机动车鸣笛或误报警发出噪声通过规定不允许在物业区域内鸣笛来达到目的。

5.6.3对于可施加影响声源发出的噪声,如业户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可通过对其进行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协助其采取隔音消噪的措施来进行控制。

5.6.4对于不可控制、不可直接施加影响声源发出噪声,如周边居民、学校、军警营等发出噪声,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6.0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7.0记录

《噪声检测记录表》

第8篇 iso9000物业-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公 司 程 序 文 件版号:a

修改号:0

ej-qp 8.1 员工培训管理 页码:1/4

1.目的:

建立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系统,制定培训工作方法和步骤,组织培训,保持培训记录,满足员工岗位工作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物业分承包商员工的培训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8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8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和监督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4.2公司各部门主任负责员工的各种日常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学习。

4.2.1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维修工、绿化工培训计划的实施,并做好有关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收集。

4.2.2保安服务部负责组织保安员、车管员、保洁员培训计划的实施,并做好有关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收集。

4.2.3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财务专业知识培训计划的实施,并做好有关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收集。

4.2.4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经营管理及有关物业管理知识培训计划的实施,并做好有关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收集。

4.2.5副总经理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

4.2.6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部室收集的各种培训资料存档。

4.2.7分承包商负责组织其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计划的实施,同样做好有关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的收集,统一送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5.工作程序:

5.1培训的分类:

5.1.1一般性培训,目的是通过培训来提高各部门员工质量意识和员

工素质,进行质量教育和推广质量管理。

5.1.2专业技术培训,目的是通过专业化技术培训来满足所在岗位特定要求,更加充分提高业务水平。

5.2培训的要求:

5.2.1综合办公室根据质量体系及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员工培训大纲》,报副总经理审批。

5.2.2综合办公室根据审批后的《员工培训大纲》及各部门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后,报副总经理审批。

5.2.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培训,并填写《培训考核记录表》。

5.2.4《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

a 培训项目;

b 培训内容;

c 培训参加人员;

d 培训时间;

5.2.5根据各项培训结果,综合办公室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档案》,作出培训时间、人员具体情况、考核结果的记录,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3培训流程:

5.3.1新招聘员工由综合办公室按《员工培训大纲》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具体考核和岗位基础培训,符合岗位要求填写《员工鉴定表》才可上岗。

5.3.2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特殊工种的培训,持有关证件,在所在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操作,特殊工作岗位包括:

a 内部质量审核员;

b 财务人员、物业管理员;

c电工、电梯维修工、电梯司机;

5.3.3在质量体系正式开始运行时,按《员工培训大纲》要求对各类员工的资格作出鉴定,并填写《员工鉴定表》,将鉴定结果填写到《员工培训档案》中。

5.3.4在质量体系运行以后,每年年初按《员工培训大纲》对公司员工作一次资格鉴定,并填写《员工鉴定表》,将鉴定结果填写到《员工培训档案》中。

5.3.5各部门按《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培训,并填写《培训考核记录表》。

5.3.6在物业分承包商范围内,各岗位员工培训内容与要求及达标水平应与公司水平一致。

5.4

计划外的培训:

5.4.1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制定计划外培训,填写《培训计划修订申请单》,报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4.2公司鼓励员工通过自学参加社会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意识,取得有关证明,均记录在《员工培训档案》中。

5.5培训记录:

5.5.1每次培训结束后,负责各种培训的负责人应填写《培训考核记录表》,交综合办公室审查确认,将各次培训的考试成绩登记在《员工培训档案》中,并归档保存。

5.5.2送外培训,受培训人必须填写《培训考核记录表》,并将培训证书送交综合办公室认可,并留下复印件,记入本人的《员工培训档案》。

5.6当制定的培训计划不能如期执行或需增加、改变培训内容时,各部门(包括分承包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培训计划的相关项目进行修改调整,填写《培训计划修订申请单》,报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年度培训计划》ej-qr-qp8.1-01

6.2《员工培训档案》ej-qr-qp8.1-02

6.3《培训考核记录表》ej-qr-qp8.1-03

6.4《员工鉴定表》ej-qr-qp8.1-04

6.5《培训计划修订申请单》ej-qr-qp8.1-05

6.6《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行为》ej-wi-qp8.1-01

6.7《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ej-wi-qp8.1-02

第9篇 物业iso9000社区文化活动管理程序

公 司 程 序 文 件版号: a

修改号: 0

ej-qp4.12社区文化活动页码: 1/3

1.目的:

增进住户与住户之间、住户与物业职工之间的友谊,活跃生活气氛,使住户更好地了解、支持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配合综合办公室组织住户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工作。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9章

3.2 iso9002标准第4.9章

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小区活动不少于一次,并制定《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

4.2承办部门根据《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承办本部门负责实施的社区文化活动工作。

4.3管理者副代表检查、督促社区文化活动的实施过程。

5.工作程序:

5.1制订计划:

5.1.1综合办公室主任与小区家委会根据社会热点和住户关心的话题,每年度组织小区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前制定《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5.1.2承办部门根据活动计划,讨论计划可行性,并提交《社区文化活动可行性报告》,并修改计划。

5.1.3综合办公室主任汇集《社区文化活动可行性报告》和修改后的计划,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2实施计划:

5.2.1各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计划,制定本部门所承办《社区文化活动实施安排》,报管理者副代表审批。

5.2.2活动开展前两周,物业管理员做好活动内容的宣传工作;家委会做好参加活动住户的报名工作;承办部门做好活动所需器材、钱、物的准备工作和活动现场布置工作。

5.2.3活动开始前两小时,承办部门负责人根据《社区文化活动实施安排》安排、检查各工作人员到位情况,所需设备安置情况。

5.2.4活动开展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协调各活动点的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5.2.5活动开展后,承办部门组织住户有序撤离,保安服务部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5.2.6承办部门做好社区文化活动的文字、照片、音像的记录工作。

5.3活动总结:

5.3.1活动结束的两日内,由管理者副代表召开本次活动总结会,各部门负责人、家委会主任、住户代表参加。

5.3.2承办部门主任根据本次活动计划、记录,做好总结。

5.3.3各部门负责人讨论总结内容,提出应注意事项和应改进方面,记入《社区文化活动总结表》。

5.3.4管理者代表在总结表签署意见后,由综合办公室归档收存。本次活动结束。

5.4社区文化建设的常规设置:

5.4.1建立《需重点照顾居民情况表》,随时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5.4.2遇国家法定节日,按照《社区文化建设常规设置表》安排各项活动,不执行本程序,只填写《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

5.4.3发生在小区的大事做好记录。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 ej-qr-qp4.12-01

6.2《社区文化活动可行性报告》 ej-qr-qp4.12-02

6.3《社区文化活动实施安排》 ej-qr-qp4.12-03

6.4《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 ej-qr-qp4.12-04

6.5《社区文化活动总结表》 ej-qr-qp4.12-05

6.10《大事记录表》ej-qr-qp4.12-06

6.7《需重点照顾居民情况表》 ej-qr-qp4.12-07

6

.8《提供为重点照顾居民服务记录表》ej-qr-qp4.12-08

第10篇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厦门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物协”,英文名称为:*iamen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p.m.a)是由厦门市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其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以*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发展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促进行业的水平提高,为行业内各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为本会主管部门,本会接受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和厦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第四条 本会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宣传贯彻有关本行业的方针、政策,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和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本行业的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向政府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

第六条 组织会员对行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向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第七条 组织会员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组织国内外研讨会,促进学术和技术交流,举办业务培训,协助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提高企业素质。

第八条 推动行业内外横向联合,加强与各省、市及国外物业管理界的合作,为本行业开拓市场。

第九条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对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承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第十条 开展各种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为会员企业的管理提供多种服务,创办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 单位会员

凡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及相关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参加,经批准可成为厦门物协单位会员。

二、 个人会员

热心物业管理工作,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承认本章程,自愿参加,经批准可成为厦门物协个人成员。

会员入会由厦门物协常务理事会审批,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并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力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要求厦门物协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参加厦门物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经济技术咨询、业务培训中享受优惠待遇;

四、优先取得厦门物协的信息及编辑出版的书刊和资料;

五、对厦门物协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有权经过必要程序罢免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利益;

二、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关心协会工作,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四、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时应具函通知协会秘书处。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厦门物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四、选举协会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十六条 每个理事单位推举代表担任单位理事,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代表共同组成理事会。理事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发生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单位另行提出理事人选。

第十七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定协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协会的主要工作;

三、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通过会长提名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聘请顾问。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连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审查、接纳新会员;

六、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会期间,协会的主要工作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处设必要的工作部门。

第二十条 物协将根据需要,增设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有关单位的拨款;

三、有偿服务收入、业务咨询、培训收入;

四、单位、团体、个人捐款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支出

一、日常小会、会议、接待、差旅费用;

二、宣传、信息资料、刊物、印刷、授课、课题研究、合作交流等费用;

三、办公费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等开支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费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三、一般项目开支由秘书长审批,大项目开支由会长审批;

四、每年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审查。

本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协会终止

第二十五条 协会因故必须终止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理事会研究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二、对协会现有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协会终止决议及其财产、债权清理文件等资料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注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11篇 区政府大厦物业管理人力规划

管理处组织架构

一、管理处组织架构描述:

1、**区政府大厦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是精简高效、一专多能,采用管理处主任负责制,签订经营责任书,由**物业公司全权领导。

2、管理处各岗位所需人力资源配置实行**物业管理公司供应下的完全双向选择,以保证管理处经理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团队。

3、管理处内部采用直线职能制,尽量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

物料管理

一个企业物业管理工作的质量水平的高低,主要表现在企业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在加强人员组织架构设计,分工合理的基础上,加强物料耗材的采购、领用、报废等各环节控制,严格按照iso9001(2000)工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从对物料使用、申购、采购、入库等方面进行层层把关,分级量化管理,对质量、数量、情况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仓库盘点、报废检验,确保物业管理物料的采购渠道畅通、质量过硬,是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目标的基础工作。

物料采购流程图:(略)

第12篇 港式物业管理专题介绍5

五、业主参与大厦管理的形式

当业主购买多层建筑物的单位时,亦同时拥有该大厦不可分割的业权份数,因此参与该大厦的日常管理应该是业主的基本权力。在香港,业主参与大厦管理形式通常有三种:即业主委员会、业主立案法团及互助委员会。

(一)业主委员会

通常大厦公契里都列明了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方法及动作程序。因此,其权利与责任同样来源于大厦公契。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协助加强各业主与管理者的沟通,并就大厦管理的重要事宜向物业经理提供意见及作出建议。

管理者通常有责任在大厦入伙一年之后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此后业主委员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每次召开大会及讨论内容均须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业主委员会通常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位,并且所有会议须有详细记录及保存在一个固定地方可供其他业主查阅。业主委员会通常不少于五名成员(依大厦单位个数而定),任期为每三年一届。除了每年召开年会以外,亦应该按管理者的要求,随时召开会议。至于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可大到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如大会通过多数决议案后,可给管理者三个月书面通知而终止管理公司的服务。但是通常在大厦入伙后的头两年,业主委员会是不可发出类似的终止通知的,业主委员会具体权限还看大厦公契是如何规定的。

(二)业主立案法团

业主立案法团是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而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法人地位、资格及诉讼权力。所以法团在法律上代表所有业主管理该物业的公共地方与设施,可以任免物业经理或物业管理公司及监督其工作表现。

成立法团的第一步就是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管理委员会,然后再由委员当中选出一名管理委员会主席,如公契有规定还须选出一名副主席,另外还要选出一名司库与一名秘书(但这两个职位不一定要由委员担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28天之内,必须按照条例向土地注册处处长申请并把各业主注册后方成为法团。有了业主立案法团,各业主在该建筑物所享有的权利、权力、特权及所负责任等就都交给了法团去运用及执行。

事实上,法团是透过管理委员会代表业主处理一切有关他们利益的事情,而管理委员会将用类似公司董事局的方式处理法团事务。根据规定,法团须于成立之日15个月内召开法团的第一周年大会,其后每年须召开业主周年大会一次。管理委员会亦须至少每三个月开会一次,管理委员会必须容许业主或业主书面授权人士在合理时间内审查帐目,并且须定期向业主报告处理法团事务的经过。与业主委员会相比,法团的权能要大得多,而且能更好地代表物业主的利益,因此在1993年颁发的《建筑物管理条例》中就已规定,一座大厦如成立了业主立案法团,那么该法团所属的管理委员会将取代已有的业主委员会,也就是说两种形式不可以同时在一座大厦里存在。

(三)互助委员会

互助委员会是由大厦住客(包括业主与租客)组成的志愿组织,其基本目标是使各住户发扬睦邻精神、团结互爱、提高责任感以及改善大厦内的治安居住环境和在一定程度上执行楼宇管理工作。互助委员会最少要有三人,即主席、秘书及司库各一名,由居民自行选出,然后向政务总署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即告成立。由于互助委员会是由业主及租客自发成立的组织,其活动一般不可以使用管理费,而主要是向社会团体、商户、赛马会、市政局及政务署等申请赞助。

另外须指出的是互助委员会的形式主要被香港“居者有其屋”及“公共屋村”所广泛采用。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以优惠价钱卖给低薪阶层的房屋;公共屋村是政府以优惠租金租给那些住房特困人士的房屋。这些房屋通通由香港房屋委员会管理,因此,也是由房屋委员会来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些物业,通常一个管理合约期为两年,互助委员会的意见对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在合约期满后得到政府的续约也有相当的影响作用。

与业主立案法团相比,互助委员会对大厦管理的参与相对较少,而其相当多的精力都用于组织各种消闲康乐活动,联络居民感情及增加他们对屋村的归属感。另外,每个屋村可以成立多个互助委员会(每座大厦一个),但如组织立案法团则只能成立一个法团。理论上讲,法团与互助委员会是可以在一个屋村里同时存在的。

目前在国内由外商管理的高档外销物业中,已开始引用港式的大厦公契,但业主能够参与大厦管理的形式仅限于业主委员会,政府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条例来支持及接受业主立案法团的成立。

《物业管理常见火灾扑救方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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