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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4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第1篇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注意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领导处理。

第2篇 物资供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部门安全规章制度;

(2)建立原材料检验制度和检测手段,严格把住原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3)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管理,严格执行物资发放制度,保证账、物、卡一致;

(4)按计划保证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5)严格出入库制度和物资存放管理,建立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预案(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做好库房的保卫工作。

第3篇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其管理的单位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记录;

3、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蛮干的行为;

4、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督;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4篇 物业公司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3、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批准颁布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批准重大投诉的处理;批准年度内审计划及管理评审计划;主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评审;对招标书、协议、合同组织评审;签订公司合同、协议(以公司名义签定的)文件等;签发以公司名义发放的文件;

5、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种专项计划、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质量计划;

6、协调影响公司发展和服务质量活动的对内、对外公众关系,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负责公司与政府、党政机关、上级各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行必要的沟通。

8、在物业管理上,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实现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对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不到位现象,或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及服务质量事故负责;

9、努力开展增收节支、经营创收工作,控制资金合理支出,对由于经营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贯彻企业安全生产的决定,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现场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险情时,采取应急措施,指令职工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并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大修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三同时'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9、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10、进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定期监测。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的执行。

11、指导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建立、管理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做好信息管理,及时收集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4、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第6篇 某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石湖沟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7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⑵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⑷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⑸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8篇 物业综合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分配上岗。

3.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消防培训的计划,组织后勤支援及实施方案。

4.参加火险事故调查,负责责任事故的处理,把消防安全列入员工晋级条件。

第9篇 建设单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0篇 施工管理办公室分管生产计划统计安全职责

1.1做好生产计划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1.2编制工程处生产计划。在每月25日前把下月计划编制完,保证各项计划指标准确无误。

1.3做好综合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填写好台帐,资料和文件管理归档。

1.4统计监督工作,统计监督严格,工程建设投资消耗数据掌握准确。

1.5参加施工管理检查、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1.6管好生产组内业基础工作。保证各项资料齐全、准确、上报及时。

1.7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和hse体系文件规定。做到按规定程序管理上标准。

1.8负责生产指标考核,做到对项目经理部月份完成工作量考核准确,按时上报。

第11篇 施工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2篇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经理部各领导、各部门、各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3、审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5、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6、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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