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学生主题演讲、公众教育活动
演讲要点:揭露假冒伪劣商品案例、呼吁消费者依法维权、提出改进维权机制建议
行文逻辑:介绍背景→分析现状→提出问题→呼吁行动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一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二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学生普法教育、校园法治宣传
演讲要点:3·15晚会启蒙维权意识、古代人治社会法律意识淡薄、青年公民需知法守法
行文逻辑:介绍主题→讲述历史→分析思想→呼吁行动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学生集会演讲、消费者权益宣传
演讲要点: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背景、引导听众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权益
行文逻辑:介绍主题→说明意义→提出倡议→呼吁行动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xxxx”。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 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适用场景: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诚信建设
演讲要点: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0余万元、调解消费纠纷235件、揭露工业酒精勾兑酒致人失明案例
行文逻辑:强调维权意义→总结消协工作→提出工作希望→引导诚信经营→提高维权意识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四起,人数达12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0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68次、受理投诉252件,结案235件,结案率达100%;,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在全州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235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
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xx,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责任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健康维权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消费维权学习、学生普法教育
演讲要点: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宣传、虚假广告侵害知情权案例、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阐述
行文逻辑:介绍年主题→分析消费维权措施→列举侵权案例→强调权利保障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消费维权的知识。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
据了解,各级消协计划在20xx年从六个方面开展活动: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提升消费信心;强化消费领域监督,推动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开展绿色消费、品质生活为重点的消费教育引导;探索建立跨境、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为消费者反映诉求主张权益提供便利;针对新消费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完善经营者和消费者纠纷解决协商机制。
中消协同时发布了20xx年年主题宣传海报。这幅海报主体元素是在湛蓝色天际和“315”标志映衬下一个“OK”的手势,表达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体现出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以及消费环境应当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简称315,是一个以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纪念性节日。
每一年的315,我们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目的是:向全社会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某商场打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西服一套原价1888元,现价188元。消费者张三立即购买了一套。第二天,张三在另一家商场,他看到同样品牌,同样质量,同样型号的西服原价才88元,张三就感到上当了,就进行了投诉。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一起典型的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告知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不止是价格,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消费者都有权得到真实情况、真实信息。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买与不买,买这样的还是买那样的,从这里买还是从那里买,最终要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消费中擦亮慧眼,明明白白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适用场景:学生演讲比赛、校园法制教育
演讲要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核心、通过校园不良行为案例引发思考、呼吁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
行文逻辑:引出主题→分析法律重要性→列举违法行为→呼吁学法守法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明天3月15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它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我国则是采用举办3.15主题晚会的形式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今天我就以法律为话题,为同学们做一次国旗下讲话。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这样的你们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同学在上学期间,不遵守校纪校规、班级班规;不听老师的教育;有的同学脾气暴躁冲动爱打架;还有些同学欺负同学,在自己还未意识到的时候成为了校园霸凌队伍中的一员。在他们走出校园后,就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缺乏法律意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又不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育,从而渐渐变坏的"。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正处青春期的你们渴望自由,但自由的实现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法规并不仅仅是文本的东西,更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你们来说尤显重要。少年强则国强,在此呼吁同学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适用场景:消费者维权咨询、市场监管宣传
演讲要点: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行文逻辑:介绍背景→阐述改革→提出措施→总结呼吁
各位观众、各位朋友以及xx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很荣幸能做客“xx”3.15直播特别节目。在此,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问候,向奋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同志们以及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费者是一个广泛的群体,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牵涉面广、事关重大,所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历来都非常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开展,重视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的活动安排。
20xx年,我们主抓“一会两站”的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向商场、超市、企业和景区延伸,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共有“消协分会”184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150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75个。我们积极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000余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万余元。活动期间,我们通过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讨论消费维权案例等形式,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活动参与人数约32万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今年,国家正大力深化机构改革,我市机构改革也在有条不紊推进,在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单位完全整合的基础上,划入其他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组建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目的是完善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保障市场秩序稳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健康的消费环境。
今年,国家层面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也是全社会对安全、稳定、健康消费环境的热烈期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领域呈现新特点、新趋势,消费维权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面临这些新情况,我们准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扣主题,突出宣传教育引导
今年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突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这个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信用与消费的.认识,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有意义、有影响,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浓厚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载体,结合消费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消费提示,促使经营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特别要深入农村开展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建立健全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要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范围,畅通诉求渠道,创新救助机制。要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弘扬消费维权的新人新事,发掘典型案例,揭露问题。
二、注重民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安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继续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做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
二是加强商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达标”。围绕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消费者申诉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服务行业,认真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执法,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用得放心。
三是加强执法查处力度,确保“从严查处”。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房地产买卖、汽车销售、农民消费等民生热点问题,我们要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企业付出付不起的代价,督促企业提高信用和信誉。要用信用来引领消费,用消费来拉动内需,用内需来带动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你我。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参与。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把消费维权工作做细做实,为“平安xx”建设贡献更坚实的力量。
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消费维权培训、政府公开演讲
演讲要点:强调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分析经济发展阶段差异、提出高质量发展策略
行文逻辑:纪念活动开场→分析现状→提出发展战略→呼吁共同责任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大力倡导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特殊日子里,谨向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向全市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市工商、公安、农牧、商务、卫计、质监、食药、烟草、金融等部门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创新维权机制手段,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共创共治共建,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新时代消费维权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约我市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根据人均GDP、城镇化率等指标综合测算,目前xx尚处于工业化中期,而全国已于20xx年进入工业化后期。正是这种发展阶段与全国的不同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我市表现得尤为突出。
目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面对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主要力量的新形势,我们要顺势而为,大力实施工业强市、乡村振兴和创新驱动战略,倒逼供给质量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型服务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振兴工业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同志们,朋友们,人人离不开消费,所有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注重教育引导针对性,打好行政监管组合拳,增强部门合作实效性,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现代化新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校园演讲、学生教育
演讲要点: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学习诚信行为规范、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阐述诚信→呼吁行动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明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借着这个日子我想就3.15这个话题给同学们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同学们为了我们的校园更加美丽,应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可是,我们的志愿者们总会时不时的在校门口查到那些零食,其中,我看到有些零食的包装袋上面根本就没有生产地址,更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学们,如果你吃了这些东西,你的健康、你的身体将如何保证。我们一方面谴责那些黑心的老板们生产制作、售卖这些东西,一方面也告诫同学们,在购买任何物品时,尤其是吃的、入口的东西时,一定要注意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是已经过期的食品,坚决不购买,甚至可以举报。
第二个我要讲的.是诚信。
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都会公布一些不法商家,生产食品药品不合格。这些不法商家只追求利益,而缺少了诚信。而作为学生,我们的学习更需要诚信,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不想成为那个假冒伪劣的学生,都想要成为那一个具有真才实学、学富五车的合格的真学生。那么我们就要从我们学习的一点一滴做起,每一节课我们要用百分百的注意力去听讲,否则你的这一节课就不合格,也就是不讲诚信;每一次作业,我们也要自己认真去完成,如果你没有做完或者是抄袭的,那么你的作业就是不合格的,这也是不讲诚信;如果每一天的任务你都完成了,你就度过了一个合格的一天,否则你这一天就是残缺的、就是伪劣的;每一次的考试,更需要诚信,更需要杜绝作弊现象。
同学们,我们一生的求学之路,求知生涯,来不得半点假冒,来不得半点伪装,我们的学习,需要诚信;我们的成长,更需要诚信;让我们一起用诚信为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适用场景:消费维权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
演讲要点: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行文逻辑:介绍年主题→阐释涵义→部署活动→呼吁各方参与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