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某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酒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
第十四条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采购
1.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齐送至财务部报帐。
5.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验收
1.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审批
1.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库房财产管理
1.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租借财产手续
1.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库房的管理
1.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领发和调拨手续
1.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2.3记录表使用说明:低值易耗品的申领、转移、报废必须按规章办理并在记录表摘要记录;财务部要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及在用数量进行盘点,并记录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及盘点人姓名。
3.4其它
第2篇 某酒店存货与财产盘点制度
目的: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燃料、物料、商品、零件保养材料。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集团公司稽核与财务部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各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部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部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各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责任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该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 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帐载错误处理:
(一)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帐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3篇 g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个合适的制度会让一个公司有条理地运行,下面小编整理了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酒店业财产管理与核算,保证酒店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酒店业的财产定义是:为了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本制度中财产包括:
1、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200
元以上,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第二章 申购程序
第三条 酒店所需财产在购入时,必须本着节约及实用性的原则,先由需求部门填制购置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年度资本性预算需求以及单位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财产购置,直接报集团总部审批;
2、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3、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购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所须财产经批准购入后,由物供部会同工程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购置计划,签定购建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10%留质保金。
第五条 财产类合同必须真实准确地注明保修约定、厂家联系方式及其他财务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将财产类合同转财务部一份,作为付款的依据。同时,转工程部一份,作为维修保养的资料。
第三章 检验鉴定
第六条 酒店购入和取得的各项财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需经酒店工程部或集团公司技术权威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即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工程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跟踪财产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结合各项固定资产可供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规定入账。
第七条 按照合同支付质保金时,由酒店工程部负责人在请款单上签字,注明资产使用情况和质保金支付意见。
第四章 登记和领用
第八条经验收合格后的财产在部门领用或交付使用时,由酒店资产会计负责统一编号,并做到:
1、按财产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台帐:如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则应按固定资产类别编号,登记酒店固定资产明细帐;如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则应按低耗品类别编号,并按使用部门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财务软件中没有明细帐的,应采用手工或电子表格形式的台帐登记)。
2、采用记号笔或标签的形式将编号反映在实物上。对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还须按该项资产的规格型号、使用性能、开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责任人等内容用标贴形式标识于该项资产上。
第4篇 志明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明志大酒店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财产管理的目的)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3.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维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二章申购程序第六条 酒店所需财产在购入时,必须本着节约及实用性的原则,先由需求部门填制购置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第三章 检验鉴定第七条酒店购入和取得的各项财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需经酒店工程部进行检验鉴定。即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工程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跟踪财产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第四章 登记和领用第八条经验收合格后的财产在部门领用或交付使用时,由酒店资产会计负责统一编号,并做到:1、按财产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台帐:如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则应按固定资产类别编号,登记酒店固定资产明细帐;如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则应按低耗品类别编号,并按使用部门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财务软件中没有明细帐的,应采用手工或电子表格形式的台帐登记)。2、采用记号笔或标签的形式将编号反映在实物上。对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还须按该项资产的规格型号、使用性能、开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责任人等内容用标贴形式标识于该项资产上。第九条参照以下财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一 )固定资产类
序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1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
营业主楼
建筑物
辅助楼、道路广场及绿化设施等
2
机器设备
供水设备
供水及其配套设备
供电设备
供电及其配套设备
锅炉设备
锅炉及其配套设备
制冷设备
中央空调、立(柜)式空调、配套设备
厨房设备
厨房送排烟设备、配套设施等
洗涤设备
洗涤、整烫设备
供汽设备
天然气安装工程
3
办公及电器设备
电脑
计算机、打印机等
电器及影视设备
复印机、电视机、热水器、音响设备、监控设备等
网络及通讯设备
传真机、程控交换机及网络布线工程等
4
其他
消防报警设备
消防报警及其配套设施
室外照明设备
室外照明工程及灯具等配套设施
客房洁具
清洁设备
清洁用具
家具用具类
桌椅、沙发、茶几、床、文件柜、衣柜、书柜等
其他
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类
序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1
玻瓷器具类
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
2
小工具类
工程用具、厨房用具等
3
小电器类
电风扇、电熨斗、取暖器、小型消毒柜、小型洗衣机等各种小电器
第十条各类财产在仓库领用时,须填写领料单,由部门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各使用部门应明确保管责任人。第五章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 各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及时填制维修报告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批准后交酒店工程部维护人员进行维修;酒店工程部不能自行解决的,由酒店工程部在征求酒店总经理同意后联系相关厂家进行维修。对于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还需经工程部事先制定维修计划与预算,按需用资金的额度经审批后实施。第六章调拨和转移第十二条 酒店财产无论因何种原因调拨、移动和报废处置离开酒店的,必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由该项财产所在部门和经办人员办理调拨或移动手续,填写放行条,由财务部签证,安监部验收,所有验证的放行条都由安监部保存备查,未经上述程序,安监员有权拒绝放行。第七章报损和处置第十三条 凡须报损的财产,由使用部门填制《报损单》,详细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数量、报废原因等,由工程部对其性能、新旧程度和价值等进行鉴定,并作出评价后签字确认后,将报损的实物资产一并交仓库。。第十四条仓库收到废品入库单和报损单后进行核实,并在月底统一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即将部门报损单和废品入库单交财务和各酒店总经理签字,再将签字手续完备的报损单和入库单交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已办理报损手续并可能有残值收入的资产,由仓库负责,及时联系处置部门。如须处置时,由仓库根据《资产报废处置申请书》,注明处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处置建议价格,经财务经理批示后,由仓库和采购一同将实物变卖,交财务入帐。第十六条报损的财产,如属于正常损坏,经相关部门检验报总经理审批后按上述程序处理;如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由酒店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过失人照价赔偿。第九章清查盘点第十七条盘点目的:验证所有入帐的财产是否确实存在,其存放地点和保管状况是否适当,性能和使用状况如何,并对未入账但实际存在的财产予以反映,切实掌握各类财产的变动情况。第十八条 盘点方式:采用定期盘点、不定期抽查盘点和年度大清查盘点三种方式。第十九条 盘点部门及人员:由财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盘点人员进行实地盘点,财务部派员到场监督盘存;年度的大清查盘点还需酒店总经理亲自督促盘存工作。第二十条 盘点结果:由使用部门经办人编制盘存报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监盘人员签字后,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将实存数量、成套情况及折耗情况与账、卡记录相互核对,并正确及时处理盘盈盘亏。第二十一条 酒店部门人员变动时,应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监督,对移交的财产进行盘点核查,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第5篇 酒店业财产管理制度范例
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酒店业财产管理与核算,保证酒店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酒店业的财产定义是:为了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本制度中财产包括:
1、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200
元以上,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第二章申购程序
第三条酒店所需财产在购入时,必须本着节约及实用性的原则,先由需求部门填制购置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年度资本性预算需求以及单位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财产购置,直接报集团总部审批;
2、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3、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购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所须财产经批准购入后,由物供部会同工程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购置计划,签定购建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10%留质保金。
第五条财产类合同必须真实准确地注明保修约定、厂家联系方式及其他财务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将财产类合同转财务部一份,作为付款的依据。同时,转工程部一份,作为维修保养的资料。
第三章检验鉴定
第六条酒店购入和取得的各项财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需经酒店工程部或集团公司技术权威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即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工程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跟踪财产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结合各项固定资产可供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规定入账。
第七条按照合同支付质保金时,由酒店工程部负责人在请款单上签字,注明资产使用情况和质保金支付意见。
第四章登记和领用
第八条经验收合格后的财产在部门领用或交付使用时,由酒店资产会计负责统一编号,并做到:
1、按财产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台帐:如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则应按固定资产类别编号,登记酒店固定资产明细帐;如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则应按低耗品类别编号,并按使用部门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财务软件中没有明细帐的,应采用手工或电子表格形式的台帐登记)。
2、采用记号笔或标签的形式将编号反映在实物上。对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还须按该项资产的规格型号、使用性能、开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责任人等内容用标贴形式标识于该项资产上。
第九条参照以下财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一 )固定资产类序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1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
营业主楼
建筑物
辅助楼、道路广场及绿化设施等
2
机器设备
供水设备
供水及其配套设备
供电设备
供电及其配套设备
锅炉设备
锅炉及其配套设备
制冷设备
中央空调、立(柜)式空调、配套设备
厨房设备
厨房送排烟设备、配套设施等
洗涤设备
洗涤、整烫设备
供汽设备
天然气安装工程
3
办公及电器设备
电脑
计算机、打印机等
电器及影视设备
复印机、电视机、热水器、音响设备、监控设备等
网络及通讯设备
传真机、程控交换机及网络布线工程等
4
其他
家具用具
沙发、椅、柜等
消防报警设备
消防报警及其配套设施
室外照明设备
室外照明工程及灯具等配套设施
客房洁具
清洁设备
清洁用具
娱乐器具
美容美发器材、保龄球设备、健身器材等
其他
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类
序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1
小家具类
桌椅、沙发、茶几、床、文件柜、衣柜、书柜等
2
小工具类
工程用具、厨房用具等
3
小电器类
电风扇、电熨斗、取暖器、小型消毒柜、小型洗衣机等各种小电器
第十条各类财产在仓库领用时,须填写领料单,由部门负责人和实物经办人签字,各使用部门应明确保管责任人,添加到《部门财产归口责任书》财产附表中。
第五章维护与检修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及时填制维修报告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批准后交酒店工程部维护人员进行维修;酒店工程部不能自行解决的,由酒店工程部在征求酒店总经理同意后联系相关厂家进行维修。对于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还需经工程部或集团技术权威机构事先制定维修计划与预算,按需用资金的额度经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调拨和转移
第十二条酒店财产无论因何种原因调拨、移动和报废处置离开酒店的,必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由该项财产所在部门和经办人员办理调拨或移动手续,填写“出门证”,由财务部签证,门卫验收,所有验证的“出门证”都由门卫保存备查,未经上述程序,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第七章报损和处置
第十三条凡须报损的财产,由使用部门填制《酒店资产报损单》,详细注明领用日期、领用数量、报废日期、报废数量、报废原因等,由工程部或集团公司技术权威机构对其性能、新旧程度、成套性和价值等进行鉴定,并作出评价后签字确认后,连同报损的实物资产一并交仓库。
第十四条仓库在验收报损的实物资产后入残次品库,同时打印出废品入库单(只记数量,不计金额),一联交部门实物负责人,一联在每月底汇总交仓库主管。
第十五条仓库主管收到废品入库单和报损单后进行核实,并在月底统一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即将部门报损单和废品入库单交财务总监和各酒店总经理签字,再将签字手续完备的报损单和入库单交资产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已办理报损手续并可能有残值收入的资产,由仓库主管负责,及时联系处置部门。如须处置时,由仓库主管根据《资产报废处置申请书》,注明处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处置建议价格,经财务总监批示后,由仓库主管和资产会计一同将实物变卖,交财务入帐。
第十七条报损的财产,如属于正常损坏,经相关部门检验报总经理审批后按上述程序处理;如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由酒店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过失人照价赔偿。酒店总经理没有处理意见的,作为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参与考核。
第八章帐务处理
第十八条资产会计收到手续完备的废品入库单及《资产报废处置申请书》后,在《部门财产归口责任书》上减除该项财产,视情况作会计处理:
1、部门领用的固定资产报废时,按财务核算制度作帐务处理。
2、部门在领用时已一次性记入费用的报损物品,如已完全报废(即无残值收入),则直接通知仓库销毁,不作其他帐务处理;如有残值收入,还应将其残值收入冲减相关费用;
3、部门在领用时作为低值易耗品、并按分期摊销法进行核算的报损物品,则将摊销后的剩余价值与残值的差额记入相关费用,同时转销低值易耗品的账面价值。
第九章清查盘点
第十九条盘点目的:验证所有入帐的财产是否确实存在,其存放地点和保管状况是否适当,性能和使用状况如何,并对未入账但实际存在的财产予以反映,切实掌握各类财产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条盘点方式:采用定期盘点、不定期抽查盘点和年度大清查盘点三种方式。
第二十一条盘点部门及人员:由财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盘点人员进行实地盘点,财务部派员到场监督盘存;年度的大清查盘点还需酒店总经理亲自督促盘存工作。
第二十二条盘点结果:由使用部门经办人编制盘存报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监盘人员签字后,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将实存数量、成套情况及折耗情况与账、卡记录相互核对,并正确及时处理盘盈盘亏。
第二十三条酒店部门人员变动时,应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监督,对移交的财产进行盘点核查,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第十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且仅限于集团各酒店及下属各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星级酒店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四星级酒店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三)
一、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存货是指酒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财产,是酒店流动资产中的一个很重要项目,其金额占流动资产的较大部分。因此,管好用好存货,是加强流动资产管理的关键。
第二条酒店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库房内的各项物资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酒水饮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维修材料等等。
第三条存货购入的计价。主要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后出法等等。财务部可根据存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计价方法。
第四条 存货管理的要求:
1、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酒店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库存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各部门业务领用需要的情况出现。
2、加强存货的验收制度。对购进的各项物资材料应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在验收数量的同时要验收质量。
3、建立存货的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资材料,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设置有数量金额的辅助明细帐,以利核算与查对。
4、健全存货的领发手续。严格按领用的制度办理领货手续,仓管员凭单发货,明确领发人的责任。
5、物资材料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制度,以防止物资的霉烂变质。
6、勤进快运,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资尽可以勤进快运,降低库存以加速资金周转。
7、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的物资材料。对近保质期或将要变质的物资要及早发现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 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及时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1、按存货的分类,每月盘点一次。年终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
2、做好盘点清查准备工作。确定盘点清查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具体盘点清查的方法与程度等等。
3、通过盘点清查,认真编制'存货盘点表',以反映盘点结果,并据此计算存货溢余和短缺的具体数据。
4、对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问题,应认真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同时要写出情况报告,按审批制度规定,逐级上报,批准后方能进行处理。
第六条食品原料及酒水饮料的库存管理: 1、食品饮料入库前,要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对食品饮料,按质按量进行验收。核对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上字。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与收货员或采购员联系。 2、按各种食品原料、饮料的性能与要求,分类妥善储藏。要经常检查翻晒,防止霉烂、变质和积压。
3、冷库要保持温度,定期刮霜冲洗。干货、饮料库房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搞好清洁卫生,货品堆放要整齐。
4、采用科学合理的保管方法,制定食品、饮品的最高限量与最低储存量。
5、严格领发料制度。发货时需凭厨师长签过字的领料单,经核对无误、计量正确后才予发料。
6、建立发卡和数量明细帐。根据收发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使之保持一致。月底同食品帐务员核帐对平。
7、熟悉掌握库存食品的存放量和各厨房的需求量。经常及时地向物资管理员报告有关库存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8、根据厨房需要量和海鲜原料的上市情况,做好食品原料、饮料的申购计划。及时将补充库存计划上报管理员。
9、定期进行仓库盘点工作,如有差错缺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报告上报管理员。
第七条物料用品库存管理:
1、严格验收入库物资。根据收货验查单逐一核对入库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开出验收单并签名。
2、合理利用仓库备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物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库房整洁。仓库物品做到先入先出,防止损耗变质。要勤检查,发现霉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管理库房,如采用abc管理法。根据各部门对物品的业务需求量,制定各类物品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储存量。及时制定申购计划上报,督促进货补充库存。
4、建立货卡和物资数量明细幅度。根据收发料单登记货卡和明细帐,经常核对帐、卡、物,以保持一致。月底将仓库帐与物品记帐员的明细帐核对相符。
5、注意做好仓库消防工作。按消防规定堆放物品,留出消防通道,同时做好仓库防盗工作。
6、定期进行清仓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等情况原因及时上报,按审批同意的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库存管理:
1、酒店的低值易耗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床上用品。主要有羊毯、鸭绒被、床罩、枕芯等。(2)布件。主要有床上用布件,洗理用巾、餐厅专用布件、各种帘套等。(3)器皿餐具。主要有金属类、玻璃类、陶瓷类、厨房用具等。(4)工具类:主要有度、量、�具、公用工具、个人工具、计算工具等。
2、低值易耗品领用一般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领用前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各部门凭报废单、领料单来领用新的低易品,属新增或定额管理范围内的,需先经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核准。
3、对部门领用的各类工具,仓库要建立在用工具卡,并按更换、报废办理有关手续。
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及分期摊销法。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其形成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第二条酒店固定资产的范围是:
1、房屋建筑物,包括酒店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电子计算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洗涤、维修器械等设备。
3、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4、家具设备。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
5、电视及影视设备。包括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照相机、幻灯机等。
6、其他包括健身房设备、消防设备及地毯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确定:
1、由建筑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记帐。
2、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产品税及增值税。
3、在原有固定资产上改扩建的,按原有的价值,加上改扩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减支原固定资产不需要用和报废部分的原始价值计价
。
4、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但在大修理同时进行技术改造开支的部分,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
5、盘盈的固定的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即按照当前生产价格重新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记帐。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在酒店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各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
1、工程部: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等。
2、各使用部门或总务部门:家具设备、地毯、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3、保卫部:消防设备。
第五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1、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2、对归口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应根据财务部统一开设的固定资产卡片,填列有关固定资产详细资料,并按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并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登记薄及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等资料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用,一份送使用部门。
3、制订财产、设备检修制度,并根据检修制度编制保养修理(包括大修理)计划,并督促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提出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每年至少一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卡实相符。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配合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帐和明细登记薄,掌握全部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帐、卡、实相符。
3、协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第七条未使用,未需用固定资产根据存放地点或所使用部门,落实保管责任,由财务部和保管部门分别建立登记薄登记。
第八条 不论任何资金渠道购置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必须由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列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在验收单上签章同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门。
第九条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使用部门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财务部门。
第十条 一切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都须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并将合同正本交财务部门保管。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无权对外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未办妥任何固定资产不得借出酒店,酒店出租的固定资产就照提折旧,所得租金冲减费用中相应的折旧费,余额部分列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定期清查盘点,清查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研究解决,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日久或损坏,需要报废时,由酒店主管经理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实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固定资产报废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归口部门办注销和清理工作,固定资产作价的残料出售时必须经鉴定小组议定价格,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作价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整体出售必须根据国家物资政策办理。
第十三条 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酒店的固定资产一律按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折旧年限现在规定为:
1、房屋为20年
2、机器设备为10年
3、运输设备为5年
4、办公用具等为3年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比例规定如下:
1、营业用房屋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10%。
2、旅游汽车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20%。
3、其余各类固定资产(包括非营业用房)的净残值比例为原价的5%。
第十五条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家具地毯、交通运输工具。
3、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
1、通过局部轮番大修理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期间不计提折旧。正在申请报废尚未批准的固定资产应转入不需要使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大修工作,凡有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大、中、小修划分标准的,发生的中小修费用就由成本费用开支。大修理费用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采用按月预提大修理费用的办法,大修理提存率由企业主管部门获得同级财政部同意后核定。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了准确反映各大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在'固定资产'一级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有:房屋及建筑特、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设备、地毯、电器及影视设备、文体娱乐设备、其他设备、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要固定资产等。
在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进行明细核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另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登记薄'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明细分类开帐,按保管使用部门设置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是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分别设置,每一对象一张,卡片就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部门、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运杂费、安装费、规定使用年限、折旧费、大修理费用提取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7篇 酒店财产清查制度9
酒店财产清查制度(九)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8篇 酒店康乐中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酒店康乐中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财产设备管理
(1)根据财务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康乐中心使用的各种财产设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康乐中心财产二级明细账,各部位使用的财产设备由各部位建立财产三级帐,以便随时与财务部相互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部门使用的各种财产设备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按照使用说明准确使用,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和清洁保养工作,做到物尽其用,正确使用。
(3)财产设备的调拨,出借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填写财务部印制的固定资产调拨单。私自调拨、出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4)财产设备在酒店部门之间转移,由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并办理设备帐、卡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财务部备案。
(5)设备因使用日久损坏或因技术进步而淘汰需报废时,必须经酒店工程部进行鉴定和财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6)新设备的添置必须经酒店批准,会同财务部和本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财务部印制的财产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后,登记入账。
(7)康乐中心每季度应对各部位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核对,每年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写财务部印制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报财务部处理。
2、物料用品管理
(1)物料用品主要是指供客人使用的各种物品,包括布件和毛巾类用品、卫生保健用品、文具和服务指示用品、包装用品以及工具类物品、办公室用品和清洁洗涤用具等低值易耗品。
(2)各部位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上述物料用品的管理工作,按财务部物资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和定额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物料用品消耗计划;按物料用品的分类,建立在用物料用品台帐,掌握使用及消耗情况;办理物料用品的领用、发放、内部转移、报废和缺损申报等工作。
康乐中心领班负责督导和检查。
(3)各种物料用品的领用,应填写财务部印制的物料用品领用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财务部仓库领取,并及时登记入帐。布件和毛巾类用品以及工具类物品,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增领外,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并填写物料用品领用单和财务部统一印制的酒店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报废的物品,应先经部门经理审批,并由财务部统一处理。各种物料用品在内部转移,由相关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办理转移登帐手续。
(4)各种物料用品的消耗、领用和报废、报损每月底由各部位物资管理人员统计、清点一次,并填物料用品耗用情况月报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数、物和台帐相符。
(5)各部位领班应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物料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做到准确使用和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9篇 酒店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酒店财产清查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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